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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9-文学散步-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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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第一个层面来说,它必须讨论文学类型的发展历史、作家与作品关系的历史(例如继承、影响、类比、从属、评价……)。就第二个层面来说,它必须探索文学思想的理论与批评问题,研究文学思想与作家及其作品的关系。就第三个层面来说,它必须思考文学的发展与一般历史历程间的关系,与社会、政治、文化的复杂关联。当然,这些层面与研究又都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有水乳交融的密切性。    
    例如,文类的发展与嬗变,事实上不仅是文学形式的改变,也关系到文学观念和审美态度的转移,更可能牵涉到文化中世界观及观物方式的变化。作家的兴起及其追求的价值与动向,显然也跟思想理念、文化状况有关。一位文学史家在研究作家所秉持的价值、追寻作品所展现的意义时,必然要同时观察有关价值的形式表现(即文学活动)和社会文化间的关系,并进而询问价值系统和思想文化的关联。譬如,唐宋古文运动本身代表一种新文类的提倡,而这种提倡却被称为“古文”。何以称之为古文,自然与韩、柳、欧、苏等人的历史观有关,而它与“道”之间的关系,恐怕也非要通过他们对价值意义的追求来理解不可,非要透过唐宋整体文化内涵及社会组织来探索不可。至于“道”的内容,则又必须深考思想文化,否则就不能掌握。


《文学散步》 第三部分文学与哲学的复杂关系

    073。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文学史是这么复杂而迷人的学问,这哪是一般人所能梦想得到的呢?现在我们只把文学史视为人人能教的课、人人能写的书,却不明白文学史中必须包含审美的评价变迁史、结构技术的发展史、艺术品的关系史,以及文学活动史等。研究文学史的人,比研究一般文学的人更为辛苦,因为他除了考虑文学之外,还需要考虑一些非文学本身的原则。例如,文学的社会目的、促成文学成立的社会组织形式、思考方式及内容对文学的作用等,均须思索探究,以解说文学的兴起、湮灭与内涵。它不能仅连缀若干时间、空间和事件,就感到满足,而必须证明事件为何发生,以及此事件如何引发彼事件。这涉及深奥的历史诠释、因果解析、史学方法和叙述技术等问题,非常人所能胜任。更重要的是,他必须确实自历史中建立起了自己的意义判断,并以此判断施诸历史,整理百家放佚旧闻,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    
    这许多“必需”,构成了一个艰难的处境,但唯有如此,文学史的研究才是有意义的。否则,我们凭什么去理解,凭什么去判断与评价?空说李、杜是伟大、最伟大,或是最伟大之一的诗人,《红楼梦》是伟大的小说,与鹦鹉学语又有什么差别?    
    第十九章 文学与哲学    
    074。文学与哲学的复杂关系    
    文学不同于哲学,乃是显而易见的事实。文学家以意象表达或呈现人生存在的问题与面貌,文采炜烨,动人心弦。哲学,则以严谨深刻的逻辑思辨“探问”宇宙人生存在的问题与面貌,深邃精密,令人沉思。因此,无论在目的、表现形态、思维方式和对语言的使用上,两者都不相同。一篇哲学论文,譬如我手边这本《黑尔道德语言概念之研究》中,作者说:“S1的意义之一是S2=Df,有时S1被用来履行S2通常被用来履行的表意行为。W1的意义之一是W1=Df,在W2出现其中的多数语句里,W1可以用来取代之,而不改变该语句的表意行为潜能……”相信没有人会误以为这是一篇美妙的文学作品吧!    
    正因为两者不同,所以,文学家常嘲笑哲学家质木无文,让人不知所云;哲学家则抨击文学家伤风败俗、蛊惑人心,而且见识短浅,不能如哲学家那样,明确清晰地说明人生事态的原委。两方面互相嘲骂,盖数千年矣!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文学与哲学又似乎并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差异和距离。许多哲学家擅长文学的表达方式,如尼采、叔本华、萨特等等都是。他们不是在文学创作中表现一点儿个人的哲学思想,而根本就是以文学作品作为他们的哲学论述,文学可能跟他的基本哲学理念有着紧密的关系。例如萨特,他之所以热衷于文学形式的哲学表达,至少是因为他认为文学是一种“行动”,是一种对读者自由的呼吁,因为文学若无读者的自由合作,便不能存在。故文学的任务就是保证并鼓励这种自由,是一种以自由为目的的自由。他讲存在主义,讲人的自由,选择文学作为主要表达方式,岂不是非常合理吗?萨特如此,其他的哲学家可能也是如此。    
    同样,许多哲学论著,其本身便被公认为是优美的文学作品,如《老子》、《庄子》之类。吴子良说孟子:“无心于文,而开辟抑扬,高谈雄辩,曲尽其妙。”《林下偶谈》也说孟子“其文法极可观,如齐人乞墦一段尤妙,唐人杂说之类,盖仿于此”。我国文学有一大部分都起源于这类哲学论著(包括文类和风格),而且,论文学造诣,亦往往以六经诸子为极致。这,岂不显示了文学与哲学之间暧昧复杂的关系,并不是可以简单予以一刀两断分开来谈的吗?文学与哲学既无关又有关,既不同又相同。这种特殊怪异的现象究竟应该如何解释?两者之间的关系又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    
    先不要焦躁,让我们慢慢来看。


《文学散步》 第三部分哲学在文学之中(1)

    075。哲学在文学之中    
    文学与哲学,不管在目的、表现形态、语言使用、思维方式等各方面如何不同,基本上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都是在处理“人”的问题。这一点很重要。例如,一位天文学家或物理学家,他可以质问一切天文星象的奥秘,穷究宇宙物理的神奇,但他不能问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做这种探究和质询?”因为他这一问,就使得他不再是一位科学家,而成为一位哲学家了。历史学者也是一样,他可以依资料重建历史的往事遗迹,但不能自问:“我这样做为的是什么?”这一问,逼使他开始思索历史的目的、历史的理解与诠释、历史在人生中的意义等问题。于是,这就变成一套历史哲学了。    
    换句话说,文学与哲学处理的不是物的问题,它们处理的题材甚为特殊,因为它们处理的就是研究者自身。文学家与哲学家对自我的理解、对自我存在方式的体会、对自我存在环境的看法,乃至于对人类存在的认识,构成了文学与哲学共同的内容。    
    假如这个说明并无大错,那么,我们便可以发现:哲学,不但其自身为一门学问,它同时也是文学的基本骨干。作者本人的人生观及其对人生的处理,不可能不显示在作品中。因此,一部文学作品,即不可能不为哲学说话,或为某一人生态度申辩。如果不,那么请问:记录昨天隔壁家死了一只猫,或黔之驴踢了老虎一脚,有什么意义?与新闻记者的报道有何不同?能称之为文学作品吗?    
    相反,哲学却不必有文学的形式和条件。所谓不必有,是说哲学也可以有,但不必然有。例如,科学的哲学、形而上学、宇宙论之类,都不仰赖文学的形式和条件,即能自成一种瑰奇严谨的哲学体系或意见。偶尔或许也有一二哲人,嗜用文学的形式来陈说他的哲学,但这并不影响他哲学的地位与价值。    
    所以,文学与哲学在这个地方是很不相同的。一位哲学家可以不懂文学,但一位文学家若竟然缺乏他个人的哲学,或研究文学的人居然不懂哲学,那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了。而在哲学中,跟文学最有关系的是人性论、人生哲学。不同的人性论,构成了不同的人生理解,于是,也形成了不同的文学作品与对文学的理解。    
    (1)在作品方面    
    西方著名的悲剧文类,其本质即关乎对各种道德问题的态度。因此,悲剧必然涉及宗教及哲学。在古希腊时期,流行一种俄耳甫斯宗教(Orphic religion),这派宗教认为人是由两种神力结合而成的:一是纯洁的善神狄俄尼索斯(Dionysus),一是恶神泰坦(Titan)。善神本是葡萄树神,也是酒神,象征人在酣饮之后会激发艺术美感,表现创造能力,所以,又为歌舞诗乐之神。恶神见他受人喜爱,甚为不满,遂趁他不备,将他撕成碎片,予以吞噬。天神宙斯知道后,大怒,命雷神把泰坦劈死,后来又觉得可惜,乃命雕塑之神阿波罗,把恶神的形骸和善神的良心重新揉做人形。这就是人类的始祖,善良的灵魂一直受罪恶的肉体所拘禁。因此,人本身是一种神魔同在的存有。他有着本质的内在冲突,他渴求解脱,但超越的解脱又唯有通过死亡才能办到。所以,人必须死亡才是正途。这种对人生的看法及人性两极化善恶同体的思想,后来又融合了基督教的原罪观,遂构成了西方文学中悲剧精神弥漫的景观。其文学主要描写人与神、与外在环境、与命运、与他人、与自己的矛盾冲突,深入到人性幽暗罪苦的底层,面对死亡。    
    自早期王国维把我国元剧《窦娥冤》、《赵氏孤儿》当做足以媲美西方的伟大悲剧之后,许多学者即套用“悲剧”一词来诠释中国文学。但事实上,在中国哲学以性善论为主流的人生观照底下,悲剧是无所存身的。中国人根本缺乏对死之憧憬,中国文学亦罕有人性幽暗底层原始罪欲的刻画。乔治·斯坦纳(George Steiner)说得好:“悲剧作为戏剧形式来看,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表达痛苦与个人主义的悲剧明显属于西方所有,这种观念和所暗示的人生观,是受希腊影响的。”    
    


《文学散步》 第三部分哲学在文学之中(2)

    换言之,悲剧文类、罪与欲的主题,均非中国文学所擅长。在中国的人性论里,性是善的,感物而动则为情,情如不能制之以善,则流为人欲猖狂。所以,像爱情,在我国文学中着墨甚少。“诗圣”杜甫、“诗仙”李白乃至陶潜,都罕有情诗。擅写情诗的王次回、韩冬郎,地位并不太高。反倒是将情欲予以贞定后,成为夫妇之爱,在我国文学中却甚为重要。小说戏曲中屡见某生为一女子所惑,婉娈欢好,后遇有道之士(或书生、或道士、或高僧),识破女子行藏,乃一女鬼或妖怪,打杀后,某生才如梦初醒云云。《白蛇传》即是此中代表。依西方文学观点来看,法海和尚简直是一无聊恶汉,固执人蛇形躯之辨,强行拆散人家恩爱夫妻。殊不知法海这一类人,正代表理性的力量。爱情之所以借妖魅来表现,即所以暗示情为惑怪、为邪妄,必须“以性制情”(《周易·乾卦·文言疏》)才行。纵使是《红楼梦》,其又名《情僧录》者,亦不是要写一多情的和尚,而是要“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这跟汉赋述神仙远游之后必定还要曲终奏雅、归于劝谏的道理是一样的。千回百转,必归于性情之正,故王船山说:“夫人之有乐有哀,情之必发者也。乐而有所止,哀而有所节,则性在情中者也。以其性之正者发而为情,则为乐为哀,皆适如其量;任其情而违其性,则乐之极而必淫,哀之至而必伤。”(《四书训义》卷七)    
    佛家、道家的人性论显然强化了这种观点。不但六道轮回、因果报应,广泛出现在我国作品中,人生虚无之感,更弥漫于元曲和《黄粱梦》、《南柯太守传》一类作品里。如唐人小说《杜子春》,近人常用悲剧精神来解释,却忽略了它本意是要断绝七情的。缘起性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毕竟不同于原罪性恶的人性论的文学,就作品的各个方面来看,都是极为清晰的。    
    (2)在文学理论方面    
    如前举王夫之所说,就充分显示了我国文学的特性:要通过以性制情的办法,达到使情如性的境地。因此,作者必须剥除生命中的杂染,把情欲提升为性、为理、为道、为仁,“豁之以致知,养之以无欲”(袁宗道《白苏斋类集》卷七《士先器识而后文艺》)。读者长期阅读这种导情入性的作品,自然也会逐渐刮除生命中的昏昧邪惑,达到思无邪的温柔敦厚。这就是诗教,是诗歌由人性论上发展出来的功用。王船山所谓“诗之教,导人于清贞而蠲其顽鄙”(《诗广传》卷一),原是不能与亚里士多德“净化”说视为同类的。净化是悲剧感的以毒攻毒,或纯化观众多余及不足的哀怜与恐惧,或以悲剧之哀惧治疗观众的哀惧之情,犹如以热来驱散感冒发烧之疾,并没有境界的提升意义。    
    由这里就会发现,传统的中国文学理论与批评,由于哲学内涵不同的缘故,在形式、批评对象、观念上,都有跟西方不太一样的地方。    
    20世纪60年代以来,我国现代文学批评风潮倾向于系统性、客观性与科学性,诟病传统批评为印象式的主观批评,不合文学批评的标准。其实,主观性批评与客观性批评,都得在西方寻其例证,我国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根本与主观云云无关。    
    为什么呢?西方文学批评自始就起于认识论模式的主客对立,读者为认知主体,作品为认知对象。倾向于分析对象的性质与结构者,即成为客观的文学批评。从西洋古典修辞学,到20世纪法国的结构主义批评、作品阐明,德国的作品学、作品代数学,以及文体分析、符号学、新批评等,大抵属于这一类。倾向于讨论读者如何了解文学作品及其理解之程序者,即成为主观性文学批评,而这一类批评也是源远流长的,形成“读者反应理论”等浩瀚波澜。现象学、诠释学,大抵就比较接近这个路数。


《文学散步》 第三部分哲学在文学之中(3)

    反观我国,探讨文学作品时,自始就不曾通过认识论的模式,而只是说要欣然会意。欣然会意,本身乃是一种主客合一的美感经验。它不脱离主观,但也并非主观的印象式批评。    
    正因文学的鉴赏与批评,基本上被视为主客交融的美感过程,所以,它是无法用知性的语言和概念的分解活动予以客观分析判断的。它的批评方式,必须是以诗的语言来唤起读者的美感。我国诗文评话中那种“采采流水,蓬蓬远春”、“征马踟蹰,寒鸟不飞”等充满文学意象的形容,以及低回叹赏的赞美,就显示了这种特殊的批评手法。    
    (3)在文学形式方面    
    西洋传统画的注意光源与阴影、运用透视法,跟中国画恰好形成强烈的对比。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西洋绘画即起于他们那种定位关系的思维活动与习惯。我国不喜欢或不擅长这样的思维方式,所以,在诗的语法形构上,普遍利用未定位、未定关系,或关系模棱的词法语法,使读者获得一种自由观照及阅读感受的空间。因此,它的传意方式较为丰富,强调“言不尽意”的美感效果。    
    由于中国诗语言的特性,它跟西方诗文比起来,明显地缺乏那种逻辑性与说理性成分。除了一般英文诗语法中含有的定词性、定物性、定动向、属于分析性指意元素等等之外,如罗马诗人贺拉斯(Horace)、法国诗人波瓦诺(Boileau)、英人蒲柏(Pope),写一首几百行的《诗艺》(Art of Poetry)或《批评论》(Essay on Criticism)讨论诗的原理与创作技巧,罗马卢克莱修(Lucretius)写了六卷《论万物之本质》(On the Nature of Things),而且每一卷都是一千行以上的议论诗,在中国简直是不可思议的。除西方叙事诗以外,像雪莱的《亚当尼斯》(Adonais),本是挽歌,却长达495行,华兹华斯的《咏永生之暗示》(Ode on the Intimations of Immortality),写田园山水,也长达205行。相反,中国诗文多半讲究言简意赅、要言不繁,要求作者能够删芜就简,以刹那见永恒。如刘海峰所说:“文贵简。凡文笔老则简,意真则简,辞切则简,理当则简,味淡则简,气蕴则简,品贵则简,神远而含藏不尽则简,故简为文章尽境。”(《论文偶记》)正足以代表中国一般文论家的意见。所以,像诗,后来便发展出形式极为凝练短小的近体律绝;文章也都属于短篇,绝少鸿篇巨制的庞然大物。这种“句法简易而山高水深”的美感评价,观念中必然与《易经》所谓“易简而天下之理得”有密切的关系。    
    至于西洋文学传统中对“结构”观念的强调,起于亚里士多德。我国则无此说法,因此,也无西方式的结构。所谓西方式的结构观念,是指它依直线式的时间叙述一个定位定点的人物与事件,所以,有开头、有中间、有结尾。中国文学中,如小说戏剧,多无此等结构,而只是如郭熙画山:“山近看如此,远数里看又如此,每远每异,所谓山形步步移也。”节节相关,而又步步不同,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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