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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_三毛-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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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两个大孩子趴在地上认真的调电视机,广告歌已唱了出来,而画面一直对不好。 

    “ECHO,你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拉蒙问。“乡下长大的就好罗!可惜不是。”我将包东西的纸卷成一个长筒趴下来吹火。 

    “老板,叫他们把电视搬到这边来,我们来吃电视餐。”我喊着一般人称呼拉蒙的字眼愉快的说。 

    火边放满了各人带来的晚餐,它们不是什么豪华精致的东西,可是在这么乡野的食物下,我的灵魂也得到了饱足,一直在狂啃拉蒙带来的玉米穗,倒是将自已的排骨都分给别人了。 

    影片里在演旧金山警匪大战,里面当然几个美女穿插。我们半躺着吃东西、看电视,彼此并没有必须交谈的事情,这种关系淡得有若空气一般自由,在这儿,友谊这个字都是做作而多余的,因为没有人会想这一套。 

    月光清明如水,星星很淡很疏。 

    夜有它特别的气息,寂静有它自己的声音,群山变成了一只只巨兽的影子,蠢蠢欲动的埋伏在我们四周。 

    这些强烈隐藏着的山夜的魅力并不因为电视机文明的侵入而消失,它们交杂混合成了另外一个奇幻的世界。 

    巧诺深黑的直短头发和刷子一般的小胡子使他在月光、火光及电视荧光的交错里显得有些怪异,他的眼白多于瞳仁,那么专心看电视的样子使我觉得他是一只有着发亮毛皮的野狼,一只有若我给他取的外号——“银眼睛”一般闪着凶光露着白齿的狼。 

    奥克塔维沃的气质又是完全不同的了,他是修长而优美的少年,棕色的软发在月光下贴服的披在一只眼睛上,苍白的长手指托着他还没有服兵役的童稚的脸。 

    在工作室里,他不止帮我做木框,也喜欢看我带去的一张一张黑白素描,他可以看很久,看得忘了他的工作。 

    我盯着他看,心里在想,如果培植这个孩子成为一个读书人,加上他生活的环境,是不是有一天能够造就出加纳利群岛一个伟大的田园诗人呢? 

    而我为什么仍然将书本的教育看得那么重要,难道做一个乡村的木匠便不及一个诗人吗? 

    我又想到自已我不清楚我是谁,为什么在这千山万水的异乡,在这夏日的草原上跟三个加纳利群岛的乡下人一起看电视。我的来处跟这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拉蒙在远处擦枪,我们的四把枪一字排开,枪筒发出阴森的寒光来。他做事的样子十分专注而仔细,微胖的身材使人误觉这是迟钝,其实打飞靶的人是不可能反应缓慢的,他只是沉静土气得好似一块木头。 

    “拉蒙!”我轻喊着。 

    “嗯!” 

    “干什么要打野兔,你?” 

    “有很多呢!” 

    “干什么杀害生命?” 

    拉蒙笑笑,也讲不出理由来。 

    “明天早晨我们只打罐子好不好?” 

    “不好。” 

    “我觉得打猎很残忍。” 

    “想那么多做什么。” 

    我怔怔的看着拉蒙慢吞吞的样子说不出话来。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是在他这句话里,还是不要再谈下去的好。 

    电视片演完了,巧诺满意的叹了口气,都二十多岁的人了,电视里的故事还是把他唬得怪厉害的。 

    我收拾了残食去喂戈利菲,其实它已经跟我们一块儿吃过些了。 

    我们拿出自己的毛毯来盖在身上,枕着石头便躺下了。“谁去洞里睡?”巧诺说。 

    没有人回答。 

    “ECHO去不去?”又问。 

    “我是露天的,这里比较干净。”我说。 

    “既然谁都不去洞里,买下它又做什么用呢。”“冬天上来再睡好了,先要做些小工程才住得进去呢!”我说。 

    “冬天禁猎呢!”拉蒙说。 

    “又不是上来杀兔子的!”我说。 

    这时我们都包上了毛毯,巧诺不知什么地方又摸出来了一个收音机,反正他是不肯谛听大自然声音的毛孩子。“明天几点起来?”我问。 

    “五点半左右。”拉蒙说。 

    我叹了口气,将自己的毯子窝窝紧,然后闭上了眼睛。 

    收音机放得很小声,细微得随风飘散的音乐在草原上回荡着。 

    “ECHO”奥克塔维沃悄悄的喊我。 

    “什么?” 

    “你念过书?” 

    “一点点,为什么?” 

    “书里有什么?” 

    “有信息,我的孩子,各色各样的信息。” 

    称呼别人——“我的孩子”是加纳利群岛的一句惯用语,街上不认识的人问路也是这么叫来叫去的。 

    “做木匠是低贱的工作吗?”又是奥克塔维沃在问,他的声音疲倦又忧伤。 

    “不是,不是低贱的。” 

    “为什么读书人不大看得起我们呢?” 

    “因为他们没有把书念好呢!脑筋念笨了。” 

    “你想,有一天,一个好女孩子,正在念高中的,会嫁给一个木匠吗?” 

    “为什么不会有呢!”我说。 

    我猜奥克塔维沃必是爱上了一个念书的女孩子,不然他这些问题哪里来的。 

    奥克塔维沃的眼睛望着黑暗,望着遥远遥远的地方。这个孩子与巧诺,与他的师父拉蒙又是那么的不相同,他要受苦的,因为他的灵魂里多了一些什么东西。 

    “喂!塔维沃!”我轻轻的喊。 

    “嗯!” 

    “你知道耶稣基督在尘世的父亲是约瑟?” 

    “知道。” 

    “他做什么的?” 

    “木匠。” 

    “听我说,两件事情,玛利亚并没有念过高中。一个木匠也可以娶圣女,明白了吗?” 我温柔的说。 

    奥克塔维沃不再说什么,只是翻了一个身睡去。我几几乎想对他说:“你可以一方面学木工,一方面借书看。”我不敢说这句话,因为这个建议可能造成这孩子一生的矛盾,也可能使世上又多一个更受苦的灵魂,又是何必由我来挑起这点火花呢! 

    这是奥克塔维沃与我的低语,可是我知道拉蒙和巧诺亦是没有睡着的。 

    火焰烧得非常微弱了,火光的四周显得更是黑暗,我们躺着的地方几乎看不到什么,可是远处月光下的山脊和草原却是苍白的。 

    天空高临在我们的头上,没有一丝云层,浩渺的清空呈现着神秘无边的伟大气象。 

    四周寂无人声,灌木丛里有啾啾的虫鸣。 

    我们静默了,没有再说一句话。 

    电台的夜间节目仍在放歌曲,音乐在微风里一阵一阵飘散。 

    我仍然没有睡意,卷在毯子里看火光如何静兀的跳跃,在做熄灭前最华丽的燃烧。 

    对于自己的夜不归家仍然使我有些惊异,将一己的安全放在这三个不同性别的朋友手里却没有使我不安,我是看稳看准他们才一同来的,这一点没有弄错。 

    “拉蒙!”我轻轻的试着喊了一声。 

    “嗯!”睡意很浓的声音了。 

    “月亮太大了,睡不着。” 

    “睡吧!” 

    “明天可不可以晚一点起来?” 

    他没有回答我。 

    收音机在报时间,已是子夜了。有高昂悲哀的歌声在草上飘过来: 

    “我也不梳头呀!我也不洗脸呀!直到我的爱人呀!从战场回来呀! 

    …… 

    ……” 

    我翻了一个身,接着又是佛兰明哥的哭调在回荡:“啊……当我知道你心里只有另外一个人的名字,我便流泪成河……。” 

    我掀开毯子跑到巧诺那儿去关收音机,却发觉他把那个小电晶体的东西抱在胸口已经睡着了。 

    我拉了两张毯子,摸了拉蒙身畔的打火机进入黑黑的洞穴里去。 

    泥地比外面的草原湿气重多了,蜡烛将我的影子在墙上反映得好大,我躺着,伸出双手对着烛光,自己的手影在墙上变成了一只嘴巴一开一合的狼。 

    我吹熄了火,平平的躺在泥土上,湿气毫不等待的开始往我的身体里侵透上去,这么一动不动的忍耐睡眠还是不来。 

    过一会儿我打了第一个喷嚏,又过了一会儿我开始胸口不舒服,然后那个可恶的胃痛一步一步重重的走了出来。 

    我又起身点了火,岩洞显得很低,整座山好似要压到我的身上来,顺着胃的阵痛,岩顶也是一起一伏的在扭曲。已经三点多了,这使我非常焦急。 

    我悄悄的跑出洞外,在月光下用打火机开始找草药,那种满地都有的草药,希望能缓冲一下这没法解决的痛。“找什么?掉了什么?掉了什么东西吗?”拉蒙迷迷糊糊的坐起身来。 

    “露易莎草。”我轻轻的说。 

    “找到也不能吃的,那个东西要晒干再泡。” 

    “是晒枯了,来时看见的,到处都有呢。” 

    “怎么了?” 

    “胃痛,很痛。” 

    “多盖一床毯子试试看。” 

    “不行的,要嚼这种叶子,有效的。” 

    拉蒙丢开毯子大步走了过来,我连忙做手势叫他不要吵醒了另外两个睡着的人。 

    “有没有软纸?”我问拉蒙。 

    拉蒙摸了半天,交给我一条洁白的大手帕,我真是出乎意外。 

    “我要用它擤鼻涕!”我轻轻的说。 

    “随便你啦!” 

    拉蒙睡意很浓的站着,他们都是清晨六点就起床的人,这会儿必是太困了。 

    “你去睡,对不起。”我说。 

    这时我突然对自己羸弱的身体非常生气,草也不去找了,跑到洞内拖出自己的毯子又在外面地上躺下了。“不舒服就喊我们。”拉蒙轻手轻脚的走了。 

    虽然不是愿意的,可是这样加重别人的心理负担使我非常不安。 

    我再凑近表去看,的确已经三点多钟了,可是我的胃和胸口不给人睡眠,这样熬下去到了清早可能仍是不会合眼的。 

    想到第二天漫山遍野的追逐兔子,想到次日八月的艳阳和平原,想到我一夜不睡后强撑着的体力,想到那把重沉沉的猎枪和背包,又想到我终于成了另外三个自由人的重担…… 

    这些杂乱的想法使我非常不快活,我发觉我并不是个好同伴,明天拖着憔悴的脸孔跟在这些人后面追杀兔子也不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了。 

    那么走了吧!决定回家去!山路一小时,开车下山一小时半,清晨五点多我已在家了。 

    我是自由的,此刻父母不在身边,没有丈夫,没有子女,甚而没有一条狗。在这种情形下为什么犹豫呢!这样的想着又使我的心不知怎么的浸满了悲伤。 

    家有里什么药都有,去了就得救了,家又不是很远,就在山脚下的海边嘛! 

    我坐起来想了一下,毯子可以留下来放在洞穴里,水不必再背了,食物吃完了,猎枪要拿的,不然明天总得有人多替我背一把,这不好。 

    我要做的只是留一张条子,拿着自己的那一串钥匙,背上枪,就可以走了。 

    我远望着那一片白茫茫的草原,望过草原下的山谷,再翻两座没有什么树林的荒山便是停车处了。产业道路是泥巴的,只有那一条,亦是迷不了路。 

    我怕吗?我不怕,这样安静的白夜没有鬼魅。我是悄悄的走了的好。没有健康的身体连灵魂都不能安息呢! 

    我忍着痛不弄出一点声音,包香肠的粗纸还在塑胶袋里面,我翻了出来,拉出钥匙圈上的一支小原子笔,慢慢的写着: 

    “走了,因为胃痛。 

    我的车子开下去,不要担心。下星期再见!谢谢一切。”我将字条用一块石头压着,放在巧诺伸手可及的地方。又将明早要吃的甜饼口袋靠着石块,这样他们一定看见了。 

    如果他们早晨起来看不见我,没发觉字条,焦急得忘了吃甜饼便四野去找人又怎么办?我不禁有些担心了,这一挂心胃更是扭痛起来。 

    于是我又写了两张字条:“你们别找我,找字条好了,在甜饼旁的石头下。” 

    我将这另外两张字条很轻很细微的给它们插进了巧诺的领口,还有拉蒙的球鞋缝里。 

    再看不到便是三个傻瓜了。 

    于是我悄悄的摸到了那管枪,又摸了几发子弹,几乎弯着身子,弓着膝盖,在淡淡的星空下丢弃了沉睡在梦中的同伴。 

    “嘘!你。”拉蒙竟然追了上来,脸色很紧张。“我胃痛,要走了。”我也被他吓了一跳。 

    “要走怎么不喊人送。”他提高了声音。 

    “我是好意,自己有脚。” 

    “你这是乱来,ECHO,你吓得死人!” 

    “随便你讲,反正我一个人走。” 

    “我送你!”拉蒙伸手来接我的枪。 

    “要你送不是早就喊了,真的,我不是什么小姐,请你去睡。” 

    拉蒙不敢勉强我,在我的面前有时他亦是无可奈何。“一来一回要五小时,就算你送到停车的那个山脚回来也要两小时,这又为了什么?” 

    “你忘了你是一个女人。” 

    “你忘了我有枪。” 

    “送你到停车的地方。”拉蒙终于说。 

    我叹了口气,很遗憾自己给人添的麻烦,可是回去的心已定了,再要改也不可能。 

    “拉蒙,友谊就是自由,这句话你没听过吗?如果我成了你们的重担,那么便不好做朋友了。” 

    “随你怎么讲也不能让你一个人走的。” 

    “分析给你听,岛上没有狼,没有毒蛇,山谷并不难走,车子停得不远,月光很亮,我也认识路,如果你陪我去,我的胃会因为你而痛得更厉害,请你不要再纠缠了,我要走了。”“ECHO,你是骄傲的,你一向看上去温和其实是固执而拒人千里的。” 

    “讲这些有什么用嘛!我不要跟你讲话,要走了!”我哀叫起来。 

    “好!你一个人走,我在这边等,到了车子边放一枪通知,这总可以了吧!半路不要去吃草。” 

    我得了他的承诺,便转身大步走开去了。 

    不,我并不害怕,那段山路也的确不太难走,好狗戈利菲送了我一程,翻过山谷时滑了一下,然后我便走到了停车的地方,我放了一枪,那边很快的也回了一枪,拉蒙在发神经病,那么一来巧诺和奥克塔维沃必是被吵醒了。 

    我甚而对这趟夜行有些失望,毕竟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深夜里穿过群山和幽谷,可是它什么也没有发生,简单平淡得一如那晚并不朦胧的月光。 

    在产业道路上我碰到了另外一辆迎面开来的车子,那辆车倒了半天才挤出来一块空路给我开过去。 

    交错时我们都从窗口探出上半身来。 

    “谢啦!”我喊着。 

    “怎么,不打猎了吗?”那边车上一个孤伶健壮的老人,车内三条猎狗。 

    “同伴们还在等天亮呢!”我说。 

    “再见啦!好个美丽的夜晚啊!”老人大喊着。“是啦!好白的夜呢!”我也喊着。 

    这时我的胃又不痛了,便在那个时候,车灯照到了一大丛露易莎草,我下车去用小刀割了一大把,下次再来便不忘记带着晒干的叶子上来了。 

    注:过去曾亦写过一篇叫做《荒山之夜》的文字,那已是几年前在沙漠的事了。 

    这次的记录也是在一座荒山上,同样是在夜间,因此我便不再用其它的题目,仍然叫它《荒山之夜》了。



 克里斯

    在我居所附近的小城只有一家影印文件的地方,这些个月来,因为不断的跟政府机关打交道,因此是三天两头就要去一趟的。 

    那天早晨我去复印的却不是三、五张文件,而是一式四份的稿子。 

    等着影印的人有三、五个,因为自己的份数实在太多,虽则是轮到我了,却总是推让给那些只印一张两张纸的后来者。最后只剩下一个排在我后面的大个子,我又请他先印,他很谦虚的道谢了我,却是执意不肯占先,于是我那六七十张纸便上了机器。 

    “想来你也能说英语的吧?”背后那人一口低沉缓慢的英语非常悦耳的。 

    “可以的。”我没法回头。因为店老板离开了一下,我在替他管影印机。 

    “这么多中国字,写的是什么呢?”他又问。 

    “日记!”说着我斜斜的偷看了这人一眼。 

    他枯黄的头发被风吹得很乱,淡蓝而温和的眼睛,方方的脸上一片未刮干净的白胡渣,个子高大,站得笔挺,穿着一件几乎已洗成白色了的淡蓝格子棉衬衫,斜纹蓝布裤宽宽松松的用一条旧破的皮带扎着,脚下一双凉鞋里面又穿了毛袜子。 

    这个人我是见过的,老是背着一个背包在小城里大步的走,脸上的表情一向茫茫然的,好似疯子一般,失心文疯的那种。有一次我去买花,这个人便是痴痴的对着一桶血红的玫瑰花站着,也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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