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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皮擦法
被甩之人,最容易触景生情,路过昔日欢聚之餐馆,也要呆立凭吊六至十分钟;瞥见前任爱买的花儿,也要泪水盈眶三至四滴;种种琐碎,不可胜数。
此“橡皮擦法”,简而言之,就是要以橡皮擦的精神,把这许多徒增伤感的回忆废料,一一加以硬生生的抹去。
采取此法,为确保没有爱情回忆的漏网之鱼,宜先以探照灯熬夜拷问方式,逼迫苦主画下昔日“恋爱活动路线图”一张,举凡餐馆、花店、公园、海滩、堤防上、路灯下、红砖道、唱片行,这一处又一处充满回忆的案发现场,都必须按路线之远近、案情之轻重,列入图中。
接下来,就由配备交通工具的一干烂友,有车的出车,有腿的出腿,依照这张路线图,像警察押着凶手去现场表演那样,押着被甩的爱情苦主,一处一处去走到、去路过、去点以前最爱吃的菜、去被海风佛面海水浸脚、被路灯月亮和夕阳,车轮战般一轮又一轮的照。
在众多友人像出殡送葬那样的陪在身旁,像抬棺扶灵那样的背抬扶撑之下,苦主虽不可能忘却心中的伤痛,但却绝对有一种“挥别过去、悼念完毕”的仪式性作用。可以使苦主以比较健全的心态,连面对分手的事实。
即使日后在没有朋友陪伴的情况下,一个人在触到这些景,也不会像全无防备的人那样,伤得太重。
以后你若看到有那一类失魂落魄,伫立十字路口良久,以为自己是邮筒的半透明状男子,你就知道这家伙是没练过“橡皮擦法”的苦人儿了。
求辱得辱法
被甩之人,对于自己全面崩溃的丑态,并不是不知道。可是你一定要谅解,做不做出这些丑态,和意志力是没关系的,和有没有出息,也是没关系的。
被甩的人,就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甩的事实。即使是天生就是被饲养来做炸猪排的猪,也是没办法面对自己被宰的事实的啊!
被甩的人,像电影“秋菊打官司”里,丈夫被踢的秋菊一样…她什么都不要,她只要一个“说法”。
说法?要说个法来干什么?说法能吃吗?能卖钱吗?最重要的,能把爱情换回来吗?
简单的说,“说法”就像市面上的某种饮料一样,用处不大,只能让苦主“均衡一下”罢了。
问题是,甩人的人,通常都心存厚道,觉得自己已经占尽上风了,不必打落水狗,甩了对方还要开一张发票叫对方去对奖。万一把对方羞辱得去自杀,民事升级为刑事,对自己的新恋情也是扫兴的事吧。
所以啦,被甩的家伙就老是收到许多口蜜腹剑的“离职证明”——对方的口涂蜜,你的腹挨剑。最没创意的说词,当然是这些名句:
“我觉得我根本配不上你。”
“你很好,但不适合我。”
“我们真的很配,可以这样下去不行。”反正就是大公司或名校拒绝你申请时的古典文法——第一段把你说成不世出的英才,第二段告诉你他们不需要这么英的英才。
这就是为什么被甩的人,都迫切地需要一个“说法”。他听对方把自己甩掉的理由,越听越迷糊,越觉得照此逻辑,被甩皆因自己太好!
天下那有这种事!于是,他不但被遗弃,还觉得被欺骗、被愚弄、被当孩子哄。他一刹那从单重苦主升级为三重苦主,必须把户籍搬到三重去了!
怎么办?没办法,他需要一个说法,给他一个说法吧。
身边出现被甩者时,我们有时也会很用力的骂对方“没出息”,“窝囊废”,“自暴自弃”。这些骂句,虽然都很经典,但并不符合苦主要的说法,方向弄错了。
苦主需要别人骂被甩前的他,需要被“说服”自己被甩是理所当然、是众望所归的。你老是骂被甩后的他,当然方向弄错,更不均衡了。
“求辱得辱法”求的是特定的辱,不是任意的辱,此事不可不察。
虽然辱骂自己的朋友,不管用什么理由,我们都很爽,但还是要为被骂的人着想,要照顾他的需要,找到令他服气的说法。
根据每次实施“求辱得辱法”的结果显示,苦主的心情虽然只变好了一点点,但骂他的众烂友,心情都变好了很多很多。
被甩的人,还能发挥这种娱乐大家的剩余价值,自己也可以再多高兴两个百分点了吧。
“橡皮擦法”,还有“求辱得辱法”,欢迎多排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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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恋爱嘿呦嘿~失恋是值得的 …'痛快日记(1998)'
(小/说/t/xt|天|堂)
没有失恋过的人,对我来说,是另外一个星球的人。
也就是说,我可以跟他们做很好的朋友,但有些关于人生很根本的事,恐怕我是永远没办法跟他们说清楚的。
这就是我,和“从未失恋者”之间的关系。
“从未失恋者”,有两种。
一种是恋爱了、成功了、一直成功下去,成功到不知怎么收尾,成功到爱情“寿终正寝”为止。
另一种“从未失恋者”,从未失恋的原因就更简单。没有失恋过,是因为,没有恋爱过。
这两种没有失恋过的人,哪一种,是比较“异形”的一种呢?
是爱了,然后一直爱下去的那种?
还是连爱都从不曾爱过的那一种?
说实话,是爱过,但没失恋过的那种人,会让我觉得更遥远,更“异形”。
我的困惑很简单——
没有失恋过的人,真的可以算爱过吗?
没有见过夜晚的人能够理解黎明吗?
我不知道你行不行,我是没办法的。
如果一开始爱,就被我爱到了,简直是无法想象的事。
当然有很多人,是一开始爱,就爱到的。
这诚然是幸福的事。
但,然后呢?
总不能就这样没完没了的一路爱下去吧?
“谁说不能呢?”我有一些天生福缘甚厚的朋友,不解的看着我。“一路没完没了的爱下去,难道不好吗?”他们问我。
“呃……也不是不好……只是,只是,只是,会不会很无聊呢?”我说。
唉!其实绝对不是“无聊或有聊”的问题。
是我对恋爱的认定,有个“最低要求”。
我相信,失恋的那一瞬,才是领悟爱情的开始。
在失恋之前,所尝到的爱之甜,是不足道的,都只是“爱情婴儿”在牙牙学语时所尝的甜味而已。
婴儿并不挑剔,只要是甜的,糖水也好、糖果也罢,婴儿都觉得好,值得一尝。
但这只是一阵子而已。婴儿渐渐会尝到各式各样的味道,味蕾越来越发达,见识越来越广,终有一天,这个婴儿会长大到不再喝糖水的阶段。
那才是他“辨味”的起点。
同样状况,失恋,是恋爱的起点。
就像起跑前,信号枪“砰”然一响,就算是射击在耳膜上,震得我们魂飞魄散,甚至射击在心口上,伤得我们鲜血直流,那也都只是,爱情长跑的起跑信号而已!
失恋,在人生各式各样的失落当中,是特别不可缺少的一种。
青春其实没什么可贵,直到你已经失去青春。
空气似乎也并不值钱,除非你失去空气。
人类的无知,是与生俱来的诅咒,不失去,就感受不到拥有的珍贵。
可是大部分的“失去”,是常常无可挽回的。
青春失去了,无可挽回;空气失去了,你也撑不了多久。
相形之下,恋爱的失去,就显露出特殊的光芒,似乎,对失恋者,承诺了更大的幸福……
当然,有些人的失恋是致命的,是经历一次就形销骨毁的。但绝大多数遭遇到失恋的人,变成了更“合格”的爱人,对恋爱有了更深的领悟。
爱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失恋的人,应该是有福的人吧?
但他们一定错过了些“什么”吧?
而那些“什么”,却是我如此珍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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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恋爱嘿呦嘿~好色要靠自己努力 …'痛快日记(1998)'
小说txt天堂
被人说“好色”,我会很高兴。
好色,就是特别喜好漂亮的人。
首先,这表示你这个人,会喜欢、也会讨厌某些事,这就很好。
很多人放弃喜欢跟讨厌的权利,对很多事都马马虎虎的,老是说:“都可以啊!”
“随便啦!”这种话,听起来就很没精神。这种话说多了,慢慢就会丧失喜欢和讨厌的能力,最后连脸都会变的很模糊。
所以如果你很“好色”的话,起码证明你爱恨分明,活得很起劲。
而且,好色,还表示你“有鉴赏能力”。
这就更难得了。
看看你身边的人,你就知道“鉴赏能力”越来越稀奇。
很丑的人被说成漂亮、很烂的东西被卖得很贵、很土的衣服被当成流行、很蠢的意见被一再讨论。
当然,很多被骂“好色”的人,其实也没什么鉴赏能力,有些严重到,只要对方还会呼吸,就能令他兴奋。这样的水准,不能颁给他“好色”的荣誉,因为他“好的不是色”。准确一点说,应该只能算“花痴”。
“花痴”也并不是错,只是比不上“好色”的层次。
好色的人,能够从对方的美色当中,得到乐趣、得到喜悦,这是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
我们如果能从“美”当中,感觉宁静与快乐,就会对人生更有信心,会更相信生命是值得活的。
美的建筑、美的音乐、美的食物、美的人,都常给我安慰,让我无从拒绝人生的盛宴,对许多珍贵的时刻,流连忘返。
而所有的美当中,美丽的人,最让我惊喜不已、目眩神移。
原因很简单,美丽的人,总是在你意料不到的地方、以你意料不到的方式出现。
店员、路人、流浪者、在超级市场跟你拿同一牌子狗食的人。
这些人的美丽,常常被生活的繁琐、生命的仓皇所掩盖。但只要你够好色,自然能像一流的猎犬般,侦测出他们的行踪。
相形之下,其它的美,多少比较可预料,不太能令你惊喜。你不太可能在嘈乱的夜市听见普契尼的咏叹词;不太可能在你家后面的巷子,发现一栋高弟设计的公寓。
欣赏美的惊喜和感动,早就被“试着接进美”的劳累大量扼杀。谁在罗浮宫推挤的人潮里,还能接受“蒙娜丽莎”放的电?
谁能只看见长城,不看见淹没长城的摊贩?
为了领略美,如此的劳累,排队进罗浮宫、推挤着登上长城,结果也并不能感受到美的力量、美的抚慰。
只有美丽的人,永远出其不意的,现身你面前,给你惊喜,让你微笑。
有什么道理,不好色?
好色的能力,如同对所有美好事物的品鉴能力一样,不可能停留原地,只可能不断升级。
刚开始“好色”的人,眼光不准、胃口太大,常会对俗艳的、做作的美,也一律产生好感。这种初级品味,要逐渐迈向高级品味,只有靠不断的品尝、不断的感到不够、不断寻求更强的感动。喜欢美酒美衣服的人,都会经历同样的过程。
至于“无好色能力”的人,对美丽的人,就很缺乏主见了。当他们想要享受人的美时,就只能往娱乐界偶像的身上找、往伸展台上模特儿的身上找。这当然很乏味,一下就厌倦了,因为这不是你自己的好色,只是人云亦云,是“美的量产者”摸索大众口味,制造出来的。
而且,这种美色,你只能消费,无从享有。所以对偶像的美,很容易就幻灭了。因为那个美色,并不能让你活得更起劲、更相信。只是让你把该花的钱花光,然后发现对方跟你实在是没有关系的。
好色,承诺了人生幸福的无穷可能。
但你必须培养主见,自我锻炼。就如同所有的人生乐趣一样,只靠别人喂给你的,你迟早会厌倦,最后破坏了珍贵的好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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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恋爱嘿呦嘿~狐狸打电话给小王子 …'痛快日记(1998)'
小‘说‘t。xt。天。堂
1
接到了“狐狸打给小王子”的电话。
“……喂?……小王子吗?……呃;我是狐狸。”
就是这样的开场。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经常接到奇特电话的我,很本能的知道了这是人生中,那种快乐的陷阱。
所谓“快乐的陷阱”嘛……就是只要你一觉得快乐,就会自动掉进去的灵巧装置吧。
我笑着掉进去了。
当对方是完全陌生的人,却带来了完全熟悉的感觉时,我总是很乐意逗留得久一点……
小王子和狐狸的事情,是我完全熟悉的事情。
2
小王子遇见狐狸,是他正在哭的时候。
在圣修百利的书里面,小王子拥有三座跟他膝盖一样高的小火山,还有一朵他珍爱的玫瑰花。小王子一个人住在和一栋房屋差不多大的b…612小星球上。
小王子访问的第七个星球,是地球。
他看见了一个花园,里面有五千朵玫瑰花。他像被雷打到一样,呆住了——
“你们是谁?”小王子问。
“我们是玫瑰花。”
小王子伤心极了。因为小王子拥有的那朵玫瑰花,曾经告诉小王子:在整个宇宙中,她是独一无二的一朵玫瑰花……
可是现在,才只是一个花园,就有五千朵跟他一模一样的玫瑰花!
小王子这样想着:“我以为我很富有,拥有世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可是,原来不过是一朵最最平常的花罢了……”
小王子就躺在草丛里,哭了。
3
然后狐狸出现了。
“来跟我玩吧。”小王子说:“我心里很难过……”
可是狐狸拒绝了小王子。
狐狸跟小王子说了“养驯”这个字。
“我不能跟你玩。”狐狸说:“我还没有被养驯。”
“什么叫做‘养驯’呢?”小王子再三的追问。
“是件经常被忽略的事情。”狐狸最后只好回答小王子:“养驯,就是把两样东西连起来吧。”
接下来,狐狸说出了也许是整本《小王子》里面,关于活在地球上的,最重要的一段话——
“对我来说,你只不过是个小男孩,跟其它成千上万的小男孩没有两样;对你来说,我也只不过是只狐狸,你既不觉得需要我,我也不觉得我需要你……可是,如果你养驯了我……”
4
每次我读到狐狸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都会觉得我的身边,整个忽然亮起来。
如果是在房子里,就整个房子亮起来;如果是在草地上,就整片草地……
是比“芝麻开门”的魔法还大的祈使句哩——
“如果你养驯了我……”
狐狸开始想象着新的人生:“如果你养驯了我,我就会认得出一个人的脚步声,别人的都不一样。别人的脚步声会让我匆忙躲回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
狐狸继续想象:“……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麦田跟我也没什么好说。这很教人难过的。可是你有金色的头发,一旦你养驯了我,会是多么美妙,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能让我想到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声……”
说完了这些,狐狸对着小王子,注视了很久。
“请你——养驯我吧。”狐狸说。
5
这绝对是动物史上最感伤的一只狐狸了,简直比瓢虫还要感伤。还好他碰上的,是感伤级数跟他相同的小王子,所以就沟通良好,像厚巧克力蛋糕碰上了冰牛奶一样。
“即使是我,面对着这只狐狸,也是没有办法的吧。”我偷偷这样想,觉得很惊险。
小王子当然的,“养驯”了狐狸。可是,翻到下一页,小王子就已经必须离开了。
“啊,”狐狸听说小王子要走,“我要哭了。”
“这都是你自己不好。”小王子很着急:“是你要我养驯你的,现在你又要哭!这根本对你一点意义也没有!”
“有的,有意义的。”要哭的狐狸回答:“从此当我看见麦田的金色……”
狐狸说得很好,我没有办法说得比他更好——只要你曾经养驯,只要你曾经被养驯,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是原来的样子。
即使是麦田的颜色啊……
6
狐狸又叫小王子回去看那花园里的五千朵玫瑰花。小王子看着他们,发现他们跟他那朵玫瑰花,一点也不像了。
“你们很漂亮,但你们是空的,”小王子对五千朵玫瑰花说:“并没有人会为你们死……”
于是,五千朵玫瑰都为自己感到无比的难为情。圣修百利这样写。
小王子的世界也不一样了,他确定了他的那朵玫瑰花,是宇宙里唯一的一朵。不是因为他无知才这样相信,而是因为他知道了“养驯”的意思。
很厉害吧,“养驯”这个字。真不知道这只狐狸哪里学来的。
当然,小王子还是离开狐狸了,养驯并不是抚养,养驯并不是饲养。养驯这个动作,一旦完成,就完成了,并不靠着持续下去才算数。
7
我们。
我们有的也不吃面包,我们有的也看过五千朵玫瑰花。
“怎么都和我没有关系呢?……”我们眼中的狐狸、小男孩、瓢虫、麦田,都一个样子。我们分不出来那唯一的一朵、一只、一个。
我们没有小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