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女法医手记-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儿一个个儿都怪怪的,准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而且是与我有关的不大正常的事情。

    果然,那天下午,主管刑侦的姜副局长把我叫到了他的办公室,说是有件事
儿要跟我谈谈。真还不是件省心的事,这事儿足足把我给折腾了半年才算是缓过
劲儿来。起因是一场火灾。 10 年前一个寒冷的夜晚,市卫校教师李芸的单人宿
舍由电炉引起了一场火灾,李芸及腹中即将出世的胎儿一起丧生于大火之中。姜
副局长让我把当时进行法医学检验的情况整理一个材料交给组织,并委婉地询问
起我与李芸的丈夫秦登峰的关系。秦登峰是医学院的病理生理学教授,李芸死亡
之前我与他并不相识 。通过对李芸的尸体及腹中的胎儿进行检验鉴定,我认识
了当时还是医学院讲师的秦登峰。后来,由于学术上的一些联系,我们有了一些
接触,但来往并不密切。在我的印象里,这人总是有点怪怪的。当我到档案室调
阅10年前对李芸进行法医学检验鉴定的原始材料时,档案室的小芳悄悄地告诉我
:三天前,上头派的法医学专家也曾经调阅过这些材料。看来,组织上已经把我
列为作伪证的嫌疑对象了,我内心一片茫然和慌乱。面对我所经手的尸体,我绝
不敢有非分之想。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在特殊的工作环境中,我与这些尸体之
间似乎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心灵感应,我总觉得我的这些“顾客”们是有灵魂的,
他们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洞悉我的心灵,倘若我的心眼长偏了,倘若我
惹怒了他们,那可是会遭到报应的。但是,对于检验鉴定中的有关技术性问题会
不会出什么差错,我可不敢口出狂言。为此,我时常会感到不安和恐慌。夜深人
静时,也许突然会想起某一个没有搞定的案件而彻夜不眠。我迫不及待地翻阅着
10年前我所制作的那份检验鉴定文书。尸体外表检验的文字记载是:李芸的尸体
上有大面积的三四度生前烧伤,手上有明显的生前烧伤水泡。面容及颈部已经部
分炭化,隆起的腹部已经被烧裂,身上及床上的衣物也已被烧烬。值得一提的是,
死者有“外眼角皮肤烧伤征象”。“外眼角皮肤烧伤征象”,是由于活人在受到
大火的焚烧时,双眼出于保护性的反射作用而必将紧闭所产生的结果。因此在对
生前烧死的尸体进行尸表检验时,可以发现死者眼角的皮肤虽然被大火烧焦了,
但皮肤皱褶之间却仍然保持完好的现象。这个征象,是生前烧死者所特有的征象。
解剖检验的文字记载是:发现死者口、鼻、呼吸道,直至呼吸道深部的管腔内均
有黑色炭末。毒化检验的结果是: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的含量明显增高。这足以
证明,死者在烧伤的过程中,肯定还存在着呼吸的功能。因为在大火中,只有通
过剧烈的呼吸运动,才能将空气中的黑色炭末吸入到机体的呼吸道深部;也只有
通过呼吸运动,才能将空气中高浓度的二氧化碳吸入肺泡并进入人体的血液循环
系统,形成血液中高浓度的碳氧血红蛋白。对李芸腹中的胎儿进行解剖检验的文
字记载是:发现胎儿全身布满富含蛋白质渗出物的水泡。这是胎儿生前烧伤的明
显特征。

    除了文字记载外,我还将能够证明李芸系生前烧伤的肉眼及显微镜下所见的
证据用照片及组织切片的形式固定和保全了下来。谢天谢地,如果没有这些证据,
那些对我有疑心的人肯定会说我在文字上做了手脚。我在鉴定书的结论部分对李
芸的死因作出了肯定性的结论:死者李芸系在生活状态下烧死。看完关于李芸死
因鉴定的法医学鉴定书后,我那颗被拽到嗓子眼里的心一下子就放到肚子里了。
从法医学鉴定书中我没有发现鉴定中存在什么失误和差错。要命的是,刑警们根
据我的鉴定结论,一致认为李芸死于意外火灾。更要命的是,10年后李芸的丈夫
秦登峰自杀了。从秦登峰留下的遗书中,刑警们得知李芸并不是死于火灾事故,
而是死于秦登峰的魔爪。原来,10年前秦登峰先将妻子李芸扼死后,又纵火焚尸
伪造了一个火灾的现场。秦登峰在临终前的遗言中自述:10年来,他一直生活在
痛苦自责的深渊里,他想死又不敢死。早在10年前他就特别向往死亡,但他实在
是没有勇气自己结束生命,于是他就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还伪造了火灾的现场。
他以为法医很快就能识破他的阴谋,他也就可以痛痛快快地离开这个世界。可出
乎他的意料,公安局的法医居然说李芸是生前烧死的。事实上,他明明是将妻子
扼死之后才焚烧了尸体的,她怎么会是生前烧死的呢?“难道是那个女法医爱上
了我?”10年来秦登峰这个可笑而又可怕的猜测真把我给害惨了,怪不得同事们
会用那样的眼光看着我!唉,这个可怜的抑郁性精神病患者!

    女法医手记

    第二十二章树叶上的血痕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恰恰这时发生了一件可怕
的事:我的好友陈英坠楼身亡。显然,陈英在摔死之前,已经遭遇到了暴力的袭
击。因此,陈英的死绝不是意外事故,而是被害身亡。这件事发生在我的母校。

    当时,我正在法医系读硕士学位。那年暑假,我没有回家。恰恰这时发生了
一件可怕的事:我的好友陈英坠楼身亡。陈英是头冲下摔在地上的,右侧太阳穴
部位先着地,损伤主要分布在右面部和身体的右侧。陈英往日那美丽端庄的模样
已被口鼻歪斜的面容所代替。看着陈英那张扭曲的脸,我心里别提有多难受了。
同学八年,其中有五年为同班,我们可以说是朝夕相处,亲如姐妹。后来的三年
研究生生活,虽然我们分别在不同的专业学习,没有更多的机会同吃同住了,但
我还是少不了常常去扰乱她的生活。衣服上的扣子掉了,找陈英;裙子上的拉链
坏了,找陈英;外文资料译不出来了,找陈英;气不顺,火没处发了,找陈英…
…从现场勘察的情况来看,陈英像是在擦玻璃的时候,一不留神踩空了掉到楼下
摔死的。

    那块擦窗户的抹布就在尸体的右侧,光亮如镜的窗户玻璃上留有陈英的指纹,
窗台上留有陈英的脚踏痕迹。陈英的拖鞋,一只被甩在楼下,一只留在了窗台上。

    陈英是个太爱干净的女孩,什么东西到了她的手里都会变得一尘不染。我总
说她是生活的奴隶。“总有一天你会活活地累死!”这是我常常对她说的话。难
道她真的死在了对生活的过分讲究上?突然,我发现楼下那棵伸到三层楼窗前的
梧桐树的一片树叶上有血痕!很快,这块可疑斑迹被验明正身:人血;出血部位
是鼻腔;血型与陈英的完全相同。从尸检的情况来看,鼻部血管的破裂,不像是
外力直接作用于鼻部所致。还有什么原因能够导致鼻腔出血呢?对了,当外力在
短时内作用于颈部,致使位于颈部浅层的颈静脉受压,而位于颈部深层的颈动脉
仍然畅通时,可以导致头面部毛细血管内的压力骤然间增高,毛细血管高度扩张
充血,鼻腔就会有出血现象。我立马用学到的知识,对上述血痕进行了陈旧度的
测定,证实它们离开体内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现在,一切都很清楚了,陈英在
从楼上坠落地面之前,已经身负内伤。显然,陈英在摔死之前,已经遭遇到了暴
力的袭击。因此,陈英的死绝不是意外事故,而是被害身亡。经过检验,我们发
现陈英死前曾与一名血型为A2型的男子发生过性关系。从尸检的情况来看,陈英
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与那名男子发生性关系的。不用说,肯定是那个照相的,
叫什么冯良。自打陈英交了这个冯良,我没少跟她吵过架。这个冯良,一看就不
是什么好东西,长了一双极不安分的眼睛不说,还居然敢当着外人的面,动不动
就跟陈英翻脸。陈英也是,在冯良面前,整个一个受气包、出气筒。我就不明白,
一个堂堂的硕士生,干吗要和这个照相的要好!解剖发现,陈英生前颈部受到暴
力压迫。看来凶手还是挺狡猾的,他一定是害怕在陈英的体表留下痕迹,于是在
扼颈时,衬垫上了柔软的物品。很快,在陈英尸体头部的左顶枕部,我又发现了
一处头皮下的出血。很明显,这处损伤不是高坠伤。根据损伤的特征,我们认定
陈英左顶枕部的损伤符合较大的钝性平面作用于陈英的头部而形成的撞击伤。头
部撞击陈英宿舍的墙壁,可以形成陈英头部的这处撞击伤。经过检验,认定在陈
英坠楼之前,与陈英发生性关系的那个男人,正是冯良。审讯连夜突击进行。冯
良交代了以下罪行。原来,这个冯良在国外还有个妻子。本来他是准备和这个妻
子分手的。可是等到妻子从国外回来,他才惊讶地发现,原来那个略显土气的妻
子现在一下子变得高贵得像个公主。更让他心动的是,人家还从国外给他带回来
了一笔很可观的资金。他知道陈英爱他爱得要死要活,他也知道陈英肚子里已经
有了他的孩子。按照两人原定计划,再有一个多月,陈英的硕士学位一拿到手,
他俩就可以完婚了。但是,现在他却改变了主意,他要断绝与陈英的关系,与他
的妻子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那天,他烦躁透顶,带着满腔的怒气,欲与陈英做最
后的一搏。陈英正在窗台上擦玻璃,一见到冯良便激动地跳下了窗台。这时,擦
窗的抹布从陈英的手中坠入楼下。触景生情,冯良脑中立刻闪出了一个罪恶的念
头。

    冯良趁势假心假意地将陈英拥入怀里,接着,两人上了床。一切都显得那么
顺理成章。此时,陈英已经完全沉浸在爱的海洋之中。突然,冯良顺手抓起身边
那件柔软的内衣,衬垫在陈英洁白如雪颈部,用罪恶的双手用力扼住陈英的喉头,
接着又将陈英头部猛力向墙上撞去。陈英甚至连动都没有动一下,就被冯良扔出
了窗外。可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滴躺在树叶上的血痕要了他的命。

    女法医手记

    第二十三章色痣引来的杀身之祸小青年以前根本就不认识这个陌生的杀手。

    昨天晚上在香河宾馆游泳池,他们初次相识。俩人越聊越近乎,最后,小青
年跟随着陌生人住到了陌生人包住的豪华房间里。夜半三更,睡梦中的小青年突
然头部遭到了重重的一击。小青年实在不解:陌生人为什么要杀死他?那天是个
星期日。还在睡梦中,我就被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我极不情愿地拿起话筒
:“谁呀,这么早?”“韩嵋,不好意思,打扰了。能不能马上过来一趟?”大
力的声音近乎讨好。与以往总是与死尸打交道不同,这回除了一个死人以外,等
待我的还有一个浑身是血到处是伤的大活人。不用说,这是一起斗殴事件,最后
的结果是造成了一死一伤。我认真地倾听了这个浑身是血到处是伤的小青年陈述
的打斗历程。离奇的是,小青年以前根本就不认识这个陌生的杀手。昨天晚上在
香河宾馆游泳池,他们初次相识。当时,小青年穿着泳裤躺在泳池边的躺椅上稍
作休息,陌生人身披毛巾被,上前与小青年搭话。俩人越聊越近乎,最后的结果
是,小青年跟随着陌生人住到了陌生人包住的豪华房间里。夜半三更,睡梦中的
小青年突然头部遭到了重重的一击。当他极为困难地将双眼睁大时,发现陌生人
正手持一把斧头,呆立在他的身边,那样子看起来像是疯了!出于生存本能的自
卫反应,小青年立马从床上跳了起来,与陌生人展开了殊死的搏斗。最终的结果
是,小青年头上、身上、手上、胳膊上到处都是砍伤。陌生人身上的伤倒是不多,
但在这不多的损伤中有一处是绝对致命的严重颅脑损伤。陌生人为什么要杀死小
青年?小青年莫名其妙,十分的委屈和不解。我站在一边,冷眼旁观着小青年的
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找死呀,糊里糊涂地就敢跟着一个从不认识的陌生人走,还
住在一起,不是同性恋才怪呢!哼,就为了这么不到一夜的“好事”,就被人家
摧残成这副模样!这还算轻的呢,后面指不定还有多少倒霉的事等着呢!受审、
赔偿,没准还得蹲大狱呢!可陌生人为什么要将自己刚刚结识的同性恋对象杀死
呢?

    这,我可搞不清了。精神分裂症患者?妄想狂?性虐待狂?变态杀人狂?我
再次走进解剖室,这次,我要按常规对尸体进行系统的解剖检验了。前面,我的
工作程序是先认真倾听伤者陈述的事件经过;再仔细对伤者进行活体损伤的检验
;最后再对死者的尸体进行生前损伤的检验。其主要目的是验证活者口供是否真
实。

    也就是说对尸体的首次尸检只是单纯地检验尸体上存在着的外伤情况,而没
有对尸体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解剖检验。所以,我把走出迷宫的希望寄托在与死者
这次全面的“会晤”上。在进行尸表检验时,我按部就班地从上到下边观察边对
着录音机作录音记录:“……右下肢腹股沟下一公分处有一5 ×6 公分的紫色痣
……”

    念到这里,我一下子愣住了,呆呆地站在那里,足足有十秒钟。“嗨,有了!”

    我一下子冲出了解剖室。“哎,小伙子,快把裤子脱下来,让我看看你的大
腿根!”

    我肆无忌惮地冲着小青年喊道。“韩嵋,悠着点,别把人家孩子给吓坏了!”
大力有些不解地提醒着我。“嗨,怎么还傻愣着?快点,脱裤子!”我根本就没
有耐心作任何的解释,只想尽快地验证一下我的判断。“哇塞,这可真是一个意
外的巧合,要不怎么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呢!”看着小青年大腿根上的那块与死
者颜色大小几乎完全相同的色痣,我觉得自己已经从迷宫里走了出来。果然,当
天在公安部发出的通缉令中得知,死者是吉林某公司的一名携带1000万人民币潜
逃的大贪污犯。现在,一切都应该明了了。这个贪污了1000万的公司财务主管,
知道自己很快就会在全国范围内被通缉。另外,他还知道,长在大腿上的那块特
殊色痣一定会被警方作为个体识别的特征,而在他的档案资料中记载。所以,当
他偶然发现或者可以说是刻意去寻找到了一个与他同样在大腿上长有一个色痣的
青年时,他就精心地策划了一个圈套。他企图将这个初识之交干掉,砍去他的双
手和脑袋,使法医难以对死者进行完整的尸体鉴定。他想象着,公安机关对这具
尸体的指认,就只剩下了一般的描述和一个留在大腿上的特殊色痣。这往往足以
使人们相信他本人已经被人暗杀了,1000万元也被杀手携走了。从此以后,他就
可以改名换姓,另找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去过他那花天酒地的舒心日子了。可惜,
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他死在了他的谋杀对象的手上。

    女法医手记

    第二十四章夫妻间的肉搏我小学的同学,外号“鼻涕王”,大名李亮,那天
开着奔驰320 ,油头粉面,西装革履地闯进了我们刑科所。原来,李亮的妹妹李
芳突然失踪了。据李亮猜测,李芳很可能被丈夫王亚军杀害了。我立即给大力的
BP机上发了短信息。四个小时以后,大力给我送来了李芳的尸体,并将现场法医
的验尸报告交给了我。在现场为死者做尸表检验的肖法医在勘验报告中的“结论”

    一栏里,清清楚楚地填上了“他杀致死”。“韩法医,您看,这凶手也够残
忍的了。光头部就用利器砍了18刀。”肖法医指着尸体上的累累伤痕对我说。我
睁大了眼睛,仔细盯着死者头部的那18处刀伤,随后慢慢地将头摇了摇,一副若
有所思的样子。“哎,怎么了,韩嵋,发什么愣呀?有什么想法,您倒是说话呀!”

    大力一看我这副样子,有些急了。“不对,大力,肯定不对!”我十分肯定
地说:“你们看,头部的这18处刀伤位置多集中呀,全都在头顶和前额这极小的
范围内。这说明,造成这些损伤的时候,死者的头部根本就没有移动过。一个大
活人怎么能够老老实实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让凶手一个劲儿地用刀砍呢?”接着,
我让肖法医和大力为尸体翻了个身,死者背面居然连一个刀伤都没有!如果顺着
大力的思路,蓄意谋害妻子的王亚军在李芳熟睡之后,挥刀对妻子下了毒手。那
么意识清楚的李芳在挨了第一刀之后就应立即下床奔逃,这是人类生存本能所决
定的应激反应。如果这时王亚军紧追不舍,那么一个奔逃在前,一个挥刀在后,
落在奔逃者身上的损伤应该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损伤的部位应该很分散;第二,
损伤的部位应更多地分布在死者的背后而不是胸前。再仔细检查,我发现李芳身
上的刀伤一类为濒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