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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了,高三恋人-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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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就和李太白说分手,他流着泪说,我的命中注定,越是美丽的东西越不属于我。我看着他消失在塑胶跑道尽头的背影,那么落寞,其实我愿意相信,他就是我的另一半,他的快乐与忧伤能一分不差地传到我的身上,像蝴蝶翅膀的震动能引起大西洋的波动一样,因为这一刻,他在流泪,我也在流泪。姜绚过来安慰我,说等以后我们运气好到中六合彩的时候,说不定能遇见F4呢,就算不是,长得像的也行。    
         中午在食堂的时候,徐志摩突然找来一个CD机为我放歌;美美的女声,看CD封套,原来是水木年华的《中学时代》,唉;他的CD机也太恶劣了。 他在歌声里,把写给我的那些信,一封一封拿出来读,和从前李太白放在我车筐里的是一样的,原来每一封信他都有备份,其中有一封信里这样写:希望我们两个人可以天真单纯全心全意投入一切奋不顾身地爱一场……是中午吃饭的时候,食堂里满满的人,李太白也在,看了一眼,便掉头走了。我把CD机关掉,说对不起,两个人≠我们。徐志摩笑笑说,人生上半场19年,拒人4次,被拒3次,目前4:3领先。    
         放学的时候,我的车筐里放了两封信,一封是徐志摩的,是他写的一首诗:我终于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点根烟,随手放在嘴边,层层叠叠的烟圈,弥漫在眼前,最多熏红了眼。早一点看穿了爱情它不就像抽根烟,用来解闷消遣,大不了烫到了指尖,随手甩路边,管它誓不誓言……    
         另一封信是李太白的,也是一句诗:这一生,遇不到彼此最寂寞。遇到了,还是寂寞……他在信的末尾特别强调,这句诗是他李太白自己想的,跟徐志摩无关。


第二章我就是那只等爱的狐狸

    四月,丁香花瓣在风中起舞的季节。    
    我走在伸向图书馆的甬路上,一个足球猛然从眼前掠过,吓得我扔掉了手里的文具盒。一个男生旋风似的卷了过来,边道歉边帮我捡起文具盒,然后抱起了足球。    
    “这身包装挺炫的,可以唱阿姐鼓啦!”他瞅着我的褶边裙和小短靴,打了个响指。我笑了,他接着说:“我们就算认识了,可以请你喝杯红豆冰吗?”    
    红豆冰?我一向喜欢吃“雪人岛”冰淇淋的。    
    我还是和他一起去了,因为他有点帅,也可能是因为他与众不同。他球衣上的拉链紧紧的,而新生代男生的球衣都是敞着穿的,尤其在这春风拂面的时候。    
    就像电影里一样,我俩坐在冷饮店的高脚凳上,捧着两个陶杯。陶杯上嵌着细碎的银粉,我很琼瑶地想:也许一场浪漫就从这里开始了呢。    
    他说他是高二的,叫谢洋,我说我是高一的刘小丹。我们无拘无束地侃着,他的杯子很快见了底,我也喝空了,还把冰块嘎吱嘎吱地嚼着吃光了。    
    店里正在促销,有赠品,可以选择唱片或是一本书。我毫不犹豫地拿了书,因为那是一本《小王子》。我觉得,谢洋就是我心目中的王子。    
    “这是一本外国童话。”出了店门后谢洋说,“里面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狐狸。”    
    晚上,做完了作业,我打开了《小王子》。    
    小王子遇到一只狐狸女孩,问它:你愿意和我玩吗?狐狸说:那么,请你驯养我吧!小王子问:什么是驯养呢?狐狸说:驯养,就是建立某种联系。如果你驯养了我,我就会听你的脚步声跟别人的不一样,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里唤出来。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但因为你有金色的头发,所以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    
    读完狐狸女孩对小王子的深情表白,我合上了书。我想,他们一定幸福地在一起了吧。    
    谢洋是足球队的,我开始每天下午去看他踢球。他是中锋,绰号叫“谢大侠”。    
    一次,我们学校和二中比赛,一个队员把球吊到禁区,被对方的守门员挡了回来,谢洋突然从后面猛冲上去,连人带球飞入球门。全场掌声雷动,连二中的女生们都向他挥舞着花束!他下场后,我跑过去送汽水,看到他把汗湿的球衣脱下来,扔给一个女孩子。    
    我攥着汽水瓶悄悄地退了回去,打听了一下,那是和谢洋同年级的女生,叫陈娟娟。我仔细地打量她,淡淡的眉眼,背带裤运动鞋,很平常。我暗暗嘲笑自己的过敏。    
    高中的男生大多哈日哈韩,摹仿日韩流行乐坛的派头,在穿着上比较先锋。谢洋呢,连棒球帽也没有,脑袋上总扣着一顶小格子的鸭舌帽!    
    我切他,他却说:“小丹,除了你,没人笑俺老土呢!”这倒也是,他穿得不那么晃眼,却散发着阳光一般的气息,那种笑声、汗水和健康混和在一起的新鲜味道。    
    街上新开了一家荷兰烤肉馆,很贵,我还是打算周末去吃。谢洋说他请我,我不相信地问:“荷兰烤肉?”他肯定地回答:“荷兰烤肉!”    
    周末那天,他一大早就打来电话催我。“急着抢泔水啊?猪!”我边爬出被窝边骂他。他说:“西郊公园有多远你不知道啊?猪!”    
    西郊公园?不是说好了去荷兰烤肉馆吗?我刚要质问他,他挂掉了电话。    
    我下了楼,他骑着单车,背了个大包包,身旁还有个女生,大眼睛圆脸蛋,漂亮得像深田恭子。我希望他介绍,他却只对她说:“这就是小丹。”看来他们很熟啊,我心里顿时泛起了山西老陈醋。    
    我还是骑上车,和他们一起向西郊公园进军了。我想知道他葫芦里卖的药,更想知道这个漂亮女孩是不是他的GF。    
    我们来到了西郊公园的山上。谢洋从背包里拿出折叠架和生肉串,请漂亮女孩烧烤。我撇嘴了,“这就是荷兰烤肉?”他打岔说:“对喽,还没向你介绍我这个同学呢。”漂亮女孩握住我的手,“小丹,我叫何兰。”谢洋仰天大笑:“何兰是我们班的烧烤高手,我请你吃的就是何兰烤肉!”    
    我仰天长啸。    
    何兰烤的肉又焦又香,真的很好吃!披覆着花影重重,做一只树林里自由惬意的小田鼠,这种感觉也真的很“飞”耶!    
    吃完了,又聊了一会儿,何兰就走了。谢洋跑下山,给我买了个甜筒。这么大排档的东东!我呸他。他却说:“两块钱的甜筒比哈根达斯差不到哪去。”    
    每天晚自习前,我们都一起出校门散步。他常常给我买两串糖葫芦,我举着糖葫芦,这个上咬一口,那个上咬一口,享受着童年时才有的被宠坏的滋味。    
    一次,和他逛花店时,我拿起了一枝枯萎的玫瑰。“它多可怜啊!”我说,“我们不买还会有谁买呢?”他笑了,回校后,教我把枯玫瑰压成了美丽的干花。    
    他像个破留声机一样,用破锣嗓子一遍遍地说:潮流e了又go,只有自己的个性是永恒的!    
    渐渐地,我和他合并同类项了。我会说,约会麦当劳已经过时了,在地摊上吃煎饼才是真的酷。舞会上,我不用化妆盒,套上一大串荧光手镯和脚镯,像只萤火虫似的发着微弱的光芒。    
    依然有人说我很炫!而省下的钱,我买了好多好多书,有习题集,也有古今名著,还买了天蓝色的毛线呢——快到圣诞节了,我想给他织一副手套,“温暖牌”可是永不老土的呀!    
    半个月后,我织成了一副连指手套,每一只手套上都绣了朵淡紫的丁香花——我们初相遇的季节!    
    不久后的中午,我去找谢洋,他拿着把小刀,聚精会神地削着木头,旁边还有几小罐漆。一定是在做送给我的圣诞礼物!我赶紧转身走了,心兴奋得怦怦跳。    
    第五天下午,我忍不住了,趁谢洋在踢球,去了他们班。他的桌斗里放着一个木头小房子,上面刻着一行小字:娟娟,请你住进我的心房。娟娟?对,就是那个曾为他拿球衣的女生陈娟娟!我的手一抖,小房子掉在地上,磕掉了一块漆。    
    我觉得有点对不住陈娟娟,跑回教室,拿来那朵玫瑰干花儿,用胶粘在掉漆的地方,看上去比刚才还漂亮。    
    把小房子放回他的桌斗时,我的心一酸,我终于让他明白了我的情感,也表达了我对他和陈娟娟的祝福。    
    第二天,谢洋来找我。沉默了半天,他说:“小丹,你很可爱,我把你当成小妹妹。我一直喜欢着陈娟娟,没对你说过,你怪我吗?”我故作豁达地说:“怪你?怎么可能啦!17岁的感情,毕竟还是秘密嘛!”    
    放学回家,我躺在床上,开始拆那副手套。天蓝的毛线,散落在枕边那本《小王子》上。    
    我第二次打开了《小王子》,读着狐狸对小王子的深情表白——“我不吃面包,麦子对我没用,但因为你有金色的头发,所以同样是金色的麦穗,就会让我想起你,我也会爱上吹拂过麦田的风……”    
    我继续读了下去。后来,小王子喜欢上了一朵玫瑰花,他并不爱狐狸,尽管狐狸一直在为爱等待。    
    合上书的时候,我心中无比感动。因为狐狸对小王子说:你走了,我并非一无所有,我还有麦田的颜色。    
    是啊,谢洋,我还有你带给我的笑声和快乐。我拿起手套,把拆开的线一针一针重新织好。    
    圣诞节那天,我把手套送给谢洋。“上面绣的花真好看!”他高兴地接过来。我的心痛了一下,微笑着说:“这朵丁香花告诉我们,冬天的后面,紧跟着就是春天了。”    
    第二年四月的一个下午,有很温存的风。我穿了一条长裙,坐在图书馆里看书,窗外,又开满了淡紫色的丁香花。     
    我的书中也夹着一朵,在淡淡的香气中翻阅往事,我骄傲地笑了。    
    对爱,我们要学会珍惜,更要懂得放弃。爱情over了,心情却永远也不能over。


第二章校园里的避难所

    1    
    街上一个人的自行车里放着满满的都快要漫出来的大大书包,为了不让它掉下来歪歪扭扭的骑着自行车。这样的神情实在有些让人忍俊不禁,我想他是个高三的学长吧。    
    这个画面立刻让我想到我的高三会不会是同样的狼狈,背着大大的不协调的书包歪歪扭扭的走在大街上。周围行人用我现在的目光在那时同样异样的盯着我,心里盘算着真可怜呀这个孩子。    
    于是我赶紧抱紧了我的书包,快步快步的往学校走。    
    现在我只是高一的学生,背着自己挺可爱的小小的书包一蹦一跳的走在家里到学校的路上。这几天是我们的期中考时间,也难怪有人每晚每晚开夜车带重重的书包回家。    
    我的成绩还不错,至少从来不用为这些担心。    
    2    
    期中考终于在大家的喋喋不休后结束了,我看着每个人或是沮丧或是高兴的奇怪表情逃出了教室。对于那样的永无止境的考试我早就厌倦并且能够很顺利的在几秒钟之内忘得干干净净了,因为习惯的原因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在学校一栋偏僻的要拆迁的房子里发现一个小小的秘室。    
    那是一个也许从前是办公室的房间,因为剩下一个老师专用的椅垫。每到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一个人走凌乱的砂石堆,然后坐在椅垫上晒暖洋洋的阳光。    
    可是今天去的时候我看见了一个有些熟悉的背影。“喂——”我大叫了一声。    
    他转过了头,竟是8班的林风,就是那个在全年级排名里永远排在我前面的那个男生。    
    我惊讶的问:“你怎么也会来这里?”    
    “你是张若佳吧。”他微笑,“我认识你,年级排名总是在我后面,2班会跳舞的女生。”    
    连我会跳舞他都知道,我对面前这个男生顿时有了想了解的念头。他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男生呢,为什么会和我走同样有些崴脚的砂石路来到这栋破旧的楼房,并且也挑选了这间房坐在我喜欢的深褐色椅垫上。    
    3    
    “给,这个给你。”林风把椅垫递给我,自己坐到地上。    
    我不客气的坐在椅垫上歪着头等他的回答。    
    他告诉我他终于从考试的漩涡里挣扎了出来。好不容易考完大家却又乐此不疲慌乱地的对答案,于是他就来到自己喜欢的清静的大楼里。    
    “你也不喜欢考试呀?”从前我就对这个男生充满好奇和兴奋,这一次无疑有机会让我对他的厉害作个解答,可是没想到他也对考试分数全无兴趣。    
    是呀,他骄傲的笑着:“我喜欢旅行,背着行囊走遍天下的豪情。”    
    “可是,我们还是得乖乖的待在学校里呀。”    
    “所以,我才会考年级第一,这样不会有爸爸妈妈的抱怨,我可以在自己的房间里经营自己的旅行梦。等到高中结束,就一个人去云南大理。”    
    “我也是呀,我最喜欢跳舞,只有漂亮成绩才可以换到跳舞的充裕时间。我最喜欢铺着红地毯的舞台我像天鹅一样摇曳多姿的美丽。”    
    “我们都是避难的人呀”,他有些调皮的笑笑。    
    从那天起我们都格外喜欢这个在校园里只属于我们两个的破旧楼房,便给它取了好听名字叫做“校园里的避难所”。    
    4    
    从那天开始每个星期五都会默契的在校园避难所遇到林风。我坐在漂亮的椅垫上,他坐在还算干净的瓷砖上。    
    林风会讲他身边好玩的事情。新来的老师站在讲台上紧张的流汗,一开口脱口而出的竟是老师好。和哥们踢球一不留神把球踢进了隔壁的院子里,那家住着凶巴巴的老奶奶,于是划拳决定谁进去拿,可是林风输了,幸运的是正好逢着奶奶心情特别好还请了他喝冰凉凉的柠檬汁。    
    我也会告诉他我家的猫追着自己的尾巴转了一圈又一圈,可还是咬不到发出可怜的瞄瞄叫声。还有结婚纪念日爸爸买了铂金的项链突然带在妈妈的脖子上,妈妈欣喜的神情和不知所措的眼泪一颗颗往下落,调皮的自己拿着相机把这经典的一幕拍了下来,成了永久的美丽纪念。    
    他还会在天空晴朗的时候带来两颗阿尔卑斯的奶糖,就像电视剧里样的那样,摊在手心。一颗巧克力味的,一颗草莓味道。林风说:“避难所里发救济粮了。”    
    我拿起草莓味道放在嘴里,甜甜的。    
    5    
    可是这栋楼房终于在高二开学的时候要拆掉了。学校已经把这遍地规划成游泳池的用地,开始有人动手拆起了这栋大楼。    
    我和林风也许以后就很难遇到了吧,心里怎么开始有些隐隐约约的不开心。    
    一个人拖着书包缓慢的走出校门,书包里是越来越多的需要我熬夜到12点的功课。    
    有人拍我的肩膀,转头,竟是他。    
    “怎么样,隔壁有一家甜品屋开张,要不要去给它打分?”林风看着我,大眼睛一闪一闪。    
    心里一下被兴奋填满。“好呀好呀,我们快去。”    
    推开门深褐色的座椅,一排一排座位精致的模样。    
    服务员走上前:“这里有最新款的草莓味蛋糕,是流行的心型,最适合男生送给喜欢的女生了。”    
    我不好意思的低下头笑笑,我和林风只是最最普通的朋友呀,何况他又是那么的优秀。林风也看出我的不好意思,点了两份简单的冰淇淋。和许多次一样,我拿着淡红色的草莓味道,他举着墨黑色的巧克力味道。而每个星期五见面的惯例又延续下来。    
    6    
    学校里正在组织圣诞晚会的排练演出。这段时间每天下午我都要在大大的礼堂领舞,带着另外的十几个女生一起跳民族舞。可是今天老师看我的表情很奇怪,她的身边还有一个高高瘦瘦的女生。    
    “张若佳,你过来一下。”老师挥手示意我过去。    
    我不解的走到她面前。“有什么事么,老师?”    
    “是这样的,我们老师都觉得,她更适合跳这段舞的领舞。”老师顿了顿,“所以……”    
    “我明白的。”我转过身快步拿起我的背包,里面的磁带放在礼堂的收音机里也没有时间取出。我害怕自己走慢一步就会看见谁的眼泪划落脸颊。    
    我明白,我当然明白,我走进了就知道老师身边那个女生是教导主任的女儿。在上次的新生舞蹈大赛里比我低三分第二。    
    那些人情世故我有什么不明白的呢。只是实在没有想到,在这样的自以为干净清透的校园里也有这样的事情。    
    不仅仅是一次次的考试,那些老师拼命的叫我去办公室给我不停的开小灶为了让我拿到年级第一,同时也为了自己的奖金煞费苦心,还有这些我没有的人际关系终于让我不堪重负了。    
    我一个人跑到“校园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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