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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小孩还没有吃上一口饭,喝上一口水。刘馨坐下来,心想怎么让两个小孩过夜。这时,住宿登记处的那个人从里边走出来,一脸严肃地对刘馨说:〃王芳是中央决定关押审查的重要对象,有重大政治问题,他是罪犯。我们公安部招待所有规定,不能招待罪犯家属,请你们马上离开这里。〃
这些年来,刘馨对别人敌视的目光、凶狠的态度看得多了,一天半天吃不上、喝不上的日子也过惯了,并不感到意外和奇怪。而今天把她作为罪犯的家属,不让她住公安部招待所,要她马上离开这里,她忍不住火了,责问对方:〃我犯什么罪?连公安部招待所都不能住,我14岁参加革命,渡江南下后一直在警卫处工作,长期负责毛主席的生活安全,没有出过任何差错。毛主席对我们都很信任,你把我们当敌人?〃那人知道自己理亏讲不出什么理由,就气势汹汹地说:〃中央关押对象的家属这里不仅不能住,连屋内也不能进。这是公安部的指示,我只是执行人,不服气,你去跟公安部领导讲,同我讲没有用。〃并蛮横地拿起刘馨随带的行李,一把将她们母子三人推出门外。
刘馨坐过日本鬼子的牢,吃过汉奸伪军的苦,参加过解放战争,在敌人面前没有屈服,是一个坚强的女性。但是今天她忍不住哭了。她觉得实在太委屈了,在招待所门外的天井里,寒冷的星光下,她看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招待所这块牌子,辛酸地止不住流泪。
她几乎忘记了寒冷。夜深了,气温降到零下20多度,亚民、华民冻得直打哆嗦。刘馨带的衣服不多,只有一件棉大衣,她把两个小孩裹在大衣里,紧紧抱在怀里,好让孩子暖和一点。杭州和北京的气温,这个季节有时要相差20来度,刚从南方到北京来的人是很难适应的,更何况又是在深更半夜的露天下。刘馨后来说,那一夜真是饥寒交迫。从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9点,北京是找不到吃的地方的。她又怕两个孩子睡着了更要冻坏,一会坐在行李上,一会站起来跺跺脚,后来两只脚都失去知觉了。
好不容易熬到天亮。三个人找到公安部,在高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牌子的门口等了两个小时,才允许走进接待室。接待他们的是位穿着军装的干部,他盘问了半天,在电话里和他上级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最后才在介绍信上签了同意探监的意见。
刘馨最大的痛苦是不能理解,丈夫从参加革命开始,无论在军队还是在地方,干了几十年公安,对党、对人民忠心耿耿,工作兢兢业业,突然变成了一名罪犯,自己成了一个罪犯的家属,被无产阶级司令部专了政,在公安机关门前被别人当作敌人一样来对待。她实在想不通。尤其令她难以理解的是,杭州被毛主席称作第二故乡,他一生中三四十次来杭州工作和休息,而作为浙江省公安厅厅长的王芳,直接负责毛主席来杭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在毛主席身边,一起吃饭、喝酒、爬山、游泳,陪同毛主席在农村考察,和他交谈,回答他各种提问。公安厅长也就成了毛主席的大警卫员。为了毛主席的安全,警卫工作不敢有丝毫懈怠和疏忽,必须做到万无一失,用一丝不苟、废寝忘食来形容,一点也不过分。毛主席在杭州期间,警卫工作没有出过任何差错。毫无疑问,毛主席对浙江的警卫工作是满意的。否则他不会多次、长期在杭州工作和休息。然而,今天的遭遇,使她万分疑惑,如果毛主席对王芳不信任,如果王芳是个坏人,怎么会让他长期在身边搞警卫工作呢?毛主席当时肯定王芳的话,难道是假的?这不可能。那么到底是谁视王芳为眼中钉?是谁有权决定把王芳投入大牢?那时刘馨还不大清楚这其中复杂的原因。但已隐约感觉到问题的极其严重和危险程度,她日夜担心我可能被整死在监狱里。
不知是刘馨已记不清还是不愿说,至今,我也不知道那天夜里她是怎样熬过七八个小时挨到天亮的,又是怎样忍饥挨饿找到公安部,在大门前等待接见的。她说印象最深的是那块公安部的牌子。在那块高挂的牌子下面,她感触太深了,她流泪、痛苦、疑惑、愤怒,她无法抑制自己的感情和思想,她想得很多很多。。。。。。
时隔12年,1987年3月,中央决定我到公安部当部长。我住在5号楼,就在公安部大院东侧。刘馨就是不愿到北京来住,更不愿进公安部大门。她一看到公安部这块牌子头就发胀,像要炸开似的,痛得厉害。这也难怪她,过去的事对她刺激太大了。这也是条件反射。
《王芳回忆录》 第三部分毛主席解放了我(1)
毛主席解放了我
1974年10月29日下午,两名工作人员把我从监房带进审讯室。与往常不同的是桌子上铺了干净的白布,还泡了两杯茶,一杯是给我的。中央三办专案组的干部,满脸堆笑地说:〃王芳同志,向您表示衷心的祝贺,经伟大领袖毛主席亲自批准,您已经解放了。〃
我虽然坚信迟早会有这一天。但当这一天终于来到时,仍然使我激动不已。7年多了,第一次听到别人叫我〃王芳同志〃,并使用〃您〃的尊称。专案组的干部用双手递给我毛主席批示复印件和释放决定书,上面赫然写着笔迹十分熟悉的四行大字:
王芳、吕剑光二同志,我看无问题,似应解放。
毛泽东
一九七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毛主席在签明日子后,又写了一句:
此二人我很熟悉。
我反复看着毛主席的批示,激动的心情一时难以平静。但我当时看到的只是毛主席批示的复印件,没有说明材料,也不知道毛主席批在什么材料上的。释放后我才知道,在我关押期间,刘馨多次到北京上访,给公安部、中央专案组等有关单位和领导写过很多申诉信,但都无人理睬。后来刘馨直接给毛主席写信,如果不是毛主席亲自批示,我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走出监狱。
我向专案组来人要一份毛主席批示的复印件。得到回答是不行。说主席批示只发到政治局委员,这一份复印件也要拿回去存档。
我被释放,全家非常高兴。然而,刘馨气愤地对我说:〃有的人连毛主席、周总理讲话都不听,阳奉阴违、政治品质很差,否则,你早三四年前就可以解放了。〃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周总理的一次讲话讲起。。。。。。
1971年2月,公安部经党中央批准,召开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周总理到会讲话。在讲话中,严肃批评了浙江造反派和中央有关部门。〃你们说王芳在浙江搞 专政,如果是这样,蒋介石不就登陆成功了?事实是蒋介石不仅没有大登陆,连小登陆也不行,台湾小股特务一靠岸,就被抓起来了。王芳搞了一个专门案件,这是工作需要,批准过的。怎么能说搞特情专政?不能这样说嘛,王芳总是做过一些好事的嘛!毛主席在杭州住了二十几次,王芳一直在主席身边,主席不仅很安全,而且很满意。汪东兴同志可以作证嘛!不然怎么理解?〃
在那个非常年代,斗争极其尖锐复杂,尤其是〃四人帮〃插手很深的公安系统,周总理讲了这番话,他个人是要承担政治压力的,是对〃左〃倾潮流的反击,他的讲话不知救了多少公安干部。但是,总理的这篇重要讲话,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受到干扰,得不到传达贯彻,当时许多地方还是被林彪、〃四人帮〃势力所霸持。在浙江来说,还处在南萍、陈励耘、朱全林控制下。朱全林在传达时,公然多处删改总理的讲话,总理讲话竟被删去2000多字。〃9·13〃林彪自我爆炸后,总理讲话才得到重新传达贯彻。许多被〃莫须有〃的罪名清洗回家的、长期在斗批改干校劳动改造的公安干部重返工作岗位,多年瘫痪的公安战线重新出现新的生机。
这些情况,我在狱中是不知道的。而在周恩来总理讲话之前,1970年冬,毛主席早已关心过我的事,我就更不知道了。这是谢静宜同志①告诉我的。从以后看到的有关材料来看,谢静宜讲的是真实的。
当时谢静宜在北京大学蹲点,搞教学改革,看到了北大造反派印刷的一张小报上,刊登了王芳勾结美蒋特务、企图谋害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内容。她回来向毛主席汇报教学改革情况时,特意汇报了我的事,还把那份小报递给主席看了。主席接过小报,右手拿起放大镜,仔细地看了,对谢静宜说:〃是他,是王厅长。〃并生气地说:〃浙江造反派反王芳,对王芳抓住不放,说王芳反对我,想害死我,我不信。王厅长我熟悉他,他哪里会反对我呢?他反对我干什么呀?他反对我,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呀?我每年都要去杭州几次,他是负责保卫我的。他要是想害死我,我不早就死了吗?还能活到今天呀?〃主席还对谢静宜幽默地说:〃他就是有时候爱喝点酒,告诉他,以后别喝了。王芳是个好人哪!〃
据谢静宜后来回忆,她从主席那里出来后随即到汪东兴那里,把主席讲话内容原原本本向他作了传达。不久谢静宜又趁参加接见外宾时,向周总理作了汇报。事后,总理向汪东兴查问过我的情况。然而我的事情迟迟没有结果。
《王芳回忆录》 第三部分毛主席解放了我(2)
一直到1973年7月,毛主席向汪东兴直接查问我的情况,汪东兴向〃中央文革小组〃传达了毛主席关于释放我的指示。同年7月12日中央专案组起草了《关于释放王芳的请示报告》。
7月16日总理批示:〃东兴同志你对此案处理,有何意见请告。〃
一年多以后,1974年10月10日,汪东兴同志在这个报告上批示:〃此件当时因为各种原因而压下了。在目前情况,王芳、吕剑光可以放出来交原单位安排。〃
为什么毛主席关于我的两次讲话没有执行?周总理的批示被置之不理?专案组关于释放我的报告,又被压了一年多后,汪东兴同志才作出这样的批示呢?
2001年2月5日,我的秘书李建军同志为此特地拜访了汪东兴同志。在场的还有汪东兴同志的两位秘书和新华社一位记者。他们作了《汪东兴同志回忆王芳访谈记录》(经汪东兴同志亲自审阅),现摘录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李:周恩来总理在1971年2月7日、8日在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上的讲话中,几次提到王芳、吕剑光同志,对他们的工作总的来看是肯定的。
汪:是的,周总理还问过我王芳同志的问题。我跟总理说,王芳同志具体有什么问题我也不清楚。我个人认为王芳同志是个好同志,应该没有问题。王芳同志这个人还是很谨慎的。
李:王芳同志1967年底被抓,扣押起来了。1968年2月又被弄到北京,非法监护在北京卫戍区看守所长达七年。
汪:弄到北京来了?我当时真的不知道这个事!
李:一直关了七年呀!您在1973年传达关于释放王芳、吕剑光的指示,当时中央三办根据此精神于7月16日在此报告上给您也有过批示,我们弄不明白为什么这事又被拖了一年多?
汪:是呀,怎么拖了这么长时间?我也感到奇怪!主席在1973年确实跟我说过这样的话,主席问我王芳同志有什么问题呀?
李:是主席直接跟您说的吗?
汪:确实说过。
李:是您直接传达给中央三办的吗?
汪:不是,是我在中央文革碰头会上传达的,当时周总理也在场。
李:汪老,您看(拿着有关背景材料)这是您在一年多以后,即1974年10月10日在中央三办这个请示报告上的批示,此件当时因各种原因而压下了,。。。。。。这是怎么回事?
汪:所谓〃种种原因〃不好说清楚,我也弄不懂为什么压了那么长时间。主席有指示、中央专案三办有报告、总理也有批示意见。。。。。。
李:。。。。。。您是当事人,所以特别想请您给介绍一下。
汪:没有压在我那里(指中央三办的报告),那肯定是康生他们搞的鬼,是康生把这个报告给扣押了。你说还能是谁搞的?都是江青搞的。
江青一手遮天,肆无忌惮,阴险刻毒,必欲置我于死地,我被弄到北京关押后,就料到这一点。但我想不到,连主席、总理的指示,也被她置之不理,拒不执行。江青实在太狂妄、太狭隘了。
据谢静宜回忆,1974年10月某天,她接到主席原卫士长李银桥来自天津的一封信,信中说,刘馨给毛主席写信反映王芳长期关押在北京,病得很严重,要求得到治疗和释放。我向主席讲了这件事,主席听了很生气,说:〃怎么还这样?我不是早说了嘛!王芳如果是坏人,要害我,我不早就死了嘛!怎还能活到今天?王芳不是坏人,他是保卫我的,我们很熟悉,还有刘馨同志,我每次去杭州,都是他们在那里工作,熟悉得很,都是好人,没有问题。〃
据档案记载: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于1974年10月25日将刘馨同志给毛主席的信以《来信摘要》(第1336号)形式呈报毛主席。内容摘要中讲到:〃原浙江省副省长的爱人致信毛主席,说王芳从1968年受审查,已七八年。现在身患各种疾病,随时都有生命危险,要求尽快作出结论,或是让其回家治病。〃后附刘馨的9月28日给毛主席的原信。
10月28日,毛主席就批了前面讲的四行大字。
有了毛主席的白纸黑字亲笔批示,中央三办第二天就宣布对我释放。要知道那时主席刚生过一场大病,身体十分虚弱,视力又很差,中央的一些重要文件和报告,主席已不再亲自审阅和批示,都由秘书读给他听后注明毛主席已圈阅就好了。主席为我的事亲手批示,是个破例。他老人家写后还不放心,在后边又注了一句〃此二人我很熟悉〃。
我在工作中与主席长期密切接触,经常聆听他的谆谆教诲,我和主席之间结成了真诚的感情,这是我劫后余生中,在不同领导岗位上,继续为党为人民努力工作的最有力的精神力量。
《王芳回忆录》 第三部分受命预审张春桥
第九章 两案审判
受命预审张春桥
依法审判林彪、江青为首的两个反革命集团,可以说是共和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审判。我自始至终参加了这一审判活动。
1980年3月底,中共浙江省委接到中共中央组织部的一个绝密电报,内容是书记处决定,指名要我去公安部参加预审江青、张春桥、王洪文、姚文元“四人帮”的工作,并可带5名助手。密电还规定,在预审期间,此事对外要绝对保密。
大约隔了一二天,公安部就来电话通知,要我先去京开个会。当时,正好我要去京列席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记得我于4月6日到京,在会议期间见到彭真同志。
彭真同志跟我打招呼。他说,中央决定,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在原来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力量,对有关主犯依法进行预审,准备提起公诉和审判。
彭真同志还说,“文化大革命”是一场浩劫,需要从两个方面作出总结:一是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解决敌我性质的问题;一是全面总结经验教训,并解决党的领导上的是非功过问题。对组织审判的工作,正在研究,想从地方抽调一些同志参加,你也在考虑的人选之内。
我告诉他,我已接到电报了,他连声说:好、好!
4月7日,当时公安部部长赵苍璧,副部长凌云、于桑同志召集我们抽调去的6个地方的负责人开会,主要是传达中央的决定和部署一些具体的组织工作,并要求我们地方去的同志于4月20日到京。
4月10日,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请假,提前回到杭州做准备工作。
当时,中共浙江省委第一书记铁瑛同志在金华,我们通了电话。我专程去金华与他商量我去京后的工作安排。考虑到我离开省里的工作时间较长,政法公安这一块没有人主管,我们就商定要当时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公安厅厅长李朝龙同志回来主持这方面的工作。此事,省委组织部与中央党校联系后,得到中央党校的支持。
至于带助手去的问题,中央电报中明确规定要具备5个条件,即:政治条件好;“文化大革命”中经得起考验;揭批查中没有问题;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要懂法律;公安部还讲明带去的人最好是我比较了解的人。
经与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公安厅商定,先确定了3人:
黄荣波,“文化大革命”前在省公安厅政保处工作10多年,做过预审工作,1965年7月我代理温州地委书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