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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性的一代-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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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权利和责任。为了同其他熟人竞争伯克利高中女生联谊会的一个位置,那个位置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并可能是反犹太主义的,费伊同教友派的人一起在郊区度过了一个周末。那个社区里道路破败不堪,碎纸片随处飞扬,是黑人贫民的居住区,是一个能让人真正看到灵魂的地方。    
    她是一个具有反叛精神的女孩,但似乎又比青少年偶尔的无政府主义多了点什么。有时,她会把《时代》杂志压在音乐书下,阅读有关国际政治的封面文章。有时,她会在周末同女友一道搭公共汽车去旧金山,花一整天时间参观金门博物馆、自然历史博物馆和斯坦哈特海洋馆。她跑进走廊里,打开每一扇标有“私人拥有”的房门。在她停止学习钢琴之前,她已经违背父母的意愿,去当地卫公理教堂为星期天祷告演奏,虽然她在演奏基督教圣歌的当中,夹杂了几首酒吧里的流行曲。    
    


一个激进主义者的安魂曲直觉式的感知

    她意识到了自己的欲望和感情,这是直觉式的感知,而不是逻辑推理。文蒂·麦尔默,费伊最要好的高中同学之一,记得当时很忌妒她。她坐在长凳上等公共汽车时,拿出四五页纸,字体漂亮,上面写着她内心深处的感想。当费伊进入俄勒冈的里德大学时,她决定学习文学,这是一所自由主义的艺术学府,以反对权威、崇尚改革而闻名。但是,在大学二年级和三年级之间,她去墨西哥参加一个卫公理会的活动,帮助那里的农民抵抗伤寒病,这次经历改变了她的人生目标。大学四年级时,她转学到了伯克利,学习法学预科,与杨·李·凯利同住一屋,她是后来伯克利城市协会中激进派的重要一员。杨那时叫贝蒂·李,是一对中国农民移民夫妇的女儿。费伊发现这个人很有趣,她们俩进行了长谈,不仅谈论种族主义,还有共产主义、帝国主义等。“费伊当时已经开始关注大的问题。”杨回忆。    
    后来,费伊去芝加哥大学学法律,师从默尔考·夏普,他曾写过一本关于罗森伯格斯的书。他邀请费伊帮助他处理一个诉讼案件,被代理人是莫顿·索贝尔,是一个著名的核间谍案中的第三方。当加利福尼亚州的朋友来看她,要求外出观光时,她带他们去贫民区散步。她对当时所有的政治活动都感兴趣,这些活动带有浓厚的麦卡锡主义气息。在同全国律师工会(总检察长不久前称此为“共产党阵线”)的学生分会成员见面后,费伊径直找到该团体的主席马文·斯坦德,讨论她去墨西哥参加卫公理会活动的经历。经过三个月的恋爱后,他们结婚了,这桩婚姻被称为是为了受压迫者利益的合资企业。    
    60年代,费伊重返伯克利,她和马文发现那里的政治气候比较适合他们的理念生存。这时,费伊28岁,是一位有两个孩子的母亲,一个是男孩,叫尼尔,一个是女孩,叫奥格兰。费伊充满活力,喜欢变化,对一切自由主义和左派的东西都感兴趣。除了业余时间为查理士·凯瑞领导的一家左派律师事务所工作外,她、马文与其他三位律师一起创立了“正义协会”。作为后来“法律集体”的先行者,该协会是“一切正义事情的保护伞”,工作包括帮助当时尚不知名的图莱县负责人,替西海岸受农场主歧视的黑人打官司。费伊参加了一切工作,从法律援助到“军事母亲”活动。    
    贝蒂·安·布鲁诺当时是一家电视台的记者,那时认识了费伊。布鲁诺在照看孩子的问题上有了麻烦,通过传统的渠道求救无效后,受“别去碰瓶子,去拿电话”这句口号的感染,她打通了这个称为“匿名母亲”组织的电话,费伊在电话的另一端。“那是她家里的电话,她是这个组织的创始人,可能也是惟一的工作人员,她问了我的困难是什么,帮我出了不少主意。只要是我需要,她就同我交谈,我想谈多长时间就谈多长时间,看起来她把自己完全贡献出来了。这件事对我来说,简直难以置信,我只不过是一个有了麻烦的陌生女人,而她却愿帮我。”后来,她们两人成了朋友。当时的法律禁止父亲进入加利福尼亚的产房,费伊出来反对这个法律。布鲁诺的丈夫也是律师,他加入了费伊的行列,最终他们促使这条法律得以修改。    
    费伊似乎可以立即出现在任何地方。但是,在她的性格中存在着缺陷,那就是烦躁,或者是一种没有章法的摸索,这表明她不会满足于普通生活。那段时期的一位朋友说:“她的雄心大得出奇,马文和我都觉得不可思议。我记得有一天晚上,马文和她参加完一个政治活动,我们三人在她家的公寓里,她对晚上见到的人及这种关系将给她带来什么充满了激情。马文和我对她精于算计的野心十分反感,我们不止一次地为发生在她身上的这种事面面相觑。”    
    安·金哲,费伊一生的职业朋友,梅凯·约翰研究所的负责人,说:“她一直在找一件有意义的事,其意义大于她所能挣的钱,大于她所能建立的法律原则。她想让自己的生活有意义,因而当她的被代理人不具备她所要求的这种意义时,她便赋予他们这种意义。”作家格雷戈里·阿姆斯顿,后来曾与费伊共同在乔治·杰克逊辩护委员会工作,同意这种看法:“像当年的其他左派人士一样,她非常饥渴,总在寻找一个伟大的梦想,并准备为之贡献一切。”    
    60年代的民权运动,既为她实践自己的理想提供了舞台,也帮助她找到了公众支持。以“正义协会”为政治基础,她渐渐成为了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西海岸朋友”运动的灵魂(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是“学生非暴力合作委员会”的简称,是一个对小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改革主义失去了耐心的激进民权运动组织)。费伊为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组织捐款和义演。在逾越节,像在此次运动中的其他犹太人一样,她为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成员们组织静坐,这个活动把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同犹太人出埃及联系在一起。在1964年和1965年,费伊去南部为“密西西比夏季项目”工作,花了相当大精力,帮助密西西比民主自由党挑战民主党。    
    


罪犯与警察太多的毒品

    在他当便衣警察的岁月里,史蒂夫·博斯哈德经常能碰上艾丽斯·索撒尔,街上的人叫她“洛基”。她面色苍白、金发碧眼,由于与太多的男人鬼混,吸食了太多的毒品,又经常被送进监狱,所以看上去很惨。她虽然只有32岁,但看起来更像是50岁。博斯哈德在得知她的死讯后并不感到意外和特别悲伤,但是情况又使他感到有些异常——她当时去医院是为了给肩膀上的脓肿做个小手术,从病房里出来的时候还好好的,后来却突然昏了过去,第二天就死了。另外,真正引起他的兴趣的是尸体解剖发现死者体内有过量的氨基丙胺,而病房里旁边床上的一位病入膏肓的妇女使院方相信,曾有一个黑人男子来过,并给死者带来些药物。那名男子被确认是卢瑟·布鲁克,博斯哈德知道这是件谋杀案。    
    其后几天中,这位金发碧眼、留着长胡子的警官穿了一身街上人常穿的那种衣服,和他的那些与地下毒品贩子和吸毒者有关系的线人们进行联络。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他曾抓捕过上千人,因为表现英勇而荣获勋章,市议会的议员们还为他写过推荐信。他知道局里把他视为好警察,他也在罪犯当中树立了威名。他为这样的现实感到滑稽:最终为他的职业下定论的不是他的成就,而是近二十年中与卢瑟·布鲁克纠缠在一起的命运。他们之间的差异巨大:一个是白人,一个是黑人;一个是警察,一个是罪犯;一个有家庭,一个东游西荡。但是他们被环境捆在一起,博斯哈德把这种环境称为“报应”。许多年后,他们似乎还停留在60年代,对他们来说,对方就像是一面镜子,而自己则害怕在其中看到自己。    
    〖1〗0〖2〗破坏性的一代〖4〗〖3〗第三章罪犯与警察〖4〗0大约一周之后,刚刚凌晨3点他就在家中被局里的一个人叫醒,告诉他卢瑟正在长滩的一个付费电话旁等着跟他说话。当博斯哈德拨通电话开始通话时,他妻子突然坐起来,后来她抱怨说当时她还以为有个黑人爬到了他的床上。    
    “嘿,罗密欧!出了什么事,伙计?你好吗?”    
    “挺好。”卢瑟平淡地说,“我听说你在打听我。”    
    “是的,我的朋友被杀了,伙计。”    
    “那怎么了?”    
    “所以他们要你来谈谈洛基被谋杀的事。”    
    “谋杀?”    
    “正是。”    
    “好吧,史蒂夫。让我跟你说。第一,洛基不是被谋杀的;第二,她是我的老情人,你们这帮人讨厌她;第三,她确实不再喜欢我了;第四,我不跟警察说话,对你也一样。”    
    “听着,伙计,就是来谈谈。”博斯哈德等着对方回答,听到对方不说话,又说,“情况是,如果你不来谈谈,问题会更糟。”    
    “听着,史蒂夫,”卢瑟拉长了声音强调说,“你明天早上在队里开会的时候替我告诉他们,我能在晚上把一个警察的脑袋咬掉,早餐的时候仍旧能空着肚子去吃饭。”    
    “好吧,伙计,如果你想那样的话。”    
    “这正是我想要的。”    
    挂上电话后,博斯哈德躺下,暗自想着他以前曾有过的一个想法:他和卢瑟都是一种人,很容易接受对方。    
    卢瑟也清楚地记得他们见面的那一天,那是他进监狱以前很长时间的事。那时他还有头发,生活还充满可能。那是1964年3月22日,是他17岁生日的第二天,他正在报名应征海军陆战队。在他旁边,是一个瘦削的白人小伙子,脖子上有一块胎记。他就是博斯哈德,因为姓名的字母顺序他们站在了一起。    
    “你好吗?”卢瑟记得史蒂夫对他说,“你害怕吗?”    
    卢瑟说不,虽然实际上他很害怕。    
    他们几乎同时填完表格,拿了序列号,两个号码只差一个数,2095724和2095725。他们在奥克兰陆军服务站简单地吃了午饭,然后坐飞机前往新兵训练基地。    
    在前往圣迭戈的路程当中,他们相互谈论了自己的生活情况。史蒂夫18岁,家中有两个孩子,他出生在空军家庭中,是个淘气的孩子,在上完12年级前转过19个学校,能够很快地结交和抛弃朋友。13岁的时候,他当空军中校的父亲得了癌症而生命垂危,在几个月内体重从185磅降到了只有70磅,轻到小小年纪的史蒂夫在最后都能把他抱出医院。在父亲去世前,史蒂夫曾想当一名牧师,但看到一个好人无端承受痛苦,他放弃了对仁慈的上帝的信仰。    
    他的父亲总是说打仗的最好办法就是在三万英尺的高空扔下炸弹,然后回家躺在干净的床单上睡觉。所以从圣法雷尔高中毕业后,史蒂夫参加了空军学院的考试。但父亲的去世使他失去了入学的门路。自从父亲去世后,他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认为自己活不过21岁,他觉得海军陆战队是个不错的归宿。    
    卢瑟说“命运”是白人用的语言,他相信选择。他是家中六个孩子中的老大,在旧金山的菲尔莫尔区长大。他的母亲是个美容师,父亲是母亲五个丈夫中的一个,喜欢喝酒,有一次在外寻欢作乐两年多。起初,卢瑟在学校表现不错,跳级升到四年级。但是随后他卷进了街头生活。他成为一个名为“埃及之鹰”的团伙的头目,打架成了他成长经历中的主要内容。另一件事是恋爱。在15岁以前他已经成了两个孩子的父亲,为此在街上得到了个名字叫“罗密欧”。他母亲把家搬到帕洛奥托,在那儿,他是卡布里高中仅有的16个黑人学生中的一个。他没有向种族偏见屈服,他选择打架。一次他把一个白人学生打晕,那个学生的父母威胁要起诉,为了不让他母亲出庭,卢瑟决定参加陆战队。他选择陆战队是因为它是最好的组织,而他自己也想成为最好的。    
    


罪犯与警察飞往旧金山

    当他们到达了新兵营,史蒂夫和卢瑟被分到了一个排。卢瑟当了排长。史蒂夫服从他的指挥,并且与他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当有人因为卢瑟的肤色而欺负他的时候,史蒂夫给了那家伙一顿鞭子。后来卢瑟也报答了史蒂夫,当几个黑人士兵谋划着与史蒂夫打架的时候,卢瑟向他们提出了警告。有时在晚饭后,史蒂夫和卢瑟会到训练场上转转,他们坐在地上,看着天上的飞机飞过。“想想它是不是飞往旧金山”他们当中有一个人会说,另一个接着就列举出一大堆在那个城市里能做的好玩的事。    
    博斯哈德的母亲参加了新兵营的毕业典礼,布鲁克太太和她最小的女儿蒙娜丽莎也来了。典礼之后,两家人聚到一起,史蒂夫和卢瑟相互搭着肩,有位亲戚把镜头对准他们,捕捉到这个画面,两个不同肤色的年轻人准备出发。卢瑟被分配去当步兵,派往直升机部队接受电报打字训练。史蒂夫虽然也想去干这个活,但被陆战队负责人事的部门莫名其妙地留在了新兵营从事一项电子项目,他们俩说好保持联系。    
    1965年春天的空气中有一种盼望的气氛。这不仅是因为军队里大家都在谈论遥远国度里的丛林战争,同样还因为国内社会的恐慌。史蒂夫在一次外出时,正当他和一个女朋友驾车驶在洛杉矶的高速路上,他的车被子弹击中,后来他得知是一个人的狙击步枪在沃茨的暴乱中走了火。卢瑟和他的直升机部队两天前跟随“普林斯顿”号战舰出航了,目的地不明。当他在夏威夷海边游泳的时候,收音机里传来有关沃茨的新闻,有位兄弟用奇怪的声音嚷道:“烧吧,宝贝,烧吧。”    
    卢瑟不久就发现“普林斯顿”号正向那里行驶。他回忆说:“我是发电报的,知道绝密的东西。我们得到一条有关越南的信息,那儿在打仗。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我没打过仗,至少是他们的那种仗。”    
    “普林斯顿”号在南中国海停了下来,卢瑟的部队早餐有牛排和鸡蛋,这是典型的战前的最后一顿饭。他在“星光行动”中飞往越南的一个叫楚来的地方,让他印象深刻的不是战争的场景,甚至不是暴力和流血,相反却是以下这些事:对着被越共用来当“卡车”使的牛群射击;在直升机上用机关枪射杀海里的鲸鱼,好让美国兵能游到岸上;雨季在自己的帐篷里发现成群的大蚂蚁。这些对他来说是那么陌生。“‘越南!’我大叫着,‘我的上帝呀,我这是在哪里?’”    
    在此之前,能令他兴奋的事就是偷一盒“雷鸟”,还有就是跟朋友们喝酒。但是在越南,他发现了大麻。“有一天晚上,我在村子里和一个妓女一起吸着毒品,这时另一个女孩从她屋里出来说‘罗密欧,越共来了!’我上楼往窗外一看,整个基地都着了火,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自杀小队干的,越共把他们派来,身上绑着炸药炸我们的直升机。”    
    他第一次杀人是在岘港。他正在野外执行任务,有位伙伴踩上了地雷,他躺在地上,两条腿被炸飞了,肠子也被炸了出来。卢瑟想给他做嘴对嘴的人工呼吸,但是弄得满嘴是血,噎得够戗。当他回到自己的哨位上,发现一个越共在树后准备投标枪,他捡起机枪朝树根扫射,直到树倒掉,然后他又把那个越共射成肉饼。    
    史蒂夫不久之后也到了越南,他也在岘港附近驻扎,是个雷达技师。但是高温和潮湿使那些灵敏的仪器经常失灵,根本就用不了,最后他也拿起了枪。    
    史蒂夫感到部队里不同种族之间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有时就会想老朋友卢瑟怎么样了。事实上,他们相距不到几英里,而且已经有些日子了。在1966年晚些时候,史蒂夫当时就在岘港附近的327山下,他看到卢瑟正从妓女的房间里出来,他们没能好好地谈谈,只是简单地说了几句。史蒂夫很失望,他曾想像过重聚的时刻,他对卢瑟的变化感到惊讶——他更冷漠,更疏远,眼里是一种奇怪的目光。史蒂夫不能肯定这是因为毒品、战争,还是因为他的想像。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在这些方面发生了变化。    
    1966年,史蒂夫继续留在岘港,过了21岁的他仍旧活着。之后他被派回国内,去教那些新兵使用那些在越南根本用不了的电子设备。1968年,他退伍回家,那时他还不能完全确定自己能否拥有未来。    
    他家用父亲死后的保险金做起了干洗的生意,他的兄弟没去报名参军打仗,他对此很不高兴。他讨厌干洗的活,“每天都是一样的事,一样的衣服和一样的人,没意思。没有在越南的那种挑战,没有占领和生存。”他想念自己的那些老伙伴,也惦记着卢瑟在哪儿,他是否还活着。对于那些反战游行他感到不安。“当我听见他们说越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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