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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核网-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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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利承认这个想法不错。“这个想法很精致,先生,我喜欢,手法也很高明。相关的人都以这个或那个名义自称信仰上帝。因此以上帝的名义向他们发出和平呼吁……呣,这就是关键,不是吗?上帝之城。你要我什么时间答复你?”    
    “没有那么急,”奥尔登答道。赖利明白了。这件事事关白宫的官方利益,但步伐不能过快,当然也不能搁置起来无人问津。这是一件要秘密进行,必须手脚利落、悄无声息地处理的事情。    
    “喏,这事须经过行政系统的批准。要记住,梵蒂冈拥有世界上最古老的连续运转的行政系统。”    
    “这就是为何我们要与您谈话的原因了,”瑞安指出。“这样我们就不必与教内各层人员打交道,可以直达总教长。”    
    “杰克,千万别对教会里的各路巨头评头论足!”赖利几乎哈哈大笑起来。    
    “记得吗,我是天主教徒?我懂。”    
    “我会给他们写封信的,”赖利许诺。他的眼神表示今天就写。    
    “私下写,”奥尔登强调了一句。    
    “私下写,”赖利表示同意。    
    十分钟后,蒂莫西·赖利神父回到车里,开车返回在乔治敦的办公室,路程不算长。他的思想已经开始运转起来了。瑞安对蒂姆神父与耶稣会总教长的关系估测得一点没错。在车里他就开始用古希腊语构思起那封信函来了,古希腊语是哲学家们的专用语言,会说这种语言的人全世界不超过五万,但几年前他在马里兰州伍德斯托克神学院研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思想时曾学习过这种语言。    
    他一回到办公室就嘱咐秘书所有电话一律不接、关闭大门,而后启动了个人电脑。他首先插入了一张能使电脑辨识希腊文字的软盘。赖利打字并不在行——既然有秘书,又有计算机,打字的本事就越来越差了——他足足用了一个小时才把需要写的文档打好。他用双倍行距把这封信打印了出来,共有九页。赖利随后拉开书桌的一个抽屉,在一只体型小巧但性能安全的办公室保险箱上拨转好密码,这只保险箱很隐蔽,表面上看来是只文件抽屉。瑞安一直觉得这里应当存放着一个密码本,是耶稣会总教长亲信侍从中的一位年轻牧师手工印出来的。赖利忍不住要笑起来,这种东西与神职人员根本没有关系。一九四四年当切斯特·尼米兹海军上将给担任美国陆军天主教教区总长的红衣主教弗朗西斯·斯佩尔曼提建议,说也许马里亚纳群岛需要一名主教的时候,这位红衣主教就编制了一部密码本并使用了美国海军的通信系统网络,要求派遣一名新的主教。天主教教会和其他组织毫无区别,偶尔也需要一套安全的通信联络方式,而梵蒂冈的密码通信已经延续了几个世纪。以这次的情况而言,今天密码的对译本是亚里士多德有关“以生命形式存在”的讲演之中的一段长篇大论,其中要去掉七个词,再把四个词拼错,要错得希奇古怪。剩余部分由商用加密程序完成。而后他必须再打印出一份存档。电脑再次关机,将所有公报痕迹全部清除。赖利接下来用传真机将信件发送给梵蒂冈,再把所有打印件全部撕碎。全套工作让他辛苦了三个小时,当他通知秘书他已经准备好继续工作时,才发觉必须要工作到深夜了。赖利可不像那些平庸的生意人,他没有指天骂地。    
    “我可不喜欢这件事,”利里眼观双筒望远镜平静地说。    
    “我也不喜欢,”保尔森表示同意。透过十倍望远镜望出去,他的视野广度不足,但更加集中。目下的情况丝毫不令人愉快。观察的目标是美国联邦调查局追踪了十多年的一个家伙。约翰·拉塞尔(又名马特·摩菲,或理查德·伯顿,或“红熊”)卷入了联邦调查局两名特工以及一位联邦司法区执政官的命案,只得投入苏族Sioux Nation;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一支,也被称作达科他人,居住于从明尼苏达州到蒙大拿州东部以及萨斯喀彻温南部到内布拉斯加的大平原北部地区。一个名叫勇士团的温暖怀抱,隐蔽起来。约翰·拉塞尔身上丝毫不具备勇士风范。他出生于明尼苏达州,远离苏族保留地,曾经重罪在身,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判罪让他身陷囹圄。到了监狱,他才发现自己具有少数民族背景,才开始效仿着一个反常的美国本土居民的形象一样思考——以保尔森的思考方式看来,他的想法更像米哈伊尔·巴枯宁Mikhail Bakunin(1814—76),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和政治理论家。,而不像柯奇士Cochise(约1815—74),印第安人奇热卡哈·阿帕契部落的领导,他指挥阿帕契在亚利桑那州抵抗美国军队。或者图霍霍左特Toohoolhoolzote;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内兹佩尔塞人(居住美国爱达荷、华盛顿和俄勒冈等州的北美印第安人)的首领和发言人之一。一八七七年部落被迫接受美国政府命令离开家园,途中他在与白人军队战斗时身亡。。拉塞尔加入了另一个名叫美国印第安人运动的狱中组织,由此参与了六七宗无政府主义行动,最后有三名联邦军官死在他手上,而后他就销声匿迹了。然而他们早晚都得重整旗鼓,今天就轮到约翰·拉塞尔振作精神了。勇士团借助向加拿大运送毒品之机筹集了资金,可他们犯了个错误,居然让联邦线人窃听到他们的计划。    
    


第二部分:最漫长的旅程一位精于此道的精神病专家

    这是在距离加拿大国境六英里的一座农业小镇的废墟里。联邦调查局人质解救小组像往常一样没有人质可以救护,所以扮演着特种武器战术小组的角色。在班长丹尼斯·布莱克率领下,本次任务配置的十名队员都任凭负责当地事务的特工组长的调遣。这往往是局里已成惯例的专业精神被迫戛然而止的地方。当地特工组长精心策划了一次伏击行动,可是计划从一开始就不顺利,有三名特工因车祸受伤入院,另有两名特工受了严重的枪伤,计划几乎泡汤。对方的情况,已知有一个目标已死,另外也许还有一个受了伤,但目前谁也没有把握。其余的人——也许有三个,也许是四个,人数同样没有把握——都躲在一座废弃的汽车旅馆里。他们有把握的情况是,要么是汽车旅馆里有一部仍然能通话的电话,要么是这些目标带有手机,反正是他们给媒体打了电话。现在所发生的一切简直乱成一锅粥,足以赢得巴纳姆Phineas Taylor Barnum(1810—91),美国演出经纪人,一八四二年在纽约开办他的“美国博物馆”,以奢侈的广告和怪异的展品而闻名。的赞赏。当地的特工组长努力想利用媒体之便,来挽回所剩无几的职业名誉。然而他没有料到的是,和从丹佛、芝加哥远道而来的新闻网队伍打交道完全有别于和当地刚从新闻学校毕业的记者打交道。给这些专业记者定调子真是太难了。    
    “比尔·肖想让这家伙大出洋相,”利里平静地说。    
    “那对我们太有利了,”保尔森答道。他哼了一声。“顺便问一句,什么洋相?”    
    “你发现了什么?”布莱克通过保密无线电电路问。    
    “有动静,但是不知道人影的身份,”利里答道。“光线不好。这些家伙或许不聪明,但是倒不算疯狂。”    
    “目标要求一名电视记者带一架摄影机进屋,那个特工组长居然同意了。”    
    “丹尼斯,你有没有——”一听这话,保尔森手中的望远镜几乎掉了下来。    
    “是的,我劝过他,”布莱克答道。“他说在这儿他说了算。”局里的谈判代表是一位精于此道的精神病专家,他的专业素质得来不易,还要两个小时以后才能赶到,而这位特工组长希望给晚间新闻制造些了不得的新闻。布莱克真想掐死他,不过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做。    
    “我们不能因为这个家伙本领不够而逮捕他,”利里手扶着麦克风说。好吧,这些混蛋手里惟一缺少的就是人质。那么干什么不送给他们一个人质呢?这样也给谈判代表找点事做。    
    “告诉我情况如何了,丹尼斯,”保尔森接着说。    
    “我批准可以使用交战准则,”特工监督员布莱克说。“采访记者为女性,二十八岁,金发碧眼,大约五英尺六英寸高。摄影师是黑人,肤色黝黑,身高六英尺三英寸。我告诉过他该去哪儿。他有头脑,胆子也不小。”    
    “收到,丹尼斯。”     
    “你保持准备射击状态多久了,保尔森?”布莱克接下来问。书上说狙击手准备射击长达三十分钟以上就无法保持警惕了,届时观察员和狙击手应当调换一下角色。丹尼斯·布莱克认为大家必须按照书本上说的去办。    
    “大约十五分钟了,丹尼斯。我还行……还行,我看到那两个新闻界的人了。”    
    他们已经走得相当靠近了,距离那座木板建筑的前门只有一百一十五码,光线不太明朗。再过九十分钟太阳就要落山了。今天一直刮着狂风。炽热的西南风把大草原撕成碎片。灰尘刺痛了人们的眼睛,更糟糕的是,风速高达四十节以上,而且正直直地横扫过他的视线。这种强风会干扰他瞄准的准确度,偏离四英寸。    
    “全组队员准备战斗,”布莱克提议说。“我们刚刚得到‘折衷授权’。”    
    “得了,至少他还不完全是个大蠢蛋,”利里冲着无线电里面答道。他已经怒火冲天不在乎这位特工组长是否会听见他说的话了。更有可能的是,这个呆瓜在利里的心里又被掐死了一次。    
    狙击手和观察员都穿着苏格兰吉利服。他们足足花了两个小时才就位,但是隐蔽得很好,乱蓬蓬的伪装把他们和繁盛矮小的树丛与草原融为了一体。利里注视着两个新闻记者走近。那姑娘真漂亮,他心想,只可惜头发和脸上的彩妆都被干燥无情的狂风刮得乱七八糟了。举着摄影机的那个男的看上去又高又壮,可以到职业美式足球队里当后卫,他动作有力、速度奇快,可以替明星中卫托尼·威尔斯扫清障碍呢。利里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摄影师穿了一件防弹背心,那姑娘没穿。”你这个愚蠢的女人,利里心想。我知道丹尼斯肯定告诉过你这群杂种都是些什么货色。    
    “丹尼斯说他很机灵。”保尔森举枪对着建筑物比划着。“门口有动静。”    
    “那就让我们每个人都机灵点儿,”利里咕哝着说。    
    “一号目标出现,”保尔森报告。“拉塞尔出门了,一号狙击手瞄准。”    
    “发现目标,”立即有三个人回应。    
    约翰·拉塞尔体型臃肿庞大,身高六英尺五英寸,重达两百五十磅,曾经像运动员一样的肌肉都已变得肥胖且松弛起来。他身穿牛仔裤,裸露着胸膛,扎一条丝巾保护着一头黑色长发。胸前的刺青有些具有专业水准,不过大多像是监狱同伙给刺的。警察都愿意在手持枪械的时候遇上这种人。他懒散傲慢地挪动着脚步,显示出一副乐意要违法乱纪的样子。    
    “一号目标携带着一支大号的蓝钢左轮手枪,”利里通知小组的其他成员。看上去像是一支N型史密斯手枪……“我,喔——丹尼斯,他有点古怪啊……”    
    “什么古怪?”布莱克立即问。    
    “麦克说的没错,”保尔森接过话茬,架起望远镜仔细观察着那张面孔。他看到了一副野蛮疯狂的表情。“他的表情不对,丹尼斯,是吸了毒了!把新闻界的人都叫回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第二部分:最漫长的旅程一支陈旧的温彻斯特长枪

    保尔森紧盯着拉塞尔的头部。此时拉塞尔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只是一个监控对象,一个目标。小分队现在是遵循着“折衷授权”规则行动,至少在这点上特工组长行动无误。这就意味着如果情况极其糟糕的话,小组有权采取一切其领导者认为适当的行动。此外,保尔森发布的特别“狙击手交战规定”也明确指出,如果监视目标携带了致命武器,危及任何特工或平民的生命安全,那么狙击手的右手食指就应当在步枪的扳机上施加四磅三盎司重的力量,扣动扳机。    
    “看在耶稣基督的分上,大家冷静点吧。”狙击手深吸一口气。他的望远瞄准镜里画有十字瞄准线和视距仪刻度。保尔森不由自主地重新估测了一下射程,而后定下心来,脑子里努力留意着骤然刮来的狂风。瞄准镜里的十字线锁定在拉塞尔的头部,恰好在耳朵上方的位置,这是个瞄准的好位置。    
    当时的情况看上去既可怕又滑稽。新闻记者微笑着前后移动麦克风。粗壮魁梧的摄影师校准着便携式电子摄像机,他的高能闪光灯则消耗着腰间携带着的电池组。拉塞尔正在激昂有力地说着什么,但因为他是顶着风说话,利里和保尔森一个字都听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一开始就气势汹汹,一直没有和缓下来。不多时他的左手攥成了拳头,右手手指开始紧紧地握住左轮手枪的把手。大风吹着女记者的丝绸衬衫,紧紧地裹住了她没戴乳罩的胸膛。利里记得拉塞尔号称性爱运动员,照此推测应当指的是他性欲强烈。可是他脸上居然冷漠得毫无表情。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工们给他设下的陷阱让他心情很紧张,也可能是药物刺激的关系,他的表情由平静无波变得狂躁激昂起来。接着他又突如其来地平静下来,但这样的平静不见得是个好兆头。    
    那个特工组长真他妈的愚蠢,利里心底咒骂着。我们应当在此守株待兔,等他们出来。现在局面稳定,他们哪儿都去不了了。我们本可以通过电话和他们协商,等他们出来……    
    “不好!”    
    拉塞尔空着的那只手一把揪住了女记者的右上臂。她试图拉回自己的手臂,可是根本拉不动。摄影师立刻采取行动,一只手从索尼摄影机上抽回来。他体格高大健壮,或许能把她的手臂拉出来,可是他这一出手激怒了拉塞尔。目标持枪的那只手又动了起来。    
    “瞄准、瞄准、瞄准!”保尔森急迫地叫道。住手,你这个卑鄙小人,住手!他不能让枪离得太远。他的脑子急速地盘算着目前的情况。那是一支大号史密斯威森手枪,口径可能是点44。创面大,非常血腥。目标可能只是为了强调自己的话才做出这样的动作,只是保尔森不清楚也不关心他究竟说了些什么。或许他是在告诫负责摄影的黑人住手;他的枪口似乎是指向那个黑人而不是姑娘,那枪口还在继续向上抬,而后——    
    步枪啪的一声,仿佛拍了一张照片一样给时间定了格。保尔森扣动了扳机,似乎是手指自作主张,但其实是日常训练控制了手指的动作。步枪在反冲力作用下向后猛撞,狙击手已经动手拉动枪栓、重新填充弹药了。大风偏偏选在这个倒霉的时刻呼啸起来,将保尔森的准头向右方稍微刮偏了一点。子弹没有钻进拉塞尔头颅的正中,而是偏向前方打中了他耳朵前的脸颊部位。子弹击中头骨的那一刻就炸成了碎片。目标的面部被炸得从头骨上剥离下来。鼻子、眼睛、前额都炸成了一片血雾,一无所有了。脸只剩下了一张嘴巴,拉塞尔的头部仿佛是一只莲蓬头,血从伤口处突然喷泻而出,张开的嘴巴还在尖叫。拉塞尔虽然不行了,但还没有死,他猛扣扳机给了摄影师一枪,然后才向前倒在女记者的身上。摄影师也倒了下去,新闻记者还僵立在那里,她甚至没有时间顾及溅在衣服和脸上的血污碎肉。拉塞尔在倒下的那一刻还下意识地用双手抓了一下已经不复存在的脸。保尔森的无线话筒在高声喊叫:“快、快、快!”但是他几乎什么也没注意到。他将第二颗子弹推上枪膛,辨认出在建筑物的一扇窗子里有一张面孔,他认出来照片上有这张脸,那也是个监视目标,一个恶棍。窗里有一支武器,看上去好像是一支陈旧的温彻斯特长枪,正在瞄准目标。保尔森的第二射比第一击准确得多,直射入二号目标的前额,此人名叫威廉·艾姆斯。    
    时间这才重新起步。人质解救小组成员冲进来,他们身穿黑色防弹背心。两人将新闻记者扶走,另两个人走向仍旧抱着索尼摄影机躺在地上的摄影师。又有一个人向破碎的窗子里投掷了一枚闪雷手榴弹,而丹尼斯和另外三名队员俯冲进敞开的大门。再也没有开过枪。十五秒钟之后无线电再次吱嘎作响起来。    
    “我是队长,房屋搜查已毕,两个目标已被击毙。二号目标是威廉·艾姆斯。三号目标是欧内斯特·索恩,胸部两次中弹,看来已毙命一阵子了。目标的武器均已肃清。发案地安全。重复一遍,发案地安全。”    
    “上帝!”这可是利里投身联邦调查局十年以来第一次开枪。保尔森先清理了一下武器,而后站起身,将步枪的双脚支架折叠起来,快步奔向那座房屋。当地特工组长已经先他一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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