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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与影的弹丸之地-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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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林浩的话,秋晓云讥讽道∶“与你无关?我看不见得吧,刚才我们林大少可是很帅气的开了三枪啊。”
  闻言,林浩不以为然的回道:“那又能怎么样?”
  同时,先前那名被他踹在地上的小混混附和道∶“你又敢怎么样?”
  听到小混混的话秋晓云笑着说道∶“何康,何少是吧!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把勃朗宁是你送给林浩的,而林大少似乎很心仪这把手枪,连手套都不带直接就把子弹装上膛了。”
  见状,林浩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地方有些不对劲,于是便问道∶“姓秋的!你到底想说什么?”
  “也没什么,我就是想提醒两位一点小事情,刚才的三枪保不准会有子弹卡在他的尸体里,要知道那子弹内可是留着两位的指纹啊,这要是尸体被发现了在找到了子弹头,两位可就脱不了关系了。”
  听到他的话,何少疑惑的问道∶“你什么意思啊?”
  见状,林浩用力的打了他一脑瓢,气愤的骂道∶“什么意思?意思是你这龟孙子害了老子!”
  说完,林浩指着秋晓云大声的说道∶“你他娘有话直说!别拐弯抹角的,你到底想要老子我干嘛?”
  听到他的话,秋晓云依旧很自然地说道∶“我哪敢威胁您林大少啊,只不过这人是你带来的,桥上的施工队也是你散的,就连设施也是你关的,如果尸首里真的找到子弹的话,我想就算我承认是我做的你林大少也脱不了干系吧。”
  “钱我可以不要,但是你承诺过的狼嘴里酒吧休想不认,你可不要忘了,我们当初可是签了协议的,就算是要完那也是你先完。”
  “我哪敢啊!钱我自然不会少你一分,虽然我没得到森豪的继承权,就连叶翔也输给了凡晓云,但是我毕竟还有森豪那0。001%的终身股份,五百万对我来说九牛一毛,只不过是现在尸体被水冲走了,我的人手不够,想从你借几个人找尸首罢了。”
  林浩听到他的话松了一口气,之见他爽快的回答道∶“这个好说!”指着身后的小混混们,他说道∶“这些人你随便用。”
  “那我就谢谢大少了。”嘴角上翘,秋晓云带着微笑回答到。
  摆了一下手,示意黑衣人去找尸首后,他徒步走到了桥边,并用双手扶着大桥的栏杆上,淋着雨吹着风,此时秋晓云风似乎在感受着某些美妙的事情。
  同时领头的黑衣人冲小混混们说道∶“我们分开向下游去找,找到后原地不动就行了,其它的我们会处理的。”
  闻言,某个小混混疑惑的问道:“我们要是分开了还怎么通知你们啊?”
  听到小混混的话,黑衣人回道∶“这样吧,你们分成几组沿着河对岸找,但是每组必须要有我们的人,我们的司机手中有通讯器,到时候通找到了我们互相通知一下就行了。”
  说罢,按着黑衣人的指示,几个小混混分成了数组,由带着耳机,穿黑色西装的司机带队向下游找了去。至于林浩,则是和何康外加另外两个小混混跟着秋晓云留在了桥上。
  大桥下游,几个小混混沿着大桥的河沿慢慢的搜索着,但是他们却没有发现身后的黑色西装司机似乎在等着什么,当小混混分散开的时候,跟在身后的司机快速的掏出了几只做过消声处理的手枪,而手枪的枪靶自然就是这些小混混了。
  现在这几个司机可没闲心在半夜玩寻宝游戏,更何况宝物只是一具冰冷的尸体,毕竟没人和猪八戒一样蠢。几位司机下手极快,不消一首歌的时间,一队小混混就在忘我的寻找中结束了他们“道上混的”精彩一生。
  到底是职业的,这几名司机下手的速度极快,期间愣是没有一个小混混叫出了声。
  同时在桥的对岸,最后一队小混混正在沿着河边寻找着凡知风的遗体,这队人中的几个人还时不时的向水中眺望一下,说实话,他们找的还挺细心的,只是小混混身后的黑衣人可起不了表扬的心,由于这队小混混们的间隔太远了,所以跟着这队的黑衣人一直没敢下手,看着这帮敬业的小混混,黑衣人差点没竖起大拇指说上一句“这是职业的”!
  黑衣人摸摸了怀中的枪,虽然枪上装了消声器,但是要是身边的小混混看到了叫出了声就难办了,毕竟他这队就他一个人,没有司机配合,目标又太多,这要是跑了一个自己的饭碗没了也就罢了,要是搭上一条命可就划不来了。
  “老烟,你说是不是沉底了?这掉在河里还上哪找去啊?”河沿的草丛间,一个鸡冠头的小混混向身旁的秃头混混问到。
  听到小混混的话,名叫老烟的混混随意的回答道:“不能吧,要是在桥正中间掉下去还有可能沉底,但是现在这水这么急,从边上掉下去的我看够呛。”
  突然,鸡冠头小混混发现身后的不远处的草丛动了一下,并且草丛中闪出了类似玻璃碎片的反光,便冲老烟喊道∶“老烟,你看那边动了一下。”
  老烟看了一眼草丛,随口说道:“或许是野猫什么的吧,快点找吧,要是找到了死尸或许会给咱们发两个钱花。”
  “是野猫吗,我去看看。”闻言,鸡冠头小心翼翼的向草丛走了去。
  “闲得慌。”留下一句话,老烟没有拦着鸡冠头,只是继续沿岸找尸首。
  与此同时,在河边的黑衣人发愁的时候,其他的黑衣人和司机也跑了过来。
  了解了这边的情况后,某个司机似乎想到了什么办法便说了出来,其他的黑衣人似乎觉得办法可行,便冲不远处的小混混叫道∶“哥们!尸体那边已经找到了,我们秋总说麻烦各位兄弟了,让我们给众位发点辛苦费,麻烦你把大伙叫来一下。”
  此时沿河找尸体的小混混一听要给钱,马上回道∶“好!我这就叫他们去。”
  接着,听道要发钱的小混混们便都向黑衣人跑了过去,同时老烟也大声的冲草丛喊道∶“小刀,别找了,尸首那边的找到了,快点过来,这边发钱了。”
  说完也没等他,老烟便向黑衣人走去,这时草丛中的小混混也回答道∶“知道了老烟,等我一下。”
  当黑衣人见小混混都聚在一起了,且河沿边也没了有人时,便纷纷的掏出了手枪,对准小混混们扣动了扳机,可怜几个小混混还没反映过来便在发钱的喜悦中魂归大地了。
  此时大桥上的林浩还没有发觉自己的手下可能已经穿越到了异界,去发展宏图伟业了,还在和身旁的二世祖商讨一会去哪消遣,殊不知冥府的铁笔判官已经在生死簿签上了他的大名。
  扶着栏杆,闭目养神的秋晓云听着耳朵上蓝牙耳机中不断传来的汇报声,得意的嘴角不由的翘了起来。
  不久后,齐刷刷的黑色西装保镖尽数走上了大桥,将林浩一行人围了起来。
  林浩见状,慌张的向秋晓云质问道∶“姓秋的,你想干什么!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老子我的人呢?”
  睁开双眼侧过身靠在栏杆上,秋晓云笑道∶“都这么明显了还用我说吗?我不杀了你谁当替罪羊啊?”
  闻言,心生不妙的林浩慌张的说道∶“你别乱来,我们可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
  看着林浩,秋晓云摆了摆手,之后身旁的黑衣人打开了手枪的保险,冲两个小混混扣动了扳机,同时那个姓何的二世祖也被吓得跪在了地下,很快一股腥臭味便从他的双腿间传了出来。
  此时林浩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便理直气壮的冲着秋晓云叫道∶“姓秋的,你可不要忘记了,当初我们签的协议书可是还在我的手中,如果我死了的话林洛就会把你做的丑事抖出来,你现在快点放了老子,在加笔钱,否则别怪老子一不小心说漏了嘴。”
  “切,没想到到了现在你还想着钱,我真怀疑林开是怎么把你生出来的?或者还是说你和凡知风一样,根本就是个蠢的要死的野杂种?”听到林浩的话,秋晓云讥讽到。
  “好啊,姓秋的,你个王八蛋敢这么说老子!行,既然你不仁,那就休怪我不义了!”
  “仁义?你除了女人和钱还知道别的东西么?”双手从栏杆上拿下,秋晓云从怀中掏出了两张纸,对着林浩竖着摊开,之后他冷声说道∶“大少,你自己的笔迹不会不认识吧?再想想,看看你还有什么可以要挟我的。”
  

第四十七章 反知风风姿

 看到合同,林浩颤抖的向他问道∶“怎,怎么可能?这东西怎么会到了你的手里。”
  “抱歉哥哥,我出卖你了。”这时,从桥上的黑色红旗H7中走出了一名青年男子。
  这名男子带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一身差点写着名牌的蓝色条纹西服,加上还算俊美的相貌,属于很吸引女人的那一类男人。
  只见那名男子走到了秋晓云的身前,笑着说道∶“哥,一路走好,正如你说的,为了钱和权,手足相残又算得了什么呢?”
  指着林洛,吓破胆的林浩骂道:“林洛,你个畜生,我是你亲哥!好,你有种别放我走,只要我出去,我是不会放了你的。”
  闻言,秋晓云无奈的笑道∶“除了地狱,你没别的地方可去了!”
  “原来你们从一开使就在算计着我,你们都不得好死。”说完,气得发疯的林浩便向秋晓云二人冲了过来。
  只是抢先一步,一名持枪的黑衣男站到了秋晓云林风的身前,并把枪口瞄准了林浩。
  漆黑的枪口使林浩停了下来,他颤抖的哀求道∶“你们不能杀我,求求你们别杀我,我可以给你们钱……只要你们不杀我要干什么都行,我保证以后我绝对不会再和你们做对了!”
  看着林浩的样子,林洛厌恶的说道∶“放了你你这个无药可救的家伙会不报复我?我真不懂你这个蠢家伙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我只是随口一说你就把合同给我了。明明是个蠢货,可偏偏父亲却很在意你,不过我想当你消失后父亲一定会看重我的能力吧?永别了哥哥,你这只替罪羊的漂亮老婆,弟弟会帮你照顾的,毕竟她本来就是我的啊!”
  “砰!”就像是隔着玻璃,看爆好了爆米花的爆米花机那么简单。
  黑衣人很配合的扣动了扳机,灼热的子弹带着火花穿过了冰冷的枪口,贯穿了林浩的胸膛,带着不甘,林浩他趴在了地上,化做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接着,那枪口又对准了地上的二世祖,只是令秋晓云没有想到的是,林洛他居然拦住了西装男。
  “别杀他,留着他应该还有用。”
  听到林洛的话,秋晓云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你想留下活口?”
  闻言,林洛陪笑道∶“总要留下一个证人吧,这小子可是何天佑那只老狐狸的儿子,那老家伙的手段你又不是不清楚,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儿子出事了,恐怕不好处理吧。”
  叹了口气,转过身的秋晓云不悦地说道:“你要留个后手么?”
  “哇,好可怕,呵呵,我可没有这个意思。不过秋少你的手段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我给自己留个保命符也不算过分吧?我这样的人,是威胁不到你的。”
  说完,林洛看了一眼地上的二世祖,见状,那二世祖赶忙起誓道∶“我绝对不会说的,我发誓只要你们不杀我什么都听你们的。”
  站在原地想了一下,秋晓云瞥了一眼林洛,吩咐黑衣人去处理现场后,坐上红旗,他离开了。
  另一方面,看着跪在了自己面前,连发誓在示忠的,像狗一般的二世祖,林洛无语的笑了笑。
  不过当二人为完成蓄谋已久的阴谋开心时,却并没有发现在大桥另一端的草丛下,那似乎是有一个人影卧着。
  那一双如饿狼般的碧绿瞳孔,从一开始便死死的盯着桥上的一举一动……
  不过,这恨不得把桥上众人抽筋扒皮,挫骨扬灰的瞳孔的主人,却并没有做出什么举动,只是悄悄的从草丛下拖走了被她打晕的鸡冠头小混混。
  三个人,有男有女,一水的黑色制服,枪械全部都是崭新的同款式,其中最壮的一名背头男子一个背着旅行包大小的背包。
  看着娇小的雅典娜,戴着手套,拿着手术刀,帮凡知风包扎的一名短发女性将一副新的手套,以及两法带血的子弹递给了雅典娜。
  这时,一名短发男子帮凡知风戴上了氧气罩,并将一把做过消声处理的手枪扔给了雅典娜。
  “碰!碰!”随着两声微乎其微的枪响,雅典娜用枪杀了鸡冠头小混混。
  “好强的生命力,这到底是基因注射剂的效果好,还是他本身的体质好啊?”看着凡知风手上戴着的测量血压和心电图的概念医疗手表,短发男诧异的说到。
  “二者都有吧,我看时间差不多了,把他的衣服脱了和那个小混混的换了,扔到水里我们就撤,这边他们刚刚搜索了一遍,应该不会再过来搜索了,我们撤吧。”
  脱掉凡知风的衣服,帮小混混的尸体换好后,雅典娜把小混混的尸体扔到了水里,冒着大雨,几个人小心翼翼的把裹着毯子的凡知风抱走了。
  背着凡知风足足能跑了三四里,面不红气不喘的短发女性把凡知风放进了一台奔驰GL级AMG中。
  将背包扔进后备箱,背背包的背头男子开车,短发男女第二排护着凡知风,查看了四周后,雅典娜坐上了副驾驶,说道:“走吧,没人跟上。”
  引擎发动,众人离开了。
  “我说妹子,不如你和我们干好了,你这身手,还有这身闭水的功夫,说实话,我就听过还真没见过。”
  看着雅典娜,短发男子打趣到。
  没有说话,看了一眼被短发女子抱在怀里的凡知风,雅典娜干脆躺在了副驾驶上,闭目养起了神。
  数天后……
  新上海市最为著名,也是最为奢华的七星级酒店内,在舒适的双人床上,风月轩把身上缠着厚厚的绷带的凡知风抱在里怀里,看着熟睡的凡知风,风月选满脸怜惜的把自己的脸贴在了他的脸上。
  随手关闭了电视上有关凡知风死亡的新闻,风月轩叹了口气。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开了,而后,戴着墨镜,穿着时尚女装的秋雨季和米歇尔走了进来。
  关上门后,拿下墨镜的秋雨季走到了床前,坐在床上后,她伸出手摸了摸凡知风的脸。
  “回复的怎么样了?”
  “差不多了,就是左肩上的伤还不能拆纱布,现在被我哄睡着了。”闻言,风月轩回答到。
  将一份文件递到了风月轩的手中,米歇尔说道:“新的身份都办好了,挪威森林猫她们这会已经离开新上海市了,我估计下午她们就会到辽阳市,皇家同花顺那边我交了个底,至于小少爷的那些朋友,还有公会里的人我并没有和他们摊牌,大少爷在公会留了眼线,我不好冒这个险。”
  “唉,小云这回真的过界了。”叹了口气,秋雨季头痛的说到,不过,马上她便把一条金晃晃的十字架项链,以及一块精致华美的怀表递给了风月轩。
  “给轩轩留个念想吧,那个柳絮我把她留在我身边了,有她给叶爱做个伴,我也能放心一点。”
  “叶爱没有什么反应么?”听到秋雨季的话,风月轩问到。
  无奈的一笑,秋雨季说道:“那丫头根本就不信啊,可能雅典娜当天就告诉她了,这次也多亏她了,对了,邓冰她们来看过了么?”
  “前天来这边待了一会,今天上午夫妇俩来告的别,晚上我就打算带轩轩离开,去英国让他和米娜一起养一段时间后,我打算把他送回辽阳市,那里有他的同学,还有几个朋友,我一开始还在农村和市小区住过,在那待一段时间,我估计他能缓过来的。”
  “嗯,那我和米歇尔就先走了,抽时间,我会去看小风的。”吻了一下凡知风的额头,秋雨季二人离开了。
  接着,随便扫了一眼文件的风月轩掏出了手机,并拨通了一通电话。
  “喂,哪位?”
  听着懒散的声音,风月轩无奈的问道:“叶阳亮,你起的这是什么破名字啊,风姿?你这是再骂小风么?”
  “喂喂喂,我可没害我们的弟弟,我说,好歹我们也是老朋友了吧,虽说我连你的手都没拉过,但我对你有多好这就不用说了吧……咳咳,差点忘了,结婚了这话就不能说了,对了,我结婚你没来啊,这太不讲究了吧,从提炼王子的吻,再到大老远的从国外来检查弟弟的身体,我哪次不是对你言听计从的啊,可你就连我结婚这么大的事情都不到场啊?这也太不地道了吧!”
  “少废话,先说明知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能是怎么回事,文字游戏呗,辽阳市不是在新建四年后的奥林匹克晋级会的比赛主场地么,我是从这个叫“颠倒的顶点”的比赛场地得到的启发,把凡知风三个字拆开,凡可以读成反,知可以读成姿,风的谐音都没有比风这个字寓意更好,所以不变,这样凡知风不就成了反姿风了,反的姿风不就是风姿了么?这多符合第十一代无冕之王的风格啊。”
  “切,懒得和你这个做百晓生赚钱的家伙浪费口舌,总之你不是敷衍的就行,不过我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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