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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这个和我能干有关系?”
“你还不知道?哦,也难怪,圣·约翰那性子,我先走了,不确定圣·约翰是否在家,没准又出去找你去了,我也先去找他。”里昂风风火火,说走便走。
圣·约翰急着找我有什么事儿么?
22、夜间把酒谈心
今天难得放假一天,先去花店抱了一盆淡紫色的风信子,再沿途欣赏伦敦的街景,这里离泰晤河两旁林立的工厂很远,所以还看不到所谓的工业污染,不过丽娜曾经说过的泰晤河周围的美丽风光,我想我是看不到了,那些工厂的大烟囱深深掐断了我对美丽河景的幻想。咖啡店外围舒适的沙发上,三三两两带着精致帽子,穿着得体服装的人们在搅动咖啡,谈论政治。我坐在那里摆弄着风信子,无心那些关于政治的言论。有穿着苏格兰格呢裙的风笛手吹着风笛慢慢逡巡过来,不少人纷纷慷慨解囊,踊跃打赏。
待这个腼腆的青年到我的面前的时候,我已经起身打算走了,刚刚才在桌上留下一笔小费的我,毫无准备,想了想,顺手从桌上拿了十便士递给他。
“十,便士?”音乐声戛然而止,我听到他的声音带着不可置信的味道。
“多了么?不用找了。”我好心地摆摆手。
“——小姐,前面的先生女士至少给了五十便士啊。”
啊呀!还有嫌少的人么?我抱肘而立,歪头想了想,笑着说道:“想让我给五十便士也行。你把刚刚的曲子再吹一遍。”
那风笛手也不忸怩,当场就吹了起来,我仔细听了听,待他停下,道:“第二小节的前奏有点问题,结尾处有两个音调吹错了,中间的——我对这个调还不熟,不过感觉你的手法也不是很熟练。”
风笛手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我抱起花盆,真诚地建议道:“我觉得你当风笛手不大合适,你可以考虑一下其他的职业,当然这只是我无心的建议,你完全可以当它是空气。”
我抱着花盆走出去很远,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喊道:“小姐,你,你叫什么名?”
我转头,本不想告诉他,看着他窘涨得通红的脸,以及不安地揉搓着衣角的手,索性卖了个关子:“想知道我的名,去马里昂街45号吧。”
今晚上的教堂聚会索然无味,当然伦敦的厨子还不错,做的甘蓝土豆泥比莫尔顿的好吃多了。不过那些圣经故事怎么听怎么乏味,要不是中途退场会干扰其他人,我早就走了。奇怪,以前听圣·约翰的讲义课虽然听不进去,也不会太排斥,大概他真的有他的个人魅力,就算讲得再烂,他还有张轮廓分明的脸可以看着打发时间啊。何况他讲新约故事本来就绘声绘色,这大概就是真的把主当信仰的人才能发挥出他感染听众的才能吧。
其实,也不该太反对他的观点,每个人的信仰本就不可能相同,更何况能用强大的意志力摒弃爱情的诱惑,一心一意对待上帝的人也算厉害了。人本身就可以选择单身或结婚,不过是一种选择生活的态度罢了。奇怪,怎么一直想着那个冰山大人呢?祷告时辰到了,我跟着大家一起闭眼。
晚上我把花盆放在窗前就把自己往床上一甩,准备休息。明天也是假期,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但是上帝是不是想折腾我一下呢,难得放松的情况下,我居然开始做梦了。
身处在浓雾的伦敦夜色中,诡异而阴深,我沿着昏黄的灯光,一路走一路看,没有人,一个人都没有。我拉紧风衣,继续往前。
“琼,琼,琼!”
圣·约翰的声音,我转头看见了码头,还有他站在码头上依旧高瘦的轮廓,欣喜不已,正准备挥手应他,我的手被人从背后绑住。我大喊着:“放开我,放开我,圣·约翰,我在这儿,这儿!”
他却没看见似地,喃喃念道:“这就是你的决定么?这就是你的决定?”
“我在这里!你们放开我,放开我!”我使劲地挣扎,这些人就是不让我移动万分:“圣·约翰别走,我在这里,救救我,救我!”
他依旧没有听到,我们之间的雾墙仿佛最遥远的距离,他毅然决然地踏上了码头上的船,我绝望地看着他,怎么喊都得不到他的回应,然后这群人把我拖走了,拖到一个四围都很阴暗潮湿的地儿,我一直在低低的啜泣,梦中的那个自己,那样绝望无助的表情把我吓醒了。
醒后背后全是冷汗,我在床上坐了一会儿,安抚自己,只是个噩梦,只是个噩梦而已。窗前的风信子在月光的沐浴下,恬静安详,我盯着它瞧了一会儿,慢慢镇定下来。不过梦里面的圣·约翰也太过分了,明明听见了当没听见,有这样干事的么?还是有什么隐情?
嘿,我怎么又去琢磨那个诡异的噩梦去了,那都是梦,不能把它和现实混淆,我抓了抓胸前的睡衣,正打算睡过去,忽然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噼里啪啦的声音,还有嬷嬷的叫喊。紧接着,我的门被人敲响了。
“麦肯小姐,麦肯小姐,睡了么?”
我把门斜开一条缝,是素日和我关系尚可的一个女仆:“没呢?什么事?”
“你去书房劝劝格格吧,她一个人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然后又听见里面传来砸东西的声音。”
我急忙跟着女仆赶到书房,里面的碎裂声还在继续。
嬷嬷一直在敲门,在求情,在喊叫,但是收效甚微。
“有钥匙么?”
“钥匙在格格手里。”
“格格,我是琼,你开门让我进去行不?”我敲了敲门,但里面并无回应。
“还以为你能扭转乾坤,原来也不过如此。”嬷嬷白了我一眼。
“格格她怎么了?”我选择性无视她的白眼。
“天朝给她来信了。”
“嬷嬷,我看只有我们两个合力把门撞开了,她的情绪处于危险的阶段。”
“我和你?”嬷嬷虎躯一震。
“是,难道你觉得这些瘦弱的女仆可以撞得开?”我反问道
嬷嬷只得垂首表示同意,我们二人一鼓作气,往前冲的时候,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但是惯性的作用,让嬷嬷撞倒了格格,还向地面上那一地的瓷片碎渣倒去,嬷嬷已经闭眼,身子却在半空子停住了。
“喂,你再不起来的话,我的脚可承受不住了。”我痛苦地闷哼一声,这嬷嬷死似个沉。
嬷嬷这才把身子摆直了,我悬空的腿得以放下来,不过已经麻了,差点站不稳,还好格格扶住了我。
“我没事了,嬷嬷,找人收拾一下书房吧。”十三格格那一脸淡然看得我们都心惊肉跳。外面的女仆拿着扫把赶紧进屋打扫。
十三格格突然狠狠向地上砸出一摞图纸:“把这些都给我烧了。琼,我想跟你喝酒,可以么?”
我忙不迭地点头,格格转身就往我房间里去,顺便吩咐了拿红酒。
我看到格格进了我屋才放下心来,转头看向书房,所有东西凡是能砸的都砸了,看起来这封家书让格格气得不轻,我看见女仆们正准备拿蜡烛去引燃那些图纸,赶忙从她们手中抢过图道:“别啊,这是格格的心血,怎么能随便就烧毁了呢?”
“可是格格她吩咐……”
“交给麦肯小姐保管吧。”
真是难得,嬷嬷居然帮我说了一句话。
我扫了一眼这些图纸,有蒸汽机的图样,还有纺织机都是很精妙的构造图,格格在偷师?师夷长技以制夷?还有一张居然是枪的图案,十分生动形象,很多小细节都被标注了出来,格格真是商业间谍的先驱啊,我收好了这些图纸,不动声色地回到了我的房间。格格正在窗前摆弄着那盆风信子,月光下的她落寞而纤弱,一瓶红酒下,有两个玻璃杯,一杯里面还有酒,一杯已经见底了。
“格格——”我轻声喊,她朦胧地看了我一眼,慢慢坐到我的床上:“风信子很漂亮。”
“是啊,这是我最喜欢的花。”我应和着。
格格又自顾自地倒了一杯,跟我碰了一下,一仰而尽。
“哎,红酒不能这样喝,太急了,明早起来头会痛的。”
“醉了好,一醉解千愁。”她的脸红扑扑的,越发地柔媚,谁见了怕是都要忍不住心疼她,保护她。
“唉,你真好,又是个格格,有钱有身份,不用像我这样辛苦赚钱,嫁给谁也不担心身份配不上,钱不够之类的。你哪有那么多愁哦。”我喝了一口,有点郁闷。
“琼,你怎么这么自卑啊!你不知道我有多羡慕你,自己赚钱养自己,多有地位,别人不能对你指手画脚。何况,这里平民和贵族通婚的多得是,怕什么。”格格笑靥如花,手在半空中画啊画的,
“贵族?!贵族都是找你调情,让你卖身的,什么玩意儿,我呸!”我也有点喝高了,感觉飘到了云端,顿时有点睥睨终生之感。
“那……那个……我说,琼,琼你是不是以前遇到什么感情的挫折啊,其实我来店里看你的时候,向你示好的绅士不是一个两个了,我本来以为是你看不上他们,没想到你好像有心理障碍啊。”格格认真地看着我,眼眸清亮。
风徐徐吹进来,白色的窗帘在夜色中鼓胀开来,我望着窗帘苦涩的笑,把我和赛特的故事讲给了格格。真TMD的讨厌那时的感觉,那样卑微地捧出一颗心却面对的却是人家轻描淡写的调情。我发狠地诉述着我对自己的自作多情的鄙视,对自己当初没有自知之明的初恋的耻辱。
格格的表情在我的诉说中,越来越严肃。
“琼,你这样是不对的。你为了一个不爱你的人付出,却吝于对爱你的,珍惜你的人付出一丝一毫。这种情伤后遗症真是可怕。它让你沉沦于旧日痛苦,无法享受明日欢愉。琼,勇敢点,摆脱这个后遗症。”格格用力地摇动了一下我的肩膀。
“可是,可是后面我见到的不少男的都一样喜欢调情,喜欢享受对方的身体而不负责任,我对这个地方的男人是彻底绝望了。”我脱口而出。
“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啊。你看,你喜欢风信子,你知道风信子的话语么?”
“是什么?”
“忘记过去的悲伤,开始崭新的爱。你既然喜欢它,就要照着它的话语去做啊。你多好,还可以选择,实在找不到也可以单身。我在那个天朝却被规矩框得死死的,才华得不到施展,天朝来信无外乎两个,以前是催我回去和八贝勒成亲,后来八贝勒病死了,我才得以喘口气,现在确是一个劲地否定我的图纸,闭关锁国,早晚得亡国!”格格恨恨地说道,一仰头又是一大杯。
“没事,你这个……这个慢慢来,社会总是在慢慢进步的。”我拍着她的肩,想倒酒,酒瓶底空空如也。
我嘿嘿一笑:“我,我去倒酒。”
“你……你……慢慢来……”
我踩着云朵飘飘然,脚下左拐右倒,忽然眼前一黑,醉倒在地毯上。
作者有话要说:上一章很多人留言反应琼的迟钝,这一章应该有点点顿悟了吧,她只是对于心里的伤痕有种固执的害怕,所以怕触碰,格格你真是心理医生,爱你,么么么。谢谢大家的踊跃留言,我下次尽量不乱承诺了,呜呜呜~~~
23、风笛手
我一向喝完酒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但是很奇怪的,我牢牢记住了格格那番话,还有风信子的花语——重生的爱。
当我开始完全适应瓷器行的翻译生活之时,上帝总要来点波澜让我的生活不至于单调乏味。我在这里先谢谢上帝你老人家了,总是对我这么“照顾”。
午后客人不多,我慵懒地拿着扇子扇风,昏昏欲睡
“苏格兰的风笛手又回来了!”店里年轻的姑娘们惊喜地叫着,这一下弄得我睡意全无。
“这是怎么一回事?”我问正在擦柜台的伙计。
“嗨,这还是你来之前的事了,这家伙整一个狐狸精,哦,不对,男版狐狸精。来的时候吹吹笛子,我们这店里的女孩子就丢钱给他,他还要装模作样地吻人家的手。这都多久没来了,浪荡子,这些女的脑子进水了?喜欢这个人?咦,你指我干什么?”
我向着柜台努了努嘴,这人说的起劲,把污水都挤了出来,弄得柜台更加脏了。他脸一白,看起来刚刚都白费功夫了费。
“这是马里昂街45号么?”
“是。”
“哦,烦劳您让一让。”风笛手优雅地抬起面前女子的手吻了一下,女子面色绯红,呆呆地被旁边的女子扯到一旁,我没什么兴趣继续看那个风笛手,拿起向格格借的《石头记》正准备细细研读,书本被一只手按住,骨节突出,指节修长。
“我们又见面了,现在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了吧。”
“先生,请先把你的手拿开。”我皱眉道。
风笛手看了我一眼,把手拿开了。
“先生,如果上次我说了什么让你困扰的话,我向你道歉。”我合上书,微微欠身:“对不起。”
“我只是想知道你的名字而已,不是来找你道歉的。”风笛手站在那里,嘴角带着自以为是的笑容。
他以为凭借面相就能征服所有女性?
“我想我有不告诉你的权利。”我将书抱在胸前,不打算跟他过多纠缠
“琼·麦肯,你就告诉他嘛。”一个小声哀求的女声不知道是后面哪个人发出的。
“麦肯小姐,万分荣幸当日能得到你的指正,我希望能在你的指点下,技艺能够得到大幅提升。”
“不好意思,我要上班,没时间跟你探讨。”我有些头疼地推脱。
“没关系,我也到这里上班,闲暇时间我们可以慢慢讨论。”风笛手很快伸出手来,我在他那一吻落下来的时候,准确地用书盖上了我的手,他歪头,笑道:“不是吧,麦肯小姐比这些中国妞还要保守?”
“我不喜欢随便接受陌生人的吻。”我淡淡道。
“吉米,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不要穿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皮特黑着一张脸。
“不是吧,皮特你真招了这个人?”我窜到皮特旁边,悄声问道。吉米大概是猜出我在问什么,一张脸上尽是得意的笑,怎么看怎么讨厌。
“是啊,我估摸着还是再找一张男的洋人面孔比较适合招揽客人。”皮特点头。
“不是吧,在街上拉一个人也比拉这个人好啊。”我撇撇嘴。不过老板的决定员工无权干涉,而且英国这地方人力资源真是严重缺乏,好多贵族明明已经穷得一清二白了,还要装门面,所以员工也比较难请。吉米换上了浅棕色的大衣,整个人一下子精神了不少。他的眸色居然是淡棕色的,鼻子很挺,颧骨也很高,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偏见,总觉得他身上一股子市井流气。
那一个月我防贼似地防着他,每次看他的时候,他总是肆无忌惮地看着我,每次下班他总要来一句:“琼,今天你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我,承认吧。”
我无一例外地白眼相对。话说,我当初怎么会觉得这孩子看着腼腆来着,让我自插双目以谢天恩吧。
某天下班时候居然被他拦住了,虽然我们两个在店里斗劲是摆明了的,但是这样的明目张胆的行为还算头一回。
“我要回家。”我冷冷地说道。
“等一会儿,我这段时间练了好多遍那个曲子,我吹给你听,你看看还有什么问题没?”他难得一本正经。
我瞟他一眼:“你能不能好好做事?老板找你来是创收的,结果你看看,这个月的营业额还是和上月差不多,白瞎你这么帅气的脸了。”
“想要顾客还不容易,我明天就给你拉一帮来。”他依旧答得吊儿郎当,眼角一挑一挑,颇有点勾人心魄的魅力,但这一个月我已经练就了无视神功,对他的任何挑逗完全免疫。各路姑娘们对他的态度也逐步淡然下来,到底人嘛,当初他是游走歌手的时候,距离就是美,现在这人在身边了,免不了一身毛病,再加上我的存在,让她们更加觉得这位洋帅哥就是浮云啊。
“不如我们打个赌,如果明日能够多于今天的营业额,我就帮你指导。”我说道。
“好。”
“如果输了你就辞职离开。”
他一悚:“你就这么希望我走?”
“你游手好闲的浪费老板工资,无用的人当然得被解雇了。”我振振有词。
“你等着瞧。”吉米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好像很不满意我把他看扁了。
结果第二天,罕见的客似云来,好几桩大买卖,可把皮特乐坏了,不忘在当天的工作总结会上大大嘉奖了吉米一番。
“麦肯小姐,请赐教了。”刚到下班时间,吉米就来提醒我了。
“不不不,那天你吹得非常好了,是我不会欣赏。”我就差眼泪汪汪地看他了,昨晚上格格千叮万嘱要我今天早点回去参加假面舞会,不知道她怎么会心血来潮来个这个创意,末了还威胁我说要是去晚了就等着扫地出门吧。唉,这大概就是我最近由于工作原因放她鸽子太多了的报应吧。
“就一会儿,等着啊!”吉米一个箭步狂奔回后院。
我是不是不该走呢?才怪!
我交代柜台里的伙计就说我有事先走,便飞快地窜出瓷器行,跑了好远才停下来喘两口气。吉米却得瑟地抱着他那宝贝风琴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看见我目瞪口呆的模样,扔给我一句:“这地方我来过多少次了?你能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