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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要跟过来。”
“真啰嗦。等等!谁谁谁谁谁会想你啊,混账……”
嗔怪着瞪了恬不知耻的魔物一眼,换来的却是促狭般的冷哼。
百里逐笑想到当初为了追凶星罗喉,冒然去触碰“黄泉之眼”,后被楚四歌阻拦一事,只无奈勾了勾唇角,口中喃喃念叨,“南疆啊……碧水河……楚荒……”
*
所以说百里逐笑是个彻头彻尾的行动派。
这一点与她那个人尖尖亲爹是如出一辙的。
休整了片刻,五人雇了辆马车便踏上了通往南疆的征程。
至于为什么是五个人,那是因为魔域幽冥王荣轩好死不死要赖在他们四人中,并且借着百里藏刀与江笙“救命恩人”的头衔,一口一个“小生姜”,一口一个“小笑笑”,叫得热乎——百里藏刀本对他还有几分热情,然几个时辰后便统统化作了愤恨,坚定地站在了楚四歌那边,朝他毫不吝啬地丢眼刀。
丞相女儿悔婚出逃,整个皇城金芒及其附近的大小城镇都有官兵日夜搜查,连小小的翟家村都没有幸免。索性荣轩有心,那日救下江笙与百里藏刀二人后辗转到了距离金芒较远的茶都,这才能寻到栖身的客栈。
茶都在流川偏南,再往南行便到南疆。
楚四歌要回魔域救柔卿一事并没有声张。百里逐笑只与几人道是要往碧水河去,玲珑心思的幽冥王立即便露出了然的表情,顺便还朝着楚四歌眨了眨眼睛;江笙只当是他们为了躲避官兵的追捕才出此下策,既难过又自责,坐在马车中几次都快掉眼泪;至于百里藏刀,向来不关心要去哪里这个问题,一心跟着小妹走,安心做好车夫的本职工作,几日来一直尽量避免与江笙单独相处。
百里逐笑从来没觉得自己在尘世中会落得如此“逃难”般的田地。
随着距离南疆碧水河越来越近,楚四歌也越来越沉默,江笙本是以为他在担忧柔卿,又见他常常望着百里逐笑失神,终于隐隐约约察觉到了什么,像是离别前的气息。
“今儿暂时先住这里罢。”
见天色不早,百里藏刀将马车停在一间客栈前,擦了擦额上的汗珠,这才招呼几人;楚四歌从怀中摸出些碎银子招呼店家给马匹喂草料,扶了江笙与百里逐笑下马车,转而唤了荣轩去订房间。
“诶,为什么要我去?又为什么要我来花钱?楚小歌你欺负人……”气不过的幽冥王无理取闹,浑身昂贵花哨的配饰叮叮当当响了又响。
“因为我们这几人中,就属你看起来最有钱。”百里逐笑走过他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再说了,当初也没有人叫你跟来啊。”
着暗蓝色金纹锦袍的男人听了她的话非但不生气,反而促狭般地将脸偏向了楚四歌那里,笑道:好啊好啊,这还没过门呢,就会帮着自己的夫君说话了,哎呀呀,哎呀呀呀。
未等楚四歌张口说些什么,百里逐笑双手握拳,指节咯吱一声响,向荣轩淡淡道,“嗯?荣公子你方才说什么?”
于是幽冥王乖乖摸出钱袋去寻掌柜的说话。
“掌柜的,要……一二三四五……要五间房,不对,四间……也不对……嗯,要几间房才好呢?”他眯着眼睛皱着眉,歪着脑袋作出一副为难的模样,“楚小歌要不要与小笑笑睡一间呢?小生姜要不要与小刀刀睡一间呢?哎呀呀,真是好难判断呀……”
随着抑扬不定的尾音,四人同时朝他斜了眼睛。
掌柜倒也是个实在人,好言相劝道,“这位爷您就别琢磨了,我们这店小,又赶上这阵子客人多,就剩下两间房了。这方圆百里的,也没个第二家客栈了,您看这到底要不要吧?”
“要自然是要的,不过……楚小歌,不然我们俩挤一间?小刀刀,小生姜与小笑笑一间的话,还是可以的嘛。”
“我拒绝。”
“哎呀呀,不要这么快拒绝嘛。”幽冥王荣轩一手捂住胸口,连连退后一步,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所以说,楚小歌就是最讨厌了!”
楚四歌白了他一眼,冷静发话,“我与百里兄一间,小江与逐笑一间。”
“咦咦,那我呢?”复活过来的幽冥王歪头询问。
“……你去睡马车。”
“睡马车?才不要!楚小歌去死去死去死去死……”
“闹够了没?”再也看不下去的白衣少女冷冷一声呵断,难得地正色模样却是叫剩余几人包括客栈掌柜在内都微微打了个颤儿。她一把将尚有些心不在焉的江笙拉到自己身后,不容置喙道,“我与小江睡一间,另一间留给你们三个,不许再多说一个字,不然我……”
“瞎胡闹的是你!”
在一道道惊愕的目光中,最不可能出声的人居然毫不客气地大着胆子打断百里逐笑的话。只见百里藏刀皱着眉头又大力将江笙给拉回到自己身边,严肃数落着自家小妹,“你都与姓楚的有了婚约,怎么可以和其他男人睡一间房?就算是小江也不可以!原本大哥不知你身份,眼下知晓了……”他看看江笙,低下头认命道,“小江,小江……你和小妹真的不合适……”
难得啊难得。
百里逐笑眼中忽然流转狡黠的神色。
“所,所以小妹,小妹还是和楚四歌一间罢,早,早晚的事……”别扭将铁青着的脸移开,百里藏刀抓着脑袋,恨不过又凶巴巴朝楚四歌丢了眼刀,“不过,你小子若敢欺负我妹子,你,你便做好觉悟罢!”
“可江笙她明明是个……”折服于这直心眼汉子的迟钝,楚四歌好意提醒他,可话还没说完,百里逐笑便向他施着眼色。幽幽叹了口气,领悟过来的他索性也没有再说下去,“啊啊,这女人若不反对,我是没有意见的。”
“岂止是没有意见,只怕要偷着乐罢?在魔域,魔魔都知,黑煞獒王可是最最喜欢每夜有美人相陪了~”坏心眼的魔物说出不合时宜的话,在遭到黑煞獒王怒目而视之后,很爷们地……吹起了口哨。
“我不反对。”百里逐笑意味深长笑了一笑,“小江呢?”
“我……也没意见……反,反正之前在翟家村,也是和藏刀大哥住一个屋的……”江笙踌躇着低头看着脚尖,脸涨作通红,一时间手也不知往哪里搁才好,再无先前自诩江湖人时的威风。
很好,眼下最大的问题迎刃而解。
可是幽冥王又开始苦恼,“呃,还是之前那个问题……我,今晚应该睡……”
四人口径居然出乎意料的一致:“马车!”
☆、【番外三】有生之年
百里藏刀有个心愿。
那便是在有生之年看见自家貌美如花人见人爱的小妹,嫁户好人家。
或许与一般人家的兄长来说,这是定会看见的,可对于自幼无父无母,好容易被个从仙山上下来的女人捡到并认作大哥的经历来看,想要实现,那确实有点困难。
且不说不知晓这个面貌不过十八、九岁的嚣张少女究竟是个什么来历,就是她究竟有多大年纪,自己也没琢磨透。
修仙之人入了仙籍之后,不老不死,面貌年岁皆是浮云——他哪儿知道那个唤作百里逐笑的女人会不会在五百年后的某天才遇见心仪之人,拔出她腰间的草芥剑,然后踏着七彩祥云两眼一闭牙一咬把她给娶了?
只是五百年后的事,他是活脱脱地看不见了。
倘若自己出身再好些,面貌再好些,功夫再好些,活得再长一些……他是无论如何舍不得将百里逐笑让给别人的,可有些事到底不能勉强,这些他都没有。曾几何时试探着问她,自己能不能拜入沉渊派修仙?
不求能有资格追求她,但愿能——有生之年看见自家貌美如花人见人爱的小妹,嫁户好人家。
沉渊山他不是没有爬过。
像每一个有着鸿鹄之志的少年儿郎一般,他努力着想赌一赌自己的运气。寻到流川东极已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咬咬牙,壮实的汉子挺了过来;然而看见沉渊山脚下八个大字他的双脚当下便软了一条。
只见“严禁攀爬,严禁攀爬”八个个性分明的大字被描做通红。
听说,那是由革命先烈的鲜血所染红的啊。
记不清是怎样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爬到半山腰,稍稍有点印象的便是穿着白色短衣的少女面无表情朝他抬起大腿——那个角度,嗯,其实挺不错。
脑袋一充血,瞬间就清醒了。可是根本无法阻止落下来的腿。
于是他沿着爬上来的路,用团的形态,滚的姿势,快镜头回放了一遍;于是旅行的终点,便在沉渊半山腰;于是肇事少女带着半分歉疚半分羞赧询问了奄奄一息的他名字,并且很爽快地认了他做哥哥,原因是,他的名字挺好听。
这辈子修不成仙也罢,有个神仙妹妹,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百里藏刀宣告修仙之路终结。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从此流川大陆的尘世间,多了一对百里兄妹:哥哥高大英俊,妹妹美貌如花;哥哥武艺高强,妹妹身轻如燕;哥哥忠诚耿直,妹妹嫉恶如仇……哥哥木鱼脑袋,妹妹飞扬跋扈;哥哥言粗口拙,妹妹彪悍毒舌……
以上,实属一段佳话。
*
百里藏刀有个心事。
他觉得自己似乎,可能,好像,也许,约莫……喜欢上了个男人。
自打明白事理起,百里藏刀一直觉得这世上最倒霉的不过四件事:尿尿吡一鞋,喝汤洒一裆,放屁崩出屎,擦腚抠破纸。
自己生到这么大,一样也没遇上过,这当真是幸运的了——顶着“粗人”的牌匾好容易活到二十三岁,他却不自知,仍旧每日乐乐呵呵与“文雅”二字无缘。不光他一人粗俗,就连身边的人也慢慢被带得粗俗,这一点却是这耿直汉子从未想过的。
比如相识两年有余,便能熟练运用他的口头禅“妈了个巴子的”进行造句的某女。
他本是皱眉头的,对着百里逐笑说教,女孩子家不应该说粗话。谁料死性不改的少女竟是眉头比他皱得更厉害,一副苦大仇深的样子令他不得不妥协:也罢,也罢,修仙之人不是人,索性也别把她百里逐笑当女人。
咳,扯远了。
话又说回来,试想天底下还能有什么比那四样事更难堪的?后来,他发现,还真的有——那就是当一个大老爷们抱着另一个大老爷们的时候,那个啥,那个啥了。
第一个“那个啥”是指自己的“二当家”。
第二个“那个啥”是指第一个“那个啥”的非正常状态。
他脸发烫,只想赶快找个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老子堂堂七尺男儿绝不是个断袖。
于是来自魔域的黑煞獒王不幸中招。
一番上下其手之后却乐了百里藏刀:还好还好,摸着这般英俊的男人都没反应,自己的英名还是能招招摇摇地挂在“待认领大龄男青年”的行列之中。
其实他也不是不了解男人和男人之间确实能在一起,只是却生不了娃,那么如此一来,他若是喜欢上个男人,百里家的香火只怕再难有延续,想想就觉得愧对列祖列宗。
媳妇儿得娶,硬性标准有二:活的,女的。
若还有点其他条件的话……放开了说,便有许多许多了。
回想起那个自称“小爷”的骄纵少年曾经神神秘秘凑到自己旁边,踌躇了好久才低低问了一句,“那个,藏刀大哥,你,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呀?”
“自然是我小妹那般的……”
“除了逐笑姐!”
“自然得像我小妹那般的……”
“……”
听着他的回答沉默了许久的少年,一张小脸皱得像是拧起来的干巴毛巾,好容易才从唇间挤出一句透着心底凉的话:这样找的话,只怕是这世间再难寻第二个了。
江笙与他说这话的时候,两人头顶上的星星亮得正好。
百里藏刀喝着小酒,仰头望了星星,眨巴眨巴的,都成了小妹的眼睛。
扭过头来,少年澄澈的眼睛却注视着自己——与百里逐笑深不见底的黑瞳相比,江笙的眼睛,却是清浅的如同一汪清泉,笼着盈盈的水雾,总叫人想去保护着。可那人却是倔强又坚强的,虽然常常会露出惊讶的表情来,若当真论上情义,往往第一个站出来的,还会是江笙。
乖巧又有主见,百里藏刀无不感慨地想,或许这就是他看江笙顺眼的原因罢。
顺眼到想要小妹能嫁给这样的人。
他想自己是当真非常非常喜欢江笙了。
可是眼见着小妹松了口,她与江笙二人越走越近,他却和那姓楚的魔物一般,急的想热锅上的蚂蚁。明里不好说什么,背地里只恨不能拾起块板砖将黏糊在一起的两人拍晕了,与黑狗王一人一个拖回屋里。
楚四歌要的自然是百里逐笑,那么自己,那么自己……那么自己……为什么总想要拖着江笙回自己屋?!
他揉揉眼,再看,天上的星星忽然都变作了江笙的眼睛。
正当失神之际,身边儒生装扮的少年竟是压低了声音开口,“小爷我倒是觉着……逐笑姐与楚公子一对璧人,是当真合适……”
“你懂个篮子!”粗暴打断江笙的话,百里藏刀觉得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吓人。
果不其然,少年先是皱了皱眉表示抗议,又犹疑了片刻咽下口中的话,不理睬他。
“其,其实……老子也不是觉得楚四歌不好,只是他的身份太过于特殊,背负的东西也太多……就算百里逐笑是我亲生妹子,是个血肉凡人,我这个做大哥的也不会将她交给那个家伙,更别说我小妹是个不得了的修仙之人。那姓楚的家伙啊,和她算是天敌,黑白分明的两种人,就算那是真心相爱,也怕是吃苦的日子在后面……”
“那也不用叫我掺和进去。”江笙大吐苦水,“逐笑姐她哪能看上我啊!”
“诶,小江你不一样,你简单得很。与你说实在话,对于百里逐笑,我之前连她真正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她究竟是何方神圣……我有生之年,只盼能见她平平安安,身边有人作伴,不落的寂寞孤苦,不希望她被卷进麻烦的事情中,就这么乐呵呵过着一天又一天;等我老了,头发白了,也挥不动刀了……她却还美得像个天仙一般,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便很好很好了……”
江笙不说话。眼中泛着水光。
“我嘴拙,总说着楚四歌是黑狗,死皮赖脸缠着我家小妹。可每次这么想,这心里啊,总觉得自己才像条狗,一直依赖着自己的饲主——小妹这一辈子能遇见许许多多个凡人,只要她愿意,认多少个大哥都可以;可是我,呵,一介凡人,此生唯有她一个小妹,也只认她一个……”
“藏刀大哥,好像……很喜欢逐笑姐……”少年的声音低到不能再低。
“就说你这小屁孩不懂啦!从一开始就没觉得有可能,老子当然就只将她当成妹妹来看,从未存有过半点非分之想,这可是做大哥的一片赤诚之心,日月可鉴……”
“骗人。”
“真的啊,真的啦!”
“小爷才不相信,成天对着逐笑姐那样的美人,你会不动心……”
“哎呦,骗你干嘛!都是大老爷们,不瞒你说,两年来每天对着她,我从来都没……”
“唔啊啊,臭流氓!这种事不要随便与别人说啦!”
“怕什么,都是男人才告诉你的啊……啊哈哈,小江,待会一起去冲凉吧!”
“……给小爷滚。”
*
说来简单。
凡人一生不过区区数十年,只愿见证她生命中的片刻欢喜。
☆、真相大白
地处流川南端的小镇不比中土城镇,天色一暗,忙活一日的商贩们便收拾了摊位相互招呼着回家休息,街道渐渐变得安静。
因为对下榻客栈周围环境并不熟悉,又无人有心四下走动玩赏,楚四歌便叫店家简单备了几个菜,分别送到两间房中。
“不用给荣轩准备些吃食么?”心中并无半分愧疚,口中嚼着块酱肘子,百里逐笑还是在合适的时候提了一句,“喔,我倒是忘了,有些魔物倒不惜得吃凡人的食物……”
“我吩咐了掌柜留下只活鸡给他。”楚四歌小口压着酒,“即便那家伙不满足,这里偏僻得很,修仙之人来往也少,以他的身手,寻一碗生血又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不是人血,便无碍。”
幽冥王荣轩是血魔后裔,每日需得一碗生血压抑体内魔性,她反问,“怎的,他要喝血也就罢了……还生吞活剥呢?”
“说来也不是。你见百里藏刀与江笙手上的细长口子,便是荣轩为了取血所为,所以那日我知他定隐在两人房中;虽然荣轩个性有些捉摸不定,平日口无遮拦,不过他倒也不是个穷凶极恶之魔,至少,没做过太叫我为难的事情……除了……”
他顿了顿,眼神一黯没有再说下去。
百里逐笑见他欲言又止的模样,便也没有再多问,替他又斟了一杯酒递过去。
酒杯未搁下,他的手却抚了上来,捉住她的不肯松。
“你……何时动身?”被男子眼中灼灼跃动的火苗刺痛了眼睛,百里逐笑撇了撇嘴角移开目光,几欲收回手都不得,只好说着其他的话。
“尽快罢。”握着柔夷,拇指慢慢在她白皙的手背上摩挲,楚四歌偏着头注视着身边愈发慌乱的佳人,轻声道,“只是我有些担心江笙,这般藏在南疆不是个办法,若皇帝动怒非要捉人不可,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