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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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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例如,在财政事务方面,曾小萍(Madeleine Zelin)在她关于胤禛推动各省时财政合理化的研究中指出,诸如通货膨胀之类的新因素给地方政府带来了新问题,而这是征收附加税的新税制所无法解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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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弘历生平的各种资料可谓汗牛充栋,可能最终亦无人有能力为他作传。要透过他的许多代笔人而真正认识他本人,就必须阅读皇帝审阅奏折时用朱笔写下的评论、诏谕和各种随心所欲的批语(它们都保存在清官档案里),除此之外别无他路。要做到这一点,当然必须以事件为背景。如果与叫魂危机有关的种种事件能对弘历传记的写作有所帮助,那就必须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弘历自己经手的各种文件来揭示他对于在他看来特别棘手的某竖问题是如何作出反应的。在这些问题中,有两个至关重要,那就是:谋反与汉化。
  关于谋反罪的看法
  自十三世纪以后,中国所有的王朝都是在征服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既没有官廷政变,也没有禁军的反戈,有的是大规模的征战。所有这些用征服方式建立起来的政权,就其本质而言,都是通过军事手段而强加到全国老百姓头上的。但对于清王朝来说,如同走在它前头的十三世纪的蒙古人一样,征服者的异质文化使问题变得更为复杂了。不管征服者使用多么巧妙的语言为王朝更替辩解(通常的说法是,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政权尊从天命而取代了一个腐败的政权),却无法消除这种危险性:可怕的种族感情始终会对构成新王朝统治合法性基础的种族意象提出挑战。人们会宣称,既然这些新统治者是外来人,他们也就是篡权者。正是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使得清统治者始终保持着对于谋反的警惕。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清皇帝对于谋反问题的看法也在发生变化。
  到了弘历当政的时候,满清大一统帝国为自身存在所作的装点与辩解看来已大体完成。到了此时,战胜者与战败者之间的关系已没有什么新奇特别之处;对于谋反行径,也已经可以用通常的说法来予以解释了:在这一对抗关系中,一方是因具有儒家德行而赢得了上天佑护的合法王朝,另一方则是一群无孔不入、堕落败环的阴谋分子。可是,在这一表象的背后,旧有的种族敌对情绪是否还存在于深层?这是一个我们永远也无法作出明确判断的问题。当发式这一尖锐的种族问题因发生于1768年的种种事件又重新突出起来时,要理解这些事件,我们便不能不对征服初年的气氛稍加探讨。这是因为,那时发生问题还是非常突出的。发生于清初的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剃发事件也许能揭示,在弘历的微笑里可以包含着多么阴暗的含义。
  对于征服年代的回顾
  1645年,当长江流域各地的战鼓还变相呼应之时,刚刚即位的满清皇室已在为建立胜利者和战败者之间的连接纽带而进行准备。
  皇帝福临只有九岁,年纪尚幼,完全由他的叔父多尔衮主事。虽然多尔衮颇懂得如何赢得汉人的支持,但在一个问题上他却绝不作任何妥脚:满族文化的一个简明而一目了然的特征,将成为汉人无条件臣服的标志,那就是,他们必须剃光前额并在后面蓄辫。①削发令。甚至在满洲军队入关前,投降满人的汉人便以采纳满人发式表明臣服之意。有关征服的历史记载一般都强调,剃光前额是臣服的不可或缺的象征。从进入北京之日(1645年6月5日)起,多尔衮就下了明确的决心,要对每个人都强制施行满洲式的削发。在征服南方的过程中,发式问题成为汉人在对满人的绝望抵抗中得以团结起来的一个焦点,并使得满人对于南方的征服比之没有这个问题不知要血腥多少倍。可是,在征服北京后的第一年里,多尔衮甚至对于是否要在宫中推行削发也发生过动摇。但最后,他还是通过由政府机构正式下令的形式发布了削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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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满族男子究竟自何时开始采纳其特有的前额削发、后面留辫发式,商不得而知。推想起来,这是一个需在马背上作战的民族为方便起见而采用的发式,以便在射击时不致让前面的头发挡住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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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削发令的起因在于,当朝中官员们征引已亡明朝的“礼乐制度”(祭天仪式)对满人发式提出讥讽反对时,多尔衮被激怒了。
  尽管明朝的制度将成为满人征服中国后重建帝国政府机制的基础,多尔衮却决不愿意在有关满人风俗的问题上被人嗤笑。他指出,这种说法“甚属不伦,率朝何当无礼乐制度?今不尊本朝制度,必欲从明朝制度,是诚何心?”当问题涉及到剃光前额时,多尔衮承认,因为人的发肤受之父母,不敢予以损伤,儒生们的反对多少还有点道理。但他又强调说:“若谆谆言礼乐制度,此不通之说。予一向怜爱群臣,听其自便,不愿剃头者不强;今既纷纷如此说,便该传旨,叫官民尽皆剃头。”
  1645年7月8日,削发令送达礼部(该部管理的事务包括有为所有重要典礼仪式制定服式),但却披上了儒家语言的外衣。文中说,天下既已大定,因而也是普及削发之制的时候了。既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则“父子一体,岂可异违”。如果君民的生活方式不予以统一,则他们最终可能会趋于“二心”。如果这样的话(现在,又回到了这一明喻的政治方面),他们不就几乎成了“异国之人”了吗?此事本来是不需由皇帝本人提出,而是应由其他人自然而然便想到的。现在,自法令在北京颂布的十日之内(或法令颁布后抵达某一省份的十日之内),所有人都必须遵照执行。不服从者将“视同逆命之寇”。官员人等若为那些主张“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件的人说项,亦将格杀勿论。
  在衣冠问题上,多尔衮采取的是一种不那么具有强制性,也较为宽松的态度;但他同时表明,即便在这个问题上,最后仍将颁定统一的政策。可以肯定,使用上述语言的用意在于将剃发问题。与处理谋叛的法律常用语对应起来。在《大清律例》中,“谋叛”归在“十恶”条款之下,列为第三项。而对这个范围广泛的罪项所作出的唯一澄清是:这指的是“谋背本国,潜从他国”。对于“叛徒”的处罚,则开列于《大清律侧》的惩罚部分:所有参与阴谋者,不论主从,均一律斩首。罪犯的妻妾儿女则发配给有功官员之家为奴,其父母、兄弟和祖父母则流放二千里外。尤其令人惊奇的是,削发令本身并未作为单独的条款或于目出现在《大清律例》或《大清会典》的任何一个版本中。也许,对于新政权的统治者们来说,不管他们推行这一法令的态度多幺坚定,却仍希望把它留在正式成文的法律文本之外。对削发令的实行,或者将不涉及《大清律例》和《大清会典》,或者将以《大清律例》中关于谋叛的一般条款为依据——这些条款的绝大部分都是从以前各朝的律例中继承下来的,因而也具有更为深厚的合法性。
  在满清征服中国的年代里,各地以抵制削发令为中心意象出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抵抗运动。在很多地方社区,要让人们团结起来,与其呼吁他们去效忠已经濒临灭亡的明朝政治秩序,毋宁召唤他们以抵制剃光前额来表现出捍卫自身文化尊严的决心。发生于长江流域的那些闻名天下的抵抗事件,显示了在公众心目中削发问题与人的自尊之间存在着强有力的联系。我们同样可以看到,这个文化的焦着点对于满洲人侵者也有着重要意义,促使他们在武力的使用上直指抵抗运动最顽固的中心。
  这样一来,削发令又成了一项极为精明的行动:与其让那种不温不火对待新政权的消极态度得到滋养生长,毋宁让这种抵抗一下子爆发出来而迅速予以荡平。
  可是,挑战削发令的个案在已被征服的省份不断被查获,对此又应当如何看待?满人征服者在处置各地蓄发者时表现出的狂热与残忍表明,他们相信,若稍稍放松对削发令的执行,便可能酿成民众的抵抗运动。削发令因而便成了衡量官员们对于为新政权服务热衷到何种程度的一把尺子。在下面的这些案子里,几个单独个人纯因偶然因素而被发现有偏离法令的行为。
  这些案子表明,满人征服者不但极注意要在普通臣民中统一发式,也下了很大决心促使官员们顺从地为新政权服务。从这些事件中,可以让人感觉到清朝初年因削发令而产生的那种肃杀血腥的气氛。时至1768年,难道满人因汉人违反削发令而绷紧的神经就会完全松弛下来了吗?在一般民众中——按照“种族记忆”理论设想——每当到了要剃头的时候,父辈也许偶尔仍会向儿辈提及当年这件事曾有过的灭族危险?
  儒生的方巾。时届1647年3月上旬,距满族征服者大规模入侵华北、占领北京已有三年。即便已是残冬,遥远的西北仍然干燥明冷。汉军旗人出身的甘肃巡抚张尚刚刚接获北京要他外出巡视的敕谕。 3月4日,他到达了位于长城内的边城永昌城外。县学的所有生员都跪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两旁迎候他。张巡抚骑在马背上,颇为满意地注意到每个学子都戴着满族风格的暖帽。然而,正如他后来所奏报的那样:中有一人,臣默窥其蓄发。及至公署,随唤通学进试,亲自去帽验看。本生吕可兴,果然全发未剃。张尚大怒,命令地方官员对此进行调杳。他们报告说,根据张尚的命令,关于削发令的告示曾在这一地区广泛张贴,因而这个不幸被捉住的武生员吕可兴虽来自农村,却实在是没有什么借口可寻的。张尚将吕系狱,并上奏皇帝,要求将他“立刻枭首,已彰国法”。皇帝下诏日(可以设想,这是由严厉的多尔衮代笔的):吕可兴即就彼正法。这不剃头的该管,地方官并家长、乡约地保、邻佑,应得罪名,又有成例,如何不遵?着察奏再通行申饬该部知道。钦此。
  结果,吕可兴未经剃发的头颅被砍下,公开示众。吕氏家长与当地保头及邻居亦受到廷杖的惩处。当地知县则被罚了三个月的薪俸。
  市场上的骚动。同年晚些时候,在离湖北省省会武昌不远的华中商镇余镇,发生了一场小小的风波。一个名叫郭尚贤的农夫来到了镇上卖鸡,因区区小事而肝火中烧,与人发生了口角。有人召来了兵丁,对郭来说很不巧的是,兵丁发现他前额的头发已有寸把长了,便把他抓了起来。兵丁又在他身上找到了一张有某个姓尹的人签过字的纸条,而当地一个已经死去的盗贼正好也姓尹。郭农夫因被疑为贼党而带到了县衙门。在那里,事情很快就搞清楚了,纸条原来是郭农夫的尹姓地主所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审理此秦的是汉阳府通判、代知县章文登,他显然没有把郭农夫蓄留头发当作什么大事,因而把他释放了。可是,郭不久又因头发的事再次被镇上的差官逮捕,并卫被送到了县衙门。这一次,章文登为他剃了头,然后又像上次那样释放了他。然而,那个差官也许是为了谋求升迁,不肯让事情就此平息下去。他直接向省里告了一状,不仅针对主犯郭农夫,还将矛头指向了章通判,说他“包庇叛逆”。
  省里的按察使重新把郭抓了起来,并把他及镇上的差官和章通判带到一起当面对质。结果,按察使发现这个案子确实是判得过于宽大了。不仅郭农夫和章通判,就连尹姓地主和郭的邻居们,也都统统应该受到惩罚。然而,他又认为,应当把有意蓄发的行为(就像长江下游一些城市蓄意抗命的义兵们的所作所为)同无意中忽略及时剃头区分开来。他提议,对郭农夫应在责打后予以开释。
  这一温和的判决被潮广钦差巡抚所推翻。在签署意见时,巡抚指出,削发令早已经三令五申。郭农夫只是一个无知的乡巴佬,但他的作为却使自己一再甚同一罪名被捕。为什么没有把他当作一个惩一瞢百的例子呢?他只是在事情败露之后才被迫剃了头,显然是故意再犯。至于章通判,他未能控制住一个蓄意反抗的臣民的行为,这已是不可原谅的了;更有甚者,当此人被捕后,章通判先是对此案姑息因循,而后又纵容他“将发顿削”,从而销毁了他头发长短的证据。皇帝批准了更为严厉的处置决定:郭农夫予以斩首,章通判予以革职。结果,巡抚又奏报道,韩农夫已在狱中因病死亡,此为“天刑……信王法之丝毫不爽也”。
  满清征服中国的最初几年是危险的。这不仅仅对那些献身成仁的烈士们来说是如此,任何人——不管是出于懒惰还是因为无知——只要未能达到新政权对于发式具有象征意义的规定,便都会受到制裁。这些人并不是效忠明朝的激进分子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是因为某个偶然机会而被逮住的个人。而每当有一个“逆叛之徒”被正法时,至少也会有一个官员相应地受到纪律制裁。压力便由此而产生了。在这片已被征服的土地上,即便是在最为偏远的角落,对于政治犯罪的容忍也可能意味着某人为官生涯的终结。这样的做法,不仅使得汉人百姓,也使得主管他们的汉人官员,都必须要对不彻底执行削发令的行为承担责任。削发令本身由此成了满清皇帝用来测试臣民的一块试金石。
  头发,羞耻与归顺。在早期的削发案件中,蓄留辫子本身从未成为满人强制施行的目标。这似乎是由满人与汉人两方面的态度所决定的。削发令一旦公布后,征服者便立即将注意力集中到剃光前额的问题上,而忠于前朝的汉人对这一点的抵抗也最为顽固。个中原因,显然是由于前额削发比之背后蓄辫包含着更大的耻辱。当时人也许曾由削发而联想到阉割——这上面并没有直接的证据——因为在旧体制下,男子的人格(也是男子社会上层人士的地位)是以精心蓄留的长发为象征的。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在满族勇士看来意味着阳刚之气的东西,在汉人的跟里却是娇弱妇道的象征。更有可能的是,如果艾德蒙·李奇关于头发礼仪性意义的说法是对的,满人的削发便是一种自制战胜放纵的象征。 ①还有一种在当时即为儒生们所接受的更为稳妥的解释是,损伤受之于父母的发肤是一种亵渎。关于汉人抵抗前额剃发行为的另一个解释,则在于剃发在历史上同耻辱和惩罚的联系。例如,在公元前三世纪的一部刑典中,便将枷发(包括剃去头发与胡子)同纹面、残肢并列一起,作为对于奴仆与已定罪犯人的羞辱。剃发的这种涵义很可能贯穿中国整个帝制时期而一直存在下来。在清代,让已定罪犯人遵守剃发规定的问题也受到了关注。典狱长必须让所有待决人犯在秋决前保持剃光前额。对那些被流放的人犯,则每个季度都会对他们进行一次检查,以确保他们剃光自己的前额(但辫子问题却从未提及)。于是,汉人对于前额剃发的恐惧正好把满人对于削发令的强制推行集中到这一点上来;而从象征的意义上来说,蓄辫成了一个并不那么引起满人关注的问题。然而,当某人已经留起当☆★☆★☆★☆★①李奇认为:“从礼仪上来说,长发表示不受限材的性征;短发、或部分剃发,或紧紧扎住的头发表示受到限制的性征;完全剃光的头表示独身生活。”李奇为使这个观点更为合理,征引了十七世纪英国在过个问题上的精神病专家查尔斯·伯格的看法。骑士们蓄长发,性征突出,缺乏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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