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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珑,答应我好好活下去,其它的事情就让我来处理吧!我不在的时候,袁修女会照顾你的。”卢院长也落下一滴男儿泪。
“不要,我不要你离开我!妹妹她不肯喝婴尸酒,她早晚也会离开我,而且我要的是你永远留在我身边!我要杀了他们,只要把他们杀了,就没有人知道我们的事情,就没有人拆散我们!”随着美珑怒吼,百万蚁军再次前进,绕过卢院长向我发动攻势。
被近百万只大蚂蚁包围是怎样的奇景呢?也许能想象中一下:蚁军像洪水淹没大地般铺天盖地,我几乎连立足的地方也没有。想逃吗?整条走廊的地面都是黑压压大蚂蚁,鞋子落在那个位置也能踩死一大片。
逃是不掉的,只能祈求上帝打救了,虽然我不是基督徒,但也希望全能的天父能大发慈悲。不过小腿传来的剧痛让我知道,这个希望也太渺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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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化尸童姥 十三章 … 不老真相(上)
卢院长在办公室里向我承认杀害了周少龙,门外突然传来喵喵的呼救声。冲出门外发现遍地都是蚂蚁,而且这些诡异的大蚂蚁似乎听命于美珑,并在她的命令下向我发动攻击。
数之不尽的大蚂蚁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断地从双脚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头部队更毫不客气地撕咬我的皮肉。钻心的剧痛使我无法站稳,不由倒在蚂蚁铺成的地毯上,群蚁立刻从四面八方涌到我身上,看来我也气数已尽了,这群饥饿的大胃王也许不用一小时就能把我吃个干净。
就在我以为这次肯定会完蛋的时候,一声枪响牵动走廊上每一个人的神经——雪晴来了!她出现在走廊的尽头,双手持枪,枪口对准美珑。蚂蚁好像也能听枪声一样,突然停止了对我撕咬,但并没有离开我的身体,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肤与衣服之间盖了厚厚的一层。
雪晴对着美珑冷声道:“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
“哼,就算我受到一点小伤害,我的小乖乖都会立刻发疯,你和你的同伙伴都别想活着离开!”美珑恶狠狠地说。
“是吗?”雪晴冷漠回应,随即扣下扳机,又是一声枪响。
我想这回真的要解脱了吧!岂料身上的蚂蚁并没有像美珑所说的那样发疯,而是依旧纹丝不动。而我身旁的卢院长却倒下了,鲜血不断从他的手臂上涌出来。
“你想干嘛!”美珑愤怒咆哮,地上的蚂蚁约有一半立刻朝着雪晴的方向涌去。
“立刻投降,否则我会开枪!这次的目标将不会再是手臂!”雪晴将子弹上膛,这次枪口瞄准了卢院长。
“不……”美珑高声尖叫,随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伤害小华,不要伤害他……他在流血,快给他止血,快让妹妹去拿药箱给他止血,快!”蚂蚁大军突然停止了前进,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脚下靠拢,我身上的蚂蚁亦迅速撤离,沿着她的双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隐没于长袍之下,仿佛从来也没有出现过。
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全部于脑海中浮现。美珑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异,原来是为了方便隐藏身上的百万蚁军!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袭,也不用多说了,肯定就是她的杰作。她借拿手电筒之名溜走,故意让我们等得不耐烦先进入地下室,便于她的蚂蚁军团把我们杀掉。幸好袁修女及时发现,并加以阻止,我们才能幸免于难。
卢院长在女厕把她轰走,肯定是因为她又再想偷袭我们。随后袁修女不准她离开孤儿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机会袭击我们。接着,卢院长更干脆把她关起来。今天她频频与卢院长吵架,应该也是为了这件事。
这一切一切原来都是因这个花季少女而起!
在两名手持冲锋枪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着拐杖一拐一拐地走进审讯室。双脚的小腿都被蚂蚁咬得肿起来了,医生说是皮肤对蚁酸起了过敏反应,虽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过,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说了。
审讯室里有两名犯人,分别是卢瑞华和宛美珑。对犯人的审讯通常是单独进行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人串通给假口供。但这次情况比较特殊,我们一但要求分开他们,美珑就把隐藏于长袍下的蚂蚁全部放出来,摆出一副鱼死网破的姿态,为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只好同意让他们一起接受审讯。
在审讯室里,美珑向我讲述了一个时间跨越起过六十年的荒诞故事,让我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我记得当时是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气很好,我和小华在孤儿院附近那个长满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开始暗下来的时候,我们本来准备离开,但小华发现远处的树上有些很奇怪的东西,于是我们便走过去看。
因为天色有点黑,我们看了一会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只觉得像是一条挂在树枝上的黑色布带。小华当时比较贪玩,拾起几块石头掷过去,掷中后布带分成两截向我们追来。它们快走到我脚下时,我才发现原来是一群大蚂蚁。
我们当时很害怕,拔腿就跑。跨过一条小水沟后,我们发现蚂蚁过不了水沟,这才停下来喘气。可是刚停下来,我就发觉有东西钻进我裤子里了。小华叫我把裤子脱掉,我因为害羞不肯脱,结束被那东西钻进身体里面了……
(也许因为觉得尴尬,所以美珑对此并没有说得很详细,但根据她之后的口供推测,应该是蚁群中的蚁后钻进了她的阴道,最终在她的子宫里安了窝。)
当时痛得我死去活来,裤子也被下体流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因为怕被院长(卢院长补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师。)骂,所以我们不敢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没想到后来竟然会这样……
大概过了两三天,我一觉醒来,竟然发现有很多蚂蚁从我裤子里爬出来。我跑到厕所把裤子脱了,发现它们竟然是从我“下面”爬出来的,当时快把我吓死了。它们爬出来后就自己去找东西吃,到了晚上又会爬回来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里它们也能找到我。它们大部分都会爬到我的衣服里面躲着,但也有一些会叼着食物钻进我下面。我当时想,应该是有只“母蚂蚁”住在我肚子里了。
之后每天都有不少蚂蚁从我下面爬出来,躲在我衣服里的蚂蚁也就越来越多了。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它们的存在,我只好尽管挑些宽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赠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长袍来穿。(卢院长补充:虽然李老板他们捐了不少钱给孤儿院,但为了长远打算,院里所有人都很节俭。)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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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化尸童姥 十三章 … 不老真相(下)
后来,我发现这些它们似乎能知道我想什么,我想它们做的事,它们马上就会做,不想它们做的,它们就不会做。不过,这得有个前提,就是让它们吃饱,不然它们会发疯似乎四出寻找食物。
开始时,它们吃得并不多,我和小华少吃了点,留下部分饭菜就够它们吃了。但随着它们数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为给它们找吃的而烦恼。而更让我心烦的是,自从那事后,我就个子就再也没有长高。我本以为自己只是没有长高而已,但几年之后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远停留在十四岁。
当大家发现我不会长大后,并没有把我当成怪物,反而对我更好,小华还是那么喜欢我,处处为我着想,这让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还是怕院外的人会把我当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对院外的人隐瞒年龄,并且总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让自己的心态能年轻些。没想到,后来竟然养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气,尤其是跟小华在一起的时间,一点不高兴就会发他脾气,到现在也改不了……
小华当上院长的时候,我躲在身上的蚂蚁数量已经跟现在差不多了。因为它们只要能吃饱就会很听话,所以我越来越喜欢它们,平时都会叫它们做小乖乖。我本以为小华做了院长,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饿了,可是他连我们的两顿饭也解决不了,就更别说给小乖乖弄来吃的。为了这件事,我还向他发了好几次脾气。
虽然我在小华面前,脾气就像小孩子一样,但我心里还是明白他的难处,只好自己去给小乖乖找吃的。可是当时能吃的东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还能到那里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帮杨修女埋葬婴尸时(卢院长补充:杨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经过身了。),她有点事要走开一会儿。她刚走,我的小乖乖就发疯似的全部爬出来,把准备埋葬的婴尸啃得只剩下骨头……之后,为了喂饱它们,每当要埋葬婴尸,我都会找各种借口支走她,让它们饱餐一顿,弄得后来没有人敢去埋葬婴尸。
而这时候,小华又正为向商人乞讨粮食的事情而烦恼,他知道我惹出来的乱子后,和我吵了一架,刚好让妹妹听见了(卢院长补充:她说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当时只有十岁左右。她们俩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称。),她还把这事告诉了杨修女,杨修女便追问我们,我们只好坦白告诉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后吓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们说,我之所以不会长大很可能与这些小乖乖有关,提议用它们来泡酒,然后跟李老板他们换粮食。
小华觉得这个办法也许能行得通,就向我讨要小乖乖。当时我心里是千百万个不愿意,但因为自己做了错事,而且这也许是惟一能让大家不再挨饿的办法,所以只好答应。
小乖乖很听话,我让它们爬进酒缸,它们马上就爬进去了。但是当它们的数量减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里的“母蚂蚁”就会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时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们似乎特别喜欢吃肉,尤其是婴尸,那段时间抛进死仔洞的婴尸基本上都被它们啃得只剩下骨头。
因为小乖乖喜欢吃婴尸,而且单用它们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板他们的兴趣(卢院长突然插话,强调李老板等人不知道药酒是婴尸浸制)。反正当时杨修女就提议用婴尸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时院里别的没有,但婴尸每天至少有一两具……
至于少龙和俊龙的事情,之前我并不知道他们是兄弟。那天少龙无意中闯进了密室,我怕他会把我们的秘密说出去,就把他骗到死仔洞外面,装作不小心把发夹丢进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发现发夹的事情忘掉了),然后让他钻进去帮我拾回来。我本来想用这个方法把他吓疯,可是他虽然被吓个半死,但并没有疯掉。他从洞爬出就说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话就骑车跑了,我只好让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实,在五十多前,我也用过类似的方法整死一个叫强仔的小男生。不过,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钻进去,我就直接让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
我知道你们继续调查下去,早晚会发现我们的秘密,小华和妹妹又不让我把你们整死,我只好叫俊龙去自首。他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欢我,愿意为我做任何事,甚至愿意为我去死……
了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后,我心中还有一个疑问——周俊龙那桶甲酸去那了?卢院长的回答还真让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来洗厕的。”
原来,孤儿院的厕所本来很难洗干净,而美珑自被蚁后在身内安了窝之后,每次小便都能冲掉便盘的部分污垢。卢院长觉得可能是因为她的小便中含有蚁酸,于是就弄了些甲酸来洗厕所,没想到洗得还挺干净的,于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厕所。
然而,他还告诉我,其实他并没有向周俊龙要过甲酸,只是让对方在货物进出记录上做了些手脚。因为当我们到孤儿院调查时,他怕我们早晚怀疑到美珑的头上,于是想混淆我们的调查方向,那怕是怀疑他也没所谓,只要我们怀疑的不是美珑就行了。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一宗诡异的化尸案背后,竟然隐藏着一段跨越大半个世纪的爱情悲剧。卢院长深深地爱着美珑,数十年如一日地保护她,甚至不惜为背负上所有罪名。而美珑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却一再行凶,一再伤害深爱她的男人。不过,当卢院长有危险时,她亦为了他而不惜一切。
问世间情为何物?整天吵架的两人,不见得就有深仇大恨。单凭外表难以想像是一对的两人,竟然是相恋了大半个世纪的苦命鸳鸯。世上还有不可能的爱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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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化尸童姥 尾声
一
处理完周少龙的案件后,我去了趟孤儿院,竟然发现陈老板在跟小朋友玩。他告诉我,卢院长已经把孤儿院交托给他打理,叫我不用担心这些小朋友日后的生活。
我和他在办公室里聊了一会,他边抽着雪茄边跟我说:“我这人烟瘾太大了,十多年前更因此而患上肺癌,发现的时期已经是末期了,要是不老卢的药酒,我也不活不到今天。所以说,现在和往后的日子都是赚来的。
“我的命是老卢给的,现在他出事了,把孤儿院交托给我,我当然不能辜负他对我的信任。我已经跟老李他们谈过,他们的公司会继续资助孤儿院。虽然他们年轻时都是一毛不拔的奸商,但现在都老了,双脚一伸就‘人在天堂,钱在银行’啊!我也打算拿一笔钱出来成立基金,以后就算我们都上天堂了,孤儿院也可以继续运作。”
我们正聊着的时候,突然有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没敲门就走了进来。陈老板……或许现在应该叫陈院长了,他一看见女孩就立刻把雪茄掐灭,并和蔼地问她有什么事。女孩发现了我,就先向我问好,然后像猴子爬树似的爬到陈院长身上撒娇,叫他到外面陪她们玩,他不好意思地跟我说了句“下次再聊”便抱着女孩走到外面,扎进了女孩堆里和她们一起玩。
透过窗户,看着他如老顽童般与女孩们嬉戏的情景,一个念头忽然在脑海中闪过——他之所以愿意接管孤儿院,该不会是因为他是个“萝莉控”吧!
准备离开的时候,发现办公桌上有一本感谢名册,便随手翻阅,竟然意外地发现有我的名字,捐款数额是三万元。应该是李老板替我捐的,看来这几个奸商的确已经从良了。
经过教堂门口时,我还碰见了梁牧师,他一面愧疚之色地对我说:“也许当天我把少龙的告解内容告诉你,那么就不会发生这么多事了。”随后,他告诉我少龙告解内容 。。:“他跟我说有一次想用镜子偷看她的内裤,结果发现她袍子内里有很多蚂蚁……”
二
梁政在厅长办公室把一份档案交给梁厅长,并向他讲述周少龙一案的处理结果:“经过检查后证实,宛美珑的子宫内寄生了一只蚁后,并有大量蚁卵。该蚂蚁的样本经检验后证实是行军蚁的变异品种,并为首次发现,但变异原因尚未清楚。
“我本来打算只把她送科技部,但她坚持要与卢瑞华一起,而卢也愿意与她一同前往,所以就把他们一起送过去了。密室里发现的十七缸婴尸酒也一同送去分析研究,不过这些能让人长生不老神奇药酒到底会被用作研究还是‘烟酒’,就不好说了。
“修女袁思亲虽然知道整件事的来龙去脉,但并非参与其中,只能控告她知情不报的罪名。不过,考虑到她的年龄以及认罪态度良好,所以从轻发落,只作教育处理。
“陈老板等四人虽然非法购买婴尸酒,但卢院长把所有罪名包揽,坚称他们不知道药酒以婴尸浸制。他们也声称手头上的药酒已经全部喝掉,所以我们也奈何不了他们。
“现在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给市民一个交代,周少龙九天化尸一事已引起市民广泛关注,我们还没半点表示的话,又要被扣不作为的大帽子。”
厅长翻阅着案件记录,思索片刻后说:“死者的哥哥周俊龙既然主要投案自首,那么先让他吃点苦头吧!不过他已经十八岁了,这可不太好办……嗯,待会就向媒体放话,把他的年龄少说两岁,说他们兄弟长期不和、关系紧张,所以他把弟弟杀了。至于九天化尸的问题,就说是可能与曝尸荒野时间过长有关吧,反正市民又不是法医,那会知道尸体要多才能完全腐化,强调一下案件还在调查中就行了。待市民对此案的热情减退,再把这个小子放了。”
“那我现在去准备给媒体放话的材料。”梁政站起来准备离开。
“先别急,看看这个。”厅长递上一个档案夹。
梁政接过翻阅,嘴角不禁露出好胜的笑容:“理工大学八名学生深夜于地下室中招碟仙,疑招来骷髅怪致五死三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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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化尸童姥 灵异档案 广东少年九天化尸之迷
这回算我懒惰好了,先直接抄录一段报纸上的报道——
本报5月28日《初一男生失踪七天七夜》曾报道黄埔石化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小龙离奇失踪的事情,事隔两天,也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