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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第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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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论不“打落水狗”是误人子弟的

  总之,落水狗的是否该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后的态度。

  狗性总不大会改变的,假使一万年之后,或者也许要和现在不同,但我现在要
说的是现在。
如果以为落水之后,十分可怜,则害人的动物,可怜者正多,便是霍
乱病菌,虽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却何等地老实。
然而医生是决不肯放过它的。





  现在的官僚和土绅士或洋绅士,只要不合自意的,便说是赤化,是共产;民国
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说康党,后是说革党⑦,甚至于到官里去告密,一面固然在
保全自己的尊荣,但也未始没有那时所谓“以人血染红顶子”⑧之意。
可是革命终
于起来了,一群臭架子的绅士们,便立刻皇皇然若丧家之狗,将小辫子盘在头顶上。

革命党也一派新气,——绅士们先前所深恶痛绝的新气,“文明”得可以;说是
“咸与维新”⑨了,我们是不打落水狗的,听凭它们爬上来罢。
于是它们爬上来了,
伏到民国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⑩的时候,就突出来帮着袁世凯咬死了许多革命人,
中国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里,一直到现在,遗老不必说,连遗少也还是那么多。

就因为先烈的好心,对于鬼蜮的慈悲,使它们繁殖起来,而此后的明白青年,为反
抗黑暗计,也就要花费更多更多的气力和生命。

  秋瑾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后暂时称为“女侠”,现在是不大听见有
人提起了。
革命一起,她的故乡就到了一个都督,——等于现在之所谓督军,——
也是她的同志:王金发⑿。
他捉住了杀害她的谋主⒀,调集了告密的案卷,要为她
报仇。
然而终于将那谋主释放了,据说是因为已经成了民国,大家不应该再修旧怨
罢。
但等到二次革命失败后,王金发却被袁世凯的走狗枪决了,与有力的是他所释
放的杀过秋瑾的谋主。

  这人现在也已“寿终正寝”了,但在那里继续跋扈出没着的也还是这一流人,
所以秋瑾的故乡也还是那样的故乡,年复一年,丝毫没有长进。
从这一点看起来,
生长在可为中国模范的名城⒁里的杨荫榆⒂女士和陈西滢先生,真是洪福齐天。


                 五 论塌台人物不当与“落水狗”相提并论

  “犯而不校”⒃是恕道,“以眼还眼以牙还牙”⒄是直道。
中国最多的却是枉
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
但是,这其实是老实人自己讨苦吃。

  俗语说:“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也许太刻薄一点罢,但仔细想来,却也觉得
并非唆人作恶之谈,乃是归纳了许多苦楚的经历之后的警句。
譬如不打落水狗说,
其成因大概有二:一是无力打;二是比例错。
前者且勿论;后者的大错就又有二:
一是误将塌台人物和落水狗齐观,二是不辨塌台人物又有好有坏,于是视同一律,
结果反成为纵恶。
即以现在而论,因为政局的不安定,真是此起彼伏如转轮,坏人
靠着冰山,恣行无忌,一旦失足,忽而乞怜,而曾经亲见,或亲受其噬啮的老实人,
乃忽以“落水狗”视之,不但不打,甚至于还有哀矜之意,自以为公理已伸,侠义
这时正在我这里。
殊不知它何尝真是落水,巢窟是早已造好的了,食料是早经储足
的了,并且都在租界里。
虽然有时似乎受伤,其实并不,至多不过是假装跛脚,聊
以引起人们的恻隐之心,可以从容避匿罢了。
他日复来,仍旧先咬老实人开手,
“投石下井”⒅,无所不为,寻起原因来,一部分就正因为老实人不“打落水狗”
之故。
所以,要是说得苛刻一点,也就是自家掘坑自家埋,怨天尤人,全是错误的。


                      六 论现在还不能一味“费厄”

  仁人们或者要问:那么,我们竟不要“费厄泼赖”么?我可以立刻回答:当然
是要的,然而尚早。
这就是“请君入瓮”⒆法。
虽然仁人们未必肯用,但我还可以
言之成理。
土绅士或洋绅士们不是常常说,中国自有特别国情,外国的平等自由等
等,不能适用么?我以为这“费厄泼赖”也是其一。
否则,他对你不“费厄”,你
却对他去“费厄”,结果总是自己吃亏,不但要“费厄”而不可得,并且连要不
“费厄”而亦不可得。
所以要“费厄”,最好是首先看清对手,倘是些不配承受
“费厄”的,大可以老实不客气;待到它也“费厄”了,然后再与它讲“费厄”不
迟。

  这似乎很有主张二重道德之嫌,但是也出于不得已,因为倘不如此,中国将不
能有较好的路。
中国现在有许多二重道德,主与奴,男与女,都有不同的道德,还
没有划一。
要是对“落水狗”和“落水人”独独一视同仁,实在未免太偏,太早,
正如绅士们之所谓自由平等并非不好,在中国却微嫌太早一样。
所以倘有人要普遍
施行“费厄泼赖”精神,我以为至少须俟所谓“落水狗”者带有人气之后。
但现在
自然也非绝不可行,就是,有如上文所说:要看清对手。
而且还要有等差,即“费
厄”必视对手之如何而施,无论其怎样落水,为人也则帮之,为狗也则不管之,为
坏狗也则打之。
一言以蔽之:“党同伐异”⒇而已矣。

  满心“婆理”而满口“公理”的绅士们的名言暂且置之不论不议之列,即使真
心人所大叫的公理,在现今的中国,也还不能救助好人,甚至于反而保护坏人。

为当坏人得志,虐待好人的时候,即使有人大叫公理,他决不听从,叫喊仅止于叫
喊,好人仍然受苦。
然而偶有一时,好人或稍稍蹶起,则坏人本该落水了,可是,
真心的公理论者又“勿报复”呀,“仁恕”呀,“勿以恶抗恶”呀……的大嚷起来。

这一次却发生实效,并非空嚷了:好人正以为然,而坏人于是得救。
但他得救之后,
无非以为占了便宜,何尝改悔;并且因为是早已营就三窟,又善于钻谋的,所以不
多时,也就依然声势赫奕,作恶又如先前一样。
这时候,公理论者自然又要大叫,
但这回他却不听你了。

  但是,“疾恶太严”,“操之过急”,汉的清流和明的东林(22),却正以这一
点倾败,论者也常常这样责备他们。
殊不知那一面,何尝不“疾善如仇”呢?人们
却不说一句话。
假使此后光明和黑暗还不能作彻底的战斗,老实人误将纵恶当作宽
容,一味姑息下去,则现在似的混沌状态,是可以无穷无尽的。


                 七 论“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23)

  中国人或信中医或信西医,现在较大的城市中往往并有两种医,使他们各得其
所。
我以为这确是极好的事。
倘能推而广之,怨声一定还要少得多,或者天下竟可
以臻于郅治。
例如民国的通礼是鞠躬,但若有人以为不对的,就独使他磕头。
民国
的法律是没有笞刑的,倘有人以为肉刑好,则这人犯罪时就特别打屁股。
碗筷饭菜,
是为今人而设的,有愿为燧人氏(24)以前之民者,就请他吃生肉;再造几千间茅屋,
将在大宅子里仰慕尧舜的高士都拉出来,给住在那里面;反对物质文明的,自然更
应该不使他衔冤坐汽车。
这样一办,真所谓“求仁得仁又何怨”(25),我们的耳根
也就可以清净许多罢。

  但可惜大家总不肯这样办,偏要以己律人,所以天下就多事。
“费厄泼赖”尤
其有流弊,甚至于可以变成弱点,反给恶势力占便宜。
例如刘百昭殴曳女师大学生
(26),《现代评论》上连屁也不放,一到女师大恢复,陈西滢鼓动女大学生占据校
舍时,却道“要是她们不肯走便怎样呢?你们总不好意思用强力把她们的东西搬走
了罢?”(27)殴而且拉,而且搬,是有刘百昭的先例的,何以这一回独独“不好意
思”?这就因为给他嗅到了女师大这一面有些“费厄”气味之故。
但这“费厄”却
又变成弱点,反而给人利用了来替章士钊的“遗泽”保镳。


                                八 结末

  或者要疑我上文所言,会激起新旧,或什么两派之争,使恶感更深,或相持更
烈罢。
但我敢断言,反改革者对于改革者的毒害,向来就并未放松过,手段的厉害
也已经无以复加了。
只有改革者却还在睡梦里,总是吃亏,因而中国也总是没有改
革,自此以后,是应该改换些态度和方法的。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①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六年一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一期。

  ② 林语堂(1895—1976) 福建龙溪人,作家。
早年留学美国、德国,曾任
北京大学、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厦门大学文科主任,《语丝》撰稿人之一。

时与鲁迅有交往,后因立场志趣日益歧异而断交。
三十年代,他在上海主编《论语》、
《人间世》、《宇宙风》等杂志,以自由主义者的姿态,提倡“性灵”、“幽默”,
为国民党反动统治粉饰太平。
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语丝》第五十七期发
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其中说“‘费厄泼赖’
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
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
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
样条件,能驾人,也须能挨骂。
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
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

  ③ “费厄泼赖” 英语Fair play的音译,原为体育比赛和其他竞技所用的术
语,意思是光明正大的比赛,不用不正当的手段。
英国资产阶级曾有人提倡将这种
精神用于社会生活和党派斗争中,认为这是每一个资产阶级绅士应有的涵养和品德,
并自称英国是一个费厄泼赖的国度。
但实际上,这不过是资产阶级用以掩盖自己的
丑恶和麻痹人民群众的一个漂亮口号。

  ④ “义角” 即假角。
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
十二月十二日)《闲话》中攻击鲁迅说:“花是人人爱好的,魔鬼是人人厌恶的。

然而因为要取好于众人,不惜在花瓣上加上颜色,在鬼头上装上义角,我们非但觉
得无聊,还有些嫌它肉麻。
”意思是说:鲁迅的文章为读者所欢迎,是因为鲁迅为
了讨好读者而假装成一个战斗者。

  ⑤ 指吴稚晖、周作人、林语堂等人。
吴稚晖在一九二五年十二月一日《京报
副刊》发表的《官欤——共产党欤——吴稚晖欤》一文中说:现在批评章士钊,
“似乎是打死老虎”。
周作人在同月七日《语丝》五十六期的《失题》中则说:
“打‘落水狗’(吾乡方言,即‘打死老虎’之意)也是不大好的事。
……一旦树
倒猢狲散,更从哪里去找这班散了的,况且在平地上追赶猢狲,也有点无聊卑劣。

林语堂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赞同周作人的意
见,认为这正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

  ⑥ “中庸之道” 儒家学说。
《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
宋代朱熹注:“中者,无过无不及之名;庸,平常也。
……程子曰:‘不偏之谓中,
不易之谓庸。
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
’”
  ⑦ 康党 指曾经参加和赞成康有为等发动变法维新的人。
革党,即革命党,
指参加和赞成反清革命的人。

  ⑧ “以人血染红顶子” 清朝官服用不同质料和颜色的帽顶子来区分官阶的
高低,最高的一品官是用红宝石或红珊瑚珠作帽顶子。
清末的官僚和绅士常用告密
和捕杀革命党人作为升官的手段,所以当时有“以人血染红顶子”的说法。

  ⑨ “咸与维新” 语见《尚书·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
咸与维新。
”原意是对一切受恶习影响的人都给以弃旧从新的机会。
这里指辛亥革
命时革命派与反动势力妥协,地主官僚等乘此投机的现象。

  ⑩ 二次革命 指一九一三年七月孙中山发动的讨伐袁世凯的战争。
与辛亥革
命相对而言,故称“二次革命”。
在讨袁军发动之前和失败之后,袁世凯曾指使他
的走狗杀害了不少革命者。

  ⑾ 秋瑾(1879?—1907) 字璇卿,号竞雄,别号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

一九○四年留学日本,积极参加留日学生的革命活动,先后加入光复会、同盟会。

一九○六年春回国,一九○七年在绍兴主持大通师范学堂,组织光复军,和徐锡麟
准备在浙、皖两省同时起义。
徐锡麟起事失败后,她于同年七月十三日被清政府逮
捕,十五日凌晨被杀害于绍兴轩亭口。

  ⑿ 王金发(1882—1915) 浙江嵊县人,原是浙东洪门会党平阳党的首领,
后加入光复会。
辛亥革命后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二次革命后于一九一五年七月被
袁世凯的走狗浙江都督朱瑞杀害于杭州。

  ⒀ 谋主 据本文所述情节,是指当时绍兴的大地主章介眉。
他在作浙江巡抚
增韫的幕僚时,极力怂恿掘毁西湖边上的秋瑾墓。
辛亥革命后因贪污纳贿、平毁秋
墓等罪被王金发逮捕,他用“捐献”田产等手段获释。
脱身后到北京任袁世凯总统
府的秘书,一九一三年二次革命失败后,他“捐献”的田产即由袁世凯下令发还,
不久他又参与朱瑞杀害王金发的谋划。
按秋瑾案的告密者是绍兴劣绅胡道南,他在
一九○八年被革命党人处死。

  ⒁ 模范的名城 指无锡。
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三十七期(一九二
五年八月二十二日)发表的《闲话》中说:“无锡是中国的模范县”。

  ⒂ 杨荫榆(?—1938) 江苏无锡人,曾留学美国,一九二四年任北京女子
师范大学校长。
她依附北洋军阀,压迫学生,是当时推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奴
化教育的代表人物之一。

  ⒃ “犯而不校” 这是孔丘弟子曾参的话,见《论语·泰伯》。

  ⒄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摩西的话,见《旧约·申命记》:“以眼还眼,
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⒅ “投石下井” 俗作“落井下石”,语出唐代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
“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
焉者,皆是也。
”林语堂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
中说:“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费厄泼赖之意”。

  ⒆ “请君入瓮” 是唐朝酷吏周兴的故事,见《资治通鉴》卷二○四则天后
天授二年:“或告文昌右丞周兴与丘神崔通谋,太后命来俊臣鞫之,俊臣与兴方推
事对食,谓兴曰:‘囚多不承,当为何法?’兴曰:‘此甚易耳!取大瓮,以炭四
周炙之,令囚入中,何事不承!’俊臣乃索大瓮,火围如兴法,因起谓兴曰:‘有
内状推兄,请兄入此瓮!’兴惶恐叩头服罪。

  ⒇ “党同伐异” 语见《后汉书·党锢传序》。
意思是纠合同伙,攻击异己。

陈西滢曾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三期(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的《闲话》
中用此语影射攻击鲁迅:“中国人是没有是非的。
……凡是同党,什么都是好的,
凡是异党,什么都是坏的。
”同时又标榜他们自己:“在‘党同伐异’的社会里,
有人非但攻击公认的仇敌,还要大胆的批评自己的朋友。

   “婆理” 对“公理”而言,陈西滢等人在女师大风潮中,竭力为杨荫榆辩
护,后又组织“教育界公理维持会”,反对女师大复校。
这里所说的“绅士们”,
即指他们。
参看《华盖集·“公理”的把戏》。

  (22) 清流 指东汉末年的太学生郭泰、贾彪和大臣李膺、陈蕃等人。
他们联
合起来批评朝政,暴露宦官集团的罪恶,于汉桓帝延熹九年(166)为宦官所诬陷,
以结党为乱的罪名遭受捕杀,十余年间,先后四次被杀戮、充军和禁锢的达七八百
人,史称“党锢之祸”。
东林,指明末的东林党。
主要人物有顾宪成、高攀龙等。

他们聚集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时政,批评人物,对舆论影响很大。
在朝的一
部分比较正直的官吏,也和他们互通声色,形成了一个以上层知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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