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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心理学-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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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①一书里的立场,当时攻击他的论调可能就不至于那么多了。在这本书里,他就不大用到这个名词,似乎多少有些摈弃的意思,同时却把“自我”和“一己”的关系阐述出来,“一己”所指的我和许多附带的情绪,多少是蒙稚的和不自觉的,而“自我”所指的我,多少是自觉的与理智的,并且是和自我以外的世界更有亲切的反应关系的;自我之我自然是后于一己之我,并且是从一己之我中逐渐蜕变而来,而终于成为一个分立的东西。弗氏自己说,这样一个看法大体上和寻常一般人所接受的见地很相吻合。
    我们把儿童的活动作一番广泛的观察之后,我们似乎可以发见,此种活动中,通常占有原始与基本地位的,实在不是儿童的阳具,这和弗氏所见不同,而是很出乎意料之外的(和婴儿生活接触最多的人,大多数会告诉我们,占有这种地位的是大拇指和脚趾,而不是阳具);即使有少数以阳具做最先注意的对象,那最初也往往是由于好奇心的冲动(弗氏自己即有此说),无关紧要。不幸的是,有的母亲不免加以申斥,面一经申斥,这种对象便不免在婴儿的心理上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见得更特殊的重要。阳具、手指、脚趾,原是儿童身上最“奇特”的部分,最可以供它玩弄的部分。玩弄的结果可能引起愉快的感觉,不过就大多数的儿童说,可能认为足以发生性感觉的事物似乎还并没有集中到生殖器官的领域以内。换言之,它们是一些门槛上的性感觉,逗留在性领域的边缘上,其在成人,便应是一种引进到真正的性感觉的一种准备的感觉(因此,倒也未始不是恋爱艺术的一个正当的部分)。总之,儿童与成人在这方面的区别是很清楚的,儿童的感觉虽也是愉快,大抵并不逾越性领域的门槛,而成为真正的性感觉。
    这一类的现象最先发见的地方通常是在嘴的部分。这是可以想象得到的,因为嘴是吸食乳汁的,嘴唇的感觉又是极端的敏锐,当其和乳汁所从出的母亲的乳头发生接触之际,在婴儿势必感觉到极度的愉快。口部到了成人时期既然是一个发欲带,有如第二章第三节中所述,则其在婴儿时期,大概是在性领域门槛上的一个快感的中心,是很合情理的一个推论而不足为奇的。婴儿吸不到乳头的时候,或已过哺乳时期的较大的幼儿,又往往喜欢吮咂大拇指,①这种行为显然也可以供给一些快感;一部分观察家甚至认为此种行为,对于先天②不很健全的儿童,不妨算作一种手淫,并且可以从此引进到真正的手淫。许多别的观察家虽反对这种推论,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②霭氏所指通常以为最富有性感的音乐是歌剧家瓦格纳的《特里斯坦》(Wagner’sTristan)。①参看《诗·周南·关睢》第四、五两章中“窈窕淑女,琴瑟友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诸句。①江南迎神赛会时,必于高竿上扎扮戏剧,由多人抬之而行,叫做“抬阁”;每一抬阁也必有一个乐队随行,叫作“抬阁锣鼓”;有人说这种音乐是唐代则天皇后发明的,她和张昌宗奸通时,即用此种音乐伴奏,确否当质之熟悉唐代掌故的人。②译者记得美国心理学家霍尔(O。StanleyHall)的《青年》(Adoles…cence)一书里有一句最有趣的话,大意说:“一只不会唱歌的小鸟,到了春机发陈及求爱的年龄,也总要唱几声!”当时同学中有一位朋友又正好做了这句话的一个证明。他并不是一个爱好文学的人,但因为正当求爱的年龄,而同时也确乎追求着一个对象,他忽然做起白话诗来。后来这位朋友学的是商科,目前在商界也己有相当的地位,这白话诗的调门却久己不弹了。在男女儿童中相当流行的现象,甚至于在呱呱堕地以后便尔开始的。
    口部的一个中心而外,第二个出现的中心大概是肛门的部分了。如果平日大解的行为很自然,很顺利,而并没有秘结或其他抑制的情形,则肛门部分成为快感中心的机会便不多。否则,排泄的行为势必引起一种通畅与愉快的感觉,而日久就可能成为一种习惯;肛门的终于发展为一个发欲带,就是这样来的;其发展的可能与发展的程度虽次于口部,但其不失为发欲带则一。
    一部分的精神分析派学者认为,有的忍粪的行为是故意的,其目的端在取得排泄时的快感,而此种故意的倾向对于未来精神生活的发展,一定大有关系。
    这种看法虽有趣,却不容易证明,因此也就有人否认。上面这一番话大致也适用到便溺的行为,不过这方面的愉快无论在婴儿或成人身上,是完全由于便溺行为所给予的解脱而来,而与尿道无干。有的观察家又认为婴儿于便溺时,特别喜欢以某一个人做对象,教他成为便溺的接受者,这种行为可能也引起几分快感;但我以为这是一个错误的解释,婴儿在愉快的情绪下,可能失去控制,以至便溺在别人的身上,但这决不是故意的,好比成年的妇女,在色情亢进之顷,有时因反射作用的关系,也不免于遗尿一样,但对于这种妇女,此类失却控制的行为不但不引起快感,并且引起懊恼;约言之,其他愉快的情绪状态可能是因,而遗尿的行为是果,所谓情不自禁者便是,倒果为因,便是这班观察家的错误了。汉密尔顿医师在他的研究里,发见在幼年时期,男子有21%,女子有16%对于便溺曾经发生兴趣,并且曾经加以玩弄,男女两方关于大便的兴趣的数字也恰好一样。
    儿童的经验里,有一部分未尝没有性的意味,这在体格方面,上文云云,已足够加以证明;至于在心理方面,儿童也未尝不能经验到性的情绪,那情形更自显然。好多年以前,倍尔(Sanford Bell)曾经收集不少的资料,证明这种情绪是很普通而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观察到的。他那篇报告①如今还值得一读。倍氏研究这问题,前后达十五年。他在学校和其他场合里,总共亲自观察到800个例子,而间接从其他360个观察家得来的,又有1700个例子的纪录(共2500例);这360个观察家自己中间,只有5个记不起童年时发生过什么性的经验;这也可以证明,童年抑制的现象实在不算普遍,除非其人先天有些缺陷,抑制是不发生的。倍尔发见性情绪的发生可以早到二岁半,并且此种发展又自有其表现不同的几个阶段,第一段到8岁为止,第二段到14 岁。在8 岁以前,男的往往比女的为羞涩,也比女的为容易取守势,而不取攻势。又观察这种情绪时,直接所能见到的固然是一些零星的举动,但间接所推想到的无疑是发乎性冲动的情绪了。所谓零星的举动,比较普通的是拥抱和接吻,但也并不经常看到,因为一方面表现性情绪的动力虽强,一方面掩饰这种情绪的动力也不弱;有这种情绪的人不但不愿意在众人面前传达出来,就是对所爱悦的对象也往往讳莫如深,不欲有什么行为上的表示。其他触觉方面的接近也时常可以观察到,但倍尔以为这种接触不一定有很清楚的性的含义,除非主动的人是发育得特别早。倍尔又说得很对,这种情绪后面的性的兴奋也许以性器官为集中之点,但就大多数而论,是和性器官没有什么特别关系,而是分布到全身的。尤其是全部的循环系统与神经系统。倍尔又说,性情绪的表现以春季为独多。
    倍尔这些观察,后来研究儿童问题的人,包括精神分析学派在内,全都①见普氏所著书《动物的彩色》,1890 年。能加以坐实,并且作更详细的发挥。弗洛伊德的研究工作里,很大的一部分就属于这范围,而菲斯特(Oskar Pfister)的著作也归结到同样的一个结论,就是,在儿童生活里,恋爱的情绪表示是多到一个意想不到与骇人听闻的程度的;菲氏的那本书,一面叙述儿童的恋爱生活,一面更申说到性发育的种种缺陷,是包罗既广而推论又很精细的一本著作。总括上面的讨论,我们不妨再简单地说,儿童的性的兴趣或类似性的兴趣自有它们的特点,自有它们的领域,这领域是在成人的性领域以外的,一则因为在体格方面,生殖器官还没有发展,再则,在心理方面,对于所谓异性还没有清楚的认识,即异性之所以异,其意义还不明显;一直要到春机发陈期过去以后,这种发展与认识才将次地来到。
    儿童的性生活里,有一个很有趣而往往不受人注意的特点,就是“虐恋”或“痛楚恋”(a1golagnia),即对于肤受的痛楚所发生的快感。所谓痛楚包括目击别人的痛楚,或由我加害的别人的痛楚,或本人身受的痛楚。这种心理的表现,在成人的语言里,有叫“残忍”的,有叫“施虐恋”(sadism)的,有叫“受虐恋”(masochism)的,还有其他通用的名称。讲到儿童有这种心理的表现时,一般人也往往袭用这一类的名称;这也许是无法避免的,因为他们虽不了解儿童的心理,却也未尝不想对此种心理加以解释,用到了这些名词,在他们就算是解释过了。不过这是很不幸的,也是要引起误会的,因为儿童的心理中决没有此类名称所影射的动机。即举“残忍”的观念为例,我们先需有人道与慈善等观念,而后才会有残忍的观念,但这种观念,即在成人,也往往弄不清楚,何况儿童?惟其儿童的意识与知识程度里还没有残忍的观念,所以对于别的动物或别人的痛楚,可以作壁上观而不觉得难受,甚至于觉得有趣,觉得好玩,再甚至于自己动手,来造成或增添这种痛楚。
    我们应当知道,童年时期是一个人好奇的理智与尚待分化的情绪正在操练的时期,也可以说,正在玩弄的时期,这一类心理的表现就是操练或玩弄功夫的一部分;我们如今用成年人的那一套多少已经僵化的道德观念来作为他们的准绳,岂不是无的放矢?真正的教育(我说真正的教育,因为目前流行的教育,还是灌输多而启发少,而教育在拉丁文里的原义是启发,不是灌输)在这里就有它的功用,就是要帮儿童的忙,把成年时期的种种活动逐渐启发或导引出来,更要根据儿童理解力进展的程度,教他知道,他早年的那些横冲直撞的行为、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是行不通的。上文说,童年时期是浑成的情绪尚待分化的时期,还有进一步的证明。分化的发展是需要试探与习练的,试探与习练的功夫所达到的情绪的领域不止一个。痛楚或痛苦的领域便是其中之一。在试探中的儿童当然会问津到,也可以达到,至少可以踏着这领域的门槛。因为这是试探与习练的工作,所以儿童在这时还没有分人我彼此,它可以看人受痛,教人受痛,但自己一样可以身受痛楚,甚至于觉得自己受比别人受还要有趣。这其间不能受成人道德的绳墨,不更显而易见么?男女孩子的游戏里,带有科罚性质的很不少;在大人不看见的时候,它们便喜欢玩这种游戏,一面相互科罚,一面又相互接吻,痛楚恋和虐恋与性发育的关系很密切,就这点已经可以看出来。这种科罚性质的游戏在女童中尤其流行;她们所用的刑具里,最普通的是刷头发的刷子。有时候儿童喜欢鞭笞自己,即在春机发陈期以后,生殖器官已经相当发育,假若一时找不到异性①斯氏曾著一书,叫做《女体美与女子的种族美》,就是这句话的出处。的朋友,使性的情绪有所寄托,男女青年也就用自我鞭笞的方法来取得性的兴奋。即在幼童的生活里,“白日梦”②也是常有的事,而严刑拷问是白日梦里不算不普通的一种成分,而一到年龄稍长,自己能够看读物的时候,福克斯的《殉道列传》(Foxe,Book of Martyrs)一类的书便成为最能供给快感的源泉。①再进一步,有的男孩往往喜欢对自己而且常常是对自己的阳具施以痛楚;这表示阳具已经成为情绪的兴趣中心,甚至未尝不可以说它已经是用成年人的眼光来看的性的兴奋的源头。这一类的事实就教我们联想到一部分精神分析派学者所特别重视的所谓“阉割症结”(castration 一plex)。①有的用绳子把阳具紧紧地扣住,有的用力地加以扑击。女童也有类似的行为。最近有人记载着一个九岁的女孩用绳子扣住了阴蒂,一时解不下来,终于不得不烦劳外科医生。总之,在这个时期里,知觉与情绪都还相当散漫,都还没有条理,也可以说都还没有结晶化。痛楚是人人怕的,怕痛也是谁都很早就学到的,因为它根本和生命的保全有关,然而儿童竟不怕痛楚,甚至于欢迎痛楚,可见它虽在感受痛楚,而一种模糊的快乐的情绪也就在这痛楚中逐渐地培养成功。汉密尔顿的调查里,发见从来没有过虐恋的经验的,男子中间,只有49%,女子中间,只有68%;反过来,有过这种经验的,男女之中,差不多都占到30%;而汉氏所调查到的男女,在品行上与知识上全都可以说是很有地位的人。
    这一类情绪的表现虽多,毕竟是属于童年时期的,去成人的阶段还远。
    何以见得呢?从儿童恋爱生活的对象上就可以见得。这对象也许是一个同性的人,也许是一个血缘十分密迩的人;若在成人,在这些地方就不免有禁忌了。这一点事实现在已经有很多的成年人了解。但是他们的了解还不到家,他们有的只是一知半解,他们看见儿童不避同性,就说它发生了“同性恋”,看见它不忌亲属,就说它有些“乱伦”,见它和母亲的感情特别好,就说它有“俄狄浦斯症结”。②这真可以说是胡言乱语。他们不知道把适用于成年人的名同,随便用在孩子身上,是犯了一种很严重的不可饶恕的通病。小孩子根本还不懂得“性恋”是什么,试问他怎样会懂得“同性恋”;不懂得“伦”是什么,试问又怎样会把它来“乱”。有一位著名的精神分析派学者杰利夫医师(Jelliffe)说得好:“我们在童年的冲动行为上把成年的签条乱贴一起是最荒唐不过的。”就在性的范围以外,谨严的儿童心理学家,例如著《童年初期的心理学》(Psychology of Ear1y Childhood)的斯特恩(Stern),他正在努力设法,教我们不要把衡量成年心理的尺度来衡量童年心理,童年②中国似乎也有,商代甲骨文里,祖宗的祖字作“且”,有人说就象征着阳具;晋代以后流行的饰物,叫做“如意”的,也似乎是阳具的一个象征:至今江南一带行旧式订婚礼的时候,乾宅往往向坤宅致送金属所制的如意一件,叫做“一定如意”。更见得富有性的意味;如意的对面,似乎是“元宝”。最近中国社会上有一种运动,其所用的徽号和女性生殖器官的形象最为近似。①希腊关于爱神阿佛洛狄忒(Aphrodite)的雕像最多,流传到今日的也不少,其中有专门表示臀部之美的一尊,叫做Aphrodite′s kallipygos;kalli 是希腊文的美字,pygos 是希腊文的臀字。几年前译者为德人利希特(Hans Licht)所著的《古希腊的性生活》作一书评,曾经把kaIlipygos 译作“佳丽屁股”,音义两合,可称奇巧。①我们到此很容易联想到唐代杨太真的美。②不多几年以前,中国通商口岸及女学生界也盛行束胸的风气,把发展中的乳部用所谓小背心强压下去,显而易见是一种退化。心理自有其独特的性质,应当分别研究,而不应混为一谈。①我们要不了解这一点,不先把前人对于童年性心理的这一类误解彻底地澄清一下,我们对于性心理的发育一题,便始终不会有拨云雾见青天的一日。以前的成年人,以成年的立场来妄测童年的心理,根本忘记了自己也有过童年和童年的特殊经验,这种覆辙我们是万万不能再蹈的。基督教的经典上说,我们不变做赤子,我们不能进天国;假如我们不变做赤子,不能体验赤子之心,我们也休想进当前的知识的新园地。
    讨论到此,我们对于上文一度提到过的所谓“俄狄浦斯症结”不能不介绍一下。这名词所指的心理现象,最先提出教我们注意的是精神分析派的学者弗洛伊德。这一派的学者一向把它看做万分重要,就在今日,在他们的眼光里,尤其是弗氏自己,这种重要性还是相当的大。从字面上看来,这名词是不很贴切的。现象本身是这样的:在性发育过程的某一个阶段里,一个小孩对它的双亲之一(男孩对母,女孩对父)会发生恋爱的情绪(简直可以说一个‘婚娶的愿望’);②同时对于双亲中的另一人(男孩对父,女孩对母)发生同等强烈的嫉妒的心理。③但是在希腊神话里,俄狄浦斯并没有感觉到这一类的情绪,他在神灵的诏示之下,不得不娶他的母亲,并且于无意之中,把他的父亲杀了,他自己还挣扎过一番,不愿做这两件犯罪的事,但终归无用。不过弗氏对于这一点另外有一个解释:他认为所谓神灵诏示,其实就是潜意识的冠冕堂皇的化身罢了。无论如何,三十几年前,弗氏最初把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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