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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姿物语-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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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如果能在战争发生之前就除掉主谋者,不就可以避免更多的伤亡吗?这正是白夜四骑士需要忍者存在的原因,而鬼藏所执行的正是这样的任务。“

    “所谓的忍者,就是力图以最少的牺牲,达成最大的目的。只要能拯救更多的人,不管有多辛苦,不管手段有多不光明,也不管别人如何唾骂他,鬼藏总是默默的容忍,把一切的对与错都加以舍弃,为了侍奉神明的理想而献身。拘泥个人一时的名誉,这是常人。纵然个人受到千夫所指,也能带著笑容忍受下来,这才是忍者的最高奥义,而鬼藏正是这样一位伟大的人。”

    在这一瞬间,花若鸿突然了解了,原来鬼藏前辈是这么的了不起。看著他在台上被众人扔掷的垃圾打得满头满脸,脸上却仍然带著那朴拙的笑容。花若鸿突然一阵鼻酸,他深深发现自己的渺小,也为自己居然会怀疑鬼藏前辈而感到羞愧。

    这时源五郎拍著他的肩膀,喟叹中,目光中竟是隐隐有泪,低声道:“让我们一起为鬼藏勇于牺牲奉献的伟大精神,衷心地赞美他,来,和我一起为他祈祷吧!”

    这时兰斯洛早已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源五郎讲的是很伟大,可是这和比武招亲又有什么关系呢?看著陶醉在圣洁气氛中闭目祷告的两个人,兰斯洛不禁慨叹,做神棍说不定会比盗贼还好赚!

    (不过…人类的愚蠢,真是一种罪恶啊!)不想成为众人注意的目标,兰斯洛没等比赛结果揭晓,便先行离开。走在街上,两旁行人投以奇特眼光,一身黑衣打扮的他,低头沈思,为几件烦心事困扰著。

    石存忠成为种子选手,可是不知为了什么理由,石家的动作反而转为低调,最近都没有看到亲卫队在街上闲逛,如果是为了顾忌他们,那么现在大可除去伪装透透气,但念及露出真面目后,被疯狂群众当成江湖公敌柳一刀,追斩十条街,只好放弃这诱人想法。

    烦人的事很多,其中最令他放心不下的,还是昨天晚上风华的反应。

    「我不信天、更不信命,我发誓,无论如何都要让你离开这烂地方,得到自由!」

    这是昨晚对风华开出的承诺,尽管有点冲动,但却是他衷心许下的诺言,只要能力所及,他会努力去将之实现。

    但这话引来的反应却出乎意料,风华娇躯一颤,恍若难以置信般,喃喃复诵著自己的承诺。她双眸紧闭,肌肤又一向苍白,难以得知她的情绪,但从那瞬间陷入浑浑噩噩的迷蒙神情,仍是可以感受到她的心情激荡。

    “柳…柳大哥…你说…要带我离开这里…”

    “是啊!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开心吗?”

    这问题却得不到答案,风华突然像轻烟般淡化消失,任自己怎么叫唤都不再出来,可以想见,她又躲著自己了。

    “奇怪…我有说错什么话吗?”百思不得其解,兰斯洛叹道:“女人真是种麻烦的生物啊!就算变了鬼也是一样。”

    话说回来,也不能把全副心思放在风华身上,自己的武功也是一项值得烦心的事。

    本来以为目前的武功已足堪应付,但稍一用力过猛身体就出问题的窘状,却令自己不胜其扰。旁人拥有浑厚内力,就能建功立业,自己身上的内力之强大,所有人见到都惊骇不已,但却成为自己苦恼的源头。

    臭老天!既然让我有这样的本领,为何又不让我运用自如?掌管命运的神明,一定是个以捉弄人为乐的坏心恶魔。

    出来闲逛只为了散心,但喜好热闹的个性,却令兰斯洛不知不觉地往暹罗城的花街一带走去,那些地方江湖人物混杂,易生纷争,自己这两天锋头太健,少接触为妙,当下便想离去,但路径不熟,东晃西晃竟尔迷路,最后来到花街的偏僻地段。

    所谓的花街,勉为其难可以说是娱乐场所,简单说来,就是各类妓馆、娼院、酒楼的集中地,女子在其中以色艺服务,随价钱而有著品质的不同。

    前几日,兰斯洛与有雪外出闲逛,两人走散,他也是来到此处,还发生了件恶心的插曲。

    那时,兰斯洛茫然四顾,忽然几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子,夹著一阵浓郁香风,嘻笑著从身边奔过,脸上表情甚是欢愉,兰斯洛方自一愣,已经给人拦腰抱住。

    偏头一看,是一名用红手绢蒙住眼睛的老头,瞧模样,正在和这些女子玩儿童不宜的捉迷藏。

    “哈哈!美人儿,这下可抓到你了,还不乖乖脱件衣服。咦?怎么腰那么粗,奶又那么壮,你…你是厨房洗碗的阿肥!”

    老者一面说,手也四处攀摸,令兰斯洛瞬间鸡皮疙瘩直窜头顶。

    “肥?肥你老爸啦!”

    怒气如火山爆发,兰斯洛一脚将这老**踹倒,念在欺侮老人非大丈夫所为,忍住补上一刀的冲动,恰好此时有雪找来,两人相偕离开此地。

    “头痛!怎么又走到这里来?回去的路在哪里啊?”

    旧地重游,想起上趟的不愉快经历,兰斯洛皱起眉头。

    现在处身的偏僻地带,无论房屋建筑、陪酒女郎都属于低消费的粗劣货色,甚至走在路上,还可以清楚听到两旁屋里,传来男女交合的激烈呻吟。

    没有脸红,也不感心跳加速,兰斯洛出奇地竟有种怀念的感觉。打从有记忆开始,自己便独自生长在深山里,和己为伴、教导自己一切的,只有一个不知姓名的死老头子。

    在成长的日子里,老头子虽然教会自己识字,但却从不教导任何知识。一切对山以外的了解,都是那死老头偶尔在夜晚,或回忆过去的武勇战迹、或讲述神话诗歌、英雄传奇中所得。

    特别是各式各样的英雄传说,他们个个武功不凡,凭著英勇与侠气,对抗强大的敌人,尽管过程艰辛,但最后仍能以智与勇克服一切难关,成就不朽事业。

    对当时年方幼小、被困在山里的兰斯洛而言,这些瑰丽而奇幻的故事,从此深植在他心里,成为人生目标。不知有多少次,他期望自己能像故事中的英雄豪杰,在天下人之前威风凛凛,所要走向的道路,天下间无人敢挡,无人不畏!能有这样的气势,那才不枉了男子汉的一生。

    混杂老头子漫长人生的经验谈,英雄的形象似乎有点偏差,但却鲜明、清晰许多。诸如“自古英雄本好色”、“能拥抱身边女人的男子汉,才能拥抱全大陆”这些大男人思维模式,潜移默化后,也一并灌输到兰斯洛脑里。所以,他总下意识地喜欢跑向花街柳巷,在尚未建立自己的武勋前,这么做似乎可以和诗歌中的英雄拉近点距离。

    方自发愣,旁边响起人声喧哗,还有什么东西的坠地声,才想转头去看,已经给人紧紧地抱住大腿。

    “咦?兄弟,你不是我那多年不见的兄弟吗?怎么到暹罗来也不找老哥哥聚聚,真是辜负我们当年共同出生入死的情谊啊!”

    兰斯洛大吃一惊,目前的几个身份里,会被人这样误认的只有一个。但自己已经改扮,难道还会被人误认柳一刀?当下手按刀柄,做好准备,哪知,才一有动作,周围已经有十几名彪形大汉,将自己团团围住,个个横眉怒目,来意不善。

    “别以为人多就管用,你们想要怎么样?”兰斯洛决定先发制人。

    “不想怎么样,我们只想问问尊驾,这笔帐怎么算?”为首的一人挥动手中钢刀,疾声说道。

    算帐?这一定是算柳一刀的风流帐,反正解释也没用,还是用实力摆平吧!

    “哼!大陆上要算本大爷帐的多了,你们算是老几?”兰斯洛拔刀出鞘,傲然道:“要算帐的便上来,看看是谁先到阎罗王面前去算帐!”

    虽然未提升到一流境界,但是当武学修为大有长进,强烈的压迫感就随著刀刃向四面逼去,让这十数人明白,被围著的一方不是普通角色,而露出惧意。

    “好…好家伙!”众人退后数步,为首那人惊声道:“吃霸王饭、嫖霸王鸡,居然还胆敢这么恶形恶状,有种的留下名来!”

    “霸王饭?霸王鸡?”兰斯洛一呆,隐隐明白自己搞错了一切,但这发愣的一瞬,却造成可趁之机,十几柄刀棍夹头打下。

    “你们通通不想活啦!”

    一声暴喝,宝刀圈状斩出,将攻来兵器全断为两截,再画一个刀圈,杀得众人抱头鼠窜,慌忙而逃。

    赶跑众人,这才想起还有一个抱住自己大腿的恶心东西,低头一看,似乎就正是那是捉迷藏捉到自己身上的老人,怒从心起,便想一脚将他踢开。

    “唉呀!少侠,真是多亏你了,今天没有你,我这把老骨头就惨了。”

    双方正式打了个照面,兰斯洛脑里轰然一响,三魂七魄惊得全飞向天外,踉跄连退数步,擎刀直指身前。

    “好啊!死老头!你他妈的终于追下山来了!”

    另一方面,有雪的比试,在场内掀起轩然大波,裁判团为此议论纷纷。照结果来看,同场参赛的一百人,只剩他有作战能力,但就此判他获胜,似乎颇为奇怪。

    原本,裁判们是以规则中“倒地不动者算输”,来判有雪自倒地那一刻起,失去比赛资格。但有雪却以“我没有倒地不动啊!我倒地以后仍然在努力爬动呢!”为由,反驳裁判们师出无名。当然,这是源五郎事先抓过的文字漏洞。

    最后,裁判们只好宣判有雪获胜,理由是诡计也算实力之一,比武招亲所徵求的,是真正有实力屹立不倒的男人。这判决令许多人相顾愕然,但一个说法也在参赛者中传开,裁判们的判决,是接受东方玄虎指示后的结果。

    事情的真相,除了东方玄虎之外,就属源五郎最清楚了,因为这一切都在他的预算中。

    沈家大宅内,源五郎微微笑著,把玩手上的细针。有雪早上便凭此针,暗算了数十名激斗中的武者,而此时,细针在阳光下闪耀著独特的蓝光。

    “蓝血神针!”旁边的花次郎有点讶异。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一脉的信物,这个专门培养杀手、令各方势力敬畏三分的组织,每名杀手甫接触毒物的第一课程,就是调配一根属于自己的蓝血神针。

    虽说是自行调配,但其中却有数味草药,只生长于大雪山百里内,外地绝难采集,否则又何以充作杀手们之间的信物。

    “蓝血神针是大雪山信物,非大雪山子弟持有,立刻就会被列为诛杀对象,这东西你从何得来?”

    “青楼联盟和大雪山有一定的往来,十年前的一次联合行动,大雪山送了百枚特制的蓝血神针给青楼,这次为了行动方便,我持我家公子名帖,向青楼总部借了一根。”

    源五郎口中的公子,是七大宗门麦第奇家的当家主,旭烈兀,以他的面子,是可以向青楼借来此物的。

    “这也是东方玄虎让人晋级的理由。在正常的情形下,不会有任何人愿意与大雪山为敌。”源五郎微笑著,笑意中却包含著深刻的理由。

    “二哥,在你眼中,这次东方家的动作有什么异常之处呢?”不是直接说出,而是用引导思考的方式,与身旁的人商讨,让旁人明白自己要说的东西,这就是源五郎一贯的作风。

    “嗯!首先,很奇怪,七大宗门里,以武炼王家实力最强,麦第奇家、石家并居第二。要选择结盟对象,王家武力虽强,却远在武炼,当家主又是出了名的厌恶战争,不是理想对象。但石家与麦第奇家实力相若,互为世仇,东方家连考虑都不考虑,直接选择了石家,这是疑点一。”

    花次郎沈吟道:“这种程度的军事同盟,缔结前就该有相当的心理准备,在事情进行中,没理由会因为其他几家闻讯阻拦的动作而停止,这是疑点二,让人弄不清楚他们的打算。”

    “其实也没那么复杂啦!”

    源五郎笑著向花次郎解释:归纳近日的窃听情报、东方家的所作所为,他估计出这样的答案。所谓的暹罗招亲,其实是东方家的一个三流把戏,先用与石家军事合作为名,挑起各方势力注意,将自身行情炒热,再将石家斥退,重新待价而沽。

    比武招亲仅是表面,有意与东方家合作发展武器的派门,必须在这场招亲中展示实力,东方家最后则与胜出者联盟,这样的情形,比单纯找上石家要可*多。

    但是,这种作法也让源五郎看清东方家高层,或者该说东方玄虎的思维模式。

    “东方玄虎的本身是有相当野心的,但他在作法上却显得举棋不定。东方家从创立开始,就一直以铸造兵器为业,宣告不参与大陆争霸,努力和各方势力维持良好往来,也是因此才得以屹立至今。”

    源五郎道:“直至本代,东方玄虎不甘于此,想进一步拓展东方世家势力,因而蠢蠢欲动,但他又不愿意放弃数百年来和平之下的安全,所以尽可能在不得罪任何人的情形下,来实行自己计画,这点从他不愿开罪大雪山,而将老四放行的指示上,可以看出端倪。”

    花次郎道:“这样看来,你们似乎对东方老鬼的评价不高啊!”

    “呵!花二哥自己也是一样吧!东方玄虎的心态,正如一只贪婪的乌龟,有野心,动作却畏首畏尾,只想藏在安全的壳里行动,不但在关键时刻难以决断,视野也由于狭窄而易流于妄想。”源五郎摇头道:“昔日东方家六阳先祖开创世家的气魄,在其子孙身上已不复见,这样子的思维模式,是成不了大事的。”

    假如闻得这番批论,知道自己被这般看不起,东方玄虎一定会怒不可抑吧!但说话的源五郎姑且不论,在旁鼓掌的冷笑男子,更从来没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啪!啪!了不起,黑心肠恶魔的手下,果然也有个出色的妖怪啊!”花次郎道:“话题很有趣,那么想请教一下,你认为什么样的人,才是成就大事的人呢?”

    “这个…”

    成就大事,叱吒风云,需得天时、地利、人和,还要很多条件配合,能满足这些条件的人,即便将目光投向七大宗门主事者,目前的大陆上也并不多见。

    可是,未来呢…

    不用太久,至多五年之后…

    最后,源五郎没有回答,只是静静将目光投向窗外的蓝天。

第一部 第三卷 第六章 神秘老者

    “小兄弟,你这样称呼长辈,不太好啊!”

    “有什么不好,那老头是个浑帐,你是**不付帐,在我看来,你们都是该死的老东西!”

    在花街的一座豪华酒楼里,兰斯洛与那名老人对面而坐,饮酒共酌。

    这名自称“老爹把子”的老人,甫看清长相时,曾让兰斯洛大惊失色,错以为是抚养自己成人的死老头追下山来了。但定神一看,兰斯洛才发现自己看错了。

    同样是破破烂烂的旧衣服,但死老头穿的是鲜红长袍,这人穿的是补丁短衫;面部的轮廓、皱纹,极为相似,可是看深一层,死老头在病容中藏著狂傲霸气,这人则伴随著一种市井俗人的风尘颜色,双方气质全然不同。

    只是,震骇之余,自己一时间有点反应不过来,给他强拖进酒楼,对坐喝酒。在二楼走来晃去,打扮极其暴露的侍女们,对这老人表现得极为亲昵,没两下就走来问好请安,唤他“老爹”。

    “老爹,好一阵子没瞧见您了,您身体好吗?”

    “呵呵,老爹,您这次又带了新的人来喝酒啊!”

    “老爹,您又来啦!整条街的姊妹都牵挂著您呢!”

    这老头也毫不客气,酒一面下肚,一面搂过姑娘们,香香这个脸蛋,抱抱那个小蛮腰,要有进一步举动时,姑娘们就咯咯娇笑,在他那橘皮似的老脸上一吻,飞快地跑走。没几下功夫,老头脸上已经有十多个不同的唇印,看得兰斯洛张口结舌,险些一头栽进酒瓮里。

    只是,看那些姑娘们的表情,不像是在伺候恩客,倒像是真的把这老人当作父执辈一般亲近著,而老人的毛手毛脚里,也没有太多猥亵味道,这点,令兰斯洛啧啧称奇。

    不想直称其名被讨便宜,兰斯洛如此称呼道:“老头!你说你叫什么鬼把子的,那是啥意思啊?”

    “哈哈!男人生平有两好,老夫最爱的就是美酒和花姑娘,打年轻起,只要手上有几个钱,就一定要到这来喝他妈的两杯小酒,亲近亲近漂亮姑娘。”老爹叹道:“只是,日子久了,一个个小丫头变了大姑娘。自由都市许多花街里的姑娘都是我看著长大,所以才叫我声老爹。至于把子…”

    老人贴近兰斯洛耳边,偷偷耳语:“把子的意思,就是那一根!”

    “那…那一根?”

    “不错!”老爹猛拍兰斯洛一把,大笑道:“这暹罗花街上,哪个姑娘不晓得,我那把子实在非同小可啊!哈哈哈…”

    给他一拍,兰斯洛差没喷出嘴里烈酒。他不算一个斯文有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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