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战无不胜-第3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的机会。

十字镖封死了白墨所有的退路,所以他不退。他前进,白墨他毫不迟疑地出拳。微笑着出拳,古拙朴实的一拳,破釜沉舟的一拳,出拳者从不考虑对手避过这一拳以后,该做如何反应这类的事情。

最坚硬的地方往往也是最脆弱的地方,这句话是绝对的废话。因为它没有意义。正如任谁都知,把枪口堵死,扣扳机者就被炸膛所伤一样。对不对?对,但也是废话,在堵住枪口以前,持枪者可以把对方杀死一百遍。

但这句话对白墨而言,却不是废话,他只觉武田的刀意似乎以前曾遇过到,所以他就出拳,一拳打在那几欲斩断秋水的太刀刀尖侧面上,白墨自己也不知为什么要把这一拳打在那里,而不是冲武田的身上招呼,但这是毫无后着的一拳,不可能变招的一拳,只因为白墨出拳时觉得,该冲那里打。

日本刀的柔韧是举世闻名的,刀尖在突然受力的情况下,快速的反卷,在阳光下切入武田的颈部。武田在半空中失力,和一狗屎般跌在路面上,他的眼里甚止还有见到白墨就要死于刀下的笑意。

白墨出离了输赢,所以他没有赢;武田认为白墨一定会死在太刀下,所以武田死在太刀下。

白墨就这么随随便便的面对着赫尔本,随随便便地拔下插在左臂上的最后一枚十字镖,把那上面还带着一些他自己皮肉的十字镖随手抛在街上,尽管事实上他痛得把牙根都咬得出血,尽管单单是快速的移动和出拳,就扯到了前胸后背缝针的无数个针脚。

甚至那炎夏的酷热而造成的小溪般的汗水,每淌达那伤口都有一丝令人颤栗的痛楚,更不幸的是,白墨单单是后背,没有缝针尚称为完好的肌肤,大约只有缝了针的部位的一半大小。也就是说白墨整个后背三分之二布满了针脚。可以想像,单是站在这酷暑街头一动不动,那汗水流过的痛楚就足以让人颠狂,别说他还快速的出拳和移动。

赫尔本已经吓呆,他的双手已经不再稳定,而这对于一个枪手而言是致命的,他明白这一点,他也想克服这一点,但恐惧已深植他的神经??与他不相仲伯的高手武田,一招,就死在这个中国人的手下。

他不知道武田是怎么死的,因为当时武田的后背挡住了他的视线,这便更让他恐惧,他甚至怀疑目前这个中国人是不是有什么魔法,否则的话,难以相信以他的身体情况,一招就干脆利落地结果了武田。

但这是事实,武田就这么死得不能再死的倒那里,中国人已包扎好手上的伤,用脚踢起原来属于武田的太刀,不,赫尔本心中暗暗的悲鸣,他知道自己在气势上已经失去了优势,无法和这个中国人对决了。

是的,赫尔本已经在潜意识里把白墨视为平等甚止高出自己的对手,他用对决,而不是之前的屠杀,他可以找籍口,他不敢用这对不稳定的手去对战白墨,他怕输,因为输了就会死,白墨那坚定的眼神和唇角的轻笑,无不让他魂飞魄散。

白墨握着刀,用那受伤的手指着赫尔本,轻轻地笑了。赫尔本咬着牙挤出一句话:“你,你走,我不拦你!”白墨摇了摇头,白墨是个记仇的人,刚刚赫尔本说过“这只不过是第六十三个中国人,离一百个还差得远”这句话,白墨没有忘记。

所以白墨摇头,他断喝一声,快速地朝赫尔本冲了过去,手中垂下的太刀刀头急速地擦过路面,带起一串火花,白墨的上衣包扎着受伤的左臂,他裸露的背上,几处长长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在风中带起一道鲜红,那是伊的战旗。

他的步履愈来愈快,他和赫尔本的距离不过十数步,但白墨把这十数步跑成了百里秦关!他胸前的伤口也渗出血来了,他背后的刀口开始崩裂,血水冲破要着发炎的缝合处飚出,笼罩在血光的白墨。

当他跑完这十数步,他已不是白墨,虽然他是白墨,但他已不仅仅是白墨。他是复仇者,带着千年来民族的屈辱,胡人的欺压,要对向华人施虐者讨回血债!他愤然怒吼,高高跃起,带着那把作为战利品的太刀,在阳光下,在这狼狈不堪的大街上,如战神亲临。

赫尔本扣响了扳机,尽管他的手仍不稳,尽管他刚刚已经打光了子弹,但他是高手,如果因为手持双枪就不能换弹夹,那还比不上中国三、四十年代的土匪,那绝对不是高手,但赫尔本是高手,所以他,轻松的换了弹夹,开枪。

这就是高手,生死一发之际,绝不束手待毙,虽然他明知自己气势上已被白墨压下,自己已从猎杀者的身份变成猎物,但他是高手,所以他在白墨极快地冲过十几步到达面前时,赫尔本已打光一次子弹又换了一次弹夹了。

漫天的子弹飞舞,白墨中弹,跌落在长街上。那凄离的子弹破空声停了下来,没有声音,大街上一点声音也没有,不论是地上躺倒着受害者,还是躲在街角远远窥探的暴徒,没有人敢发出一丝声音。

终于,过了三、四秒,街角一个暴徒摇晃着倒下,他的身体不停的抽搐,喷泄出一些排泄物,这是一个被吓死的暴徒,他听说过这个中国人,他听说过,是的,有一个中国人在岛上杀暴动的当地人为华人报仇,短短的时间里就在暴徒中传遍了。

他见到白墨杀了他们的总教官武田,就知道,一定是这个中国人。这个杀神就离自己这么近,他听到赫尔本让白墨离开,不知为什么,这位有名强悍的黑帮老大的懦弱,并没有引起这位暴徒的腹诽,反而让他松了一口气。但白墨不走,白墨出刀。

尽管他还没有水平瞧懂对决的胜负,可是手上沾满华人血债的暴徒,他的心脏却经受不起这种惊吓了,他害怕白墨杀了赫尔本之后,不知会怎么来对付他。这就是暴徒,暴徒不是高手也不是军人,他们也很脆弱,他们只不过籍着人多势众,趁火打劫。所以,他被吓死了。

跌在地上的白墨,慢慢地单手解开绑在腿上的刀鞘,这把锋利的刺刀再也拔不出来了,因为赫尔本唯一打中白墨的一颗子弹,把白墨打着跌下的子弹, 就打在这刀鞘上面,所以刺刀被卡住了。

连鞘抛开这把没用的刺刀,白墨站了起来,望了一眼手中的太刀,刃上有一丝血线,白墨想起少年时读过的一本小说,便提起刀,轻轻把血吹落。日本刀的钢质的确不错,血线被白墨一吹就沿着刃滑了下去,滴滴嗒嗒地掉落在地面上。

赫尔本就这么举着双枪望着那血珠摔落,他从咽喉里挤出一句话:“你怎么可能做到?你到底是什么人?”这时已越过他身侧的白墨听了,停下脚步,没有回头,没有挥臂,只是淡然地回答了赫尔本人生中的最后一问:“中国人。”

他本来就是中国人,他并没有激昂发愤,也没力嘶力竭的高喝,他并不认为中国人就比人高一等,也不认为中国人会比别的人差。白墨只是陈述一个事实,他是中国人,他从生下来就是中国人,这是事实,不需要任何修饰的事实。

“轰!”赫尔本扑倒在长街上,他身上那道从左腿根到右肩的刀口暴裂,疯狂的涌出血来,极快地染红了他身下的路面,他的眼睛至死没有闭上,因为他怎么也想不通,而对着这个身负重伤的中国人,他和武田为什么时候会输。

第二章 偏向虎山行

白墨没有回头,他不为击败了这两个高手而兴奋,他并不想杀人,他不是嗜杀者,他的理想就是泡泡妞,有份固定的工作就很爽了,虽然他有时也会上网打打嘴炮,但他从没想过要成为英雄。英雄要付出代价,打嘴炮不用。但时势造英雄,从不管你愿意与否。

“呜,呜呜”哭声让白墨转过头,一个婴孩就在路边墙角,幸运的没有被刚才纷飞的弹雨所伤,他的身边倒卧着一个女人,或许是他的母亲,但不用走近就可以发现,已经死去多时了,白墨慢慢地走了过去,抱起那婴孩。

赫尔本当然不会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输,但白墨知道,所以白墨淡淡地背对赫尔本的尸体道:“你们在和一个民族作战。”然后白墨就走了,右手握着长刀,左手抱着婴孩,对着阳光,混身浴血地走在长街上,他经过的路上,没有喧嚣。

一名穿着防弹衣的武装匪徒在白墨身后,也就是武田倒下的地方举起手中的狙击步枪,瞄准了五十米外的白墨,他深信,他必命中,他本来就是极好的枪手,枪也是极好的德国psg1狙击枪,他相信提着这个杀了武田教官和赫尔本的中国人人头回去,一定能当上总教官。

但他却没有想到,奋而出手的白墨,在血与火的街头,与暴徒们火并,杀死了当地黑帮头目和日本人派出的教官,对于在场的华人是什么概念!那一句,淡然的一句“中国人”,不单单震住了打砸华人商店的当地人暴徒。

不单单是这样,如果这样,白墨只不过是一个高手;白墨也没有振臂力呼什么口号,如果这样,白墨不过是一个政客。英雄从来不会利用他人,不会煽动他人。英雄就是不惜其身,言出必行,其行必果。

或者,换个角度说,英雄也就是一个傻逼,一个关键时候出现的,做事不考虑后果的大傻逼。人越来越聪明,所以世上的英雄越来越少,但人民总是需要英雄,因为英雄不会高呼口号,不会长胜不败,但英雄可以唤起血性。

街上的一些华人终于清醒,有三五人悄悄地,靠近了赫尔本的尸体,捡起他掉在地上的手枪,赫尔本再也用不上它们了,死人是不需要枪的,于是这些华人们拿起了暴徒的枪自卫。他们慢慢地靠近那名暴徒,那瞄准着白墨的暴徒。

枪声响起,那名枪法极好的暴徒倒在地上。他那没有来得及开火的狙击步枪让边上的华人捡了起来,一个中年的华人对其他人说:“对!刚才那同胞说得对!我们是中国人,如果我们不自强,没人能帮上我们,我们一定要振作,保卫自己的家园,不然就会和在印尼的同胞一样了!”

边上应者如云,很快地组织起来。有几个暴徒骑着电单车冲了过来,但他们很快就被打跑了,团结的国人,向来不弱,只可惜,万众一心的时间,总是很少见。没有人知道白墨叫什么,白墨也不寄望于有人知道他,如果他存了功利的心,也许刚才倒下的就是他,而不是武田和赫尔本。

白墨很快就没有走在街上了,不是他不想走下去,而是他不用走下去。因为SAS小分队的少校带了三个队员找到了他,他们从昨晚一直在找他,终于找到了他,少校告诉了白墨,上午已经有美国大兵开进城市了,下午还有会一支小分队,危机将会在势力均衡的情况下缓解,白墨摇了摇头,他只是把那个婴孩放在SAS开来的车子上。

不过,他还是没有继续在街上走下去,因为他是人,过多的失血,和见到少校以后心理上的放松,他昏厥过去了,在小分队弄来的车边。少校无奈的叹了口气,望着这个倔强的朋友,下车把他抱到车上,向教堂开了过去。

黎明来临,更多的美国大兵开进城市,记者mm 在报道美国大兵勇敢的维和行动同时,提到一个勇敢的中国人保卫了自己的家园。想给白默一个特写,却找不到白默的踪影。

白墨在教堂醒来,他记得了,为什么那一拳会打在武田的刀尖侧面?因为武田的刀意和那个女忍者很接近,尽管他的刀法比那女忍者强,但白墨在和那女忍者的对决中,已瞧出了这个破绽!当白墨去找那个女忍者时,却已经找不到女忍者的身影,看着空空如野的床铺。掏出怀中的挂缀,白墨若有所失地望着天空。

走到教堂门口,没有人会去挡住白墨,因为那些英国军人从心眼里敬佩他,是的,可以说他傻,但没有人能否认,他是个值得敬慕的人。白墨走到了教堂门口,牵着那个已成为孤儿的十五六岁的小女孩。白墨说:“你叫什么名字”

“凌铃。”小女孩紧扣着白墨的手,丝毫也不松开。白墨慢慢地蹲下,用怜悯的眼光看着凌铃,白墨理解她的心情,她在这突来横祸中失去了家庭,这让她很缺乏安全感。但白墨的神色让她受伤,她别过脸去抽泣起来。

白墨却没有查觉这一点,他自己也不过是走出校门几年的年青人,也许博斗上,商战上的经历让他,逼他快迅的成熟起来,但他必竟只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他只知道一味地帮凌铃拭去泪水,一味地道:“别哭,听话,好好,叔叔不走,叔叔去哪都会带着你好不好?”

“哥哥你叫什么名字?”凌铃终于止住了哭泣,她眨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白墨,白墨搔了搔头笑道:“对啊,还没告诉你我叫什么,我姓白,叫白墨,你叫我白叔叔就好了。呵呵,你要听话……”

“不是白叔叔,是白哥哥。”凌铃倔强地说。

白墨见她又要哭了,忙道:“好的好的,白哥哥就白哥哥,你别哭了。”他牵着凌铃走出了教堂,却意料不到爆发了尖叫声,这让凌铃吓得哭了起来,白墨也紧张地打量四周,却见一些少女围过来,七嘴八舌地说:

“好帅啊!他就是那个战神啊!”

“天啊,那是他妹妹吧?真是太可爱了。”

“帅哥你怎么称呼啊?”

开始白墨很有点招架不住,但慢慢地,白墨就发现,这些少女,最终的目的就是“你带我一起走好不好?我不要再呆在这个岛上了!”

“我不会带你们走的。”白墨带过被众少女捏着脸蛋的凌铃,对她们说:“要自强,你们要走,就要自己想法子走,我只能告诉你们,撤侨已经开始了,只要你们到达有机场的城市,就可以撤出去。如果连怎么到有机场的城市都不愿去想,去做,没有人可以帮你们,我不是救世主。再见,另外,下次夸人要改改,我不帅,我很清楚这一点,我听到你们的话,只觉得受人讽刺。”

他拉着凌铃,向教堂里面走了回去,凌铃得意地冲那些女孩扮了个鬼脸,白墨拉她说:“快走吧,怎么了?”凌铃咕嘟着说什么,这是她的小秘密,不能给别人知道,不,也许可以给所有人知道,但不能让白墨知道,她是这么想的,她觉得白哥哥是个古板的人。

白墨回到了教堂,就遇见了一个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的人,那就是戴维。

第三章 别想骗我一辈子!

“你做了什么?”戴维问白墨道。他的眼睛如鹰一般盯着白墨,想从白墨的脸上找出蛛丝马迹,但白墨那仍沾染着血污的脸,却坦然地面对戴维的质疑和眼光,因白墨根本就不知道戴维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凌铃被少校领开到一边去了,戴维叹了口气,脸上的表情松驰下来,扔了一根烟给白墨说:“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我相信你没有做什么,总之你最好离开这个岛,不单是我的上级……别望着我,一些东西我不能说,我毕竟是一个军人!不单这个,你在小镇救下的一个女孩,她的父亲是华人,开了一间枪械店的,她到了机场以后,开始散布你有种族歧视,拒绝黑人的求救,乱杀人等等,现在西方人权组织极力在质问这个问题,你最好不要回你的国家,因为几个当地人也反映了你乱杀人的情况,还是虐杀,还涉及到假护照和偷渡的问题,你回去估计也很麻烦。”

戴维尽管没有明说,但是个人听了都会很清楚,他的上司可能要把白墨灭口,戴维是偷偷向白墨泄漏了消息。白墨愣在那里,他想不到不顾一切的维护华人的权益,得到的是被反咬一口,他只是呆呆地望着戴维。

戴维又叹了一口声,扔掉烟头道:“好吧,别这么望着我,告诉你吧,据可靠情报,不要问我从哪来的,我不会回答你。我只能告诉你,你在找的朋友,叫张狂的,没有死,而是被一伙不明势力接走。我得走了,珍重,少校和我说了你的事,我得说,朋友,从我个人的立场上,我要承认,你是一个男人,超级男人。”

白墨从这一天开始就消失了,SAS部队的少校和官兵,都否认见过白墨这个人。只是凌铃在当地局势稳定下来以后,和少校去英国时,仍不时地回头望着教堂,喃喃地说:“哥哥说会和我一起走的,他说过会的,我要等他……”

最后少校花了九牛二虎这力才把她哄上车。

两个月后,在大陆沿海城市的吴建军,收到了一封UPS的国际快递。吴建军很奇怪地望着那个寄件的地址,那是从一个和天竺、中国都接壤的地方寄出的。吴建军拆开包装,一个沉重的铅盒里有一块芯片,一个U盘和一张纸。

纸上有一串长长的超过三十二位密码。吴建军第一感觉就确定,这是白墨寄来的。不单是从笔迹,而且这密码,一个普通的人,不太可能会设超过三十二位密码,只有白墨这种抄程式抄到习惯成自然的三流程式员,才会有这么好记性。

当然,纸条下面写着的一句话:交上去,应有大用。知名不具。登寻人启事,让我回去。

吴建军很明白这意思,白墨并没有把这芯片当成砝码来交换,如果要这么做,他可以留下锁匙盘或密码,但他全部的交了出来,他的要求也很简单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