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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就算我是你的女人!我杀了你之后,自己再自杀就是了!总之,你休想从我这里占到什么便宜!我的身体,还有我的道心,都献给了无上的剑道!”
“那好,那就让你尝尝你秦爷我的绝世宝剑!……”
“你,你这不知羞耻的魔头……啊……”
第四百九十六章 沈清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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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六章 沈清的心思
“清儿,你的天赋在蜀山历代都是绝无仅有的。为师自己资质愚钝,修炼几百年,终究也只是金身三重的修为。你要努力,很可能,未来蜀山掌门的位置,就要落在你的身上。”
当年,在蜀山的大殿中,自己的师父,经常摸着胡子,这么对自己说道。
而沈清,她所做的,也没有让她这位师父失望。
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元婴期的天才高手。现在的她,就停留在元婴末期的门槛上,随时都能迈入金身期的境界。
一旦进入金身期,那么就意味着,沈清就会成为蜀山中长老级别的人物。同时,也会是蜀山历史上,最年轻的一位长老。
蜀山分为外门弟子,内门弟子,亲传弟子,还有长老。
只有金身期修为的弟子,才能成为长老。
再次之上,还有地位更尊贵的剑阁长老。荣升到这个位置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有资格可以成为未来的掌门人。
以沈清的天赋,可以说,被蜀山上下,一致看好。
沈清自己,也觉得身负蜀山的荣誉,把斩妖除魔作为己任。在她的手中,不知道斩掉了多少魔道中人,还有山野妖兽。
而自己被成为冰清水仙,除了绝世的美貌,更是因为她残酷无情的手段。
但没有想到,自己杀了几十年的魔,除了几十年的妖,今天却折在了一个罗刹门的魔头手中。
这个家伙……从一开始认识他的时候,他只不过是个刚刚筑基的小子罢了。
那时候,自己举手投足间,就能要了他的性命。
但他偏偏从自己手下逃脱,还带走了一个狐妖。
后来,更是用无赖一样的手段,打败了自己,弄得自己在各大门派面前,名誉扫地。
最让她想不到的,是他在山花小镇的时候,仿佛觉醒的魔神一般,竟然打败了金身期的嵩山宝台寺的释字辈高手。
他的成长,简直是太快了。
“姑姑,您一直都是自己修炼,各大门派追求你的年轻才俊那么多,怎么不找一个道侣陪在身边呢?”
记得自己那个侄女沈玉,曾经这么问过她。
“就凭他们?”自己很高傲地回答了沈玉。“他们还不配。我沈清的男人,一定要比我强才可以!”
“嘻嘻,姑姑那么厉害,堪称八大门派年轻一代的第一人,哪里会有其他弟子比得上你呀。”
“那我就自己过一辈子。我沈清的道侣,宁缺毋滥。”
这话,让沈玉那个丫头仰慕了自己好一阵子。
只可惜,今天,她就被一个魔道的小子给征服了。
这是她沈清的耻辱。
杀了他!
当沈清动了这杀人念头的时候,她心里又一点点浮现出秦朝当日从阎罗门手中救下她的情景。
还有,这个男人,屹立在空中,手握一把黑色的长剑,劈开整座狐狼山的威风场面。
他无耻的时候,让人讨厌。
他霸道的时候,让人折服。
沈清躺在床上,望着面前这个让她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男人,阴晴不定,眼神倍加的复杂。
秦朝并不知道沈清现在如此复杂的心思,这厮奋战一夜,早上起来又不老实,连续作战,现在抱着沈清睡的正香。
沈清忽然感觉,秦朝睡着的时候,就像一个孩子。
他平时虽然喜欢开玩笑,又是没正经,但从他的眼神深处,却总藏着一种沧桑感。或许,这个男人,经历了很多故事吧。
自己虽然还是少女的模样,但那是因为修真的关系。论实际年龄的话,一样也可以当这小子的姑姑了。
或许只有在睡觉的时候,这小子才会露出如此毫无心机的孩子气的一面。
就是这样一个人,把自己坚守了几十年的道心,给坏掉了么?
道心一破,势必会影响她的修炼。本来她正在闭关,准备在鸿蒙道会前,突破金身期的境界。若不是突然得知这个男人病重的消息,也不会从闭关状态中走了出来。
可沈清没想到,她只是来探望了一下,结果却把自己都赔了进去。
莫非这就是孽缘么?还是天道有意在捉弄自己?
她心里面一团乱麻,各种情绪萦绕在心头,却得不到一个答案来。
沈清忍不住伸出手去,想摸一下这个男人的脸。
就在这时候,秦朝放在一旁充电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主人,那家伙又来电话啦……”
那个苹果手机,作为任务的道具,已经被组织回收了。因此,秦朝现在,依然拿着他那标志性的国产山寨机。
别的不说,这喇叭,嗷嗷的。
沈清吓了一跳,触电似的缩回了手。
而秦朝也从沉睡中被吵醒,揉揉眼睛,抓起了一旁的电话。
“大懒虫,起床没有!”电话那边,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我想给你买套西服,到时候你见我妈妈,就能穿的正式一点。但我不太知道你的尺码,你穿多大号的?”
是洛晴琳那个丫头的声音。
看来,这小妞真把这假扮男朋友的事放在心上了,已经开始考虑秦朝的扮相问题。
“额……我也不知道啊……”这睡的挺香的,被吵了起来,秦朝有些迷迷糊糊地,“我平时买衣服也不太注意尺码……都是试了合适就买了……”
“算了,我一样给你拿几套,一会去医院,你都试一下就知道了。”
身为一家娱乐文化公司的老板,这洛晴琳说话也是财大气粗的模样。
“好好好……”秦朝对这些穿着上的事情,一向不怎么关心,“不过衣服钱我自己掏……”
秦朝性格里有些大男子主意,所以没有女孩子付账的这个习惯。以前在苏妃手下做事的时候,就受了苏妃的不少恩惠。但苏妃那个女人太强势,自己要是不接受的话,她就会生气。
不过自己现在有钱了,得先把那套房子钱还给苏妃。
虽说苏妃告诉自己那是他的职工宿舍,但他现在已经不是广元的保安了,所谓的职工宿舍也就谈不上了。
“哼,知道了。知道你是堂堂大发集团的董事长,不差这点钱,小女子还省下一笔了呢!”
洛晴琳娇哼一声,似乎有些不爽,然后挂断了电话。
得,这洛晴琳也是个要面子的女生。
秦朝咂咂嘴,然后把电话放到了一旁。
回过身来,看到了已经坐起来的沈清。
撕成一条条的肚兜和亵裤还散乱在地上,沈清身上只披着她的白色纱裙,裹住了里面的大好春光。
因为是侧坐在床上,因此,沈清一双白花花的大腿,还是暴漏了出来,惹得秦朝不舍得移开眼睛。
虽然这双腿昨天在他腰上要命地不知道夹了多少次,但沈清的腿,是看多少次也都不会觉得腻的。
“妖孽,贼眼往哪里看!”
沈清仿佛又恢复了那冷冰冰的模样,只是在脸上,依然有着一点淡淡地红晕。
而且经历了昨晚的云雨之后,这位冰清水仙的眉目之间,多了一种浅浅的媚意。
本来就是修真界第三的美女,此时更加美的不可方物,说是天上的仙女下凡,真的一点都不为过。
想到自己竟然和这样的仙女有过事实,秦朝就想跪下来膜拜自己一下。
“你现在有伤在身,我暂且不和你计较!”
这沈清冷静了一下,说出一番让秦朝目瞪口呆地话来,“等到鸿蒙道会之时,我沈清会亲手斩下你的首级,以此来报你对我的侮辱!”
“额……”秦朝摸了摸鼻子,心道这沈清也太固执点了,咋还想要干掉自己呢。
都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这沈清,莫非就真的这样无情?
若是真的无情,昨天又为何那样的投入?秦朝并没有给她用什么药物,可以说完全都是出自沈清自己的本心罢了。
“哼!”
沈清看到面前这个男人,心里就一阵的慌乱。
要稳固道心,要稳固道心……
她对自己说了几句,然后深呼吸一口气,冷哼一声,抬腿就从床上跳起来,轻飘飘地跃到了窗台上面。
她要走了么?
秦朝忽然有些恍惚。
两个人昨天的确很荒唐地做了那些事情,但如果以沈清的实力,想反抗的话,简直就是轻而易举。这干柴烈火,总归是你情我愿的事,为啥冰清水仙翻脸不认人捏?
“所以,再此之前,给我好好活着。”
沈清忽然回过头来,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然后整个人纵身投入风中,唤出霜水剑,御剑化作一道疾驰的白光而去。
额……
秦朝又有些纠结了。
她最后留下的那句话是啥意思?
秦朝苦思不得其解,最后不得不相信了一句很老的歌词。女孩的心思,男孩你别猜。
“算了,一切就等到鸿蒙道会再说吧!”
自己和修真界的种种,总要有一个结果。
大阴阳邪王剑,还有大金刚菩提手。这两样绝世无双的之宝,哪一个都可以让修真界疯狂。如果自己没有一定实力的话,早晚都会被其他人抢了去。
恐怕,到时候,像释然那样的金身期高手,将会出现的更多吧!
感觉到自己体内不断循环的混沌之力,秦朝的嘴角,忍不住挂起了自信地笑容。就算再多来几个又能如何,连那金身三重的阎罗门长老姜维,不也是狼狈地败在了自己手下么!
好吧,就让自己把这一届的鸿蒙道会,彻底的颠覆吧!
第四百九十七章 女人开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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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 女人开的车
“恭喜秦董事长出院!”在市第一医院的楼下,洛晴琳坐在一辆白色的宝马三系车里,对着一个偷偷摸摸钻进自己副驾驶位置的男人说道。
“不过堂堂大发集团的董事长,怎么出院一副偷偷摸摸的样子?”
没搭理洛晴琳对自己的调侃,秦朝先是关上车门,然后摘掉头上带着的帽子,又拿掉墨镜,最后四下看了一眼,发觉没被发现,才放心地松了一口气,靠在座位上。
“我的洛大小姐,我要不是偷着出来,你以为我还有机会陪你回家见岳父岳母大人吗?”
听到秦朝的话,正在发动车子的洛晴琳,忍不住挑了挑眉毛。
“是啊,我们的秦董事长,现在貌似还是一位情场高手呢。我可听胡大夫说了,这每天看望秦董的女人,能在我们苏南市,组成一个女子足球队了。”
“嘿,这话是咋说的……”秦朝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旁边的洛晴琳见状忍不住又冷哼了一声。
“话说洛大小姐现在发展的也不错啊,当年的大学委,现在开上宝马了都。咋样,也是一有钱大老板了吧。”
洛晴琳酸酸地说道,“哎呦,秦董太抬举我了。在秦董面前,小女子哪敢自称大老板啊。我这赚的都是小钱,也就将就对付个温饱。还是秦董厉害啊,当年挂科大王,现在却是大发集团的董事长了。”
虽然洛晴琳说的酸酸的模样,但秦朝知道,这丫头并没有嫉妒自己,而是故意用这语气讽刺罢了。
这丫头当年在学校的时候,就是有名的骄傲小公主。
那些追求她的男生,有钱的,老爸是当官的,她正眼看都不看一眼。
当时男生们都在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帅哥,才能征服这个公主的芳心。
谁能知道,最后,这个丫头竟然喜欢的是秦朝,一个在大学里一文不名的小子。没房没车,期末挂科。
如果知道洛晴琳喜欢的是这样男孩子的话,估计怕是当年秦朝的大学里,所有男生的期末成绩,都要一路飘红了。
听到洛晴琳这讽刺意味十足的话,秦朝又摸了摸鼻子,“看你这话说的,都出了校园了,大学委就不要这么打击我了好吧?其实我这所谓的董事长,就是挂名而已,根本没有实权。”
“挂名?”洛晴琳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董事长还有挂名的?”
“是的。”秦朝点点头,“严格上来说,其实我是大发集团真正的董事长,廖莎莎的股份保管人。因为他们集团内部斗争,廖莎莎和她的监护人,同时是集团的总裁余露,共同把股份委托给我,由我来保管。这样一来,还没有高中毕业的廖莎莎,才能更安稳地坐在董事长的位置上。”
“那这样一来,你不就很危险?”洛晴琳并不傻,前一阵大发集团的董事长廖东凯死亡的消息,她多少也有听说。这么大个集团,廖东凯一死,肯定会有各种各样的势力斗争。年仅18岁的廖莎莎,想从这些势力里脱颖而出,的确是举步维艰。
“放心吧。”秦朝摆摆手,“本大爷现在厉害着呢,寻常人等近身不得!”
“拉到吧!”洛晴琳撇撇嘴,“当年在学校里,你可是在800米的运动会里跑了个倒数第一呢!就你那身体素质,还想当武林高手怎么着?”
提到这事,秦朝就一阵尴尬。
大一的时候,全校举行春季运动会。这每个班级里都有硬性指标,必须有多少人参加运动项目。
赶上秦朝那个班级是文科班,女生多,男生少。所以,每个男生都跑不了,几乎每个人都报了项目。
秦朝拿到项目表格一看,好家伙,什么跳远,铅球几乎都被人报满了。然后下面是一排排让人望而却步的长跑比赛。
从8000米,以此往下,一直到800米。秦朝实在无奈,只好把自己的大名,很袖珍地挤进了基本上没什么空位的800米报名栏里。
运动会当天,当枪声响起,观众掌声雷鸣,欢呼如潮的时候,秦朝也激动了一把。
这厮当时就跟嗑药了一样,红着眼睛狂飙。所以,跑道上就出现一个很雷人地景象,几乎所有人都在悠着劲跑前两圈,而一个小胖子就疯了似的,呼呼冲到了队伍的最前面。
连秦朝的辅导员都吓了一跳,心道这小胖子猛啊,平时不看怎么锻炼,跑起来竟然如此的生猛。
结果,还没等他们班级的学生多欢呼一会呢,秦朝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肺子里跟火烧似的,白着脸,看着身后的选手,一个个轻松自得地超过了自己。
最后,秦朝就光荣地获得了800米第一名。嗯,倒数的。
往事不堪回首啊……
一想起这些,秦朝就内牛满面。
不过这时候,洛晴琳也想起了那天同学会,秦朝一拳打碎地板的事情。莫非,这小子吃了什么大力丸了?
“不过你现在比那时候瘦了好多,是不是吃了什么减肥药了,能不能推荐下?”
洛晴琳一点都不胖,身材十分的均匀,该翘的翘,该收的收。但女人是永远不会嫌弃自己瘦的,减肥是她们亘古不变的话题。
“吃减肥药都有副作用,饿肚子也只能减掉肌肉,运动才是关键。”秦朝说道。
“切!这还用你说!”洛晴琳一副本姑娘有多年减肥经验的表情,横了秦朝一眼。但很快,她神色有些暗淡下去。
“你突然这么一说,我倒是有些担心了……”
“咋了?”秦朝不知道这大学委又在担哪门子的心。
“唉,那你毕业之后,究竟在哪里工作?”
“以前是在广元国际经济学院做保安。后来在天鹰广告公司做经理助理……不过貌似我已经很久没去上班了,也不知道这陈董能不能给我开了……”
秦朝寻思,这陈董对他跟亲兄弟一样,其实完全是龙贝儿的面子。
而现在这位龙家的千金小姐失势,那陈董应该也不会对自己有好脸色了。这么久不上班,估计开除没跑。
“这下可坏了……”洛晴琳有些愁眉苦脸的,车速都渐渐放慢了。
“咋了?嫌弃俺穷啊?”
“去你的,我是那嫌贫爱富的人么?”洛晴琳白了秦朝一眼,然后无不担忧地说,“主要是因为我那老妈。她一直想给我找个有钱人家,或者官宦人家的子弟做男朋友。她觉得这样才算是门当户对,对得起我们洛家的身份。”
“啊?”秦朝下意识掏出烟盒来,想抽根烟解解郁闷。苏妃那帮保镖们几乎把一个仓买都搬了过来,里面就装了不少好烟,还有一大堆一块钱的火机,这可是成全了秦朝。
“要是让她知道你现在只是个小职员……或许还是个无业游民,她肯定不会答应咱俩的事的。”
洛晴琳也很自然地,劈手夺走了秦朝的烟盒,直接扔到了车窗外面,同时蹙着双眉道。
心疼地看着这一盒黄鹤楼的大彩就这样随风而去,秦朝无奈地叹口气。
“不过我在苏南市有房子。”反正过几天就把钱还给苏妃,自己对那房子也挺有感情的,以后也就算自己的家了。
“哦?”这倒是让洛晴琳很意外。别看苏南市只是东北的一个二流城市,但因为是省汇的缘故,加上近年来不断的炒房团,苏南市的房价已经攀升到了一个恐怖的高度,几乎可以用寸土寸金来形容。
当年大学里,他们那个因为买不起房子无法结婚的大学老师还抱怨过。
就连江中集团,这个盛产消食片的地方都开始做房地产,研究炒房了,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还有的活么。
“我记得你刚出学校的时候,连租房子的钱都没有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