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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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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身上,也一定有个很长的故事。”
    里屋时不时传来艾米丽飞愤怒的声音:“放我出去!你这个卑鄙的家伙!”
    我说:“可我更想听听你的故事。”
    他想了想,点点头:“好吧。我去泡杯咖啡。故事太长,容易说得口干。”
    “别,我不喝咖啡。”我起身从包里拿出一罐“浮生”,摇了摇,“我们喝茶。”
    “我已经很多年不喝茶了。”
    “所以我给你提供福利了呀,你尝尝,要是味道好,我八折卖给你!”
    “我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放在那边那个盒子里,大概不超过五百美金。”
    “你怎么那么穷……”
    18
    不论他是老孙的学生第五篇,还是传说中的天神“火君焱阔”,当他的故事讲完时,一整天的时间已经过去,傍晚的光线里,我跟他的茶杯,也见了底。
    “你……没有呼吸?!”我将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冰凉一片。
    “就算是神,也有生命终结的一天。”他笑道,“也不是没有呼吸,只是这一个月来,我的呼吸比从前更缓慢了。”
    “你要用你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这是最妥善的法子了。”他点点头,“每一位身在正途的天神,不论他们如今是何面貌,他们的元神永远都是最完美的的良药,足以解决任何疾病。何况,就算我不出手,这元神也留不了多久了。”
    我想了想,笑道:“我们才认识两天而已。你就把你所有老底都揭了,不怕我这妖怪起歪念?”
    他“扑哧”一笑,挠挠头:“好奇怪呢,你总让我想起老孙。”
    “我比那老头子好看多了好吗!”我怒。
    “我愿意买你的茶叶。先苦后甜,味道很好。”他话锋一转。
    咦?!我顿时悲喜交加,喜的是终于要做成第一笔生意了!悲的是这个穷鬼只有五百美金……
    不过,我们的交易还没开始,另一群凶猛的不速之客就杀到了。
    十几个一模一样的“艾米丽”,从真正的艾米丽秘密设置在附近的研究所里跑了出来,一个个就像GPS附体一样,十分准确地朝诊所这边扑来。
    第五篇很明白地告诉我,红叶素这种近乎妖孽的物质,虽然能把另一个人变得与自己一模一样,但72小时之内,那个被改变的人会自行分裂出又一个“自己”,这个被分裂出来的家伙又会继续分裂,根据红叶素所产生的效力大小,接力赛一样增加到一定数量,分裂停止之后,这些家伙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觅食”,而它们要找的第一个食物就是“本体”。就像那朵被“自己”们吃掉的白蘑菇。吃完了本体之后,这些获得了力量的“再生制品”们,就会转向其他任何可供食用的生物,包括人类。当年,安妮用来做试验的老鼠,便是最好的验证。而他在销毁两块长满红叶的妖石之前,留了一些下来,根据他自己的试验,更加有力地证明了红叶素的恐怖之处。
    他没想到的是,急切想在医学界占领一席之地的“艾米丽”,根据安妮的笔记,来到印度寻找红叶生长的地方。可安妮并没有在笔记中写出具体的地点,只说她与她最崇敬最喜爱的男人,那个叫“第五篇”的中国医生到过那里。于是艾米丽以医学支援为幌子,在这里设置了一个临时研究所,找寻红叶的下落。可惜,连当地人也从未见过这种植物。心灰意冷的她本打算启程回国,却偶然发现了这个隐藏在贫民区外头的,叫“第五篇”的小诊所。
    她见到第五篇时,完全震惊。曾外祖母曾在笔记本里夹了一张她与一个男人的合影,照片背后清清楚楚写着她与他的名字——安妮与第五篇。
    而照片里的男人,除了头发的颜色不同,与眼前这个男人根本是同一人!
    更让她惊讶的是,他见到她的第一眼,便脱口而出“安妮……”——她知道自己与这位曾外祖母长得很像。
    她吃惊但也疑惑,若他就是第五篇,怎么可能活到现在?且青春依然?但她很快镇定下来,找到红叶才是正事。她不管这个人是第五篇还是他的后裔,她认定他知道这个地方,千方百计要求他说出来。
    他一直拒绝。
    直到艾米丽说,她已经拿自己作为试验品。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便是我亲眼目睹的那一幕了。
    也正是因为这因果循环的种种,导致我跟敖炽还有甲乙这三个局外人,此刻被困在这个小诊所里,一个钟头前,十几个饿着肚子来觅食的“艾米丽”如期而至。
    在我们的茶话会上,第五篇跟我说,他将艾米丽留在诊所,一来为保证她的安全;二来,他要“妥善处置这件事”。
    而现在,围在门外的“艾米丽”们,全都是由那印度女孩身上分裂出来,彻底销毁不难,可那也意味着这无辜的孩子也没救了。
    门窗被摇晃得越来越厉害,再不处理,铁皮屋就没救了。
    敖炽朝我们大吼:“再不吱声,我就要杀出去了!”
    “兄弟,淡定些。”他朝敖炽笑笑,旋即看定我,“那些事,拜托你了。”
    
    “第五篇……”
    
    我话音未落,甚至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第五篇就从屋子里消失了,连句多余的话都没留下,就这么化成了一道红光,从窗户里冲了出去。
    房间里的温度,突然升高不少,一团看不见的火,用这种方式留下它存在过的证据。
    一直被摇得砰砰响的门窗全部安静了下来,那些拼了命要觅食的家伙们被一股强悍的力量给扯离开去,灼热难耐的气流从门窗的缝隙里灌进来,连敖炽与甲乙都被推了个趔趄,摔在地上。
    奇异的光线在屋外飞旋,挂在窗前的葫芦,被染出了各种颜色,好看得不像是这个世界上得东西。
    屋子里得人不管怎么努力往前,都无法挪动一步,那种根本不属于人界与妖界的力量,将这个铁皮屋彻底隔离开来。
    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两三秒钟,气流与异光,骤然消失。
    敖炽破门而出,外头哪里还有那些怪物的影子,躺在地上的,只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印度女孩,穿着白色的病号服,昏迷不醒。
    一串白色的圆珠,在夜色中浮着幽蓝的光,躺在女孩的心口上。
    远远地,传来嘈杂的人声与脚步声,手电筒的光芒缭乱地晃动。
    这里的动静,终于引来闲杂人等了。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拾起那串石头,又进屋拿上那个葫芦,还有第五篇放在桌子上的铁盒,敖炽背上那女孩,甲乙带上艾米丽,在被人发现之前,一行人匆匆离开。
    
    挂着“第五篇”牌子的铁皮屋,空荡荡地留在夜色之下。
    
    19
    艾米丽的精神还有些恍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她的研究所里找出剩下的红叶素,彻底毁掉。找东西的本事,甲乙是第一流的,如果他不做道士,做侦探也不在话下。
    差点搞出一场灾难的她,缩在房间的一角,傻傻地看着我们,梦呓般对我们说:“你们知道么?红叶素可以让我拿到诺贝尔奖!斯图尔特家的荣誉,可以在我身上复活!”
    听了这话,我看着这个可以称的上优秀的女人,突然问:“你是医生吗?”
    她看着我,仿佛受到了侮辱:“我当然是!我从最好的医学院毕业,在最优秀的医疗机构里任职!我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医生!”
    “你不是。真正的医生,一生只做一件事。”我淡淡地说,“救人。”
    她愣住。
    “你不够坚定。”我转过身,“所以,永远也无法将叶脉从树叶上完整剥下来。”
    说罢,我从包里摸出一张纸来,放到桌上:“这是那天,我与第五篇闲聊时,他写下来的东西。要我转交给你。里头是中文,你找个好翻译吧。”
    “他……给我的?”艾米丽迟疑地问。
    我没再说话,径直走出了房间。
    ?尾声?
    “一个称职的医生躺在这里。”
    光滑的石头上,刻着这样一排中文。
    字有点丑,是敖炽刻上去的,他的力气比我大,石头上刻字这种事很适合他。
    离铁皮屋不远的小河边,这块石头就这么不起眼地被半埋在地里。
    第五篇跟我说,诊所附近那片贫民区,正是当年的卡拉巴拉村的遗址所在。
    他不止留在这里,还去了许多地方,虽然替人诊病是一件极辛苦的事,但他一直尽力去做。做医生,不是为了荣誉与称赞,救人,是唯一的想法。
    所以,他到后来才明白,为何老头会那么淡定,为何老头要在他额头写个“一”字,为何他总是无法静心剥下一片叶脉——当你心里只存着一个坚定不移的念头时,其他东西,不论诱惑还是伤害,称赞还是谩骂,都不会牵动你的心绪,蒙蔽你的本性。
    做医生,就坚定地救人;做学生,就坚定地学习;做恋人,就坚定地去爱;做妖怪,就坚定地去卖茶叶!其实就是这么简单。
    心有旁骛,朝令夕改,自己的心性都无法安定,又如何承受得了外界的震荡?冲动行事,铸成大错,自然在所难免。
    真正的淡定,不是面无表情,看似平静,而是心中总有那么一个坚定的念想。
    
    还好,第五篇总算也没有辜负老头的期望。
    
    我将手里的铁盒子,放到石碑前的深坑里,里头装的,全是完整的叶脉。
    手里还有一件东西,那个老旧的葫芦。
    第五篇说,老头没骗他,医道之精华,确实都在这葫芦上,那一天,他看到了。
    我问他是不是一本绝世秘笈,他笑着说我想太多了,只是一段用特殊方法刻在葫芦上的话而已,一定要很坚定很仔细地看,才能看得见。
    现在的阳光很好,我拿起这个葫芦,慢慢地转动,上头的斑纹图案在阳光下变幻,时间一长,竟渐渐排成了整齐的文字——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这就是“医道之精华”?!
    等等,这段话不正是第五篇写给艾米丽的吗?!我还记得落款处写的是——孙思邈……
    难道那个自称活了一千三百多岁的“老孙”,第五篇的老师,是传说中的药王孙思邈?!
    不可能,一个人类怎么能活那么久?
    不过,这世界本就无奇不有,天界的神可以到人界当医生,树妖会与龙结婚,道士在妖怪的店里做帮工,那,若有奇人能活到上千岁,也不是不可能吧?
    算了,第五篇的老师是不是孙思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一个好老师,教出了一个好学生,这个世界总还是不让人失望的。
    我将葫芦好好地放在了铁盒旁,再加上那罐没有喝完的浮生。
    填好土后,敖炽突然问:“我记得那家伙说,盒子里还有五百美金?!”
    “我已经拿出来了。”我说
    “一人一半!”敖炽伸出手,“我身上没多少现金了!”
    “这是我卖出去的第一罐浮生。”我坚定地看着敖炽的脸,“不管多缺钱,就算卖了你,我也不会花掉这五百美金的!”
    “你干吗老说要卖了我?”
    “龙肉值钱嘛。把我卖了,一棵树,人家咬都咬不动。”
    “提醒二位,我至今连一个月薪水都没拿到。如果你们卖了彼此可以换钱,请尽快!”甲乙把铲子一扔,扶了扶墨镜,淡定地说。
    “这儿哪有你插嘴的地方?”
    “记账!等我回不停再算给你!乖乖的啊!”
    我想,如果第五篇真的长眠于此,大概也会被我们吵得不得安生吧。
    老实说,对于第五篇的离开,我并不太伤心,他应该休息了。这世界,不会只有这一个悬壶济世的医生,也不会只有这一个心怀坚定、善对苍生的“月隐娘”。
    照照镜子,也许,你也是他们中的一个?
    所以,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
    好了,我先跑了,印度的蚊子实在太多了啊!受不鸟了啊!!
    
    第六章 谜桥

    楔子
    
    夜——
    喂,桥下那个书生,涨水了。
    嗯。
    快上去吧,天冷,水也冷。
    我等人,约定此处,不可改。
    天寒地冻夜亦深,此人怕是不来了。
    她说会来,我便信她。
    唉……木头脑袋……
    昼——
    河里漂的是谁?
    呀,一个书生。
    哪家痴儿若此?水至不去,抱柱而溺?
    城南尾声……
    唉……木头脑袋……
    1
    这是纽约市发生的第三起枪杀案,一个月之内。
    对诸多名流显贵富二代榴莲的杉林大街112号会所来说,今晚是极其糟糕的。
    洛弗。艾恩斯横躺在会所大门口,一颗子弹精准地穿过他的头颅。几小时前,他正大张旗鼓地在会所里为自己的“无罪释放”举行庆祝Party,在红灯酒绿下叫嚣法律也是为他服务的。
    作为闻名全球的艾恩斯能源之太子爷,父亲从商,叔叔从政,一门显赫,这个集万千荣宠于一身的年轻人,昨天被法院宣布无罪释放。这次他被送上法庭的原因,是危险驾驶致人死亡。在这条控罪之前,他的“被控成绩单”上还包括强迫他人服食兴奋剂导致死亡,聚众斗殴等,劣迹斑斑。但在巧舌如簧的律师团与父辈们的“积极处理”下,他每次都有惊无险,无罪释放。
    或许,运气也有用尽的时候,犯错的人早晚要为他们的错误,接受公平的惩罚。
    刺眼的光线在警察顶上转动,警戒线内外,警察们各司其职,神情严肃地勘察这现场。
    几个警员,忙于向在场群众做询问笔录。围观的人面色各异,害怕的,漠然的,拍手称快的,现场一片混乱。
    人群之中,站着一个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小姑娘,短发蓝眼,单薄瘦弱,怀里抱着一个大纸袋,袋子外头露出几个长条面包。
    细心的女警察发现了跟人群不太协调的她,将她带到一旁,问:“孩子,你住这附近的?”
    “嗯。”她点头。
    “现在凌晨了,你怎么还没回家?”女警的目光落在她的纸袋上。
    “彩虹超市的烤面包,在关门前是最便宜的。”女孩看着女警的眼睛,“我爸爸失业了。”
    女警皱皱眉,又问:“那你刚刚经过时,有没有留意到什么奇怪的人经过?”
    女孩摇头。
    “好吧,回家去吧。不要在这里逗留。”女警拍拍她的肩膀。
    女孩点点头,转身挤出了人群。
    如今才刚到初夏,凌晨的城市还是有些微凉,出了命案的会所被女孩不紧不缓的脚步抛在了后面,女孩暗红色的外衣像一朵云,飘过寂静的街道。
    纸袋里的面包与罐头随着脚步抖动着,食物与食物之间,一把手枪,闪着银亮的光。
    此时,命案现场的笔录仍在继续,与洛弗一同出来的女伴,哆嗦着跟警察讲,枪响时,她看到不远处有人影闪过,模样虽然看不清,可那个人的头发颜色很奇特,是湖蓝色的,非常显眼。
    与此同时,法医在洛弗的身上,发现了两件可疑的东西——一支在东方很少见的毛笔与一根湖蓝色的头发。
    长约十公分的毛笔揣在洛弗的衣兜里,不长不短的蓝头发,沾在他的袖口上。
    一见这支毛笔,年长的法医官顿时吃了一惊,喃喃道:“又是……判官?!”
    消息一出,立刻在警界引起了震动。
    但凡有些年资的警员,都记得那个影子般存在的杀手——判官。
    多年来,不止纽约,世界各地诸多“有罪而未受到法律惩戒”的人,都是判官的目标。而他每次下手时,都会在目标人物身上留下一支毛笔。而且,这判官来去无踪,别说抓他归案,连他的真面目都从来无人知晓。
    但,十年前,判官突然销声匿迹。谁也未曾料到,同样地犯案手法,又在此时重现江湖……
    2
    寻人符用过了,没用。
    虫人也找过了,目前还没反馈消息回来。
    现在是中午,初夏的阳光与海风让世界无比明媚。海水的一边,自由女神面容安详,风韵犹在;海水的另一边,一只老妖怪气急败坏,站在人潮熙攘的纽约港,一遍又一遍地摁着手机上的重播键。
    九厥的号码,我已经播了不下五百次,永远不在服务区。
    别问我是怎么从印度“嗖”一下来纽约的,一提就上火。纽约根本不在我的旅程计划范围内!
    从第五篇那里得来的“月隐娘”,给出的提示与以往大不相同,十三粒珠子同声同气地给了我同一个图案,对,不是字,是图案——一座桥,一座很中国式的古桥。
    没了,就这样。
    敖炽和甲乙看了半天,均表示缄默。还能怎样,既然是一座中国模样的桥,那就回家呗!我甚至都做好了访遍组过各处桥梁的准备。
    可就在我们预备离开印度的那天,就在我作为一个孕妇,突然胃口大发跑去路边摊买咖喱肉饼时,就在我耐心等着摊主做饼子时,摊子背后那家卖二手电器的小店里,一台脏兮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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