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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法外-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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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先天魔气

“不完全是这样,有些狗是这样,有些狗就对我很有敌意呢。”林半苦笑道,“再说了,那是几年以前的事了,当时的那些狗,现在大多都死掉了。”

“这么说来,你还失过手,挨过打?”牧云想起了屋里那女孩刚才说过的一句话。

“是啊,我和我爸一样,也是个臭脾气。别人给我留着门,我倒不稀罕去拿,觉得那就和乞讨没什么两样,偏爱偷那些不乐意让我偷的人家,失手也就难免了。有一次,我摸到村长张清宇家里去偷鸡,结果不小心被他逮到了,把我吊到树上,用竹条抽了半天。张清宇那老家伙还真够缺德,抽就抽吧,他还把全村的狗都赶到树底下,让它们闻着我吠叫了半天。”

林半笑道,“从那以后,只要我晚上在村子里转悠,这些该死的狗就叫个不休,连我们家都没法养狗了,否则迟早要叛变,我就只好继续喂它们,想搞好关系。还有,这几年我长大了,经常上山去打些野兔、野鸡,掏一些麻雀窝之类,这些野味的骨头,狗们特别喜欢吃,我也就喂得特别勤。以至于到了后来,这些狗一闻到我身上的味道,就兴奋地摇着尾巴狂吠不已,其实那不是威胁,而是讨要食物的意思,大多数狗还是把我当成知己的!”

说到这里,林半开心地笑了起来,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似乎是在说别人的糗事。

“嗯,为了生存、为了孝道去偷东西,这无可厚非,也符合你的本心,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就好。至于道不道德什么的,那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定下的评价标准,可以灵活变通的,你我都不必拘泥不化。”牧云评价了几句,又有些惊讶地问道,“不过,我看你那时候其实过得挺苦的,你想到这些往事,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不笑,难道去哭?哭又有什么用?自找烦恼而已。”林半耸了耸肩,笑道,“我师父在道观里贴了一副对联,上联是‘不思八九’,下联是‘常想一二’,横批是‘如意’。他说人生不如意事,十成中占了八九成,幸福快乐的事只有一两成而已。所以人活着本来就是痛苦的,如果老想着那些倒霉事儿,包袱那么重,那也不用活下去了。没事多想想幸福快乐的那一两成事儿,才能感到庆幸,懂得珍惜,人生才能圆满如意。所以这么多年,我想到师父的这几句话,天大的烦心事也抛开了。”

“很好!”牧云也露出了一个鼓励的微笑,“林半,你的日子过得虽然苦,但你还很乐观,能苦中作乐。这样挺好,你生性淡泊乐观,果然有一颗道心,难怪你师父会教你修炼的方法。”

“修炼?我师父只教给我一些强身健体的方法而已,那就叫修炼?”林半疑惑道。

“这些以后再说。”牧云摆了摆手,把话题引了回来,“你接着说下去,后来怎么样了,你就这么一直偷下去?”

“当然不会。我被张村长当众抽了那么一次,脸皮都丢光了,也不好意思去偷了。而且大家都知道了这件事,只是瞒着我爸,我也怕我爸知道后会再次自杀。幸好那时候,黄修见我没处弄钱,就帮我在县城里介绍了一些工作,等我爸终于知道我偷过东西时,我早已金盆洗手,开始自食其力了。”

林半苦笑道,“我先是卖花卖报发传单、在餐馆里帮着端盘子洗碗什么的,后来我就向黄修借了些钱,在马路上卖些旧书旧杂志、光碟什么的,也卖过菜,总之够一家的生活了。今年我还向黄修借了一万块,弄了这块西瓜地,本来想发点小财的,结果……被哥斯达砸了个稀巴烂,这下我就破产了。”

“该死!让它赔!”牧云恶声恶气地说道,完全站在了林半这一边,却忘记了哥斯达之所以会掉在瓜地里,都是因为她在空中停步观察林半,又斩断了哥斯达的翅膀……

“是啊,得让它赔,虽然看样子刮不出油水来,不过好歹是条公的,如果把它的爪子给剁了,再送到养蛇场去当一条种蛇,嘿嘿……”林半不怀好意地看着哥斯达。

哥斯达闻言吓了一跳,一时间思绪万千——“糟了!这凡人面善心恶,看起来忠厚老实,实际上什么卑鄙无耻的事都敢做,做了还说得振振有词。唉,仙子却是面恶心善,看着冷冰冰的,却很容易同情别人,也容易被人说服。这样下去可不是事啊,她迟早会什么事都听这凡人的。跟着这两个主,可得打起精神来应付……唉,刚才我就明显站错队了,现在他就想收拾我呢!”

哥斯达正胡思乱想着,牧云又想起一件事来,赶紧问道:“对了,刚才说话的女孩就是你妹妹吧?你哪来的妹妹?”

“哦,她叫林敏,今年16岁,但不是我亲妹妹。我11岁那年,在县城里一家餐馆帮忙,就看到了她来讨要吃的东西。那时她才9岁,左半边脸都是一块黑色的大胎记,像是传说中的阴阳脸,挺有些吓人。她说她是广西人,出生时脸上就有胎记,三岁后就越长越大,后来盖满了半边脸,她父母没钱治,就不肯要她了,她只好跟别人出来要饭。”

林半叹了口气,答道,“我看她可怜,就经常给她弄些剩饭剩菜。后来,她也主动帮着我做餐馆的事,我觉得她应该去读书,就把她带回家,给她改了名字,正式收留了她,算是给她安了一个家。我一边让她上乡小学读书,一边让她帮着照顾我父亲。这也算是同病相怜吧,我也是父母不要的孩子,见了她,就特别同情她。”

“原来是这样,你这人有些乱来,但心地倒是不坏。”牧云点头道,“你说你妹妹脸上的毛病,原来就是这个……”

“可惜了,声音那么好听,却是个丑丫头……”哥斯达也忍不住咂舌道。

“蠢龙,你才是个丑鬼!我妹妹心地善良,又讲义气,她的灵魂高贵而美丽,是百里挑一的好女孩!”林半闻言大怒,喝道,“我在县城读书,家里基本都是她一个小女孩在操持照顾着,我爸的吃喝拉撒都是她一个人管着。我给了她一碗冷饭,她就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在我心中,她就是天仙下凡,比你这条蠢龙丑龙要强一千倍,一万倍!”

见到林半忽然怒发冲冠,哥斯达很不理解地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多说。

“哥斯达,别插嘴。林半,你继续说。”牧云瞪了哥斯达一眼。

“我都说完了,咱们这就回家吧。吃个饭,洗个澡,把脏衣服换了,好好休养几天,恢复法力。等我高考完了,咱们再进行下一步的计划。”林半挠了挠头,苦笑道。

想了一想之后,林半又把先后几次惹怒了他的哥斯达从口袋里掏出来扔到地上,然后站起身来就走,冷笑道:“至于你,哥斯达,你就老老实实呆在这吧,省得吓坏了我的家人。哦,对了,我家里现在只有馒头吃了,今晚你就别想了,明晚我再给你吃半个吧,多了可没有。至于蔬菜嘛,这里有很多草,你将就着吃吧。”

“你这是打击报复,我抗议,严重抗议!我是肉食动物,不是食草动物!我不吃草,也不吃馒头,我要吃肉,我要吃肉!”看着举着担架快步离去的林半,哥斯达摇摇摆摆地跟在后面,凄惨地嚎叫起来。

“反了你了?半点贡献都没有,凭什么吃肉?我还没肉吃呢,把你烤了倒不错!”林半恶狠狠地回头瞪了它一眼。

林半这么做当然只是想建立主人的威严,因此顺口吓一吓哥斯达,要逼它答应一切听自己的命令,包括饮食方面。他可不敢真把一头霸王龙放在屋外,否则被人发现了就惨了。

没想到,哥斯达的回答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惊喜——

“我可以有贡献的!”哥斯达明白,能不能吃到肉,就看自己能不能将功赎罪,它继续嚎叫道,“我可以治好你妹妹的脸!”

“什么?”林半听了这话,双手一抖,差点就把担架给扔到地上去了。他放下担架,回身一把捏住哥斯达,恶狠狠地问道,“你能治她的脸?你可别骗我,否则后果很严重!”

“真的,真的!”哥斯达连连点头,舔着嘴唇说道,“不过……如果我帮她去掉脸上那块先天魔气,你能给我一头烤全羊吗?主人,你知道的,我现在实在是太怀念那种滋味了,哪怕我吃不了那么多,只吃一点也好啊,剩下的可以给你们吃。”

“先天魔气?”林半皱紧了眉头,没理会什么烤全羊,只抓住了最关键的四个字。

“对啊,那就是你们凡人说的胎记啊。”哥斯达困惑地眨了眨眼。

“我再问你一次,你真能去掉胎记?”林半死死地盯着哥斯达,声音都有些颤抖了。

“当然,只要用舌头舔几下就完了,费不了多少力的。你知道的,我是魔神,吸收魔气是小菜一碟,对我也有好处。”哥斯达不理解地看着林半的怪异神情,总觉得有点古怪。

“你刚才说……你要一头烤全羊?”林半神情狰狞地说道。

“要不然……就一对烤鸡翅好了!”哥斯达顿时心虚了,觉得自己的要求确实太过份了——自己现在才这么点大,吃什么烤全羊啊,一根羊尾巴也吃不了啊。跟仙子混在一起,起码要学会善良和仁慈嘛。

哥斯达没想到,林半忽然在它的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然后大声笑道:“别说烤全羊,就是烤全牛也没问题啊,哈哈,哈哈哈!”

“一点小事就乐成这样,真是疯了!”哥斯达抹了一把脸上的口水,嘀咕了一句,然后猛然省悟过来,觉得自己果然还是太善良了,太骑士风度了,刚才提出的要求实在是太少了。

“它说的应该是真的,胎记大多是魔气而已,对魔神来说,确实不难。”牧云也灵识传音过来,这让林半更开心了——如果让哥斯达成为整容专家,专门负责去除胎记之类的,那该多赚钱啊,可惜这好像很有难度,哥斯达实在不适合抛头露面啊。

“现在就帮她吸?”哥斯达又追问道。

“不,再等几天。”林半忽然冷静下来。

牧云的真实身份,还有哥斯达的存在,包括自己有了仙灵之力的事情,都是必须瞒着自己的家人的。这些事都是惊世骇俗的,一旦泄露出去,难免会连累他们,给他们带来无穷的麻烦,甚至是杀身之祸。

还有,如果泄露出去,牧云和哥斯达也一定会成为世人焦点,会带来天大的麻烦。即使不被人干掉,也会被抓到科学实验场所去解剖研究什么的,那就太对不住她们了。

既然如此,哥斯达现在就不适合出面,让世人知道它的存在。否则牧云和哥斯达都得露馅,他必须要为牧云和哥斯达的安全考虑。

再说了,就算在妹妹睡梦中帮她治好,那也不行——一个半边脸都是黑色胎记的女孩,一夜之间忽然间胎记不见了,变漂亮了,别人会怎么想,怎么传这件事?搞不好就是大麻烦!

“哥,是你吗?我听到你的声音了!”

林半正转着心思,不远处的房门忽然打开了,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探出头来看了一眼,欣喜地嚷道。

“嗯,小敏,我回来了。”林半赶紧把哥斯达塞进裤口袋里,笑道,“我还带回来一个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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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先生

“客人?”林敏跑了过来,看了看担架,惊讶地问道,“哥,她是谁呀,她怎么了?”

借着屋里传出来的淡黄色灯光,牧云看清了林敏的长相。虽然早有预料,但这张脸蛋还是让牧云略有些惊讶——这是一张很秀气的脸蛋,唇红齿白,有一双明亮动人的大眼睛。只可惜上天恶作剧地在她脸上盖了个章,让她的左半脸几乎像被黑墨水染过一样,半白半黑之间,透着一种惊悚的诡异,就像传说中黑白无常的综合体。

“她是我的初中同学,叫牧云。小敏,牧云摔伤了,要在我们家休养两天。走,先把她抬进屋去。”林半一边答着,一边抬起了担架的一头,以免在妹妹面前暴露自己突然增长的力量。

“牧云姐,你好。”林敏一边帮着抬担架,一边看着牧云眼上的表情,见她对自己的阴阳脸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吃惊和厌恶,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赶紧乖巧地叫了一声。

“你好。”牧云微微一笑。

牧云现在用的是用很标准的普通话,听不出任何地方口音。

对于这位法力高强的仙子来说,学习一种语言是很简单的事。在她来地球之前,就已经用一个小法术轻易地掌握了地球上的一些主要语言,汉语更是小菜一碟。只不过在她遇到林半之后,不屑于使用这种在她眼里看来比较低级的土著口音罢了。

在牧云心目中,英语也罢,汉语也好,都不过是土著口音,唯有早已在人间失传的盘古大陆通用语言,才能勉强算得上是一种真正的宇宙语言。不过现在面对着林敏,牧云也只能使用这种“低级语言”了。

进屋的途中,林敏发现了牧云身上的血迹,当即吓了一跳,提议将她送医院,林半则以“没钱,伤也不重”为推托,说要用自己从老道士那学来的医术为牧云治病。

林敏又说要想办法通知牧云的父母,林半无奈之下,就随口说牧云是一个孤儿,没有亲戚。林敏联想到了自己和哥哥的身世,顿时满脸同情地看着牧云。

“混蛋,谁是孤儿?”牧云被气得不轻,灵识传音道,“恶毒的凡人,你竟敢诅咒我的父母?”

牧云的父母都是地位尊崇的仙人,现在自然也活得好好的,没想到竟被林半这么口无遮拦地诅咒,牧云气愤之下,话语中也带上了久未出现的杀意,每个字都透着寒意。

林半吓得冷汗都冒出来了,半晌才解释了一句:“牧云,我没有恶意,只是你的身份不能暴露。咱们不这么应付别人,麻烦会更多的。”

牧云的气刚消了一点,就听到林冬至苍老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林半,谁来咱们家了?”

外面的动静,林冬至每个字都听在耳里,却是干着急,毕竟他无法下床走路。

于是牧云被抬到了主卧室里,也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倔老头——浓眉大眼的林冬至虽然面容有些消瘦,但脸色还比较红润,面容和衣服也十分整洁,看来得到了很精心的照料。只是那白了大半的头发,透露出了他的真实处境。,

此刻,林冬至正半坐在床头上,神态威严地盯着自己的儿子。

林冬至本来想质问儿子为什么将自己的安眠药换成了钙片,但眼前有客人在,林冬至自然要给儿子几分面子,所以没有开口。

而当牧云从担架里抬起头来,林冬至更是被她的美丽给吓到了,脸上立即像川剧变脸似地挂上了一些讨好的笑容。

“小姑娘,你是林半的同学?”林冬至的一颗老心脏激烈地跳动着,这样一位美女,竟被儿子带到了家里,想来关系很亲密。若是能把她收作儿媳妇,天啊,老伴在地底下都会笑醒的!

有了这种先入为主的认识,林冬至老脸上的笑容,讨好得近乎谄媚。

“是的,老爸,她叫牧云,是我的初中同学。”林半抢着答了一句,又对牧云灵识传音道,“牧云,你叫他林叔叔就好了。”

“林先生,你好。”牧云点了点头,对着林冬至微微一笑。

“呃……”林冬至脸上的笑容顿时僵住了,一颗活泼泼的火热之心如同掉进了冰窟里。

先生,这是个多么冷漠而生疏的字眼啊,一下子就让林冬至有了热脸贴在冷屁股上的感觉,也让他儿媳妇的梦想一下子烟消云散。

他是个自尊心很强的老男人,特别是瘫痪之后,自尊心就更强,所以脸一下子就黑了下来,只勉强地点了点头。

“喂,你怎么不叫他叔叔?”林半气急败坏地灵识传音道。

“叫他叔叔?你知道我多少岁了吗?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按照地球上的时间来算,我比哥斯达还要大,我怎么能叫他叔叔?就是叫先生,都是很给他面子了,难道他比我先出生吗?”牧云委屈地看着林半。

林半听后哑口无言,只得在心中宽慰自己——算了,这位火星妹刚来地球,还没学会入乡随俗,只能慢慢调教了。

只是林半心里还是很有些不满,毕竟先生这个称呼也太别扭了。

牧云就这么别别扭扭地在林家住了下来。

林敏倒是一点都不在意这些小插曲,她大方地把自己的闺房让给了牧云,又体贴地帮牧云洗了个澡,拿出了自己最好的衣服给她换上,最后又铺上了来贵客时才会用的一张七成新的床单,这才风风火火地跑去做饭。

牧云躺在床上,用精神力在她的新王国领地巡视了一圈,眼神就有些黯淡起来——作为她在地球上占据的第一个领地,这里实在是太寒酸了,连一件稍稍像样的家具和电器都没有,厨房里烧的还是最原始的柴火,而且连资料中所说的淋浴条件也不具备,竟然用一个破破烂烂的铁桶装着温水去擦洗身子,真算是家徒四壁了。

牧云生性淡泊,本来也不怎么在乎物资享受,不过这里和仙境中熟悉的那一切比起来,实在是反差太多了,而且和来地球前看的资料也完全不同,所以她多少还是有些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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