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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傅东雄
(。电子书)
前言
前言
公元2004年2月1日清晨,天很冷,我大梦将醒未醒,头脑一片混杂,耳中各种声音混响,在这乱七八糟的声音中,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你还要等多久才写?你已经等了很久,你还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我激灵一下,一跃而起,所有的梦境都消失了,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只有这个声音异常清晰地留在我的记忆里!我低头一想,是啊,都策划十几年了,还有多少时间可以等?老婆不娶,孩子不生,许多人生大事放着不办或不参与,这算什么事呢?赶紧写吧,不然对不起自己过去所投资的时间和精力。于是我穿上衣服,先把我的这个奇妙的感觉写下来,然后就开始动笔写准备了十四年的小说。我想,这肯定是上帝的声音,因为它是男声。感谢上帝,他总是能给我及时的提醒,使我能看清未来的方向。
我很高兴我的这个决定,我满意我的这个决定。
然而年轻人的热情又太洋溢了。我决定了要写作以后,那最初一年写出草稿的过程简直就和得了热病了一样。志向一经确定就不再是幻想梦境,而是巨大的实践,是一系列问题的挑战与应答,是沉重如山的劳务。这样,才知道自己离志向有多么远,即自己实行志向的准备是多么可怜。文学如海,志向如山,我知道我自己的那点敏感和才华积累,不过是大地上的一粒芥子,海浪中的一个泡沫,山脚下的一粒沙子。一部长篇小说,足以把一个19岁的青年吞噬。结构、语言、章节、段落、人物塑造、抒情独白,这东西我一想起来就恨不得号啕大哭,恨不得从楼上跳下去。原来写一部书要想那么多事情,要做那么多决定,让另一些人走开甚至让另一些人死掉。而每一个字写以纸上以后,就有了灵气,就带上了悲欢,就叫做栩栩如生啦。栩栩如生是什么?就是文字成了精,头脑成了神,结构成了交响乐,感情获得了永生,你的声音将传到一间又一间房屋一个又一个心灵。而小说成了一个你创造的崭新的世界,你的写作过程只能与上帝的创世纪过程相比!
学而后知不足,立志而后知不足,投入而后知不足。如果当初就知道文学有这么大的胃口,文学需要这么多的投入,文学要用去我的这么多生命;如果知道文学需要我冒这么多风险,需要我放弃青云直上、颐指气使、驾轻就熟、八面威风的可能,我当初还敢做出那样的决定吗?然而这里并没有疑问,我只能也一定会那样决定:我以我血荐文学。我的回答是:“是的。”我有许多的话要倾诉、要抒发、要记录、要表达,我压根就期待着翻山越海,乘风破浪,全力搏击,一显身手。向自己挑战,向自己提出大大超标的要求的正是我自己!这就是我的人生,这就是我的价值,这就是我的选择,这就是我的快乐,这也就是我的痛苦。活一辈子,连正经的痛苦都没经历过岂不是白活一回?岂不是在枉走人间?我什么时候都没有忘情过文学,文学也就没忘记过我。我不会忘记1953年11月的那个初冬季节,它改变了决定了我的一生。
以上楷体文字摘自王蒙的《我是怎样决定了自己的一生》,从《视野》杂志中看到的,如实摘录。谁能想到时隔38年后的1990年的六月,又一个18岁的即将高中毕业的年轻人也堕入了这个深渊?发誓要写一部科幻小说,并且决定要为此放弃一切!王蒙的这篇文章直接道出了我的心声;不同的是,他是成功后的感言,而我看到他写的这篇文章时还远未成功,这种感觉是一发而不可收拾,除了把它完成以外,真的觉得人生没别的路可走,这是执著专注而又愚蠢疯狂。
早在1984年的时候我有幸读到一些科幻小说,感谢我的启蒙老师朱华彬先生,他在那一年在我们的初一年二班开展学生自办报活动,我异想天开也想写一部科幻小说来作为自己所设计的报纸的内容,不懂装饰至少也要在内容上取胜,而那时比较新鲜的就是科幻题材了,但那时的我所写的简直就是抄袭他人的作品,没有任何新意,我除了无知外什么也没有,头脑荒凉得如同戈壁滩;因为科幻小说除了写作能力要好之外,科学知识也要扎实,而且还要有前瞻性,所以我只能放弃写科幻小说的尝试,但这种想法像种子埋进我的心里。我的整个中学生涯便只有两个感觉——饥、渴,对科学知识和文学知识的饥渴,恨不得搬一座图书馆到家里,然后一天24小时都可以用来看书!1990年我高中毕业时,在决定自己未来命运的时刻,我选择把这部科幻小说写出来作为自己未来的人生目标。那以后的感觉和王蒙先生的感觉一样,两个字:痴、狂。人生三大诱惑——爱情、财富、权力竟然都不能影响到我。
既然如此,这部小说却又纯粹是自娱自乐,先前的内容我自己看了都不满意,读者怎么可能满意呢?只好把它搁置起来,在现实生活中去寻找灵感。现在想来,那是因为我一直想把它写得跟真的一样,试图蒙骗读者,使读者相信真有外星人来过,可是它本来就是胡编乱造的结果,怎么可能会真实的呢?所以就老老实实来个胡编乱造吧,不要再管它是不是真实的了,有了这个想法后,我才真的放松下来,可以写了。
和其他关于外星人的小说一样,这部小说当然说的也是外星人来地球的事,只不过他们的行事方法和其他的外星人又不一样,可能是因为他们来自于另一个星球吧,他们找到本小说中的男主人公的方式我设计过很多种,本来是想要多一些曲折,比如让男主人公去找他所发现的外星人,但因为这样会造成篇幅太长,故事太曲折,就全部取消掉,设计为外星人直截了当找到这个男主人公。这个男主人公的名字我取了很多个,最后也是取个很土很直接的名字,叫何富贵,“何”字是个问词,整个名字就是指因何而富贵,男主人公选择一个农村青年,质朴、诚实、天真,是几乎没有受过世俗污染的频于绝迹的动物,但也掌握了一定的科学知识,不然他跟外星人的谈话就是牛头不对马嘴了。我想,这样的情节可能受《圣经》里的上帝造人的故事的影响,《圣经》里,亚当本来就存在着,是上帝发现了他,他才成为亚当的。小说中的其他人物的名字都是现编现取的,有时偷懒,不想费脑筋想名字就到报纸杂志上找合适的名字来用,所以如果出现重名的现象那实属巧合。
这篇小说中的外星人又是什么样子呢?是不是也是奇形怪状的?电影中的那些是来自于化妆师神奇的化妆效果,真实的还是要由人来扮演,而且穷尽你的想象力也只是地球上各种动物的组合体,这样的想像实在没意思。本小说中的外星人不是那种四不像的动物,他们是比地球人更健康更美丽的一种人,他们之所以能实现太空旅行,一定掌握着比我们地球人更深奥的学问和技术,为了表现他们的学问,我自己的科学文化水平本身就得超越现有的科学认知水平,我花了7年时间了解地球文明的大概并进行深刻思索,放纵自己的思想去探讨我们生存的这个宇宙,在奋力攀登后,用比较容易了解的话说,就是一不小心爬到人类思想的顶峰,看到了那里的景色,然后又回到尘世中来,因此我在网上的论坛和博客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山上有雪”我无法使自己成为一个科学家,因为那需要严谨认真的实证精神。
很多事情知道了以后才知道了解不了解它都无所谓,比如太阳是怎么产生的?太阳系是怎么形成的?地球是不是天生就是这样子的?以及我们人类是怎么来的?这样的问题需要了解吗?它们跟我们的生活几乎无关,只有科学家才对它们感兴趣,不了解它的人还不是一样活着?因为这些内容都很深沉,需要掌握到高中三年级才能学到的名词,尽管我试图用最浅显的语言,但如果让青少年来阅读,仍然比较艰深,而且里面不可避免地谈到爱情——外星人对爱情也很感兴趣哦。如果您对这些问题感兴趣的话,外星人在和何富贵在一起游历中国时,将给我们一一解答。我把他们与何富贵的谈话写下来,凑成了一部小说,取名为《外星人论语》,“论语”一词自然取自孔子的那篇《论语》,风格也很相似,也是一本流水账,与其他小说中人物矛盾迭起斗争激烈相比,这部小说简直就是小桥流水,故事情节很平淡。
2005年11月2日,在信马由缰,靠着一边打工一边每天坚持写一点,历时21个月。编造谎言看来真不是很容易的事,人类本身就不是为编造谎言而生存的;那种感觉非常的枯燥无味,除了郁闷,就是极度的郁闷,郁闷到想要自杀,我终于也体会到梵高最终选择自杀的心理感受了。我自己作为读者先看了一下,不太满意,我不是写小说的料,只是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要写这部小说,很长的时间我一直想到死,觉得这样的人生有什么意义?为了这部小说,七情六欲都不能够了,眼睁睁地看着别人的悲欢离合。我远离世俗社会太久了,对于世俗的事几乎不了解,写得自然不如成名作家那样详尽,比如普通人家的婚丧嫁娶、年风民俗等,连主人公穿什么衣服都要费脑筋去想,根本就没有去了解过,有时在生活中尝试了一下,几乎犯了大错。读完这部小说,如果你相信有外星人来过,我会觉得非常荣幸,因为我把你骗过了,但是我仍然要建议你:不要相信有外星人!
这部小说写完之后只有一种感觉——失落!所有的乐趣都在写作过程啊,如果目标达到了没有新的目标就是这种感觉。人生要有目标才生而有趣,所以我又找了个借口拖延让它面世的时间,就是要把小说录入电脑以方便日后修改——在这之前仍然必须手写稿。在把小说录入电脑后不久我发现这仍不是完美的作品,所以真的很抱歉,又要做了一些情节上的修改,几乎重写。在这期间又学习了许多知识并把这些知识用到了小说中,丰富了小说的内容,因此耽误了它面世的时间,在此特别向支持我的朋友表示歉意,感谢他们的耐心和宽容。
您要知道,撒谎需要很强的记忆力,不然您所设计的故事情节可能会出现差错而面临前言不搭后语的尴尬局面,我的小说里也出了一些差错,我自己是知道了,但为了故事情节的连贯性,只能让那些差错留下来了,有兴趣您可以自己找找,这可是验证您的观察能力和记忆力的一个方法。
上帝,我也终于完成了你的嘱托。这部小说写得太长了,时间长,构思加写作用了18年;篇幅也长,我再次利用业余时间也用了十一天的时间才完成校对,电脑计算的总字数为881678字,该是结束它的时候了。
第一章
第一章
第1节
七月九日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小暑才过去没几天,当然大暑也很快就要来临了,天气会越来越热。这一天的傍晚,太阳还处在西边还老高的位置,何富贵匆匆吃完了还很烫嘴的地瓜粥、炒大白菜、红烧肉组成的晚饭,出一身的热汗。这晚饭是他自己煮的呢!他妈妈这时还在村前的承包地里忙活,天不黑是不会回来的,村里人都这样,起早而贪黑,农民什么都不贪,就贪黑。他的任务就是到村后的山地里他家的西瓜地看守西瓜,白天由他父亲看护——贫穷容易产生盗贼,他家虽然只有两亩的瓜地,但也要防着——他就回村里玩或看书什么的,再就是帮家里做饭。他做的饭一贯简洁明了,地瓜饭加大白菜或炒芦笋或其他小菜,反正荤素平衡搭配就是了,在夏天的晚上吃点稀饭比较去火,地瓜饭过去人们欲弃之而不行,现在是求之而不得,他们位于农村,倒是有福享受到城里人所不能享受的生活了。现在煮饭其实也很简单,用电饭煲就可以了,通上电源后基本就不用操心了,最大的难题就是如何配菜?何富贵闲着没事时就把心思花在这上面,有时从书上学着做点别致的菜肴。但是今晚他午睡得晚了,可谓“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到了四点多才醒来,没有哪个农村子弟能享受到如此的待遇,他父母只有他这个儿子,多少要宠着点,有这么一个儿子能帮着家里做事已经很不错了,可不敢奢望太多,这是大多数父母的心里想法。他今天只能做简单的饭菜,为了节约燃料费,农村地区电费、液化气费都很贵,好在老天对他们不薄,或者是他们后天努力的结果,他们现在还在使用柴火灶,所以要生火,整个做饭做菜过程耗时耗力,柴火倒不缺,村后的林子里现在到处都是叫做草的木麻黄的针状落叶——木麻黄是外来物种,为了抵抗风沙害从广东搬来播种的,当地农民不懂,因为它的叶子一节一节的像竹节草,也就简单地说它是草了——拿一把爪篱去扒一箩筐就够一顿饭所需的热量了,那“草”也要经常扒,不然一个夏季的落叶会铺上厚厚的一层,人走上去会滑倒。他父母对于他做的饭菜并不挑剔,反正学会做菜得有一个过程,饭菜做不好,容忍一下就过去了,无非是咸了淡了,只要饭不糊不焦就行了。
他牵出没了铃铛的28寸自行车,一脚跨上去,向后山驶去。说是后山,也是很远的,少说有一两公里远,走路过去要二十几分钟,他偷懒不想走路。这条通向山里的路其实是由运沙石土的拖拉机犁出来的林间小道,坑坑洼洼,不是泥泞就是松软的沙土,自行车行驶在上面,颠簸得很厉害,阻力也很大,比水中行船还难,碰到松软的沙土地骑不动还得下来牵着自行车走。不过出村的这段路是黄土路,下雨后会成为泥浆路,但被太阳晒硬了就比较好走,他可以骑得快一些,让晚风在耳边拂过,他要的就是这种感觉,飞速运动而且清凉。他家离海边不远,所以虽然是盛夏,气温并不高,海风吹过时还很凉爽;在中午时间空气中会弥漫出一种积极向上清新的气氛,阳光直射下来,看不到自己的影子,但不烈,那云朵在天边翻滚,像堆积了几百万吨的棉絮,其实即使是棉絮也不如云朵的白,棉絮实际上是灰白色的,而云朵与蓝天相对应,显现出壮观的白;这些云朵是积雨云,不需要敲锣打鼓便能下雨,所以人们总说,“六月天,孩子脸”,说变就变,说下雨就下雨,甚至会出现“东边日出西边雨”的奇观。蝉总是在落日的黄昏中加班加点地大展歌喉,显示它们是这个夏天独一无二的歌唱家,并宣示一天工作的结束,在这样的环境中,甚至连说话都可能听不清呢,但是给人的感觉却很安逸,这是远离现代文明的村子的小小世界。和村子里其他年轻人不同的是,他留着三七分开的大背头,其他农村青年在这个时候图凉快都剃寸头,也正是因为这种观念上的微妙差异,显得他跟同村的年轻人格格不入,事实也是如此,他是村里仅有的少数考上高中并且是县一中的人,留大背头就是感觉有文化,这跟“头发长,见识短”简直是唱反调。最主要的是跟他同龄的基本都结婚了,他也算是大龄青年了,在农村里有娶不到老婆的危险,这也使他的处境很孤立,在一个普遍早婚的环境里,你要想晚婚就得有坚强的意志,也就是成为孤独主义者,书读多了就有更高的追求,这也可能是他晚婚的一个原因。他的脸圆圆的,经过长年的海风吹拂和日晒,除了黝黑还经常长出青春痘,他还因为喜欢挤青春痘而把本来平坦的脸部弄得坑坑洼洼的,幸亏黝黑的脸色把青春痘的疤盖住了,除了一天不剃便会长满脸的络腮胡子,看不出他是农村青年,倒像是到农村插队的;当然,也别以为他弱不禁风,要不是他父亲不让,犁田的工作可都由他来做,一来他父亲认为他是文化人了,二来他家的土地实际上也不够他做的,所以他才会有时间有机会出外打打工,见见世面。现在则把希望都寄托在西瓜田上,今年的西瓜是选用上等的西瓜籽,听说还是无籽西瓜,个大味甜,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在山里现在除了田鼠没什么大的野生动物了,倒也不怕被什么野兽偷吃,就是怕有些小孩不懂事,在西瓜还没成熟时就偷摘乱吃,做父母的在这方面也没有更多的注意,说句实话,半大的小孩,基本就像野生动物那样放养,管不过来,所以他家的瓜田在快要成熟的这段时间里就需要有人看护,还好他们有父子俩,可以实行两班制,他晚上,他父亲白天。他选晚上图的就是晚上山上的安静,这种安静指的是没有别的人声的安静,那些蛐蛐、蟋蟀还有夜莺的鸣叫是不算在内的。关于这西瓜地的收入,何富贵早就做好了算盘,这两亩西瓜地估计产量有四五千公斤,按每斤两毛五的收购价,他家今年就有两千元的收入,再加上他以前打工的积蓄,可以买一辆摩托车,是那种四冲程的太子车,那种车只不过是车架子大了点,为什么要叫它为太子车呢?管它呢,他只是觉得骑着这样的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