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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版头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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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大明星没吃过苦受过白眼?这里一夜成名的毕竟是少数。

可是我刚刚,竟然因为几个厌恶的眼神和几句嘲讽的话语就想放弃?

靠!我太没用了!

“下车。立马滚下我的车。”

我看了一眼苑姐,知道她现在是绝对不想听我再说半个字的,我低着头轻声道:“抱歉,我懂了,明天我会去好好录影的。”

我刚下车苑姐就立马发动车子飞驰而去,空留我一个人站在这被霓虹灯和广告牌照得有如白天一般的黑夜里。

这里离我住的地方很远,到了这个点连个末班车都没有,我只能蹬着高跟鞋背着重重的包一步一步走回去了。

不过现在我的心里很亮堂,之前的不悦和惆怅已经被这夜风吹得干干净净了,苑姐说的对,只有站在一个够高的位置才有资格在别人面前强调你的尊严,现在的我首先需要活下去。

我捏捏自己的脸,看来它还不够厚,还不够刀枪不入。

“梦芦!”

听到有人叫我的本名我一下子愣住了,转过身见到李远意正从一旁的酒店里走出来。

我抬头看着他身后的五星级酒店差点掉下巴了,这小子是被包养了还是发财了?不过即便他发财了,我也对跟前男友狭路相逢这种事情不大感兴趣。

“梦芦,我找了你好久,你怎么从来都不回我的短信,也不接我电话。”

李远意抓着我的肩膀,眼里有见到我的兴奋,还有种埋怨和心痛,怎么说呢,看到这眼神我还是比较麻木的。

我一边躲开他的魔掌一边尴尬地退后一步道:“李远意,我们都分手了……”

听我这么说李远意那苦逼的神色更显苦逼了,这让我有点不忍心,毕竟当初人家对我还是蛮好的,便对他笑了笑道:“你怎么出现在这里?发财了啊?恭喜恭喜。”

“我在酒店里实习。”

对哦,我这才想起李远意其实是学酒店管理的。

“那你好好工作,我先走了。”

我挥挥手想跟他告别,可是李远意却拦住我道:“梦芦,回学校上课吧,我帮你办了休学手续,你现在回去还来得及。”

他帮我办了休学手续?

我最烦的就是他这一点,总是喜欢擅自给我做决定。

“谁让你帮我了?你凭什么帮我?”话一出口李远意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了,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叹了口气挥挥手道:“办了就办了吧。”

“林梦芦!你不会还在做明星梦吧?拜托你实际一点好不好,你在娱乐圈混了这一年混出个什么了?回学校上课不好吗?走一条正常人都走的路,不要去追逐虚幻的梦了。”

我甩开李远意的手,笑呵呵地说道:“抱歉我就是个怪胎,不是正常人也不走寻常路。”

“你一定要撞得头破血流才肯回头吗?你成熟一点好不好!”李远意冲着我吼道。

什么叫做成熟?我心里冷笑着。

这些人总喜欢用规则来框住你,大多数人都这么做,你就应该这么做,否则就是不成熟。他们的成熟是妥协,是放弃,是遗忘,但那不是我的成熟。

如果有一天我真的放弃了,那也不能说明我成熟了,只能说是我对生活低头了而已。

“李远意,我非常认真提醒你,我的事情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请你不要自作多情的教训我,拜托你滚。”

我才不管什么世俗的评价准则,我是我自己的大师。

“梦芦!何必呢,你这样的女孩子怎么在娱乐圈混?你永远都不可能红的,何必浪费时间呢?”

李远意的话就像是在我心里放了一把火一样,我猛地转过身去,走到他面前冷冷地说道:“你知道我为什么跟你分手吗?就是因为你总是说这种混账话!你不相信我没关系,因为从你不信任我的那一刻开始,你再也不是我相信的人了。”

总有一天,我会做给所有看低我的人看看的。

“梦芦……”

李远意还想说什么,我打断他道:“李远意,希望你不要再说了,再说下去只怕就连我们青梅竹马这么多年的情义都不会再有了,趁我还感谢你对我多年的照顾,趁我还能忍住不扇你巴掌,你赶快带着你的赤子之心滚吧。”

“梦芦……”李远意还是不肯放弃纠缠,抓着我的手道:“我是为你好啊,难道你不明白吗?”

靠!他还真是黏上我了!

想我今天已经累了一天了,刚刚还跟苑姐吵架,现在又被这个牛皮糖给黏上了,真是倒霉到家了。我真是懒得跟他多说,只想赶快摆脱他回去睡大觉,跟有的人就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比如我和李远意,我俩永远无法互相理解。

“两位挡着我的路了。”

就在我被李远意纠缠得不知如何是好时,一个我死都忘不了的声音响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提前住大家新年快乐~(≧▽≦)/~啦啦啦

☆、第九章

沈唐今日穿着正装,带着墨镜,黑着脸站在我和李远意面前,用一种疏离又极具威胁性的语气对李远意说:“实习生?还在工作时间吧,站在客人的车前是什么意思?”

见到沈唐李远意只好无奈地放开了我的手,对他微笑着说道:“沈先生,很抱歉给你带来麻烦……”

“没关系,如果可以请帮我把车停好。”

沈唐将钥匙递给李远意,李远意一愣,却还是微笑着拿着钥匙把车开到酒店里去了。

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我摆脱了他的纠缠。

沈唐还站在原地,我也不好就这样走了,但是想起那日在墓地的事情就一阵后怕,只好强笑着对沈唐点点头道:“沈前辈,好久不见了。

……

回答我的是沉默。

“沈前辈,我先走了,再见。”

就在我准备开溜的时候沈唐开口说话了。

“梦芦……”沈唐的声音很轻。

“哈?”

我有些恍惚,不敢确定我听到的是不是真的,他刚刚真的是在叫我吗?难道他记得我?

“林恩,上次你有好好忏悔吗?”沈唐取下墨镜,满眼的笑意。

我一愣,沈唐竟然对我笑?没搞错吧……

“有!”我立马换上一张狗腿的笑脸,说道:“绝对深刻的反省了!”

“是吗?”沈唐那双有如黑曜石一般闪耀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的光,他挑起嘴角道:“那为何我十五分钟之后回去你就已经不在了?”

噗!他竟然又回去了!太阴险了!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沈唐,小心肝已经被他吓得脆弱不堪了……

“呵……”沈唐轻笑一声又戴上了墨镜,说了一句彻底摧毁我脆弱心智的话,然后才转身潇洒的向酒店里走去。

他说的是:“林恩,我们还没完。”

我靠(‵o′)凸!巨星还这么记仇!

“梦芦是吧?我会好好记住你哦。”

“梦芦,快点长大吧。”

“好啊,梦芦,我等你来找我。”

睁开眼时,天还没有亮,又是这样的午夜梦回……

怎么会又梦见从前的事情呢?是因为晚上隐约听见沈唐轻声叫的那声“梦芦”吗?

他还记得我?

不对不对,我用力摇头,应该是不记得了,要不怎么对我这么不好……而且记得我又如何?不过是一次萍水相逢而已,对于他那样的人来说也许什么都算不上。

我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怎么都没法再入睡,于是睡不着觉我索性就从床上爬起来打开CD机听歌。

我听的是沈唐的第一张专辑。

虽然十年过去,沈唐出了不下几十张专辑,我还是依旧最喜欢他的第一张——《大梦想家》。

每一个难以入睡的夜晚,都是听他的这首《大梦想家》陪着我的。

那时候他的歌唱虽然还没有那么多技巧,但是声音纯净又明亮,就像是他的笑容一样。

耳机里又传来他的歌声:

我已经厌烦,

那被你们珍放在高台上的

所谓成功、成就、成熟;

我不再争辩,

那被你们供奉在神坛上的,

所谓真实、真相、真理;

请允许我独自坚信吧,

独自坚信

那被你们嘲笑

滥用

和遗忘的

极微极弱

极静默的

梦与理想。

过了几日苑姐就跟我联系了,可能是看我有乖乖的去录影,表现也还不错,所以就原谅了我那天说的混账话。

“嘻嘻,苑姐啊……你找小的有什么事?”

苑姐的声音依旧冷淡,简短地说道:“我给你接了一个新通告,《红蓝大对抗》,主题是演艺圈新老歌手大对抗,只唱一首歌,好好准备,下个星期进棚。”

说完也不待我回答苑姐就挂了电话。

《红蓝大对抗》我是知道的,主持人出了名的毒舌!而且越毒舌关注越爱,新人要是不小心很可能演艺事业就毁在那里了……当然也有好多上了节目就一炮而红的例子,由卝文卝人卝书卝屋卝整卝理所以上这个节目要非常慎重。

可是苑姐现在的态度……我忽然怀疑她是真的原谅我了吗?

“这么多年,你还没在我回忆里腐烂……”听到这个叫做程敏思的歌手唱完最后一句话我便知道她是输定了……

果不其然,被两位主持人一阵冷嘲热讽之后,评委给她了一个不及格,蓝队现在是三比零领先,老歌手大获全胜,新歌手则是一败涂地。

“好了,让我们看下一组吧。”男主持道。

下一组也就是我这一组。

很不巧的,我是跟麦嘉儿一组……

我真想在麦嘉儿身上找找,找找她把磁铁藏哪里了,她身上绝对有何“吸林恩磁”,要不怎么我到哪里都要碰到她呢?

上场前麦嘉儿冷淡地看了我一眼,说道:“多谢我吧。”

多谢她?难不成这是她帮我找的上节目的机会?

不过也有可能,我们一个经纪人……

麦嘉儿果然一开口就没客气,唱得是伊尔泽?威特最经典的一首歌《The Hell》,虽然这是一首男生的歌,但是不得不承认,麦嘉儿的版本别有一番风味,即便我很讨厌她也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专业歌手,她真的有很多地方值得人敬佩。虽然这首歌的高音区真假音变幻很多,整首歌的音域跨度也非常大,但是她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非常好,音准也非常好,没有丝毫问题。

这不禁让我有些紧张了,论技巧,麦嘉儿真的算是华语乐坛里数一数二好的了。

不过我也研究过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麦嘉儿的技巧这么好,却没有走到一线歌手的地位,依旧在准一线徘徊。

声线不够特别也是一个原因,但是更重要的是,麦嘉儿是个保守的歌手。

其实也许麦嘉儿都没有发现,隐藏在她高超技巧后面是一种毫无变化也无激情的歌声。

她的前两张专辑还是很棒的,只是随着她的走红,她的歌曲风格越来越单一,突破很少,唱歌也越来越“油滑”了,正因为她的技巧好,她很懂得用技巧来掩盖情感上的匮乏,不过这也导致她的感染力不够强。

看在场所有人的反应就知道了。

所有人都很惊叹,惊叹于一个个高音,转音,真假音转换,但是眼里没有那种火,那种被演唱者点燃的火。

我知道我想要赢,只有点燃大家眼里的那种火。所以我必须找到麦嘉儿演唱中不曾存在的那一种生命力去点燃观众的热情。

麦嘉儿一曲终了,演播间里掌声雷动,就连我也不自觉的鼓起掌来。

男主持用力地拍着手说道:“唱得真是太棒了,不愧是小天后。那么让我们来看一下评审的分数。”

不出意外,前部都给了九分。

“这是现在为止的最高分了!”

“我觉得新人没有什么好唱的了吧……”女主持翻了个白眼道:“新歌手就是烂啊,好啦,回家啦!”

大家都开始哄笑,弄得最后一组上场的我有些尴尬。

“哎呦,人家都来了,就让人家唱嘛……”男主持道。

女主持看向我说道:“我看还是算了吧,你看你前面的人都那么惨,不如拿了通告费就算了啦,跟着麦嘉儿后面压力多大。”

我捂着胸口道:“压力大那是自然的,麦前辈不愧是专业歌手,技巧好得让人赞叹。所以技巧上比不过,我只能以情动人了。”

“哦?以情动人?”女主持来了兴趣:“要是你唱得很没感情就要退去演艺圈哦!”

噗!玩这么大!

“不要吓人家新人啦!”男主持还是很和气的,说道:“既然来了,还是请你好好表现吧!”

我点点头,好歹是让我唱了。我站起身来,只听见男主持又说道:“唱不好也不用退出演艺圈啦,退出歌唱界就好了。”

我吓得差点没站稳,虽然知道是节目效果,但是还是很吓人的!

两位主持人都大笑了起来,不过男主持很快就镇定下来说道:“好了,我们不恐吓新人了,那么就请林恩给我们带来你的表演吧,你要唱什么歌?”

“我想唱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有幸这首歌曾经被沈唐前辈收入在专辑里。”那首歌是我用林梦芦的名字发表的。

我的话一出场上又有些沸腾了。

“原来林恩这么才华横溢啊,沈唐大红的歌不少,不知道林恩要唱哪一首?”

“不是什么大红的歌,这首歌是我十六岁的时候写的,今天我很希望能够自己诠释一次,歌的名字叫做《天地》。”

女主持拍拍胸口道:“这是我很喜欢歌之一诶……竟然是你写的吗?”

我微笑着点点头。

“你们愣着干嘛!快给她上咖啡啊!”女主持冲着台下叫道。

“好了啦,听人家唱歌啦!”男主持笑着对林恩说道:“那么就请开始你的演唱吧。”

我深吸一口气走到了舞台中间,我知道成败在此一举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2012年的第一天,石头在接下来的每一天里都要努力工作认真码字。握拳!

☆、第十章

第十章

前奏响起,我便不自觉地回到了十六岁的时候。

那时我看完了《俄狄浦斯王》之后通宵写的这首歌。虽然措辞还有些稚嫩和极端,但是那是一个激情又罗曼蒂克的年纪,在我看来那应该是我最具生命力的作品了。

故事里俄狄浦斯王想要逃避太阳神“神示”里的命运,可偏偏陷入了命运。

他原本是英雄,最后却成了弑父娶母的罪人,成了杀人犯和乱伦者,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肮脏不洁的人。

我还记得我看到结局时那深深的震颤。

高贵的伊俄卡斯忒已经死了。

她为她的床榻而悲叹,她多么不幸,在那床榻上生了两种人。

给丈夫生丈夫,给儿子生儿女。

俄狄浦斯大喊大叫冲进宫去,他跑来跑去,叫我们给他一把剑,还问哪里去找他的妻子,又说不是妻子,是母亲,他和他儿女共有的母亲。

他从她袍子上摘下两只她佩带着的金别针,举起来朝着自己的眼珠刺去。

“你们再也看不见我所受的灾难,我所造的罪恶了!你们看够了你们不应当看的人,不认识我想认识的人;你们从此黑暗无光!”

他们旧时代的幸福在从前倒是真正的幸福;但如今,悲哀,毁灭,死亡,耻辱和一切有名称的灾难都落到他们身上了!

我闭上眼,回味着这出悲剧曾带给我的壮怀激烈,就在这时候,高昂的前奏结束,我只感觉胸口有一种悲怆需要喷涌而出,我又记起十六岁那个夜晚,记得我在旧钢琴边一面恸哭一面作曲的情景。

鼓点开始密集起来,伴随着华丽的钢琴和弦我开口唱道:

岁月的道路

无声的人流,

悲哀之水漫过我的脚下。

迷惘的水域,

一再的回忆,

悲哀之水没过我的头顶。

在那世界末日之时,

请跨过生命的界限。

惩罚的天火咆哮着降落,

肮脏的躯壳正化作尘垢。

依然沉迷于这罪恶。

堕落的依旧堕落,

毁灭的只能毁灭。

凄迷决绝,

惊天动地,

淹没过去

翻天覆地。

我只觉得浑身都被一种狂热所覆盖,我喜欢俄狄甫斯,因为他尝试着挣脱,即便命运是写好的,神的旨意无法违抗,他却从没有停止过反抗。

我们是自私又阴暗的族群,可是却有一种可爱的秉性,那就是从不绝望,在任何绝境与不公中都不放弃抗争。

如若这天地无情,

怕什么尘埃飞舞?

堕落吧!

死亡吧!

毁灭吧!

让我的身躯无声的回家,

让我的回忆远离这嗜血的十字架。

失明的英雄啊,

我生命中的万水千山。

这世间除却生死,

还有什么比你还要壮丽

这世间即便是生死,

也不会比你还要壮丽……

随着最后一个长长的高音,音乐也在这个时候到了最高/潮,激烈的鼓点被音乐驱使着,仿若千军万马在我周身奔腾。

只听见如爆炸一般的鼓点炸响,我唱完最后一个音的同时,所有的声音也在一瞬间全部停止,就好像世界在我眼前坍塌一样。

一曲终了,我好像还不能从刚刚的情感中走出来,现场有几秒的寂静,紧接着便爆发出几乎把我吓傻的巨大尖叫。

这辈子我都没有见过如此多人为了我欢呼。

女主持拍着手道:“唱得太好了!还不给她上咖啡!”

“我们哪里有咖啡啊!好好访问人家啦。”男主持无奈地说道。

“我能问你这是什么时候写得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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