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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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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王国维所解释的《红楼梦》的思想,都和曹雪芹的思想走向相反的方向,而用戴震的“欲”“理”合一的论点来解释《红楼梦》的思想,才能和曹雪芹的思想越来越接近。

我们都知道,曹雪芹攻击程朱的理学,是决不含混的,他丝毫都不掩饰这一点。而在当时,正是康熙雍正把程朱理学以国家政权来推行的时代。用朱子的学说作为思想统治的工具,谁要是不以朱子语录为准则,也就是不说朱子的话,不按朱子规定的模式去思想,那就是犯罪。

清廷下令刊刻、发行钦定的《性理精义》、《性理大全》、《朱子全书》,把朱熹的《四书集注》,列为天下书院必读书,把它尊为“学统”。把个朱子牌位抬上圣人的宝座,鼓乐吹打,送到孔庙,列为十哲之一。春秋丁祭,可以享受全牛的祀奉哩!在这个时候,曹雪芹写出《红楼梦》来,正是这两种思想意识领域中斗争的产物。

戴震揭露反动统治阶级常常以理杀人,“天理”这个好听的字眼,成为他们的“忍而残杀之具”。“上以理夷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理”拿在皇帝老子以及他豢养的老爷们手里,正如汉代王褒《僮约》那样,凡是写在卖身契约上的都是在理的。那个川娃子本来想要求把劳动安排得合“理”一些,谁知一纸契约本身,就代表了无穷无尽剥削的合“理”化。在他懂得这个“理”之后,无怪他的“鼻涕长一尺”了。因为他在此刻才明白:在这张纸攥在老爷手里的刹那间,他便只有当牛作马度过一生的份儿了。

《红楼梦》写“理”总是操在贾母、贾政、王夫人、薛姨妈、王熙凤这些人的手里,《红楼梦》写“理”总是操在薛宝钗这些“正人君子”的手里。这些人正是手中攥着契约和准备攥着契约的人。这是曹雪芹笔底下的《红楼梦》对家族奴隶制作了最透彻的揭露。正是突出的表现在这个“理”和“欲”的关系上,也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斗争的根本问题上面,而以形象思维取得感人肺腑的效果!

我们在这里,并不想概括曹雪芹到底在哪几个方面和理学挑战。现在要做的,只是解决一个问题:曹雪芹是继承了庄周的思想,想在槁木死灰中求得解脱吗?《红楼梦》的主人公贾宝玉逃出世外,从而得到解脱了吗?对于这个问题,毫无疑问,通过上面初步考察,使我们不能不持着相反的看法。

宝玉是“欲”“理”合一论点的代表人物。宝钗本人则是先天太极图的代表人物。她甚至想让大观园的姐妹们都以“太极图”为题,来起诗社,并说限定要用“先”韵。这不是再生动不过的例证吗?

宝玉的“玉”(正如王国维所说)是代表“欲”的。宝玉,则有“葆欲”的含意。(正和王国维的意思相反)这就是对宝玉的新释。

1979年12月3日北京

(原载《红楼梦学刊》,1980年第2辑)

宝玉不肖

《红楼梦》的人物排行榜上,第一名就是贾宝玉。关于贾宝玉是什么样人,自从《红楼梦》稿本流传那一天起,以及多年后被人续成刻板问世,直到今天,二百年来,读者争读,评者争评,众说纷纭,诸家辈出,褒贬不一,各抒己见,结果仍然莫衷一是。在时间的长河中,成为一部人人可解而又人人难解的奇书。

我作为一个读者,还是相信作者曹雪芹为贾宝玉作的画像所说的话。

曹雪芹说贾宝玉“外貌最是极好”,却难知其底细。后人有《西江月》词,批这宝玉极恰,其词曰: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动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奈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列藏本)

好多读者,都以为这首有名的《西江月》是作者对小说主人公作出辛辣的调侃;也有人认为这是曹雪芹的“自嘲诗”。因为我国自古已经树立了衡量年青人的标准,主要就用两个砝码来衡量,一个是“贤”,一个是“不肖”。前者是肯定的,后者是否定的。两个砝码的社会价值恰恰相反。一个人在成长期,落到一种被整个社会称之为“不肖”的地步,这么一个人,就会长成为一棵歪脖树,不能成材,不能成器,认为他空沾了雨露,虚度了春秋,辜负了天恩祖德,报效不了国家与民族,既不能光宗耀祖,更不能为河山增色。总之,他的一生,不过是一粒沙石,一点浮沤,什么都不是,一钱不值。

从贾宝玉来说,出生在大江南北一个不寻常人家,成长在一个绮罗钗环的环境里,真可以说万物皆备于我了。只要肯于洞明世务,练达人情,留意¨。电子书 ZEi8。COm电子书 。电子书 。电子书¨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便会得到比旁人都多的那一份好处。荣华富贵对他来说,都是天造地设,垂手可得的。但是,他却走了另外一条路途,结果仅能“为闺阁争光,见弃于世道”,如是而已。

《红楼梦》里的重要人物,在他们的生死簿上,曹雪芹都给他们立下了特定的“判词”1,比如:晴雯的“判词”是个“勇”字;柳湘莲的“判词”是个“冷”字;湘云是个“憨”字;探春是个“敏”字;香菱是个“呆”字;迎春是个“懦”字……每个人的特征都显示出来,恰如其分,不可改易。

其中有个最突出的地方,是首先得到“贤”这个“判词”的是袭人,第二个得到“贤”字“判词”的是宝钗。两个不同身份的人,却得到了同样的判词,都是判定终身的。唯独宝玉的判词是两个字:“不肖”,而且还加上“种种”两个字,使“不肖”成为多数词。在这里,两种相反的判词中,“贤”与“不肖”,对比得何等强烈!

话得说回来,大观园里面,要以“不肖”来衡量人的话,除了宝玉,还能有什么人能配判这两个字呢?不肖,只有贾宝玉才能承受这个“判词”哩!

《尔雅·广训》说:“不肖,不似也。”我们通常的理解,都认为:生子不似父母,没有作为,叫做“不肖”。宝玉正是这样一个人。

我们试看《红楼梦》里写宝钗行事做人,都很像薛姨妈;袭人则尽力摸透王夫人心思,办事做人,显得很似王夫人。所以,她俩都得到“贤”字的判词,实在可以说是顺理成章,同宝玉得到“不肖”的判词一样,天平上没有出现倾斜度。这种“判词”是判得很公允的,应该得到认同。这个标准是按照儒家的公认说法沿袭下来的。

其实,老子也曾对“不肖”作过定义,或者叫界说。但是,知道的人不像孔子给“不肖”下的定义那样广泛。所以人们都以先入为主,都按孔子的论点去理解“不肖”。

老子《五千言》2上面有几句话,说:“天下皆谓我大,而不肖。夫唯大,故不肖。若肖,久矣,其细也夫。”这几句话,在解释“不肖”这个命题时,可以使人看到和儒家所树立的标准,有完全相反的含意。

这些话的意思是:“世人都说我的道理什么也不像,摸不着边际,说我大,乃至什么都不能比,和什么都不相似。其实,若像了,就会有边际,也就渺小了,有局限了!”这是老子所提出来对“不肖”的界说。

曹雪芹是熟知《庄子》的,当然也读过《老子》。他对老子、庄子的言论不但熟知,而且有他自己的理解和解释。在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时,各派哲学家都有自家特定的命题,又各自有自己特定的定义。如孔子也讲“道”,老子也讲“道”,他俩对“道”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老子给他的“道”下的界说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若晦,寥兮若无止,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怠,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而道的终极,是“道法自然”。孔子规定自己的“道”,界说是“仁”,其他一些准则,都是由“仁”派生的。他讲的“道”,也用“大”字来表现,他的最高境界,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仁爱普及,则是大道得行的开始。

两个人的“道”,最明显的区分是,老子讲的是万物发展和变化的自然法则,也可以说是“天道”。孔子讲的则是顺理人世的国家结构社会伦理的法则,也可以说是“人道”。老子也说过“善为道者”应该如何如何,也是面向社会,也是对帝王进言。但二者各个方面都决然不同。孔子主张“仁义”,老子则主张“绝仁弃义”。他二人都自称为“道”。

涉及这两位哲学家的论点,只不过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要说明曹雪芹在为贾宝玉作判词的心理状态。我认为他是采取老子对“不肖”的看法和用法,而对孔子的“不肖”说法和用法,则是一种曹雪芹式的嘲弄,从而把人瞒过。

以上是我对贾宝玉的“不肖”作的一点解释。至于“天下无能第一”,也可以从老子的观点上得到一种解释:

《道德经》上说:“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俗人察察,我独闵闵。我欲独异于人,而贵食母。”在这里,不难意识到楚辞的“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说法,也与这古代哲言有着瓜葛。贾宝玉腹中草莽,没有作为,其可说是“吾儿不肖”独异于人,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地地道道的行为偏僻、性格乖张。但是,他全不怕世人诽谤!这才是活脱脱一个贾宝玉,而使那位与他貌似而神非的甄宝玉黯然失色了。读者记住的,恰恰是这宝玉,而不是那宝玉。

我国历来都是把老子、庄子混称的。其实,两人的思想不应混同。庄子文字瑰丽,文艺性强,所以感染力也强。老子文字古奥,是古代经常运用的歌诀体,又有断简,直到现在,排列次序也不算敲定。所以一般人图方便,很容易用庄解老。不过,这个问题不是我想谈的。我现在只想对贾宝玉的“不肖”这个“判词”,说出我的看法。我认为对“不肖”二字,不应该按照孔子所下的定义去理解,而是应该按照老子对“不肖”所下的定义去理解。这才能明白为什么《西江月》上理直气壮地声明:“那管世人诽谤”,仍然一味“行动偏僻性乖张”,继续干下去。尽管“坦白从宽”,但贾宝玉还是毫无悔改之意。

这里,又勾起我另外一点想法,就是《红楼梦》的题名问题。曹雪芹一直都愿意选择《石头记》作书名。《红楼梦》这个名字,还是在社会流传过程中,为人们叫开了,而且深入人心了,所以才取代了《石头记》这个名字。这从许多抄本上可以得到证明,而脂砚斋的批语中,就常用《红楼梦》字样来称呼这个抄本。可见《红楼梦》三字在当时人中间,已经用得顺口了。所以批书人,明明批的是《石头记》,可写下的名字竟是《红楼梦》。

现在,我还要引用一段老子的话,来说说曹雪芹为什么那么重视《石头记》作为书名。老子说:“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故不欲琭琭若玉,珞珞若石。”

这段话的意思是说:“不欲琭琭若玉,(而宁)珞珞若石。”从这儿,使我体会到,为什么曹雪芹那么喜欢把自己的长篇小说题名为《石头记》,而使《红楼梦》这个名字经常受到他自己的冷落。

有人打算从一些不可靠的《废艺斋残稿》中,得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是具有墨子思想的人物。在这里,必须要说明在先,我没有把曹雪芹拉到老庄这一哲学范畴的意图。曹雪芹就是曹雪芹,他公开非孔,但不是老庄,更不可能“入于墨”。

列藏本第八回中:“宝玉亦凑上去从项上摘了下来(那块玉)递在宝钗手中,宝钗托在掌上,只见大如雀卵,耀若明霞,莹润如酥,五色花纹缠护。这就是大荒山中青埂峰上的那块补天剩下的石头幻相。”后人为嘲笑这块石头作了一首诗,其中有两句:“失去幽灵真境界,幻来权就假皮囊。”

《红楼梦》中所说的“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在这儿才找到它的注解。原来“幽灵境界”是“真”,“权就皮囊”是“假”。贾宝玉失去的是“幽微灵秀地”,他得到的是“无可奈何天”。他失去的是真,他得到的是假。

《红楼梦》立意要令世人“换新耳目”,为半世纪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制写“真传”。他写的是多愁多恨,发挥的是自家的如傻如狂。一反前人旧套、陈词滥调,摒绝的是满口子建文君。实际上,曹雪芹撰写的才真是大愁大恨,大傻大狂。所以才能迸击出感天地动鬼神的力量来,达到古人无与可比,今我特立独行的地步。贾宝玉何许人也,答曰:没人相似,无能可施。金玉其外(权就皮囊),草莽其中。天下第一,人世无双。

(原载《文艺生活》,1991年1月刊)

'1'曹雪芹曾有原稿“情榜”中,对主要人物下过判词,如对贾宝玉判曰:“情不情”,对林黛玉判曰:“情情”。那才是真正的判词。本文中所用“判词”一词,只是为了行文方便而已。

'2'老子《五千言》,一向名为《道德经》,我个人则认为应称《德道经》。原因当另为文。

红泥煮雪录

许多年来,我经常翻阅《红楼梦》,自然就留下一些想法。有时,边看边记上几个字,或作个记号,以便再阅读时自己对照、检查。有时,心血来潮,也写几篇短文,发表一些读书笔记式的意见。就像蜻蜓点水似的,刚刚沾到水面就飞走了。虽然也明知意犹未尽,但总觉平日储存的语言贫乏,文字又不听我调动,所以,写出来的有关《红楼梦》的看法,不但不能算多,而且既不深,更不透。

今承上海书店约我编成一本探索《红楼梦》的书,因为有耀群能为我编辑,我便欣然应命了。

《红楼梦》的烛光,照亮过我的书桌。何况,我也和呆香菱一起学过诗,说来可谓自有一种傻缘分呢。

现在,耀群经过多方协助,编成了这本小册子,并告诉我,书店还要我写一篇新序。我想,何不趁此机会,抒发一些欲了未了的见解,以就正于广大读者面前。所以就写下了几篇小文章,因为零碎拉杂,就有了一个题目——《红泥煮雪录》,把它归总起来,使读者看了方便。

说来也很平常,红泥小火炉,是到处都有的日常炊具,就是这个不起眼的玩艺儿,曾受到过大诗人酒仙的青睐。我又联想到芦雪庵雪夜联句:“烹茶水渐沸,煮酒叶难烧。”觉得雪天无俚,煮茶谈心,真是别有一番滋味。不过,我这红泥煮雪,又无落叶可烧,只能是“山僧扫径,稚子挑琴”一般,请大家吃一盏尽煮不开的茶吧。因此,就取名《红泥煮雪录》,是为序。

一、突破与创新

我们考察一些脂评本系列中的《红楼梦》回目前的解题诗和回目后的评诗时,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

作者在写书之前,对于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是经过一番思考的,对于人物的交待、事物的发展,心中都有着全盘规划,所以写起来,前后呼应,丝丝入扣。

作者事先曾立过一个“凡例”,比如,在每一回目前要写一首解题诗,在一回结束时,又写一首评诗。就像现在的电视连续剧似的,在每一集前后,都要重复几个重要镜头,以使观众得以连贯,理解全局。

但是,显而易见,在写作进行中,作者就已经破坏了自己立下的“军令状”,突破了传统的写法,越走越远。好像是边写边说:“我岂能为形式所缚?”

当然,曹雪芹怎样创作《红楼梦》这部“百回大书”,整个过程,我们已经无从知晓。但有一点还不难看出,那就是曹雪芹已经不满足于那些“话本”、“词话”等形式,也不满足于《水浒传》里面那种“十分光”的心理描写了。他要在写人物的颦笑里突出性格,他要使人物从话语口气中,显现出心灵深处的思想感情来,他要使人物从书本里走到读者面前来。

这个问题,在“列藏本”中表现得最为清楚。它是个抄写得比较工整的本子,其中略去一些“话说”、“且听下回分解”等语,有时是把“听”字写成“看”,把“回”写成“册”、“卷”等。这不会是抄错的原故,也决不可能是抄书人擅自作主;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原作如此。

从这儿也可见,就已发现的本子以外,还有未曾发现的本子,也就是“列藏”的祖本。它也自成一个系统,可惜至今都没有看到。

“列藏本”在收藏“概述”中,早已指出:“这些改动,证明了作者在选择是否保留传统的说书形式来划分章回,或是采取一种新的形式,这里作者已经不掩饰他在写书,而不是在讲故事,这书得按章回、册子来划分,因此作者面对的,已不是听者,而是读者。”

毫无疑问,“概述”的论断是对的。

这样,使我们认识到一个客观存在:

《红楼梦》就是要结束那种以听觉为主的说部形式的传统,开创了一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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