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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男是怎样炼成的-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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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狂风人
申明:本书由。 ()

正文  序

高强是一个乡巴佬,认识他的人都知道这一点,而他也不反对,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来自农村的贫穷学生,穿着朴素,吃的低级,不是乡巴佬,那是什么呢?

记得他的初三班主任曾经问过他一些问题,当时的高强回答得十分响亮。

“你恨自己是个乡下人吗?”班主任如此问道。当然,他自己也是乡下人,只不过比一般的农村人好一点而已,因为他是住在乡上,而大多数农村人都是在村子里。

“不恨!”高强想了想回答道,很肯定,也很坚决。因为他知道,要是没有农村人的话,那么就不会存在城市。

“那么你恨自己生在贫困家庭吗?”班主任笑了笑继续问道。

那个时候的高强家真的很穷,穷得几乎可以说,连裤子都没得穿。没办法,谁叫他的父亲早逝,母亲又生病体弱,长期卧床呢?就算他自己上了初中,那也是每天上学,晚上还要跑几里路回家,自己动手管理庄稼,一直要忙到半夜才能入睡,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得起床下地,拔拔草、松松土,然后再回家做饭,给自己妈妈煎药,同时还要喂猪。可以说,他每天的睡眠都是在5个小时左右,但即便他这么累,家里的钱还是没有结余,因为光是给妈妈抓药,一个月都得花去200多,这样的开支下来,你叫他怎么置办衣服?

高强沉默了一下,还是摇了摇头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我的命就这样,还能抱怨什么呢?”

“命吗?”班主任沉吟了一下,然后微笑道:“说得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但是出身贫困的人,最后一般都会兴旺起来,而你,我十分看好!”

是的,班主任完全没有理由不看好他。毕竟,像他这种贫困到极点的学生,基本上都早早的放弃了学业,根本没有时间和心思来上学,但是他却坚持下来了,几年都是风雨无阻,而且比那些小康家庭的孩子的成绩还要好。

都说人穷志短,但是看过高强日记的班主任却知道,自己的这个得意学生的志向却十分高远,别人都是只想考上高中或者是毕业做生意的时候,他却选择了要考上中国最好的学府——北大或者清华。

高强并不是一个天才,甚至可以说,他的记忆力最多只能算一般,理解能力和逻辑能力也不怎么样,但是他的成绩却一直没有变动过,初中三年,高中2年,他的成绩都是全县前三,并且基本上都是全县第一。而他*得就是一个字——勤!

别人在打闹,他却在看书,别人在春心萌动;满校查找班花、校花的时候,他却在大量的做着习题;别人准备追女朋友,并且互相攀比的时候,他却目不转睛的看着报纸或者是竖起耳朵收听着老旧的收音机……

林林总总的不同,也造就了他的不同,平时不跟谁说话,也不主动参加任何活动,美女和丑女,他都是一视同仁,根本不能撩拨起他心中的那根,知识改变命运的弦。

别人叫他书呆子,他面不改色;别人看他一年四季都是穿着那两套校服,叫他乡巴佬、穷光蛋,他直接过滤;女孩子叫他木头,他装作没有听见,运动酷哥说他百无一用,他最多是停下来看看对方,然后就自然走开,绝对不会因为某个人、某件事,而多停留半分钟。

你说他孤僻,但是他也有朋友,虽然这个朋友只是一条年迈的癞皮狗;你说他不解风情,但是他也会看娱乐新闻,虽然基本上都是一目十行;你说他读书读傻了,但是他对国际形势、国内新闻,完全知之甚详。

这是一个怪人,或者说是贫穷的优秀学生+孤僻的怪人。而他就是本书的猪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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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有无数古怪的事和古怪的人,而对于知道孙子这个人的人来说,孙子绝对是超级古怪的人。

他不是古代的那个兵法家,而是一个现代社会的古怪老头。有多老?

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光看他的白胡子和纯白的头发,那至少有7、80岁吧!但就是这么一个老不死的老头,他却经常做出偷香窃玉的事情。他自己总是说:“老子这辈子,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在半夜时分,偷偷摸进人家小姑娘的闺房,摸摸她们发育良好的乳鸽,然后顺便“借走”她们的小衣(胸罩),要是有可能的话,小裤裤也可以拿着做个纪念,然后在最后还要留下一句话:俺老孙到此一游,小妹妹你的咪咪长势喜人,本人十分喜爱,但是要是再大点就好了!请注意保养好,等到再大点,我就还会光临哦!”

“嘎嘎……”老孙得意的笑道:“得到这句话的姑娘们,她们都会因为害怕,然后把自己的小乳鸽缠起来,生怕被我发现长大了,嘎嘎……你们说,这是不是很有意义?”

而除了这种恶作剧之外,孙子这个老头还喜欢干另一件事,那就是武者的通病——喜爱“借用”绝世秘笈,以及打架、杀人。

各家各派,没有他没有去过的,成名高手,也没有他没有对战过的,各种绝学、秘技,也没有他“借”不到的。

可以说,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惹祸精,凡是有他在的地方,那么必定就会发生武者大战,但即便如此,他几十年下来,一样活得潇洒,该偷香就偷香,该杀人就杀人,该挑战一样挑战。他——是一个自由自在的高人。

老顽童是他的代号,因为他为老不尊。老王八是个门各派的老家伙喊出的外号,因为他总是在遇到围剿之前跑得无影无踪,几十年下来,从来没有载过。老色狼是个门各派的美少女、熟女们为他起的外号,因为他总是会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跑去按摩她们的小咪咪或者大咪咪。

还有些人叫他奇人,因为他顺眼的时候,也会出手帮助一下被欺负的人。但是这些名号都不响亮,最响亮的还是通缉犯这三个字,因为他没钱了,总是直接捣毁自动提款机。

你可以说他是疯子,也可以说他邪恶,但是却不能不承认,他活得真的很潇洒,所以,他自号就是——潇洒郎君。呃,这个名号好像60年前的了!

正文  第一章:无奈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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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羊镇普通高级中学是一所位于川东地区的普通高中学校,但是,这所学校却是一所复杂的学校。

说它普通,那是因为它学校面积小,地理位置落后,处在小镇郊外,被大片农田包围,基本上没有什么发展潜力。但是说它普通吧,却又有些不普通的地方,那就是这个“垃圾学校”,虽然总体成绩一般,学生综合数值不咋地,但是它却有县中学都没有的一个优势,该校的前三名学生,竟然都登上了全县学生成绩前三名,也就是说,这个学校的顶峰成绩比县一中这个国家级重点中学和县二中这所省级重点中学都要高,而就是这样,石羊中学的名字终于出现在了全县学子的心中。

而我们要说的故事就是石羊中学的一个学生——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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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的四川已经可以感受到炎热的味道,而石羊镇这个*近“火炉”之称的重庆市的小镇更是如此,大家都穿上了短袖T恤,下身则是基本上都穿着牛仔裤和运动鞋,但是有一个人却绝对例外,他的名字就是高强。

高强是一个名人,至少在石羊中学内部绝对是一个很有名、很有名的人,因为他的名号实在太多了——书呆子、乡巴佬、木头、穷鬼……

听起来,他的这些“名号”没有一个是褒义词,但是没办法,他终归还是出名了!要是在石羊中学,有谁敢承认,自己不认识高强的话,那么绝对有人笑话这个人是新来的。毕竟,做为一个名闻全县,甚至在市里都有几分名气的好学生,他高强这个名字简直就是石羊中学的一面招牌。

想想3年来,他除了去年寒假,因为担心自己的妈**病情,请假回家了一个月没有上课,因此只拿到全校第二名外,另外的4次期末考试,5次半期考试,他都是以绝对的优势拿下全校第一、全县第一。试问,这样的一个人,又有谁不会关注他?至少,学生和老师那是肯定的。

高三五班,这是全校的唯一一个重点班,也是高强所在的班级,虽然上级教育部门明确规定严禁划分普通班级和特殊班级,搞阶级待遇,但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游对策,全校高三年级前70名内的学生还是选在了高三五班,对外不称优化班,但是全校的教师、学生却都知道,这其实就是教育质量最好的班级,全校唯一的两个省级特级教师就在这个班上,就连上课的老师,也全部都是学校的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党委书记……,在这些实权人物的严厉看管下,这个班其实就是书呆子班。

但是这个班上有一个人不是书呆子,甚至根本进不了高三五班的人,他叫李钱,是高强的同桌,副县长的公子。

说起李钱,那绝对是全校皆知,因为此公子的人品真的“太好”了!

逃学、上课睡觉,打架、斗殴,欺辱同学,调戏女生,这些都是轻的,他还收取保护费,拉帮结派……几乎没有他不敢干的事情,而被他压迫得最惨的就是他的同桌——高强!

“死木头,老子的作业就交给你了!要是不写好的话,别***怪老子不客气!”

“穷鬼,这次模拟考试,老子只要拿到及格分,老子给你5块钱耍!但要是不给老子抄的话,那就别怪老子打死你!”

“乡巴佬,我你**,刚才老将(班主任)叫老子,你***怎么不叫醒老子?是不是***想讨打?”

“小B,身上有钱没有?老子这周没经费了,支援点来,……什么?敢说没有?是不是要老子打死你自己抢?……操,早点给不就好了么?别他妈以为自己是尖子生就了不起,老子打你跟玩一样,老龙(校长)绝对屁都不敢放一下,除非他不想升官了,你***信不信?”

“……”

而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让全班、全校大多数学生极度痛恨的垃圾,他的所作所为,校长却丝毫不敢管,只是叫所有老师私下对自己的学生说,遇到他就躲开点,不要去招惹他。结果就是因为校长、班主任的软弱,因为学生们的害怕,这个李钱可把高强这个乡巴佬同桌害苦了。

今天又是一次考试,而且还是号称全县高考前的最后一次模拟考试,高三五班还是和以前一样,并没有和别的班级一样,把课桌搬一半到走廊上去,而是和普通模拟考一样,还是两人同桌。这既是老师的厚爱,也是高三五班的独有待遇。毕竟,谁叫年纪上最好的学生都在这里呢?要是他们还抄袭的话,岂不是全校都没救了?

而一般来说,全班人都很自觉,但是只有一个人例外,他就是李钱。

趁着老师分发试卷的时候,李钱悄声道:“小B,等下把卷子拉长点,老子要是考不好的话,别怪老子考完了对你不客气!”

高强身体一颤,脸色也有些发白,长期营养不良,再加上这几年生活的重担的压迫,高强的身子骨显得十分单薄,眼睛也有些近视了,再加上经常熬夜看书,同时还要承受凶恶同桌李钱的欺辱,他根本不敢说半个不字,只能习惯性的一言不发。

他不敢不答应,因为自从他第一次在校外被李钱带人堵着打了一顿后,他就怕了。

他不想受伤吃药,因为他还有病重的妈妈要照顾,同时,他还要*着上北大来出人头地,为今后的好日子打下基础,所以,他屈服了。而有了开始,就绝对有第二次、第三次……,3年下来,他被欺负的次数太多太多了,多得他早就习惯,也因此磨平了他身上仅有的一点傲骨。

你不能说他病态,因为他是一个只能考自己养活自己的人,而这就是生活!



正文  第二章:李钱的苦恼,主角其实也不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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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淅沙沙……,教室安静极了,只能听见钢笔在试卷上写字时弄出的轻响。当大多数同学都在读题的时候,高强却已经开始填写第二面了,因为他不能不快点,毕竟,要是你身边瞪着一双狼眼睛的话,恐怕你也是一样。

李钱迷迷蹬蹬的看着高强快速的书写着,他这心中还真有点迷糊,为什么同样是人,自己还富裕很多,天天补脑、补钙的,但是怎么就成了只长身体,不长脑子的傻蛋呢?

“我上小学的时候,好像不是这样的呀?”李钱开始想自己小学的时候,那个时候,爸爸还没有当官,只是在县上的水泥厂当车间主任,每天都要忙到很晚,妈妈也是做仓管,天不亮就要去上班,结果,每当自己考差了,回家都会被爸爸揍一顿,然后妈妈又会哭,那个时候,自己心里就发誓,一定要考好,不能再让妈妈哭,结果,后来果然考好了。

但是没想到,自己刚上初中,爸爸就调进了县委,担任科长,从那以后,他经常不回家,妈妈也因为关系进了银行,最后当了行长,而自己再也没有人管,每天想学就学,不想学就不学,最后在学校和初三的混混打了一架,却不曾想,居然把那人打残了,本来以为会坐牢,最后却没想到,爸爸和妈妈竟然直接花钱、走关系将这件事情摆平了,而从那以后,自己在学校里谁也不敢惹,想干啥就干啥,甚至连老师都敢扇耳光。

“后来……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变坏的吧?”李钱看着高强瘦弱的身板,忽然发觉自己似乎有些过分了,毕竟,再怎么说,自己也是城里人啊!欺负这种孤儿寡母的乡巴佬,而且还是一连欺负了两三年,这有什么意思呢?

李钱忽然感觉有些脸颊发烧,偷偷看了一眼正在全神贯注的解答试卷的高强,终于还是安心了一点,心中默默想道:“我一共找他“借”了8次钱,第一次应该是20吧?第二次是,是多少呢?10块还是10块零5毛啊?不记得了,算了,看他这么可怜兮兮的,大不了等下给他1000块,多余的就当是被我欺负的钱吧!嗯,这么做应该对得起这个乡巴佬了!”

而另一边,高强却是心惊胆颤,因为他发觉李钱对自己又开始“不怀好意”了,认为他是等得不耐烦了,于是,吓得他赶紧加快了速度,不敢有丝毫的耽搁,只想不要挨打就好了。

而他的心中却是充满了滔天的恨意:“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现在我家贫人弱,打不过你,也没有你家的后台,但是只要给我时间,以后我一定会把这三年来,在你手上所受到的所有侮辱,全部报复回来,等着吧,老实人也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结果,正是这种心态,使得“高人一等”的李钱很快就遭到了灭顶之灾,同时,也让一个压制着所有的“爬虫”,开始朝着化龙的方向,迈出了最重要的第一步。

又过了半个小时,高强终于冒着汗水将试卷全部写完了,然后老老实实的将试卷大开,给予李钱抄袭的方便。

“*,这个小子倒是懂事不少嘛!嘿嘿,真他妈听话呀!”李钱得意洋洋的瞟了高强一眼,然后飞快的抄袭起来,但是他很快就停下了手中的钢笔,因为他想起一件事情来——高考怎么办呢?

“老子现在抄得再好,高考还是考不上,到时候回家的话,肯定要被老头打死!”李钱有些烦躁起来,这三年来,他都是抄袭高强的考卷,结果每次都是班上前30名之类,照理来说,这个成绩一般可以考上三本了,但是李钱不行啊!他全部都是抄袭的,根本就不会丝毫,遇到选择题更是只知道抛骰子,抛到几就选几,这样的实力,他敢上高考考场吗?

“要是高考还是和这个穷鬼坐在一起就好了!”李钱摇头唉叹,他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毕竟,按照学号来分的话,高强的中考成绩,那是全县第一,那么他的考号自然也是01号,而自己这个学生,根本就是走后门进的学校,考号起码都在几万以后了,哪里还能和他坐在一起?

想到这里,李钱差点想哭,好不容易“安安稳稳”的过了三年好日子,哪里知道,马上就要毕业了,却也面临着“地狱”生活了!

他知道,要是自己考不上大学的话,自己的老爸老妈绝对会把自己送进部队去,然后在舅舅(四川军区的一个中校)的帮助下,努力混到个少尉,然后才能选择退伍,接着进警局当警察。

虽然说当警察很风光,比无证件的流氓好得多,但是从一个小兵混到少尉,那起码也得花4、5年哪,这还是正常情况下呢!要是不正常的话,那岂不是要花上7~8年?自己哪里愿意去军营受苦啊?

“不行,必须得想个办法先!”李钱的脑子,在这一刻终于开动了起来,试卷也不抄写了,因为对他来说,如果对高考没有好办法的话,那么现在的抄袭只是白抄,根本没有任何用处。而相反的,哪怕自己平时不抄,只要高考的时候不抄得太变态,那么就是绝对的伟大胜利者,谁也奈何我不得!

“到时候用钱买答案?但是不知道自己的周围是不是有高手?”他不担心钱,因为银行就是他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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