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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笑看风云起-第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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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说好,今天享受二人世界的,可是哪想到在这里也会碰到熟人,而且还是杨在生意上的朋友。

南希也来至于一个生意世家,她知道这些关系,在生意中意味着什么,所以她只好忍痛割爱,的让出李志扬去让他陪他的朋友。

可是她那里知道,李志扬当时希望她不要答应的。不过这场李志扬并不喜欢的聚会,对现在的李志扬来讲也算值得了。

毕竟看到了两个世家子弟的几乎反目,和那张森对他的公司跃跃欲试,还有这竟然是高红光和章子强他俩挑拨的。

今天他也算是在无意之间又玩了一把无间道。也算是让他看清了这些所谓名家子弟的嘴脸。这帮家伙,玩起笑里藏刀来,还真不是盖得。

李志扬今天可算是知道了什么叫借刀杀人,这张森以后要是真找上自己来,可能自己是因为啥,还不知道呢!

找到了南希,就那天李志扬实在是无心,在逛下去了,南希也看得出来,李志扬是心事重重。

两人也没去太远的地方,直接就去了这附近的那几金钱豹,吃了自助,然后就打算回家了。

毕竟李志扬只能休息一天,目前公司还确实是离不开人,这几天都是热情高涨的刘杰,刘大少爷在那里顶着呢!

吃晚饭,天色还不算太晚,他们停车的地方比较远,毕竟这里是市中心地带,把车开到这边来,挺难找车位的。

所以李志扬他们把车停在了前门那边,到时候多走几步,也算锻炼身体了。正好也可以,游览一下长安街,以及欣赏一下这初夏的美景。

两个人,就这样手拉着手,慢慢的在路上走着,穿过了地下道,到了路对面,他们继续慢慢的走着。

这一对,身形都算高大的俊男靓女走在大街上,还真是抢眼,尤其是南希是个靓丽的金发女郎,典型的异国情调,这一对儿走在大街上,还真是吸引了不少的眼球。

一路上不知多少,男人羡慕李志扬这小子的艳福,和狗屎运。确实南希真的不是一般的重量级的美女,她的外表形象,真的不比那些好莱坞的电影明星差多少,尤其是她还没有整过容,怎么说也是纯天然的。

李志扬看着那些猥琐男们的表情,当然心里得意,他只看那些男人们一眼,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之所以这样了解他们,因为他也曾经是那样的猥琐男之一。

前门离王府井这里,说近也不近,说远也不远,要是两个人慢慢的走过去,尤其是情侣在一起,还真的不会感觉有多累。

京城六月傍晚的天气还不错,马上就将进入七月,那将是个酷热的季节,最近京城因为药迎接明年的奥运会。

所以京城的天气环境治理的还算可以,尤其是这俩天,甚至晚上,能在京城看见蓝天。

南希挽住李志扬的手臂,半个身体,靠在他的身上,虽然这时候天气很热,可是李志扬竟然没有觉得有多烦。

他喜欢南希,这样粘着他,毕竟他一旦要是忙起来,就会有好久看不见她了。而且外国女孩子的个性一般都比较独立,向南希这样喜欢粘着他的,女孩子还真是不多。

所以南希这样喜欢粘人的性格,还真有点和华夏国的女孩子差不多,这也让李志扬能感觉习惯的多,这也是他们相处特别好的原因。

两个人,慢慢的走向停车场,这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路上的路灯开始陆陆续续的亮了起来。

李志扬今天是开路虎出来的,他和南希漫步走进了停车场,当他们就要走到自己的车的时候。

李志扬突然感觉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南希看到他的样子,笑问道:“怎么了?”

“你听,好像有什么声音。” 李志扬望着南希说道。

南希也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然后回头说道:“那有?我怎么没听到。”

李志扬还是感觉他听到了什么声音,于是他跟着自己的感觉,往哪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

南希狐疑的跟在他的后面,她可真的什么都没听见。

李志扬往前走了不远,感觉那声音越来越大,他回头向南希看了一眼,这回南希也听见了。

两人仔细分辨了一下,原来竟然是人的哭声,一个男人的哭声,他很想大声的哭出声来,可是又尽力的忍着。

李志扬往那声音的方向寻去,终于在一辆雪佛兰科帕奇的前面,他看到了正靠在车门上哽咽的那个男人。

他一身的酒气,脸色通红,显然是喝了不少,车的后门处,还有他刚刚都吐出来的东西。

李志扬仔细一瞧,擦!还真是有缘了,这家伙,正是那个中午被高红光拒绝的谭郎。

看这样子,这小子是没借到钱,估计可能感觉自己的生意要失败,所以觉得郁闷难当,就跑出来喝酒,不过看这样子,他的酒量还真是不咋地。

他手里拿着一个小扁酒瓶,也就是三两装的二锅头,这才喝了一半,就醉成这样,看来这家伙的酒量,还真是有限。

本来上午李志扬就挺可惜他的才华的,他觉得这个么好的一个小伙子,真的是浪费了。

这次要是没人借钱给他,他的示意肯定是失败收场,也不知道他会怎样面对这样的挫折。

是在哪里跌倒,就在那里爬起来!

还是在那里跌倒,就在那里趴着了!

这些都得看他本人,而且还得看看他的机缘。不过这个谭郎认识高红光的堂弟,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生意失败的,大不了重头再来呗!

可是这个谭郎,怎么这时候在这里醉成这样?肯定是借酒浇愁来着,算了也算认识一场,再加上李志扬对他的印象还算不错,也不能让他在这挺尸啊!这要是碰见什么坏人,到时候把他给洗劫了,还真不好说。

李志扬走过去推了推他,可是他醉的已经像死猪一样,毫无知觉。李志扬只好把他扶上了自己的车,然后把他带到了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给他花了点钱,让他住下。

然后这才,和南希往家里赶,到了家已经是晚上六七点钟了,李志扬当然不会错过和南希在一起的每一刻时光。。。

。。。。。。。。。。。。。。。。。。。

第二天一早,李志扬睁开眼睛的时候,南希已经离开了别墅,去上学了,毕竟最近她考试的日期临近。

他家这边离南希的学校还是挺远的,所以南希要早早的赶回去上课。李志扬一看床头柜上的闹钟,才七点钟,于是起身到楼顶锻炼了一会儿,这才下楼。

刚到厨房,准备吃点早餐,电话就响了,他本以为是南希打来的电话,结果拿过来一看,竟然是个陌生的号码。

他接起来一听,电话里传来的是谭郎的声音:“ 喂,你好,请问,昨天是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吗?” 他的声音还有点虚弱,显然是宿醉未醒。

“哈哈,你醒了。。。”

。。。。。。。。。。。。。。。。。。。。。。

李志扬在看到谭郎的时候,他正在那家小旅馆的床上躺着,一脸萎靡的神色,其实昨天李志扬应该可以给他找个更好的地方。

可是这附近实在是没什么太好的地方,要是给他带到某个宾馆,他觉得,他和人家其实算是素不相识,有点太矫情了,能把他带到这里,已经算够意思了,毕竟俩人也就算是萍水相逢而已。

做好人可以,但是同情心,不能太泛滥!

谭郎还躺在那张小破床上,有点睡眼惺忪的样子,昨天李志扬把他扔到这里之后,就给前面的老板,留了一个自己的电话号码,告诉那个老板,如果这个人有什么事,就打这个电话来找自己。

没想到,谭郎居然没急着走,而是打了那个电话给他。李志扬来的时候,顺手带了点自己煮的粥。

他见谭郎还是一脸不太舒服的神色,就把那些粥递给了他,谭郎也没客气,接过来,稀里哗啦的一顿吃了个精光。

“怎么?有什么想不开的,喝成那样?” 李志扬看这谭郎在吃粥,一边开解他。

昨天这个年轻人给他的印象不错,要是别人他才懒得理呢!

谭郎很快就把那些粥吃完了,然后一抹嘴,就坐在床上,这时候他的气色好了很多。他抬头向李志扬问道:“有烟吗?”

李志扬身上常带着包中华,他自己抽的不多,主要是应酬用,他抽出一根,然后递给谭郎。

谭郎接过来,点上之后,狠狠的抽了一口,被呛的咳了两下,不过他没扔掉烟,有继续凑了两口,很快就适应过来的。

“好烟。” 谭郎夹着香烟,向李志扬比划了一下,李志扬笑了笑没出声。

“我已经两年没抽烟了,没想到今天有拣了起来。” 谭郎好像在自言自语。

李志扬感觉他这次生意很有可能失败,而且这次好像对他的打击不小。看样子,他好像有许多的往事,不过李志扬懒得问,谭郎如果自己愿意说,他一定会说的。

“我完蛋了,贷不到款,我的工程就进行不下去,监狱那边,很可能会把活收回去,我的生意失败,我没钱了,就这么简单。” 谭郎又深深的吸了口烟,然后抬头看了李志扬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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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四章 有故事的人(2)

“没钱怕什么,大不了重头再来。你以前也一样没钱啊!大不了,在去找高红光的堂弟呗!” 李志扬笑着向他说道,昨天谭郎走了之后,高红光向他提过这个年轻人的来历,他大概也知道一些关于他和高红光堂弟之间的事情。

“别和我提他,我之所以这么努力的奋斗,就是不想在看见那头死肥猪,我就是想躲开他,才来的北方。。。”

谭郎一瞬间面目变得狰狞起来,他歇斯底里的向着李志扬喊道!

我擦!这是怎么回事?昨天高红光和我说的可不是这样的啊?

李志扬感到很惊诧,昨天这个谭郎走了之后,那高红光还和他解释了一下,这个谭郎的来历,说是他堂弟的一个大学同学兼好朋友来着。

这怎么转眼之间,就变成这样了?李志扬实在是搞不太明白,难道这小子还和高红光他那个堂弟,有点不得不说的故事?

李志扬一下子变得有点好奇起来,他敏锐的感觉到,这里面可能会有点故事!

谭郎手里的烟很快就抽完了,他抬起头苦笑着说道:“还有吗?再来一个根。”

李志扬也不多话,把那一整包中华都掏可出来。给他扔了过去。谭郎接过烟,拿出一支点上,渺渺升起的烟雾里,他的脸色变得忽明忽暗起来!

“你可能很奇怪吧!昨天高红光是不是告诉你,我和他堂弟是好朋友来着?” 谭郎抬起头,苦笑着望向李志扬。

李志扬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呵呵,我和唐红明是大学同学,是睡在上下铺的弟兄,可是他家比我我家有钱,他家比我家有权,于是他这大学四年,就可以什么也不用干,每天无所事事的混日子。”

谭郎突然开始默默的低着头说道,李志扬也一直没有出声,他只是静静的再听,他知道谭郎需要倾诉!

“他上课不去,我帮他点到,他食堂不去,我帮他打饭,他考试不会,我可以给他抄。他却四处的开着小车游玩,大手大脚的花钱,泡马子!可他他**的凭什么?还不就是因为他有个好老子?”

谭郎的声音一下激动起来,看来那几年,他算是含辛茹苦,忍辱负重了!

“他当个浪荡公子哥也就算了。我没有他那样的爸爸,我没他有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去招惹我的小芳。。。为什么?”

谭郎越来越激动,甚至有点声嘶力竭的感觉,泪水不知不觉之间,已经从他的眼眶里,溢了出来。

擦?我就说嘛!能让男人之间又这么大的仇恨的,也就是女人了。李志扬看着谭郎,那声嘶力竭的德行,心里悄悄的琢磨到!

看来是哪个什么高红明,见色忘义,欺负了这个小谭的意中人,然后这个小谭忍辱负重,一直就潜伏,在这个高红明身边,利用他的关系,在发展壮大自己。

勾践啊!确实,能忍得下这样的耻辱,真的是不容易。。。

看着对面开始轻轻啜泣起来的谭郎,李志扬突然心生感慨,多么有心计的一个人啊!坚忍。能克制自己,头脑灵活,还能吃苦,算是个人才!

谭郎啜泣了一阵子,然后又抬起头,擦干了脸上的泪痕,继续说道:“小芳是我的同乡,是个漂亮质朴的姑娘,她笑的时候,脸上会有酒窝,眼睛弯的像月亮。。。”

李志扬看着谭郎脸上,那副陷入回忆时,甜美的摸样,就能知道,他当初对那个小芳,是用情颇深的!

“那时候的小芳太天真,我们都是来至西川的小城市,家里也都不富裕,可是我们在一起很快乐。可是后来,我认识了高红明之后,没想到这个王八蛋,在那时候起就打起了小芳的主意。小芳以为他是我的好朋友,所以对他没什么戒心,结果这个王八蛋,又一次就借着醉酒,把小芳给**了。。。这个王八蛋。。。。”

谭郎的情绪突然有激烈了起来,他本来清秀的面庞,这时候突然变得狰狞起来,他低着头。嘴里发出很奇怪的声音。

李志扬不知道那是不是哭声,不过他感觉那更像是一只受伤的野兽,在舔自己的伤口,是所发出的声音,直到他从谭郎的侧脸上看到,那滑落的晶莹泪滴。。。

“我当时就像捅死这个王八蛋,可是我忍了,我知道他们家的势力,那会让我和小芳,还有我们的家人,都受到灭顶之灾,我是个懦夫,懦夫。。。你懂吗?”

谭郎又激动了,他忽的一下站了起来,走到李志扬的跟前,抓住他的衣领,向他哭着吼道,李志扬这时候能感觉到他的悲伤,与绝望。。。

那种看到自己心爱的人,被欺负了,可是却无能为力的感觉。。。

他太理智了,这不能怪他,毕竟他和高红明差的可不是一星半点。

“小芳绝望了。我没能替她出头,她觉得我不是个男人,后来她变了,彻底的变了,变成了一个我再也不认识的小芳。。。”

谭郎的声音,开始像梦呓般的在说着他的故事。

李志扬能猜测到,一个破罐子破摔的女人,会变成什么样?他能体会到,谭郎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儿,有着这样的蜕变他的内心有多痛苦。

“小芳后来被他包*了,她开始放纵自己。甚至开始吸毒,去年她死了,吸毒过量死了,死的时候没闭上眼睛!我没能见她最后一面,但是我能看见她眼睛里的不甘,我这些年来一直潜伏在高红明的身边,就是为了等个机会,整死他,可是小芳死了,我不想在他身边待着了,这也是我为什么离开他的原因。我离开的时候没多说什么,但是我在心里跟我自己发了个誓,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将这个高红明碎尸万段。。。”

谭郎的表情一下子,又突然变得狰狞起来,他咬牙切齿的说道。

李志扬能感受到,他的那股狠劲,看来他是真的恨那个高红明的!这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啊!

看着像受伤的狼一样,在那里悲号的谭郎,李志扬突然有点心酸。谭郎让他想起了重生前的自己,那时候的自己还没有谭郎这样的有能力的,自己能有今天,还真得要感谢上天的安排!感谢这次重生!

谭郎又哭了一阵,最后止住了悲声,他抬起头擦干了眼泪,然后又拿出一支烟,看着李志扬,却突然笑了笑:“ 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今天真的是太失态了。”

“呵呵,没什么,谁都有难过的时候,有时候,很多人的路,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没办法,人生不如意的事。十常八九啊!”

李志扬看着谭郎,微笑着说道,他能理解谭郎的心态!

他是个有想法,有决断,自制力很强的人,这一点,从他能在高红明身边隐忍多年就看得出!他很理智,甚至有点理智的可怕!被这样的人惦记上,一定是很可怕的!

这些年来,他在高红明的身边,一直在帮高红明出主意的同时,也在壮大自己,同时还在找机会,至高红明于死地。

可是小芳的死,让他倍受打击,他承受不住自己内心的折磨,选择了离开高红明,可是李志扬相信,一旦这家伙有了实力,他肯定会回去,和高红明好好的算一算那笔帐的。

“呵呵,我完蛋了,以后再也不用寻思什么报仇的事情了,这次我栽了,估计不会再有机会爬起来了。所以刚才我失态了,刚才那些话,我一直憋在心里,从未对别人说过,可能是压抑的太久了,总想找个人倾诉一下,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见了你,就觉得挺投缘的,我说了那么多,希望你别介意。”

谭郎靠在床上看着李志扬,然后微笑着说道,确实,也不只是为了什么,自打昨天他第一眼见到李志扬开始,就觉得这个年轻人,和他接触过的那些衙内富豪们不一样,他身上有着一股让他很想亲近的意思,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可是李志扬能明白他的意思,他对谭郎也很有好感,至于为什么,可能是出于他们两人,都是出身草根,都是靠着自己,一步步爬到了今天的地位的原因。

唯一不同的是,他是借着,重生的金手指,才能获得今天的成功,而这个谭郎则是完全的靠自己。

“嗨!谁没有个三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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