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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 的唯识理论研究-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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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个比喻:世人认识都属虚妄分别

在对三自性作了定义后,本经提出了两个比喻。与第二个比喻相比,第一个比喻是不完整的,却能最好说明本经宗旨。第一个比喻如下:

“复次,德本,如眩翳人,眼中所有眩翳过患,遍计所执相,当知亦尔。如眩翳人,眩翳众相,或发毛轮蜂蝇巨胜,或复青赤白等相,差别现前,依他起相,当知亦尔。如净眼人,远离眼中眩翳过患,即此净眼本性所知无乱境界,圆成实相,当知亦尔。”'13'

此比喻将遍计所执相比作眼病,即眼中有眩翳;进而,由眼病而呈现的各种幻象就是依他起相;最后,去除了眼病所见之境界,即消除了遍计所执相,就是圆成实相。 

此比喻中,由眼病生各种幻象,换言之,就是由遍计所执自性生依他起自性。但这眼病在唯识论中究竟要比喻什么?此比喻是紧接在三自性定义之后的,故可认为此比喻中,眼病(“眩翳过患”)作为遍计所执相,其地位相当于“一切法名假安立自性差别”;或者,更简洁地说,眼病相当于名言。眼病形成各种幻像,名言造成人们对事物的虚妄认识。名言是遍计所执,由名言而起虚妄分别,这就是由遍计所执自性生起依他起自性。《瑜伽师地论》等论中关于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的思想,可在这里找到源头,本经的下一个比喻对此有更为明确的论述。 

如上所说,本经的依他起自性可由幻妄之物生起,此处的比喻正体现出这一特点。再将此比喻与《成唯识论》的相关概念作比较,在此比喻中,依他起相指“或发毛轮蜂蝇巨胜,或复青赤白等相”;而在《成唯识论》中,“青黄赤白等相”是实法,由种子生起;“毛发轮”等相是假法,由实法聚集而成;或者,“毛发轮”等相如是幻觉,则属遍计所执相。因此,这二类现象在《成唯识论》中是根本不同的;但在本经中却性质相同,都属由眼病所生的幻妄之物,是依他起性。但这样的比喻,即将依他起自性比作由眼病产生的幻象,就是在比喻的意义上,也最多只能比作染分的依他起自性,不能比作净分的依他起自性。而《成唯识论》的三自性理论则更注重建立一个从染分依他到净分依他都能普遍成立的理论。 

虽然与下一个比喻相比,这是一个并不完整的比喻,但此比喻在揭示本经宗旨上,是非常透彻的。此比喻意在说明世人认识之虚妄。有眼病的人看出的东西都是虚妄的;世人的认识也是如此,属虚妄分别,因而都虚妄不实。与此相似的另一个佛典中常用的比喻是:未证道前,众生都如大梦中人,其认识都虚妄不实;要到证道成佛后,才能认识真实。 

但此比喻会产生一个问题:假如依他起自性可依一切他缘而生起,那么,是否可由牛生羊、由鸡生鸭?或由善生恶果、由恶生善果?显然,如此粗疏的说法,会破坏因果缘起法则,因此,下一个比喻对此作出了更为完整的说明。 

  

3.第二个比喻:三自性相互关系的比喻。

“复次德本!譬如清净颇胝迦宝,若与青染色合,则似帝青大青末尼宝像,由邪执取帝青大青末尼宝故,惑乱有情;若与赤染色合,则似琥珀末尼宝像,由邪执取琥珀末尼宝故,惑乱有情;若与绿染色合,则似末罗羯多末尼宝像,由邪执取末罗羯多末尼宝故,惑乱有情;若与黄染色合,则似金像,由邪执取真金像故,惑乱有情。如是德本,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染色相应,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当知亦尔。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罗羯多、金等邪执,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当知亦尔。如彼清净颇胝迦宝,依他起相,当知亦尔。如彼清净颇胝迦上所有帝青大青、琥珀、末罗羯多、真金等相,于常常时,于恒恒时,无有真实,无自性性,即依他起相上,由遍计所执相,于常常时,于恒恒时,无有真实,无自性性,圆成实相,当知亦尔。”'14'

此比喻的大意是:有一种“清净颇胝迦宝”'15',人们从未见过它的真实面目,无始以来它一直与青、红、绿、黄等色和合为一体,成为具有各种色彩的宝物。人们所见的,正是带有各种色彩的此物的幻象。以下,我们将此充满印度色彩的比喻转换成一个意象比较简单的比喻:有一个纯净无色的玻璃瓶,它始终与青、红、绿、黄等色和合为一体,人们见到的只是青瓶、红瓶、绿瓶、黄瓶。与经中相对应的说法是:那纯净无色的玻璃瓶上的青、红、绿、黄等色,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的)“言说习气”(也称名言种子);那在纯净无色玻璃瓶上所产生的青瓶、红瓶、绿瓶、黄瓶的认识(即所谓“邪执”),就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而那纯净无色玻璃瓶,就是“依他起相”。

此比喻中须注意的是多次出现的“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一词。经中明确,此“清净颇胝迦宝”(相当于转换比喻中的“纯净无色玻璃瓶”)是依他起相,按后期唯识论,依他起法必定有自己的种子。而各种色彩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这是什么意思?是说“言说习气”是遍计所执相的种子?但那样的话,“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岂不是由两个种子(即一个依他起相种子与一个遍计所执相种子)生成的?由两个种子生成一法,这不大可能符合唯识论之意。由此看来,不应以后期唯识论的思想来解读此段文字。笔者以为,本经将二个概念结合在一起形成“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这是有深意的。虽说“清净颇胝迦宝”或“纯净无色玻璃瓶”是依他起相,但无始来它从没有以纯粹面目出现过,所出现的一直是与某种色彩结合在一起的和合体。所以现实中出现的就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的和合体、和合相;而“言说习气”或名言种子,就是此和合体的种子,所以称为“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言说习气”。

因此,此处的种子概念(即习气)与后期唯识论、如《成唯识论》中的种子概念并不相同。因为在《成唯识论》中,种子只有实法能熏成,种子生成的也只是实法;像青瓶等和合体是假法,假法不可能熏成种子,而种子也不可能生成和合体之假法。但本经没有出现实法概念,或者说,没有作实法、假法等的区分,而是将一切有漏法都视为虚妄之物;但要保持因果法则,各有漏法又须有各自的种子,因此,青瓶有青瓶的种子,红瓶有红瓶的种子……。至于纯净无色玻璃瓶,由于无始以来它始终没有单独存在过,所以也就没有它的种子。 

但或许有人会有疑问:既然如此,经中为什么说“清净颇胝迦宝”是“依他起相”?本经的《无自性相品第五》中有一段话或许有助于解答此问题:“然由有情于依他起自性及圆成实自性上,增益遍计所执自性故,我立三种无自性性。”这就是说,遍计所执自性毕竟是在依他起自性上“增益”的东西,净分依他起法上是没有这些东西的'16',这实际上是前后期唯识论的共同看法,差别只是:《成唯识论》不认为遍计所执自性有种子,所以,即使如第六识和第七识在依他起事物上生起遍计所执,也不会产生二个种子(依他起种与遍计所执种)生一法之困境。 

如此理解《解深密经》的种子概念,本经的上下文就贯通了。即相对于第一个比喻,在此比喻中,出现了种子(即习气)的概念。种子意味着因与果之间有着确定性的联系。用上述转换的比喻来理解,青瓶熏成了青瓶的种子,红瓶熏成了红瓶的种子……;进而,青瓶种子能生起青瓶,红瓶种子能生起红瓶……。因此,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绝不会由牛生羊、由鸡生鸭,或由善生恶果、由恶生善果。

此比喻中还可探讨的是另一个问题:缘生与名言的关系。依他起相是缘生的,遍计所执相是名言而成的,那么,“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如果成为一个和合体,是否意味着这是一种缘生与名言的二元决定论?或者,这种二元决定论是否就是本经的真实意思?换言之,前期唯识经典中,缘生与名言,依他起自性与遍计所执自性,到底是什么关系?让我们再从下面的总结中寻找解答此问题的线索。

  

4.三自性相互关系的理论总结

在两个比喻之后,本经对三自性的相互关系作出了说明。

“复次,德本,相名相应以为缘故,遍计所执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无执以为缘故,圆成实相而可了知。” '17'

按此处文字来理解:遍计所执自性是来自于“相名相应”,依他起自性是来自于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或者说,知道了遍计所执相就可知道依他起相),圆成实自性则是消除了对依他起相上的遍计所执相的妄执。但这些观点又如何理解呢?

首先来分析遍计所执自性。什么是“相名相应”呢?前期唯识论对一切法的分类,常用“五法”概括:相,名、分别,正智,真如。《楞伽经》第1卷说:“于五法、自性、识、二种无我,究竟通达。”'18'其中,“五法”就是上述相、名等五法,“自性”即遍计所执等三自性,“识”即八识,“二种无我”指“我空”和“法空”二种无我。因此,“五法”是前期唯识论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范畴之一。“五法”中,前三类法囊括了一切有漏法,其中,“分别”就是识和心所;“相”和“名”是由识和心所变现出的所诠和能诠,即“相”是被认识的事物,“名”是能诠释事物的名称。此处体现的是“唯识无境”的思想,即唯有识(包括心所)存在,万法都由识变现。“正智”和“真如”则囊括了无漏法。“相名相应”就是说:事物(“相”)及其名称(“名”),有着本质的联系,名称体现了事物的本质特征。这是世人的看法,在唯识论看来,这种看法是错误的'19'。 

其次,怎么理解“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

此句中的“遍计所执相执”相当于后来诸论所说的遍计所执自性执。前期的三自性理论一般都认为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或依他起自性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如《瑜伽师地论》七十三卷指出:“问:依他起自性缘何应知?答:缘遍计所执自性执应知。”  '20'即依他起自性是依遍计所执自性执而生起。 

七十四卷则对遍计所执自性和依他起自性的作用作了总结:“问:遍计所执自性能为几业?答:五。一、能生依他起自性。……问:依他起自性能为几业?答:亦五。一、能生所有杂染法性。二、能为遍计所执自性及圆成实自性所依。……”'21'即遍计所执自性的最主要作用是“能生依他起自性”,而依他起自性的第二位作用是作为遍计所执自性的所依。

以上引文中,一说遍计所执自性,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这两个概念是否有区别?应该说是有区别的。以我执为例,我执就是对“实我”的执着,即认为存在着“实我”。“实我”是遍计所执自性,是不存在的东西,是“无”;但“我执”这种执着(即这种认识、这种观念)是“有”。进而,这种执着(“我执”)既有现行,必然也能熏成种子,且其种子是如此坚固,以至要彻底清除这种执着,修道人要历经三大阿僧祗劫。再以“认绳为蛇”(即在黑暗中误将绳看作蛇)之错觉而心生恐惧为例,蛇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所以是遍计所执自性;但这一错觉是存在的,所以作为现行,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会熏成种子。只要此错觉(遍计所执自性执)不破除,下次再在同一地点相同的条件下看到绳子,仍会将其认作蛇,再次心生恐惧。因此,遍计所执自性是“无”,而遍计所执自性执是“有”,不但有现行(即能执心),还有种子。如《瑜伽师地论》81卷所说:“执着相者,谓诸愚夫无始时来相续流转遍计所执自性执及彼随眠。”'22'其中的“随眠”就是种子。 

由上可见,遍计所执自性与遍计所执自性执,密切相关,却又是并不相同的两个概念。说“遍计所执自性生依他起自性”,那是一种粗略的说法;更准确的说法应为:“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那么,为什么遍计所执自性执能生依他起自性?

如上所说,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对遍计所执自性的执着,换种说法,遍计所执自性执就是能执之心(包括其形成的观念)。如《瑜伽论记》四十二卷指出:“遍计所执自性执者,是能执心。”'23'此能执心是依赖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所以就称为“依他起”。如《瑜伽论记》同一处所说:“遍计所执性,虽无有体,然能生彼能执之心,名所依止。……现行能执心是依他性。” 这就是说,能执之心识是依遍计所执自性生起的,所以是依他起自性。进而,“由执遍计熏成八种种子,亦是依他性摄。”即八识的种子又是由能执的八识的现行熏成的,所以也是依他起自性。如此就是遍计所执自性(执)生依他起自性。

在上述观点中,说能执心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当然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如第六识就能依遍计所执自性的“实我”、“实法”而生起我执和法执。但前后期唯识论的差别在于:是否八识都能依遍计所执自性而生起?《成唯识论》认为只有第六识和第七识能,而前期唯识经典倾向于八识都能。 

那么,什么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以为缘故,依他起相而可了知”呢?

如回到前面转换后的比喻,“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就相当于青瓶、、红瓶、绿瓶、黄瓶等相;“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就相当于认为实有青瓶等相之能执心。为什么以此能执心为缘,就可知道依他起相是怎么回事?因为此能执心能熏成青瓶等“言说习气”(即名言种子),而此“言说习气”又能生起现行能执心。现行熏种子,种子生现行,这就是依他起相。

因此,并不是有一个依他起相种子、一个遍计所执相种子,由二个种子生起了“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实际存在的只是“依他起相上遍计所执相执”的现行和种子,即认为实有青瓶等相的能执心的现行和种子。

由此可见,在本经的体系中,缘生与名言并非是二元决定论,二者实际上是统一的。种子是名言熏成的,所以种子都是名言种子;由名言种子生起现行,就是缘生。换种说法就是:名言生执着(即遍计所执自性执),执着之现行熏成名言种子,名言种子又生现行。

至此我们可以对《解深密经》的三自性与其唯识理论体系的关系作一总结。一切法都是名言性的,所以都有遍计所执自性。一切法都以“一切种子心识”为所依,具体地说,名言性的法在此识中熏成种子,种子遇缘又生起现行,所以,一切法都是依他起的,都有依他起自性。一切法都以真如为体,所以也都有圆成实自性。如此说来,一切法都有三自性。

  

四、三无性观 

  

    但一切法都有三自性的思想,与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般若经》的“一切法无自性”思想似乎矛盾。对此,本经在《无自性相品第五》中以“三无性”的理论来解决此矛盾。

该品一开始,胜义生菩萨就提了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世尊在过去时中说了种种法,但又说“一切诸法皆无自性”,这有何“密意”?这里的问题实际上是说:如果真的“一切法皆无自性”,那世尊说的种种法也都是虚妄不实,又有什么意义?而如果世尊说的种种法是真实不虚,那么,“一切法皆无自性”是否不能按其字面意义来理解,而须对其字面意义作出限定,对其真正意义给予明确说明?

其中“密意”的含义,《成唯识论》第9卷作了明确说明:“故‘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非性全无;说密意言,显非了义。”'24'即佛“密意”说“一切法皆无自性”,并非一切法的自性完全没有。这种“密意”的说法,是“不了义”的。所谓“不了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不了义”有二层意思。一是话说得不明显,需要补充说明,才能使其意思明确。二是在教理的层次上,不是处于最高层次。唯识宗说“一切法无自性”是“不了义”,就是从这两方面来说的。

首先,对“一切法无自性”,空宗是不加任何限定的,即此观点是无条件成立的;唯识宗则认为,此观点的成立,是有一定条件的。

在《无自性相品》中,世尊对胜义生菩萨上述问题的回答是:“胜义生当知,我依三种无自性性,密意说言:一切诸法皆无自性。”'25'即“一切法无自性”是依据三种“无自性性”来说的。三种“无自性性”就是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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