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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集注-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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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 
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 (11)。《书(12)》曰: ‘丕显(13)哉! 
文王漠 (丕承(15)哉!武王烈。佑启(17)我后人,咸以正无缺(,世衰 
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瓶其君者有之,子缄其父者有之 (19)。孔子惧, 
作《春秋》。《春秋》,天于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 
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刚)’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 
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 
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 (21)。公明仪曰: ‘扈有肥肉,厩 
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享。此率昏而食人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 
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22〕。 
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 〔23〕。——作于 
其心,害于其事〔24〕”作于其事,害于其政 〔25〕。——圣人复〔26〕起, 
不易吾言矣。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 
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27〕。《诗》云:‘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则莫 
我敢承。’无父无君,是周公所膺也 〔28〕。我亦欲正人心,息邪说,距彼 
行,放淫辞,以承三圣者。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 〔29〕。能言距杨、墨者, 
圣人之徒也。 〔30〕” 

        〔1〕好,去声。下同。 〔2〕生,谓生民也。 〔3〕治,去声。一治一乱,气化盛衰,人事得 

       失,反复相寻,理之常也。 〔4〕“水逆行”,下流壅塞,故水倒流而旁溢也。下,下地。上, 

       高地也。营窟,穴处也。《书》《虞书·大禹谟》也。洚,音降,又胡贡、胡工二反。洚水, 

      洚洞无涯之水也。警,戒也。此一乱也。 〔5〕掘地,掘去壅塞也。菹,侧鱼反。泽生享看也。 

      地中,两涯之间也。险阻,谓水之泛滥也。远,去也。消,除也。此一治也。 〔6〕暴君,谓 

      夏太康、孔甲、履癸、商武二之类也。 〔7〕坏,音怪。宫室,民居也。〔8〕行,去声。下同。 

        〔9〕沛,蒲内反,草木之所生也。泽,水所钟也。 〔10〕自“尧、舜没”至此,洽乱非一, 

      及纣而又一大乱也。  〔11〕相,去声。奄:平声,东方之国,助纣为虐者也。飞廉,纣幸臣 

       也。丑十国,皆纣党虐民者也。此一治也。 〔12〕《书》,《周书·君牙》之篇。〔13〕丕, 

      大也。显,明也。 〔14〕谟,谋也。 〔15〕承,继也。 〔16〕烈,光也。 〔17〕佑,助 

       也。启,开也。 〔18〕缺,坏也。 〔19〕此周室东迁之后又一乱也。“有作”之有,读为又, 

       古字通用。 〔20〕胡氏曰:“仲尼作,《春秋》以寓王法,谆典庸礼,命德讨罪,其大要皆天 

      子之事也。知孔子者,谓此书之作遏人欲于横流,存天理于既灭,为后世虑至深远也。罪孔子 

      者,以谓无其位而托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使乱臣贼子禁其欲而不得肆,则戚矣。”愚谓孔 

      子作《春秋》以过乱贼,则致治之法垂于万世,是亦一治也。 〔21〕横、为,皆去声。杨朱 

      但知爱身,而不复知有致身主义,故无君。墨子爱无差等,而视其至亲无异众人,故无父。无 

      父无君,则人道灭绝,是亦禽兽而已。〔22〕公明仁之言,义见首篇。莩,皮表反。充塞仁义, 

      谓邪说遍满,妨于仁义也。孟子引仪之言,以明杨、墨道行则人皆无父无君,以陷于禽兽,而 

      大乱将起,是亦率兽食人,而人又相食也。此又一乱也。 〔23〕为,去声。闲,卫也。放,驱 

      而远之也。作,起也。孟子虽不得志于时,然杨、墨之害自是灭息,而君臣、父子之道赖以不 

       坠,是亦一治也。程子日:”杨、墨之害甚于申、韩,佛氏之害甚于杨、墨。盖杨氏为我疑于 

      义,墨氏兼爱疑于仁,申、韩则浅陋易见,故孟子止辟杨、墨,为其惑世之甚也。佛氏之言近 

      理,又非杨、墨之比,所以为害尤甚。’  〔24〕事,所行。 〔25〕政,大体也。〔26〕复, 

      扶又反。 〔27〕抑,止也。兼,并之也。总结上文也。 〔28〕说见上篇。承,当也。 〔29〕 

      行、好,皆去声。诐、淫,解见前篇。辞者,说之详也。承,继也。三圣,禹、周公、孔子也。 

…  69…

      盖邪说横流,坏人心術,甚于洪水猛兽之灾,惨于夷狄篡拭之祸,故孟子深惧而力救之。再言 

       “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所以深致意焉。然非知道之君子,孰能真知其所以不得已之故哉: 

        〔30〕言苟有能为此距杨、墨之说者,则其所趋正矣,虽未必知道,是亦圣人之徒也。孟子既 

      答公都子之问,而意有来尽,故复言此。盖邪说害正,人人得而攻之,不必圣贤,如 《春秋》 

      之法,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不必士师也。圣人救世立法之意,其切如此。若以此意推之, 

      则不能攻讨、而又倡为“不必攻词”之说者,其为邪彼之徒、乱贼之党,可知矣。尹氏曰:” 

      学者于是非之原,毫厘有差,则害流于生民,祸及于后世。故孟子辩邪说如是之严,而自以为 

      承三圣之功也。当是时,方且以“好辩”目之,是以常人之心而度圣贤之心也。 

匡章曰:“陈仲子〔1〕岂不诚廉〔2〕士哉?居於陵〔3〕,三日不食,耳无 
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 〔4〕食实者过半矣。匍匐〔5〕往将食之,三 
咽〔6〕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孽 
  〔7〕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8〕。夫。〔9〕 
蚓,上食槁壤〔10〕,下饮黄泉〔11〕仲子所居之室,伯夷之所筑与〔12〕? 
抑 〔13〕亦盗跖之所筑与?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树与?抑亦盗跖之所树与? 
是未可知也。 〔14〕”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 〔15〕,以易 
之也。”曰:“仲子,齐之世家〔15〕也。兄戴,盖禄万钟〔17〕。以兄之 
禄为不义之禄而不食也,以兄之室为不义之室而不居也,辟 〔18〕兄离母, 
处于放陵。他日归 〔19〕,则有馈其兄生鹅者,己频顣曰〔20〕 ‘恶〔21〕 
用是鶃鶃 〔22〕者为哉?’他日,其母杀是鹅也,与之食之。其兄自外至, 
曰: ‘是鶃鶃之肉也。’出而哇〔23〕之。以母则不食,以妻则食之;以兄 
之室则弗居,以放陵则居之:是尚为能充其类也乎?若仲子者;蚓而后充其 
操者也。 〔24〕” 

        〔1〕匡章、陈仲子,皆齐人。〔2〕廉,有分辨,不苟取也。 〔3〕放,音乌,下“於陵” 

       同。於陵,地名。 〔4〕螬,音曹,蛴螬虫也。〔5〕匍匐,言无力不能行也。〔6〕咽,音宴, 

      吞也。 〔7〕孽,薄厄反。巨掌,大指也。言齐人中有仲子,如众小指中有大指也。〔8〕恶, 

      平声。充,推而满之也。操,所守也。蚓,音引,丘蚓也。言仲子未得为廉也。必若满其所守 

      之志,则惟丘蚓之无求于世,然后可以为廉耳。 〔9〕夫,音扶。〔10〕槁壤,乾土也。 〔11〕 

      黄泉,浊水也, 〔12〕与,平声。〔13〕抑,发语词也。〔14〕言蚓无求于人而自足,而仲子 

      未免居室食粟,若所从来或有非义,则是未能如蚓之廉也。〔15〕辟,音壁,绩也。,音卢, 

      练麻也。 〔16〕世家,世卿之家。〔17〕兄名戴,食,采于盖,其入万钟也。盖,音閤。〔18〕 

      辟,音避。 〔19〕归,自放陵归也。 〔20〕已,仲子也。频,与颦同。顣,与蹙同,子六反。 

      频顣而言,以其兄受馈为不义也。〔21〕恶,平声。 〔22〕鶃,鱼一反。鶃鶃,鹅声也。〔23〕 

       哇,音蛙,吐之也。  〔24〕言仲子以母之食、兄之室为不义,而不食不居,其操守如此。至 

      于妻所易之粟、放陵所居之室,既未必伯夷之所为,则亦不义之类耳。今仲子于此则不食不居, 

      于彼则食之居之,岂为能充满其操守之类者乎?必其无求自足如丘蚓然,乃为能满其志而得为 

      廉耳。然岂人之所可为哉?范氏曰:”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惟人为大。人之所以为大者,以 

      其有人伦也。仲子避兄离母,无亲戚、君臣、上下,是无人伦也。岂有无人伦而可以为廉哉?” 

…  70…

                                      离娄章句上 

      凡二十八章。 

      孟子曰:“离娄〔1〕之明,公输于〔2〕之巧,不以规矩〔3〕,不能成 
方员。师旷 〔4〕之聪,不以六律〔5〕,不能正五音〔6〕。尧、舜之道,不 
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7〕。今有仁心仁闻〔8〕,而民不被其泽,不可法 
于后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 〔9〕。故曰:徒舍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10〕。《诗》〔11〕云: ‘不想不忘,率由旧章。〔12〕’遵先王之法而 
过者,未之有也。圣人既竭目力焉,继之以规矩准绳,以为方员平直,不可 
胜用也;既竭耳力焉,继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胜用也;既竭心思焉,继 
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 〔13〕。故曰: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 
泽 〔14〕。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谓智乎〔15〕?是以惟仁者〔16〕宜在高 
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恶于众 〔17〕也。上无道挨也,下无法守也,朝 
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18〕。故曰: 
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国之灾也;田野不辟 〔19〕,货财不聚,非国之害 
也,上无礼,下无学,贼民兴,丧无日矣 〔20〕《诗》〔21〕曰: ‘天之方 
蹶,无然泄泄。 〔22〕’泄泄,犹沓沓也〔23〕。事君无义,进退无礼,言 
则非 〔24〕先王之道者,犹沓沓也。故曰:责难于君谓之恭,陈善闭邪谓之 
敬。 ‘吾君不能’,谓之贼。〔25〕” 

        〔1〕离娄,古之明目者。〔2〕公输子,名班,鲁之巧人也。〔3〕规,所以为员之器也。矩, 

       所以为方之器也。 〔4〕师旷,晋之乐师,知音者也。〔5〕六律,截竹为育,阴阳各六,以节 

       五音之上下。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阳。大吕、夹钟、仲吕、林钟、南吕、 

       应钟,为阴也。 〔6〕五音,宫、商、角、徵、羽也。〔7〕范氏曰:”此言治天下不可无法度。 

       仁政者,治天下之法度也。” 〔9〕仁心,爱人之心也。闻,去声。仁闻者,有爱人之声闻于 

       人也。 〔9〕先王之道,仁政是也。范氏曰:“齐宣王不忍一牛之死,以羊易之,可谓有仁心。 

       梁武帝终日一食蔬素,宗庙以■为牺牲,断死剂必为之涕泣,天下知其慈仁,可谓有仁闻。然 

       而宣王之时齐国不治,武帝之未江南大乱,其故何哉?有仁心仁闻而不行先王之道故也。”〔10〕 

       徒,犹空也。有其心,无其政,是谓徒善。有其政,无其心,是谓徒法。程子尝言”为政须要 

       有纲纪文章、谨权审量、读法平价,皆不可阙”,而又曰“必有《关睢》、《麟趾》之意,然 

       后可以行《周官》之法度”,正谓此也。〔11〕《诗》、《大雅·假乐,之篇。〔12〕愈,过 

       也。率,循也。章,典法也。所行不过差、不遗忘者,以其循用旧典故也。  〔13〕准,所以 

       为平。绳,所以为直。胜,乎声。覆,被也。此言古之圣人既竭耳、目、心思之力,然犹以为 

       未足以遍天下、及后世,故制为法度以继续之,则其用不穷,而仁之所彼者广矣。  〔14〕丘 

       陵本高,川泽本下,为高下者因之,则用力少而成功多矣。  〔15〕邹氏曰:“自章首至此, 

       沦以仁心仁闻行先王之道。” 〔16〕仁者,有仁心仁闻而能扩而充之,以行先王之道者也。 

        〔17〕播恶于众,谓贻患于下也。 〔18〕此言不仁而在高位之祸也。道,义理也。揆,度也。 

       道揆,谓以义理度量事物而制其宜。法,制度也。法守,谓以法度自守。朝,音潮。工,官也。 

       度,即法也。君子、小人,以位而言也。由上无道择,故下无法守。无道揆,则朝不信道,而 

       君子犯义;无法守,则工不信度,而小人犯刑。有此六者,其国必亡,其不亡者侥幸而已。〔19〕 

       辟,与闢同。〔20〕上不知礼.则无以教民。下不知学,则易与为乱。丧,去声。邹氏曰:“自 

        ‘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责其君。”〔21〕《诗》,《大雅·板》之篇。 〔22〕蹶,居卫 

       反,颠覆之意。泄,戈制反。泄泄,怠缓悦从之貌。言天欲颠覆周室,群臣无得泄泄然不急救 

       正之。  〔23〕沓,徒合反。沓沓,即泄泄之意。盖孟子时人语如此。  〔24〕非,低毁也。 

…  71…

        〔25〕范氏曰:“人臣以难事责于君,使其君为尧、舜之君者,尊君之大也。开陈舍道,以禁 

       闭君之邪心,惟恐其君或陷于有过之地者,敬君之至也。谓其君不能行善道而不以告看,贼害 

      其君之甚也。”邹氏曰:“自‘《诗》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责其臣。”邹氏曰:“此 

      章言为治看当有仁心仁闻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当各任其责也。”孟子曰:“规矩, 
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 〔1〕。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二者 
皆法尧、舜而已矣〔2〕。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 
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孔子曰: ‘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3〕’暴 
其民甚,则身弑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名之曰 ‘幽’、‘厉’,虽孝子 
慈孙,百世不能改也 〔4〕。《诗》〔5〕云: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此之谓也。 〔6〕” 

        〔1〕至,极也。人伦,说见前篇。规矩尽所以为方员之理,犹圣人尽所以为人之道。〔2〕法 

      尧、舜以尽君臣之道,犹用规矩以尽方员之极,此孟子所以道性善而称尧、舜也。 〔3〕法尧、 

      舜,则尽君臣之道而仁矣。不法尧、舜,则慢君贼民而不仁矣。二端之外,更无他道,出乎此, 

      则人乎比矣,可不谨哉?  〔4〕幽,暗。厉,虐。皆恶溢也。苟得其实,则虽有孝子慈孙爱 

      其祖考之甚者,亦不得废公义而改之。言不仁上祸必至于此,可惧之甚也。〔5〕《诗》,《大 

      雅·荡》之篇。 〔6〕言商纣之所当鉴者,近在夏柒之世。而孟子引之,又欲後人以幽、厉为 

      鉴也。 

孟子曰:“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1〕。国。〔2〕之所 
以废兴存亡者亦然。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 
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3〕。今恶〔4〕死亡而乐〔5〕不仁, 
是犹恶醉而强 〔6〕酒。”〔7〕 

        〔1〕三代,谓夏、商、周也。禹,汤,文、武,以仁得之。桀,纣,幽、厉,以不仁失之。 

        〔2〕国,渭诸侯之国。 〔3〕言必死亡。 〔4〕恶,去声。 〔5〕乐,音洛。 〔6〕强,上 

      声。  〔7〕此承上章之意而推言之也。 

孟子曰:“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 
敬 〔1〕。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其身正而天下归之〔2〕。《诗》云: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3〕。’”〔4〕 

        〔1〕“治人”之治,平声。“不治”之治,去声。我爱人,而人不亲我,则反求诸己,恐我 

      之仁未至也。“智”,“敬”,放此。 〔2〕不得,谓不得其所欲,如“不亲”、“不治”、” 

      不答”是也。反求诸己,谓“反其仁”、“反其智”、“反其敬”也。如此,则其自治益详, 

      而身无不正矣。天下归之,极言其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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