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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上中下等之人。他不需要想:「这是下等受者,若布施给他,我将只会获得下等的佛智。这是中等的受者,若布施给他,我将只会获得中等的佛智。」因此,对倾向于证悟一切知智的菩萨,无分别心地布施予一切到来的受者已是一种惯常的修习。反之,普通人与天神修布施的目的是获取所喜爱的世俗之乐,因此他们很自然地选择最好的受者为布施的对象。
结论是:以菩萨为对象的《佛种姓经》和以普通人与天神为对象的其他经典(如《施分别经》)之间是没有矛盾的。
波罗蜜的意思
《行藏注疏》中解释「波罗蜜」(parami)这个字可能具有的各种不同意思:
Parami是由parama和i组合而成的。Parama的意思是「最优越」,在此是指菩萨为最优越者。或者,Parami是演变自para(词根)与ma(后缀)。Para的意思是「成就」或「保护」。由于他成就与保护布施等诸美德,因此菩萨被称为parama。
或者,para(前缀)跟意为「结合」的mara(词根)组合成一字。由于菩萨的行为好像是以美德来吸引众生、跟众生结交来往,因此他被称为parama。
或者,param(前缀)跟意为「清净」的maja(词根)组合成一字。param的意思是「更加」。由于菩萨心中无染和比他人清净许多,他称为parama。
或者,param(前缀)跟意为「走向」的maya(词根)组合成一字,param的意思是「上等」。由于菩萨以特别的方式走向涅槃这一上等境界,他被称为parama。
或者,param(前缀)跟意为「决定」的mu(词根)组合成一字。由于菩萨决定自己的来世,就有如决定今世的情形,他被称为parama。(这里是指菩萨有能力准确地分别该做何事以使今生愉快与无瑕。同样地,对于来世他也能办得到。即是说他有能力改善自己的生命。
或者,param(前缀)跟意为「放进」的mi(词根)组合一字,param的意思是「更多」。由于菩萨把越来越多的持戒等美德放进自己的心流里,他被称为parama。
或者,param的意思是「不同于」或「对立」,mi(词根)的意思是「粉碎」。由于菩萨粉碎一切跟美德对立与不同的不净法,他被称为parama。
或者,para(名词)跟意为「清净」的maja(词根)组合成一字,para的意思是「彼岸」。在此,娑婆世界是「此岸」,而涅槃是「彼岸」。由于菩萨清净自己及他人,以越渡至彼岸(涅槃),因此他被称为parami。
或者,para(名词)跟意为「结合」或「置于一处」的mava(词根)组合一字。由于菩萨把众生结合或置于涅槃,他被称为parami。
或者,它的词根是maya,意即「走向」。由于菩萨走向涅槃彼岸,因此他被称为parami。
或者,它的词根是mu,意即「了解」。由于菩萨彻底如实了解涅槃彼岸,因此他被称为parami。
或者,它的词根是mi,意即「放进」。由于菩萨把众生放进和载至涅槃彼岸,因此他被称为parami。
或者,它的词根是mi,意即「粉碎」;由于菩萨在涅槃把众生之敌的不净法粉碎,因此被称为parami。
(以上各种不同意思是根据词源学分析而得,并非随便分析的。)
Paramanam ayam parami:意即波罗蜜是菩萨的修行。或Paramanam kammam parami:意即波罗蜜是菩萨的任务。或paramissa bhavo paramita paramissa kammam paramita:意即波罗蜜的任务是令别人知道他是菩萨。
这些意思是:菩萨必须执行的布施等任务是为波罗蜜。
《胜者庄严疏钞》里提到:“Param nibbannam ayan ti gacchanti etahi ti paramiyo; nibbanasadhaka hi danacetanadayo dhamma parami ti vuccanti。”意即:「组成导向娑婆世界的彼岸(涅槃)之道的布施思等种种思是为波罗蜜。」
《行藏注疏》提到:“tanhamanaditthihi anupahata karun’upayakosalla pariggahita danadayo guna paramiyo。”意即:「波罗蜜是由通过悲智而得以掌握的种种美德组成的。悲愍的对象是受到渴爱、我慢与邪见极度击溃的众生。」
在此,智是指方法善巧智。以悲智为主导的布施等是为波罗蜜。这是特别针对正等正觉者的波罗蜜的分析法。
波罗蜜
十波罗蜜是:
一、布施(dana);
二、持戒(sila);
三、出离(nekkhamma);
四、智慧(pabba);
五、精进(viriya);
六、忍辱(khanti);
七、真实(sacca);
八、决意(adhitthana);
九、慈(metta);
十、舍(upekkha)。
(这些波罗蜜的真正含意将在下文显示得更清楚。)
关于这些波罗蜜,在「稀有的佛出世」一章中有提及四种培育心之法(四成就)。其中之一即是从被授记那一刻到最后一世成佛的漫长期间里,菩萨没有任何一段时期是不修习十波罗蜜的,最少他都会修布施波罗蜜。省察菩萨的种种圣洁修为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
波罗蜜的相、作用、现起和近因
修习观禅的人必须了解名色法的相、作用、现起与近因。如此他才能清楚地看透名色法。同样地,只有在了解诸波罗蜜的相、作用、现起与近因之后,人们才能清楚地明了它们。因此在《行藏注疏》里有一章是专门解说诸波罗蜜的相、作用、现起与近因。
十波罗蜜都共同具有:
一、 援助众生为相。
二、 提供援助给众生为「执行作用」,坚定地修习波罗蜜为「成就作用」。
三、 现起是(a)呈现在心中希望众生获得福利之本质,或(b)佛果。
四、 近因则是大悲心与方法善巧智。
在此必须为上述的名相之定义作一番解释。
相有两种:一、共相,即是每个波罗蜜共同拥有之相;二、特相(自性相),即是个别波罗蜜专有之相。例如,在色法之中,四大中的地大有无常与硬这两个相。在这两者之中,无常是地大与其他诸大共同拥有之相,因此它是共相。反之,硬是地大专有之相,因此它是特相。
作用也有两种:一、执行作用;二、成就作用。例如,善法是在克服恶法之后才能生起的,因此它的执行作用是克服恶法。善业的成就是带来福报,因此善法的成就作用是获得福报。
当人们对某法(心之目标)深入观照时,在他心中会呈现出有关该法的本质(自性)、有关它的作用、有关它的原因或有关它的成果。现起是指有关法的本质、作用、原因或成果,当中任何一个呈现在他心中。例如,当某人观照「什么是善法?」时,在他心中会现起:一、有关它的本质:「善法之本质是清净。」;二、有关它的作用:「善法克服或对抗恶法。」;三、有关它的原因:「善法只有在接近善知识时才能生起。」;四、有关它的成果:「善是令人获得福报之法。」。
导致某个法生起的最有力与最接近的因素是为近因。例如,在众多导致善法生起的原因之中,如理作意是最接近与最有力的因素,因此它是近因。
一些有关布施波罗蜜值得探讨的层面
对布施波罗蜜必须认知的要素是任何施物或施与的行为都是布施。布施有两种:
一、福业境施;
二、顺从习俗的布施。
以清净的信心来行布施是福业境施,只有这种布施才是布施波罗蜜。但是因爱、恨、恐惧或愚痴等而做的布施并不属于布施波罗蜜。
布施与舍离
关于善施,若能了解布施与舍离的共同点与差异是有助益的。
《八十集?大鹅本生经》中列举了身为国王的十个责任,即:布施、持戒、舍离、正直、温和、自制、无瞋、有同情心、忍辱和无碍。在此我们可以看到布施和舍离是分开列于其中的。
根据《本生经》,施物有十种,即:食物、饮品、衣服、交通工具(包括雨伞、拖鞋、或鞋)、花、香粉、药膏、床、住所和点灯的物品。促使布施这些物品的思是为布施。促使布施其他物品的思为舍离。因此,布施与舍离的差别是在于施物种类的不同。
但是《本生疏钞》引用许多论师的观点,说道:「为来生得享福报而给是为布施,为了今生得享成果而给佣人与服务人员报酬是为舍离。」
在巴利文经典的《行藏注疏》和《十三集?本生经注》里有一个故事可显示出布施和舍离的差别。其简要故事如下:有一次菩萨出生为很有学问的婆罗门,名叫阿吉帝。当他的双亲死后,遗留下很多财产给他。受到悚惧智的激励,他如此省思:「我的双亲与历代祖先累积了这么多的财富,但是死时也带不去。至于我,我会在采取它们的精华(即:布施之善业)之后才离去。」然后他获得了国王的同意,在全国各地击鼓宣布他将进行大慈善活动。他用了七天的时间亲自把财产分发给别人,但是财产仍然还有许多。
他感到没有亲自主持分发财产的必要,因此把楼阁、宝库和谷仓的大门开放,以便任何人可以随意拿所喜之物。他就这样离开,出家去了。
在上述的故事里,菩萨在首七天亲自分发财产是为布施,反之在七天之后舍弃财产的行动是为舍离。这差别的原因是布施必须具足四个条件:一、施主;二、施物;三、受者;四、布施思。阿吉帝智者在首七天分发财产时,这四个条件都具足,因此这是布施。七天之后,他在受者还未到来之前已舍弃财富离去,因此这应该是舍离。
在日常生活里,当我们给某人东西时,我们只是「给」而已,「给」的巴利是deti,这并不属于善业。但是,当我们舍弃自己的财富时想道:「谁要都可拿去,若无人要就让它留在原地。」这样的行为并不是「给」,而是舍离。其巴利文不是dana,而是caga。
简而言之,当我们亲自把财物交给他人时,这就是布施。当我们舍弃对自己的财物拥有权时,这就是舍离。(就有如舍弃无用之物一般。)
另一种分别法是:给与圣洁的人是为布施;给与下等之人是为舍离。因此当国王在执行其十项责任时,供养比丘和婆罗门等是属于布施;当他给乞丐食物时是属于舍离。
布施与舍离的分别即是如此。
布施与舍离的共同点
虽然在国王的十项责任之中,布施与舍离是被分开的,但是事实上并无差别。布施之中可能有舍离的成份,舍离之中也可能有布施的成份。其原因是,无论是给与远或近的受者,这都是属于布施;(在布施的那一刻)当拥有权的感受消失时,这放下即是舍离。因此,在布施之前某人会想:「我将不再需要它」,这即是舍离。因此,舍离时常与布施善业在一起。
关于十波罗蜜,在巴利文经典的《佛种姓经》里,佛陀提及布施波罗蜜,而没有提及舍离波罗蜜,因为(如上述的解释)舍离已经包括在布施里。《佛种姓经》以究竟法(究竟谛)来讲解(没有运用俗谛的方式),它提到无论给与上、中或下等的受者皆属于布施。因此若说给予圣洁的受者是为布施,而给予下等的受者为舍离是不恰当的。
同样地,在《增支部》和其他巴利文经典里,述及圣人有七个使他流芳百世之素质,即是:信、戒、勤学、舍离、慧、惭与愧。在此只列出了舍离而没有提及布施,因为布施已是理所当然地包括在舍离里。
这些是把布施和舍离作为同意词通用的例子。
称为舍离的布施
虽然一般上每一项布施皆可算是布施波罗蜜,但是(有非凡素质的)大布施在经典里被称为大舍离。大舍离有五种,在不同的注释里有不同的列举法。
《戒蕴》、《根本五十经篇》和《增支部》的注释(在解释「如来」这一词的意思时)所举的大舍离如下: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根本五十经篇》的注释在说明《狮子吼小经》时所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妻子儿女;
三、舍弃王位;
四、舍弃身体(生命);
五、舍弃眼睛。
《清净道论疏钞》列举的是:
一、舍弃身体(生命);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长部?大品》的疏钞在说明《大波那经》时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眼睛;
三、舍弃身体(生命);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如是语注》在说明《双品?双集经》时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身体(生命);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妻子儿女;
五、舍弃王位。
《佛种姓经注》列举的是:
一、舍弃四肢;
二、舍弃生命;
三、舍弃财富;
四、舍弃王位;
五、舍弃妻子儿女。
《维山达拉本生经注》列举的是:
一、舍弃财富;
二、舍弃四肢;
三、舍弃儿女;
四、舍弃妻子;
五、舍弃生命。
《胜者庄严疏钞》也列举了相同的五种舍离,只是排法不同而已。
虽然上述的列举之间稍微有些差别,但是它们的要素是相同的,即是身外物和自己的身体。(除了自己的身体之外)身外物的项目包括了:舍弃财富、舍弃亲爱的妻子儿女及舍弃人们视为重宝的王位。在自己的身体这一项里,它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没有威胁到生命的,即是肢舍;另一种是有威胁到生命的,即是眼舍、命舍和身舍。在此舍离自己的眼睛或身体被视为会对生命有威胁,因此被视为与舍弃自己的生命相等。
维山达拉王以七种东西,每样的数目为一百来进行布施;注释形容这布施为大布施,而非大舍离。但是人们可以争辩说这可算是五大舍离的舍弃财富。
关于布施不同层面的杂集
为了启发那些发愿成佛,或辟支佛,或声闻弟子的人,在此我们提供了关于布施不同层面的杂集。布施是证悟的条件之一。这杂集将以回答以下的问题来呈现:
一、什么是布施?
二、为何称为布施?
三、什么是布施的相、作用、现起和近因?
四、有多少种布施?
五、什么是增强布施之福报的因素?
六、什么是减弱布施之福报的因素?
(在讨论其他的波罗蜜时,将会采取相同的方式。)
一、什么是布施?
简短的答案是:「促使施与他人适当之物的『思』2是为布施。」它的含意将在下文里显得更清楚。
二、为何称为布施?
「布施思」被称为布施,因为此思导致布施的行动发生。若没有布施思,是不可能有布施的;只有在布施思生起时,才可能有布施的行动。
关于这点,思是指:
一、 在布施当时生起的思,被称为「脱欲思」(mubcacetana),mubca的意思是脱欲或舍弃。只有具备此思的舍弃行动才能形成真正的布施。
二、 在布施之前生起准备布施之思被称为「前思」。只要在「我将布施此物」这意愿(思)生起的时刻,而身边又果真有此物,那么,这种思也可算是布施。若在生起布施之思时并没有施物,那么这只算是前思,并不是布施。这只可算是普通善业之善思。
为何思被视为布施是根据“diyati anenati danam”这一句的语法定义,它的意思是「促使布施者是为布施。」(在此,思肯定是布施的决定性原因。)
根据“diyatiti danam”这一句的语法定义,布施之物也被称为布施。“diyatiti danam”的另一个意思是「可供布施之物是为布施。」
根据这些语法定义,经典提及两种布施,即是思施和物施。关于这点,有人问为何布施之物也被称为布施?他们感到疑惑是因为只有思才会产生业报,物质是不能有业报的。只有思才会产生业报是不争的事实,因为思是意业。但是如上述的分析,只有在拥有布施之物时生起的布施思才算是布施,因此布施之物也是布施的重要条件之一。
例如,当我们说:「有得煮饭是因为有火柴。」事实上是以火来煮饭。火能烧是因为有火柴,能煮饭是因为有火。若把这些现象的关系考虑在内,说「饭煮得好是因为有好的火柴」并没有错。同样地,我们可以正确地说「因为有布施之物而获得善报。」
由于布施之物是布施的重要因素,经典根据不同种类的布施之物分别布施的种类。律藏说明有四种布施,即是布施食物、袈裟、住所和药物(比丘的四资具,即四种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