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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不是空话,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木是工具,运用工具要靠技术,而学习任何技术,十年的时间绝对足够。但人却不然,所谓的百年是指超过一代以上的时间。所有历史上的强国,无一不具有强大的文化背景。也从来不曾有过一个国家能够雄峙百年,而不具备文化基础!
当年在日记中,我曾写了很多音乐理论,不幸现在手头没有资料,只能就记忆所及加以记载。兹以国语为例,四声可以视为主和音的三个音:“MI… DO…MI SOL(低八度)…DO MI…SOL(低八度) ”第一声平平地延长,第二声向上升,第三声则由低八度的属和音上升,第四声需要由高向下滑,且速度要快,以便把音感破除掉,故有人称之为破音。
国语说得标准时,应该是大调的主和音,音感很大方、宏伟。据说当年在决定“国语”时,敝家乡话--湖北音,因为“辛亥革命”的因素,也曾列入考虑。但是湖北音属于小调,婉转有余而气魄不足,故未获垂青。
我曾对好几种中国方言作了系统的研究,像四川话没有尾音,语调干脆而生硬。山东话每个音都有尾音变化,又不够严谨。而广东话将“四声”变为“八声”,过于复杂。当然除了音调之外,还有音色的因素,也就是发音的口形与部位,但这却与音乐无关。在所有的方言中,北京话的优点,正是其音乐属性的特征。
假如要唱中文歌,必须先掌握文字四声中的音频变化,使音乐的曲调成为载具,让文字的音调浮在其上。这样既不妨害音乐的进行,又能兼顾中国文字的特性,一听就懂。为了便利后学,大可订些规则,如同对位法一般,有心者不妨一试。
威德曼教的是“新音乐”,上课时根本没有教材。他只是提供一些作品,在其指导下,大家相互探讨。
比如说荀伯格的作品,在威德曼的解说中,有四种创作的法则。这四种法则听起来似乎煞有介事,我一听,就对威德曼表示,这些法则只有一个目的,就是避免音乐的调性,这怎么能称做法则呢?
威德曼不同意我的说法,他认为不管用什么方法,只要能使首调音乐变成无调音乐,就可以称为法则。他甚至问我有没有其它方法,能得到同样的结果?
当场我的确被他考住了,但是我不甘示弱。下课后我写了一个简单的公式(时日久远,现在已记不完全了),是将主和音的排列组合变化全部展开,只要十二个半音中,能够产生大、小和弦音阶者,不令其出现在同一小节中,至于三和音更不可出现在同一乐念中,这样就可以得到同样的无调性音乐。
威德曼看了大吃一惊,从此对我刮目相看。
还有一次上“听声、辨音”课,目的在训练我们分辨各种音调及调性。训练时,听者一听到钢琴声,就要说出该音的名称。每次他一按键,我都能快速而正确地指出,到后来他只好禁止我再开口,好让别人练习。
下课时,他问我是不是有“绝对音感”,我说没有,同时告诉他有关中国语音的调性特色。他听了,建议我改学指挥,我表示没有兴趣,他好心说:
“我是为你好,作曲是没有前途的,总有一天你会知道。”
我知道他的好意,可是,我如何解释自己的心态呢?不得已,我只好说:
“我只是希望多了解一点音乐而已。”
“唉!中国人真难让人了解。”
我曾写了一首曲子,是以“标题音乐”的方式,描述有几只蝉正在引吭高歌时,飞来了一只鸟,逐一把蝉吃了。最后被吃的是一只“大蝉”,与鸟挣扎了片刻,虽然不幸性命难保,却卡在鸟的喉咙里,鸟也因此不能欢唱了。
威德曼叫我拿去给管弦乐团试练,由于主角是只“大蝉”,我选了“巴松”管来演奏。不幸吹巴松管的是位业余的老乐师,对一口气要吹八个音节无法胜任,不得已我只好改成四个音节,蝉声于是变得断断续续的,气势全无。
更令我难以为继的是,这位老乐师不能掌握节奏,我要求的是很平滑地由慢而快,先是一拍、两拍,在四拍后,则用五连音、六连音一直到十连音。每换一小节,则升高半个音阶。练了几天,老乐师不知所吹,连声咒骂不止,我也头大如斗,只听到一片鬼哭神嚎,最后不得不宣布放弃。
我还设计过一种曲式,利用中国“织锦缎”的结构,以一部分乐器相互交错,形成很规律的背景,有如锦缎的衬底花色一般,再用主奏乐器“绣”出上层的“乐念主题”。这种方式倒是很适合中国五音阶的调性,也能充分表现中国音乐的特殊风格。威德曼很欣赏,可是基于种种机缘,我中途变节,计划又胎死腹中。
另外我还写了一首混声合唱曲,中国民谣式的“塞外组曲”。可惜巴西人学中文发音有问题,唱来始终像田中群蛙竞鸣,后来只好不了了之。
可是在教他们中文时,却让我对中文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从而开启了后来致力“中文自然语言”的契机。其中细节将在第三集<炎夏>中讨论,在此从略。
学期中,作曲班的同学有一个新曲发表会,由于我所作的曲子都不可行,所以没有报名参加。那一次的演出令我目瞪口呆,万万想象不到那就是我所积极努力的方向与远景。从此,心里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参加那次发表会的,一共有七位同学,都是本院的菁英。在学习了几年的作曲以后,各自拿出了他们呕心沥血的作品。当着沙市近千名衣冠楚楚的名仕淑女,在威德曼先生的指挥下,由本校的管弦乐团盛大隆重的演出。
第一个节目,曲名叫“风”,威德曼先生出场后,全场均报以热烈的掌声。只见他把指挥棒一举,乐队各自作好准备动作,然后就僵在那里,足足有三分钟之久。除了听众席中偶而传来轻微的咳嗽声外,一切都静悄悄的。然后威德曼把指挥棒放下,返身向听众席深深的一鞠躬,全场无不愕然,原来“风”声已经止息。
第二个节目的曲名是“女高音”,原意是由横笛起一个音,而且是自由音,也就是不硬性规定什么音,越随兴越好。然后一位女高音由后台出场,接着下去自由发挥。这首曲子的作者曾与我讨论过,他的构想是要制造一种飘逸的效果。在表演时,吹横笛的是位女仕,好心的想吹一个比较适合的音调,不幸因为太自由了,一时拿不定主意,吹走了音。闹得表演的女高音跟不上去,场面尴尬,只好草草了事。
第三个不知何名,也不知道台上是在演奏,还是乐师们在调音,一阵混乱,定音鼓声越敲越响,突然间,又演奏完毕。
第四个,第五个……简直没有一首能称为“音乐”,只可怜了那些乐师们,他们多半是我们的老师,平素颇有几分威严,此刻都变成了舞台上的小丑。依据演奏曲子的指定,一下搬搬椅子,一下很勉强的哈哈狂笑,再不然就拿心爱的乐器当作玩具耍弄。总之,出尽了各种丑态,人人想笑,但大家都咬紧了牙关,装出很能欣赏的神情。连威德曼这位伟大的导师,也多次的摸摸鼻子,揩揩脸,一副忍俊不住的模样。
演奏全部结束了,照例全场一致热烈的掌声。每个天才般的新秀作曲家,在威德曼的介绍下一一出场,接受听众的欢呼,彷佛要补偿以往那些曾被埋没的大师们,一点内心的歉疚。
如果说这是一场马戏团的娱乐节目,我觉得倒很有欣赏价值。再不然,用来嘲弄那些自以为很懂音乐的淑女绅士,也不失为绝妙的场合。但是,人人都那样认真,作曲家纷纷高论他们的意境,听众也若有所悟,连威德曼也挂着神圣的面具。他们一致认定这就是“新音乐”,我则完全迷失了。
事后,我找到威德曼教授,请他指点迷津。我们在学校的福利社里,喝着苦涩香浓的咖啡,拋开了师生的立场,作了一次令我顿开茅塞的讨论。
他首先说:
“新音乐不一定是好音乐,但是一定要有创意。历史证明了当代人所不能接受的,未来很可能成为主流。巴哈、贝多芬、狄布西、史特拉文斯基、荀伯格等,没有一个例外。正因为他们有些新的观念,而这些新观念在当时还没有习惯,没人能够领受。因此,身为一个作曲家,不能不走在时代的前端,为创造而创造。”
“我同意,可是音乐总有音乐的范畴,为了创造而创造,离开了音乐的领域,又怎么能称为音乐呢?”
“你能为‘音乐’下个定义吗?当年巴哈创立平均律时,人们说那不是音乐。贝多芬首先使用属和弦的第七度不协和音,也被人斥为离经叛道。狄布西开启了印象派,采用东方的五音律,人们觉得他很怪异。另外史特拉文斯基打破了节奏的观念,荀伯格扬弃了主调,采用十二半音阶……这些在当时都曾被人们批评过,认为那不是音乐,现在呢?你怎么能说你不能接受的就不是音乐?”
“至少,那还是声音的变化,还有一个符合人性需求的理论基础。”
“新音乐当然有它的理论,每一个新观念都是既有领域的突破,在这么长远的音乐史中,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被以往的大师发挥到极致。曾经有人用计算机计算过,最后一个和弦被狄布西用掉了。此外,节奏、调性也不可能再有新的变化,音乐还剩下什么呢?只有音色、音量罢了。但那只是技术,由各种不同的乐器,发出不同的乐音,产生不同的效果而已。要突破,就要尝试不同的方向。”
“为什么一定要为突破而突破呢?多出几个贝多芬一样的大师,不是更能令我们享受音乐的神韵吗?只为了求新的变化,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知道你的想法,可能你是中国人,不了解我们西方人的思想及背景。我们的社会只崇拜第一,没有与别人不同的特色,再好也得不到应有的地位。例如布拉姆斯,他的作曲技巧以及才华天分,没有一点比贝多芬逊色。可是,由于他的风格与贝多芬雷同,那就等于说,他没有任何突破,所以得不到应有的评价。”
“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他提供了我们美妙的音乐,我们一样地欣赏、感动,这不是一个作曲家的最高目的吗?”
“所以我说你可能不懂,我看过一些介绍中国文化的书,你们把个人的名利放在其次,为艺术而艺术,为音乐而音乐。甚至一些思想家还把他们自己的作品,冠上前人的名字。这种忽视自我的现象,对我们来说才是不可思议的。”
“可是,为了自我的成就,也不是标新立异就可以达到的呀!”文化上的殊异,的确是很难沟通。
“那你更不能懂了,就以绘画来说吧,达达派米勒的画,到今天为止又有几个人真正的欣赏?在画布上画个圈,有谁不会?只因为他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人,所以有了不朽的地位,正因为我们鼓励求新求变,所以才有变化,才有进步。”
“进步的结果呢?艺术品成了悬挂的装饰,音乐成了冒充知音者的点缀。人们只为了表示自己有欣赏的水准,不惜互相的欺骗、抬哄,以至于让真正喜爱的人感到失望,而远离了这些虚伪不诚实的市场。很显然的,任何古典音乐会的听众,都比不上热门音乐会的多,那不正是我们从事音乐者的耻辱吗?”
“不能这样说,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不是人人能接受的。”
“为什么呢?我听过很多由古典音乐所改编的通俗曲子,一样能被大众接受。”
“那是因为我们听多了,就习惯了,习惯了就会喜爱。如果荀伯格的曲子,大家都听习惯了,一定也会喜欢的。”
“这点我不同意,人们能够习惯的,一定是能符合人类生理特质的。比如说,和弦用尽了,还可以在曲式上变化,也可以在配乐上创新。然而,那些噪音或是胡闹一番的表演,只有让人刺耳作呕,不但不能习惯,反而还会敬而远之。”
“你错了,曲式和配乐不能算是新的概念,要求新就不应该有限制。全世界的音乐演奏会上,都有些所谓的新音乐,而且分量一天一天的在增加。当年那些大师的作品,也是经历了一样的过程,到今天才被肯定的。”
“据我所知,在以往,乐团只是贵族专用的,一般社会大众终年难得听到几次音乐演奏。所以,再好的音乐也要很久才能渐渐传播开。现在呢?音乐会随时都有,再不然,人人可以买一张唱片、一卷录音带,一天听上千百次,能不能听习惯,并不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证明。我们所知的新音乐,至少也有近半个世纪了,可是任何音乐节目单上,印象派以前的曲子,还是占了四分之三以上。如果这样还不能习惯,究竟要多久才能习惯?不仅如此,我们在市面上能看到的古典音乐唱片中,所谓的新音乐还不到百分之一。如果不是大众的唾弃,无法习惯,还有什么其它的原因呢?”
总算我提出的这个论据,让他停下来想了一会,然后反问我说:
“那你是反对追求新的音乐啰?”
“教授,我没有这个意思,也不会这样想,求新求变是人性的特质。但是,音乐是给人的耳朵听的,要配合人生理、心理的特征,才是求新求变的正确方向。”
“我承认你有些观念超乎我的想象之外,可是我不认为世界上有所谓的正确方向。当今的哲学都趋向于空谈,宗教也被视为迷信,甚至理论物理学家也走到了人类思考范畴的尽头。你怎么能肯定地说,什么是正确的?”
他触到了我所追寻的问题核心,我当然还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但是我会去追求,绝不轻易接受良知所不能接受的定论。或许他有些精辟的见解,至少他是我所见到的人中,唯一能真正提出理论,能对我有所启示的。因此我又问:
“那么,您认为创作的标准是什么呢?如果您自己都不同意有正确的方向的话。”
“我认为只有凭着个人追求创新的良知,以及追求作品的完整性,才是一个艺术家所应禀持的标准。”
艺术是一种纯主观的创作,个人的色彩丰富其艺术价值,创新则开拓了其领域。由于客观环境对主观个体的影响,任何一个时代的个人,他的经验和认知,必然会与新事物、新观念相融合。如果艺术家真能本着良知,去追求艺术创作,倒不失为一个正确的原则。但他人又能凭借什么去判断,以证明一件艺术品,是出自艺术家的良知呢?至于作品的完整性那更抽象了,可是这是技术的层面。在求新的原则下,不能有任何成规加以限制,只有靠作者自我的努力以及大众和时间的选择。
我再没有理由反驳他的看法,只是感到由衷的失望,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去学习,以符合这种标准。如果顾虑到自己的良知,那做不做音乐家又有何分别?如果为的是名或利,更不必考虑做音乐家了。事实上,有不少人从事通俗音乐或流行歌曲的创作,他们名利兼收且自得其乐。如果以上述的原则去衡量,难道我能肯定的说他们不符合标准吗?
今天的艺术家,深陷于方向和原则的矛盾之中,在西方自我成就的价值观下,既受到名与利的诱惑,又在古典大师的精神中,渲染了浓厚的完美理想主义。在两个极端之间,激荡徘徊,无所适从,于是各式各样的理论大批出笼,各行其是。
艺术需要创新,且在创新的过程中失败的机率极高。我就是个最勇于创新的人,学音乐原来的目的,就是想要学些创造的方法。但我总认为创新不等于纯粹的排列组合,如果说只要没有人做过,就算是创新,这必然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因为,若人人求新,世界上艺术家不知道有多少,我们凭什么认定是否有人曾如此这般地创新过?如果不知道,艺术终将归于虚无。如果确实是创新,但只是为了求新,这种艺术品的意义又在哪里?最后一点,艺术原是用来美化人性,充实人生的精神粮食,求新作为知识追求的标准或许可以。然而人性从来没有新过,短短数十年的人生,能够了解认知身旁繁复的事物已属难能可贵了,又怎能接受永无止境的新艺术?
其结果,正是这个时代所显现的,艺术家已成为点缀品,如果没有商业行销的手法,得不到企业界、政界或媒体的推销,艺术家就无法生存。当艺术品成了商品时,艺术的真谛已然宣告死亡。
现代艺术家的这种地位,比处于封建时期者还要可悲,至少那些附庸风雅的王公贵族,对艺术家还持着一份尊敬的态度。而新时代呢?利用了人性的贪婪,艺术品的价值不断被哄抬,其目的只是想使仓库中的收藏品更值钱罢了。
智慧之旅 (第二部) 四、雨水 新绿、浓艳、挣扎、遗憾两年音乐学院的生活中,我在感情上也曾绽开过绚烂的花朵,但也如同优美的乐音般,曲终人散。只有在我心底深处,还残留着袅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