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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傻逼吧?今年钦天监早已报出雁南一带必将多雨,粮食稻谷都收入不丰,眼见着梅雨将至,你不给活人留钱却要给死人烧纸,你脑子是不是让驴踢了。”
而后低头卷了卷自己的袖口,二话不说就把卢文淼胖揍了一顿。
“让你参我!”
连喻是带过兵的,也从来不讲什么君子气度,对于手无缚鸡之力却招惹了他的人,一概如芸芸众生般平等对待。可想而知那个未到中年就发了福,又酒色过度的东西被他揍成了什么德行。
最后,连尚书因为殿前失仪而被禁足了三个月。而朝堂上的那一出胡搅蛮缠,却间接给圣上提了个醒,因为闹的动静实在太大,也让他不好意思再让太常寺摆什么九九百十一鼎神龙祭坛给祖宗烧纸的排场了。
三个月的禁足,连喻优哉游哉的歪在家里睡了三个月的懒觉。三个月的梅雨,雁南一带果然发了大水,老百姓饥寒交迫之中得到了朝廷充足的补给,感动的日日谢主隆恩。后来也不知道是谁,从京中传回了连大人这出为民请命暴揍礼官的戏码,感动的情绪又瞬间转移。
所以说连喻那点子官声,真正论起来,可能也就雁南的老百姓最买他的账了。
这次雁南一带的□□刘元帝派了他去,也正是因了这份缘由。所谓□□,说白了那是关起门来自家的事儿,能镇压绝不围剿,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哪户大院的主子也不愿意没事砍了自家的树。
连喻对于自己所有的声誉与名望都不在意,根本无所谓招不招人喜欢。如今这趟外差,圣上既然点了他去,那他便去。
唯一不甚喜欢的,大概就是身边还要带着两个蠢货。
他是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的,因为跟聪明人不用废话。蠢货则不同了,讲的再明白也是发傻。
临出发的头一天,澜卿回了一趟玉尘奉宛。最近他都没怎么回府里,常用的物件都在这里放着。皮皮被他打发去雁南打探消息去了,不能帮他整理行李,一堆的锦衣棉被被他堆在床上,是个完全束手无策的状态。
他要拿的东西似乎很多,挑挑拣拣之后还是很多。连喻开始有些嫌弃自己的性子,又实在必须要带。每次外差他都要带被子和碗筷和王大壮,他不喜欢用外头的东西。
雁南离京城很远,路上少说要走半个月,一想到客栈那些不知道多少人用过的被面和杯子,他就又开始在床上堆啊堆。打算弄出个合适的形状再塞到箱子里。
王守财居高临下的坐在房梁上看他,歪着脑袋看,眯着眼睛看,迷迷糊糊的爬着看。看到最后,也还是乱糟糟的一团。
方大姑娘端着碗熬好的汤药走进来的时候,连喻正盘腿坐在床上跟一堆棉被生闷气,看见她一路吹着过来,挺快的接了碗边,抻头凑过来看她的手。
“烫着了吗?怎地不拿个木托?”
这碗挺热呢。
方婉之笑眯眯的将手指头放在耳垂上散热。
“哪有那么金贵,就是端过来的时候懒得费事了,你快放炕桌上。”
连喻就很听话的放了,又伸着脖子瞅了瞅她的手,没什么事儿,才又放了心,低头拿着汤勺开始一勺一勺的喝药。
他没病,但是确定自己需要进补。雁南一带潮湿,比京城气候要差,这一碗汤药熬的都是上好的东西,他从来都知道对自己好。
方婉之见他喝了药,便转身帮忙收拾床上的东西。看着偌大的一堆,据说还是某人整理过后的结果,颇有些哭笑不得。
她道:“早让你叫个婆子过来了,非说自己能叠,你瞧瞧这被面让你团巴的,都皱了。”
“这青瓷碗得用棉布包上,不然路上准保得破。”
连喻就端着碗听着她数落,也不吭声。良久之后抱着王守财窝在床脚,还是不吭声,就看着方婉之进进出出的忙碌,身段袅袅婷婷的,不算瘦,曳地的长裙被她卷了裙子边,露出一双缎面绣花鞋面的小脚。
婆子哪有方婉之好呢。
连喻手上有一下没一下的点着王守财的脑门,想到自己这次是出远门,突然很舍不得方婉之。没有了皮皮的日子他可能会过的有点乱七八糟,但是没有了方婉之,他似乎会很无聊。热闹的日子过足了,就不会想要寂寞了。
连喻在为人处世上极喜欢打官腔,但是到了方婉之这里,却换做了完全的直白。抱着猫往跟前凑了凑,他对方婉之道。
“你去将汤药再盛一碗来喝。”
方婉之正在收拾东西没工夫搭理他,随口哼哼一声算是应了,也不知道听清楚了没有。
连喻就站在原地瞅她,瞅了一会儿,发现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话当回事儿,就自去后厨端了一碗过来。
“诶,你喝了,东西等会再收。”
方婉之看着骤然出现在面前黑糊糊的药碗,非常的困惑。
“我不想喝。”
这东西熬着的时候就有股子苦味儿,再者,她为什么要喝这个啊。
连喻就将碗又往她跟前端了端。
“雁南的天气不好,喝了这个才不容易生病。”
☆、第三十章 大堰第一傻
“雁南?”
方婉之眨巴了两下眼睛。
“你要带我去雁南?”
所以说跟聪明人说话就是不累么。
连阁老轻松愉快的一点头,很喜欢方婉之的伶俐,然而下一句他便不喜欢了。
因为方婉之说。
“我不去,那地方总下雨,天气坏的很。”
连喻是打定主意要带方婉之走的,且私下认为她一定不会拒绝。然而如今被拒绝的这样干脆,一时间竟是愣住了。
方婉之继续收拾东西,埋头叠了一会儿,又忍不住放下手里的东西转过身。
“你为什么要带我一起去?”
连喻就很老实的实话实说。
“皮皮不在,路上没人照管我了。”
方大姑娘眯起了眼,开始端起胳膊仔仔细细的端详他。
“那要是皮皮在了,你便不带我了?”
连喻未置可否,觉得她的眼神很不友好,好像要吃人。
回身走回床边坐下,他说。
“咱俩路上聊聊天不好吗?”然后四下看了看,找着挡箭牌似的拎起手里的肥猫“王守财也去。”
方婉之挑眉。
“就这个?”
连喻点头。
“就这个。”
潜意识里,他已经将方婉之当成了自己的私有物,就跟皮皮一样,都是身边儿的人,习惯了带着,就总想带着。
方婉之也不问了,就那么一声不吭端着胳膊站在他身前,面无表情的样子让连喻想起了年幼时的私塾先生。
他没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又因为长久的不跟女人接触,所以并没有意识到没名没分的带着一个姑娘在身边是件很唐突的事情。
方婉之就那样看着他,看着,看到他跟王守财都犯了困,又一声不响的接着收拾那堆烂摊子去了。
她是发现澜卿在这方面是有些迟钝的,但是有些话,她一个姑娘家怎么问的出口?或者说真要问,也得等自己感受到了澜卿的在乎再说。
她的性子是有些大喇喇的,但是于感情一事却是十分缺乏安全感的。家庭的缺失造就了她的没心没肺,也造就了她的谨小慎微和谨言慎行。
她觉得澜卿还是没有懂,没有懂的时候她就不会先戳了这层窗户纸。她知道自己欢喜上了澜卿,但是澜卿欢不欢喜自己,她并不确定。她像个蜗牛一样将自己的家背在身上,如果澜卿肯要了,那么这条路,多远她都愿意爬。
方婉之的沉默让澜卿有些摸不着头脑,皱着眉头扯了扯她的袖子。
“你去不去?”
方婉之不理。
“去不去?”
还是不理。
继续扯。
“去不去?”
“哎呀去去去去去!!!我去!!!”|
方大姑娘被扯的烦了,凶神恶煞的抽回自己的衣角,瞪着连喻道。
“天杀的混蛋王八蛋,你看看你这些个东西堆的,还不过来给我搭把手,想整到天黑啊。”
澜卿就放了猫,闷声不响的走过来帮忙收拾。末了自己一伸手,又将东西弄的乱七八糟。
傻乎乎的矗在原地,他发现他似乎有些怕方婉之。
方婉之却被他那笨拙的样子气笑了,挺嫌弃的将他往边上一推。
“一边儿呆着去。”
连喻看见方婉之笑了,心里就踏实了,闻言当真歪回床上躺着去了,躺着躺着就犯了觉。
近些天京城的铺子出了些岔子,他每人对账对到很晚,早起应卯到了午后就作死的犯困,正迷迷糊糊之间,突然想起方婉之的药还没喝,就揉着眼睛又坐起来。
“你喝了那个。”
那儿的天气着实不好,他担心她会害病。
方婉之便当着他的面喝了个精光,连喻直等着她晾了空碗才又躺回去。怀里揣着王守财,觉得这下心里没什么惦记的事儿了。
对于方婉之的随行,方正自然是一百个愿意的。
连喻给他的由头是此行路途遥远,不晓得几时回来,带上方婉之更方便作画。
方正一直弯腰弓背的点头,心想便是不为了作画,他也是绞尽了脑汁想要方婉之去的,如今这出正合了他的心意。
出发当日,他给方婉之配了顶好的一身行头并数件精致长裙等在约好的地点,大包小包堆了很多。
连喻的轿子是直接从东直门过来的,方方正正的一顶枣红色官轿,端的十足气派。
周遭一排禁卫随侍在侧,轿子抬的四平八稳,及至落下都没见到如何晃动,身边随从弯腰掀了帘子,她看见他从轿子上下来。
他的头上戴着六梁冠,一身正红交领官袍,腰间围着革带,束着用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授,缀在上面的绶环犀随着步伐轻摇,一身的倜傥,通身的气派,直到那双黑面皂靴走到自己跟前了方婉之也没回过神。
那是方婉之第一次见识什么是二品大员的派头。
她没见过他穿朝服,却是比平日的广袍更衬俊朗。
她想,这货长得,确实如他自己所说的:好看死了。
方婉之看着他朝自己走过来,皱着眉头。左右打量了两眼,伸手就来拆她头上的簪子。一边拆一边道。
“我还以为逛到了首饰铺子呢,你坠不坠头?”
脖子都快被压矮了一截了。
方大姑娘就低头嗤嗤的笑,及至脑袋松了,脸上又被盖了层薄薄的面皮。她知道那是皮皮的鹿皮面具,便也没吭声,由着澜卿给她带。
反倒是站在一旁的方正有些傻眼,眼看着两人当着他的面正正经经的亲近,竟是当他完全不存在。
但真要觉得这两人很亲近,澜卿对待方婉之的态度又太过自然,不似男女之间的亲昵,更像是。。。更像是个啥呢?
方正也蒙了,不知道用个什么词儿,反正觉得这火候不对。
待到全部整理完了,澜卿就带着方婉之走了,连个招呼也没跟方正打。也不是忘了,就是没拿他当回事。
京城以南是要先行水路再走山道的,方婉之一路跟着连喻下了马车,打老远就看到了大堰的官旗挂在一艘很排场的船上迎风招展。
刘凌说要带兵围剿,但是这兵又不可能为点子民间匪类劳师动众的从京城调,所以船上统共就他们三人并一些使唤丫鬟及仆妇。归根究底还是得就近传了雁南统领肖世东麾下的分支,到了地方,现用现调。想来这次圣上也是无奈,如此说来,只能是称赞姜皇后的枕边风吹的好。
放眼刘元帝后宫佳丽三千,个个摇曳生姿,能在这么一群女人堆里守着一个不成器的儿子站稳脚跟的女人,着实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连喻不管天家杂七杂八的破事,只对着方婉之附耳道。
“等会儿见到大堰第一傻记得行礼,规矩要做足,他好面子。”
方婉之点头如捣蒜,对于这位刘凌还是颇有些耳闻的。
传闻这位王爷肚子里空无半点墨水,唯一的嗜好就是声色女人。未成亲时便将宫里的宫女划拉了个遍,成了亲之后也是隔三差五的一房一房往屋里抬,弄的王妃几次三番的不想活,最终也还是没得办法。这次他们与他同行,也难怪连喻找了张这样丑的面具给她带了。
船头之上,刘凌的蟒袍十分显眼,跟大堰的宫旗一样,都是个金光闪闪中透着无限俗气的模样。刘凌的长相生的也不知道随了谁,肥头大耳的一团,小眼睛眯缝起来倒是跟方正有些连相了。
连阁老难得很规矩的上船,很规矩的跟刘凌行官礼。
刘凌看见了,但是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又等了一会儿,才从鼻子里哼哼一声,算是招呼了。
再瞟了一眼连喻身边的方婉之,他挑了眉头。
“哟,还带了姑娘?连尚书还真是会享艳福啊。”
歪头凑近了一瞅,又砸吧了两下嘴。
“啧啧,出来怎么也不带个好看的。”
那丫头脸上挺大一块胎记呢,都快看不出模样了。
连喻便笑了笑,拉了方婉之径自进了船舱。
没稀罕搭理他。
☆、第三十一章 令人堪忧的情商
要说这个刘凌吧,很有点脑子像是跌了管的。朝中党派分了一波又一波,他愣是一个臣子也没捞上,原因自不必说,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皇子,哪个臣子会愿意将他捧上王位?偏偏唯有一个张思中,那是他娘的亲信,全然是向着他的。
前段时候他也想拉拢连喻来着,但是听闻他跟陈王刘礼走的亲香了,便想给一给他下马威,要说这人就是傻的呢。旁人都抢着奉迎连喻,他不奉迎,不奉迎还觉得这样很与众不同。
这次难得接了这么个又轻巧又立功的活,他不想让连喻抢了他的功劳,便总想着排挤他。可巧,这次跟来的还有个张思中的傻儿子张良。
说将起来,这个张良还跟连喻有些过节。
这么个夯货是右相张思中的第三子,脑子不是笨,是纯傻。一本论语从三岁背到三十七岁还背不全。一脑袋的狗屎,一肚子的花花肠子。
前段时间连阁老抱着自家的王守财去会猫友,正遇上了花了二百五十万两买了只土狗出来溜达的张良。
王守财对于一切大狗都有着至高无上的优越感,抬爪对着那张狗脸就挠了一爪子。
王守财挠它,没有任何理由。若非要找一个,大概就是觉得那狗太丑了,还对着它呲了牙。
连阁老护猫护犊子出了名,当然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瞅了一眼连个气儿都没吭就抱着猫走了。气得张良跑回家狠狠在张思中面前告了一状。
不过这状告是告了,张思中拿连喻没辙,又能怎么地?随便哄了两句便算完了。
对于张良,张思中算不上喜欢也算不上讨厌,也不知道是不是过往做多了缺德事,他总共就三个儿子的命。所有即便张良整日花天酒地不思进取,他也愿意供着。
而这次,张良同刘凌一块出来,两人都爱逛窑子,都不爱做学问,两个傻子算是碰到了一块。两傻并一傻便如天雷勾了地火,一时竟成知己,十分团结的一起排挤连喻。
这种排挤,多半是体现在饭桌上,分明坐在一艘船上,他们不跟连喻同席,非得分开,分开了菜色还分的不一致。非得自己十荤十素,连喻半荤半素,还就那么两盘。
连阁老对于吃食不算讲究,干净便可,拿着自家的小饭碗,也不爱搭理傻子。
被傻子排挤有什么好心烦的,不在一艘船上他才乐的开心呢。而方婉之见了,心里总是不太舒坦,看见他吃的少了,便夜里去后厨给他开小灶。以至于连尚书在席面上吃的东西越来越少,就是好吃方小厨娘那一口。
大船水路要行三天,方婉之是土生土长的京城人,并不长坐船。偶尔坐一坐,也是同富商小姐坐坐小龙舟,如今见了这船这水,越发添了些新鲜。
晚风拂面,翻着一股子河水里的潮气,方婉之却一点也不觉得腥,挂着两条长腿坐在船头有一搭无一搭的晃着。
她觉得心里真开心,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出过这样的远门。她向往一切宅门以外的生活,也想闲云野鹤,也想纵情山水。但是她是姑娘家,不好总是抛头露面,即便自己不在乎,方正也不会肯。
私心来说,她想离开那个家,离开那个爹,离开方府的一切。但是她不会功夫,不是巾帼,女红不好,也当不得秀娘。一手简单的饭菜,也就连喻当成个宝似的,除了三盘亲娘教过的小炒,她几乎没有任何一技之长。
她想走,但是她在外面活不下去。方婉之算是个活的十分明白的姑娘,比一般二十岁的姑娘都活的明白。她懂得生活如何不易,懂得自己几斤几两。
就连方婉之自己也嘲笑过自己的无能,方正从来不给她银子,只有好的用度,她连一点体己都没有。
抬眼看着黑夜里静悄悄的水面,她想。如果连喻欢喜我,我便搬着行李到玉尘奉宛跟他住去,他不要我也不行,不要我就撒泼,死给他看。
这是方婉之最后的打算,然,两人现在的情况显然还用不到死。她也想等等看,连喻对自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