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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钉子户-第1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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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贞。咱们成功了!”邓文通声音陡然高了八度,都到了青藏高原了,喜悦之情,再也按捺不住。

“大家接受了银行券,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只要拿出一张纸,就能当银子花!从此之后,我们手里就握着金山银山,什么叫富可敌国。什么叫权倾天下!发出去的银行券不会在同一天兑换,实际上只要备下一成的银元应付兑换,就能多印九成的银行券。”

邓文通本来有些金融天赋,这段时间张恪把他所知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姐夫。两个人不停商量摸索,可以说邓文通的金融眼光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他已经领悟到了信用货币的精髓,只要能保持随时兑换,商人百姓就会把手里的纸片子当成真金白银。银行就可以偷偷摸摸。大量印制银行券,悄然之间使得财富呈几何倍数增长。

所谓百分之三十的铸币税,相比纸币的无本万利。简直云泥之别,芝麻遇上了西瓜。

“晋商苦心经营一两百年,他们靠的不过是朝廷的特权,垄断盐利,才能积累了偌大的财富,要是我们的银行能快速发展,凭着点石成金的本事,二十年内,甚至更快,就能压过晋商!”

邓文通绝对不是撒谎,自从废两改元以来,铸币的暴利,加上吸收存银,可支配的货币超过五百万元,比起辽东一年的军费还要多。

而且照着眼下的速度,超过千万并不遥远,也就是说一家银行能支配的财富超过大明朝,邓文通手里管的钱多过户部尚书!!

换成任何人,只怕做到了这一步,都会自信爆棚,血脉喷张。

“姐夫,咱们还是别太心急了!”

张恪笑道:“辽东地域狭小,能拿得出手的不过是毛纺一项,底蕴太差。而且银行的底子也不够雄厚,我们必须稳扎稳打!”

“首先,银行券绝对不能多印,一成准备金太少了,必须保证三成才行。”

“三成?永贞,你太保守了吧?”

“不!”张恪坚定地摇摇头:“姐夫,你可别忘了,不论是晋商,徽商,闽浙海商,他们手上的绝对财富都比我们多太多了,必须防着明枪暗箭。”

邓文通脸色顿时垮了下来,失落地说道:“稳健一点是好,可是那些毛纺工厂每天都在扩建。要厂房,要机器,要工人,要是贷款跟不上会出问题的。再有草原上还有那么多城池要建造,这可都是钱啊!”

“姐夫,别着急,咱们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吗?”

“存款?开玩笑!”

把鞑子的银子都掏出来了,哪里还有银子!

“姐夫,容小弟卖个关子,再有一两个月,就能见分晓。”张恪满脸神秘的微笑。

……

春夏之交,和风送暖,万物滋长,鸟兽繁衍,正是打猎的好时候。一个顶着金钱鼠尾的少年,骑在一匹黑马上,快速狂奔。

前面草丛突然闪出一物,少年下意识松开弓弦,一头梅花鹿应声倒地,脖子上深深插入一支箭,鲜血汩汩流淌。

少年十足得意,急忙跑过去,把鹿系在了马尾巴上,跑着拖出了树丛。

“好,贝子爷厉害,不愧是大金的巴图鲁!”几个奴才谄媚地称赞。

这个少年正是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今年才十三岁,放在大明,还是一个少年郎,不过作为老奴的孙子,豪格已经参加了几次战斗。凭着一股子浑劲,竟然立功不少,深受皇太极的喜爱。

手下的包衣奴才急忙忙把梅花鹿解了下来,笑着说道:“主子,鹿真肥,奴才回头给您烤了,保证好吃。”

豪格下意识点头,可是猛地,他发现了袖子口有一道口子,顿时脸色就不好看了。

“娘的。这是最后一件了吧?”

奴才们凑上去一看,也傻眼了,豪格这件衣服用的是最上等的妆花绸缎制成,还是在攻下辽阳之后,皇太极从府库里面找到的,只有不到一百匹,豪格也只分到了几匹而已。

做成衣服之后,光彩照人,豪格格外的喜欢。不论什么时候都穿着,要不了多久。就有弄脏的,也有损坏的,眼下这是最后一件。

“主子别慌,奴才回去给您缝上,保证天衣无缝,看不出来……”

“放屁!坏了就是坏了,还能缝好吗?”

另一个奴才急忙说道:“主子,他满嘴喷粪,要我说啊。刚刚贝勒爷又给您几匹布,重新做几件。”

“放狗屁!”

豪格一甩鞭子,狠狠抽在了这个奴才的嘴上,打得他皮开肉绽。嘴唇都是血。这家伙还不敢躲,只能直挺挺站着。

“主子饶命,主子饶命啊!”

“哼,蠢货。阿玛送来的都是从朝鲜弄来的料子,看着鲜艳,就是样子货。和朝鲜的人一样,中看不中用!娘的,这世上就汉人能织出最好的布吗!”

豪格越想越气,飞身上了战马,连猎物也不要了,气呼呼回了府邸。他带着怒气,进了屋子火气更盛。

当初打进沈阳的时候,他选中了一处汉人富商的别院,里面装帧精美,家具考究,简直就像是人间仙境。可是偏偏这座宅子也被另一个人看中了,就是豪格的叔叔多尔衮!

仗着野猪皮的宠爱,府邸归了多尔衮。

豪格现在的的府邸所用的家具陈设都是从另一处官宦人家抢来的,有不少已经损坏了,可是就算如此,也比大金的工匠做得要好。本来皇太极答应豪格,要给他购买一套全新的用具。

但是张恪的势力伸向了草原,晋商的走私活动几乎停止,这下子手里捧着万两黄金也没有用,只能对着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

“混账,王八蛋!”

豪格一股邪火攻心,猛地抽出佩刀,对着屋里的陈设一顿乱砍,八仙桌子劈碎了,红木椅子砸烂了,花瓶摔了,字画扯了,就连地毯都劈得稀巴烂。

等到发泄够了,豪格也傻眼了,住处简直和狗窝一个德行,这可怎么办啊?急得他抓耳挠腮。

“主子,主子,奴才求见!”

一听声音,来的正是心腹德山。

“进来吧!”

“嗻!”一个三十来岁的人跑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个精致的盒子。一看到满地的狼藉,顿时吓了一跳。

“主子,这,这是怎么了?”

豪格一撇嘴,气呼呼说道:“怎么,老子看着不顺眼就给砸了,你还想管我不成?”

“不敢,不敢,奴才哪有这个胆子!砸得好,砸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豪格气得一拍大腿,懊丧地说道:“来?怎么来?明狗不卖我们东西,难道要起兵去抢不成?”

德山嘿嘿一笑:“抢就抢,主子是大金的巴图鲁,少年有为,正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那,那我现在就去找阿玛!”

豪格正要起身,德山笑道:“主子别忙,看奴才给您带来什么稀罕玩意了!”

说着,德山把盒子打开,豪格闪目看去,只见一个黄灿灿的小瓶子放在里面,用手拿起来,豪格几乎惊叫起来。

“这,这是鼻烟?”

“没错,又细又纯的好货!”

豪格迫不及待倒在手心里,用力吸入鼻子,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好,真是好东西,德山,你是从哪弄来的?”

德山神秘兮兮看了看周围,低声说道:“主子,从南边来了几个商人,他们手上都是好货,不光有鼻烟,还有家具绸缎,您想不想看看?”

“怎么不想,快快带路!”豪格一刻也等不了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

抢占了沈阳之后,老奴立刻把都城从偏远闭塞的赫图阿拉迁到了沈阳,八旗王公也全都迁过来,由于时间紧迫,很多府邸都来不及建造,就连皇宫也只能用明朝的衙门,暂时对付。

满清的王公贝勒则更多征用富商官员的府邸,可是商人的宅子精致有余,而气派不足,哪里能配得上开国功臣的身份。

因此所有王公贝勒都比赛着开工新建府邸,反正他们抢了不少金银,不怕花钱,而且有大量的汉人百姓充当奴隶,干活的人也有了。沈阳城就仿佛一座大工地,乱七带八糟,乱哄哄的没个消停。

小西边门,一处幽静的小院,大门推开,有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迈步走了进来。

“二叔,我回来了!”

院中的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者,来回踱步,唉声叹气。

一见年轻人进来,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埋怨道:“小祖宗,你还知道回来?”

老者偷眼看了看四周,低低声音说道:“你知不知道,鞑子下了剃发令,满城的金钱鼠尾。你小子要是被剃了头发,还有什么脸回家!”

老者越说越气,年轻人慌忙把帽子摘了下来,笑道:“二叔,你看我这帽子后面不是有个金钱鼠尾吗?”

果然,在年轻人的帽子后面系着一段不到指头粗细的头发。

“就这个,鞑子认不出来?”

“嘿嘿,二叔,鞑子能认出来,可是他们更认钱,塞点银子就成了!”年轻人郑重说道:“二叔,咱们替少保办事,光把银元花出去能显示咱们的本事吗?小侄趁机打探一下鞑子的情况。回去也好给少保报告。”

“打探情况?你小子看到了什么?”

“二叔,城里到处都在开工建府邸,征用了成千上万的民夫,我回来的路上,看到城墙前面有一溜旗杆,上面都绑着人,有几个鞑子章京拿着弓箭乱射。几个人受伤没死,叫声别提多吓人,就跟到了森罗殿!”年轻人心有余悸说道。

“哎呀!”

老者一听,气得嘴唇都青了。

“听人说纣王和妲己设菜盆。置炮烙,杀人为乐,这帮鞑子就是没人心的畜生!”

“没错,早晚等着少保杀过来,把他们挨个绑到旗杆上,全都杀了。”

啪啪啪……啪啪啪……

敲门声传来,两个人急忙闭住了嘴。

“走,去看看。”

大门敞开,只见站着十几个人。领头的是十四五岁的少年,身材雄壮,好像成人一般。在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嬉皮笑脸的中年人,正是先前见过的德山。

“包先生。包少爷,这是我家的贝子大人,还不赶快磕头!”

一老一少心里虽然不愿意,可是表面上还是惶恐万分。慌忙跪在地上。

“小的拜见贝子,贝子爷吉祥。”

豪格看了看两个人,问道:“你们怎么称呼?”

老者急忙说道:“小人名叫包有丁。这是我侄子,叫包士卿,老家在南直隶,世代经商为业。”

“南直隶?挺远的,你们是怎么来的?”

“启禀贝子爷,我们坐着船先到了山东,然后假意说去朝鲜贸易,在长生岛登陆辽南,一路北上,才赶到了辽阳。一路上,万幸有大金雄兵保护,小人们才能安然无恙。”

“哈哈哈!”豪格仰天大笑:“保护?我看是要钱吧!行了,都起来,让我看看你们有啥好东西,要是看得高兴了,你们就发财了!要是我不高兴,把您们都绑在旗杆上当靶子!”

豪格说着,大步往院里走。

“娘的,真是个野人!”包士卿暗暗腹诽,他急忙跑在前面,领着豪格进入了大厅。

刚一坐下,豪格就向四周打量,屋子不大,但是摆设很考究,清一色的黄花梨家具,有柜子,有屏风,有八仙桌,有交椅,做工精细,雕琢龙凤图案,色泽光润,精美异常。

豪格一看,眼睛就发亮了。

“真他娘的好看啊!”豪格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

包有丁和包士卿全都心中暗自鄙夷,这些家具虽然不错,但是最多就是富裕人家用的,并不少见。要是拿出世家大族,尤其是大盐商用的,还不把眼珠子惊得掉下来。

“姓包的,这些本贝子都要了,马上给我运回府去。”

他一出口,底下的包衣奴才纷纷伸手,就要往外搬。

“慢!”包士卿仗着胆子拦住了。

豪格看了他一眼,冷笑道:“怎么,怕本贝子不给钱?”

“哈哈哈,要是怕这个我们叔侄就不来了!”

包士卿笑道:“贝子爷,这些东西还算不上好玩意,我们还有别的呢,您再看看?”

“好,有什么牛黄狗宝都给我拿出来!”

包士卿和包有丁闻言而动,立刻搬来了大小箱子,放在了豪格面前,打开一看,顿时豪格的眼睛就晃瞎了。

里面有肩部丰腴的梅瓶,有色彩绚丽的螺钿,有松江的棉布,有苏州的锦缎,甚至还有海外的玻璃瓶,最后搬过来一个一人来高的自鸣钟。

琳琅满目,要什么有什么,豪格看了半晌,傻傻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

突然之间,这小子眼神闪过一丝凶厉,他猛地抽出肋下的腰刀,挽一个漂亮的刀花,就把刀压在了包士卿的肩头。

“说实话,你们是不是张恪派来的,想打探我大金的虚实?痴心妄想,东西老子都要了,你们都给我滚!滚得越远越好!”

强盗,彻头彻尾的强盗!

包士卿看得明白,豪格只是给他们诬陷罪名而已,目的就是要霸占这些东西。野人到底是野人,就算是建立国家,同样是一群野兽!

要是让豪格把东西都占了,把他们赶走,冒险前来就失去了所有意义。包士卿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狂笑起来,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豪格不明所以,冷笑道:“你发疯了不成?”

“哈哈哈,贝子爷,小的没有发疯,我就是恨自己眼睛瞎了!我本以为大金新创,气象一新,不会像明廷一样腐朽不堪,真是没有想到。堂堂贝子爷竟然巧取豪夺,一点都不客气,岂不让人寒心!”

“好胆,你敢骂贝子爷!”

德山上来就给包士卿两个嘴巴,打得他小白脸红肿,嘴角流血。可是包士卿一点不怕,傲然说道:“包某世代经商,早就知道一个理儿,富贵险中求。我本想着大金和明廷贸易断绝。我们走海路,把大金需要的东西送来。可是贝子爷竟然疑心我们是大明的间谍,试问有我们这样主动找死的间谍吗?”

包士卿几句话声色俱厉,倒真把豪格给震住了。他毕竟是十几岁的孩子,虽然心黑,但是还不够狡诈。

小眼睛眨巴了几下,缓缓问道:“你们能弄到什么东西?”

包士卿没有吱声。而是看向了身边几个拿刀的包衣。豪格黑着脸说道:“你们都滚一边去!”

包衣奴才下去了,包士卿才笑道:“贝子爷,说起来我们包家在南直隶虽然算不得顶尖的世家。可是什么行业都涉及,丝绸、棉布、盐巴、瓷器、家具、茶叶、洋货,只要您想到的,我们就能拿到。这次带过来的不过是开胃菜,比这个好的,甚至皇帝佬御用的东西我们都能搞到。”

豪格顿时皱起了眉头,吃惊地问道:“当真?”

“这岂能有假,您看看这个!”

说着包士卿从怀里掏出一个青玉的小盒,轻轻打开,只见里面黑乎乎的一片。

“这,这是什么东西?”

“贝子爷,此物叫做福寿膏。”包士卿拖着小盒的手都微微颤抖起来,他还记得在来的时候,张恪把东西交给他之前,带着他到了一处密室。

里面有几个铁笼,里面的人不知怎么回事,就鼻涕眼泪一起流,跪在地上哭爹喊娘。有个家伙扯开了衣襟,露出嶙峋的肋骨,他伸着两只爪子,拼命地挠着,鲜血流的满地都是。看他的痛苦样子,包士卿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等到有人拿着一些黑乎乎的东西,放在了烟袋里,这些人吸食之后,全都安静下来,躺在笼子里,满眼都是迷醉的表情。就仿佛在他们的面前有无数美女闪过,天堂也不过如此。

这就是福寿膏的魅力!

一手制出这种东西的名医吴有性对张恪说道:“老夫只怕要背上万古的骂名了!”

……

“贝子爷,此物据说原产海外仙岛,是西洋人首先发现的,他们带到了大明,大明的名医经过一番研究,加入了七十二种名贵药材,九蒸九煮,耗尽无数功夫,才能制出指头大小的一点……”

“别废话,说着这有什么用?”

“是,贝子爷,此物能够提神健体,消除暗伤疲劳,延年益寿,乃是无上妙物,尤其是服用之时,灵魂飘荡,有神游九霄之妙。研制出来之后,立刻被列为贡品,上呈明朝皇帝。”

“噢,这么厉害?”

豪格将信将疑,接在了手里。

“既然皇帝佬专用的,你怎么弄到了?”

“贝子爷,正所谓钱通神路,研制此物的名医偷偷将方子留给了家人,结果被几个读书人听说,花重金买了过去。如今的江南有些世家大族都在享用,妙处难以言说。”

豪格眯缝着眼睛,想了半晌,突然眼前一亮。

“我这就去验证一下此物的功效,若是真有那么神奇,从此之后,你们在大金境内经商,本贝子罩着你们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五章图谋长生岛

野猪皮从万历十一年起兵,征战三四十年,虽然身体依旧雄壮,能抡动几十斤的大铁刀。每逢战事,必然身先士卒,斩将夺旗。

可是老了就是老了,多年的戎马生涯,给身体造成了无数的暗伤,已经陆续开始爆发了,病痛折磨着老奴。

昨天夜里,大妃阿巴亥打扮的格外妖娆,在老奴面前翩翩起舞,柔媚的身段,饱含深情的眼眸,勾魂摄魄,简直就是西施在世,妲己重生,把老奴的魂儿都勾走了。

他恨不能立刻包大妃阿巴亥抱在怀里,好好蹂躏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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