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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犀睁开眼睛,她看见了犬戎王夫妇,他们不说话,所有人都不说话,他们忧伤急切地看着灵犀。
灵犀指了指地上,声音沙哑干涩:“这是王子。”她动了动身子,跪趴在了地上,额头深深地陷进沙子里:“对不起。”她只有这一句话能说。
所有的人都开始哭泣,涂山氏抚摸着着高瑟的骨头,哭倒在犬戎王的怀里。白发人送黑发人,不会有比这更伤心的事情了。其余的人则纷纷跪下,男子、姑娘、老人、幼儿,他们捂着眼睛,安静悲伤地啜泣,把泪水擦在兽皮裙子上。
他们给小王子举行了海葬,大海把高瑟的尸体带到地平线那一端。犬戎王本来打算把王位传给小儿子的,现在他只能凄苦茫然地看着白茫茫的海面。
灵犀用简单的土著语跟他说话:“树林里有食人族,他们在杀人。”
犬戎王长叹了一口气,他转过身,朝着自己的小木屋走,沙滩上的脚步歪歪扭扭,爱子的惨死给他带来很大的打击,他似乎在一瞬间变得苍老。灵犀只好跟在他后面,继续说道:“大王打算御敌,还是退避?无论如何都应早作打算。”
停了一会儿,犬戎王才轻声说:“老狼已经没有力气保护家人了。”
灵犀听了,鼻子里又酸又涩,半晌说不出话。
“海边只有一艘小船,你驾着它往南走,会看到一座安全的海岛。”犬戎王说:“至于我们,就听从上天的安排吧。”
“我们一起走,不行吗?”灵犀急切地问。
犬戎王眼睛枯黄,缓缓的摇头。船只有一艘,而族人却有十几万。两人正走着,忽然一个妇女哭喊着跑过来,她跪在犬戎王面前,手里举着一个婴儿的断臂,伤口淋淋沥沥地滴着血。族内很多地方都发生了类似的事件,但这只是个别食人兽所为。他们正在林中集结,打算对这个繁盛的族群发动一次毁灭性的屠杀。
犬戎王见了这种情景,也只能说:“叫大家不要单独外出,夜里聚在一起睡。”那妇人哭哭啼啼地走了。灵犀跟在犬戎王的身后,虽然高瑟已经离开十几天了,但灵犀的肩膀时常沉重冰凉,她记得高瑟说的每一句话,也知道他临死时有多么不甘心。
灵犀轻声而坚决地说:“王子是为我而死的,我绝不在这种时候离开你们。大王身体衰弱,我愿意率领藤甲兵抵御敌军。”
她说出这样铁骨铮铮的话,犬戎王有些意外,苦笑了一下:“你有这番心,也不枉他对你深情一场。但食人族的残暴,不是寻常人可以想象的。我的藤甲兵虽然厉害,在他们面前只是以卵击石。”
犬戎王说完这番话,迈着蹒跚的步子,走进自己的小木屋。
灵犀站在原地,眼看他要把门关上了,灵犀忽然大声说:“你儿子死了,但是他们的子女都在,你要所有人都为你儿子陪葬吗!”她上前一步,继续道:“我在中原时,就听说犬戎族人刚直勇猛,宁折不弯,您若是犬戎族的大王,就应该率领所有的男人与那群野兽对抗,而不是缩在自己屋子里等死!〃
嘭地一下,犬戎王把木门关上了。
灵犀在原地站了一会儿,慢慢地走向人群。所有人都行色匆匆,满脸惊惧。雨林里不时传来尖锐的呼哨声,此起彼伏,虽然听不懂他们的意思,但是所有人都意识到,食人族马上就要进攻了。
灵犀找到藤甲兵的首领,对他说:“集合所有士兵,大王要带领你们打仗。”
这些士兵虽然听说过食人族的恶名,但如果首领愿意带他们打仗,他们一点也不惧怕。很快,所有人都集合在了空地上,但是犬戎王没有出现。灵犀独自一人站在高台上,身形清瘦,头发高高挽起。
“我是中原的公主,少年时在顾克天的府上读书,顾克天的名字你们大概不陌生,他就是把你们打的抱头鼠窜的凌国大将军。我虽是女子,却也学过统兵作战的技能。高瑟与我情意深厚,他虽然不幸夭亡,我愿意继承他的遗志,带领你们共同抵御敌军。你们愿意随我出战吗?”灵犀目光坚决,声嘶力竭地喊。
台子下的士兵嘤嘤嗡嗡,交头接耳地说话,有的在等待犬戎王主持的大局,有的还听不懂灵犀生疏的土著语言。
灵犀从来没有担过这么大的责任,但是她一点都不胆怯,当她独自一人背着高瑟的尸体前行时,她已经不惧怕很多东西了。
她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的骨刀,高高举起:“诸位!食人族凶狠暴戾,我们要么杀出一条血路,要么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一起死。”她忽然将刀刺向左手,力道凶猛,手心被扎了个对穿,鲜血扑簌簌地落在地上。
灵犀浑身打了个激灵,差一点晕过去。在激痛之下,她的声音凶狠决绝:“我灵犀誓与你们共存亡!你们但凡有种的,现在就跟我来!”
她将刀收入鞘中,大步往前走,手掌胡乱用粗布缠了几下,紫红色的血液滴滴答答地洒了一路。人群沉默着,渐渐有人跟在她身后。其余人犹犹豫豫的,把目光投向犬戎王的木屋。
那木门毫无征兆的打开了,犬戎王颓丧地站在门口,他挥了挥手,声音虚弱,但还是很威严:“你们跟着她,高瑟死了,她跟高瑟是一样的。”
灵犀师从顾庭树,顾庭树已经是军事天才了,她虽未经过实战,水平也不会差太远。至少在面对食人族的进攻时,她不至于一头雾水。
四周的地形她早就勘察过了,灵犀命令一千人准备清油、芦苇、甘草、硫磺、硝石,这几样东西都是本地常见的,不至于找不来。剩余的人手持石镰石刀,到一处峡谷里砍树除草。士兵们虽然很困惑,但是想到中原人都是机灵诡诈的,对她的能力也没有过多的怀疑。但凡是她的命令,士兵们无不照做。
就在众族人张皇忙碌、心惊胆战之时,某个深夜,忽然自雨林里爆出野兽般的嘶吼,这声音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然后这些畸形的怪兽飞了出来,张着一口锐利的钢牙,朝犬戎族席卷而来。
族中的妇孺大多在睡梦中,但灵犀和藤甲兵们一直没有睡,在听得这声嚎叫时,灵犀猛地跳起来,大声说:“他们来了!快去准备。”一万多名藤甲兵训练有素地分散开来,只剩下一百多名骑兵。他们的资源很有限,全族只有一百多匹矮马。
灵犀翻身上了马,与其他人都举起了火把。火光照到所有人的脸颊,他们都是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当此之时,灵犀更加不敢胆怯,她大声道:“走。”
所有人都在哭喊着逃命。唯有这一支骑兵逆流而上,冲向了食人族。两支队伍相距不过百步,灵犀站在最前面,她见到了这些食人族的正脸。即便是很多年后,灵犀回忆起这一幕,也会惊得周身一寒。
这一群类似人类形体,然而比豺狼猛虎更凶残的野兽,喘着粗气,直勾勾地盯着灵犀,那是猛兽在发动袭击时才会有的神情。
灵犀身子晃了一下,这个时候她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了,她颤巍巍地晃了晃火把,做出挑衅的动作,然后在食人兽飞身扑向她时,她迅速调转马头往前冲。
这是一场生死追逐,灵犀骑术极好,身子又轻,因此险险地避开了食人兽的利爪。她举着火把一口气往峡谷方向跑,身后马蹄翻飞,不时传来撕咬哭叫的声音。她不敢回头,骑马越过峡谷时,地面上已经铺满了甘草芦苇,上面浇了清油,峭壁两侧又洒了许多硫磺和硝石。
入口宽,出口狭窄,是个葫芦地形,也是行军打仗时最忌讳的地方。但是这些野蛮人是不懂这个的。灵犀率领军队很迅速地把食人族的大部分兵力带到峡谷,然后在她刚踏出出口时,整个峡谷两侧滚下大团的火焰火团,只听嘭地一声巨响,整个峡谷成了爆炸的火药桶。漆黑的夜被照亮,谷口升腾起白色的蘑菇云。
灵犀被炸得扑倒在地上,她爬起来清点人数,发现一百多人只剩下不到十个,她派几名悍将守住出入口,自己爬到山顶上,众人簇拥着她,敬仰崇拜着她。而灵犀站在那里,呆呆地看着山谷。往日是秀美葱郁的地方,现在成了燃烧的炉灶,连两边石壁都烤得赤红。
几千名食人族在火海里尖叫哭喊,肌肤毛发燃烧,内脏流出来,发出吱吱的烤肉味道,地狱也不过如此了。
有人拉了拉灵犀的袖子,掩着鼻子劝道:“这气味有毒,不要站在这里。”其他人已经撤离了谷口,并且伏道旁呕吐了起来。灵犀口鼻被浓烟熏蒸,大脑一阵一阵发晕。兽人的哭喊声在她耳朵里回荡,她心里很难受:我这样虐杀生灵,大概不能得善终吧。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很累,实在不想写,但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出来了~~~~(>_<)~~~~
☆、红尘俗世
“公主!”枯荣用筷子点了点饭桌:“你发什么呆呢,饼都要凉了。”夹了片葱油薄饼到昭明的碗里,又用勺子搅了搅囡囡的小饭碗。
昭明回过神来,低头咬了一口酥脆的饼。晨光熹微,这是一座很平常青砖院子,桌子上摆放着热气腾腾的早饭,白米粥、榨菜丝、切成三角形的葱油饼。葱油是昨天做拌面时候剩下的,枯荣在做饭方面很有造诣,简单的一根葱也能做出花样翻新的饭菜。
囡囡已经一岁多了,穿一件红布夹袄,长命锁、金手镯晃得叮叮当当响,她现在正学着一个人吃饭,坐在特制的高脚凳子上,前后左右的摇晃,嘴上的白粥淋淋沥沥地洒在胸前的围嘴上。
昭明把筷子啪地放下,独自一人走进院子里。枯荣嘴巴里含着饼,转过脸提高了声音:“不吃啦?”
昭明随便嗯了一声,一身蓝衣显得很落寞。
囡囡立刻撅着嘴巴喊:“爹爹我要下来。”
枯荣把她抱到角落里,扯掉围嘴随便抖了抖,落下一地饭粒。他叮嘱囡囡不要乱跑,自己则快手快脚地收拾了饭桌碗筷。
“囡囡,妈妈最近不太开心啊。”枯荣用丝瓜瓤清洗着瓷碗,自己嘀咕道。
囡囡现在正推着一把木凳,在青石地面上学走路,她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又很胆小,平时只喜欢跟在枯荣身边玩。有时候枯荣外出忙生意,她在昭明怀里要哭很长时间才睡下。
枯荣把家务收拾完毕,抱起了囡囡去自家的药材店。店面是当初战乱时别人扔下的,后来太平了,那家人再没回来。枯荣就占了这家店,重新粉刷了内壁,用琉璃瓦装点了房檐,修葺了院墙和大门,竟把这药材生意做得欣欣向荣。
他生的慈眉善目,肩阔腰圆,往柜台后面一站,宛如一尊罗汉。旁人都愿意来这里买药,还盛传他是下凡的活佛,后来活佛的胳膊上坐着一位粉雕玉饰的女儿,那传言就渐渐没了,毕竟和尚是不会有子女的。
枯荣把囡囡放在柜台上任她爬着玩,自己翻开《本草纲目》,想给囡囡取个正经名字,昭明对这个孩子淡淡的,连名字都懒得取,枯荣学问不高,只能勉强求助书籍。
正午时分,街道上熙熙攘攘,枯荣对着门口,以手指书页,默念道:“芍药……半夏……王不留行……”一道蓝影从门外经过,他忽然抬起头,尽管只是一片衣角,但是他对昭明一丝一发都非常熟悉。
昭明是自由人,随她去城中哪里,枯荣从来不过问,但是想到这几日她的心事重重,枯荣想了想,把囡囡交给店中伙计照顾,他自己出了门,远远地跟在昭明身后。
自从生了孩子后,昭明越发地清瘦了,去年秋天做的宝蓝色绸缎长裙,今年春天再穿时,腰带已经宽松了许多。她的脚步有些急切,跟她素日沉稳冷静的性子截然不同。
她进了一家茶楼,楼内冷冷清清,她不理会跑堂的招呼,径直走上二楼,推开一间明黄色隔门的雅间。里面只陈设着一张桌子两排软榻,榻上坐着一名玄色衣服的青年男子。
“妹妹。”长乐又惊又喜地站了起来:“我叫人给你送信,你果然来了……啊呀!”他走得急,撞到桌子,茶水碗碟洒了一地。
昭明不动声色地皱了皱眉——太子还是这么浮躁轻率。
兄妹两个上次在凌帝的御书房里分别,至今一年多未通音信,长乐此时两眼闪着泪光,昭明虽是冷情的人,见了他也十分感慨,两个人坐在一处,直瞅着对方看,又是伤心又是叹气。
“父皇死了,兄弟姐妹们也各自死走逃亡。”昭明轻声说:“今日见你还活着,我心里很觉宽慰。”
长乐擦了擦眼角,正色道:“你的兵符还在吗?”
昭明心里顿了一下,慢慢摸向脖颈间的亚麻细绳,从里面掏出一个小香囊,解开细绳,掏出一枚鸽子蛋大小的朱雀兵符。
长乐欢喜地捧起来:“太好啦,咱们复国有望啦!”他站起来打开窗子往四面看了看,又关上窗子折返回来,竖起一根手指,嘁嘁喳喳地说:“我如今已经有一支队伍了,你丈夫也跟我在一起,对啦……”他看向昭明的肚子:“宝宝呢?”
昭明有些无言以对:“生……生了。”
长乐点头,又兴致勃勃地说:“我已经考虑清楚了,北方是叛贼的军事中心,咱们应该往南退,先占据一片地方站稳脚跟,养精蓄锐,招兵买马。古代有勾践卧薪尝胆,咱们难道还不如故人吗?”
昭明慢慢靠在软椅背上,她看着长乐容光焕发的样子,就像看见一个醉酒之人说梦话。她整天在城内来去,国家的局势略能看清一二。
顾庭树的确是一个英名的君主,至少他登基以来,再没有人流离失所,食不果腹,农业、商业都在复苏。百姓们吃饱了肚子,因此对羲和帝感恩戴德,称赞他是尧舜在世。
顾庭树比起尧舜如何,昭明不清楚,她只知道,在治国治军方面,他比自己的父亲和兄长高明多了。但是这些话她能对长乐说吗?她说不出口。她是凌朝的长公主,也是凌帝死前托付重任的人。她不能说出“认命”这种话,前面是火,她也要去投。
顿了顿,昭明平静地说:“好,我把这边的事情交待一下,明天正午城外十里亭汇合,咱们……共商复国大业。”
长乐听得热血沸腾,端起酒壶倒了两杯酒,豪情万丈地跟昭明碰杯。
一杯冷酒下肚,两人静默了片刻,激动过后有些淡淡的尴尬,对于未来,他们两个非常茫然,也非常凄惶。于是聊起了过去。
昭明虽然清瘦,然而精气神还不错,她淡淡地说:“我吗?马马虎虎,日子还算过得去。”随便拂了拂平整洁净的袖口。衣服被熨过,还熏了玉兰花香。她在家里家外诸事不做,枯荣把一切都打点得井井有条,从物质层面上来说,她过的确实不错。
长乐语气低沉了很多:“唉,我从京城逃出来后,一路被追杀,过得好凄惨。我和贝贝拿着兵符去跟匈奴借兵,谁知匈奴王已经跟羲和帝交好了。”
昭明心里一沉,这是她最担忧的事情:“他没把你抓起来吧?”
长乐垂头丧气地:“没,蛮族人多少还算讲点信义,他没借给我兵,给了我一箱珠宝。我和贝贝用这些珠宝招募了兵马,一直躲躲藏藏的。”他身上还穿着夹袄,衣服前襟油腻腻的一片,大约好多天没洗过了。
昭明失望地要死,一箱子珠宝,这不是打发叫花子吗。忍了又忍,她还是没有把话说出来。
楼梯处传来脚步声,两三个花花公子上楼,笑嘻嘻地跟怀里的名妓说笑,几人坐在了隔壁房间,喝酒行令,说着粗蠢的笑话,其中一人抱怨自己老婆太凶,另一人说自家厨子做饭难吃,叽叽呱呱地说着琐碎的话。
凌氏兄妹枯坐着,有外人在,他们两个不好再说什么,只能一杯一杯地喝茶。桌子上放了一碟鸡油瓜子,长乐只点了这个,他现在要养活几千人,钱自然能省则省。
酒肆里热闹起来,男人吵架,女人娇嗔,小孩子哇哇啼哭,窗外又飘来桂花酒和酱烧猪蹄的香味。
好吧,就这样吧,去他妈的复国大业,做一个平常人,享受红尘俗世里的快乐和烦恼吧。
一瞬间这种想法跳进了脑海里,但是他们谁也没说出来,也不敢说。最后昭明起身:“我要回去了。”顿了顿又补充:“明天十里亭,我会准时。”
她推开雅间的门,走下楼梯,楼下人声鼎沸,店老板站在柜台后面,招呼了一声:“凌太太走好啊。”
枯荣姓凌,旁人自然称呼她为凌太太。
“刚才看见凌老板在门口转了一圈,我还道是跟您一起来的,谁知他又走了。”店老板一脸看好戏的样子,以为枯荣是来抓奸的。
昭明没搭理他,自顾自地回家了。家里冷清安静,院子里歪倒着一只小推车,这是枯荣给囡囡做的。花木繁盛,走廊上晾晒着几本受潮的诗书。眼看夕阳西下,昭明把书收起来,呆坐了一会儿,走进厨房。
厨房里很整洁,昭明几乎从来没进过,也不知道做一道晚饭应该经过怎样的步骤。她左顾右盼,最后看见壁橱里放了一颗白菜心。于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