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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书生-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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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红娘子惊愕地张大了嘴,象看外星人一样地看着我。我心中暗暗好笑:至于吗?不就是俗了点吗?管用就行啊,你吃什么惊?再说了,这歌也不是出自我手,是李大公子亲笔所作,我只不过改了两个字,把闯王改成了李岩,嘿,居然照样押韵!

“大家说得很好,谁说乱世书生最堪怜?俺这个书生,就是要在这乱世里,做他一番大事。”我踌躇满志地作了一个总结。

“这歌儿好是好,就是歌谣里的这李岩,听起来既不神气,名头也不大,老百姓不认识。现在大伙儿都在称王,李团长不如也称个王吧,我看岩王就挺不错,就放在歌谣里吧。”红娘子突然冷冷地插了一句话。

我满脑黑线:“你是说岩王还是阎王?打开城门迎阎王,会吓坏小孩的啊,就算小孩不怕,吓着猫猫狗狗也罪过不小啊。等一等……”我忽然想起会场纪律来:“未经允许擅自插言,我要扣你的银子,一个字十两,你说了多少个字?”我掰着手指头,一时间算不清楚了。

宋献策赶紧出来打圆场:“这个岩王确实不好听,要取王号的话,得另外取一个。”

我拦住了宋献策的话头:“算了,封王的事还是以后再说吧。别忘了我们还是在这小山沟里。大雁在天上,还没打下来,就别想着清炖还是红烧了。这首歌,你们叫人扮成小商小贩,挑着货郎担,走走大街小巷,去教给那些小孩们传唱。记住要奖罚分明,对会唱的小孩,要多奖励些小奖品,比如……”说到这里,我当然想到了棒棒糖,不过不知道明末有没有棒棒糖,于是接着说:“比如冰糖葫芦什么的,一定要舍得下本钱。”

宋献策连连点头。这时我又想起了李岩作的另一句歌谣,于是又加了一句:“我刚才又作了一首歌谣——朝求升,暮求合。近来贫汉难求活。早早开门迎李岩,管教大小都欢乐。大家觉得如何?”

下面又是一片轰然叫好声。只有袁胖子呆头呆脑地问:“李大哥,你今天说的好多话我都不懂,什么班排连师军,到底是哪几个字?我刚才一直不敢问。还有,你这首诗的前两句我也不大听得懂。你把这些话儿都写下来,让我看看是哪些字儿?”

被他这一说,我也怔住了。第一,我也不知道朝求升,暮求合是什么意思,前一句“朝求升”,好象是说一个穷鬼大清早的就做着梦,想要有一升米;后一句“暮求合”,难道是说这穷人是饿死鬼投胎,一上午就把一升米全吃完了,所以晚上又要求加一个盒饭?可是古代好象没盒饭啊?老师没讲过,我也没上网查过,只是小时候把历史书上的歌谣死记硬背了下来,唉,典型的不求甚解,又让我怎么向袁胖子解释。而此刻求教于宋献策他们就更荒唐了,这明明是自己作出来的诗,还去请教别人,这不是得了白痴综合症吗?第二,我根本不会用毛笔写字,这里又没钢笔,你要我写下来,这不是明摆着叫我出丑吗?总而言之,没有古代文化害死人,冒牌书生确实不好当。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九章 愤笔急书

我于是色厉内荏地对袁胖子喝道:“你就是没文化!连农民大哥都听得懂的歌谣,你却听不懂,还有脸皮叫我写么?还不快回家去好好反省一下?还有,未经允许乱插话,扣你的银子!”

宋献策却笑道:“李公子书琴画三绝,宋某一直没见识过,袁副团长的这个提议也不错,就请李公子现场泼墨一番,让宋某开开眼界如何?”看来宋矮子是觉得我对袁胖子太过份了,看他下不了台,才来打这个圆场。他这个圆场一打不要紧,可大家纷纷附和,一定要我留下墨宝,就搞得我骑虎难下了,这个冒牌书生眼看是要现原形了。

我发愁地望了一眼红娘子,盼着她能来解围,却见她笑嘻嘻地把一支毛笔递了过来:“团长大人,上次我亲自给你磨墨递笔,可最后你啥也没写。你不给我面子不要紧,不过今天你不会不给大伙儿面子吧?”

简直是胡说嘛,上次我要纸笔,是让香香写地址,又没有打算自己去写。不过被她这么一插科打诨,我再不写也不行了。我咬了咬牙,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把抓起那管毛笔,饱饱地蘸了蘸墨,凝笔待写。

宋献策立即连连称奇:“李公子握笔姿式独特,突破陈规,不拘一格,颇有魏晋之风,实乃文坛一绝,宋某今日大开眼界。”

我脸皮再厚,此刻也几乎要红了起来。宋献策是料定我是书法高手,才不计本钱,先抛出了这么多溢美之词,可他哪知道我的冒牌真相啊,这马屁是铁定拍到马脚上了。毛笔的正规握法我并不是没见过,但我以前试过,那样握笔,根本就写不好字。所以我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用上了捏钢笔的姿式,结果被宋献策发现了,自作聪明地大加赞叹。红娘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催促道:“你倒是快写呀,磨磨蹭蹭的干什么?”

罢了,丑媳妇总要见公婆。我一挥而就,把笔一掷就走开了。宋献策双手捧起那纸细看了一番,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半天做不得声。虽然我给了他一百两银子,又凭空许诺了一个黄花大闺女给他,但当着这么多识货人的面,他终究还是不能做得太假了。

见老宋半天不肯开口,我不由得有些愤愤不平,我李岩的毛笔字总比韦小宝写得好吧,难道就真的这么不堪入目?别人是奋笔疾书,我却被逼得愤笔急书,我容易吗?不过考虑到自己的高级书生身份,我还是要交待几句场面话的。

我于是给宋献策递了个眼色,逼他配合一下,然后清了清嗓子:“本公子不久前被万恶的官府陷害入狱,又被万恶的狱卒打坏了脑袋,因此患有轻微的失忆症,有些事情记不起来了,比如说,毛笔的用法等等,所以,你们以后别找我写字、画画、弹琴什么的,我还要恢复一段时间。唉,这正应了那句古话——自古英雄多磨难,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这段话实在说得我要吐了,可是总还是要一再重复,唉,祥林嫂啊,此刻我又深刻缅怀起你老人家来了。等到我做了皇帝,我一定要在全国多修几个祥林嫂庙,让你保佑我不再被迫唠叨。

宋献策长长地哦了一声,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公子虽然患有轻微的失忆症,损失了一些功力,但笔力遒劲,风骨犹存,呃……别有一番阳刚之气,从纸上扑面而来。”

大家于是也冲着我这个团长的面子,纷纷各怀鬼胎地附和起来。

李俊的版本是:“我四弟这字写得……啧啧……不太好用言语来形容。”

李怀琛的版本是:“我看了李团长的字后,才明白什么叫新类型书法,啧,够创意!”

李怀仁的版本是:“这字只能用一句诗来形容——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

袁胖子的版本是:“老实说,这字确实比我老袁写得好。究竟好多少呢?这个……哎,怀仁,咱们来聊聊伙食的问题吧……”

只有红娘子不知中了什么邪,独自在那笑得花枝招展的。

李仲显然也是跟红娘子一伙的,他对我的书法大为失望,只好岔开话题,在那一个劲地跟袁胖子解释着我诗句的中心思想:“一升就是十合,所以老百姓们的要求其实是很低的,只要有一合米,就知足了。可是这个小小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所以朝求升,暮求合也只是空想,最后还得要造反……”

听到牛金星还在那使劲地夸我的书法颇得阴阳之术的奥妙,我不由翻了翻白眼,就我那狗屁字还能得到大家的夸奖?绝对不是真心话。可见做一个领导还真不容易,这些奉承话可全是糖衣炮弹,是具有高度腐蚀性的,但偏偏说得你心中舒舒服服地,自己哭着喊着要往那套子里钻。李自成是这样垮掉的,洪秀全也是这样垮掉的,我可不能这样垮掉!

我一边在心里暗暗警惕着,一边把话题稍稍扯开了一些:“别看我这几个字不怎么样,以后坐了天下,这就是原稿,是非常珍贵的。再过几十年,那就是文物,可以进博物馆的,所以你们要好好保存起来。”

“什么是博物馆?”袁胖子又来捣乱了。

“呃……这是……我的一个新想法。咱们明朝地大物博,今后等我们坐了天下,可以修一个大大的场馆,把奇珍异宝都放进去,以显示我们的地大物博,当然,可以叫物博馆,也可以叫博物馆。我的这幅书法,到时候也属于宝贝,自然也进物博馆。”我现在和他们混熟了,再说也当了一把手,于是也没以前那样小心谨慎了,经常一不小心,就溜出一些现代词汇来。一旦他们问起,就解释为自己的新想法、新创造,大伙儿佩服之余,也跟着我说起一些现代词汇来。

“博物博物,博览古今之物,我看,还是叫博物馆好一些。”宋献策作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我不由后悔了一下,这个解释十分贴切,我自己怎么就没想起这个说法,结果被宋矮子抢了风头。看来,就文化素质而言,他宋矮子终归是要比我高上一点点。

我掏出烟袋,美美地吸上了一口,心满意足地作起会议总结来:“今天这个会开得很成功,很圆满。大家出了很多好点子,所以嘛,除了宋军师以外,在坐的各位都是人才。搞造反最需要的是什么?是人才!有你们这些人才,何愁大事不成……”

袁胖子还没等我说完,就大声为宋献策抱起屈来:“大哥,宋军师一肚子鬼点子,怎么能不算人才呢?”

我瞥了一眼宋献策,他面色平静如水,一副宠辱不惊的得道高人形象,靠,果然是装神弄鬼的高手啊!我心内暗叹。

“宋军师当然不能算作人才。”我淡淡一笑,给宋献策直接来了个盖棺定论:“因为——他是天才。”宋献策一听之下,再也掩饰不住自己的心情,感动得眉毛直颤抖。

也难怪他感动。以往宋献策与牛金星是平起平坐,未分出高下的,而我这句话直接提高了宋献策的身份,给了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机会。所以嘛,这两位军师的PK结果就出来了,牛金星挑战宋献策失败,宋献策作为擂主,有希望进入决赛。

不过看着牛金星失落的样子,我决定还是给他一个进入复活赛的机会。所谓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牛金星曾跟随过李自成造反,虽然因举事未成又逃回杞县,但他身经百战,在作战策略方面还是很有一套的。在这一点上,他比宋献策强一些。宋献策最擅长的是玩弄权术和阴谋,而牛金星在行的则是施行阳计,比如诱敌之术、攻城之计等。而我要做的事也很简单,就是让他们二人结成互助对子,做到阴阳结合,刚柔相济,扬长避短,形成互助互爱、你追我赶的大好局面。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很不妥,让他们两个大男人阴阳结合,互助互爱,不是有玻璃之嫌吗?靠,我虽然身份是书生,骨子里还是个菜农嘛,连个成语都用不好。

“袁时中、宋献策、牛金星听令。”我正准备宣布散会,忽然想起还有个会议议程没进行,于是开始布置起下一步工作。由于没有令箭,我就把旱烟管在桌上使劲敲了敲,顺便把烟灰磕掉。

袁时中、宋献策、牛金星立即站起身来,抱了抱拳:“下官在。”本来他们应该对我行跪拜礼的,但我觉得跪拜礼节实在有损人格,违反了联合国关于保护基本人权的公约,属于这万恶旧社会中的垃圾产品,于是废除了跪拜礼节,改为抱拳行礼。这样更有江湖氛围,偶喜欢。

“宋军师负责开仓放粮和散布流言、传播歌谣,给你一个营的兵力。袁副团长、牛军师明天带兵出发,务必三日内把杞县给我拿下来。我给你们三个营的兵力。你们要相互配合、共同行动,知道该怎么做吧?”

牛金星听到我把带兵攻占杞县的重要任务交给他,不由得眉梢间全是笑意:“哪用得着三万人?杞县县城的老百姓都跑到我们聚宝岗来了,守城兵力现在也很空虚,只有一千多人。我带半个营,就能把县城拿下。”

“嗯,有胆色。”我点了点头:“不过嘛,你还是要带三个营去。一是让新兵们熟悉一下打仗,提高实战能力,特别是攻城能力。二是你刚才可能没听清楚,我不是光让你打县城,而是要拿下整个杞县,附近的山寨要全都攻下来,把那些小股的势力全给我吞并了,扩充军力。三是你这一出寨门,今后也就不要回来了……”说到这里,我看牛金星的脸色变了一变,不由笑了一笑:“你一直给我打到洛阳去,今后找机会把开封也拿下来。”

牛金星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紧盯着他的眼睛:“怎么,有问题吗?”

“有点问题。”牛金星老老实实地承认了他心中的没底:“三个营拿下整个杞县是够了,可是要一直打到开封和洛阳去,伤亡一定很大,兵力明显不足。”

我叹了口气:“你别忘了,我们是义军,不是官军。老百姓见了官军要躲,可是听说我李公子来了,他们会送子从军的。我们和老百姓是站在一起的,有老百姓的地方,就有兵源。兵士不够的话,你可以招兵啊。只要宋军师干得漂亮,你的军队就会象滚雪团一样,越滚越大。所以我才叫你们和宋军师好好配合嘛。”

宋献策忽然笑道:“我明白了,我把年纪大的老兵全派出去散布流言和歌谣。袁副团长和牛军师要打哪里,我就提前去收买民心,策反暴动,让老百姓们里应外合,打开城门迎接我们的大军,做到兵不血刃,不战而胜。等城池打下来后,我就负责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同时惩治那些土豪们,把他们的田地分给贫民们。然后趁热打铁,招募士兵,组成新的营团,随袁副团长和牛军师前去杀敌。”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二十章 选美风波

听罢此言,我不由暗吃一惊。我是靠熟知历史才有了那么一点策略,但宋献策就象我肚子里的蛔虫,把我的意图一口气说得清清楚楚,看来他还真不是一般的天才。那110两的白银投资,确实是物超所值。有这样的下属,我这当领导的就省心多了。

牛金星总算听明白了,不由得底气也足了起来:“好,明天就出山,争取用半年时间,把整个河南拿下来。咱们先打开封附近的县城,兵力充足后,再打开封,然后去洛阳杀福王,抢银子花。”

“好,有志气。不过,开封现在绝对不能动。咱们先打洛阳,拿钱分地。至于福王嘛,不急着杀他。”我赶紧纠正他的左倾思想。

“开封这么近,怎么不先打开封,还要绕远路去洛阳?”牛金星有些不明白了。

“李团长可能是考虑到开封是省城,城坚兵多,防守严密,开封城里的灾民较少,内应也不好找。先打开封,也不知道打不打得下来。就算打下来了,对朝廷的震动也太大了,我们就会变成众矢之的,官兵马上会集中起来对付我们。所以开封应该摆在后面来打。”宋献策又在抢我的台词了。靠,长得矮就了不起啊。

我表面上是笑容满面地点着头,心里却有些担忧。不知我这出山一搏,是否能改写历史,能不能抢在李自成前头拿下河南。要知道,历史上李自成可是从河南开始大展雄风的,他攻占洛阳后,就横扫了整个河南。

蓦地想起一事,我又特意强调了一番:“现在我们是义军了,不是土匪,所以不得再沾有匪气。否则,老百姓将把我们当成瘟神,避之不及,还怎么招兵买马?因此,一定要严明军纪,不得烧杀抢掠,偷摸拐骗,不得伤害老百姓,不得拿老百姓一针一线,违令者定斩不饶。宋军师,你制订一些军纪制度,广泛宣扬,务必要让每一个军士都明白。”

会议继续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进行。连长、营长们纷纷参与发言,讨论行动细节。这时,红娘子终于沉不住气了:“团长大人,我们飞虎营是跟着宋军师呢,还是跟着牛军师作战?”

我这才想起把关键问题给漏掉了,汗啊,要不怎么说是高级菜农呢。我又点燃了一袋烟,开始低头沉思起来。

红娘子把手在鼻子前扇了几下,有些恼怒地说:“又抽什么鬼烟?熏死人了。好好的空气,全让你糟蹋完了。”

我抬起头来,脸色一正:“烟能通神,能激发灵感。古往今来,多少次著名战役中,烟都是起了关键作用的。”

红娘子嘴角一撇,摆明了当我是胡说八道。我正想举出*四渡赤水的事例,转念一想,又赶紧把话吞进了肚子里,开始正式布署兵力:“黑虎营、白虎营、青龙营,由袁副团长和牛军师指挥,猛虎营由宋军师指挥。”

红娘子噌地从太师椅中跳了起来:“那我们飞虎营呢?又是跟着你,不上战场?”

我很严肃地说:“飞虎营有更重要的任务,由我直接指挥,见机行事。”我心内却暗暗发笑:红娘子对打仗确实有些上瘾,这可不太好。女孩子嘛,按曹雪芹同志的说法,属于水做的,应该属于白领阶层,在家缝缝军装、管管钱帐、发发军粮什么的,不挺好吗?何苦要去刀枪相见?而且,我的确还有些特殊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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