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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疑惑,不知她为何还未将袁时中搞定。我借着血水和汗水,把脸上的化妆抹了个干净,冷冷地答道:“是我,我二哥呢?”
“你二哥正在到处找你。你受伤重吗?我四处找不着你,你却来了这里。”红娘子一跃下马,脸上似乎十分焦虑。
“哎呀呀,原来是李公子啊,倒吓了我一跳,以为来了个厉害的刺客。”袁胖子终于看清了我的脸,于是脸上绽开了亲切的笑容,张开双臂走来,似乎要和我来一个热烈的拥抱。
我手腕一翻,刀尖斜指着袁胖子:“姓袁的,你竟敢私自动我的人和马,想置我们于死地,好夺兵权,是也不是?”
袁胖子堆出笑脸,一个劲地叫起屈来:“李兄弟,千万别误会,别误会。那些老弱无用之人只会白吃军粮,我确实有让他们送死的意思。但我拨给你们的十多匹马,都是山寨里最好最快的马,你们武艺高强,我料定官兵奈何不了你们。要说兵权,你也知道我是个空架子,真正用得着的就那么几百号人。刚才我还和红娘子说好了,我要推你坐头把交椅,今后山寨一切大小事务由你主持,我甘愿……做你手下的无名小卒,为你出生入死,绝不眨一下眉头。”说到这里,他的声音隐隐有些苦涩。
我把询问的目光丢向红娘子。红娘子点了点头:“袁胖子说的都是实话,他说只要你此次大难不死,他就要把所有兵权都交给你,让你当寨主,他当副寨主。”
原来是这样,看来袁胖子是料定我这次活不了了,所以才许下这空头支票,他万万没想到我扮演了小英雄王小二之后,还能好端端地站在他的面前。见袁时中的手下聚在他身边,脸上都露出愤愤不平之色,我冷笑一声,索性把话给挑明了:“袁胖子,你是想不到我李岩还能活着回来,所以才做这空头人情吧。”
“不,不,李兄弟你武艺高强,胆大心细,而且生就大富大贵之相,打死我也不肯相信你会出事。你文武双全,懂兵法,重义气,我对你是佩服之至,请你当寨主是真心实意,袁某此心,天地可鉴。”袁胖子装出一副义薄云天的样子,看得我心中好笑,真是个骗死人不偿命的萧咪咪男装版!
我在心里暗自盘算起来:从红娘子那里得知,袁时中起事时只有数百名弟兄,本不敢轻易下山寻事,但正逢河南连年大旱,灾民投靠者甚多,于是兵力迅速增至数万人。但袁时中人数虽多,战斗力却很弱,因为大多数饥民都以家族为单位,家长、族长们各拉山头,跟着袁时中到处抢掠粮食和财物,实际上并不认真听从袁时中的号令。因此,袁时中的死党实际上还是原来那几百号人。我和红娘子到来后,号召力大增,他自然感到了威胁,因此借官兵除掉我的心思肯定是有的,可惜并未如愿,反而被红娘子用话挤兑得降了一级职称。好,我就借坡下驴,你袁胖子盼着我推辞一番,我却偏不如你所愿,偏要抢着当他一回黑老大!
我淡淡一笑:“要说武艺嘛,还算过得去。刚才我先把陈永福给杀了,然后追杀了半天,又杀死五百多人,溅了我这一身血,我却只受了点皮外伤。”我一定要震住他们,所以我厚着脸皮,在杀人数目上加上了两个零,反正也没人看见,死无对证。
李岩原来在他们心中是个厚道之人,呃,就跟佛爷们差不多吧,基本不打诳语。因此一听我说连杀了五百多人,袁胖子他们都信以为真,脸色全都变了,象看魔鬼一样地看着我。半响,袁胖子才开了口:“李兄弟真是武星下凡啊。这次干掉四千多官兵,还俘虏了二千多人,是我们从未打过的大胜仗。李兄弟,这可都是你的功劳啊,定下了通神妙计,又单枪匹马把官兵引上山来,还杀敌五百多,这寨主的位置可是非你莫属啊。”
“你还忘了一点,他还救了五千老弱士兵。”红娘子冷冷地接口,这话打在了袁胖子的软肋上,他只好尴尬地笑着接口:“对对对,功德无量,功德无量。”
袁胖子这一番话,说得我还是十分受用的。虽然当初定下的诱敌之计十分简单,但之后我随机应变,填补了漏洞,总算取得了较大的战果,不管黑猫白猫,现在抓到了老鼠,我就是好猫。再说了,虽然我只杀了五人,还在战场上睡着了,但毕竟凭这身马血和吹牛奇术震住了袁胖子,夺到了第一支兵权,今后终于可以大展身手了。不过同时我心中也暗暗告诫自己,这类冒险事件可一而不可二,今后一定要牢牢地坚守在后方,做到安全第一。这些抛头颅洒热血的事儿,还是留给那些热血青年去干吧。
我一边在脑海里盘算着,一边假装无奈地摊了摊手:“好吧,既然你袁兄弟这么抬举我李岩,我就却之不恭了。我就试着来当当寨主,如果到时我实在不行,那还是袁兄弟你上。”
袁胖子露出了终于得偿所愿的高兴神情,但我知道他心里可能正在滴血。我心中暗是得意,却不敢显露出来。
这种得意心情一直保持到了庆功宴上。这既是庆功宴,也是我当上寨主后的政权交接宴。所以我虽然算是能喝酒的,但前前后后喝了好几十杯后,还是醉得差不多了。幸亏我只是用杯子喝,而不是象袁胖子那样用碗,不然早就不省人事了。
但大家的劝酒仍然没有停止,敬酒的理由也换了几十个。这不,袁胖子又借敬酒请教起我杀人的刀法来了。我摇晃着脑袋,得意洋洋地说:“当时那些官兵见总兵被我杀了,就发疯似地围着我,我左一招旋风落雁,右一招旋风落雁,每使一招,都有几个人倒下。老子才一共使了一百八十招旋风落雁,这帮官兵就死了五百多人,直杀得那是血流成河,血漫金山……”
这一席话说得大家面面相觑,袁胖子目瞪口呆地问我:“你从头到尾就只用那一招?”
我哈哈大笑:“那当然,老子也只会那一招刀法。”话一说完我就有些后悔了。酒醉心明,我及时发现了自己的问题:吹牛不该得意忘形,一不小心就把真话给抖搂出来了,这很不利于我武功盖世这一高大形象的维持。
“哦,原来是这样。”袁胖子眼神鬼鬼祟祟的,显然在思索着什么事情。看着他那神情,我心中也是一动,看来我的个人安全问题还是亟待加强的,我眼珠一转,心中已有了计划。
“我四弟没练过刀法,昨晚我教他这招刀法的时候,袁胖子你不也在场吗?他今天怎么杀敌我是没看到,但他只凭这一招,就把你十多个兄弟的剑全劈断了,我可是听说了这事。要不是他手下留情,嘿嘿,你那些兄弟可就……。”李仲江湖跑得多,看我的威信有些受损,立即给我补上了漏洞。他看了看大家赞同的神情,又满意地接着说:“我四弟可是武学天才,内功高深,他现在只学一招就这么狠辣,明儿我再教他几套刀法和剑法,就算三千人同时上,也不是他的对手。”李仲又不失时机地给大家描绘出一副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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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提前更新的第一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三章 酒后戏言
“好,好,李大哥真是天纵英才,有这样的文武奇才做我们的寨主,真是山寨之福啊。”袁胖子看来已对我有些敬畏起来,不但改了对我的称呼,还及时调整了自己的角色位置。
我斜着醉眼瞥了瞥他,淡淡一笑,心里不由减少了一些对他的憎恨,让老弱之兵送死一事毕竟没造成恶果,算是犯罪未遂吧。这个死胖子拿得起,放得下,倒也是个人才,以后就让他和李仲、红娘子一起,和我组成一个领导班子吧。嘿,三男一女,正好一个“四人帮”!
自从酒后失言后,我就多吃菜,少喝酒,少说话了。我突然对杞县的几样土特产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嗯,酱红萝卜,红薯泥,高阳大白菜,都别有风味啊,以前我在郑州曾专门买来吃,这下又过到瘾了。
红薯泥是我最喜欢的一道河南菜。叔叔曾给我介绍过,这红薯泥做法可不简单,要先把红薯煮熟后剥皮去内丝,用干净的白布包裹起来轧压成泥。然后将白糖倒入锅内化成糖浆,再兑入香油、红薯泥不断搅拌,呈柿红泥状出锅。装盘时,分层放山檀丁、玫瑰片、青红丝、桂花糖。这道菜味道甘甜,爽口开胃,色泽鲜艳。人称“三不沾”菜,即一不沾盘子、二不沾筷子、三不沾嘴。厨师的手艺不错,我吃得眉开眼笑,大畅胸怀。
袁胖子酒兴正浓,见我只顾对付红薯泥,不搭理他,便找上了红娘子:“红娘子,你今天可真是威风凛凛啊,诱完敌后,又马不停蹄地带着八百骑兵,一路穷追猛杀,把那些官兵直杀得鬼苦狼嚎,抱头鼠窜,真是女中豪杰啊。来,我袁某人敬你一杯。”
我放下筷中的酱红萝卜,斜眼瞥去,只见酒后的红娘子双颊红扑扑的,似乎也有几分醉意了。我想起自己作为黑社会的一把手,负有及时鼓励下属的重要义务,便趁着酒兴大声赞道:“对,真乃女中豪杰啊,有首古诗怎么说的来着……”
我迷迷糊糊地正想说出那句“不爱红装爱武装”,突然心中一凛,隐隐地想起这句诗好象是现代的,大家没有听过,绝对不能用,于是伸筷挟了块红烧肉,堵住了自己的嘴。这时李仲却将了我一军:“四弟,你诗作得好,就别引什么古诗了,现场作上几句吧。”众人纷纷起哄叫好。
我心中一慌,对李仲的多事颇为反感。当着这么多下属的面,我总不好再学祥林嫂,把自己因意外而变得半白痴的谎言再重复一遍吧。我扫了一眼李仲,他正热心地冲着我挤眉弄眼,暗示我不要错过这个讨好红娘子的机会。
于是我这个冒牌书生只好赶鸭子上架了。搜肠刮肚了一番,终于趁了酒兴,憋出来一句:“呃……那个……娶妻当娶红娘子。”
众人轰然狂笑,红娘子更是娇笑着趴在了桌上。袁胖子使劲地拍着我的肩膀:“好,好,有胆色,这整个山寨里,也只有你敢惹她。兄弟,你的诗做得好,把我的诗兴也引起来了,我给你接下一句。”
众人于是屏息静气,向袁胖子行注目礼。袁胖子一仰脖,灌下半碗黄汤后,才大声叫道:“嫁人要嫁李公子。”
众人又是一阵狂笑。有人高声叫道:“正好正好,一个要娶,一个要嫁,压寨夫人这就有了,咱们今日便闹了洞房。”于是笑声不断,热闹得象过年似的。
却听红娘子娇笑道:“袁胖子,你这一句诗,后两个字恐怕要改一改。”
“哦?改两个字怎么成?”这袁胖子趁了酒兴,在口中大肆轻薄起来:“要改就改三个字,叫做——嫁人要嫁袁时中。”听得众人又是哄笑不断。我冷冷地瞥着这死胖子,心中忽然有些恼怒起来。
“砰”的一声,把众人吓了一跳,却见红娘子一掌拍在酒桌上,顿时酒水与菜肴齐飞。她俏脸一板,正想开口喝骂,忽然看到我们呆若木鸡的样子,绷不住脸了,就又露出些笑意:“我说改两个字,就是改两个字,袁胖子,你看改成这句——嫁人要嫁李自成,如何?”
众人一阵哗然和震惊。大伙儿的震惊有三个缘由:一是因为在那个时代,一个女子敢主动说出自己心上人名字的事情,极为罕见。二是因为大家都料定红娘子为了劫狱救我,不惜上山投靠袁胖子,扯旗造反,必定是对我有爱慕之情,不料事实相反。三是红娘子既然敢当众这么说,必有拉人马去投奔李自成之意,未经我们黑社会常委班子开会讨论,便作此惊人之语,可以说犯了山寨大忌。
听了这话,似一桶凉水泼下,我的酒也醒了一半,一时不知该说什么,心底一阵失落和恼怒。也许是从看史书时开始,红娘子是李岩之妻的观念已根深蒂固。因此,纵然有了香香,我仍对红娘子存在一些想法,我作的诗就泄露了我的心思。但现在,红娘子回复的诗句,明明白白地断绝了我的想法,也让我彻底地颜面扫地。
袁胖子脸上也是阴睛不定,半响,他把目光投给了我:“李大哥,难道你也想投闯王?”
我想都没想就说:“绝无此事。相反,我要收服李自成,让他做我的手下,替我打天下。”
这回轮到红娘子吃惊了,她怔怔地看着我,眼神十分复杂。袁胖子却大喜过望地揽着我的肩头:“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咱们辛辛苦苦闯下的一番事业,凭什么转手送给别人?红娘子若是要走,我们也留不住,但一兵一卒都不能带走,李大哥,你说是不是这理?”
我眯缝着醉眼笑道:“正合我意。不过我们也不能太过份,可以带走一匹马,再搬走一床铺盖。另外,她救我时给了我四个包子,这回我还她八个,还加上一盘红薯泥。”说到红娘子要走的事,我心中不由当了真,一时有气,便露出了玩世不恭、狂傲不羁的本来面目。
众人又大声哄笑。红娘子满面怒容,霍地站起身来,捏紧粉拳,似乎要往我脸上揍上一拳。但想了一想后,却又笑嘻嘻地坐了下去,谁也不知她打的什么主意。
我豪情满怀地站起身来:“既然刚才提到了正事,大伙儿这就散了吧。从明天起,我要开始做五件大事,只要你们下定决心跟着我李岩走,这天下迟早是我们大伙儿的。”
在一片轰然叫好声中,我大步走出大厅。红娘子似乎忘记了我刚才的冷言冷语,挥手赶走了罗老六,搀扶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向住处走去。
“还想跟香香在一起吗?”红娘子见四周无人,便开门见山地问道。
“想啊。”我笑嘻嘻地答道。见她提起香香,不知怎么,心中竟升起一丝盼望,希望她是因为吃香香的醋,才对李自成动了心。
“岩哥,我知道你有雄心壮志,不过,你造反造得越厉害,你就离香香越远,你们就越不可能在一起。所以,你还是不要当王当头,要么去投奔李自成,要么隐姓埋名,回去当你的书生。”红娘子的话说得很温柔,却又似一桶冷水泼了我一身。
“为什么?”我惊问道,心中隐隐觉得她说的话有些道理:“因为香香的爹是朝中大官?”
“何止是大官?”红娘子冷笑道:“她有东厂的人护着,身上还有皇宫里的玉牌,我怀疑她是皇宫里的人。你敢造皇帝的反,今后还怎么可能再去找香香。”
“什么皇宫里的玉牌?”我摇着脑袋,不解地问道。
红娘子缓缓地说道:“香香给你的那块玉佩,样式古拙,做工精细,大气非凡,你可是见多识广的举人,难道从没见过此等物事?看不出这是皇宫内才有的东西?你再想想,皇帝身边的人,会是些什么人?”
“你是说,她可能是公主?”我的酒几乎被完全吓醒了:“不会吧?这公主难道满大街走,随便就能碰上一两个?这可是山高皇帝远的小县城啊,哪有那么夸张啊?”
“不是公主难道是宫女?宫女会有这样的排场吗?”红娘子的声音十分冷静,看来这件事情,她比我考虑得更多更早。
“不可能,公主怎么可能出京城呢?绝不可能。对了,难道她是皇妃?也不可能啊,她不象已婚女子,皇妃也不可能跟我这个反贼在一起啊,再说了,皇妃也没有微服出行的可能啊。”我在脑海里搜索着古代宫中的种种制度,一时间觉着头有十个那么大。突然我心念一动,想起了网上看来的崇祯皇帝的家庭情况,崇祯吊死于1644年,当时他最大的女儿长平公平才16岁,被崇祯狠心砍断了手臂,这个情节在金庸的《碧血剑》里也有描述。那么据此推算,现在是1640年,长平公主(阿九)才12岁,不可能是香香。
于是我又完全否定了最初的推想:“香香绝不可能是公主,当今皇帝最大的女儿才12岁,香香至少有十八岁了。”想到香香发育良好的身材,我心中一荡:“香香也绝不可能是皇妃,如果是皇妃,敢上山来找一个反贼吗?那可是满门抄斩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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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差而提前更新的第二章)
第一卷 天马行空 第十四章 落花流水
经我这么一说,红娘子也跟着疑惑起来了:“说得也是啊。岩哥,香香没告诉我其他的,就说过她是官宦之家的小姐,原先我以为她是宫里的人,现在经你这么一说,我也猜不着了。”
我们想破脑袋也没想出个结果来,最后我下了结论:“香香要么是东厂的人,要么是六扇门的人,总之,她外表柔弱,却是一个有绝世武功的超级女捕快,办了无数大案要案,并因此受到了皇帝的嘉奖,送了她一对玉佩。”
“是啊,所以她假装被袁胖子的手下袭击,然后神机妙算,等着你来救她。最后假装上山看你,其实是来查看地形,今儿个就带了官兵上来,想把你们一网打尽。”红娘子不无嘲讽地说道。
我顿时泄了气,摇了摇手:“不想了,真的不想了,香香是不是宫里的人都不重要,反正我不会去投靠别人。等哪天我打下了整个大明江山,香香还能跑到哪去?”我嘴里说得硬朗,心里却是一酸,隐隐觉得我与香香只怕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