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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情仙使-第4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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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当然就是等第二天的消息传来。
  李永生最想了解的,是斯木克的防卫情况,其他都是附带的要求。
  而这四名地赖子,能量确实不可小觑,尤其是那名跪了半个时辰的家伙,他虽然没有拿到金卢布的定金,但是此人在斯木克的人面,比其他三人还强出很多。
  ——要不说,刺头之所以是刺头,都是有道理的。
  第二天晚上,就有大量的消息传来,斯木克这个小镇里,竟然有三名真人!
  三名真人真的不多,但是再加上庞大的司修,就很难让人小看了。
  李永生他们这一方,有二十多个真人,可是架不住,他们总共才有百余人。
  而斯木克这里,足足有两万七八千人,就算站着让李永生他们杀,也能把人累得吐血了。
  至于他放出的雇佣修者的消息,感兴趣的人不多,高手更少,而且都开出了相当高的酬金——区区一名初阶司修,就敢开出十天一个金卢布的价码来。
  这还不包括任务完成后的分成,没错,只要他们参与了战斗,抢到的财富还要占一份。
  柔然奴隶很愤怒地表示:这是对咱们柔然人的歧视!
  不过,当地的柔然人告诉李永生:这个价格,确实跟你是柔然人有关,但是你也要清楚,现在这个时节,正是斯木克修者价格最贵的时候。
  目前是夏末秋初,牛羊都肥美了,可以交易了,从西边王城来的商人,络绎不绝地穿行在伊万大地上,但是这样热闹的场景,会在第一场雪到来之后戛然而止。
  伊万国的春天和秋天,时间短得可怜,现在正是斯木克最热闹的时候,对修者们而言,一年也就这么一个黄金时节,当然要抓紧时间大赚特赚。
  李永生闻言,郁闷地皱一皱眉头,“只有两个佣兵小队,愿意接受高价雇佣?”
  “其实……我有一个建议,”昨天跪了半个时辰的家伙,吞吞吐吐地发话,“大人可以和其他商队商量一下,共同雇佣修者,大不了绕点路。”
  李永生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我发现,你很有兴趣试探我……昨天跪得不太过瘾吗?”
  这厮昨天就是在试探,今天又来,看来惩罚还是轻了一点啊。
  “哪里,”伊万人吓得忙不迭摇头,“共同雇佣,这种事在斯木克太常见了……喂喂,你们几个混蛋,帮我向大人解释一下。”
  那三位却不理他——你丫明显就是有刺探的意思,我们帮你解释,岂不是要激怒大人?
  到最后,还是那个中阶制修的伊万人,看在同族的份上开口了,“大人,这种时候人手短缺,确实有小商队一起雇佣的旧例,最多的时候,可以凑出近万人的队伍。”
  李永生淡淡地看他一眼,“少跟我扯淡,近万人,你知道那是多么大的场面吗?”
  “真有过那种时候,”这位硬着头皮回答,“五年前……”
  旁边做通译的柔然奴隶插话了,他冷冷地表示,“那是有柔然使团路过,两千近卫军护送。”
  好好地做你的通译不行吗?这位心里暗暗腹诽,看李永生一眼,硬着头皮回答,“那时白狼肆虐,别的商队跟在使团队伍后面,也凑了五六千人。”
  “好了,不用解释了,”李永生不耐烦地一摆手,很粗暴地发问了,“有没有可能,请三名真人出手?价格不是问题。”
  四名本地人闻言,都傻眼了,最后还是那柔然人壮起胆子回答,“大人,你或者真的不缺钱,但是对真人来说,请他们出手,也不是价格的问题。”
  李永生眉头一皱,粗声粗气地发话,“那算了,今晚我进斯木克一趟。”
  斯木克城的关卡,审查还是很严的,不过夜晚偷偷溜进去,风险要小很多。
  天擦擦黑的时候,李永生带着柔然奴隶,在关卡附近假装是闲逛,小心地观察情况。
  突然间,他看到两个人,从斯木克城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我去,这俩家伙进城了?
  出来的两人,一个是柔然人的长相,一个却是高鼻深目皮肤白皙的伊万人。
  伊万人路过两个士兵的时候,还笑嘻嘻地拍了他们肩头一下,顺手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皮囊,塞进了一名士兵的手中——伊万国习惯用这个装酒。
  那名士兵眉开眼笑地收下了,还弓着身子谄媚地说着什么。
  李永生看得有点晕,这不是……公孙未明和张老实吗?
  没错,那名伊万人,就是张老实假冒的,别人或者认不出来,但是他的气息怎么可能瞒得过观风使?
  公孙未明四下看一眼,明明看到李永生了,他就当没看到,站在关卡附近大声发话,“朗度伯爵需要一名骑手,上好的骑手……一场比赛十块银元,有谁愿意报名吗?”
  这俩家伙,李永生看得有点无语,果然是术业有专攻,竟然比我这观风使混得还好。
  朗度伯爵?狗屁,不过就是独狼倒过来念嘛。
  关卡处闲人非常多,有人大声发问了,“赢了有分成吗?”
  在这里,破落的贵族真的不要太多,哪怕对方是伯爵,比子爵和男爵要高一些,但也仅仅是高一些罢了,斯木克人并不会畏惧。


第七百六十六章 托克的酒店
  张老实扮演的,是一个破落的伯爵。
  虽然他的衣服尚算华贵,能出手打赏人酒水,但那也是他维持贵族形象最后的门面了。
  别的不说,真正的伯爵,身边哪里会有柔然人种的管家?
  不过公孙未明倒是将管家一职扮演得不错,他面无表情地回答,“赢了当然会有赏赐,朗度伯爵的慷慨,整个大彼得堡都知道,当然,若是输了,那准备就承受伯爵的怒火吧。”
  一听这个回答,众多闲人就没了兴趣,“切,十块银元就想买个奴隶吗?”
  有些人听不太明白,就纷纷跟身边的人打听,何谓伯爵的怒火。
  其实这伯爵的怒火——严格来说是贵族的怒火,要求不算太苛刻。
  简而言之,一个贵族聘请别人,比赛什么项目,若是被聘请者希望得到胜利的分红,那么,他们一旦输了,就会自动成为贵族的奴隶。
  其实这真的很公平,朗度伯爵只是想招聘个骑手,跑一场十块银元,但是骑手非要想分红,那你想得到什么,就要做好付出什么的准备。
  但是斯木克这里,纯粹就是恶棍集中营,这种要求他们并不认可。
  李永生也是第一次听说这种规矩,他正跟柔然奴隶低声说话,猛地听到公孙未明发话,“你,就是你了……想要当骑手吗?”
  李永生觉得不少人的眼光注视了过来,抬头一眼,发现公孙未明正指着自己,忍不住愕然地一指自己的鼻子,“你在叫我?”
  “没错,”公孙未明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只有细细地盯着他的眼睛看,才能看到他眼神深处,隐藏着些许的笑意。
  这家伙越来越过分了,李永生缓缓摇头,“抱歉,我不差钱,更不可能成为别人的奴隶。”
  公孙未明却大着嗓门发话,“没有人要求你一定承受朗度伯爵的怒火,如果你不想分红,那么……只有比赛而已,难道你怕了吗?”
  倒要看你打算玩什么,李永生迟疑一下点点头,“好吧,不过……这也仅仅是一个意向,我希望看到伯爵的骏马,才能做出决定。”
  公孙未明笑着点点头,“这当然没有问题……是这样吧,尊敬的伯爵大人?”
  张老实非常有风度地点点头,并不说话,但是贵族气质一览无遗。
  有了“朗度伯爵”的邀请,李永生和柔然奴隶非常轻松地进了斯木克,卫兵就当没看到一般。
  进城之后,李永生才低声发话,“你俩,还真会玩儿啊。”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公孙未明哭笑不得地回答,“感觉就是伊万人太好骗了……不过,这么打听消息,真的是很方便啊。”
  我可没觉得有多方便,李永生忍不住生出点不平衡。
  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张老实这货,真的是不一般,怪不得敢孤身进入异国捉拿逃犯,这手段真不是一般人能学来的。
  正说着话,张老实一转身,直接向一家酒店走去,公孙未明左右一看,速度比他还快,刺溜一下先钻进酒店里去了。
  李永生循着他的眼光一看,才发现不远处走来了几个贵族小姐,都是跟海霏丝一样的装扮,起码都是戴着宽檐面纱遮阳帽,有人穿着公主裙,却也有人穿着猎装和小马靴。
  李永生收回目光,上下打量一下这酒店,发现也不是很大,房屋是原木搭建的,甚至连树皮都没有剥掉,屋外竖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几个简陋的伊万字。
  “托克的酒店?”难得的是,他身边的柔然奴隶,竟然识得伊万字。
  才一进入酒店,一股刺鼻的、令人窒息的臭气扑面而来,有汗臭味,有脚臭味,有狐臭味,以及酒臭和口臭味……
  可以说,你能想象得到的,人体能散发出的臭味,这里全有。
  李永生忍不住皱一皱鼻子,他不是个娇气的人,但也真有点受不了这里污浊的空气。
  酒馆不大,也就十来丈方圆,近二十张桌子,里面有四十多号人,或坐或站,大声喧哗着。
  公孙未明和张老实在墙角占了一个小桌,勉强能挤得下四个人。
  李永生也不客气,带了柔然奴隶走过去,径直坐下。
  他对这里不太适应,但是柔然奴隶却兴奋得紧,眼珠不住四下扫视。
  对于这家伙来说,这里就算是一等一的豪华场所了,就像山里人初次见到五星级酒店一般,哪怕在柔然,这种地方也是相当罕见——毕竟柔然人是纯粹的游牧民族。
  而这柔然奴隶,更没机会接触这种地方了,他只是在别人口中听说过。
  李永生刚刚落座,公孙未明就抬起右手,打了一个响指。
  一个酒保见状,马上跑了过来。
  “四杯朗姆酒,”公孙未明大声发话,又丢出一块伊万银元,高声地抱怨着,“该死的……为什么又是男人过来,侍女呢?你家酒馆的那个大屁股呢,我记得是叫索菲亚?”
  换个柔然人敢这么说话,酒馆里的伊万人早就教他们学做人了,但是偏偏地,他说出来就没事,甚至伊万人都笑嘻嘻地看着这一幕。
  那酒保接过来银元,很无奈地看他一眼,“我家掌柜说了,你再骚扰索菲亚,他会把你下面的那玩意儿割下来,喂给狗吃……他是认真的!”
  “是吗?”公孙未明哈哈大笑了起来,“叫索菲亚端酒过来,我给你家掌柜的一个机会!”
  “变态的柔然人,”酒保翻个白眼,一转身离开了。
  紧接着,酒馆后门走进来两个女人,都是三十出头的熟妇模样,身材丰满惹火,一个褐发的,个头稍微低一点,一个红发的,却是极为高大。
  “索菲亚,这里!”公孙未明一拍桌子,叫了起来,紧接着,其他人也大声叫着、笑着,还有人在吹口哨,好像有人往池塘里扔了一颗炸弹一般。
  “都给我闭嘴!”红发女子大喊一声,很有点杀气腾腾,“否则我会往你们的酒里吐唾沫!”
  众人先是一愣,然后就笑得更大声了,还有人出声挑逗,“哦,拜托来一杯加唾沫的朗姆酒,我喜欢索菲亚的唾沫!”
  “你去死吧,你只配喝索菲亚的小便!”
  “哈哈,小便也不错啊,你这小白脸,根本不懂女人的好处。”
  “奏凯,你好重的口味,不要说我认识你!”
  柔然奴隶早就被这场面震撼得找不到北了,他根本没注意,身边的其他三人,嘴唇在微微抖动着,交流着消息。
  李永生现在已经习惯了这里的污浊空气,就是“如入鲍鱼之肆”的意思,事实上,他相当佩服公孙未明和张老实收集情报的方式。
  观风使自家是去找底层的牛鬼蛇神,按说能保证消息的灵通。
  但是这二位直接走了上层路线,对底层的消息或者不太敏感,但是那些上层修者的消息,轻松就能问出来。
  就在这时,酒馆的门再次被打开,莺莺燕燕地走进来一大群贵族小姐。
  这一刻,所有人都停止了喧嚣,愕然地看向她们,酒馆里寂静得可怕。
  这种酒馆,哪里是贵族该来的地方?更别说贵族小姐了。
  来这里的贵族,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落魄贵族——正如朗度伯爵。
  贵族小姐里,走出一个气质不错的中年女人,她四下扫视一眼酒馆,迅速来到一张桌子前,微微一躬身,“见过朗度伯爵,我家小姐希望能得到您的管家。”
  张老实轻啜一口手中的酒,将酒杯缓缓放下,又从上衣口袋里抽出一块雪白的手帕,在嘴上轻轻擦拭几下,擦掉那几乎不存在的酒渍。
  做完这些,他才看一眼面前的女人,用略带一点磁性的声音发话,“请问夫人,你是什么爵位?”
  女人怔了一怔,才轻声回答,“我是红松男爵的未亡人,是铁弗大公府上的礼仪女官。”
  “那最多也就是个勋爵,”张老实缓缓地发话,声音不高不低,“你打断了我喝酒……这不是一个合格的礼仪官该做的。”
  李永生看得有点想笑,张老实这厮,装逼也装出一定的境界了。
  可是那中年女人却有点受不了,她先是一愣,然后勃然大怒,咬牙切齿地发话,“我尊敬你,叫你一声伯爵,若是你想挑衅大公的话,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了吗?”
  伊万国是等级森严,但是一个伯爵,怎么可能跟手握重兵的大公相比?更别说这伯爵是落魄的,那就不要怪大公府上的勋爵,也敢出声威胁他。
  张老实又拿起白色的手帕,在脸上擦拭一下,似乎是被对方的唾沫溅到了一般,然后轻声发话,“小明,掌嘴!”
  李永生的嘴角扯动一下,小明……好亲切的名字。
  公孙未明身子一晃,不见动作,就只听到“啪”的一声轻响,中年女人的脸上,顿时多出了一个红彤彤的手印。
  中年女人捂着自己的脸,愣了有四五息的时间,才尖叫一声,“混蛋,你个劣等人,竟然敢动手打我?”
  “你再叫,我不介意杀了你,”张老实慢悠悠地发话,“现在,离开我的酒桌!”


第七百六十七章 佣兵团
  别说,张老实的做派,还真的挺有贵族范儿。
  而他一句话出口,公孙未明已经抬手按向了腰间的匕首,十足十狗腿子的模样。
  中年女人却是吓了一跳,然后脖子一直,就要出声喊叫。
  “够了!”有人发话了,说话的是一名年轻的贵族小姐。
  她头戴宽檐遮阳帽,上面挂着白色的面纱,身上却是浅褐色的猎装,足登鹿皮小马靴,手上还拎着一根尺半长的马鞭。
  她抬起马鞭来,轻轻一指,“不要挑衅一个伯爵,他真的敢杀人,尤其是这种失了领地的伯爵,他们会拼死维护那可笑的尊严。”
  这话说得很是尖刻,但是张老实还没办法强硬,他只能眉头微微一皱,“看在铁弗大公面子上,我不跟你计较……你身为大公的小女儿,大概将来可以得到一个伯爵的位子。”
  那中年女人在海霏丝说话的时候,就已经退了回去,闻言她冷笑一声,“小姐已经是未来的长风堡女主人了。”
  长风侯爵在伊万国,也是相当强大的侯爵,甚至能够力压一些弱小的大公。
  张老实根本看都不看她一眼,而是看向海霏丝,“我没兴趣跟女人叫真,不过,把你的守护骑士召唤出来吧,我会用他的鲜血,洗刷我的耻辱!”
  “你的耻辱?”海霏丝气得叫了起来,她往前走了两步,马鞭一指公孙未明,“你的下人竟然敢冲我吹口哨……我的耻辱又有谁来洗刷?”
  李永生闻言,都忍不住一翻白眼,这未明准证也太能惹事了吧?
  张老实却不紧不慢地回答,“你年轻貌美,他是成年男子,只吹了一下口哨,又没做什么别的……难道这不是对你的赞美吗?”
  公孙未明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
  “你还敢笑?”海霏丝气得眼睛一瞪,“信不信我……咦,是你?”
  她愕然地看向李永生,这才发现,路上不帮自己推马车的人,竟然也在这里。
  李永生点点头,并不说话。
  海霏丝这下有点为难了,按说仇人聚在一起,正合适她一网打尽,但是事实上则不然。
  对她来说,强压一个落魄伯爵,问题不算太大,故意刁难一个荣勋士兵,问题也不算很大,可是这两者加到一起,就不是她压得住的了——她只是大公的女儿,不是大公本人。
  所以她冷着脸看向李永生,“你为什么跟朗度伯爵在一起?”
  李永生也不多说,将腰间的腰牌取下,往桌上一拍,淡淡地发话,“我拒绝接受军方之外的任何人的问话……以骑士的荣誉!”
  他不是贵族,也没有依附贵族,不能称之为骑士,但他是中阶司修,自称骑士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海霏丝本来觉得,这人是比较好欺负的,但是人家真摆出不买帐的架势,她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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