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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求败系统-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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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十二丈自然明白,赵彦并不是在说大话,但有些暗潮涌动的事情,他老人家可一直都还没有忘记。

“当然没有忘记。”

赵彦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确实还记得。

“南蛮三十六部,畏威而不怀德,二郎你若没有个过硬的手下班底,若此事再度被人提起,你是去赴任呢还是不去赴任呢?若赴任,又靠着什么来保证自己身家性命,不会被那些蛮人所害?而且最重要的是,若二郎你手中一直握着冲锋队,那位大武宰恐怕就要再考虑考虑,费力吧二郎你弄成南蛮镇抚使,究竟是赚还是亏了啊……”

宋十二丈继续语重心长的说着,与赵彦相处的时间越久,他老人家就越发觉得赵彦具有着无限潜力,所以就算是为了儿孙后辈考虑,宋十二丈现在也要尽力辅佐赵彦,把这段善缘尽可能的做大做强。

“十二丈你说的确实没错,但是若我一直握着冲锋队,也会很遭忌惮的吧?”

赵彦先肯定了宋十二丈的提醒,然后有才如是反问道,要知道他以前也是看过些权力斗争剧的,比如《冰与火之歌》什么的。

“呵呵,那就看二郎你怎么做了。”宋十二丈终于露出了老狐狸的微笑:“世家豪族,哪一家哪一户没有百八十私兵?哪一家哪一户又没有三五处田庄别业?”

“十二丈你的意思是,把冲锋队变成我家的私兵?”

这么简单的提示,赵彦哪里可能还会不明白。

“至于你赵二郎的私兵,居然都有三五个奴兵伺候着,那就是谁都没法儿说的事了。谁让你赵二郎。素来对下人很不错,而且为了除恶务尽而把那些盗匪的家眷。贬为了私兵的奴仆,所以你家私兵都很财大气粗呢?”

很显然。宋十二丈说的这番话,就是明显的扛着红旗反红旗,挖社会主义墙角,好社会主义羊毛了。

家族势力膨胀,对努力中央集权的国家显然无甚好处,但这种时候就算是为部落流过血的宋十二丈,也绝不会为了国家利益,而把个人的利益弃之不顾。

反正只是挖点墙角砖而已,有没有到墙倒屋塌大厦将倾的时候。有几人能够看到那么长远的事情?

“唔,这倒确实是个法子。”

赵彦点点头,暂时倒也真就绝了解散冲锋队的想法,毕竟这个冲锋队他确实是用的还蛮顺手——多么可爱的一群炮灰啊,而且还各个都还算是弓马娴熟呢。

就是不知道,出了临姚州大沙漠之后,这些沙漠战专精的冲锋队员,究竟还能发挥出几成实力……

怀着这样的想法,赵彦又去流动监狱。亲切看望了下被抓捕的那些马贼头领们。

除了在马贼大队袭击时,被暴起的灵犬妖王所干掉的那些马贼头领,这些聚兵出战的马贼团伙剩余的头领,基本上还活着的都在这个流动监狱里了。

被大刑伺候的马贼头领们,一个个恨不得当初没有利益熏心,接了这单生意过。

那些临时转职为狱卒。但更擅长折磨人的家伙们,对从马贼头领们口中。拷问出彦少想知道的情报,那是上心无比。

但能招的。这些倒霉催的马贼头领们都已经招了,提供了虚假的情报,并且出三万金买活的赵彦的买家,根本就没有那个马贼头领知道其真实身份。

马贼头领们只知道,那个买家出手十分阔绰,为了说动这些马贼们聚兵,就花费了好几千两真金白银。

另一个比较有用点的情报,就是有家马贼见财起意,所以大当家点起人马亲自带队,做了欲图黑吃黑的勾当。

然后,那位可怜的大当家,以及他埋伏的马贼刀斧手,就被那个买家给杀了个干干净净。

侥幸逃的一死的二当家,很肯定的告诉拷打他的临时狱卒,说那个买家是个女人。

而综合了所有的供词后,赵彦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

那个所谓的买家……果然是个女人。

好吧,这是开玩笑,信息量怎么可能会这么少?

事实上,赵彦得出的结论是——那个所谓的买家,果然是个很阴险狡诈的女人。

和前一个结论没啥区别?

不可能!

明明多了“阴险狡诈”这个定语来着。

好吧,总而言之就是,那个性别为女、武道不弱的买家,身份相当的扑朔迷离,因为丫总是穿着沙族人的传统服饰,儿和不同马贼团伙交涉时,她都操着不同口音的方言。

除此之外,也就是那个女人,坐骑是只貌似通灵的大白鸟这点,还算是比较显著的特点了。

骑着马能追上鸟人么?

貌似难度比较大的样子,否则癞蛤蟆也就可以吃天鹅肉吃到腻歪了啊……

所以这事儿吧,也就没办法在继续往下查了。

“常凯申,去把冲锋队都叫来,让后让那些正副队长,亲自动手结果掉他们的前领导吧。”

既然那些山贼头领们,已经没有其他赵彦需要的剩余价值,那么不太好放了这些个顶个都作恶多端恶徒的赵彦,便自然而然想到了投名状这个传统玩法。

既然暂时不打算解散掉冲锋队,那么为了更好的掌控住这支炮灰队,赵彦也并不介意做点能顺道为民除害的事情。

当然,因为那画面太美的缘故,留下了纳投名状命令的赵彦,以自己才16岁,所以不能看18+画面为理由,理直气壮的转身走掉了。

而在做掉曾经的领导,纳了投名状这张之后,也不知是不是集体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发作,冲锋队无论是队员还是队长们,对赵彦的忠诚度居然再创新高……

我去,难不成人性既不本恶也不本善,而是本贱不成?

在蛮欣慰的同时,赵彦也在腹黑着。

然后另一件他意想不到的事情,居然有发生了。

在观摩了赵彦指使的,冲锋队领导层集体纳投名状之活动后,重伤初愈的阿里尔人向导俄赫尹穆,竟然找到赵彦提出要加入冲锋队,为赵彦而战的请求。

“我说,你的愿望,不是带着阿里尔人,重新杀回遥远北方的故乡么?”

赵彦对此表示了绝对的友邦惊诧,他甚至觉得俄赫尹穆的脑壳,是不是突然坏掉了。

“回归故乡的愿望,依然深埋在我心中,但这次受伤让我明白了个道理——我的本事,距离带着族人们打回故乡,还远远不够!而彦少您,却轻而易举的,就建立起了能够为您所用的军团,所以我想要在这个军团里,学习彦少您统治军团的高超本领!”

俄赫尹穆倒也不隐瞒,一五一十就将他之所以想要加入冲锋队的理由,给说了出来。

这可真是、真是……

赵岩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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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银盆洗手

受不了俄赫尹穆的纠缠,赵彦最终只能收纳俄赫尹穆进入冲锋队。

不过,因为俄赫尹穆不但不是无罪的马贼,是有功的向导的这个缘故,赵彦重新调整了下冲锋队的编制。

原本的冲锋队马贼第一大队,获得了一面黑底的骷髅头军棋,因此也获得了新的简称——“黑旗队”。

而志愿加入了冲锋队的俄赫尹穆,连带着他的几个阿里尔人弟兄,以及部分从良了的阿里尔人马贼,组成了冲锋队暂编阿里尔队,为了和黑旗队做区分,他们的军旗是红底的展翅白鹰,因此也被唤作成了“红旗队”。

从搭起架子开始,以俄赫尹穆为首的红旗队,就将黑旗队当作了竞争目标,无论是上阵杀敌还是财帛女人,什么事都要和黑旗队争上一争。

这情况,让黑旗队的队长万俟伯当与薛定谔两个,顿时就忘记了原本的窝里斗,开始一直对外了起来。

特别是万俟伯当,同样有着阿里尔人血统的他,对红旗队的队长俄赫尹穆,那叫一个警惕万分。

这竞争的态势,直接导致沙漠里头一些原本没招谁惹谁,最重要的是上次打赵彦的旅行团时,没有出兵的小马贼团伙,也都遭到了灭顶之灾。

只不过,没人为这些倒了大霉的马贼流泪——既然做了贼,就要有被打被杀被抄家的觉悟。

就这么一路平推着,紧密团结在赵二郎周围,临时转职成了超假团的南巡旅游团。终于抵达了沙族八部共主、现任酋长呼衍勖所在的,临姚州大沙漠里最大绿洲草湖滩。

草湖滩这块绿洲地如其名。最中心位置是个面的颇大,生长满了绿油油水草的湖泊。围绕着湖泊四周则是绿洲。

绿洲东南角因为地势较低的缘故,有一条沙漠河流自草湖滩里蜿蜒流出,只是仅仅流出去不到两三里远,河流就消失在了承不住水的砂砾河床上。

“彦少,这草湖滩其实是外面人的说法,这沙漠里原本住着的缠头人,唤这湖为莫里特莫拉海子,按他们的语言这莫里特莫拉就是天龙女的意思,据说是曾经有个什么天龙女。居住在湖中庇护着缠头人一族。不过现如今,沙族人势大占了这里,缠头人早就被赶跑了,也没见庇护他们的天龙女,出现过……”

为赵彦殷勤做着导游工作的,显然只可能是现在冲锋队的暂编红旗队队长俄赫尹穆。

身为阿里尔人,俄赫尹穆自然没有义务为沙族人,以及抵挡不住沙族人的侵入,被夺了祖先之地的缠头人说好话。

“这位天龙女……倒是个不错的故事素材。”

听俄赫尹穆讲解的赵彦。也没有将这天龙女太当一回事儿,毕竟就和俄赫尹穆刚才说的那样,若这个天龙女真的存在,又怎么会放任外来的沙族人。赶跑崇拜她的缠头人呢?

当然了,既然有这么个传说在,赵彦就算心中不太当回事。但也不会在言辞上得罪了天龙女。

万一传说是真的,那岂不是在自讨苦吃?

“这是那位天龙女的荣幸。”俄赫尹穆先小小拍了赵彦一记马屁。然后才又继续说道:“彦少,这草湖滩绿洲里。住着差不多两万七八千帐,老少拢共差不多十五万人,其中沙族人占了七成多,我们阿里尔人占两成,剩下的是缠头人以及外来的商人之类……”

“啊,彦少你看,大白帐那边的沙族飞驼兵出动了,大酋长的旗子也打了出来,应该是来迎接彦少您的。”

讲解着草湖滩绿洲情况的俄赫尹穆,也没忘记去观察草湖滩绿洲的状况,所以他一眼就瞅见了从绿洲里那个三四层楼高大白帐所在之处,奔驰而来的百十骑沙族人特有的飞驼兵,以及被高高举起的象征着沙族酋长的八彩旌旗。

“胡扯,什么迎接,来打斗还差不多。你家彦少我,知名度还没有你想的这么高,还不至于让位身份尊贵的酋长大人,也要亲自跑来迎接。”

赵彦则笑骂着说道,他手搭凉棚的朝着看了过去,饶有兴致的看着那些沙族骑兵所骑的,在半路上已经听闻过几次的飞驼。

这飞驼,是种非常有趣的生物,虽然外表看起来很像双峰驼,但因为四只蹄子旁边都生着只小羽翼的缘故,在沙漠里奔跑起来那叫个一骑绝尘。

只不过,飞驼产量极低,繁衍速度奇慢无比,就算是不知道多少代人饲养飞驼的沙族人,也仅仅各部落的大人,以及白帐酋长的亲卫军们,才勉强装备上了飞驼。

所以其他人嘛,也就只能望着飞驼呵呵了。

传言倒也不虚,那些飞驼的奔跑速度确实挺快,至少同样擅长在沙漠里行走的大脚马,恐怕是两匹捆起来全速奔跑,都追不上飞驼。

但问题在于,赵彦在仔细一匹匹看过之后,发现这些飞驼虽然确实是双峰驼的体型,可集体长着笑容可掬一颗草泥马脑袋这种事情……那个,本少爷可以捶地板狂笑么?

真的,穿着利索的皮甲,背着弓箭杵着长矛,一脸傲然的白帐酋长的飞驼兵们,居然骑着充满喜感的羊驼脑袋坐骑什么的,真是太让地球来客赵二郎想要狂笑了。

不过真要是笑出声的话,多半会引起战争的吧?

带着这份觉悟,赵彦用了好大的毅力,才没有让自己笑出声来。

而为了转移注意力,赵彦只能不再去看那些四蹄生风的“羊驼”,而是去观察亲自率队而来沙族酋长呼衍勖。

被一众沙族飞驼兵,护卫在了正中间的呼衍勖,长的倒是白白胖胖的,也许是因为眼睛小、鼻子小、嘴巴小……总之五官都小。还是其他什么缘故,这人看起来居然也充满着喜感。

“有失远迎!有失远迎有失远迎啊!名动我们太康的小赵公子。能大驾莅临草河滩,在下呼衍勖并沙族八部上下。着实是荣幸之至呐!”

还没奔到赵彦跟前,出迎了至少三里路的沙族酋长呼衍勖,就已经眉开眼笑的大声说着欢迎词。

接着,还没有到赵彦的跟前,呼衍勖便勒住了座下的飞驼,利索无比的滚鞍下地,步行着朝赵彦走了过来。

这姿态,摆的已经不可不谓之低。

赵彦也不是狂妄自大之人,也犯不着为了享受那么点无聊的虚荣。而对人家沙族酋长的大礼坦然受之,所以他也下马迎了上去。

“白帐酋长您太客气了,小生我只是路过而已,真心当不得您降尊屈贵亲自出迎,至于名动太康什么的绝对是谣传,我其实只是个无聊的米虫罢了。倒是白帐酋长您,才是真正的英雄豪杰啊……”

赵彦也客套的说道,并且还顺口反夸了几句好话回去。

于是,两人这么一来二往的寒暄了阵后。原本陌生的气氛便稍微融洽熟络了起来。

看看时机已经差不多,呼衍勖便有开口说在大白帐,已经准备好了接风洗尘的宴席,请赵彦以及一众平素请都请不到的贵宾。赏个面子稍微吃点喝点。

赵彦稍微推辞了两句,然后就却之不恭的点头答应了。

于是无论主宾,皆大欢喜。

在呼衍勖的亲自引领下。赵彦与一众风尘仆仆的旅行者,长驱直入到了草湖滩绿洲中。就驻在风景如画草湖边的大白帐。

正如呼衍勖所言,酒肉果然都已经准备了好。大量洗剥干净的牛羊,被串在了一字排开的烤肉架上,烤的早已经金黄发亮油脂滴答,散发着诱人的酒香。

更有大量金发碧眼的沙族侍女,端着盛满了洁面净水的银盆,带着三分好奇与七分微笑,静候着来客银盆洗手后,好去享用肥美的牛羊。

赵彦观察了十几个沙族侍女后,下意识就扭头朝后看了看,他的目光落在了和姜心月走在一起的,同样出身于沙族的婉婉身上。

莫非,婉婉也是类似这些沙族侍女一样,生着异域风容貌的美女?

“小赵公子,有幸随了你的这位我沙族女子,不知究竟是来自于那家那户?”

白帐酋长呼衍勖注意到了,所以他略显冒昧的问了句。

呼衍勖不瞎,他看得出来婉婉在赵彦的旅行团里,地位颇高。

而这种情况,让呼衍勖很是暗自欣喜——如今谁不知道,大业城的赵二公子,掌握着天授的观想法之奥妙?

“这个么……”

知道婉婉肯定听得见的赵彦,看了呼衍勖一眼后,又重新看向了婉婉。

而婉婉则朝着赵彦,微微点了点头。

于是,赵彦便把婉婉的事情,简略说了下给呼衍勖听。

“哎呀,我道是谁,居然竟是大业尚香阁樊家婉婉小姐!”

听完赵彦的讲述,呼衍勖顿时就是一拍大腿——

“好教赵二公子知道,自打前些年樊老太太来临姚,提过次婉婉小姐的事情后,我沙族一直将此事挂在心上,这些年来都不曾断了调查。真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就在前些时日的时候,我手下的调查人终于在列克沙部,从个老缠头人牧奴口中,调查到了点与婉婉小姐身世有关的眉目……”

呼衍勖说出了让赵彦有些出乎了意料的话,但赵彦却也并不是最激动的,因为婉婉已经三转两转就如穿花蝴蝶般,眨眼间就来到了两人的眼前。

“呼衍酋长,你说的可是真的?”

若不是心底里,还有着男女有别的本能认知,张口就问出这句话的婉婉,多半还会一把拽住呼衍勖。

好俊的轻功……

呼衍勖在心底里,却先赞了句婉婉惊鸿一现的漂亮轻功。

“婉婉小姐,我呼衍勖当然不会在这种大事上欺哄于你,只是那个缠头人老牧奴年老体弱,经受不了长途奔波劳苦,所以被我安置在了尹马谷绿洲里将养着,婉婉小姐你若信不过我的调查人,可以径直往尹马谷去问其本人。”

早有准备的呼衍勖,在心中赞完婉婉的好轻功之后,便很是周全的回答道。

“那个调查人在哪里?”

婉婉急急的又问道。

“巴尔达,速去把莫颜契卢叫来!”

呼衍勖便扭头吩咐道。

名唤巴尔达的那个沙族人,朝着大酋长呼衍勖行了一礼,然后急急转身寻那个名为莫颜契卢的调查人而去。

“赵二公子、婉婉小姐,莫颜契卢住的地方,离我这大白帐稍微有些远,赶过来稍微要一会儿。列位远来是客,不如……先洗洗沙尘,再稍微吃点喝点垫垫肚子?”

知道自己以及成功刷了好感度的白帐酋长呼衍勖,便笑吟吟的再次盛情邀请道。

而呼衍勖说话间,就有沙族的侍女,捧着银盆走上了前来。

赵彦与婉婉对视一眼,先后向呼衍勖致谢,并在银盆中洗了手……

第123章前世今生

当主人与宾客,在面积少说也有千把平米的大白帐内,各自应该坐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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