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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444号馄饨铺-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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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他,也盼望着哥哥成为族长的那一天。
  在我十岁的那年,部族里发现了件大事。
  那个时候,外界战乱。
  我们这个隐藏在大山深处,安稳了上千年的部族也屡次被敌军侵扰。最严重的一次,是一伙全副武装的官兵直接侵入到了我们族中腹地。虽然最后被赶走了,但是我们族人死伤严重。
  因为这一次事件,族里的人都沸腾了。他们都不解,为什么那些官兵会开始袭击部落。明明他们的部落与世无争,太平了那么多年呀。
  最德高望的大巫在卜卦之后,得出的结论是:部族即将有灭顶之灾,而罪魁祸首就是我——魔鬼的孩子。
  族人们愤怒了,他们涌到了我的小屋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  没错,小白是天生的白化病患儿。直到现在, 在非洲的一些落后地区,人们还迷信白化病患者是恶鬼,会带来讥咒。可是却又谣传白化病人的头发织成的渔网能增长捕捞量,他们的器官、身材可以带来好运,可以入药,甚至还能治愈爱滋。于是在利益的驱使下,白化病患者时常会受到袭击,被残忍地砍去手脚的事屡屡发生。甚至有些人死亡之后,连尸体都要被家人隐藏起来,免得被人偷人卖掉。想想,真的很恐怖。
  现实其实比故事更残酷,真正的魔鬼深潜在人心。


第123章 常小白(下)
  那时; 我自睡梦中惊醒,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时,就被人倒拖着腿,一路拖到了广场上; 我的背都被沿路的碎石划破; 血肉模糊; 刀割一般地疼。
  我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这样对我,明明我什么坏事都没有做过,明明我还是个孩子呀。
  我被绑五花大地绑在高高的木桩上; 惊恐万分地扫视着底下的人山人海。
  我看到了那个本应是我父亲的男人,可是他看我的眼神却是那么冷; 那么的无情。我想在人群中找我的哥哥,那个唯一对我好,将我当成亲人的哥哥。他一定会救我的吧?
  可惜,我看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他。
  他去了哪里?他是不是也不喜欢我了?也和其他人一样; 认为那些不好的事都是我带来的?
  大巫穿着奇怪的衣服,拿着奇怪的木剑,在我面前跳着奇怪的舞蹈。跳完了舞,他大声地宣布:“恶魔的孩子,将会给我们的部族带来毁灭!只有烧死她; 才能驱除恶运!”
  他的话音才落,无数人的叫喊声便冲天而起:“烧死她!烧死她!”
  正午,阳光最毒。可是再毒又哪里毒得过人心?又哪里及得上他们眼中的恶?
  “不要; 不要烧我!哥哥救我,哥哥救我……”我哭着、喊着,直到声嘶力竭也没有换回族人们的些许的同情,只有眼泪还在止不住地流淌着。
  然而很快,连眼泪都被掩盖——我被他们泼上了能够驱邪的黑狗血。黏稠难味的热血粘呼呼的从头顶往下流,鲜血蒙住了我雪白的脸,也流进了眼眶里,于是眼前的一切都被蒙上了一层血腥之色。
  眼睛很难受,可我依然努力地瞪大了眼睛,我还想再找一找我的哥哥。
  可惜,我什么都看不清,底下那些叫嚣的人群,包括我那位无情的父亲都被蒙上了一层残忍的血色。
  火堆已被燃起,灼烫的感觉,比在正午的阳光下更让我觉得痛苦千万倍。火舌很快攀上我的周身,轻而举易就粉碎我的衣服,撕咬着我的皮肤、骨血……
  那种痛,是深入灵魂的绝望——
  哥哥,为什么你不来救我?哥哥,我好疼……
  世上本无恶魔,人心才是万恶之源。
  常小白被焚成了灰烬,灰烬被洒到了广场旁边的河里,族人祈求河里的水能净化魔鬼的灵魂,让部落获得太平。
  寂静的午夜,月光清冷冷地洒在小河上,河面泛着粼粼的波光。
  一双小小的,漆黑、漆黑的手从河里慢慢地伸出。河面上渐渐地翻出了血红的颜色,很快,整条河都变成血红血红的。
  血红色的河水里爬出来一个小小的身影,月光下依稀只能看到她浑身都是漆黑色的,像是烧焦的人形木炭,湿淋淋地从河里爬上了岸,每走一步,身后都会落下一摊水迹。
  凄清的月光下响起了空灵而哀怨的歌声:
  “梦里的花儿开满园,花儿开,草儿长。
  花开草长,最终都成了荒芜。
  啦啦啦,啦啦啦……
  荒芜的园子太寂寞,娃娃、娃娃不哭泣。
  娘亲天上看着你。
  ……”
  一路唱一路走,在部落里徘徊,族里的每个人都听到这哀怨无比的歌。有胆大的凑在门缝里只看了一眼,就吓昏过去。
  第二天,当黎明到来的时候,人们都冲到了大巫的房舍前——那个歌声太邪气,大巫应该有办法解释原因,驱走邪恶。
  房门敲了很久也没人应,终于有人忍不住将门撞开,出现在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所有的人。
  大巫倒在地上,浑身血淋淋的,像是被活活剥了皮一般的惨烈。床上、地上、桌子上,所有的地方都是血。如果没有亲眼看到,你甚至无法想象一个人怎么会流那么多的血。
  第二天夜里,歌声又在部落里响起。明明那么的清越动听,可却又是那样的哀伤绝望。
  次日清晨,族长也死了,死状与大巫如出一辙。
  然而事件并没有因为族长的死而宣告结束。第三天、第四天……整整三个月,每天都会有一个人惨死。
  巨大的恐惧笼照着整个部落。所有的人都惴惴不安,生怕下个死的就是自己。有人想逃,可是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呢?外头是连绵的大山,大山之外的世界是未知的,未知也代表着更大的不安。
  第四个月的时候,常青回来了。
  当初朝廷的官兵打进来,部落里死伤严重。意识到这样下去不行,曾经出过几次山,对界稍有了解的常青便提出,和朝廷谈判和解。
  最后部里决定由常青带人外出找到官府的人谈一谈。
  和谈进行的很顺利,最终达成的结果是,将他们的部落设为一个独立的镇子。      因为要设镇,相关商谈的事务很多,一耽误就是几个月时间。出发前又太过仓促,没来及和常小白说。
  等到他回来的时候,常小白已经不在了。
  他看到的只有一个样子可怖,怨气冲天的鬼魅。因为怨念太重,短短时间内已经集聚了巨大的鬼力。并且人性早已丧失,连常青都不认得了。
  此次随常青归来的还有一位外界非常有名的驱邪师。他本意是希望驱邪师来说明常小白并不是恶魔之女,而是天生带有怪病的可怜的女孩子。
  那位驱邪师也确实是有些本事的,与常小白周旋了大半夜后,终于将她的魂魄定住了。
  驱邪师对常青说:“少族长,令妹已成历鬼,需要做法散了她的魂魄。”
  常青闻言痛心无比。妹妹已经死得那么惨,怎么忍心再看她落个魂飞魄散的下场?但如果不制止,继续下去整个部族的人死都会死光,便也就真应了大巫当初预言的:恶魔的孩子会毁灭整个部族。
  思来想去,常青终归是不忍,道:“散了魂魄岂不是连转世投胎都不能了?能否设法为她超生?”
  “超生?”驱邪师无奈地道:“她已经行了不少的恶事,即使到了地府也没有好下场。”
  常青问:“可还有什么办法?你再想想,一定还有办法的对不对?”
  驱邪师沉吟了半响,犹豫着道:“传说里,奈何桥头有一位孟婆,专为投胎的鬼魂舀汤。千百年来,她舀的汤不可计数。舀的过程中也偶尔会不慎漏下一两滴来。经年累月,桥头边便滋养出了一朵奇葩。无叶无花,只生有一果,名为业果。恶鬼若是能服下此果,便可将原有的恶与怨都从灵魂里分离出来。自然也就抵消了罪孽。不过那只是传说,虚虚实实,谁也分不清。”
  “试一试也许就能知道真假。”
  “即使是真的,可业果长在奈何桥,奈何桥在阴间,活人是没办法去的。”
  “活人没办法去,死人必然去得了!”
  常青选择的死法很激烈。
  当火撕裂皮肤,吞噬骨血的时候,他终于体会到了小白当初的痛苦与绝望。也更加坚定了挽救妹妹的决心。
  黄泉路曲曲折折、坎坎坷坷,也不知走了多久,终于到了冥界的大门前。
  大门外摆着一张棕红色的长案,长案后坐着一位头发花白,穿着长直缀的老人,正低着头写写画画着。见到有鬼魂靠近,抬头看常青一眼,又翻了翻手里的薄子,忽然面色一喜,喊道:“等等,且慢走一步。”
  正当常青不解之时,对方把一张表格递给他:“恭喜你赶上了我们地府司难得一遇的招聘。经查,你为十世善人,可成为鬼差。”
  常青说:“我不想做鬼差,我要去奈何桥寻业果。”
  老人开始挠头犯愁:“哎呀,这可怎么办?十世善人太少,且都想去投富贵胎。人手招不齐,上头肯定怪我失职。”
  自语了一阵后,又劝说常青:“小伙子,其实在地府司当差很好的,你再考虑考虑?南边闹瘟疫,西北又起战事,死的人太多,这鬼差缺口太大了!”
  常青语气坚定:“我要救我妹妹,我要去奈何桥寻业果。”
  最终,他还是到了奈何桥,看到了站在桥头的孟婆,和她脚畔边的那一枝奇葩。奇葩上挂着一只金光闪闪的果子。
  常青走过去问:“请问这果子是不是业果?能不能送给我?”
  孟婆:“是业果没错。可是我为什么要送给你?”
  常青:“我愿意以任何代价来换。”
  孟婆咯咯地笑了起来,手里的汤碗都晃了晃,又洒了不少的汤汗落到业果上,业果上的金芒更盛。
  “区区一只小鬼,也配与我谈交换?你又有什么可以交换的?”
  常青说:“我不知道,但我还是想要那颗业果。”
  他的目光坚定,连孟婆的嘲笑都不忍出口。
  孟婆灵眸眨眨,说道:“我在奈何桥上站了数千年,时常看到为情所困的鬼魂留恋徘徊,不愿离去。可是情到底是什么呢?我不知道,因为我生就无情。如果你非要这颗业果,就用你生生世世的爱与我交换吧。”
  常青想也不想就回答了句:“好!”
  孟婆说:“一但交换,你将永远不会爱上任何人,也永远品尝不到爱情的滋味。甚至连你性格都会改变许多。所以你真的考虑好了吗?”
  常青说:“ 不用考虑,我愿意交换。”
  拿到了业果的常青,又在头七回魂夜那天回到了阳间。
  最后的结果是,驱邪师用业果,配合特殊的术法,将常小白魂魄里恶的一面引导入了衣服里,衣服又被封进了石棺里。
  午夜,月辉如霜似雪,静静地笼在部落的房舍上,落下了一排排寂寞的影。
  一大一小两个黑影相互牵着手,从月光下走入黑暗里,步上新的路程。
  “哥哥,为什么我会这么丑?黑不溜瞅,太难看了。”
  “没关系,我也是黑不溜瞅的。”
  “我总觉得我们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又想不起怎么会变得这样丑。”
  “想不起就不要想。”
  “可这样真的不好看嘛,女孩子应该漂漂亮亮的。”
  “听说地府里有一种美容丹,吃了就能变漂亮。”
  “呀!真的吗?那我们一人一颗吧!”
  ……


第124章 无法回应的爱(一)
  巫山回来之后; 尽管常小白已经想起了生前的事,好在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然而,最近常小白好像不太开心。
  就连在馄饨铺里吃她最喜欢的猪猪豆沙包,也失去了往日的胃口; 只吃了一个就不再吃了。
  程小花见她一副心事丛丛的模样; 忍不住过来问:“怎么了小白?”
  常小白叹了口气:“还不是因为我哥。那么大个人了; 总不让人省心。好好的谈个恋爱,多简单的事,偏偏他不知道怎么回事把我未来的嫂嫂惹生气,和他分手了。”
  程小花闻声微吃一惊:“什么?分手了?”
  说起来常青和赵美美那一对; 真是奇怪的很。
  最开始,程小花以为他们不会在一起时; 人家俩突然就好了。
  前些时候,只以为他俩闹了点小别扭,过后就能好了,哪成想居然就这么分了。
  山猫自觉对谈恋爱颇有经验; 闻言跑过来插了句嘴:“女孩子就是喜欢闹闹小脾气的。和你哥说,甭管对错,先把人哄好了准没错。”
  常小白说:“这我早说了,可偏偏我哥那个榆木脑袋,就认死理。他说人家提了分手; 就是已经分手了,不好打扰人家正常生活。我死活说不动他,只好又去找了美美姐; 但美美姐只说我还小,不懂大人的事就把我给打发走了。小花姐姐,要不你去和美美姐说说。我哥谈一次恋爱不容易,不能这么稀里胡涂的就吹了。”
  程小花说:“行,回头我问问看。”
  “谢谢小花姐姐!”常小白又乐了起来,胃口也好了,一口气连着吃了五个猪猪包。
  边吃还边说:“谈情说爱真是麻烦,我看着都操心!还是当小孩子好。”
  学校寝室。此时已经快12点了,同一屋的人都睡着了。
  唯独赵美美还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手机就放在枕头边上,时不时地拿起来看一眼。看一眼后,又失望的放回去。心里空落落,又堵得发慌。
  想着常青,想着过往相处的种种。赵美美的眼泪就止不住的淌。心里越是难受,对常青的怨就越深。
  我说了分手,你就点头同意。为什么一点都不肯挽留呢?我说了以后永远不许来找我,你就真的不找我了?到现在,连个电话、信息也不发一个给我?混蛋!混蛋王八蛋!
  正在心里大骂不止的时候,手机忽然收到了消息。
  赵美美心头一喜,急忙抓过手机,可看到是程小花的消息时,心中立马就有些失落了。
  [美美,我听小白说你和常青分手了?你俩怎么了?]
  赵美美心里也憋得难受,正好她问,便索性说开了。
  [那就是根木头,天天跟个木头谈恋爱鬼都受不了!小花,我以前什么样你也知道。自从和常青在一起后,连奢侈品都不买了,因为常青的工资都是冥币,我怕他觉得跟我恋爱花销高。每次约会,高级的饭店我都好久没去了。这些都不算什么,两人在一起开心最重要。可是那根木头,哎!我真是一言难尽……]
  最初两人在一起的时候是赵美美主动的,每次约会要去哪里、玩什么、吃什么,也都是赵美美说了算。常青从来不会有意见。
  并且在一起时候他话都是极少的。赵美美说一句,他应一句。赵美美如果不说话,他也能半天不开口。
  除此之外,他完全不会讨女孩子喜欢。各种节日里,别的女生都会收到男朋友送的礼。但常青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她东西。
  前几天赵美美生日,她明示暗示了好几次,常青也没给什么反应。赵美美本来就有些不高兴,偏偏到了她生日的那天,常青直接就不见了人影。后来才知道是去巫山找妹妹了。本来这也是情有可原的,但你好歹给说一声吧?
  一直到从巫山回来之后,常青才来找赵美美说明情况。
  赵美美一时生气,就提了分手。女生说分手,很多时候只是赌气,想获得对方的重视。
  哪知常青沉默了一刻之后,略一点头回了句:“行,我尊重你的决定。”
  说完后,他就那么转身走了。连一句挽回的话都没有!
  赵美美那个气呀,那个恼呀!
  可是恼了几天后,心里又不由控制的想常青了。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男人。
  明明是自己提的分手,可偏偏放不下的还是自己。她天天盯着手机看,就是想第一时间收到常青的消息,希望他还能再回来找自己。但凡他肯说一名句软话,哄哄自己,这事就能过去。然而,这都一个多星期了,常青不但没露过面,连个信息都没发过。
  倒是常小白前两天来找过她。起初她还以为是常青让他妹妹来的,结果一问才知,根本就是她自作多情了。
  说到这里赵美美气得不行,问程小花:
  [我赵美美长得又不丑,想找个男人有什么难的?我干嘛非要去捂一根冷木头呢?]
  程小花是知道常青用生生世世的爱情与孟婆交换业果救常小白的事,自然联想到赵美美说的这些性格上的缺陷,应该都是因为他失去了爱的能力所造成的,便试探着问:
  [常青生前的事,他和你说过吗?]
  [生前的事?我问过,但他不太愿意说。只是在我们恋爱前,他倒是问过我一句话:‘如果我一直不能爱上你,你还会爱我吗?’]
  [那你怎么回答的?]
  [我当时就觉得,就算再高冷的男人,只要用真心去捂总能捂热。所以我当时的回答也是很心机的,我说:‘我爱你,与你爱不爱我无关。’然后,他就说:‘那我们就在一起吧,哪天你要是不爱我了,就直接跟我说,我一定不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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