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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废了,每每还动辄钝刀子割肉样的折腾他,所以只能抽两口来缓缓。
而自己所谓“铜尸”的名号,就是打不烂打不死,拜那个开枪打残他右臂的男人所赐,现在他知道,自己毕竟也是肉做的了。
方才伺候灌汤婆子的女下人,靠过来帮他点烟。大烟的滋味不错,吸两口就能立竿见影的不疼了,且还有些飘飘然熏熏,女人正弯低了身子伏在跟前,胸前的饱满就那么在他眼前缀着,他伸手摸了两把。
女人的脸一下就红起来,不过只任凭他摸,甚至还特意往他手心里又凑了凑。他心下失笑,撩了撩手,女人便会意的伺候起他来。
这女人肤色白皙,虽然有些年纪了,但瞧着还不差,而且明明长了一副良家楚楚可怜的模样,他也来了些趣味,干脆拽了人压在榻上,弄将起来。
手指伸进女人半张的口里,搅动着她的喉咙四壁,他贴去她耳边吹着气轻声问:“你家主子在床上,是不是也跟你一样骚?”
女人被他折弄的大汗淋漓,根本就是半明半寐的迷迷瞪瞪,也根本没得听清他到底问的嘛,他故意停下片刻,她竟不由自主蛇一样缠将过来:“求……爷,别停……”
果然够骚。
他却顿时有些意兴阑珊,略微的扫兴,许骨子就是天生的贱种,总要那些不好得来的,吊着胃口的,才更叫他觉的兴味昂然。
例如那个小女人……
他禁不住的就想起她的模样来,头发乌黑,面孔白生生的,身量瞧着也是麻麻,不过不知道扒光了到底又是何种光景。皮肤倒是生的十分幼滑,那种滑腻感似乎迄今还留在他掌心里萦绕不绝,而且她一双眼珠子又黑又亮,瞧的人心头止不住发麻!
想他命中的女人也绝不在少数,浪荡子良家子各种口味都曾尝过,可偏偏就是那还没尝过的,才更叫人心痒痒的难受。
他不止一次的想过把她压自个身子下肆意驰骋的场面,一想起来心头就嘘着气的暗爽不已。他想自己可一定得好生疼疼她,对,疼她的时候,最好还要当着她男人的面。
那个把她视若珍宝的男人,那个一枪打残他胳膊的男人。
一想到这个,脑门就生生生生的好像钻进去个哨子在叫,他往后颓然一仰,把女人从塌上踢了下去。
眼前一片黑,他大张着眼睛,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半响这眼眶里才透进点光来。被他踹下塌的女人,正沾湿了毛巾上前想来给他清理,被他一手掐住脖子按在身下,眼珠子登时都红了!
杀了他!他一定可得杀了他!
女人在他手底下扑腾着,春色未褪的脸现在更涨红成一片猪肝色,扒着他的手死命的颤着声叫:“爷!爷!”
旁边房里小堂春听到动静叫骂:“赵二狗子你个杀千刀的!老娘在这挺尸,你倒快活上了!”
听着声响比方才底气足了不少,他心里一乐,陡然松手,女人捂着脖子逃一样就从他手底下窜出去。男人重重倒去塌上,身子底下的大烟筒子咯得慌,被他拿脚够出来,踢了出去,然后不知想到了什么,嘿嘿一乐,捧着胳膊蹦起来,慢条斯理摇头晃脑的走将过去:“这就醋啦?也不瞧瞧你现在这副磕碜样,叫人连嘴都下不下去……”
第一百零六章阿春
第一百零六章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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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二狗子和阿春是发小。
他俩一个大杂院里长过,长到7、8岁阿春被她爹卖去了戏班子,二狗子就经常跑去戏班子看她。
阿春长的好看,头发乌,脸皮白,小嘴红,骂起人来小米粒牙格生生的,小红舌头冒个尖。二狗子比阿春大四岁,他14岁那年,他娘唤了他到跟前,让他自己出门讨生活去,14了,是个小爷们了,可以养活自己了。
二狗子临走前又跑去戏园子瞧阿春。
阿春除了学唱戏,还得洗衣做饭劈柴,不过她嘴甜,哥哥叔叔们唤着,就有人帮她把柴劈了,把衣晾了。不过烧火做饭还是得她自己来,二狗子去的时候,因为烧米汤,她手上被烫起一个大泡,正皱着眉拿针头去挑。
二狗子帮她把泡挑破,挤出里面的黄水,然后拿手绢按了。两个孩子头碰头的靠在一起,二狗子就问:“你让我亲一口呗?”
阿春不同意:“亲啥啊,我还小。”
二狗子说:“就亲一口,往后我就走了,不能来了。”
阿春知道他要走,不光没让他亲,反倒把他打了一顿,又骂:“要滚就快滚,杵我跟前卖个啥子乖!”
她骂着骂着就别过头去,捂着眼睛腾腾腾跑柴房去了。
二狗子没法,只好把院子里一大堆柴给劈了堆好,还劈出了一小堆那种小块小块的,好方便阿春每天早上点灶的时候引火,又把院子里两大水缸给灌满了,实在没啥可干的了,才从褡裢里小心取出一个小铁盒,放在灶台上。
他娘给了他一小包铜子,缝在褂子里。他从里面取出来二十个,去洋货店买了这个小铁盒。
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记得,阿春说班子里的旦角明珠姐就用的这种小铁盒,盒子上面有个含笑的美人——明珠姐可宝贝了,每次只拿小指尖挑出一点点,摸在嘴唇上。有一回她给明珠倒尿桶回来,稀罕的摸了一下,就被明珠姐给赏了个大嘴巴子。
阿春摸着脸说:“等我以后成了角,这种铁盒子我要在枕头边罗上十个!想碰哪个碰哪个!”
一小包的铜子,去了二十个,也就没剩几个了。
为了吃饱饭,二狗子去了西双版纳,跟着人贩大烟。
二狗子其实长的不差,猛一看像个小白脸,有一回在缅甸,被人瞧上了,半夜趁他睡着,绑了他手脚,扒了他裤子,把他的脸按床板上,想把他当个兔爷搞搞。
二狗子也没出声,就默默的拿床板去磨绳子,待身后那人正爽的时候,绳子终于磨断了。
他翻身抽出一条床板,把那人砸了个稀巴烂。
他从稀烂的人身上翻出一只金怀表,一不做二不休,拿床单一把把人兜了丢去池塘喂了鳄鱼。
杀了人,他倒也不甚怕,不过贩烟的路行不通了,因为稀巴烂的这个家伙在本地还有点势力,于是他就偷了一批货,自个摸去了保山。
靠着那批货,他拜了山头,当了土匪。
二狗子是个聪明人,干啥都挺像样,当土匪当的也不差。
十六岁那年他头一回开荤,是老大绑了几个红票,好心匀给了他一个。
那女人一直缩在墙角呜呜哭,灰头土脸的,他看着其实没啥胃口,可外面的兄弟们都知道他是个雏,都在等着看他笑话,所以他不上也得上。
他扯着那女人头发把她拎起来,她叫唤的跟杀猪似地,吵的很,赏了两个大耳刮子后,鼻血又忽得淌了一下巴,黏答答的瞧着特闹心。他心里膈应,干脆拿衣服包住女人的头,眼不见心不烦,拖去床上。
没想到一碰之下,滋味美的很~~
那女人有点肉,摸着软乎乎的,这脱了衣服果然大不一样——他平生头一回碰女人,脑子一哆嗦,就有点快。
他当然不会这样就算完事,否则出去还不被一干兄弟给笑话死?
前前后后也不知道到底弄了多少次,十六岁的二狗子一身的大汗淋漓,脑门一抽一抽的直叫嚣着痛快!痛快!
被蒙了头的女人一开始还有动静,呜呜出声,手脚还能动动,后来干脆没声了,半边身子白花花的挂在床边上,身子底下一滩血。待扒了裹在头脸上的衣服,发现人翻了白眼,沟沟壑壑的脸颜色灰成了土,早没气了。
兄弟们都笑着拍他的肩,说行啊狗子,这头一回上手就能把人给搞死喽,够猛!
他心里头也暗暗有些得意,其实一开始他也疼,不过这种疼比起灵魂像喝醉酒那样的爽,根本不值一提。
女人被草草裹了裹拽着脚拖了出去,随便扔哪个旮旯里喂狼。乱糟糟的头发拖在地上,人一死,好像连模样都变了,虽然他根本也没记清她长什么样,但他却记得她的嘴唇其实是红艳艳的,就像阿春一样。
后来他陆陆续续有过很多女人,也陆续跟过很多老大,从保山到红河,从红河到玉溪,待他被贯上了一个“铜尸”的名号后,他又碰上了阿春。
那一回他们搞了一票大的,手里正有钱,阔气的很,于是集合了几个兄弟,去昆明城“享受享受”。
他洗了澡,剃了头,换了新衣裳,兜里钞票格铮铮的,照了照镜子,发现自己这么捯饬捯饬,的确有点小白脸。不过现在没人再瞧着他脸白,就敢轻视他,想到这一点,心情大好,于是觉得也该风雅风雅,就去了戏院喝茶听戏。
阿春一出场,他就认出了她。
不过他没急着动,先差了小弟拿了钱去洋货店买小铁盒。
小弟一头雾水:“二爷……,啥,啥盒?”
二狗子没法,只好自己亲自去。
去了洋货店,发现那种小铁盒早已经没得卖了,就那种盒盖上画含笑美人图的。不过倒是还有别的小铁盒,上面画的美人还更好看了。他一口气买了二十个,一兜里叮叮当当的响,再回去找阿春。
远远的就瞧见阿春,穿的衣服真好看,胸是胸腿是腿的,嘴唇还是像以前那样红,甚至可以说更红了,红的他都想上去舔一口。
小弟一把把他拽住,指了指停在阿春门前的,那辆铮亮的四轮壳子小汽车,车旁边守着几个背着枪的丘八,阿春就挽了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扭啊扭的抬脚迈出门槛来。
她一直在笑,红嘴唇活泼泼的闭闭合合,他眼睛好,一眼都能望见她红嘴唇里那粉红的小舌尖,然后,她就亲了一口手里挽着的男人。
又亲了一口。
兜里,二十个小铁盒挤在一起,叮当作响。
二狗子那天没去找阿春,他去了丽苑街,花钱找了个花姐儿,让她把小铁盒里的胭脂都往嘴唇上抹了个遍,然后就抱着唇红欲滴的花姐儿,猛干了一宿。
第二天他还是去戏院听戏了,也如愿见了阿春。
阿春红嘴唇张成了一个圈:“狗子?”
又见他人五人六的,眼睛都笑的眯了起来:“这在哪发达呢?挺像样啊!”
那天晚上他俩在文林街的路边小摊吃炸洋芋,喝烧刀子——炸洋芋是阿春打小爱吃的,他当时每扛了包赚了铜子,不先拿给娘,而是先买串炸洋芋,偷偷把阿春叫出来,让她躲起来吃,吃完还得抹干净嘴上的油星,才敢回家。
现在再吃,却好像没以前那般好滋味了。
那天阿春吃喝都不少,最后喝醉了,指着自己斑驳的红嘴唇问他:“你以前说要亲的,现在给你亲,还亲不?”
他没亲。
炸洋芋没有以前好吃了,画了美人图的小铁盒也没得卖了,他不再是赵二狗了,她,也不是阿春了。
第一百零七章物是人非
第一百零七章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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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芃儿要求回上海。
她从护士口中知道自己现在是在一个叫关港镇的地方,这里靠近深水码头。距离上海估摸有个几十里路,如果是乘坐小汽车,也就个把钟头的功夫。
她不放心韩林凉,归心似箭。
这个时候她对陆安也不想隐藏什么:“林凉哥被阿斐拿枪打伤了,听说人现在在宝隆医院。还不知道到底情形如何……不过他本来就身子很不好,我怕……”
往下她没再说下去,因为陆安脸上正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神情,好像她口中所提之人之事全然无所谓,就像是她在跟他说今天街上萝卜多少钱一斤,或者八卦某某明星又出了绯闻,又或者天气如何如何。
他太淡了。
淡到她不禁感到暗暗的心惊,然后这层惊上又慢慢铺陈上了一层又一层的凉。
这不是一个对待朋友应有的态度。
她知道陆安,即便他从来都不是一个温情脉脉的人,但他,毕竟也不是一个没良心的人。
当年,对君好姐他尚且还存有善念,况且是对韩林凉?
她并不相信阿斐那时的话,什么生死不论……她宁肯认为那是阿斐一时的口不择言,或者说是一种穷途末路的胡言乱语。
因为,那不是别人啊,是林凉哥啊!
是小时候救过他性命的林凉,是他亲口说过:“林凉对我你我的情谊,可怎么还得完”的林凉!
可现在的陆安,却叫她分明看不懂了。
他这种态度显然惹恼了陈芃儿,她憋了一口气,无奈在他跟前她向来唯唯诺诺拙口笨舌头的惯了,即便恼也恼不出什么花样,只能硬邦邦的说:“我要回上海。”
“我们去南京。”
她的话音还未落,陆安已经接口,冲她扬了下手指,俨然已经做出了调兵布阵的命令:“手里头有些事需要去那处理,等你再休养一天,就动身。”
她突然很想冲他大吼一声:我已经结婚了!
我和你,已经没关系了!
你和你的徐小姐在北平城双宿双栖,比翼齐飞就好了,她不哭,也不闹,不过只想好生照顾林凉哥,安静过自己的日子而已。
所以纵使她对他再心存敬畏,这时候也不得不据实相告:“我和林凉哥已经举行了婚礼,现在我和他已经是夫妻了,他现在生死未卜,我不会和你去什么南京,我要回上海。”
他一直似笑非笑的,低去了头,犹在笑,像她在说什么好玩儿的事。然后,慢慢抬起来的脸,从眼神到脸上每一丝肌肉的走向,皆一片啼笑皆非的轻蔑:“是么?据我说知,你们还没来得及签婚书,就被阿斐给抢婚了。”
陈芃儿昏头昏脑,痛恨他这等轻视的模样,他这种轻描淡写的蔑视刺疼了她全部的神经,就像只骤然受到威胁的刺猬,她浑身的刺不由自主都竖了起来,轻声:“那又怎样?在我心里,他已经是我丈夫。”
“而且,在此之前,我已经连续登报三日,与陆安陆子清解除婚约。”
她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他:“现在的我和你,已经没有了任何关系。如果你要去南京,悉听尊便。但是,我要回上海,我要去找林凉哥!”
他面上还维持着那种淡淡的笑模样,笑微微的看着她,猛一瞧还以为多么和蔼可亲,但她分明瞧见他眉骨生生跳过两下,两腮的肌肉都咬到抽搐。
她一时脑热,话说也就说了,说完才发现浑身轻松,那种对他与生俱存的敬畏似乎一时间被这份怒气所带来的胆色压制了起来——但心口扑腾扑腾的还没稍歇,陈芃儿便惊惧的看到他朝扑她过来,狠狠攥住了她一只手臂,攥到她本来淤青还没完全消退的皮肤全都泛了白。
压低的声音,怒气勃发,狰狞到几度咬牙切齿:“想去找他?”
他猛然又放开了她,随即冷笑一声:“果然是翅膀硬了。”
陈芃儿被罚跪了一个晚上。
她背上的伤还没利索,纱布还一层一层包着,初春的夜,夜凉如水,但这样她还是被暴怒不已的他罚跪,不得他的允许,不得起身。
和小时候她书念不好,或者做错事,受到的待遇一模一样。
她也是倔,先是沉默,而后仰头问:“我要是跪了,明天便让我回上海?”
那人深吸一口气,好像不这么缓一下,他真的会上来能扑上来咬人——他成年后向来素养极好,修得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好涵养,可是这等的好涵养最近在她面前却动辄土崩瓦解。
这晚,陆安便歇在了陈芃儿的病房。
只不过,一个躺在床上,一个跪在门口。
屋子里很黑,陈芃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大睁着俩眼,水泥地砖铺就的地面很硬,她穿的单薄,膝盖从一开始的咯的疼,到现在已经逐渐麻木。
她小时候也被罚过跪,当然回回都是陆安罚的。
有时候是因为书背的不好,有时候是因为文章意思理解的不够,有时候是因为……别人。
她初小的时候,有一回放学,她是既没有等阿斐也没有等广昌来接他们的伙计,而是伙同两个女同学私自拐弯去了庙会街,为了看一个替人写信为生的年轻学生。她的女同学冲她咬耳朵,说那个替人写信的男学生,模样好看,活脱脱一个话本里落难的白面书生!她小女儿心思,也好奇,也隐隐不服气,总觉得任什么好看的书生,应该也没有自己的安哥哥好看,再不济,也没有阿斐好看。
于是,就存了这样比较的心思,伙同女同学去偷看了人家两眼。
然后,果不其然。那个男学生也就是面皮白点,但也没有安哥哥白,眉眼生的秀气些,却总嫌女气多,且单薄的风一吹就倒的身架子骨,又哪里有半分阿斐那样虎虎少年的威猛气?
她偷看的那两眼,觉得果然佐证了心中所想,还正暗暗欣喜得意不已,结果就被陆安给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