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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宋-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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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时候,王慎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到第三箭上。

    “噗”第三箭射中那人的小腹,三棱破甲锥轻易地刺破敌将的铠甲,深没入体。只剩一小截尾羽留在外面。

    剧烈的痛楚使得那人大吼一声下意识地扔掉手中大棍,伸手去摸他硕大的肚子,他的眼神里全是不可思议,似是在问这一箭是怎么来的。

    王慎心中一阵狂喜,猛地明白,雨实在太大,刚才敌人大棍舞出的水花将他自己的眼睛迷住了,自然没有看到这射来的第三箭。

    趁这个机会,他猛地收起弓,抽出横刀在敌将脖子上一划。

    两匹战马错身而过,然后都撞到前方的士卒,停了下来。

    横刀何等锋利,在划破敌将头盔两侧的皮制护耳后随便将他的颈动脉切断。

    大股红色的液体从敌将的头盔下冒出来,使得他的神情看起来无比凄厉。

    其他贼军也呆住了,愕然看地看他,发出大喊:“李大王,大王!”

    王慎身体一震,大吼:“你是李昱?”

    血水如同瀑布一样流下来,那个胖子悲凉大叫:“你是谁,是李成吗?”

    放眼整个淮西淮北,能够有这么一支重骑兵的,又有如此神射的人,除了李成李天王还能有谁?

    他口中也有血流出来,不住咳嗽,将血点子喷得到处都是:“不愧是李天王,竟然越过大湖突袭我军老营,佩服,佩服。”

    失血的速度实在太快,转眼李昱的脸已经苍白得看不到一丝血色。

    王慎大笑:“某乃淮西军后军辎重营指挥王慎。”

    李昱的眼睛睁圆了:“原来你就是那个以两百人阻我一万前军的王道思……咯咯,咯咯,淮西军竟然出了你这么个人才……轻骑突击,攻其不备,势如闪电,又武艺高强,将来必然是个人物,死在你刀下,某也……也不冤……”话没有说完,他头一低就软了下去,就此停止呼吸。

    王慎见李昱死在自己手上,欢喜的同时也暗自叹息。据他听李成说,这个李昱本是济南府一个普通农户,少年时也是个豪爽的好汉,散家产结交江湖人物。金人入侵,山东沦陷之后,此人揭竿而起,短期内就聚拢了上万人马,一路攻州掠府,就连刘光世的正规军也被他打得异常狼狈。

    这样的人无论怎么看,都算是个人尖子。

    在真实的历史上,他后来也是死了的。但具体是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不过,今天这一战,若再迟上片刻,倒下的就是自己。

    不管怎么说,这一仗老子赢了。

    到处都是贼军惊慌的叫喊:“大王死了,大王死了!”一面接一面旗帜和帐篷倒下。

    王慎长长地吐出一口白气,这才感觉自己双臂隐隐着痛。原来,刚才这不顾一切的三箭射出去之后,却拉伤了肌肉。

    他正要抽刀去割李昱的头颅,挑在刀尖上招降贼军。

    突然,一股大力涌来,使得他连人带马不由自主地朝前移动。

    回头看去,王慎浑身冷汗都流了下来。剧烈的咳嗽一声接一声,咳得肺他太阳穴突突跳动。

    贼军已经彻底陷入混乱,两万失去指挥的步兵胡乱挥舞着手中武器向东涌去。试图沿着来路逃回淮北。

    王慎方才冲得实在太猛,已经和骑兵大队脱离,被裹胁在乱军之中。

第四十九章 倚靠

    心中暗叫一声不好,落到如此混乱的人潮里,一个不好,那就是被人践踏至死的下场。

    饶得王慎胆气壮,心中也是一阵混乱。

    半天,等他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人流裹胁着走出去不知道多远,骑兵营的袍泽弟兄一个也看不到了。身边只是无边无际,张大嘴发出无意义叫喊,满面惊恐的贼军。

    人挨人人挤人,就连战马身边也全是人。这个时候,但凡有一个贼军一矛刺来,王慎给裹于其他,没有腾挪转圜的余地,也只能硬生受了。

    不过,敌人只顾着低头逃命,早已经失去了和人交手的勇气。

    他们不动手,就怪不得我了。王慎一咬牙,顾不得手臂的伤痛,双手执刀,胡乱地朝四周扫去。一时间,满耳惨烈的叫喊,也不知道砍中多少人。眼前已经彻底被血之迷雾遮挡了,什么也看不清。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战马跑了起来,原来,在王慎凶狠的斩杀下,终于清理出一片空地,战马可算是能跑起来了。

    只要能跑,就没有人挡得住。

    很快,王慎冲上了一个小高地。雨已经下了半个时辰以上,地上已经被人踩得稀烂。战马可以轻易冲上去,但步兵却不行,爬一步就会滑两步。不片刻小高地下就垒满了人,浑身是血的贼军在泥里打滚,发出悲凉的哭喊和凄厉的咒骂声。

    看来得在这里休息一下,等到战场平静下来再说。

    正当王慎将一身松弛下来的时候,松了一口气,那边突然传来阵阵娇叱,是陈兰若那带着金属味道的颤音。

    转头看去,王慎惊得寒毛都竖了起来。

    却见,不知道什么时候,陈兰若也跟自己一样因为冲得实在太猛,冲到那吞噬了无数条人命的人潮中。被簇拥着,不断向东面涌起。

    济南军没有头盔,所有人都光着头。眼前全是黑压压的脑袋,如同浪花般翻来涌去。

    陈兰若身边全是人,已经被彻底夹在里面。无数双手伸出来,拉住马尾,抓住马鬃,扶着马鞍,欲要借助马力向前。战马已经没有了力气,发出阵阵哀鸣。

    这个女将军又惊又怒,提着马槊欲要不停朝下抽去。可马槊实在太长,根本使不上力。扔掉长兵器,欲要去抽刀。但她的刀已经被人扯掉了,就连腰带上也被好几双手抓住。

    就算陈兰若武艺高强,也是惊得面容苍白。落入如此人潮,就好象是掉进沼泽里,即便李成来也无法可想。

    这还是好的,最要命的是,敌营东面有一条泗水的支流,乃是贼军溃退的必由之路。

    先前骑兵冲营的时候,河还是干的,现在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上游的水泻下来,转眼就没到人的腰部。

    被这条河流一阻,两三万济南军挤在河边,相互推搡,如同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掉进水里。一波一波的人潮下水,被千万双脚践踏,号叫声乱成一团。

    王慎又开始剧烈咳嗽起来,背心里一片冰凉,也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

    心中一个声音在叫:陈兰若死定了,死定了……我该不该去救?如果去救……我现在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现在又投入人海洪流,怕是要将自己也赔进去。再说,我和陈兰若相处得也不愉快,犯得着为她冒险吗……可是,可是,如果见死不救,我将来必定会受到良心的熬煎,一辈子不得安生。王慎啊王慎,难道你想在未来几十年的人生中时刻梦见今日这血淋淋一幕,然后惊叫着醒来?你一个普通人穿越到这该死的乱世,没有身世背景,没有任何势力,要先安身立命,只能依靠现代人的先知先觉先一步做出正确选择,依靠人格力量聚拢人心。

    “草他妈,我这该死的现代人的良心啊!”

    王慎不咳了,悲愤地大吼一声,骑马狠狠地朝陈兰若方向冲去。

    胸中无名之火熊熊燃烧,王慎依旧双手执刀,披风般的乱砍乱杀。

    接着战马居高临下的巨大的动能,眼前的敌群分快地朝两边翻开,转眼王慎就冲到陈兰若身边。

    他一咬牙,横刀在陈兰若身两侧连连挥出。

    没有血光,横刀实在太锋利了,无法抓在陈兰若身边和马上的手指被瞬间砍断。

    就好象是电影里马克沁机枪射击时弹出的弹壳,无数手指跃上半空。

    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多手指,有长有短,有粗有细,有的白皙有的指甲缝隙里全是黑泥。

    没有了贼军的拉扯,陈兰若的战马一声长嘶,终于冲了起来。

    而这个女将军也回头看了王慎一眼,嘴唇一动,像是要说些什么。

    可是,王慎却惊叫一声:“小心啦!”

    还没等陈兰若回过神来,就感觉身前一虚,连人带马扑了出去。

    原来,就在方才,她已经移到河边,直直地从河坎上跌落水里。

    河水已经很深了,她又身着重甲,一入水就如同秤砣般沉了下去。

    心头一慌,张开嘴就有冰冷的喝水灌进嗓子眼里。

    正当她心丧欲死之际,突然有一支手把她从水里提了起来。

    救她的正是王慎。

    王慎也掉进水里来,不过他早已经知道这边是一条河,已经提前做了准备。不但不退,反一夹马腹冲进水里。

    借着这一股冲劲得到的片刻喘息之机,顺手一抓,恰好抓到陈兰若的脖子。

    他将女将军放在自己身前之后,战马继续疯狂朝河中心跑去。

    “快快快,快卸甲!”王慎一边大叫,一边将自己脱着自己身上的铁甲,说话间就把自己剥得只剩一件**的麻衫。

    转眼,二人就跑出去十来米,水深已经没到胸口。

    “楞什么楞,不想死就把铠甲脱了!”王慎又伸出手来,扯开陈兰若肋下的皮带。

    陈兰若这才醒过神来,她也知道战马刚才冲锋了这么长时间,如今又下到河水里,早已经没有力气,要想逃到对岸去,只能将身上的物品尽数丢掉。毕竟,两人一马,再加上身上的装甲,加一起都快四百斤了,谁也不知道座下的马儿还能支撑多久。

    叫了一声,摘下头上的铁盔扔了出去。

    一下子减轻了七八十斤重量,战马欢快地长嘶一声,顿时轻快起来。

    须臾,二人就跑出去十来米,水深已经没到马腹。

    陈兰若和王慎一样脱得只剩一件衫子,**的衣裳贴在身上,勾勒出妙曼的线条,当真是如**一般。此刻,她的衣服已经雨水泡透了,被身上的热气一烘,冒着白气,那种中性的青春的美当真是活力十足。

    女将军对自己的****恍若未觉,她茫然地回头看去,一层又一层贼军被挤下河来,然后又被后面的同伴重重地踩进水里。

    旋即,响起成串的“劈啪”声,那是人体骨骼被人踩断那令人毛骨悚然的声响。

    王慎头皮都麻了,强忍着翻腾的五内,提着刀不住朝四下砍去。

    也不知道多了多久,战马终于冲到对岸。接着就悲鸣一声,轰然倒地,它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

    王慎和陈兰若在烂泥里滚出去一丈远才停下来,二人相互扶持着坐在泥地里大口大口喘息。

    前方,河里全是人,千万双手在水中胡乱扑腾溅起层层浊浪,这情形让王慎想起从前在电视中看到的非洲湿地旱季来临时被困在即将干涸的小水塘里的垂死的鱼群。

    河水虽然只没到人的胸脯,可这么多人相互推挤,一旦下了水瞬间就被踩在脚下,再起不来了,到后来,整个河流都堆满了人。但是,后面的人还是如山洪般涌来,不住朝水里掉,一刻也不停歇。

    刻骨冰寒从心中升起,让王慎的身体剧烈的颤抖起来。

    穿越到南宋之后,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杀过多少人,也以为自己胸中只剩一颗铁石。

    可看到眼前这情形,还是震撼得不能自已。史书上的“血流浮杵”“河水为之不流”大概就是这样吧!

    冷兵器战争竟然残酷成这样。

    战争没有浪漫,有的只是鲜血、残肢断臂、尖叫的伤兵,腥膻的人血和这连天的冷雨、遍地淤泥……

    结束了,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

    几天来高度绷紧的神经在这一刻彻底松懈下来,身上的伤痛也如潮水般袭来。这个时候,身体中无一不痛,无一不酸,眼前全是闪烁的金星。

    王慎:“哈哈,赢了。”一口气接不上来,就委顿于地。

    “咯咯,咯咯……”陈兰若也没有说话的力气,她和王慎紧紧抱在一起,颤抖着互相用身体取暖。

    湿衣服紧贴着皮肤,这个时候的他们,如同光着身体一样,感觉彼此都烫得厉害。

    可这又有什么,谁在乎呢?

第五十章 这该死的世道

    “杀!”

    王慎猛地从床上跃起,在脚落地的同时,手上已经擎着那把雪亮的横刀。

    起身、抽刀、摆出防御姿态,一气呵成,流畅到了极点。

    “啊!”突然间,他身体一个趔趄,就朝地上摔去。

    急忙一刀刺下,稳住身形,单膝跪地。

    又开始剧烈咳嗽起来,直咳得眼睛都红了。

    “真是一个场可怕的梦啊!”喘息良久,他才提了精神。

    就在刚才,他做了一个噩梦,梦见自己落到一个无边地狱里,身周是不断涌来的饿鬼。他心中却没有任何畏惧,只挥舞着手中横刀,坚定地朝敌人头上砍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背心却被一个饿鬼用长爪抓住,大股热血标出来,当真是疼不可忍。

    再接着,他便浑身大汗地醒了过来。

    拿起麻巾擦了一把脸,又看了看桌上铜镜中的自己。

    顿时一楞,镜中那人是如此的陌生。

    在以前,王慎是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肌肉饱满,皮肤光泽有弹性,黝黑的面庞,嘴角有意无意地往上翘,带着职业化的微笑。

    可现在的自己已经瘦了一圈,皮肤粗糙,面庞也失去了圆润,显得棱角分明。嘴角的笑容不见了,嘴唇紧抿着,露出腮帮子上那条结实的咬筋。

    眉毛依旧浓黑,可下面的那双曾经温和的眼睛亮得怕人,坚定、犀利,似是离鞘钢刀。

    这才穿越过来几天,我身上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

    又伸出手看了看,双掌又红又肿,十指因为拉弦开弓已经被磨破了皮,结了痂。

    天气已经冷下去,手背粗糙如同老农,指甲缝里全是黑泥,就如同外面的大地。

    “衙内起来了。”门被人轻轻推开,老郭右手用一根布带子吊在脖子上,一瘸一拐地走了进来问道。

    王慎仔细地将麻巾挂在钉子上,问:“可是大小姐那边有事?”

    “大小姐说衙内是读书人,这次战斗斩获慎多,前几日都是你帮忙清点,她想问问你核计得如何了?”老郭最近的情绪很不高,一脸的悲伤。那日夜里他被李昱军斥候用鱼网网住,险些做了人家俘虏。这对一个骑兵来说乃是莫大的耻辱,况且小丁还死在敌人的刀下。别人也没说什么,可他总觉得小丁的牺牲自己有一份责任。

    所以,在后来突袭李昱老营的战斗中,这个西军老军汉极为勇猛,始终冲在最前头,也因为这样,身上的伤受得比别人都多。到现在,他浑身上下都是伤口,别的还就罢了,养上一段时间就好。唯独右臂中的那一矛很是麻烦,竟被人直接刺断了大筋。即便养好,一只手也不能用了。

    失去了右手还怎么策马冲锋,还怎么战场厮杀?

    在这个残酷的乱世,没有人会养废物。如果不出意外,老郭会被淘汰出待遇优渥的骑兵营。至于步军那边,估计也没有人会接收。

    他的老家又在陕西凤翔,距离这里何止万里,回是回不去了。离开了军队,只怕也活不了多久。

    王慎看他的模样,心中难过,想安慰几句,一开口却是:“好的,我这就过去。”

    出了窝棚,外面的秋雨还在不住地下,整个大地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水雾中。地上的烂泥已经没到足踝。风一吹,叫人禁不住紧了紧身子,包括王慎在内,所有的人都已经换上冬装。

    倒是陈兰若的中军大帐里干净温暖,一掀开门帘子,就有热气扑面而来。

    里面烧了一口炉子,点了几支蜡烛。

    陈兰若穿了一件褂子盘坐在一张猩红色的地毯上,有两个军官正在听她训话。

    “衙内来了,你们都出去吧。”她挥了挥手,示意其他人都退下去。然后问:“衙内,数目可核计出来了?”

    王慎正要上前回话,看到他一步一个泥脚印,陈兰若皱了一下眉头:“把鞋子脱了,坐我身边来。”

    “好的好的。”南宋初年尚没有男女大防一说,且陈兰若成天在军营里和一群武夫呆在一起,喝的是烈酒,舞的是钢刀,骑的是快马,就是个女中豪杰。至于王慎这个现代人,也不将古人的所谓的礼教放在心上,或者说根本就没有那个概念。

    说起来也怪,陈兰若男人婆一个,却有点洁癖,最见得不脏。

    王慎忙脱掉靴子,跪坐到她身边去,拿起她身前小几上的一本帐薄,详细地解说起来。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所谓的“成功人士”看帐做帐,合理避税乃是流淌在血液里的基因。区区几本帐还难不到他,实际上骑兵军都是只懂得打仗的武人,王慎这几天也老实不客气地做起了陈兰若的大管家。

    “陈将军,所有缴获我都已经清点完毕。共计银挺三百枚,钱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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