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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别忘记休我-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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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玲珑领到的职位是药使,除她之外,还有三名药使,分别是张药使,冯药使,卢药使。
    书院给他们安排的工作时间十分人性化,只有半天,剩下半天用来学习,这段时间比较自由,你爱去哪就去哪儿,前提是允许的范围内。
    半年后若能顺利通过考核,便可进入理想的学堂,接触大儒。
    玲珑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整理卷宗,然后下田做一些关于毒株的笔录,有专门的药奴配合她工作。
    因她对毒物免疫,余下三位药使提出如下建议:以后整理卷宗的事情交给他们,跑药田的活计交给玲珑。
    分工真是一目了然的不公平。三个人平分玲珑一个人的活,却要玲珑干他们三个人的工作。
    玲珑也不恼,点头表示答应。
    三个壮汉这才收起拳头,分别拍了拍玲珑的肩膀,笑道,“小子,好好干。”
    这样一来,她工作的时间就比学习的时间多,正合冯药使的心意。
    冯药使精通音律,对音律堂势在必得,可惜名额只有一个,于是他每天除了好好学习之外,还得想法子阻挠玲珑学习。
    阻挠了半个月才发现,真他娘的浪费时间。
    这小子压根就不学习,别人看书的时候她在外面跑,别人弹琴的时候,她丫的连个琴都没有。
    这正是玲珑最悲催的一点,有志成为音攻大师的她,目前尚缺一把七弦琴。
    辛辛苦苦熬了一个月,从刘掌事那里领取打赏,不看还好,一看险些晕过去,共计三百枚铜板,吃一个月粗粮馒头还差不多,租书租琴,门都没有。
    人生,果然玄妙。
    六岁之前,薛玲珑觉得吃上粗粮馒头就算贵族生活,六岁至十七岁,别人趋之若鹜的珠宝在玲珑眼里犹如鱼目,她见过的吃过的用过的皆是人间上等。
    现在,她又回到了吃粗粮馒头的贵族生活。
    七弦琴怎么这么贵啊,玲珑在纸上演算了五六遍,每个月攒两百枚铜板,半年就是一两银子,只能租一把劣质的七弦琴一天。
    可是五个月后就要考核……
    三十来天东奔西跑的生活,女孩白嫩嫩的肌肤在阳光下渐渐变成了浅浅的蜜色,泛着象牙般的光泽。人也瘦了一大圈,现在只用在胸口缠两道布就达到平坦的效果,再也不用担心勒的喘不过气啦。
    为了四位有志青年有一个相对良好的学习环境,刘掌事给他们安排了独立的庐舍,小是小了点,仅够放一张床,一把椅子和桌子,对此玲珑已经非常知足。
    冯药使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疾步追刘掌事。
    “叔儿——”他喊。
    刘掌事驻停,叼着烟袋斜眼看他。
    冯药使兴奋的脸颊发红,“叔儿,上面什么时候对咱们这么重视,是不是因为我无师自通……”
    “呸。”刘掌事啐了口。“新来的那个,瞅着没,欺负的别太过火,我当没看见,若闹出事,第一个拿你开刀。”
    冯药使傻眼了。忽然又明白了什么,神情复杂的盯着不远处穿梭在药田的薛玲珑。
    “小哥哥,这是给我的吗?”
    小女孩柔嫩的声音,乌黑的眼眸,还有枯黄的头发在阳光里似乎会发光,她小心翼翼的望着薛玲珑。
    “吃吧。”玲珑笑道。
    小女孩又转头望着娘亲,眼里充满了渴望。女孩的母亲含泪点点头,女孩这才接过玲珑手里的鸟蛋,狼吞虎咽起来。
    “这里很危险,不能放孩子。”玲珑说。
    “回药使大人,用绳子拴住就行,丫丫很乖,不会乱跑。”
    妇人的手里有一截绳子,末尾系着小女孩的脚踝,这在乡下很常见,孩子没人带,就同狗一样拴着。
    玲珑小时候也被栓过,可这里到处都有毒株,不能把孩子这样放着。
    妇人悄悄打量了玲珑几眼,夫君被贬前,她见过许多大户人家的少爷小姐。玲珑这身细皮嫩肉,没有十几年的娇养绝对养不出的。
    她会心一笑,“药奴的命不值钱,何况我们是罪奴,她长大了也没用,自己做奴,生的孩子还是奴,生与死的分别并不明显。”
    妇人说话时目光是灰色的。
    按她的意思小女孩若不幸夭折,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玲珑震惊的望着妇人,尘世间悲哀的事情有千百种,谁又比谁幸福。
    可是爹娘宁愿把她卖掉也不希望她死,所以妇人的境遇比爹娘还惨么?
    “你们犯了什么罪?”她问。
    “夫君奉上司之命押送一批年轻女孩前往魏国都城,回来的时候就出事了,那些女孩竟是吴国的难民。夫君什么都不清楚就被革职贬为奴籍,他的上司却还好端端的。”妇人淡淡的叙述,仿佛一夕之间流离失所的人不是她。
    与其说淡然倒不如说是麻木。
    被贬途中有人送给夫君一壶酒,夫君喝完便吐血身亡。
    那天也是丫丫的寿辰,几经颠沛转折,因她擅长莳花弄草才被送来明镜岛。日子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至少再也不会被人扒光衣服,再也不用承受一个个畜/生在她身上作孽。
    玲珑面无血色,怔然的望着妇人。
    这是一个用平静的令人不安的语气讲述故事的女人。
    她带给玲珑前所未有的震撼,以及对真实世界残酷的认知。
    “药使大人,这就是奴的命,丫丫是那批奴里最幸运的小孩,若还在原来的矿上,早晚也会被官差糟践而死。乱世之中,我一个丧夫的孀妇,给不了她什么,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干净。”
    妇人一面说一面将绳子牢牢的固定在树干上,又将一袋水放在丫丫的腿旁,转而对玲珑作揖,就蒙上口巾下田干活。
    玲珑仿佛被定住了般。
    从未离开我的羽翼生活过的你确定会活的好?
    一个单身弱女子恐怕没出雁安就被人拐卖。
    若经历过一天青/楼楚馆那样的日子,你便知晓在我身边有多幸福。
    简珩的声音犹在耳边。
    “小哥哥。”丫丫喊她。
    她才发现自己早已满脸泪水,慌忙胡乱擦了把,使劲扒着草丛,将小女孩所能触及到的地方仔细检查一番,确定没有毒株才爬起来跑走。
    周围的景物在飞快的倒退,药田越甩越远,她一头扎进密林,甩开咬着她胳膊的毒蛇。
    当眼前出现一片斜坡,想也不想就哧溜溜滑下去,尖锐的草芽,锋利的小石头在她嫩生生的肌肤留下一道道划痕,她也不觉得痛,眨眼扑进了柔软的草丛中。
    荀殷睁开惺忪的睡眸,一阵时轻时重的低泣缓缓萦绕耳边,他嘴里叼了根草,哈的笑了,干脆翘起腿悠闲的打着节拍。
    叮咚,叮咚,泉水在流。
    哗哗,哗哗,水花冲击着岩石。
    玲珑抹着泪看见脚边一朵花开的正艳,极目远眺,深深的吸了一口凉气,从未有人告诉她,密林深处的瀑布犹如九天白练,也没有人告诉她五颜六色的野花开满山野。
    哈哈……
    那个哭泣的孩子居然笑了。
    荀殷枕着胳膊侧头望去。
    好玩。
    哭的那么伤心,下一瞬居然笑的比日光还灿烂。
    一个纤细的身影跃进了他的视线,蹦蹦跳跳的,眨眼又扑进争相吐艳的花丛中,嘴里还哼着歌,大概是一曲沁人心脾的小调。
    荀殷坐直身体,食指跟着节拍一下一下敲打着树干,长长的发丝自肩头垂落,随着微风荡漾。
    原来是雁安拜月台的孩子,还送他“一身骄傲”呢。
    花丛越来越深,那个身影的小脑袋时而现出一点,时而又消失不见,什么事啊,玩的这么开心?
    “秀之先生——”
    那孩子双手拢成喇叭状,中气十足的大喊。
    悠扬而清脆的尾声犹如一阵回旋的春风自山谷荡漾,勾起心尖的一袭旖旎。
    荀殷险些从树上翻下。

  ☆、第30章 疑惑

极光殿门前,一个小道童抱着比他人还高的扫帚,稳稳当当的清理地上的落叶。
    “啊呀!”他好像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扛着扫帚就跑。
    殿内分三阁,长青阁里列一排打坐的道士。
    “不好啦不好啦,师叔祖来啦。”小道童喊。
    “啊,小师叔来了!”
    “不会又拉我们出去闯祸吧?”
    “祸已经闯玩,要闯也会换个新的。”
    长巍倒还镇定,长羽爬起来就要跑,被后面的师兄拽住,他胳膊上的伤还没好,“哎呀”叫了一声。
    哈哈,人未到,爽朗而清越的笑声已经响起,只见一个极其秀致的年轻人大步走来,弹了小道童脑袋一下,小道童哭道,“祖宗祖宗我错了!”
    他也不恼,继续往里走,小道童捂着脑袋一溜烟就跑没影儿。
    一屋子的道士,穿着同样的道袍,各个气度非凡,可这年轻人走进来立时有种豁然开朗的明亮。倒不仅仅因他年轻貌美,而是那普通的细布道袍穿在他身上,活生生有种羽化登仙的味道。
    “跑什么呢,一个个的,我还使唤不动你们了。”荀殷在阁内转了一圈,随手拿起供桌上的水果就啃。
    大概早已见怪不怪,一群老道士啥也不想说,叹口气。
    “喂,你那胳膊怎么样?”荀殷一脚歪椅子里。
    长羽黑着脸道,“劳烦师叔挂念,还没断。”
    “谁胳膊断了?”慎之先生进来就问。
    他高大魁梧,面容硬朗,年逾七十多岁,仍是一头黑发,不说话的时候一双眼都能瞪死人,众道士没有一个不怕他。
    荀殷靠着椅背翘起一条腿,“我。”说完还晃了晃手里啃了一半的水果,“快弄个清净的地方给我养伤。”
    “胡闹!站起来。”慎之的脸绷的紧紧的。
    荀殷就站起来,去供桌挑了个橘子。
    “师父宣你入紫金阁回话。”慎之一把夺下他手里的橘子。
    他“哦”一声,大摇大摆的走了,众道士长长的出了口气。
    怎么就摊上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小师叔?
    偏人家还有绝对的实力。
    荀殷前脚踏进紫金阁,一只三彩蓝底的骨瓷杯盏兜头砸来。
    手一扬给接住,荀殷提着杯盏笑嘻嘻道,“师父,什么事呀,发那么大火。”
    “孽障!”顾云风恨恨道,又将手里的杯盖砸过去,正好给荀殷凑成一套。
    往杯盏倒了茶水,再盖上杯盖,原封不动的还给顾云风。
    顾云风气的哭笑不得。
    简珩起身,肃容作揖,“殷舅舅。”
    “不错啊,长这么高,瞧这一脸严肃的,莫不是跟小姑娘吵架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简珩的面色变了。
    荀殷就不再拿他打趣,听说简氏有了联姻罗氏的意向,说不定真跟人罗家的小姑娘有什么。
    顾云风恨不能把荀殷吊起来打,又不得不顾及这孽障的辈份,多少也要给他留点脸。
    “为什么灭人满门,连条狗都没放过,这些年你闯的祸还不够?”顾云风吼道。
    简珩垂着眼退出去,他一个晚辈留下来看长辈挨训不太合适。
    荀殷这才收起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明亮的眸子闪过一丝锐利。
    “谁说我灭人满门,不是还留下两个小孩性命。至于狗,”他笑道,“想杀就杀咯。”
    死在他手中的七贤医,其中一位姓吕,有着悬壶济世的美名,一双儿女更是今年擎苍书院的佼佼者,也就是没经他“毒手”的两个孩子。
    荀殷此生最不屑的便是沽名钓誉的人/皮禽/兽,天不收之人,邪秀会收。至于那条狗真的是个意外,它不该咬小孩脖子,它的主人也不该对被咬的小孩说,“狗,生来就爱咬东西,你不能怪它。”
    小孩已经死了,不然肯定要膜拜这番发人深省的大道理。
    当时荀殷肚子有点饿,就把狗宰了,可惜吃了两口就吐。
    顾云风气的抓起杯盏就要砸他,他嗖的一下犹如离弦之箭窜老远,笑道,“是不是长羽告的状?回去我就收拾他,哎哎,别生气别生气,摔坏一只一整套便不能用,咱们得节俭,再说姓吕家的鸡鸭什么的,不是还好好活着么,怎么就上升到灭人满门这样的高度?”
    “你、给、我、滚!”顾云风气的快要吐血。
    “遵命!”荀殷转身就走。
    “回来!给我回来!”顾云风暴跳如雷。
    不知是不是受荀殷玩笑的影响,简珩的心竟沉了下去。
    案几上烛火映着铜色的灯架,发出“劈啪”的声音,竹清在门口悄悄探头,少爷依然保持不变的姿势,手里的书一页没翻,炖盅原封不动未打开。
    唉,都怪我多管闲事。竹清懊恼,收拾薛姑娘的小包袱,厚厚的两层布卷着几个瓶瓶罐罐,是她最喜欢用的玫瑰膏。
    他就问少爷,“要不我给姑娘送去,呃,算了,还是扔掉吧。”
    在简珩风雨欲来的脸色中,竹清仓皇逃窜。
    简珩“啪”的合上书,小白猴蹲在案几角落一脸无辜的望着他,那个表情真是……
    “阿珑,过来。”简珩道。
    小白猴立刻跳他肩上。
    “我猜她现在又黑又瘦,还被人欺负,不过咱们不管她。”说完,他提着猴子就走。
    竹清一脸谄媚道,“热水已经备好,要不要我给您擦背?”
    “帮它洗洗。”简珩将猴子扔给竹清,兀自走进净房。
    小白猴发出一声惨叫,竹清给它洗的不是澡是命!
    窗外溶溶的月色穿过庐舍的竹窗,在少年光洁的背上笼了一层玉色的流光。脱了衣服的简珩并不像看上去那般清瘦,反而十分结实,有着修长而优美的肌肉线条。
    两只劲瘦有力的胳膊搭在桶沿,简珩想起手忙脚乱的女孩,晶莹剔透的玉人般,还有酡红的脸颊,没穿衣服的阿珑看上去好小的一只,却玲珑有致。顷刻间他就血气上涌,一度被深深掩饰的真实情感犹如喷发的火山。
    “你知道吗,总被你这样没脑子的人左右……是多么痛苦。”他不甘心。
    阿珑根本就不想跟他说话,勾着他的脖子就亲过来。
    “等等……你这样做太危险了。”
    “假正经。”她嘲笑他。
    “这可是你自找的!”他忍的额头青筋直冒,一把握住她。
    翌日晨曦,简珩抹了把额头的汗,等等,裤子那块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有湿黏的触觉?这是什么东西!!
    眼前一黑,那毫无节制的狂欢梦境无不提醒他做了什么。
    他一定是疯了。
    不疯,又怎会这样想女人?
    简珩很严肃的翻阅相关书籍,严谨的分析病症,原来到了这个年纪的男人都这样,所谓阴阳调和,不调和就容易冲动。
    祖父给他安排了美姬,非常符合他的审美。
    美姬靠近他,暗香浮动,是白梨香,他喜欢这个味道。
    薛玲珑又不是不可替代,别的女人也许比她更动人,简珩嘴角上扬,美姬似乎有些紧张,一瞬不瞬盯着眼前这张好看到令人炫目的脸庞,羞涩的闭上眼。
    他手一挥,纤薄如纱的帷幔次第落下,美人衣衫如蝶飞散,勾着他的脖颈轻言软语,“少爷……”
    他问,“怕不怕?”
    美姬摇了摇头,眸中竟是情意绵绵。
    “想不想从事其他的行业?比如拜哪个先生为师。”他建议。
    “不嘛,奴家只想做爷的美姬。”既羞且媚的女子急了。
    简珩若有所思,“所以我并不可怕,只不过那个傻瓜胆小罢了。”
    哪个傻瓜?美人一脸纳闷。
    简珩忽然失去兴趣,其实他也没到如饥似渴的地步,大部分时间还是心无杂念的。转而撑起胳膊翻下床,兀自整了整衣衫。
    “少爷,您……”美人可怜巴巴望着他。

  ☆、第31章 小流氓

夜色深深的,在药田与密林的交界处,玲珑踮着脚去摘枝桠末端的果子,闻起来好甜啊!
    换成正常的女孩,娇养了十几年,一朝回到这种粗衣陋食的生活,甚至还吃不饱,恐怕性情再坚韧也要失落好长时间,玲珑却在几天内接受现状。
    并非她觉得粗粮好吃或者粗布好穿,仅仅是骨子里那种随遇而安的豁达罢了,她总是愿意以最寻常的心态看待人生的跌宕起伏。
    所以荀殷才觉得她笑起来像太阳。
    野果吃多了小腹涨涨的,想要小解,可她实在不想去男人用的,心底的阴影还历历在目。
    永远忘不掉那惨痛的一幕,张药使冲进来小解,吓得她当场晕过去,被人从厕轩拖出,又是喷冷水又是掐人中。
    张药使本来就丑,再摊上玲珑晕倒,大家就说张药使能把人丑晕,玲珑就这样被张药使恨上了。
    好在这个时间除了她,根本不会有人在遍地毒株的黑域游荡,除非不想活了。
    一回生二回熟,她偷上女厕轩早已驾轻就熟。
    当久了男的险些忘记自己是女的,每次去女厕轩她都忍不住心虚,仿佛在做一件无耻至极的大事。
    女厕轩十分干净,净手的地方放着香胰。男厕轩就一块普通的胰皂。
    解决完内急,连呼吸仿佛都畅快许多,人穷志短的玲珑觉着今天的香胰不错,可以偷一小块回去洗头。
    殊不知偷东西不好,哪怕公用的也不行,很快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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