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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善伸出一根手指按压在铜盆的边沿,“静。”
铜盆的动静没了,水也逐渐恢复平静。
她转头看向苏廷跟苟芳云; “那个文雅是什么人?”
苏廷跟苟芳云对视了一眼,都难以掩饰住眼睛里的惊恐; 他们不傻; 从那盆颤动的水里就意识到了什么。那个被周善招魂而来的女鬼; 可能真的是他们认识的那个文家小丫头!
但这就意味着; 文家小丫头已经死了。那么兆美呢?会不会也出事了?
苟芳云勉强按捺住心里的不安,跟周善讲起了文家同苏家的关系。
文雅的爸爸跟苏廷是大学同学; 两个男人之间的关系本来一直都挺好,文雅跟苏兆美两个小丫头也一直挺好; 小学初中都是在同一个学校里读的。不过后来苏兆美高中时就出国留学了; 而文雅的父亲比较强势; 他又是个大学教授,极其尊重华国的传统文化,对外国没有多大好感。即使家里条件允许,他也不答应让文雅出国留学。
高中时期两个女孩还是比较熟的,等到了大学,文雅跟苏兆美都拥有了各自精彩的人生,自然而然也就疏远了。
苏兆美开朗些,又是在美国留学,大学就交了不少男朋友。文雅则文静些,很听爸爸的话,安安稳稳地在国内的顶尖大学里读到了博士。
苏兆美混多了,苏廷他爸也就是苏兆美爷爷不乐意,非逼着苏兆美交个正经的男朋友。苏兆美很快就交到,还是个华裔,她爷爷很满意,在美国两个人就订婚了。然后苏兆美的未婚夫回国工作,苏兆美工作了一点时间以后又跑去攻读博士学位,今年刚刚毕业,回国来筹备婚礼的。然后苏兆美跟未婚夫一起去试穿婚纱,她就在试穿婚纱的时候莫名其妙失踪了。
只是苟芳云想不通,苏兆美的失踪跟文雅的死亡有什么关系?苏兆美回国后就见过文家丫头一面,连未婚夫都还没来得及介绍给她认识。
她把这个疑问跟苏廷讲了,苏廷皱了皱眉,陡然想起件事情,“小曹是不是在一家策划公司工作的?”
苟芳云点了点头,“对,还是家大公司,跟外企合资的。”
苏廷深思一会,“我记得文家丫头跟老文闹翻了,就是因为她不肯留校教书,跑去了个什么策划公司,老文气得不得了,还叫文家丫头别回来了。”
苟芳云此时也想起这茬来了,“正是呢,我还想问小曹跟小文从事同一个行业认得对方不,要是认识了这不是件好事吗?”
周善仔细地听完苏家夫妻的对话,“等等。”
她把玩着手心里的糯米,把糯米倒进竹筒后又倒出,“你家女儿出事的源头就在这姻缘二字上,她未婚夫姓曹?”
苟芳云急忙点头,“对,叫曹致远。”
周善把这三个字默默记在心中,她变戏法似的摸出个签筒,然后摇了摇,一根花签落地,周善轻轻念出签文,“进不安,退不可。上下相从,明珠一颗。”
沈观心悄悄摸摸地朝她竖了根大拇指,脸上颇有赞许的神色,她越来越像个神棍了,很能够唬人。
苏家夫妻眼巴巴地望着她,不知不觉换了称呼,“大师,这是什么意思?”
周善把花签放回签筒,“很简单,若是问财,这个曹致远最近要收获一笔横财。若是问情——”
她微微一笑,“进不安,退不可。这个曹致远进退维谷,脚踏两条船,在两个女人中挣扎着难以抉择。”
苏廷顿时勃然大怒,“他敢!”
周善淡淡地横了他一眼,“还没说完呢。曹致远在两个女子中难以抉择,但是他最后谁都没选,选了另外一颗明珠。如果依我所料,曹致远应该是抛弃了另外两个女子,最后选择了你们的女儿,她就是最后那粒明珠。”
苏廷是个暴脾气,“这要是真的,老子上门剁了他去!”
曹家顶多算是中产,在帝都压根排不上号,若不是老爷子觉得这个曹致远有能耐性子又好不会欺负孙女,坚决要选,他们说什么也不会答应这桩婚事。
门当户对,门当户对,门不当户不对,两个人能谈到一块去吗?现在是有爱情支持,等三五年过后,爱情消磨完了,两个三观不一致的人怎么过日子?
苏廷本来就对这桩婚事不满意,现在听到曹致远可能脚踏三条船的消息时更是怒不可遏。
周善又闭上眼睛跟“文雅”交流了会才送走了她。
她很快就再度睁开眼睛,“事不宜迟,你们弄点柚子叶跟花椒籽来,我们赶紧走,再不去找你们女儿可能就要迟了。”
苏家夫妻差点没急死,火急火燎让佣人把东西拿过来,一行人坐了两辆车直奔周善说出的一个地址。
不仅如此,苏廷又致电给公安局,让他们派出刑警先行到达该地待命,不知不觉,苏家夫妻已经全然相信了周善。
周善跟苏家夫妻同坐一辆车,硬是要去开眼界的沈观心一人坐一辆车。
车上周善也没闲着,她把柚子叶跟花椒籽分别数了一部分,然后塞到那个糯米竹筒里。周善顺势从车后座上拿了瓶依云矿泉水,往竹筒里湛了大半筒水。
她摇了摇竹筒,然后往右手手指吹了口气,食指跟中指尖瞬间冒出了一串火光,把前面开车的司机都给吓了一大跳。
周善用指火把竹筒烤了小半会,“柚子叶跟花椒糯米都是驱邪之物,你们把这水往裸露在外的皮肤上都涂一涂,记得不要漏掉,也不要弄眼睛里去,那里煞气应该重,你们都要小心点。”
苟芳云点了点头,随即疑惑地问了句,“为什么不能弄眼睛?”
周善略有些无辜地看着她,“因为——”
她拉长了声音,苏家夫妻也不由自主侧起耳朵细听,“辣眼睛。”
……
司机很快就根据周善给出的地址开到一个偏僻的小区,小区外也有了几个刑警待命。周善的手指沾了几滴柚子水,不动声色地往那些警察身上弹了弹。警察身上正气重,邪祟不侵,周善往警察身上点的水相对来说就要少得多。
至于沈观心完全没有那个必要了,他是个风水师,哪怕是个杂毛天师。
周善不是特别喜欢跟警察打交道,她嫌麻烦。苏家夫妻摇下车窗匆匆跟警察们说了几句话,期间周善都不发一言。
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是个小别墅,这个小区的别墅都是用来租赁的,离市中心也有段距离,一般人租赁都是用来度假的。
这栋编号为“15”的小别墅门窗紧锁,没有进出的地方,敲门也无人应答。警察们对视几眼,还是先来苏廷那里确认了番消息,“苏先生您确定您女儿就在这间屋子里?”
苏廷看了周善一眼,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没错。”
为首的警察面色很严肃,“那好,我们已经带来了搜查令,请苏先生你们退后一下,我让几个弟兄来撞门。”
走在最前面的周善却无辜地拧开门把手,“开了。”
那个警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快步冲上前去,晃了晃门把手,“不可能啊,我刚刚敲门时还是锁死的。”
周善微微一笑,“那估计是你看错了吧。”
就在这时,周善嗅到了浓浓的血腥味,她脸色一变,没有心情调笑了,“赶紧进去救人!”
说完,周善身形一晃,直接消失在众人眼前。
为首的那个警察伸手在眼前晃了晃,他的世界观仿佛崩塌了一样,“我的妈呀,这都什么人?”
他话音还未落,就看见周善扶着一个满身是血的人回到了原来她站着的地方,她的神色很凝重,“二楼。”
……
警察们:修炼了二十多年的马克思主义唯物观可能要碎了。
公事要紧,警察们勉强忽视了眼前的种种不科学,他们也闻到了那股血腥跟臭味。警察交流了下眼色,握着枪就直奔二楼而去。
很快在二楼,他们见到了地狱一般的景象:满地的断臂残肢,伤口处参差不齐,像是被什么东西给啃出来的一样,二楼的地板上糊着黑糊糊的血,肉渣甩得到处都是,几个血糊糊的头被随意扔着。
警察们也不是铁人,见状纷纷跑出房间狂吐不止。
苏廷跟苟芳云本来也想上二楼,但是他们很快就被周善怀里的人影给吸引住了全部心神,“兆美!”
周善从屋里救出的人正是苏兆美,苏兆美原本是个顶漂亮的可人儿,就在她失踪的这三天里,却被折磨得不像个人形,浑身都是血。她身上穿着的婚纱破破烂烂的,像是被人撕碎了一样,只能勉强遮住紧要部位。
帝都积雪未化,那栋别墅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没开暖气,苏兆美已经被冻得浑身硬邦邦,只剩下最后一口气,所以周善决定先把她带出来救治。
救护车已经在外面等着了,几人连忙把苏兆美抬到救护车上,把空调往上调了好几摄氏度。
周善伸手示意苏兆美用布条给缠得结实的腰间,“致命伤在这里,我已经帮她止过血了。你们注意点。”
说完那句话,她就跳下了救护车。
苟芳云急忙把头探出去,“大师你去干嘛?”
周善点头致意,“捉凶手。”
她们到时别墅里除了受害者的尸体跟苏兆美以外已经没有别人了。周善从那一房间的断臂残肢里很快就看出来,那些人应该都是被吃掉的。苏兆美当时正躺在一张大床上奄奄一息,她的腰也开了个大豁口,被人硬生生给啃掉了一块肉,连内脏都露了出来。
那时候苏兆美已经一脚踏进了鬼门关,周善出手保住了她这条命,这事耗费了她不少法力。若是遇上常人,苏兆美这个伤口,必死无疑,她的腹壁当时都快被吃空了,没有腹壁,这人当然不能活。还是周善施法给补上的。
她心里默默地盘算了番,亏了亏了,动用了这么多的法力。不过转念一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救了值得救的人,这是多少钱财也比不上的。
周善嗖地一下消失在众人眼前,这下子连沈观心都找不到她了。
等到了僻静地方,周善才从怀里掏出一个血淋淋的东西。
她当时破门而入,看到的景象就是苏兆美穿着破破破烂的婚纱躺在一张大床上,肚子上的伤口还冒着热气,明显凶手是意识到有人来了刚刚离开不久。
而这个古曼童,是她从苏兆美的肚子里掏出来的!想来是凶手走得匆忙,大意慌乱之下忘了带上的。
又是古曼童!
等等,她为什么要说又?
她握紧那个古曼童,面无表情地狠狠用力一捏。精致而又血淋淋的古曼童就此在她手中化为一堆雪白的骨沫子。
这个古曼童娃娃只是容器而已,真正的古曼童,可能已经得到了新生。
————
曹致远最近几天都有些疑神疑鬼,那天说完分手以后,林溪就联系不上了,也一直没来上班。第二天文雅就失踪了,然后又过了几天,他的未婚妻苏兆美也失踪了。
三个失踪的女人都跟他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曹致远很头疼,加上苏兆美是在大庭广众下失踪的,苏家直接报了案,他这几天被警察烦得快要精力交瘁了。
在公司例行被警察打电话盘问一番以后,曹致远终于受不了了,向老板请假调休。
回家以后,曹致远先适应了室内昏暗的光线,他刚要去拿点喝的东西,却很快就被沙发给吸引了注意力,“林溪?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你怎么进来的?”
一直低着头的林溪抬起头,冲他微微一笑。
紧接着,曹致远就像是看到了生平最可怕的东西一样,他的公文包掉落在地,两腿开始发软,“救——”
这声喊叫刚出喉咙就戛然而止。
第75章
待周善循着气味赶到曹致远名下的那套单身公寓时; 屋里早已是一片狼藉。
曹致远还惊恐地瞪圆着俩眼珠子; 死不瞑目; 他浑身是血; 周身被啃咬得不成人样,仿佛遇到了这世界上最为可怕的东西一样。
周善面无表情地看着,突然长长地叹了口气。看来她所料不曾出错,林溪所养的那只古曼童果然是只地古曼; 不仅如此; 心性还十分凶厉; 想来那个产妇被剖腹取子时怨气十分深重; 导致她腹中的胎儿也深受影响。
林溪为那只地古曼童所蛊惑,用鲜血把地古曼童引渡到自己身上; 又吞食活人的血肉来供养它,它已成气候。
地古曼童更像是一只小鬼; 但它被南洋巫师炼化的过程中就有了大量的法力,平时依靠古曼童娃娃生存还好,如若一旦让它拥有了肉身; 简直是势不可挡。很明显; 林溪那个瓜婆娘早已被地古曼童所蛊惑,为了美貌把自己献祭于地古曼。
四周突然传来“滋滋”的声音,周善急忙回头; 去看见地上曹致远尸体上的鲜血在蒸发!
他流了一片的鲜血在消失; 不仅如此; 连肉身都干瘪下去; 仿佛有什么东西在隔空吸他的血一样。
滋滋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在偌大的房间内回荡着。
天花板上有黏糊的东西掉落,周善闪身一躲,方才定睛瞧了眼,原来是滴粘稠的血液。很快,噗地一下,房间里顿时被血雾充斥着。
隔着浓厚的血雾,她面无表情地抬头,看见天花板下滴溜溜飞着一颗美艳的头颅,头颅下面还挂着整副胃肠,旁边被血雾给笼罩着。头颅的主人周善还能认出来,是林溪,她与这女人还有过几面之缘,如果上次林溪肯接了她的符咒就还有救,不至于连魂魄带皮囊都被这个阴狠的古曼童吃了,魂飞魄散永不超生。
这是南洋黑巫术中最为厉害的一种——百花飞头降。所谓的飞头降,就是降头师利用符咒、自身下降,让自己的头颅能离身飞行,达到提升自己功力的降头术。能隔空吸血,如果过了七个阶段,飞头降修成还能长生不老。而百花飞头降则是最厉害的飞头降,飞头来袭时候还伴随着极为强烈的血雾和血花,如同百花绽放,而被飞头降所杀的人也会被飞头的厉鬼杀死在一片血雾之中,所以南洋的降术师都称其为百花飞头降。
传说那片血雾,沾之即死,不出三刻,就会化作一摊脓血。
那个头颅很得意,尖利地笑着,那笑声却更像个小孩子,“你沾了我百花降的鲜血,马上就要死了。待你死了,我就吃了你这华国道婆的血,到那时候南洋巫术跟华国法术我都有,我就天下无敌了!”
周善面无表情,“聒噪!”
她径直一伸手,那颗头颅还没反应过来就从天花板上飞到她的手心里,顺直的黑发被她抓握在手中。
周善“狰狞”一笑,“想得挺美,可惜你不知道姑奶奶是谁。你手上应该有七八条人命了,一个南洋的黑古曼童,来到我华国帝都作孽,真的是——找死!”
飞头“嗬嗬”地笑了,吐出口中鲜红的舌头就往周善身上卷去,与此同时,飞头下的胃肠爆出更多的血雾,周善很快就全身染血。
她再也忍受不了了,以手做刃,往那条舌头上劈了下,一下子就把舌头断成两截。
周善揪起飞头茂密的发根,将飞头拎起使林溪的眼睛与自己的眼睛平齐,“现在,轮到我了吧!”
说完,她就抡着那个悬挂着整副胃肠的头颅,右手在空中划拉了几圈,狠狠一甩,“啪”地把飞头砸到墙壁上去了。
飞头被抡得七荤八素还没缓过神来,周善却像是解锁了什么能力一样,揪着头发像砸沙包一样把飞头从这面墙砸到那面墙,又从那面墙砸回这面墙。
如是几十回,周善微微喘了几下气,她再看那个飞头时,飞头已经成了个烂番茄。周善嘴里喘着粗气,恶狠狠地把那个飞头往地上一摔,“恶心。”
古曼童依附在飞头上,如今飞头被周善砸得半死不活,古曼童也遭受了重创。
周善走到窗边哗地一下拉开窗帘,外面和煦的阳光肆意铺洒进来,照射在飞头上,飞头已经没了动静,但是遭受阳光的烧灼时还是无可自抑地发出撕心裂肺地吼叫声,在阳光的照射下化成一摊血水。
飞头降至少需要七七四十九天方能大成,古曼童应该还是第一天练,阳光就是它的天敌,百花飞头降在未成时有很多弱点,倘若修成,恐怕人间难逢对手了。
周善清理了一番痕迹以后就从窗户往外跳了出去。
林溪一案造成了极大的后果,她被古曼童所蛊惑,献祭了许多胎盘,又以请流浪汉吃饭洗澡的名义拐骗流浪汉回家,一共杀死了六个流浪汉,同事文雅也被她丧心病狂地杀死,就连苏兆美也差点死在她的手上。后来又加上一个曹致远,只是等警察赶到犯罪现场时,就只看见了男人干瘪的尸体和一具没有头颅的尸体,经过DNA认证,无头尸体就是本案的凶手林溪,但是她是如何死的,却是个未解之谜。
因为此案的影响极大,高层选择不公之于众,帝都仍旧车水马龙仍旧繁华,但是林溪食人案却成为了当时所有在场的刑警的噩梦。
得知事情来龙去脉的周善有时候也会想,美貌与爱情,真的是那么可怕的东西吗?足以将一个平凡女孩变成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