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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公子侧眸安慰:“别担心,她比你们都要坚强。”
话音刚落,便又对三脸异鬼发起攻击,虽然所拿的不过是把普通的剑,可怕程度却胜过坚韧的金缕丝,使得余离断肢再生的速度根本跟不上他所遭受的伤害。
灰头土脸的秦阿婆哭着惨叫:“不要欺负云起,不要杀我儿子!”
是怎样的鬼迷心窍才能够把异鬼当成亲生骨肉?
白衣公子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杀意,一剑就把三脸异鬼的脸砍开了极长的伤口,乳白的脑浆混着血液以极其令人作呕的方式喷涌了出来。
秦阿婆哭喊得快要断了气似的:“魔鬼……魔鬼……”
没想重重摔倒的余离重新变成陈云起的模样,满身是血的朝她爬去。
多么悲惨的一幕。
倒显得依旧不染纤尘的白衣公子像个残忍的坏人。
余离被秦阿婆扶起,用最后的力气接过她递过来的弓箭,露出了邪恶的笑容。
白衣公子瞅见他用血手从怀里摸出来的金莹石,不解地嘲弄:“是谁告诉你这东西能杀掉我的?”
余离还是笑容不改,竟在金莹石随箭射出的刹那改变方向,毫不犹豫地朝岸边放去。
白衣公子这才俊容失色地飞扑喊道:“桐儿!”
金莹石撞到他丢出去的长剑,在河岸的上空轰然炸裂。
巨响之后是万籁俱寂。
此物威力非同小可。
羽夕抱着沈桐儿倒在石板路上,只剩下衣裙随风微颤、本身已不剩半点反应。
再然后,南陵原的老百姓们便见到了此生所能想象的最神奇的景象:河岸边所有的灯盏,不论是熄灭的、毁坏的、泡在水中的还是倒在船上的,都像是有了生命般,一盏接一盏地燃烧了起来,照亮了这条血色的河,照亮了这座经历磨难的小镇,让它明光四射,恍惚间又成为这茫茫深山中最明光陆离的仙境。
——
白衣公子无心欣赏这不详的奇景,他飞跃到青石路上,一把抱起毫无知觉的沈桐儿,然后又俯身推了推羽夕:“醒醒,这里人多眼杂,必须赶快离开。”
多亏刚才那块金萤石被长剑挡开,否则她们恐怕都已成为悲惨的尘埃了。
羽夕并没有看上去那么柔弱,深呼吸了几下,终于擦着嘴角的血坐起。
“儿啊!云起!你不要抛下娘——云起——”
金银岛的残骸上传来秦阿婆的嚎哭。
白衣公子微皱眉头,搂着沈桐儿轻身飞回,哪还见余离的影子?只有地上一块格外鲜红的特异魂尘残留下,可以证明那东西曾经活于世上。
秦阿婆捶地痛哭的时候发现仇人就在眼前,不由爬过来想要打他:“你还我儿子!还我儿子!”
白衣公子厌恶地后退两步,轻声问:“既然你连亲儿子都不认识了,就去陪恶鬼吧。”
话毕毫不留情地一脚将这恶贯满盈的老太婆揣入了滚滚的河水中。
这幕若叫沈桐儿看到,肯定会皱眉发火。
但他本就不是人,又怎么会同情人?
白衣公子面不改色地捡起那块魂尘,便转身对跟上来的羽夕说:“此地不宜久留,走。”
羽夕擦过嘴角:“我且有个藏身处,请随我来。”
简短的交流完毕后,两个美丽的身影就消失在了灯火阑珊的河中。
——
尽管城里依然血流成河,但山还是山,水还是水。
永恒不变的大世界是很难因为一两处悲欢离合而改变的。
羽夕在荒郊野外自由地做回异鬼,难免行动飞快,不出半晌就把白衣公子带到了个深林的小茅屋,回首用极度可怕的声音说:“这里——没有谁会——发现——”
“发现又如何,反正危险的东西都死了。”白衣公子面不改色地往里走,不禁讽刺道:“你身为异鬼,为何要模仿人的生活?”
结果他话音刚落,就看到屋里的桌边趴睡着个小小的孩童。
又变成女人的羽夕赶快搂过孩童:“这、这是我的孩子……你不要吃它……”
白衣公子并不感兴趣,吩咐道:“去打点水来。”
“誉齐醒醒,和娘出去。”羽夕十分惧怕地点头,带着小男孩便溜出门口。
白衣公子这才叹息着把全身冰凉的沈桐儿放平在床上,将余离尸体所化的魂尘塞进她的嘴里:“你不会有事的,等我找到那本书,就会来找你。”
沈桐儿当然还活着,却并没有半点反应。
白衣公子似有些迟疑,又非常无法忍耐地地戳了下她软软的脸蛋,然后露出非常开心的笑意。
端着水入门的羽夕见了不由神色犹如见鬼,小心翼翼地打听:“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与她又是什么关系……”
“公子?你看不出我不是人吗?”他冷脸反问。
“当、当然看得出,但我活了几百年,从来都没见过……”羽夕结结巴巴。
“没见过吃你们异鬼的东西?”白衣公子哼道。
羽夕的面色有些苍白。
“有些事还是不知道比较轻松。”白衣公子起身走到她面前,扶正她容颜姣好的脸说:“你倒是很像人,看来在南陵原混迹很久了。”
“我就是当年你被余离押入山时,侥幸从那里逃脱的,实在是无处可去,只得在人群中装模作样啊。”羽夕吓得缩起肩膀:“别、别靠近我,一看到你我就很害怕……”
“装模作样竟然装到与人类生了孩子?”白衣公子望向门口呆呆的男童:“人与异鬼的后代虽然有双特殊的眼睛,但寿命极其短暂,你是知道的吧?”
羽夕说:“不管多短,我都照顾他一生。”
“罢了,我没空问这种糊涂事,也不会要你们的命。”白衣公子拂袖说:“帮我照顾几日桐儿,若她醒了追问不止,你就说是一只白色的鸟把她救来便跑了,多余的话少讲,否则我随时都会改变主意的。”
“好,你的事我肯定不会乱说。”羽夕点头答应。
白衣公子但觉她稍微信得过,便大步离开了茅草屋,重回白鸟的形态飞向了已然日落的长空。
——
山里的夜格外静谧,只能听到星光下微弱的虫鸣。
当沈桐儿醒来后,有很长时间都想不太起来发生了什么,僵着身体躺在原处动也无法动。
根本没睡觉的羽夕倒是十分惊喜,扶着她问:“要不要喝点水?余离特别厉害,你吃了它的尸体会很快痊愈的。”
“你……是异鬼……是你救了我……南陵原……怎么样了……”沈桐儿虚弱地问完,便咳嗽起来。
羽夕赶忙端水喂给他,照着神秘白鸟的吩咐小声回答:“是只很大很漂亮的白鸟杀了余离,它把我们送到这里就飞不见了,我也不知道它去了哪里……”
沈桐儿皱着眉头将水咽下,声音恢复许多:“又是小白救了我。”
说完她仍有千万个问题想问,不由紧紧地盯着羽夕。
羽夕没办法地微笑,指了指床角昏睡的儿子:“姑娘不记得他了吗……”
沈桐儿望过去大吃一惊:“……黄誉齐?他、他父母不是……死了……”
羽夕捂着胸口叹息,倒是终于有机会讲出前因后果。
——
“如姑娘所见,我是只异鬼,除了靠吃人活下去,就只有死路一条。
其实我已经有五百余岁了,自小与两个同伴生活在迷雩山中,除了肚子饿了会爬到山外的村子里捕猎,大部分时间都逍遥自在,因着天生能够化人的本领,偶尔也会混到热闹的市集里装作人来玩乐……说起来有些厚颜无耻,我又要吃人,又喜欢人,因为人能创造出那么多有趣又美好的东西,而我却什么都没有……
如果不是十几年前余离和它的几个同伙深夜入山,或许直到现在我都在重复那样的日子吧?
遭遇余离之前,我们同伴三人根本没见过其它异鬼,当然不知深浅,发现家被巧取豪夺时自然要上前斗争,结果一场恶战之后,它们损兵折将,我们仨也只剩我逃了出来。
真不晓得世间其它异鬼都在哪里、活得怎么样。
至少我只熟悉这里,我哪也不想去。
余离那伙异鬼日夜留在山中看守个黑漆漆的棺材,没其他选择的我只好混入了南陵原,卖唱、跳舞、做小生意,变幻着各种模样,饿了便吃掉那些为非作歹的坏蛋,倒也过得逍遥快活,只是没想到三年前黄知府带着儿子来此地任职,那个年轻人对我一见钟情,也教会了我人类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感情。
从前我不晓得人与异鬼结合会怎样,直到成亲后生下誉齐,看着夫君身体日渐衰微,黄府众人也都疾病缠身,才明白所谓异类殊途是什么意思,那时我觉得自己不能再害他们,便假装暴死,从坟墓里爬出来后隐藏在河间画坊,偶尔才能偷偷归家看看孩子,无奈我夫君本已病入膏肓,又没承受住失去我的打击,竟然一命呜呼了,剩下誉齐和黄知府一老一小相依为命,说是悲剧也不为过。
不管或好或坏,所有的事都怪我自己,我认了。
时间一天天过去,默默地看到誉齐渐渐长大,那感觉真的很开心。
可前两个月南陵原不停丢失孩子,誉齐也在某夜下落不明!
我当然心急如焚,暗自调查寻找过才发现又是余离!那家伙负了伤从山里跑到金银岛上,假装起了掌柜作威作福,骗了糊涂的秦阿婆帮他抓食小孩,若非瞧出誉齐不是普通人,恐怕当时也成了他的果腹之物!”
——
沈桐儿听着羽夕的故事,生平第一次感觉到原来异鬼也会如此可怜。
她眨着大眼睛追问:“那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我可以帮你啊。”
羽夕轻声道:“余离力量不凡,我也是渐渐调查才知道的,而且这些本不关姑娘的事,姑娘何必让自己牵涉其中?若非有那只白鸟相助,你又怎么可能赢得了余离呢?据我所知,余离活得可比我久多了。”
沈桐儿叹息:“难道你们异鬼就永远不会老死吗?”
“都叫我异鬼,其实我从哪来,为什么存在、又为什么而活,我自己都不是很明白。”羽夕目光深深地望向这个天真的小姑娘,终于还是没有点破她并不自知的事实。
沈桐儿捂着嘴咳嗽,然后擦着眼角说:“真奇怪,从前我看到异鬼就想活活杀死,但我不仅不愿杀你,还很心疼你。”
羽夕侧开头道:“等姑娘活得稍微久些,就会明白所谓立场与善恶,总是些没有答案的东西,时候不早了,还是睡下养养身体吧,不染你这伤可得些时日了。”
“不行,我要出去。”沈桐儿摆手下床。
羽夕因受白鸟之托,扶住她问:“你是要去找那只鸟吗?”
“小白自己可以照顾自己,我是要去找赤离草,我娘眼睛瞎了,只有那东西能救她。”沈桐儿觉得自己满嘴都是血腥味。
羽夕淡笑:“这方圆百里也就剩下我一只异鬼,此等小事交给我去办就好,你放心休息吧。”
沈桐儿不安:“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羽夕说:“毕竟你在毫无瓜葛的时候费心寻找过誉齐,每个母亲都不会对帮助自己孩子的人有敌意,更何况……我一见到沈姑娘,就觉得很喜欢呢。”
——
在山中茅屋养身体的那几日是来到琼州后难得的安宁。
羽夕只花了一天多的功夫,就不负希冀地带回了被永乐门人忽视的赤离草。
沈桐儿不敢想象她是否在饿的时候吃了人,也不敢想她会怎样把黄誉齐养大。
从未有过的道德难题根本不可能瞬间便产生答案。
终于能自如落地之后,小姑娘自然急着道别,拱手道:“多谢收留,但我得抓紧时间去见小白,带它回家了。”
“举手之劳而已。”羽夕的确是很迷恋关于人的一切,在这短短相聚的功夫,竟然亲手缝了身新衣服送给她:“沈姑娘还是体体面面地离开吧,女孩子不可以太邋遢,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遇到意中人。”
“意中人?”沈桐儿童心未泯地笑起来,捧着脸说:“我才不要呢,除非他比我的小白还可爱。”
这姑娘显然已经用白鸟主人的身份自居了。
羽夕发现她同样并不了解那个神秘的生物,到觉得饶有趣味,眨眨眼道:“原来姑娘没有意中人,但已经有了意中鸟啊。”
“是的!让我先去买个好看的笼子。”沈桐儿拿起桌上的新衣服比了比:“哇,真漂亮,我娘因为看不见所以从来不给我绣花呢。”
羽夕安静地望着她,目光温柔如水,又哪里像是只嗜血的怪兽?
27。那人却在……
饱经磨难的南陵原百废待兴; 所有歌舞升平的快乐都消失了,唯独寿衣店和棺材铺因此役发起横财。
沈桐儿也是很不容易才讨到些纸钱的。
许乔早已尸骨无存了,只剩下把从岸边遗物中苦苦寻觅到的宝剑可以入葬。
郊外坟岗天远风高; 小姑娘沉默无声地燃起缕缕青烟; 无声叹息。
她从来不曾对世间万物充盈爱意; 甚至很小就明白云娘常言那必要自保的道理。
但人这种东西,骨子里一定有天生就存在的善意吧?
否则那个常常狐假虎威、拿不出大本事的许乔为何会搭上性命施救呢?
沈桐儿的内心并未有她面上的表情的轻松,告别羽夕后; 边恢复独来独往时方才会露出的描述不清的悲伤。
感动当然有感动……
但更多在痛。
如果无法保护一个人; 就不要把他当朋友了。
平白无故造成生死别离; 倒不如压根不认识许乔和阿古,却让他们好好活着强呢。
闷热的夏风忽然吹散满地苍白的纸钱; 像是在三伏天里下了场白雪。
沈桐儿深吸了口气,愿望不远处向灰暗的南陵原; 暗自思索:异常强大的白鸟到底是什么来历?又是谁有能力让余离那般厉害的异鬼在这苦守十多年?看来那些怪物有着藏在阴影中的属于它们自己的世界; 可凭借自己能探得几何……
罢了,毕竟离家已久,先把宝贵的赤离草送回给云娘才对。
至于酿成所有悲剧的罪魁祸首,日后再追寻也不迟。
只要老天有安排,她总能寻到机会为两个惨死的少年认真报仇。
想到这里,沈桐儿便伸着懒腰站了起来; 拎起自己从当铺里捡便宜买到的白色鸟笼; 弯起可爱的大眼睛自言自语:“小白; 你肯定会喜欢自己的新家吧?”
——
当然不怎么喜欢“新家”的白鸟并没有远去; 它躲避着闲人耳目,在夜锦河底辛苦地翻找过很多天,才终在淤泥中发现了余离的遗物,其中诸多宝器金银在其看来都是废物,最后只带走些许魂尘和一个神秘的玉匣,转而便飞回瘴气缭绕的迷雩山里去享受着久违的安宁。
寒风和冰雪早就随着被收敛的力气而消散了,尚未遭受破坏的古木依旧参天,展现出异常蓬勃的生机。
白鸟服下魂尘,以便自己能够更稳定地维持着人类的外表,化作白衣公子坐于河边。
他先是抬头凝望过头顶深深浅浅的绿,接着才郑重其事地打开玉匣,摸出里面的黄金简。
根本无法记清的漫长岁月早已逝去,只有黄金简上篆刻的字迹仍历久弥新。
《天光集》——白衣公子伸出骨节分明的美手,慢慢抚摸过这三个字,泛起种大梦已逝的错觉。
如果什么都没有改变该多好。
这无用的感慨至今还会不时徘徊在心间。
幸好……
白衣公子拿摸出那串珊瑚珠,微露笑意,而后将这些宝贝都藏在瀑布边的石后,打算精心沐浴,再换上从人类市集中偷来的新衣、为未来做些打算。
清澈的水花不断砸在平静的水面上,化成薄薄的朦胧的雾。
他裸/露着劲瘦而又伤痕累累的脊背,刚刚撩开黑绸似的长发,竟听到附近有脚步声,不由瞬间躲到不起眼的角落皱起眉头。
原来是步伐轻快的沈桐儿。
她被羽夕打扮干净,依然梳着可爱的包子头,像小猴般跑到附近喊道:“小白!你在吗?”
未着寸缕的公子有些紧张地低头打量自己,似乎正在犹豫要不要恢复鸟形迎上去。
然而沈桐儿却插着腰叹气抱怨:“去哪了,亏我买到个这么漂亮的笼子,还镶着宝石呢,我都没有带过宝石!”
笼子……
公子张着黑白分明的美眸,顿时哑然。
沈桐儿东瞅西看,又朝着天空大喊:“小白!你在不在呀,你答应过做我的小鸟的!”
泡在泉水里的公子越听越往下沉,根本不想面对此刻的一切。
幸好沈桐儿不算很细心,并未发现他留在岸边的东西,转身就嘟囔着跑去别处找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