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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炫酷附身技能-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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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清清当然不可能把来龙去脉解释给吴楚东听,只能继续装糊涂,竭力摇头否认:“对不起,吴副总,雷霆虽然告诉过我他在出警时见过你,但具体的出警原因他并没有说,我也不能问。因为他们警察这一行很多规矩的,保密就是其中一项。真是超级烦。”
  为防吴楚东继续刨根问底,池清清话一说完就站起来告辞:“不好意思,吴副总,如果没其他事我就先走了。还要赶着回公司上班呢。”
  定定地看了池清清一眼,吴楚东也不作挽留,因为深知挽留无效。他只是站起来走到办公桌前,从抽屉里掏过一盒包装精美的巧克力递给她,微笑着说:“好吧,你不知道就算了,我就不多问了。不好意思打扰了你这半天。喏,这是一位欧洲朋友送我的一盒瑞士松露巧克力,据说味道好得无与伦比。可惜我不爱吃甜食,就转送给学妹你吧。”
  池清清再三推辞,可是吴楚东再三坚持,还半真半假地笑道:“就算我用这盒巧克力收买你吧——学妹,希望你能帮我保密,让我的特殊癖好不会传得众所周知。当然,如果你嫌少,我还可以给你开张支票。”
  这么一说,池清清就不好再拒绝了,只得收下了那盒巧克力。


第43章 
  拎着那盒巧克力翩翩走出恒丰地产的办公大厦后; 池清清马上给雷霆打了一个电话; 告诉他刚才发生的事。
  “喂; 雷霆; 你方便接电话吗……我告诉你; 刚才我和吴楚东见面了,猜猜他问了我什么……原来他见过我和你在一起,知道你是我的男朋友。所以他今天开门见山地问我是不是知道了他的秘密……放心,他不是想对我怎么样,他只是很奇怪那晚他在自己家做的事怎么会被外人发现的; 想让我告诉他原因……我当然不会说了; 其实就是我发现了他的秘密这种事我会随便说吗?说了我怕他的下巴不保……呀,我有电话进来了; 是悠悠,先不跟你说了啊!BYE。”
  池清清并不知道; 她拎在手里的那盒巧克力底部暗藏着一枚小巧的窃听器。此时此刻,吴楚东正在楼上的办公室里通过监听工具偷听她讲电话。
  因为一直想不通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吴楚东前几天特意向集团的保安部长询问,是否有办法弄到警方的报警电话录音,他真是很想弄清楚究竟是谁报的警。
  保安部长在警界有朋友; 他答应帮忙去问一下,得到的回复是此类资料不能外泄。不过; 对于那晚雷霆的出警,那位警界人士表示有些奇怪。因为接警台接到报警电话后,一般是就近调配附近派出所的警员出警; 而不是安排一位在家休息的刑警出动,除非是出了重大刑事案件。
  “应该是那名刑警先发现了什么异常情况,所以才会有此举动。”
  按照这一说法,雷霆那晚的出警,显然是他自己发现了二十楼有异常情况,才会跑上楼来敲门。吴楚东就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谜解不开,他心里就一直放不下。因为这样子让他很没安全感,如果关起门来躲在自己家里做的事都能被人知道,那他以后还有秘密可言吗?
  思来想去一番后,吴楚东决定还是只能从池清清身上下手解开谜团,因为雷霆那边他是完全没有机会的。
  这一天,吴楚东特意借故又把池清清叫过来见面。先打开天窗说亮话地询问她一番,然后再把装有窃听器的巧克力盒塞给她。他赌她从办公室离开后会马上联系雷霆,告诉他刚才的会面经过与谈话内容,那样他就有机会从她的通话中获得真相。
  吴楚东的计划很成功,池清清果然如他所料在会面结束后就给雷霆打了电话,告诉他刚刚和自己见过面的事。听到居然就是她发现了自己的秘密时,他真是差一点惊掉了下巴。
  吴楚东一直想要找出那晚发现自己秘密的人,现在他终于做到了。然而谜底的揭晓却让他更加糊涂:什么?那个人居然就是池清清!这……怎么可能,她是怎么做到的?How?
  上午九点钟,雷霆和马啸一起敲开了张丽梅家的门,和她谈了大概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的谈话内容,让两名刑警都哭笑不得。
  张丽梅,本市人,二十六岁,职业是商场导购员。她是一个并不漂亮的女人,除了皮肤比较白皙外,长相方面再没有其他优点。但是她却自我感觉是个万人迷,全世界的男人都会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对着两位前来了解情况的刑警,绘声绘色地说了一大堆常征是如何如何为她着迷却又羞于表达的话。
  马啸忍不住打断她:“如果我没有弄错,常征从来没有说过他喜欢你,这些都是你的个人臆断对吧?”
  “虽然他从没说出口,但是从他的眼神和他的表情,我都能看出来他喜欢我。我外甥肺炎住院期间,我每次去医院探访时只要遇上他,他的目光都不敢正视我。一个男人只有在喜欢上一个女人的时候,才会这样子了。这方面我很有经验,绝对不会搞错的。”
  面对自信满满的张丽梅,雷霆毫不客气地问:“你认定常征喜欢你,他却坚持否认没有这回事,请问这会不会激怒你呢?”
  “这有什么呀,喜欢我的男人多了,他不肯承认就算了。像这么没有男子汉魄力的人我一百个看不上,更加不会为了他去杀人。不过……”
  顿了顿后,张丽梅神秘兮兮地压低声音说:“我怀疑没准是我的其他倾慕者干的,那时候发现常征对我一见钟情后,我把这个消息告诉过我们商场经理,当时他的脸色好难看的。你们不知道吧?我们经理暗恋我也很久了。只是他已经结婚有老婆孩子了,不能直接追求我,这让他非常痛苦。也许是他觉得我可能会被常征夺走,所以想要报复呢?”
  张丽梅煞有介事的假设,让雷霆和马啸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眼神中都满是大写加粗的无语。
  两名刑警不约而同地双双沉默了,而张丽梅却还喋喋不休地讲述着商场经理是如何如何的各种迷恋她,听得他们实在不想再奉陪,果断起身告辞。
  送两位刑警出门时,张丽梅还倚在门框上冲雷霆抛了一个媚眼说:“我的名字拼音就是我的微信号,如果你想加我不用犹豫了,直接发申请吧,我一定会通过的。”
  看着张丽梅搔首弄姿的模样,雷霆虽然已经有所明了,却还是下意识地问出口:“我为什么要加你的微信号?”
  “我能感觉得到你想要我的联系方式,只是不好意思开口。看来你和常征一样,是那种特腼腆特害羞的男人。一般情况下我是不喜欢男人太过腼腆害羞的,不过,看在你长得这么帅的份上就算了。”
  雷霆哭笑不得:“张小姐,我想你误会了,我一点也不想要你的联系方式。”
  “怎么会呢?我已经清晰感觉到了你对我产生的强烈好感。这方面我很有经验,绝对不会搞错的。”
  雷霆气得都好笑了:“对不起,你的感觉系统显然出了故障,错得十分离谱。郑重声明,我对你的好感值几乎就是负数。”
  下楼的时候,马啸平时经常是严肃在线的一张脸,面部肌肉全部切换到了好笑模式。他笑得几乎停不下来:“这个张丽梅,果然就像常征说的那样——说得好听是极度自恋、说得不好听就是神经病。”
  “是啊!在她的感觉中,简直就是每个男人见到她都会爱上她。她要是绝世大美女我也认了,可她那长相除了皮肤还算白以外,其他全部差评。自以为是女神,其实就是个女神经。”
  “这个女神经显然不会是咱们要找的凶手,看来此路不通,咱们又得另找线索了。”
  刚刚走出楼道,雷霆就接到池清清打来的电话。他停下脚步讲电话,马啸则直接去了附近的停车位取车。
  得知吴楚东还一直琢磨不透那晚秘密外泄的事,池清清对此乐不可支时,雷霆也忍不住微笑:“是啊,如果被他知道那晚其实是你飞上楼顶停在他家窗外才看到的一切,那他肯定惊得下巴都要掉了。”
  雷霆和池清清通完电话后,马啸已经开着车过来了。他一上车就和前辈开始重新分析案情。常征的前女友以及自恋狂张丽梅都没有嫌疑,这使得他们那个某女人因爱生恨从而报复伤人的可能性变得微乎其微,不得不开始从其他方面寻找突破点了。
  因为常征的职业,雷霆提出了一个新的设想:“马叔,如果情杀的可能性已经不存在,那我们就只能考虑仇杀了。常征是一位医生,现在的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各地一再出现杀医案,也曾经有过个别针对医生家属展开报复的案例。会不会这两桩伤人案也是出于这个原因呢?”
  马啸十分认同地点头:“嗯,我也在想这个可能性。要不咱们再去找常征谈一谈吧。”
  两名刑警开车来到医院,再次与常征谈话。对于他们这次询问的重点,常征报以苦笑,无奈地点着头说:“是,现在当医生人身安全太没保障了。不瞒你们说,上个月我就刚挨过一顿打。”
  “哦,为什么,是不是因为病人死了?”
  常征重重地一声长叹:“恰恰相反,是因为我把病人救活了,所以才挨了打。”
  常征是一位儿科医生,上个月,有一名男婴出生时重度窒息。因为孕妇分娩前的状态就很不好,妇产科一早就CALL了他一起协助手术。也幸亏有他在场,一番紧急施救后,婴儿在三分钟内恢复了正常的呼吸与心跳。
  这期间,一名护士曾经离开手术室通知孩子的父亲新生儿重度窒息,抢救过来后可能会成为脑瘫。孩子父亲当时一听,果断做出了决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小孩我不要了,你们也不用抢救了,只要我老婆平安就行。”
  可是护士回到手术室时,孩子已经被抢救过来了。当救治存活的婴儿被检查出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孩子的父亲怒不可遏地冲去办公室朝着常征拳脚相加。
  “我都说过这个小孩我不要了,你为什么还要救活他?这么一来我下半辈子都要耗在这个傻子身上。”
  常征也很愤怒:“我是医生,我的职业就是救人。你这个父亲可以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这个医生却不能见死不救。”
  站在医生的角度,常征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错,因为他的职业要求就是救人。如果医生不救人那就是失职,可是现在救活了人却又有增加负担之嫌。孩子父亲无法接受一个脑瘫儿,因此迁怒于医生。这让常征无法不感到愤怒与悲哀。
  “那个婴儿已经生下来了,脱离了母体,是一个独立的有权利主宰自我的个体,医生如果不救会被追究责任,救了却要挨打。而且还有不少人站在孩子父亲那边指责我不该救活孩子,不该让一个脑瘫儿去增加父母的负担。照这么说来,如果是个十岁的孩子患了脑瘫,是不是应该杀死他减轻父母的负担?如果是一个老年人患上脑瘫,是不是也应该杀死他减轻子女的负担。但法律是肯定不允许那样做的,那么请问他们和新生儿的本质区别又在哪里呢?”
  雷霆与马啸都沉默无声,救与不活,这的确是个两难的问题。医生果断救人绝对没有错,家长的顾虑也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够道德。然而,现实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子,有的事明知道不道德,人们也依然会去做。因为人类天性中的自私,会让人们在面临选择时,本能地挑选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好半晌后,雷霆才重新开口:“这是上个月发生的事,那位孩子的父亲肯定不可能穿越到三年前去伤害你妹妹。你能不能好好回忆一下,三年前是否有和什么病人或其家属发生过类似的强烈冲突?”
  “三年前……”常征用心思索片刻后,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开口说:“三年前没有,不过四年前曾经发生过一件事类似的事。”
  马啸立刻追问:“哦,到底是什么事?”
  “四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在一家社区医院的急诊室值班。夜里十点多的时候,有位妈妈抱着孩子冲进医院求助。她儿子才两岁,因为吃枣子卡住气管窒息过去了。当时我刚刚救治了一名醉汉,被他吐得一身狼藉,所以就去了休息室换身衣服,顺便上个厕所。护士紧急CALL我时,我立刻就从厕所跑出来救人,发现孩子已经死了。”
  马啸明了地问:“你没能第一时间出现在急诊室抢救孩子,孩子又死了,那他妈妈一定会怪你吧?”
  常征叹口气说:“是的,她不只是怪我,还像疯了一样追打我,质问我为什么耽误了几分钟才出现。她认定如果我能及时抢救,她的儿子可能就不会死。但事实上小孩的气管非常狭窄,一旦卡入异物,短短数分钟内就会窒息身亡。护士也证实孩子抱到医院时就已经没气了,只是她不肯接受儿子已经死亡的事实,还徒劳地想要医生抢救。”
  雷霆表示理解:“是啊,孩子的气管一旦被卡进异物,十有八…九救不回来。这个严格说起来其实是家长的责任,没能细致小心地照顾好孩子。但这位妈妈显然不愿接受自己的失职,比起责怪自己,她当然更愿意责怪医生了。”
  常征报之以苦笑:“总之我这个医生当得很窝囊,救不活病人要挨打,救活了病人还是要挨打。”
  顿了顿后,他又说:“记得这件事发生在冬天,然后第二年春天,乐乐开学不久后就在学校被人砸伤了头部。有可能是那位妈妈干的呢?”
  马啸点着头说:“有这种可能。这位妈妈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你还找得到吗?”
  常征爱莫能助地叹口气说:“不行。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她直接抱着孩子就冲进了急诊室。等我赶到发现孩子已经死了,当然也就不可能再要求她去挂号登记了。”
  “她也没要你们开死亡证明吗?”
  “没有,她哭闹完后就抱着孩子走了。”
  雷霆怔了一下:“可是她如果没有开死亡证明的话,就没办法把孩子的遗体送去火化呢,那她怎么处理遗体呢?”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没有挂号登记,没有提供相关证件开具死亡证明,医院方面就连这对母子的姓名都不知道。事情又发生在三年前,医院的监控录像也不会保留那么久,关于那位母亲的一切都已经无迹可寻。
  与常征的一番谈话后,雷霆和马啸都觉得四年前那位身份不明的母亲,极有可能就是两桩伤人案的真相。
  “一位母亲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又认定这是常征的错,如果想要报复他也很正常。马叔你说是吧?”
  “嗯,这位母亲很符合凶手特征。她在四年前失去了儿子,并迁怒于常征。而这件事发生几个月后,常乐就遭人袭击受伤。时间线比较吻合,让人想不怀疑她都难。”
  “现在这位身份不明的母亲是我们的重点怀疑对象,可是我们该怎么把她找出来呢?我们不知道她的姓名身份,而且时间隔了三四年之久,常征也记不清她的长相模样,想让他配合做张人像素描都不行。”
  马啸对此也有些头痛:“是啊,现在想要找人真是有些困难呢?不过,她当初是亲自抱着孩子去医院求诊,估计应该就住在医院附近。先让片警查一查那一带有没有这么一个人吧。”
  “如果是常住人口这个办法会有效,可如果是暂住人口就很难了,只要一搬走就找不到人了。还有……”
  迟疑地停顿了一下后,雷霆神色凝重地看着马啸说:“她当初没开死亡证明的话,孩子就无法送去火化。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她违规把孩子土葬了。要么——她一直没有安葬孩子,极有可能把遗体长期保存在家里的冰箱或冰柜中。”
  雷霆的这个假设让马啸都无法不心头一凛:“但愿她是把孩子土葬了。如果是一直把孩子的遗体冰冻在冰箱或冰柜里,那她的心理可以说完全就是病态了。”
  “如果她的心理真这么病态的话,那么两起袭击案一定是她所为。”
  “嗯,这个女人得赶紧想办法找出来,否则,常征的亲人中一定还会有人出事。但愿她不是暂住人口,而是常住人口,不然人可就难找了。”
  雷霆也怀着同样的担忧,不过,瞥见走廊天花板上角落里趴着的一只蜘蛛时,他忽然计上心头,一拍大腿说:“有了,池清清在案发当晚曾以蜘蛛的身份在那个女人脸上咬过一口。这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她。”
  以前上警校的时候,雷霆所在的宿舍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有位舍友临睡前把脱下的裤子随便往床头柜一扔就上床睡觉了。裤子半夜悄然滑落在地板上,不知几时爬进了一只蜘蛛。第二天早晨,舍友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捡起裤子就往身上套,结果大腿被受惊的蜘蛛毫不客气咬了一口。
  当时,雷霆的那位舍友还不以为然,觉得被一只小蜘蛛咬上一口不算什么大事。可是第三天被咬伤的地方开始起疱,痛感明显。伤口周围甚至还出现发黑发硬的症状,整个大腿都变得红肿起来。他舍友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跑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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