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百里九弯下腰:“我抱你回一念堂。”
诺雅竟然也不挣扎,就乖巧地偎在他的怀里,两只胳膊吊着他的脖颈,蜷缩起来,蹭着他的胸前,懒洋洋的就像一只阳光下的小肥猫。
“没想到杀害李茗祖的,竟然是杀手阁的杀手。”
百里九想提起天煞,终究还是忍下了,只轻轻地“嗯”了一声。
“难为二皇子是怎样查出来的?”
百里九略一犹豫,闷声道:“不知道。”
“那杀手既然悍不畏死,怎么会将自己杀害李茗祖的事情供认不讳呢?”
百里九抿了抿唇:“不知道。”
“我猜,唯一能撬开杀手的嘴巴的,也就只有锦娘了。”
百里九脚下一顿,不说话。
“我适才看到那杀手一直在瞪你,恨之入骨的样子。”
“他眼睛抽筋了吧?”
诺雅伸出手,摸摸他明显憔悴的脸:“凶手是你查出来的是不是?风驰和二皇子全都风尘仆仆,明显只是刚刚赶回京,哪里有这样巧合的事情。”
百里九唇角微微绽开一抹笑意:“你身子不好,不要咸吃萝卜淡操心。”
诺雅往他的怀里又缩了缩:“辛苦你了。”
百里九的眼睛里突然就涌出酸酸涩涩的泪意,慌忙抬起头,掩饰道:“今天好大的风。”
☆、第一百一十章 过墙梯
诺雅的身子后来看起来好像没有什么事情,依旧能吃能睡,就是睡觉的时候经常会梦魇,瑟瑟发抖地蜷缩在百里九的怀里,或者是浑身大汗淋漓地从梦里惊醒,脸色苍白。
找老汤头来看过,老汤头说是气血亏虚,再加肾虚所致,背地里却叫过百里九,猜测说是她吐出了胸腔里淤积的淤血,气血通畅后,她的记忆有逐渐恢复的可能。但是,这也只是老汤头的猜测,因为这些是单凭号脉而无法确诊的。
楚卿尘带了两个极有名望的大夫过来看诊,都是耄耋之年,退隐多年的杏林圣手,给诺雅看诊过以后,皆摇着头离开了。
诺雅照旧该蹦蹦,该跳跳,带着泡泡围着一念堂疯跑,中气十足地跟百里九吵架,偶尔还会爬高上低地掏个鸟窝,百里九的心提在嗓子眼里,小心翼翼地劝诫。
诺雅伸个懒腰,笑眯眯地还嘴道:“翻身侍妾,美好的一天,自然要从上房揭瓦开始。”
百里九对于她,向来是无可奈何。如今她又身子不好,更是宠上了天。
丁虎是太子跟前的侍卫,他的武功高强,而且反应也最是灵敏,很得太子赏识。所以,他才会被太子选中,去给太师做证人。
虽然,最后太师并没有如愿以偿地杀了林诺雅为自己儿子报仇,但是,太子仍旧赏了他五十两银子。
丁虎思前想后,不知道太子为何非但没有迁怒于他,反而有赏,唯一的可能也就是自己的识时务,激流勇退。
他没有别的什么爱好,就喜欢赌,有了银子,就往赌坊跑。
今天他的手气似乎不错,一直赢。眼见五十两变成一百两,又变成二百两,四百两。赌了整整一天一夜,熬出一脸胡茬子,面前堆成了小山。
钱多了,人的胆子也大。赌坊的小二问他有没有兴趣到包厢里玩一票大的的时候,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人的运气来的时候,是挡不住的,此时不抓紧,要到什么时候?今天摆明了是要发财了。
小二跟在他的身后,用包袱提着银子,径直带着他请进了里面的贵宾间。
丁虎这是第一次到里面来玩,不同于外面的喧嚣震耳与汗臭混杂的味道,这里面安静极了,点着熏香,还燎着火盆。下注的都是身穿绫罗绸缎的土财主,眼前堆着的金子简直晃瞎了他的眼。
尤其是负责摇色子的,还是一个丰乳肥臀的小娘子,手腕上,脖颈里挂着的都是沉甸甸,金灿灿的金子,这令见钱眼开的丁虎有些兴奋。
不过,这里的赌注也大,一把起底就是五十两,千两封顶。丁虎多少还是有点底虚。
“快点不行,这样墨迹!跟个老娘们似的。”他对面的络腮胡子胡商财大气粗,不耐烦地催促他。
他狠狠心,下了一百两,竟然赢了!还是通吃!
他的赌注一下子就从四百两变成了一千两,果真刺激。
尝到甜头的他胆子逐渐放开,越下越大。有输有赢,一直没有多大出入。
那络腮胡子却是输了钱,几乎赔了个精光。他将面前最后两张银票押上去:“最后玩一把大的,全押,一局定输赢!老子偏生就不信这个邪!”
丁虎的情绪也被感染,将面前所有的银子全部推过去:“我全跟!”
胡商摩拳擦掌,翘起一条腿,放在椅子上,一拍桌子,居高临下地瞪着他:“我押大!”
他手上带着的扳指珠光宝气,真扎眼。
丁虎不甘示弱地瞪回去,像一只拔了毛的斗鸡。
那个胡商眼睛是蓝色的,丁虎觉得就像太子妃怀里成日抱着的那只波斯猫的眼睛,蔚蓝中带着一点神秘。
他已经赌了整整一天一夜了,极为疲倦,就突然打了一个盹,身子逐渐困顿地往下滑。
他身边的赌客全都变成了身手矫健的人,眼疾手快地搀住了他软绵绵地倒下去的身子,靠在椅背之上。然后有人静悄地溜到门口,严密监视着人来人往的赌客。
“你叫什么?”
“丁虎。”
“什么身份?”
“太子府侍卫。”
络腮胡子胡人冲着旁边的一位黑脸富商点点头。
“林诺雅真的刺杀过太子?”
“是的。”
“她果真安然无恙逃出了太子府?为何事后太子不追杀她?”
“绝命筋骨散,十步必亡。”
“绝命筋骨散可有解药?”
“有。”
“在哪里?”
络腮胡子与黑脸富商对视一眼,心里狂喜之后都有些急切,失了沉稳,导致胡商的问话过于急躁。他的情绪也立即影响了被催眠的丁虎,丁虎紧蹙眉头,好像是在苦苦挣扎,即将清醒过来。
胡商伸出两指,触摸在丁虎太阳穴处,轻揉按压,冒险追问道:“解药在哪?”
“不知道,不知道!”
丁虎内力高深,胡商驾奴不住,沉声道:“快醒了!”
黑脸富商慌忙唤过门口的几人,重新各就各位。丁虎清醒过来的时候,丰乳肥臀的女人正在弯腰催促他,胸前的一堆雪白颤颤巍巍,泛着白瓷一样细腻的光。
“该下注了,大家都在等你呢!色眯眯的没出息样儿!”
丁虎机警地看看几人:“我刚才怎么了?”
络腮胡子极其不耐地道:“你到底还玩不玩?不玩拉到,事儿真他妈的多。”
丁虎摇摇头,犹豫着撤回了一半银子:“我下小!”
开了,丁虎又赢了,他一扫适才的疑虑,暗自懊悔不该撤回银子。
络腮胡子愤愤地一锤桌子:“奶奶的,从你小子进来,老子就一直输,真晦气,不玩了。”
丁虎自持武功高强,又是太子府的人,怕过谁?
“玩不起就别玩,输了就怨气冲天的,拉不出屎来怨茅坑。”
“你说什么?”络腮胡子恶狠狠地作势要打。旁边人慌忙七嘴八舌地劝住了,一场赌局就这样不欢而散。
丁虎收拾起桌上的银两,赏了那丰乳小娘子,得意地哼着曲走了。
络腮胡子与黑脸富商颓丧地坐下来,其他人都散了。
“好歹我们知道诺雅的毒有解药,这也算是个收获。”络腮胡子劝慰那黑脸富商。
“解药一定是在太子手中,”黑脸富商懊恼地道:“想要从他手中找出解药难如登天,更何况还有透骨香。”
“九爷,也许再试一次催眠,让她恢复记忆,对她会更好一些。她身上的毒究竟是怎样来的,中间究竟经历了什么,我们都不知道。”
“不可能!”百里九回答得斩钉截铁:“我再重新说一遍,告诉你们主子,我是不可能让她恢复记忆的。”
“为什么?”络腮胡子将下巴上的胡子摘下来,竟然是锦娘。她有些不解地问:“不过只是像做个噩梦一样,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百里九“噌”地站起身:“因为,有一个甘愿为了她送上自己性命的男人,为了不让她恢复记忆,竟然与她对面不识。可见,她以前所经历的,可能比死亡更可怕。不到最后性命攸关,我绝对不会这样做。”
言罢扬长而去。
回到府里的时候,诺雅正在院子里种树,两棵树苗都光秃秃的,究竟是什么品种,百里九对此是一窍不通。
已经是二月的和暖天气,院子里花架上的迎春开了,嫩黄的星星点点的花瓣,嫩绿的芽,流瀑一样地低垂下来,一片生机盎然。
刚刚捱过灰扑扑的单调的冬日,那一抹新鲜的颜色,衬着纯净的透澈的蓝天,都令人感到五脏六腑都干干净净,而他的林诺雅,则是人间的另一抹绝色。
诺雅终于换下了厚实的冬衣,一袭对襟烟色罗裙衬得她身材欣长高挑许多,而且曲线也玲珑起来。她油亮柔顺的发髻上落了两朵迎春,摇摇欲坠,娇俏的耳垂上坠了一副玛瑙石的泪形坠子,一晃一晃,都在他的心尖上荡起波澜。
百里九上前,接过她手里的水瓢:“这些事情让丫头们做不就好了。”
诺雅抬起脸,见是他,莞尔一笑:“这两棵树是为咱俩种的,所以我必须要亲自动手。”
百里九一笑,不知道他的诺雅什么时候竟然有了这样旖旎的小女儿心思:“看起来不太像合欢树。”
“为什么要种合欢树呢?又不能吃不能喝的。”
这个女人的话果真很煞风景,百里九认命道:“那夫人移栽的什么树?”
诺雅得意地拍拍手,指点着道:“这一棵桃树是给你种的,这一株杏树是给我自己种的。”
“你种一株桃树给我做什么,难不成给我招桃花运?”
诺雅摇摇头:“你烂桃花太多,我摘桃枝给你辟邪用。”
“那你给自己种杏树做什么?”
“当然是看看究竟是你的桃花先开,还是我的红杏先出墙了?”诺雅说得理直气壮。
“你明知道杏花的花期要比桃花早。再说了,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院中不栽刽子手,院子里种桃树和杏树都不好,不如种一株石榴树,多子多孙,最吉利。”
百里九好心建议道。
☆、第一百一十一章 很久没开荤了
“可是桃子和杏子成熟得早,让我眼巴巴地看着石榴挂在树枝上不能吃,一直捱到秋天,我做不到。”
“傻丫头,两年桃子三年杏,你要眼巴巴地等好几年才能吃到。”
诺雅黯然一笑:“也是呢,我能不能吃到嘴里还是一说呢。不过也好,给你留点事情做,没事了多过来守着,免得红杏出了墙你都不知道。”
百里九拿着水瓢的手就是一僵,往水桶里一丢,气怒道:“胡说八道些什么!”
声音有点大,水桶里的水溅落出来,洒在诺雅的脚面上,很快就渗进去,有些凉。
诺雅咬着唇不说话,看起来楚楚可怜。
百里九闷不吭声,弯腰抱起她,径直走进屋里,把她轻轻地放在床上,然后脱了她的绣鞋,露出一双白皙粉嫩的玲珑玉足。
“怎么又不穿罗袜,寒从脚起,小心着凉。”
百里九将她一双如玉小脚揣进怀里,有些凉。
“阿九。”诺雅软软糯糯地叫。
“嗯?”
“为什么现在我跟你吵架生气,都是你让着我?以前总是气得我直跳的。”
百里九心里的弦轻轻地颤:“因为我比你个子高啊,与你吵架总是要低头的。”
诺雅的手伸过来,指尖有些白得透明,带着无端的伤感:“其实,种一株石榴也不错,石榴花开的时候,火红一样的颜色,就和你的衣服很配。”
百里九白了她一眼:“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让我说你些什么好,九爷我已经很久没穿大红色的衣服了。”
“为什么?”诺雅愕然,后知后觉地发现,好像果真如此。
“我记得你说过,我穿大红色衣服不好看,太风骚了。”
诺雅“噗嗤”一笑:“要是衣服会说话,人家还嫌你长得骚包呢。相信我,九爷,你骚与不骚,从来都跟衣服没有关系。”
百里九抬起衣袖来闻:“可我果真闻不到,反倒觉得香喷喷的。”
说完将衣袖伸到诺雅鼻端:“不信你闻闻看。”
诺雅滑溜的手从他衣袖里伸进去,轻轻地使力,百里九就倒在了她的身上。气氛瞬间变得旖旎。
她伸出蛇一样的胳膊,圈住了百里九的脖颈,然后那只滑腻的小手滑下去,钻进了他微微敞开的衣襟里。
这是要闹事情啊?百里九呼吸一滞:“小妖精,你这是想把九爷扒了皮儿闻吗?”
诺雅点点头,胸膛起伏:“小爷我很久没开荤了,若是合我口味的话,我就直接吃了。”
俗话说,先下口为强,九爷向来悟性极高,一点就透。而且,这种事情总不能让女人家主动吧?那怎么好意思?
不过,今天是哪种吃法呢?百里九很纠结。
这女人平时张牙舞爪的,挺热闹,偏生一到了床上,就乖顺地像只兔子,一副手足无措的可怜模样,令百里九顿时生出极深的罪恶感。感觉怀里抱着的,就是一枝轻盈娇弱的海棠花,就算你迷濛细雨,都能蹂躏成一地胭脂。
他小心翼翼地呵护着,使劲忍耐着身子里汹涌澎湃的浪潮,纵然是饥肠辘辘的时候,也小口小口地,不敢露出自己凶残的獠牙,唯恐惊吓住了她。
尤其是现在,百里九忌惮着她的身体,有些不忍心下嘴。浅酌轻抿,好像是在品味百年桃花醉,留恋在舌尖上,慢慢在味蕾上绽放她浓醇的滋味,然后充溢在整个口腔里,缠绵氤氲,舍不得吞咽下去。
他灼热的大手,带着急切的焦灼和隐忍,轻拢慢捻,不紧不慢,始终是清泉石上的叮咚悠扬,久久不能汇聚澎湃,聚拢起飞瀑飞流直下的高度与激情。
诺雅抬起纤纤玉足,攀援到他的腰间,一个翻身,与其说将百里九压在了身子下面,倒还不如说,她整个人趴伏在了他的胸前。
“看来,九爷是应该好生补补了,慢慢吞吞的中看不中用。”诺雅粗鲁地扒下他的腰带,邪魅一笑:“伺候得小爷我高兴了,我炖十全大补汤给你吃。”
这话无异于是对百里九*裸的打击,他顿时愤怒起来:“笨女人,九爷我担心你吃不消,天天闹饥荒你知不知道?竟然还在这里得了便宜卖乖!九爷我不要你炖什么补汤,只要你将我喂饱,你想要什么赏赐,九爷我都给你!”
诺雅笑得花枝乱颤:“若是你将这吹牛的本事用来做正事,小爷我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原来天天老娘老娘的挂嘴边,好歹还有点女人味儿,现在直接称呼小爷了!”百里九一个翻身,将林诺雅重新压制在身下:“九爷我从来没有尝过屈居人下的滋味,你想翻身,还要再修行几年。”
“谁怕谁!”
诺雅雄赳赳气昂昂,一副大无畏的精神,向着百里九挑衅,结果百里九发现,她就是一只纸糊的老虎而已。平日里喜欢逞强,在床上同样也是。不同的是,床上的林诺雅是个纯粹的女人,懂得服软,懂得撒娇,懂得讨饶。
百里九在她如泣如诉的哀哀讨饶声里,第一次找到了胜利的优越感。
。。。。。。
移来渤海三山石,界断银河一字天。
江郎山有一个一线天,仿若一块巨石,一劈为二,人行其中,仰望长空,蓝天仅存一线,若非子、午,不见月、日。一线天两边的石壁,叫阴阳壁。阴壁是亚峰的西崖,石壁坦露,寸草不生。阳壁是灵峰的东崖,草长茂盛,生机盎然。
据元宝得来的情报,杀手阁的接头之处,就隐在一线天的阳壁之内。
杀手阁在江湖上,也是一个极为神秘的组织,杀手不计其数,皆武功出神入化,素以“不死不休”而闻名。意思就是说,只要买命的银子拿到手,就是死当,除非目标丧命,或者买命者撤销买卖,否则杀手阁绝不罢手。
杀手阁人才辈出,这两年风靡武林的,是“天煞地绝”二人。传闻两人最初是搭档,性别不祥,年龄不祥,姓名不祥,人们只知道两人手中的剑,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讨命阎罗。但凡两人接手的任务,就从来没有失手过。江湖上的人送两人的称号:“天煞地绝,九鼎一诺。”
若想请得动这两人出手,那是一般富商倾家荡产的数目,当然了,他们所接手的,也必然是常人根本无法企及的交易。
而且,想请得动这样等级的杀手,必须亲临一线天。
买主就在阳壁上用绳索垂下一只竹篮,将目标的姓名,身份,画像,以及愿意出的赏银全部放进篮子里,绳索末端系着一个铃铛,垂下去的时候不停地摇动绳索,铃音借着回声一路沿着阳壁向下。至半山腰的地方,绳索就到了头,买家只需耐心等待。
半晌后,铃声重新响起,买家就可以将竹筐提起,里面东西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