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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栋哈哈一笑:“波斯人说我们是华夏,却不知华夏也有列国分争,如今开疆拓土还不是靠了老秦的力量麽?魏国齐国现在是咱们的盟友,楚国也笑脸相迎,那是畏惧君上的威严和老秦人的勇猛,如果老秦人将力量过多分散在波斯,恐怕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罢?所以对老秦人来说开疆拓土固然是好。根本却仍旧是在华夏,更何况波斯人向来以征服别族为荣,一个个虚尊的紧,若是华夏纯以武力征服则必遭反弹,让莫吉娜和阿布哈桑出头就不同了,他们都是波斯贵族,日后无论哪一个控制了波斯成为国王或者女王,我就只要控制这个胜利者就行了,这样岂非更为方便?”
白栋这才是真正的百年打算,秦军能够一举斩杀科多曼。那是刚巧赶上了波斯衰落内乱不止,可波斯毕竟是百足之虫。就连日后亚历山大覆灭了波斯帝国,也要用联姻的手段去拉拢波斯人,更何况现在的波斯还有至少三十年气运?让莫吉娜她们争一争,华夏幕后暗控就好了,等到波斯人的家中处处都是华夏制造的瓷器和木具、穿着华夏人的毛衣、学习着华夏的文字、被华夏的经济控制、在商业交流中不得不尊从华夏的法令,那时华夏就是波斯、波斯就是华夏,一口吃掉这个庞大的帝国不剩半根骨头,这才是上上之策。
当然白栋也不会完全信任莫吉娜和阿布哈桑,阿布哈桑就像是一条狗,眼下看来还是十分忠诚的,可日后如何谁敢担保?所以他需要莫吉娜来牵制;莫吉娜貌如少女心似老妇,体如蛇~精烟视媚行,所以白栋要在她身旁安插木西京和西尔德这两个心腹,木西京此人心怀不小,只要他不傻,就知道抱住自己这个恩师的大腿可比享受莫吉娜的身体更为明智,西尔德手下有两万精兵,加上华夏派驻在花刺子模的公子少官一军,足以应付任何巨变。
至于希腊和罗马,希腊不是个靠武力可以征服的国家,因为它与华夏一般拥有璀璨的文明和沉淀千年的文化厚度;在文化的催动下,看似松散无力的城邦联盟往往可以在危险时爆发出令世人震惊的力量,第二和第三次希波战争都是波斯强而希腊弱,可最终的结果却是希腊获胜,这就是明证。
所以对希腊白栋另有一番算计,现在不着急,他还需要时间让希腊人仰望;罗马就比较棘手了,任何一个正处于朝阳期的国家都是最难对付的,与他们做敌人不是件妙事,做朋友又很难让人放心,所以才会请景监跑去搜集足够的情报,如此才能知己知彼、随机应变。
当年那个从小山村走出来的懵懂少年如今已经变成了一个高明的棋手,面对苍茫一片的天下棋局,用虚用实、用力用势无不尽在胸中。白子的高明手段固然让世人为之拍案惊奇,白栋自己何尝又不会感到震惊?当年他只是希望凭借自己后世的知识让家人得到足够的安全和安逸的生活、只是想做守护娘亲和草儿的那盏神灯,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盏神灯竟然飞出了白家,成为了秦国乃至华夏的国之利器?
原来每个人都会因时代而变、被时代牵动,景监和嬴渠梁这样的原生土著是如此,他这个‘回灵’而来的后世人也不能例外。。。。。。
***
心情一好,恼人的连绵秋雨就怎么看就怎么透出一股子诗意。嬴渠梁今天打扮的很是接地气,头上就戴了顶木冠,丝袍革履,内里穿了件卜戎异为他亲手打成的毛衣,还是件高领的,老秦中兴之君看上去就好像个后世的中年知识分子,满脸洋溢的都是享受着甜蜜小日子的快乐。
后花园内早就被清理出了一块瓜田,地里结满了一种桶口大的圆瓜,瓜皮是青色的,上面还有着深潜不一的绿色条纹。嬴渠梁很熟练的脱去外袍。选了一个瓜抱在怀中用手拍击着。听到瓜中发出‘砰砰’的声音,便满意地点点头:“这个好,是个没有熟透的,咱们就宰杀这只如何?”
卜戎异一手为他撑了伞挡雨,一只手凑过来也拍了几下,轻轻笑道:“君上挑着西瓜的本事可是越来越高明了,这瓜难得没有熟过了,刚好喂我家那只小馋虫。”说着叫过了两名内侍。就在花园的凉亭内切开西瓜,将最大的一块递给了馋涎欲滴的小赢驷,小家伙捧在手里没命的吃起来,小脑袋深深陷入了瓜皮之中,嬴渠梁看得哈哈大笑,只觉人间至乐之事无过于看儿子吃瓜。
“白家叔叔就是有心。有心也就罢了,难得他还有如此见识。听说这东西是波斯人从一个叫做黑非洲的地方弄来的,人却不吃,只用来喂马喂驴,这可不是浪费了好东西麽?想不到却是如此美味。驷儿原本有个火急的毛病,一到夏日就犯得厉害。自从吃了这瓜便不曾上过火了,如今一吃起西瓜就想师傅,说是要找师傅和草儿姑姑玩耍呢。对了,白家叔叔可到了哪里,君上这次要带多少位朝中大臣去迎接才是?”
有了大秦时报就是好,新闻有时传送的比国府情报还要及时,卜戎异现在最大的消遣就是一面打着毛衣一面看报纸,越看草儿的文章就越喜白栋;还不只是她一个,现在太夫人骊姜也爱上了报纸这东西,每天看看大秦时报、关心天下实实事和白子的传奇,不觉对这小子也大有改观,至少白栋在波斯的所作所为就让她颇为放心,这小子还是非常明白君臣之道的,行事大胆进取,却也知道进退有节,或许儿子说得没错?这小子有个管仲之才却无管仲之弊,是个可以信任的股肱之臣?想起自己私招章蝺菌改谋划压制这小子,倒觉有些对不住他了。
不过骊姜是不会口上认错的,心中虽对白栋有所改观,却就是不肯多夸奖他一句,小孙孙和卜戎异送上切好的西瓜来她就有一块吃一块,却不会随了儿媳去夸奖白栋,反倒哼哼几声,就像个死不认输的老顽童。
嬴渠梁偷眼看了母亲一眼,乐滋滋地吃了口西瓜:“好瓜啊好瓜,可惜如今入了秋,很快就没得吃了,想要再吃就得等到明年夏天。不过也不用怕,我这位四弟最多新奇的心思和玩意儿,估计不用多久,就又会送来新鲜的东西,好让娘亲大快朵颐。。。。。。”
骊姜放下瓜皮,轻轻白了嬴渠梁一眼:“庞涓和孙宾都已经离开了波斯?少官如今是老秦派驻波斯的总督了麽?这个消息没有虚假?”
“自然假不得,儿子怎敢欺骗母亲?何况章蝺不是回到栎阳了麽?白栋是如何作为,娘亲不会不知。娘,四弟非常人也,这一手平衡之术,让莫吉娜和那阿布哈桑都要仰我老秦鼻息,日后华夏只靠一条丝路和若干商家经营,就可稳稳控制影响偌大的一个波斯,这样的手段古来先贤可是没有的。成了如此大事,四弟却从不居功,波斯人如今知白子却更知老秦,《大秦时报》已经在波斯设立了分社,用波斯文印制的报纸可没少了夸奖咱大秦呢。。。。。。”
“哼,算他做得不错,不过驷儿大了,他这个做师傅的是否也该安心尽些为人师的职责了?”
骊姜鼻中哼着,目中却尽是喜色,波斯版的《大秦时报》她早就找翻译看过了;这小子还算有良心,不但在报上大赞当代秦君嬴渠梁,更加详细描述了老秦的历史,其中自然少不了夸奖她这位贤良英武的太夫人。也不知这小子哪里来得许多新鲜词语,竟然夸她是老秦立国以来第一位挽狂澜扶大厦的巾帼英雄。。。。。。
这也太会拍马屁了罢,真是狡猾,不过可不可以多拍几下呢?太夫人其实很喜欢。
ps:ps:感谢‘赫赫威龙’‘1599x1’‘神之庇护者’兄弟的慷慨打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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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五章【见利忘义的小赢驷】
小赢驷今年快六岁了,日后的一代开拓之君秦惠文王其实与他这个年龄的小孩子一样天真烂漫,正在人生只有一次的金色童年中享受并痛苦着;享受父母和奶奶的爱宠、痛苦自己什么时候才能长成大人,可以像叔叔公子少官那般率领千军万马?小赢驷可能是因为破腹产的原因,比历史上的他更为羸弱单薄,与贵族子弟们玩耍的时候总是无法成为孩子王,于是就把希望寄托在快快长大上,认为自己长大了就可以变得更为强壮,就可以指挥小伙伴了,却忘记了小伙伴们也一样会长大的。
日后的一代明君出生时没有异香绕梁,也没有表现出超越常人的睿智英武,甚至还有些懦弱,女孩子喜欢小白兔他也喜欢,这就惹恼了肩负世子启蒙教育任务的赢虔,于是找来了一只小白兔让他杀掉,不杀就不给饭吃,还要受到惩罚,那天赢驷哭得好凶好凶,杀了心爱的小白兔后,他的性情没变得如何强悍,反倒吐了三天,从此更加的怕见血;赢虔因此大失所望,整天在嬴渠梁和卜戎异面前说这小子太面了,不像我赢家子孙!为此卜戎异险些就与他这个大伯闹掰了,就连嬴渠梁也大为不喜,这才决定让赢虔停手,把小赢虔交给白栋来管,卜戎异对此是举双手双脚赞成的,儿子能成为白栋的学生就等于政治上有了坚强的靠山,日后当可无虑也。。。。。。这倒不是他想得多,与嬴渠梁毕竟是老夫老妻了,当年的少年英雄现在已经快变成中年大叔。天知道他日后会不会变心。也学楚王那般弄来无数细腰妖媚的女子充塞后宫?天知道日后秦国会有几位公子。会不会与赢驷争夺君位?在弱肉强食的义渠国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了,她也不得不防。
卜戎异的担心白栋是完全没有的,身为一名‘回灵’人士自然知道赢驷日后登陆君位会顺风顺水、不会遇到任何阻碍。而且对于赢驷这个学生,白栋还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尊敬和崇拜,当然这件事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全华夏都会以为他疯了,自华夏有史以来,向来就只有做弟子的崇拜老师。哪里有老师反过来崇拜弟子的道理?却不知白栋除了很是钦佩崇拜这位日后的秦惠文王,对小赢驷还有一些内疚,感觉很对不住这个小家伙。
秦国之强,奠基在献公、孝公两朝,成就却在惠文王一代;卫鞅的改革其实没有这么神奇,即使是经过他多年变法,到赢驷临朝时秦国仍是弱国,甚至魏国与齐国跑到彭城相王都不肯叫上他,此时的秦国虽然勉强摆脱了贫困,却还是兵不过三十万。粮不足两年之战,正是赢驷这位雄主以大胸怀大智慧请贤公孙衍、起用舌辩之徒张仪、抗衡列国、偷取巴蜀。秦国方走上真正的强国之路,对于这样的开拓之君如何不该钦佩崇拜?可是白栋这一来真真是搅乱了‘一池春水’,秦国虽然没能拿下巴蜀,却已经内挟王室、外震诸侯,势力远达海外日本、万里遥控波斯局势,‘筷子’已经伸向了希腊、眼睛也看向了罗马。。。。。。
不知不觉间,白栋将驷宝宝日后的风头全抢光了,若老秦按照这个势头儿继续发展下去,驷宝宝日后还有事情可做麽?现在白栋都在替他担心,若是这位日后的能君因为自己而变得毫无作为,自己岂非对不住他母子麽?不过这番心思也就是想想,该做什么还得做什么,否则嬴渠梁就会第一个不答应,也只能尽心教导赢驷这小子,让他日后做一个守成之君似乎也很不错?不是说‘创业难守业更难麽’?就是这个计较了。。。。。。
在赢驷的记忆中,自己这位老师就等于各种各样新奇的糖果点心,各种新鲜好吃的水果和母亲的陈述,在母亲讲述的故事中,老师简直就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君父之外最了不起的男人,是他救了自己的性命、壮大了老秦,他的学识比朝中所有臣子加起来还要深博、胸怀比大海更为广阔、孔夫子和墨夫子算什么?就算他们加在一起也比不上老师的一个脚趾头。
平常与小伙伴们玩耍时,每当赢驷说出我的太傅就是白子,总会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让他骄傲的像只大公鸡;娘亲说过的,老师可不会轻易招收内弟子,除了无颛、西尔德、周王子姬定外,年龄最小的就是他,而且以后也未必会再招收,若不是看在君父和娘亲的面上,他要做白子的学生只怕还颇为不易。
白栋果然没让赢驷失望,这次从西域赶回栎阳,光是带来送给他的礼物就装了满满一车,打击遮盖在车厢上的篷布,下面是制造精巧的波斯产玩具,有精工雕刻的小木马,有整体用炼铁打成的小型板甲,甚至还有波斯特产的弯剑,长不足两尺,没有开过锋刃,正合小孩子玩耍之用。
“多谢太傅!”赢驷乐得嘴都合不上了,他感觉太傅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兴奋地拿起小剑,还在胸口裹了波斯板甲便冲出了栎阳宫;必须要在小伙伴面前好好显摆一下方趁他的心思。
嬴渠微微皱眉道:“老四,驷儿什么都好,就是性情有些软弱,所以公兄教导他时才会极为严厉,不肯有半分纵容;我老秦又处苦寒之地,不比山东繁华,所以他长到六岁也没得到多少礼物赏赐,寡人就是要让他知道持国不易、持家不易,日后才好做一位朴素能为的君主。你倒好,送礼物都是论车的,小剑小甲也就罢了,也算合我老秦男儿好武之风,可你看看这些黄金和象牙做的玩具,当真是穷奢极欲,你就不怕驷儿会学坏麽?”也难怪他会担心,就没有这么惯孩子的,礼物成车送,黄金象牙只当草木之用,看了让人心疼啊。。。。。。
“君上,你这都是些什么道理,难道我的孩子就要吃苦才对麽?六年了,就连过生日的时候也不过收到几块勉强像样的糕饼,可怜他吃过了还要将糕盘舔得干干净净,你这个做父亲的忍心,我这个做母亲的可不忍心!成车的礼物怎么了,怎么了?这是白家叔叔送给驷儿的,又关你什么事了?”白栋还没搭话,卜戎异却是听不下去了,儿子这六年来受了多少委屈啊,儿子小不会发作,她这个做母亲的就得替儿子表达不满!
“呵呵,二哥说得有理,为君之道,首在节俭朴素,君行此道则不明易不暴、无忧桀纣矣,所以栋也以为为君之道首在节俭。”
白栋微微一笑:“不过节俭并非吝啬,一个对自己都要吝啬的君主,又如何能对臣子和黎民大方呢?越王勾践就是个例子,此人起于危难,半生颠簸甚至入吴为囚,可谓是吃尽了苦头,是以能与人同甘苦却难共富贵也。所以节俭应是一种姿态,而非目的;能够享尽人间繁华而后节俭者,方有大气在胸,若一生只知节俭,此人德行或许不坏,却不是做大事的材料了。来得路上我就听说,二哥秉承老秦素风,对驷儿从不假以颜色,或有宠溺,不过二三糕饼也,驷儿做了件新衣平日也不得穿,必须要盛典大会方有机会穿着,就连他平日的饮食花用也过于简朴,甚至还不如普通贵族的子弟,这样下去如何得了?二哥不是要我做太傅麽?这第一堂课我不要他读书习武、也不要他谨言慎行,就要他学会大把花钱、学会各种享受,先打开心胸了再说!”
白栋的道理其实很简单,花过见过而后行节俭才见真贵,一味的要求简朴那不是培养一国之君,那是培养的苦行僧。。。。。。这样的人如何能成大事?历史上的秦惠文王初登君位时就有些眼界不够,听说魏齐在彭城相王就巴巴地赶了去,结果被人一顿讥讽含着眼泪跑了回来,这就是心胸眼界不够,否则以当时秦国的财力完全可以大把结交淮上诸侯,再给周王室些甜头,还怕穷疯了的周王室不给封王麽?这就是心胸不够手笔太小的必然结果,说白了就是舍不得花钱!
如今的秦国可不是历史上的那个秦国了,大国气象已现,嬴渠梁也就罢了,这是苦孩子出身,白栋可没信心能够改变他;赢驷可不同,在白栋眼中,赢驷就是一张白纸,可以供自己尽情描绘,这张‘白纸’描画的好了,华夏也就描画好了。
对白栋这种论调嬴渠梁实在是不能苟同,正要反驳,卜戎异却是连连拍手大笑:“叔叔说得好!西君白子就是见解不同!嫂嫂真的好生佩服你呢。叔叔,驷儿以后就交给你了,你带他如何花钱享受嫂嫂都会鼎力支持,谁反对也不成!驷儿,还不快谢谢你的恩师?”
小赢驷听得嘴都快要乐歪了,哪里还等娘亲提醒,早就一把抱住了白栋的大腿:“就是太傅对驷儿好了。。。。。。”嬴渠梁斜眼看看儿子肺都快要气炸了,这个熊孩子简直就是见利忘义,有了钱花就忘记了父亲,不孝、大大地不孝!
第五百一十六章【花钱的道理】
今天纯娘的心情很不错,一大早便生意兴隆,不到午时客人就上了有**成,店里的肉食美酒流水般卖了出去,仿佛是不要钱的一般;这样的生意不用持续太久,只要有三两个月,她就能再赚到一间分店了。
“贵客临门,里面接应了!”
门前的菜应酒应再次唱起了肥诺,叫声中都透着洪亮剔透;纯娘微微一愣,抬头向店门看去,只见挑开的门帘中走进来三个人,最前面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身旁跟了个六七岁粉妆玉琢的孩子,这孩子走起路来蹦蹦跳跳两只眼睛四处乱瞄,不过目光端正,眼睛里可没有贼光,显然是第一次出门,对什么都感觉到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