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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脏受伤了,吐出黑血是好事,可是你也会失去行动力,最少半天。。。。。”
白栋看看黑衣女的右肩,破裂的黑衣下露出好大一块雪白肌肤,上有一条蜿蜒伤痕,鲜血还在不停渗出来。
“你是先被人重击,明明受了内伤还要拼命逃走,一路上又被人伤了肩部,真难为你能挣扎到这里来,追兵不远了吧?”上世虽然没做过法医,却见多了伤情报告,一眼看过去就能分辨出对方是受了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还好,这个黑衣妞儿的底子不错,似乎还不至于重伤至残。
“救我,或者杀了我。追兵就要到了,救了我,日后必有重谢;杀了我,我的首级可换百金,你是个男人,痛快些!”
黑衣女人挣扎几下,最终还是放弃了这种无谓的努力,重伤后憋住一口气才跑到这里,一旦泄了气,那是休想再起身了,只能把性命交在这个陌生青年的手中。或许是求生本能使然,一向对男人不假辞色的她不自觉挑动春山,送上秋波。
“别抛媚眼了,要投怀送抱还是怎么着,有点节操行不行?无仇无恨的,我杀你做什么?你的脑袋很值钱麽,我看未必。”
白栋摇摇头,这不就是个女疯子麽,动不动就喊打喊杀,哥们儿是文明人,既不会杀你、也不会强~奸你。
“你。。。。。。”黑衣女有些奇怪地望着白栋,这个青年明明是秦人口音,说出的话却腔调古怪,什么媚眼、节操的,听来莫名其妙,不过能看出他并无恶意,眼中也没有杀气,不觉松了口气。
“我的运气不好,遇到你这个大麻烦,既然不想杀你,见死不救也于心不忍。。。。。。算了,看在你是个女人的份上,我就出手救你一回。。。。。。”
白栋絮絮叨叨走到黑衣女面前,举手欲拉她的面巾,连这妞儿长个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就冒险救人?似乎怎么算都是场赔本的买卖。不过手触到面巾后又收了回来,摇头道:“不行,天知道你有没有怪规矩,要是拉下你的面巾就得娶你当老婆那可不好,看你上庭长得还算顺眼,谁知道鼻子以下是什么样子?要是来个朝天鼻孔、四方大嘴什么的,我不是要亏死了?”金老爷子笔下可没少了这样的女子,木婉清木大姐就是代表,白栋悬崖勒马、猛然警醒。
黑衣女子瞪大了眼睛,眼前这人佩剑囊书,虽说头上戴的是布巾,却显然是个士子模样。秦国的士子都是如此无礼的麽?而且他是如何知道师门规矩的?真要拉下自己的面巾,嫁他是不可能的,自己这一生,非奇男子不嫁,不过一剑杀了他,却是可以考虑。
白栋还不知自己无意中躲过一劫,边说边抱起黑衣女子,走到一个山洞中。本来就准备在这里过一夜,明天才下岭奔蓝田,这个山洞是提前看好的,朝阳而且干燥,最妙的是没有猛兽在内,生起一堆火,驱除了洞中虫蚁,用来过夜最好不过。
黑衣女瞪眼望着白栋,这人若是敢轻薄她,就算拼着伤重而死,也要奋起拼命。好在白栋对她没多大兴趣,之所以肯救她,无非是不想杀她,更不想在自己刚出山的大好时刻,看到追兵将她斩杀,血淋淋的多霉气啊?
将她平放在洞中,抓住她的衣脚,撕下一块布来,黑衣女刚要反抗,白栋瞪了她一眼:“不想死就闭嘴。”然后去外面取了水,放入一些珍贵的盐巴,摇匀后淋在她肩膀伤处,黑衣女顿时惨叫一声,杏核眼瞪得有如铜铃。
“忍住,一点疼都受不了,还说什么要我斩下你的首级去领赏?说大话扮英雄很过瘾麽?”仔仔细细为她清洗了伤口,然后用布条包扎起来,看看自己的杰作,很满意地点点头,拍拍她的脑袋:“伤口应该不会有事了,不过你的内伤如何,就要看你的命够不够硬,我已经仁至义尽。”说完就去拿黑衣女的佩剑。
“你做什么!”黑衣女强忍着肩膀上传来的阵阵剧痛,一把按住剑柄。
“废话,做戏当然要做全套。追兵快到了吧?我不做些布置,还不被人一眼看破?”白栋瞪她一眼,先打散发髻,然后抓起她的剑,轻轻在自己左颊上割了一下,刚好让鲜血似出未出,伤痕极浅,而且不会妨碍将来恢复;黑衣女顿时明白了,不觉嫣然一笑,似乎是感谢,又似乎在笑话天下居然有如此爱惜自己的男人,明明要做伤瞒过追兵,出手却如此轻柔,丝毫没有壮士该有的刚烈雄风。
“你就在这里过夜吧,我这一去,是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能去也能还,到了明天你还能不死,就自己离开吧。”白栋转身就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自己刚出山就做了这么大一件善事,今后顺风顺水大吉大利也该不在话下了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能去也能还?秦国的男子都是这样有趣的麽?”
看着白栋的背影,黑衣女又是一笑,忽然牵动伤势,皱起了一对柳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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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国之腻臣】
火红的夕阳将落山,哪怕是春风也让人遍体生寒,白栋盘膝坐在岭上最高的土丘上,长发披散、面有剑痕,倒是有几分游侠儿的悍猛味道。
书囊佩在腋下,这是士子身份的明证,万万丢弃不得,目光所及之处,正是黑衣女出现的方向。追杀她的人究竟是何方神圣?白栋既紧张又有些好奇,回想自己的应对之策,没发现明显的错误,才算松了口气。
真正的聪明人总是会用看似愚蠢的方法解决问题。
如果换个自作聪明的人,此刻最好的选择有三个,一是杀了黑衣女,用她的首级邀功受赏;又或者是把她安顿在山洞后,立即离开这里远远逃走,似乎后者更为稳妥,不立危墙之下,是君子的选择;又或者自己也隐藏起来,等到安全后再离开。
白栋毕竟有一颗现代人的心,不会无缘无故杀一个女人;逃也不是上策,太阳快落山了,两千年前的关中平原连狼群都有,逃下岭去等于找死;至于隐藏起来更是下策中的下策,万一被追杀黑衣女的人找出来,只会被当成同党,到时冒充士子也无法救命。
现在白栋在等追兵出现,古人等级森严,看衣着就能分辨出来人身份,如果是官家正道,不怕他们会伤害士子,就算他们拒绝自己忽悠,找出黑衣女,见危援手也是士子风范,他们只会砍下那女人的脑袋,然后冲自己伸出大拇指。如果是山贼盗寇,说不得就要跑下岭去与狼群赌命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所以要向上帝祈祷,来得千万不要是山贼强人。
终于有人来了,五百米、三百米。。。。。。身影渐渐清晰,是五个行动如风的人,距离百米远近时,白栋清楚看到前面四人都是半身皮甲、形容彪悍,后面似乎是个面色白皙的青年,铜甲玉冠,气质非凡。可以松口气了,山贼强人中估计没有这样漂亮的人物,看衣着穿戴,白面青年多半是这个时代的公子王孙、上等人。
上等人就好办了,容易找到共同语言。白栋没有丝毫犹豫,一溜小跑下了土丘,把右手食中二指深深捅进喉咙里,顿时一阵恶心,弯下腰大声干呕起来,看看苦水都吐出来了,干脆一头栽向地上,开始大声呻吟。
“住!”
公子模样的年轻人做了个手式,四名披甲大汉围住了白栋,其中一个走过来扶起他,仔细打量几眼,回头大声禀道:“景公,这人佩剑囊书,似是个士子,发髻被人打散了,面上有剑痕,从伤痕判断,应该是那贱婢所伤。。。。。。”
“好汉子!这份眼力不到21世纪当个法医都是屈才了,感谢感谢,算哥们儿欠你一个人情。”
白栋真想大笑,赌嬴了。这时代能被称‘公’就两种情况:一是周天子亲封的公爵;另一种就是下属对上官、下人对贵族的尊称,眼前这个漂亮小伙儿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如果剃了胡子,估计也就十**岁的样子,披甲汉称他景公,显然是后者。
“士子?”
白面青年走到白栋面前,目光从他的佩剑上掠过,又从书囊内取出一卷《尚书》翻了翻,微微点头道:“韦编尚有折痕,书简松卷而非缚紧,可见不久前还曾翻阅过。先生行旅之中仍好学如此,当是大才,请受景监一拜!”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是如此好骗麽?白栋强忍住想要仰天狂笑的冲动,缓缓起身,学着景监的样子还了一礼:“不敢当,秦人白栋,有幸得遇景公,这就太好了,那个女子。。。。。。”
“先生见到她了?是她伤害了先生?”
景监表示很关心,放回书简,走到白栋面前,目光无限温柔地望着他,看得白某人脸上一阵火辣辣,心说这个姓景的什么毛病,男人看男人有用这种目光的麽,你是景公,可不是景公公罢?仔细打量景监几眼,只见面前人风神俊秀,就连胡须根部的皮肤都如美玉相仿,眼波流动,一双凤眼好像会说话一样,这家伙要是弄到21世纪做个伪娘什么的,保证能一夜爆红。。。。。。
等等,景监?若真是那个家伙,可是大大的有名啊。秦孝公嬴渠梁一生豪强,却唯独宠幸此人,虽然正史上没记载过这位有断袖分桃的爱好,野史上说得可就暧昧了,如此一个漂亮少年,偏偏被国君恩宠,而且历史上似乎没有多少关于嬴渠梁老婆的记载?透过现象看本质,越想白栋心里越膈应,弯下腰先吐一会儿。
“嗯,这个女人真是泼辣,用剑伤了我,还要踢我几脚,你看我现在还不舒服呢。景公是少年英雄,一定要抓住她为我复仇!”
白栋随手一指:“那个女人逃向东方了,快追,迟恐不及!”
“先生受惊了。”
景监叹息摇头,好似要抚慰白栋所受的伤痛,轻轻为他拢起长发,仔细检查面上剑痕;他的手指又软又滑,本来应该很舒服,白栋却有些不安,这家伙太奇怪了,莫非是看上了自己,摆明了车马来吃豆腐?
“你们都听到先生的话了?”景监忽然吃吃笑起来。
“景公,我等这就去追踪那贱婢。”
“谬,大谬!先生既然说她逃了,那就是告诉我们,她还藏在附近。。。。。。”
景监笑得越发开心起来:“搜索这片山岭,一寸土地也不许放过,吃了我一掌,她能逃到这里已经是出人意料,哪里还有力气再逃呢?”
四名披甲大汉目光古怪地望了白栋一眼,纷纷领命而去。
“其实做追兵也很不容易的,这个女人跑得很快,尤其是到了山地,我们的马匹无法使用,只能徒步追踪了,我和我的手下连晚饭都顾不上吃。。。。。。”
景监很会整理头发,很快就为白栋挽起一个漂亮的发髻,叹口气道:“先生的头发真好,又黑又密。可惜景监没有携带上好的冠簪,只能这样暂时系住,先生不会见怪吧?哎,其实先生如果肯告诉我那个女人藏在哪里,我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就像管仲和鲍叔牙那样,你说呢?”
“景公的手法真好,你知道不知道,我少年时曾随家师远游,在一个奇怪的地方见过很多女孩子,她们不种田、不织布、不养桑蚕,就靠帮人打理头发赚钱营生。她们个个都很美丽,手指又白又柔软,穿着打扮像仙女一样,让人看着都舒服。我一直以为她们就是天下间最会整理头发的人,今天见到景公才知道自己不过是井底之蛙而已。。。。。。”
“为人整理头发就能赚钱生活?这真是匪夷所思啊,先生说话也真是有意思,什么叫做井底之蛙?景监从未听人说起过。”
“呃,这个井底之蛙麽。。。。。。就是说一只水蛙坐在井底,怎么跳也跳不上去,也只能看到井口那么大的一片天。。。。。。”白栋微微一愣,才想起这个成语是出自庄子秋水篇,如今庄子他娘亲还是个小丫头呢,难怪这位景公公会茫然。
“原来如此,真是太有意思了,先生果然大才。对了,那些女子只为人整理头发,恐怕不够营生吧?景某不才,也去过几个国家,可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人呢。”
“聪明人就是聪明人啊,不错,光靠整理头发当然是不够营生了,所以遇到肯出钱的男性客人,她们还会提供非常美妙的服务,比如‘保健大套餐’什么的,都是一对一服务,在一个单独的房间里。像景公这样的美少年,整理头发的手法又好,如果做这种生意,一定会宾客如云,能赚很多很多钱,我不骗你,真的。”
在白栋的耐心解释下,景监算是勉强明白了服务、套餐这些新名词的含义,十分钦佩地望着白栋:“先生出语不俗,果然是有大学问的,这样新奇的地方我竟然没去过,真是遗憾。不知在哪个国家?叫什么名字呢?”
“哎,早年随恩师行走天下,去过了无数奇怪的地方,很多都记不住了,不过这个地名我还清楚记得,叫东~完,景公可要记住了。”
“东~完?果然从没听说过,一定是个非常神奇美丽的地方吧?”景监大为神往,只是有些奇怪,为什么那些女子一定要遇到男性客人,才会提供那种‘保健大套餐’呢?想了半天也想不通,忽然警醒:“先生原来是位舌辩之士,不过你真的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麽?秦国从不杀士子,不过要让先生吃些苦头,景监还是能做到的。”
“你的手下回来了,问他们不就好了?”
看到那四名披甲汉两手空空地转回,白栋心中一松,不知是自己在洞口的伪装瞒过了他们,还是黑衣女真有蟑螂般的顽强生命力,居然自行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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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公输秘典】
四名披甲汉垂头丧气地走了回来,白栋还是高看了自己,他那几手拙劣的伪装手法还瞒不过人,山洞被发现了,留下的脚印和血迹足以证明黑衣女曾经被人救至洞中,只是从现场痕迹判断,又有第三者救走了她。
景监虽然样子很娘,可不是真的兔子,而是一代名臣,此刻就是用脚丫子想,也知道救那女子的人是谁了,都不用去对脚印。
“人是我救的。既然狠不下心杀他,就只能救人了,读书人有读书人的做事方法。天快黑了,逃不得,更没有躲藏的道理,陪景公说几句废话,也算是尽人事,景公是聪明人、磊落光明的士大夫,应该会明白我的难处吧?”
如果历史上的记载没有错,白栋就不用担心景监会对自己下黑手,话说得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四名披甲汉都是景监手下精干之士,稍一思索就明白了白栋的心思,不但没有仇恨之心,反倒暗挑大拇指:“不愧是位士子,果然有计较有担当!我若换了是他,似乎也只有如此行事吧?”
景监目光连连转动,他也是贵族出身,对士子气节自不陌生,换位思考他若是白栋怕也只能如此行事,面前这位白先生虽然蓬头垢面、穿着最普通的麻衣,却出语新奇,行事机变又不失风骨,这样的人物很值得尊敬,不过那黑衣女关系重大,却是不能轻轻就放过了这人。
“先生果然有难处,不过那名黑衣女子盗走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我要对国君有所交代,也只能得罪了。”
“你想做什么?”
景监没回答,轻轻一掌劈在白栋后颈上,挽住他的肩膀交给一名披甲汉道:“甲武,栎阳令的运粮队就在岭下十里处,你将白先生交给他带去河西大营。记着,不许伤害到白先生,到了大营,不要立即面见国君,先请栎阳令探明前线战事如何、我军是胜是负,若是国君心情不佳,就先把白先生交给二公子,二公子一向爱才敬士,会妥善安排的。”
“景公,就是这个人救了那贱婢,您又何苦为他筹谋呢?”
“短视!这位白先生有名士之风,而且我们如果追不到那个女人,恐怕《公输秘典》最终还要着落在他的身上。我将他送往河西大营,是因为国君心系此事,要有所交代,却不是想真的伤了他,你能明白麽?”
景监转身向岭下走去:“乙齿、丙铁、丁被,你们三个随我下岭取马,那个女人有了外援,一定是带着她向东逃离,如果被她逃入魏国就棘手了。”
“诺!”
五道人影迅速分散,景监带着三名披甲汉匆匆向东方奔去,那个叫甲武的披甲汉扛起白栋从北面下岭,这家伙可比景监粗暴多了,像扛麻袋一样,把白栋扔到肩膀上就算,舒服不舒服他可管不着。
***
想美美睡上一觉都成了奢望,白栋在人喊马嘶中醒来,肩背火辣辣的疼,刚想直起身子,就被一次剧烈的颠簸震得又躺了回去,幸亏这副身体年青充满活力,换了上世的老胳膊老腿,不闪到腰才怪。
小心翼翼地坐起来,上下看看,是个车厢,前面有车夫吆喝着,阵阵臊臭气扑面,马蹄声的的,确认了自己是在一辆正在行驶的马车上。那个娘娘腔还算有良心,只是这马车也太差劲了些,一颠起来就前仰后合,做三十度上下倾斜运动,这是因为四轮转向技术还没能应用,这时代的马车都是两轮的,坐在上面犹如上刑,真不比走路强多少。
探头从牖窗看出去,只见前后都是粮车,浩浩荡荡也不知有多少辆,每辆粮车上都堆积着十几个粮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