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ps:嘿嘿,兜兜争取六十章之内上点肉菜至少肉汤神马可以有。
☆、036 传情意情浅释然
话又说回来,就算刘家肯同意这门亲事,沈云忠也断然不肯将沈如初嫁过去,老爷子好强,出生入死争了一辈子脸面,临老却被人刮破了脸皮,这让他老脸往哪搁?何况,他真心瞧不上孙氏那般做派,这种孤儿寡母的人家多爱闹腾。
沈如初倒没把刘家拒绝结亲的事放在心上,本来也没看上刘力俊,这个人虽然沉稳但少了灵气,又是被寡母抚养长大,对孙氏惟命是从,这样的男人她不敢要,这样的婆婆她惹不起;只是,孙氏不分青红皂白对沈云忠恶语相加,这让沈如初心中愤懑不平。
“爷爷,咱们不生气,和那没见识的婆子聒噪什么。说起来都是孙女不好,才让爷爷受了气,爷爷若是觉得为难,就不用管这件事了,船到桥头自然直。”沈如初扶着沈云忠,轻声软语地安慰着。
沈家虽然没什么家底,也谈不上书香门第,但是家境还算殷实,沈老爷子在安阳城奋斗了几十年,加上前几代人的积累,沈家的日子也过得去,不然的话,当初柳氏就算是再喜欢也没有亲自上门求亲的道理。
沈云忠反过来安慰她,道:“你是好姑娘,咱们沈家的儿女都是好样的!刘力俊人不错,但他娘……唉,算了,爷爷有的是办法,放心吧。”
沈如初点点头,没有反驳,生怕坏了沈云忠的心情,心中却明白得很,这个节骨眼,哪个男人肯娶自己为妻?马家是这北疆的土皇帝,得罪了马家就等于人头落地!
回了房间,用了熏香的菱花笺纸写了一首词,然后用蜡封好。这菱花笺纸乃是燕国青年女子传情通用的信纸,别致又淡雅,最是显得情意绵绵,含蓄又风雅。
“秋蕊,把这信交给宫云枫,一定要亲自交给他,如果他不在就带回来。”沈如初吩咐道。
秋蕊点点头,道:“是,姑娘。”
沈如初有些紧张,她那封信是传情的信,否则不会用那么别致的笺纸,她对宫云枫心存好感,甚至是淡淡的喜欢,但是谈不上情爱,更不是非他莫属,毕竟是尚未开始的感情,又怎会有深刻的感触和依恋?
她之所以要主动迈出这一步,只因为当前局势容不得她被动,容不得她被动腼腆,何况,宫云枫这样温润如玉的男子也值得她主动一回——既然男未娶,女未嫁,有何不妥?
之前她就有了想法,若是能嫁给宫云枫这样的男人,也算是善果,有想法就该付诸行动,她还没有尝试过,怎么能放弃!不去努力,怎么知道不行!
回忆过往的这段时日,沈如初确信宫云枫对自己的印象甚好,甚至可以说有些喜欢,那淡淡含愁的古词,那漂亮傲骨的蝇头小楷,她相信定然能给自己赢取更多的加分。
她走出房间的时候,沈云忠已经出门了,这段时日他似乎特别忙碌,每天都出门,和当年的老战友、老街坊喝茶聊天,当然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很明确,就是给沈如初谋个如意郎君。
“如初,来,到我房间来,我给你做了件衣服,开春就能穿了。”李氏迎面赶过来,亲和地说道,沈念卿不在身边,李氏便将一腔慈母情放在沈如初身上,平时沈如初也极为孝顺,为人处世很是贴心。
沈如初有些心不在焉,却不好推脱,跟着李氏到了三房的院子,看了那身桂子绿齐胸罗锦襦裙,看着轻薄,拿在手里却沉甸甸的,料子十分厚实,做工也好,笑道:“让婶娘费心了。这衣服真漂亮。”
李氏笑道:“知道你最近心烦,我不便出门,也只能在家里为你做点东西,这料子还是前几天你二姐姐托人送过来的。”
沈如初听了这话,心中一跳,沈念卿在姚家什么身份地位自不必说,将衣料拿到娘家少不得又引起姚家人的诟骂和轻视,但是这是李氏的一番好意,衣料也变成了衣服,说多了反而让她们多心。
“多谢婶娘,多谢二姐姐。”沈如初乖巧地说着,陪着李氏说了很多体己话,说到兴头上,沈如初便口无遮拦,道:“婶娘有句话,如初斗胆说一句,婶娘青春依然,有没有想过再嫁?”
李氏一愣,苦笑道:“我是人老珠黄了,哪里还有半点青春。就算是有,也不敢起那个念头,我娘家也不会同意的。”
沈如初心中替她不值,李氏的父亲中过举人,有些才气但因为终身未入仕,所以郁郁不得志,又最注重礼教,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奉行三从四德,是乡里的头等酸腐之人。
按照大燕的律例规定,出嫁女子若再嫁需归宗,由娘家另行择婿,也就是说女子若再嫁,必须征询娘家人的同意;再者,没有道理从夫家再嫁;就算沈云忠同意李氏再嫁,她娘家不同意,也是白搭!
“婶娘的确还年轻,与我往一处站着,人家指不定就说你是姐姐了。”沈如初笑道。
李氏伸手作捶打状,嗔道:“没大没小!不管怎么说,还有你二姐姐在,虽说是嫁出去的姑娘不顶用,好歹也有个盼头,就守着吧,何况我也忘不了你三叔,好人哪!”
沈如初正要劝慰,却见秋蕊在门外晃动,心里一个激灵,没想到她回来的这么快,急忙向李氏请辞。
一出门,秋蕊就在那里招手,二人先后回了沈如初自己的房间。
“怎样?”沈如初问道,她心中涌起一股盼望。
秋蕊从怀里掏出那封信,还给沈如初,道:“奴婢去打听了,秦子辉说宫云枫已经回了京城。”
沈如初的心渐渐地沉下去,她有些颓然地坐下来,自然能想到宫云枫回京城的原因,心中又有些悔意,难道自己连最后一点努力也无处释放么?如果自己及时挽留、如果自己勇敢地说出自己的心意,他会不会留下来。
秋蕊看了一眼沈如初,状似无意地道:“那天来的姑娘也跟着一同回去了。”
“我知道了,出去吧。这件事谁也不要说。”沈如初轻轻道。
沈如初将信笺撕了个粉碎,虽说是失望却也万分轻松,本来就不是爱,即便自己有些非分之想,谋的也不过是一个去处,那是权宜,如今他做了别的选择,天意如此,缘分不到,真真没什么需要好强求的。
——这不是沈如初想要的结果,但似乎又恰恰是她想要的结果。
想到这里,沈如初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037 闭门羹轻浮心动
ps:喜欢的朋友们请顺手收藏一下,兜兜不敢保证接下来的内容有多精彩,但肯定会尽心尽力地码字,不辜负大家的支持,推荐票也需要哦(鞠躬感谢)
沈如初颓然地坐在梳妆台前,铜镜里的姑娘肤光胜雪,双目犹似一泓清水,眼波流转,容貌秀丽之极,当真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这样的女子何愁难嫁?这样的女子也难怪惹来那马文俊的觊觎!
秋蕊才出去没多久又踱了回来,站在门外逡巡不定,过了好一会才敲门,道:“姑娘,奴婢想和您说句话儿。”
沈如初让她进来,道:“你今天很是反常,有什么话不妨直说。”
秋蕊颇有些为难,但犹豫了一下,道:“宫大夫临走之前也托人给您带了信。”
沈如初打不精神,人都走了,还带什么信?
“你怎么现在才和我说?”沈如初接过那封信,冷眼逼视秋蕊,这丫头不爱说话,从来都是不苟言笑的,但做事有板有眼。
秋蕊嘴唇动了动,最后下定决心,道:“奴婢斗胆说一句,奴婢虽说只是个家奴,但奴婢早把沈家当作了自己家,有些话奴婢不当说,但是又不得不说,姑娘是否从上次生病醒来便转了性子,连安阳城的人情世故都忘记了,马家根本不是我们这家的人家能得罪起的,先不说马家是想迎娶姑娘去当妾,做半个主子,就是要姑娘去马府为奴为婢,都不带有半个推脱的,老爷子宠爱你,所以处处顺着你的意思,姑娘却不曾思考,姑娘这般行径会给整个沈家带来灭顶之灾!”
秋蕊说完便跪了下去,道:“还请姑娘三思!”
沈如初心头一阵,这一番话好让她惊醒,她站起身来,本能地想将秋蕊扶起来,复又坐下去,压抑着内心想要发怒并恐慌的冲动,尽量平静道:“我知道了,我自有分寸,你先下去吧,地上凉,不要伤了身子。”
秋蕊出门的时候回了一下头,看得却是沈如初手中的信。
沈如初打开信,信纸用的是医馆里开方子的笺纸,朴实无华却透着一股药香的苦味,上面只有寥寥几个字:旧时天气旧时衣,只有情怀不似、旧家时;湖上风来波浩渺,似也恨、人归早。
沈如初没有细细品味这份信的含义,更没有自作多情地以为宫云枫何其留恋,人都走了,这些看似情意绵绵的举措都是空谈。
“字倒是不错,可惜……”沈如初苦笑着,将那信笺连同封面撕得粉碎。
再说秋蕊,她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反常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如何能够滔滔不绝地说一番大道理,不但上纲上线,还越俎代庖地管起了主家的事情。
沈如初推门出去的时候,秋蕊又晃到了她的门口。
“你今儿到底是怎么了?”沈如初不悦。
秋蕊道:“不好了,马、马大公子来了!”
沈如初本想转身回了屋子,来个闭门不见,但想着,马文俊不遵守约定在先,这番又杀上门来,没有道理继续坐以待毙。
大门口,黄老三正和马文俊的两个狗腿子僵持不下,马文俊却穿着貂裘大氅,衣衫鲜亮地站在那里,正臭屁地举目远望。
“怎么,马公子这是要背信?要让安阳城的百姓看笑话?”沈如初明明心里气得要死,但一副看笑话的闲散模样,对付马文俊这种死要面子的贵家公子,践踏他的优越感是最好的打击方式。
马文俊一转身,见沈如初站在院门口,只见她衣着朴素,装饰简单,但秀眉凤目,玉颊樱唇,依然遮不住那浑然天成的天生丽质,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让沈如初浑身好不自在。
“我不过是路过这里,想着姑娘就住在此地,正好身边有些燕窝,顺道给姑娘送来。”马文俊说得至情至理,将人情世故发挥到了极致。
他的小厮急忙喝道:“别不识好人心,这都是上好的燕窝,你们沈家几辈子指不定都没见过。”
好一个狗仗人势!
马文俊急忙喝退那小厮,冷道:“下去!没你说话的份!”
那小厮唯唯诺诺地退了下去,黄老三虽然独臂,却力气大得很,恐怕这两个小厮也未占到便宜。
沈如初心道:好个马文俊,不愧是官家之人,这白脸红脸都让你做尽了!微微一福身,笑道:“多谢马公子了,无功不受禄。秋蕊,还愣着做什么,送贵客出门。”
看那小厮手中的油纸包,那燕窝是好大一包,女人吃燕窝的确是大补,滋阴补肾,美容养颜,但是这马文俊的东西不能要,也不敢要!
马文俊吃了闭门羹,却也没发火,笑道:“沈姑娘,不会忘记今儿是几号了吧?”
沈如初回眸一笑,道:“忘不了,你也不用提醒我期限,不是还剩一个半月嘛。”
马文俊听了她这似嗔还怒的话,心中酥痒难耐,恨不得马上把沈如初娶进马家,好生疼爱一番,顺带好好教训一下她这段时间的桀骜不驯——对,他一直认为沈如初看似柔弱,性子却要强,根本就是桀骜不驯的烈货。
马文俊本来想好的话又被堵了回来,没想到沈如初把他的心思看了个通透,黄老三依旧不依不饶地堵在门口。
沈如初又扔下一句,道:“三爷,不要弄出太大动静,马大公子是贵人,不会到我们这地段来,若是让街坊邻居知道了,恐怕对马大公子的声誉不好。”
黄老三自然明白沈如初的意思,嗓门大了一倍,喊道:“马大公子快请回!”
马文俊无奈,他本是悄悄过来的,也不想闹出太大动静,听了这话,便知被沈如初抓住了罩门,带着满肚子的闷气调头而去。
沈如初笑意盈盈地准备回房,却见沈芝媛眼神痴迷地躲在墙垣之后偷看,顺着那眼神看过去,竟是马文俊离开的方向。
沈如初心中冷笑,以她对沈芝媛的了解,恐怕这妮子是心动了,看这情形,比起当初对文旭的热情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沈芝媛眼见着马文俊的身影不见了,急忙跑出去,一边跑一边娇滴滴地唤:“马公子!马公子等等!”
那声音的娇嗲之处,恐怕连那些馆中的姑娘都自愧不如。
☆、038 爷爷出马谋姻缘
马文俊本是青春年少,自负风流,虽说家有娇妻,却也经常流连烟花柳巷之地,崔明月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只求人前有个和睦恩爱,也算博个好名头;家里有妻子纵容,到外头,那些馆中的女人为了掏他的银子更是百般逢迎,处处迎合,让欢心纵/欲的同时,心理上也得到了莫大的满足,何曾受过这般窝囊气?
沈如初一再让他吃闭门羹,真真是令他恼羞成怒,恨不得马上将沈如初领进门,狠狠入捣一番,让她尝尝厉害,好知道怎么低眉顺眼地服侍男人!
马文俊正是一肚子气没处撒,忽然听见身后有人娇嗲地唤自己,心旌摇荡,以为是沈如初“幡然悔悟”,一转身却看见沈芝媛娇喘微微地跑过来,胸前的柔软随着她身体的摇荡而波涛汹涌,若不是冬季穿着厚实的衣服,想必那面团一样的丰盈呼之欲出。
兴许是马文俊那一转身的微笑,亦或者马文俊那华贵的衣衫、骄岑的气质,让沈芝媛如同得了阳光努力绽放的花儿,心跳加速,胸口起伏得厉害,一张小脸红彤彤得很是喜人,此刻,她恨不得化作一滩蜜糖水,将马文俊紧紧包围。
就在看见马文俊的那一眼开始,沈芝媛便明白什么叫一见钟情,在沈如初眼中的油头粉面,恰恰是她喜欢的养尊处优;沈如初一心诟病的附庸风雅,偏偏就是她喜欢的风度翩翩;沈如初最看不惯马家仗势欺人,更不愿意接受一夫多妻,恰恰是马家的权势高门吸引了她,就算是给马文俊做个通房的丫鬟,她这辈子也认了。
“你叫我?你是……?”马文俊努力想着,眼前这丫头生的眉目娇俏,身段玲珑,穿着也是安阳城时新的夹袄和襦裙,颜色又靓丽,再看那雪白脸蛋上的万般风情,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忍不住挑了挑眉头,悠然地问道,身形高大的他,在玲珑小巧的沈芝媛面前,大大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
“我……我是沈如初的妹妹。奴家沈芝媛。”沈芝媛不忘行礼,如今地上才化了冰雪,正是湿滑,她福身的时候,身形一个不稳,便倒向了马文俊的怀里。
马文俊并非什么正人君子,温香软玉在怀,扶着沈芝媛的手自然就不安分了,加大了力道,顺带将人勾向了自己的怀抱。
沈如初领着秋蕊站在大门外,外头的风有些大,正是三九寒天,在这北疆,尤其寒冷,据说安阳城里每年冻死的老人小孩都有上百口子,她可没兴趣追着沈芝媛跑出去。
方才的一幕被沈如初完全看在眼里,她心中忍不住又是一阵冷笑:
哼,高氏千方百计想把别人的女儿说去高门当妾,自己好从中落得好处,却没想到自己的女儿这么贱!投怀送抱、争着抢着去当妾!
马文俊见有美女投怀送抱,主动勾搭,还是个良家子,顿时雄赳赳起来,想着自己魅力不小,正要好生调戏一番,心里还龌龊地想着娥皇女英双双伴的齐人之福,猥琐地触碰了一下沈芝媛胸前的柔软,那沈芝媛嘤咛一声,更是酥软,先前还装模作样地挣扎了几下,现在干脆赖在他怀里不走了。
两个小厮见状,早就看出了苗头,一个个寻着理由躲到一边了。
马文俊得意地笑着,一抬头却看见沈如初站在门口,如同天仙降临一般,对着他高深莫测地一笑,他立马收起笑容,思索着这是不是姐妹演得双簧戏,沈如初在试探自己?
想到这里,马文俊急忙将沈芝媛推开,心中却琢磨不透沈如初的心思。
“不得安宁,不得安宁喽!”黄老三扯着暗哑的嗓子唱道。
沈如初笑道:“三爷辛苦了。”一转脸却再也笑不出来,沈家真是不安宁了,现在已经不安宁了,看这情形,往后定然安宁不了,但她会安宁地走下去,并会尽力守护这个家的安宁!
觉得沈家不安宁的不止他们,还有沈老爷子。
沈云忠邀了石磊去茶馆,安阳城里有几家不错的茶馆,清风人家便是其一。
“哟,老爷子怎么能劳烦您给我倒茶呢,我来我来!”石磊热情而客气地抢过沈云忠手里的茶壶,给他倒了一杯茶。
沈云忠并不是特别喜欢石磊,是退而求求其次的选择,总觉得此人有些油嘴滑舌,偶尔还会沾花惹草,但好在聪明随和,又有经济头脑,靠着自己长袖善舞的本事,这几年还积攒了不少银钱,宅院也置办好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这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