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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配-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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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儿我回家,二姐姐回来了,哭了半天,姚光祖那挨千刀的*货又打她了!她说就是死也不回去了,婶娘一听,当时也要死要活。”沈芝媛道,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沈如初心说,李氏会哭,肯定是难免的,但要死要活那是高氏才有的性情。想起沈念卿,沈如初心里一阵柔软,这个女人典型的古典美女,细细的眉眼,白皙的肌肤,娇小的身材,走路如同弱柳扶风,尤其是那一对微蹙的眉头,生愁的双眸,让人看了怜惜。
    偏偏这样的女人遇见了姚光祖那样的男人……
    可她那不争的性子,那将懦弱全然写在脸上的神情,又让沈如初在哀其不幸的同时,恨其不争。
    “那你想怎么办呢?”沈如初道,她笑眯眯地看着沈芝媛,等着沈芝媛露出狐狸尾巴。
    沈芝媛听了这话,有些迫不及待,道:“当然是让二姐与那个混帐东西和离,离开他们姚家,算什么东西!”
    沈如初笑了笑,心说,姚家的确不算什么东西,但让沈念卿去和离谈何容易?先别说姚家放不放人,能不能在官府那里告赢,能不能说服沈念卿下一个和离的决心都是问题!
    “你和二姐姐谈过?”沈如初问道。
    沈芝媛急道:“哎哟,我说你怎么慢悠悠的,真是急死人!二姐姐现在还在家里哭呢。”
    沈如初成心看着她着急,笑道:“哦,那我这两天正好有空,去看看二姐姐,顺便说说这和离的事情。”
    沈芝媛一听这话还是没说到点子上,急道:“好姐姐,你怎么也是软绵绵的性子,你就一点不替二姐着急嘛?她以前可是很疼你的。你就算不帮二姐,那婶娘呢?婶娘可就二姐这么一个女儿,瞧着姚光祖那样子,谁来给她养老?”
    沈如初眼睛都没动一下,道:“我来呗。你今天怎么了,这么先吃萝卜淡操心。你若想二姐日子好过,离开那姚光祖,自己动脑子呗。”
    沈芝媛颓然地坐下来,道:“三姐,我这次是真心相帮二姐做点事,你就不能相信我一次吗?我若是能想到办法,我会来求你吗?你不是比我聪明,我才来找你的!”她一激动又站了起来。
    沈如初招招手,道:“坐下,有话好好说。这件事我帮你分析一下,你让二姐和离,可能性太低,姚家肯定不准!姚家那边死活不放人,即便闹到官府,吃亏得也是二姐姐,这是大燕律例规定的。”
    大燕律例中没有女子休夫一说,只有和离,若是女子主动和离,夫家不准的,官府不会判和离。一般来说,女子要求和离,这让夫家蒙羞,所以,夫家通常情况下都不会接受这样的和离。
    “那你说该怎么办?”沈芝媛急道。
    沈如初受不了她这个急性子,不悦道:“你是哪根筋错乱了,急成这样子!你与其替二姐姐操心,不如想想自己的处境,你这样当外室要当多久!”
    沈芝媛一扭身子坐下来,道:“你当我想这样啊?我不是没办法!你总是明着暗着讽刺我,以为我自甘堕落,总说那些有的没的!我也想进府里,我更想当正室,可你也不看看我们的家事,能争得起吗?”
    沈如初没功夫听她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耐烦道:“你这么急吼吼地嚷什么!没本事那是你自己的问题,管沈家什么事!”
    松月在外头听见这句话,小声嘀咕道:“就是,自己想当正室自己争去,管我们夫人什么事!”
    红袖顺着松月的话,补了一句:“没皮没脸!”
    沈芝媛看沈如初脸色不对,压根就是油盐不进、软硬不吃,气焰小了几分,蹭到沈如初面前,道:“姐姐,你说该怎么办?”
    沈如初蹙眉:“什么该怎么办?”
    沈芝媛道:“我该怎么办?现在的生活虽然光鲜,但有什么用,马文俊不过是图着一时新鲜,我连个名分都没有,他若是哪天厌倦了,以他那性子,肯定说也不说就把我扫地出门了。昨儿晚上他到我那里了,他狠狠地要了我两回,末了说他遇见姐姐了……”
    沈如初冷笑一声,不过,也松了一口气,她能意识到马文俊对她的情意不过是图新鲜,说明她还不至于没救,至于后面那句话没羞没臊的话,就当……就当她放屁吧。
    “你既然什么道理都明白,可见你不是傻子,也不是小孩子;能这么冷静地将这个事实摆出来,而不是哭闹,说明你并不是因情困惑,或者说你目前爱的,只是他的身外之物。这样一分析,你还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你想要什么就想着法子去争取好了。简单一句话就是:讨好,但不要盲目地顺从。男人都是贱货,你越是把他当回事,他就越不把你当回事。”
    沈芝媛惊讶得合不拢嘴,在她心目中沈如初都没接触过几个男人,没在男人身上吃过亏,恐怕也没什么“对敌”斗争经验——自己本来不想到她这里讨教经验的,但是,病急乱投医,她也没什么闺蜜,加上马文俊昨晚特别说了,要是想讨他开心,就要模仿沈如初。
    为什么要模仿沈如初?她并不是聪明和敏感的女人,对马文俊的“情意”也没深刻到让她心思细腻,但她依然轻易地猜出了原因,却没有当面拒绝和忤逆马文俊。
    沈如初怎么模仿?这个问题却怎么也想不明白。只能到沈如初这里来取经和体验了。于是她来了文家,带着沈念卿遭遇不幸的由头。
    当然,她还算有点知人之明,这样的话她是万万不敢当着沈如初的面说出来,怕被乱棍打出去。
    “我若能像姐姐这样聪明就好了。我看姐夫被你收拾得服服帖帖,现在谁不知道你们夫妇二人出双入对,恩爱无比呢。”沈芝媛笑道,想到文旭,心里酸溜溜的。
    她哪里知道文旭这么有家资,置办了这么座大房子,又请了好些人来服侍沈如初,看沈如初的吃穿用度,处处透露出殷实。虽说文旭因为娶沈如初而得罪马家,但到目前为止不是好好的吗?人家小日子红火得很,哪有半丝担忧和苦闷!
    再联想到自己,虽说锦衣玉食,可做人哪还有半点尊严!
    沈芝媛甚至认为,若不是自己的退让,沈如初哪里那么容易就和文旭喜结连理了?文旭本来该是自己的!
    这样一想,沈芝媛心里便不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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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劝和离姐妹聚首

于是,心理不平衡的沈芝媛说话就没那么中听了,道:“姐姐也算是有福气的人了,找到文旭这样老实巴交的男人,不管日子过得怎么样,至少善待姐姐。”
    沈如初最看不惯她这种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道:“是啊,我和文旭都是老实巴交的人,正好适合过日子,总好过你和马文俊那种,偷偷摸摸的,他什么样的家世,三妻四妾算不得什么,非要把你当成外室,难不成你是见不得人的粉头,连当妾都不够格?”
    她静静地看着沈芝媛的脸色由红到绿,由绿到白,再由白到红,气得浑身哆嗦,身边的两个丫鬟干瞪着沈如初,愣是不敢发作。
    “想不到姐姐说话绵里藏针,刻薄得功力见长了。”沈芝媛冷道。
    沈如初毫不买账,冷笑道:“不作死就不会死!你不说那些无聊的话,我就不会刻薄!你要是喜欢说我,你尽管开口,我倒是很想知道,谁更毒舌!”
    她从来都不是好欺负的主儿,别人敬她一尺,她敬别人一丈;别人想找茬,对不起,她也会原封不动地送回去!
    沈芝媛差点跳脚,活像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差点张牙舞爪地朝沈如初扑过来。
    “哼!你说得倒是轻巧,我哪里无聊了?我带着这么多东西来,是为了讨教经验的,你不愿意说就是了,还显摆自己的幸福。显摆也算了,还指桑骂槐,说我连粉头都不如。”沈芝媛道。
    沈如初根本不生气,她早就摸透了沈芝媛的性子,最喜欢倒打一耙的主儿,你要是真的较真就输了。
    “哟,这些都是好东西哪。”沈如初看过那些东西。的确都是好东西,沈芝媛这次下了血本,不过她从来都不是吝啬的主儿。虽说沈家不富有,但高氏偏爱。沈芝媛对勤俭持家并无概念。
    沈芝媛骄傲地昂了小脑袋,道:“这胭脂可是从云州买来的,要一两银子一盒呢;还有这个灵芝,千年的,能够活命保命的;这些小首饰全部都是金的,你不喜欢这些款式转手卖掉也值不少钱,我呀。我首饰头面很多,不缺这些小东西。”
    沈如初心说:你不炫耀会死么?
    “松月,把四姑娘送来的这些东西都拿下去,好生收起来。这些都是好东西。顺带去我房间把那盒胭脂拿过来,再拿一瓶雪花膏来。”沈如初吩咐道,既然已经被沈芝媛恶心了半天,这些东西一定要收下,就当是精神赔偿了。和她讲清高,那就太矫情了。
    沈芝媛满意地笑了,在她看来,沈如初既然收了她的东西,那就是“拿人的手短”。迟早要为她所用。
    当松月捧着沈如初那盒胭脂出来时,沈如初咪咪笑地接过来,这还是上次唐梦瑶坚持送给她的,她又不喜欢胭脂这东西,抹在脸上就像个猴屁股,道:“这是京城来的胭脂,不贵,好像十两银子不到。我这种穷人就不凑这热闹了,你拿去用吧,女人啊,就是要美,色衰则爱弛。”
    沈芝媛忙不迭地接过胭脂,道:“真的这么贵?”
    沈如初白了她一眼,道:“你看看这盒子,檀木的,光是盒子就能卖二两银子了。”说完她又晃动了一下手里的桃花小瓷瓶,笑道:“这个东西就大有来头了,名为雪花膏,有价无市,千金难买,是我亲手炼制出来的,美容养颜的圣品。”
    “真的假的?”沈芝媛不信,但女人爱美的心理又促使她想将那瓶东西占为己有。
    沈如初摇摇头,道:“要不是看你送我这么多东西,我还舍不得给你呢。前面有些人想来买,我都不卖的。你不要拉倒。等一下吃完饭我带一瓶给二姐好了。”
    她送给沈芝媛的目的是让她做个宣传,一旦这雪花膏的口碑传出去,就不怕没有市场。
    沈芝媛连忙抢过来,道:“有好东西,自然不能少了我啊,谢谢三姐了。”
    沈如初安排松月、红袖买菜做饭,留沈芝媛吃饭,席间,沈芝媛倒是老实了不少,没有挑三拣四,没有故意显摆,起因便是吃饭前她悄悄试用了那雪花膏,用了之后觉得肌肤光滑红润不少,欣喜异常,还想着从沈如初那里再讨两瓶,不敢惹沈如初不开心。
    “那个,三姐,能不能再给我、给我一瓶雪花膏?”沈芝媛试探着问。
    沈如初道:“没了,一共做了五六瓶,还要送给大姐、二姐各一瓶。下个月做了再给你,不同香味的。走吧,你既然是为二姐而来,我们去看看二姐。”
    “去看二姐?不是,我找你是……”沈芝媛差点说漏嘴。
    沈如初一挑眉头,道:“怎么,不是为了二姐?”
    沈如初提溜着沈芝媛一同去了沈家。
    见过了沈云忠,送了礼物和保健的药品,便去李氏房间见李氏与沈念卿,给李氏和沈念卿也带了礼物,便是沈芝媛带过去的那些金首饰。
    高氏不在家,听说最近又和马府的柳氏走得很近,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办法,竟然让柳氏不再迁怒于她,至于柳氏是不是知晓马文俊在外头养了外室,且这外室就是高氏的女儿就不得而知了。
    “婶娘,我们和二姐说会悄悄话。”沈如初笑道,李氏太过本份,想必对于和离这件事是万万不敢想的。
    李氏道:“好,你们姐妹一处说着,我去给你们洗一点水果。”
    现在沈家没什么下人,杏儿跟了沈芝媛,秋蕊跟了沈如初,王嫂是高氏的人,就一个黄老三,总不能让她过来洗洗刷刷,粗活是周婆子做的,但周婆子年纪也大了,之前沈如初想着给沈家再买个使唤的丫头,但沈云忠却觉得不必要,所以李氏就要帮忙操持家务,身体力行的事基本上都是她自己动手。
    沈如初和沈念卿寒暄了一会,想着怎么切入话题,沈芝媛却迫不及待地开口了,道:“二姐,我们姐妹一处就不说客套话了,我就问你一句:你和那姚光祖的日子还过得下去吗?”
    沈念卿幽幽地看了一眼沈芝媛,又将目光扫到沈如初的脸上,那意思像是在询问,沈如初心急,这过日子好比是穿鞋,合不合脚,你自己最清楚,看我没用啊!
    “二姐姐别担心,有什么话就直说。”沈如初道:“四妹妹心急了点,不过也是好意。可是那人又欺负你了?”
    沈念卿一听这话,眼圈当即红了,沈如初又是一番安慰,不安慰还好,一安慰,沈念卿心中的委屈和屈辱便像是泄了闸的洪水,连眼泪也跟着汹涌起来。
    待她情绪稍微稳定,哭哭啼啼地诉说了自己在姚家的遭遇,姚光祖多混蛋自不必细说,这次最可恨的是金柳,被正式纳为妾室之后十分嚣张,尤其是最近怀了身孕,更像是毒蝎子,见谁都想蛰一下。
    “我根本没碰她,是她冤枉我!孩子的事情和我无关!”沈念卿激动地说着。
    很明显,沈念卿不是什么宅斗高手,遇见金柳那种人,只能认栽。沈如初不用往下听,也能将事情猜到个大概。
    真如沈如初猜测的那般,金柳为了陷害沈念卿,自己倒地却说是沈念卿所为,姚光祖不分青红皂白便当着众人的面将沈念卿一顿痛打,还扬言说她是个不下蛋的小母鸡,要将她卖到窑子里。
    原本她还被关在柴房,她是在春桃的帮助下,趁着夜里逃出姚家的,因为姚家老太太这几天正在过寿,大家的注意力都不在她身上。
    “恐怕春桃凶多吉少。”沈念卿哭道。
    沈芝媛跳起来,道:“二姐,不是我说你,你也太窝囊了,怎么会被一个臭丫头骑在头上作威作福呢!金柳这个小贱人,我会收拾她不可!她拿着自己肚子做文章,我非让她尝尝教训不可!我再问你一次,你愿不愿意离开姚家?和那个混蛋和离?”
    沈念卿抬起一双泪眼朦胧的大眼,喃喃道:“可能吗?他们不会让我有好日子过的,只要能离开姚家,我死也愿意……恐怕,这辈子也只有死路一条了。”
    沈芝媛又要跳起来大喊大叫,被沈如初制止了。
    “和离恐怕很难,但若是让姚光祖写了休书,姐姐不就是自由身么?以后大路朝天各走半边。”沈如初安慰着,这沈念卿是个美人儿,泪水涟涟的样子惹人怜爱,可惜这性子也腿软了点。
    中间李氏进来过一次,一见女儿哭了,心都碎了,勉强招呼了一下沈如初和沈芝媛,一出门便老泪纵横。
    沈念卿点点头,道:“我不怕没名声,他休了我,我求之不得。若是和他继续,我恐怕没几年火头了。”
    说着又是一阵大哭。
    不多会,李氏又进来了,有些不好意思,道:“媛儿,你家大表哥来了。”
    沈芝媛眼睛都没抬,道:“他呀!来就来呗。”
    李氏冲沈如初讪笑了一下,将目光投向了沈念卿,沈念卿神情显得有些激动,急忙抹干了眼泪,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还对着镜子照了照,这些动作一气呵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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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露端倪余情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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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如初性子细腻,善于察言观色,一见沈念卿这番光景便猜出了几分,但也不确定。沈念卿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冲沈如初笑了笑,道:“方才哭得那么凶,让两位妹妹见笑了。”
    此时的沈念卿虽然红着眼睛,但巧笑倩兮,与先前判若两人。
    沈如初笑道:“二姐姐别客气,我们是一家人、亲姐妹,不用这么见外。走吧,我们窝在屋里这么久,是该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一道去见见大表哥。”
    沈芝媛却没什么兴趣,道:“他来就来吧,我才没兴趣见他。听说前几天才来过。”
    前几天才来过?
    沈念卿好像是前几天回娘家的,这大表哥前几天才来过?
    有时候,巧合是机缘,但更多的情况下,巧合是预谋。
    一听沈如初也要去见见大表哥,沈念卿有些为难,沈如初一把拉过她,笑道:“走吧,一道出去走走。”
    关于这个“大表哥”沈如初了解并不多,只知道是高氏大哥的长子,是沈芝媛与沈梦飞的亲表兄,前年丧偶,寡居到现在,因为丧偶,去年一整年他都在服丧,深居简出,也没有到沈家来走动,所以沈如初并没有见过这个大表哥。
    听说他是个跛子,还好,并不严重,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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