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妁之言的年代,他们的关系只要金钟楼不表明立场、坚决反对,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那时候。他们两人是所有江湖人所称羡的门当户对、神仙眷侣。
而她呢,虽然讨厌那个沈冰奕,也很不想与他有什么关联。但现在的事实是,至少在外人眼里,她是永亲王沈冰奕看上的女人。只要他愿意,一顶花轿,就可以将她抬进永亲王府。
她相信,那个时候,包括她的亲娘,都不会反对,甚至会很喜闻乐见这样的事情。
她又能做什么?
来古代这么久,总想着自己要努力地自立,给她和娘一个更有保障的生活。却忘了,在这样一个皇权时代,有些事情不是你想反抗便反抗得了的。她做得再多,也没有对方一个身份一句话来得重要。
她甚至没有那个资格,来追求自己所爱。没错,她喜欢金钟楼,很喜欢。她想要和他在一起,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人。
然而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她不知道金钟楼怎么想,一日没有确定他的心意,她又如何贸贸然地抛下这一切,去赌那个可能会失去一切的未来?
如果他待她不似她待他,到最后,岂不是她在自作多情?那时候,又让她情何以堪。
温书是个对感情很保守的人,也没有任何的经验可循,她甚至不知道在感情遇到了问题的时候该去向谁请教。她甚至不明白,自己此刻那翻乱的情绪,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
她喜欢金钟楼,确实是这样。因为金钟楼是个很温暖的人,在他身边的时候,她很舒服,也很快乐,甚至能够慰藉自己的灵魂。
然而这便是爱吗?温书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以便对目前的境况做一个深切而理性的分析。
在这之前,她只见过金钟楼两次,她不否认自己对他有好感。然而她深知单是有好感还不够,而这好感,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自己初来乍到,又因为身在郡公府,必须得时刻提防着别人。金钟楼,是她难得能放下心防的人。
而这次,自己在听到奚瑶可能在向金钟楼告白的时候,她的慌乱、她的落寞,又是缘于哪般?
是她在吃醋?还是仅仅是一种对失去感到的惶然。
因为金钟楼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人,她默默地从他那里寻找着慰藉,并且喜欢着这种相处模式。所以一旦他被一个女人订下,成为那个女人的唯一,她理所当然地慌了。
温书有些唾弃自己起来,人性或许都是自私的吧。她吝于就这样交出自己的感情,却渴望得到更多。因为她在害怕,自己真的爱上了金钟楼,却不能和他在一起。那样她宁愿埋葬这段感情,就当作一切都没发生过。她内心的感情尚未觉醒,然后像往常一般,继续过着自己两点一线的生活。
不可能吧?
先不说一个人的感情是否可以轻易埋葬,就是她,再想过这种简简单单两点一线的生活都会是一个奢望。
她甚至想着,温铮和沈冰奕对她在百草药铺行医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她是不是一种变相的补偿。让她在能自在的时候自在一点,让她能够从一个牢笼踏出跳进另一个牢笼之前,可怜她,给她一点时间,做一些让自己高兴的事情。尽管她并不认为两人有这般好心。
她多么希望,能够多给她一些时间。这样的话,她或许就能弄清对金钟楼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了。如果能够多给她一些时间,能够让她顺利地实现自己的计划,将那些错综复杂扰人的关系全都断掉,那样她是否有更多的信心和勇气,去面对心底可能存在的感情?
而不至像现在,什么都不能做,畏首畏尾,在自己第一份可能拥有的感情上做一个逃兵。
罢了,就这样吧,不要想了,不是有句话,叫做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吗?如果一切都得在今天做一个决断,如果一切都已无法挽回,她又何必在这里为了一段并没有开始更没有结果的感情而烦忧?
老天要一个人活着,并不是要他/她为了这些事烦恼的。人生有许多的事值得去追求,又何必为了不确定和没有结果的事情而黯然神伤?若她和金钟楼真的有缘分,今日这件事并不是末日。若她和他没有缘分,又何必多想其他,人生许多时候,能聪明就聪明,不能聪明就装装糊涂。
或许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人,也许心底始终有一个缺口难以填补,她还是要珍惜这二世为人的美好。缘分这种东西,有圆满自然就有遗憾,有团圆就有遗憾,她何苦将自己困在她亲手划下的圆里无法自拔?
温书从地上站起,挺直着腰板,眺望着不远黄沙飞舞之地。就在这时,她仿佛透过漫天的黄沙,看到一轮光辉灿烂的朝阳自黄沙之后徐徐升起。
温书咧开嘴角,她已然找到了心的方向。
不管什么时候,温书一直坚信,秉守着一颗豁达、乐观从容的心,就不会在茫茫人海中迷失方向。只要给自己一点宽容、一点友善,时而装装糊涂,人生便没有过不去的槛。
阿嗣惊奇地看着温书这一瞬间的转变,就连谢小迹也向这边看了过来,惊讶于温书脸上的笑容,还有眸中流淌地堪称温柔绝伦的笑意——
从这里出去,她要努力让自己过得幸福,过得快乐。许多事,就让她顺其自然吧。她不是圣人,也没想过自己这凡尘之人能超脱尘俗,她只是真的放开了心怀,对许多事已不再强求。
阿嗣眯了眯眼,似乎也感受到了温书看到的那抹骄阳。只是心中莫名地感到刺痛,他想温姐姐绝不会知道,这一刻的她,让人感到心疼,而这种感觉,阿嗣之前从未在她身上体会到过。
…………
☆、111 炸锅了~
111 炸锅了~
“厉害厉害!这霹雳雷火阵正奇之变果然神奇。乙木在东,丙火在南,戊土居中,北方却不是癸水,而是庚金之象。”
阿嗣站在阵中,看了半天,也看出了一点门道。
谢小迹看这小子挺认真,就没想着阻止,他倒要看看,这小子有多大本事。横眉山奚家的阵法,看出门道不难,要破解起来可不那么容易。
还不等李承嗣一试身手,忽然山石耸动,黄沙飘散,眼前的烈火和浓烟尽皆不见,他们三人又回到了金钟楼的阁楼之中。
“温姑娘,阿嗣,你们怎么样?”金钟楼第一时间过来,查看他们的状况。
“切!怎么就这样回来啦,我还没有一显本领呢。”李承嗣不爽了,他正要动真格的,就在这个时候阵法撤了,简直就是故意跟他过不去麽。
金钟楼听到他的抱怨,知道他没事,也便放心地笑了笑,转而“看”向温书,温柔地问道:“温姑娘?”
“我没事,就是在里面坐了会儿,没什么关系的。”
“金钟楼,有我在,怎么会让他们俩有事呢~”
金钟楼无奈地“看”了他一眼,就是因为有谢小迹在,他才不放心。
“嗯,对了,我们的奚大小姐呢?”他刚还在想,这次怎么这么快就将他们放出来了,没想到一出来,连人都不见了。
“奚掌门着人来请,奚姑娘去了前面。”
“金六哥,吃饭的时候快到了,我们也该去前面了,你是和我们一起还是……”
“同往。”家里有家仆和几位哥哥在,招待客人的事情自然无需他费心。然而他也不好总待在后院躲清静,该去前面为爹祝寿。
四人一同来到前院,谢小迹走在最后,望着并排走在前面。聊得十分愉快的两人,写满智慧的眼睛里闪过一抹深思。
不可思议,竟然有他完全看不明白的女人。这个女人,比他想象的还要有意思。
“飘雪山庄主人赠金老爷秦朝古剑一把。祝金老爷宝刀不老,古树长青——”
四人一到前面,便听到了熟悉的字眼。
“飘雪山庄?”温书疑惑地看向李承嗣,等着这小子为她解惑。
李承嗣果然不负她所望,他温姐姐一看过来,这小子就立即端正身体,给她报备了。“飘雪山庄,是武林第一山庄,剑神西门若寒便是飘雪山庄的主人!”
“西门若寒……”这个名字实在是太大名鼎鼎了,江湖中人。可以不知道当今皇帝是哪位,却绝对不会不知道剑神西门若寒。
“你也听说过吧?西门若寒,可是我最佩服的人了~”阿嗣一脸的崇拜之色,眼里闪耀的是少年人对武林神话的憧憬和向往。
“哦,最佩服的。那你六表兄呢,你之前不是对我说你六表兄才是你最佩服的人吗?”温书好笑的问,就连金钟楼,也向李承嗣的方向看了过来。
阿嗣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不能这么说麽,六表兄我自是佩服得紧,剑神我也很服气。这两个不矛盾啊。再说我也很佩服温姐姐啊,温姐姐医术那么厉害,我就是再学三十年也未必赶得上。”
温书拍拍他的脑勺,原谅你了,小子,就别在那里不好意思了。
“父亲生辰。西门兄竟能差人远道而来,确是我明月堡之荣幸。”飘雪山庄的主人,如冰雪一般寒冷,又最不喜这套繁文缛节,金钟楼虽然与西门若寒因着谢小迹的关系有几面之缘。却算不上相熟。这次西门若寒能派人前来送上贺礼,的确让金钟楼有些意外。
谢小迹摸着小胡子,笑得分外惬意。
西门若寒外表虽然令人难以接近,却极重朋友。金家六子如玉公子,风度翩翩却不输江湖豪杰,一身工夫更是不可小觑。西门若寒敬服强者,愿将强者引为知己。加上他虽然手中持剑,生活中却是如贵公子一般,生性高雅。而金钟楼,是真正高洁之人,这样的人,理应是他西门若寒的朋友。
“爹,孩儿祝爹福如东海长流水,寿比南山不老松。”金钟楼今日一袭淡黄锦袍,头系同色系的发带,举止投足间有着说不出的儒雅。
金老爷子冲儿子满意地点点头,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楼儿,你龙伯伯、张伯伯还有秋伯伯几位来了,刚才还问及你,你去打个招呼,不要失了礼数。”
“是,爹。”金钟楼转过身来,对谢小迹和李承嗣道:“谢小迹,阿嗣,帮我招呼温姑娘,我去去就来。”
“温姐姐有我照顾,六表兄你放心吧,至于小胡子,你还是别指望他了。”没看见进来这么点时间,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姑娘暗地里送了多少秋波给他。
金钟楼颔首去了,温书笑着转过身,对正和一个姑娘眉目传情的谢小迹道:“行了,谢小迹你就别在这杵着了,去和那位姑娘打个招呼吧。”没看见那姑娘眼神越发地不对了,一会儿投给谢小迹一个温柔如水的眼神,一会儿又甩给她一把眼刀,让她笑也不是哭也不是。她可真冤哪她,向老天发誓,她和谢小迹可没半点关系,不能白背这个黑锅。
“那怎么行,金钟楼既然把你交给我了,我就应该好好照顾你。”
这什么口气?温书傻眼,“去吧,这儿还有阿嗣呢。”
谢小迹一想也是,又看对面那姑娘,可是一个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姑娘?嗯,虽然性格刁蛮了些,但还是挺可爱的。谢小迹对那姑娘的印象还挺深,长得很漂亮,尤其是那一双机灵的大眼睛,就像会说话似的,看你一眼仿佛就能将整个魂都给勾走了。
谢小迹对那姑娘挤挤眼,那姑娘顿时羞怯地低下头。鼓起勇气抬头又睇了谢小迹一眼,看到谢小迹还在兴味盎然地盯着她,羞得跺跺脚,背过身去,再也不敢看他了。
李承嗣和温书看得是目瞪口呆,尤其是温书,早知道这小鸡魅力不小,对女孩子很有一手。可是她从来不知道,就这样嗯嗯两下就看对眼了啊,这家伙,太赞了!
谢小迹被那姑娘娇怯的表情撩拨得春风荡~漾,嘴唇上那两撇小胡子越加风~流多姿了。正打算过去,身后传来阿嗣的阻扰声。
“不许过去——”
“小祖宗你又有什么事啊?”谢小迹今日被李承嗣给弄怕了,这小家伙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坏了,硬是喜欢跟他过不去。美人正在那边等待,身为一个怜香惜玉的好男人,怎么可以让一个姑娘家久等。
“你这样把温姐姐当成什么了?”
“怎么又来了?”还有完没完,温书快哭了,这小子脑袋被驴踢了吧,她到底做什么了,这小子偏要把她和谢小迹凑成堆?
“温姐姐,你就算再喜欢小胡子,也不能这么放纵他。他怎么可以当着你的面,就和别的姑娘眉目传情呢,他太不把你放在眼里了,我不允许小胡子这么欺负温姐姐~~”
“等等……阿嗣,你……”温书看了看周围,她想说,阿嗣,你的嗓门貌似太大了,大家都看过来了。不对,这个不是重点啊,重点是谁说她喜欢小胡子?小胡子又跟她有什么关系?!
阿嗣这一嚷嚷,不但与谢小迹送秋波送得正热乎的那位姑娘看过来了,就连旁边不少正为金老爷贺寿的客人也都看过来了。
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效应?怪只怪,小胡子这三个字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谢小迹这个人就代表着所谓的焦点与超高人气。本来谢小迹往这一战,就已经有不少人眼瞅着这边了,哪怕在和身边人说话,也难免往这个方向丢上个几眼。
这下子听到谢小迹的猛料,大家一时还不炸开了锅。
温书深觉这下子坏了,她错估了阿嗣这小子的破坏程度和脑子的一根筋程度。这孩子,看着挺聪明,怎么认死理啊,都说不是了,他还在那瞎嚷嚷。温书很想把那小子一掌劈晕,然后丢进垃圾堆里,让他再不敢随便嚷嚷。然后再给他蒸几天药浴,让他那小笨脑子变灵光一点。
这孩子,太令人捉急了~
“贤侄,没想到你和温大夫……好事,好事。温大夫是个好姑娘,贤侄莫要辜负了人家温大夫的一片心意。”
老爷子你来凑什么热闹,你看你说得,这不更加说不清了麽~
“谢小迹这个浪子,如今也终于要安定下来了,那这天底下有多少姑娘得伤心欲绝啊~”
“我看谢小迹娶妻是好事,少了这个祸害,我们的春天就到了,哥几个,你们说是不是啊——”
谢小迹到现在都没弄清楚,他和温书咋就成一对了。面对江湖同道一个接一个的恭喜,谢小迹除了傻笑,似乎没其他动作。
温书叹气,谢小迹啊谢小迹,我真是高看你了,笑得像个傻萝卜,平时不是挺厉害的麽,这会儿干啥去了?
每个人似乎都很高兴,除了对谢小迹心仪的那几位姑娘。
不,或许还有一个人。
…………
☆、112 一触即发
112 一触即发
金钟楼问候了几位伯父,又与他们说了自己近日所得,便向温书和李承嗣的方向走来。
他已经听到了他们的声音,阿嗣还是那般有活力,温姑娘依然那般纵容着他。听他们的话,似乎是在打趣谢小迹。
虽然有些不厚道,看到谢小迹吃瘪,金钟楼还是会心一笑。如果谢兄牺牲一点儿,能让阿嗣和温姑娘开心的话,那样似乎也不错。
金钟楼忽然觉得心情很好,扬着嘴角,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而去。
然而,还没走两步,金钟楼的脚步硬生生地停了下来。
金钟楼目不能视,耳力却是出奇的灵敏。哪怕那时厅内人声鼎沸,哪怕他们之间还隔着不少的人群,阿嗣的话还是一字不落地全都入了金钟楼的耳里。
谢小迹和温姑娘,怎么会?
也不知过了多久,一位客人在经过他的时候,轻轻唤了他一声:“六公子?”
金钟楼又重新拾起了笑容,与那人拱手作揖,然后绕了一点路,去拜见了几位刚到的长辈。等到开饭的时候,被阿嗣喊着,与他们坐到了一处。
温书坐在一边,金钟楼坐在另一边,两人中间夹了个李承嗣。李承嗣本想将谢小迹也一块拉过来了,谢小迹溜得比谁都快,现今的情况,他已经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哪里还肯与温书坐同一桌?
当然了,谢小迹可不是这么怕事的人,他不过是怕麻烦。阿嗣刚才闹出那一出后,已经有几位姑娘一边瞪他一边偷偷抹泪了,看得他心疼死了,此时不去安慰安慰,他谢小迹还是男人吗?
本来阿嗣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她和谢小迹是一对,温书也该气恼的。只是。每次看到谢小迹和那群小美人,温书总感到一种特别的喜感,那些怜香惜玉和柔情安慰让温书总忍不住笑得打跌,或在暗里笑得肚子都痛。哪里还有那个心思怪罪他或是恼烦这些。
她和谢小迹,一看就是不可能麽,两人八竿子打不着,大家看得久了自然就知道他们俩之间没什么了。况且像这种事,本来就是越描越黑,温书也从来没有当真,就随他去了。
吃饭的时候,身为主人家的金钟楼,照例是要给客人进酒的。
酒是上好的汾酒,杯子是临阳城钧窑出土的白瓷杯。这种酒杯,放到外面每一只都是价值不菲。看到桌上的器具摆设,还有一干吃喝用度,让人不禁感叹,大杨第一首富。果然名副其实。
金家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