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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是最让人无言的。
罗溪玉摇头,为自己的想法感到好笑。然后准备将锅里色香味俱全的菜盛起来。刚拿起铲子,她便感觉腰被一双手箍着,回头才发现刚才还在沙发上专注看电视的男人,此时竟不声不响地走到了她的背后。
罗溪玉不由得拍了拍胸口,这男人就算腿脚不方便走路也像猫一样,不过她也早习惯了。
“饿了吧,饭菜就好了……”她拍拍男人围着她的大手,半嗔半肉地道。
不过,身后男人的脸色却是不好。他看着女人身上那薄薄的绸纱,连胸衣的带子都看得清清楚楚,不由得剑眉飞张,眼睛不时不满地扫着她,不悦之色溢于言表。从她来时他就开始不高兴了,否则也不会自己一个人在沙发上闷声看一上午电视。
“你穿的是什么东西,不准再穿!”他在她身后站了许久,眼神越来越阴沉,直到她微微倾身,从宽大的衣领处,他看到了她的胸前后,终于忍无可忍地、占有式地围着她,再次霸道地说。
罗溪玉当然知道他在生什么闷气,自从来到这里,看到她穿着裙子露着白玉双腿,他就开始表达不满了。可是夏天热,又是在热裤短裙遍地的城市,罗溪玉还是个爱美的,怎么能如他所愿天天穿着长衣长裙,以前的长衣长裙还没穿够吗?当然,一开始他身上有伤,自己还会顺着他的意,但家里那一排排新季名款的服饰每半个月就会换上一批,这种光看不能穿的感觉,对女人来说实在是种折磨。
罗溪玉此时也是有委屈的,不由得将铲子一放,“川景狱,你现在不是在五洲的时候了,这是现代,是二十一世纪,哪还像以前那么保守啊!你看看外面街头上的人,男男女女的,男的只穿裤衩,女的只穿吊带、短裤,我外面还罩了长衫了,已经很保守了,胳膊都只漏一截,哪里算过分了?你要知道入乡随俗,大家都这样就不会奇怪了。还有啊,我都跟你说过了,这里的法律也都找片子给你看了,你也应该知道,这里是男女平等的,男人要尊重女人,不能太大男子主意,什么都要随你的想法,一不如愿就拿什么威胁我。以前在东狱,那是我迁就你,可是现在……”
“现在怎么呢?”身后的男人已经是满面发黑了,眼睛牢牢锁着她,那目光阴沉沉的,像是要吃人。
罗溪玉回到现代三年了,慢慢从以前的习惯中走了出来,很快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但是这个男人毕竟与她生活了二十年,余威尚在,那都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他宠她时,她自然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也都管着他,但是他一旦脸发黑情绪开始阴沉的时候,她的舌头救不由自主地打结了,就算有理,在他面前也似无理起来。
她这才想起来,眼前这个人可不是跟你讲道理、讲心灵美、讲宽容的现代人,他可是个魔头,真真正正地杀过无数人的魔头。不能因为这几个月他受了伤,来到了陌生的地方,一切都听她的,又显得温和无害了些,救真当他是个可以驯服地绵羊。若真是惹得他动起怒来,什么道德、理智、人性、法律,对他来说通通都是狗屁。
罗溪玉想到这里,真的很想摔碗。为什么啊?本来以为回到现代,终于可以与男人讲讲平等的条款,可是到了最后,还是他一拧眉自己就得顺从的姿态,真是逃不过的惨烈命运,他有些欲哭无泪。可是,她却没有想到如果不是从心里在乎这个人,又怎么会这般认命。
“也没怎么……”罗溪玉咽了咽口水,樱唇抿了抿,不想惹他生气,但又不想无止境地迁就他,“只是不想你老拿以前的旧思想来束缚我……”后面没什么动静,他拿起铲子,心里有些没底。毕竟爱着这个男人,在刚刚重逢的那些日子,她真是想过一切都顺着他,但生活中哪有可能一帆风顺不争吵的?就算以前在一起了二十年,他仍然时不时闹脾气呢,何况这还是事关未来几十年的自己着衣的权利,自然要争取。
而且,在东狱时,她明明经常就穿很贴身的衣服,虽然不像现在这般暴露,但在当时也算是极新潮又引人的,圣主也没有说什么。她以为东狱民风开放,不像五洲那般迂腐,却没有想到这段时间圣主竟会这般反应。
“很好……”看着女人的反抗,似不将他再放在眼里,后面的男人终于有些咬牙切齿地说了这两个字。又道:“胆子越来越大了……”
听着这个声音,罗溪玉有那么一瞬真的脚发软了。圣主的气势不是演出来的,而是与生俱来的王者之气,连武林高手都怕,别说她一个小女子。
兴许她现在认错,说以后不再穿短裙短裤,跟他妥协也就罢了,但偏偏一股劲儿撑着她,以前她是不敢,但自从清楚地知道这个男人有多喜欢自己,在那一杯相思醉下肚后,她知道他那埋在心底的对自己的热烈情感,都不是假的,他伤害谁都不会伤害自己。所以,现在可怕的圣主再如何生气,在她面前都是纸老虎,她的身体虽然不受控制地怕,但心底却有恃无恐,硬是不向他认错,也不妥协。
她确实猜对了他不敢打自己,也猜对了他的用情至深,但猜对了开头和过程,却没有猜到结局。在圣主怒气冲冲地一把抱起她,走向卧室时,他才知道自己害怕得手脚发软。
男人气怒时惩罚一个女人,不一定要用言语,也不一定要用武力,只要在床上狠狠收拾,准保她服服帖帖、老老实实,下次再不敢犯。
罗溪玉很美,皮肤又白又嫩,身材也是好到爆,前凸后翘,让人爱不释手。圣主确实不屑于那些迂腐的条条框框,但不代表他不会嫉妒。也许他不迂腐,但他却是个男人,心爱的女人在自己允许的范围内穿戴得赏心悦目,他或许不会觉得如何,但是当这个女人露出白腻赛雪的肌肤让别的男人欣赏的时候,他心底嫉妒的怒火在熊熊燃烧。有的男人不在乎自己的妻子将腰身裸露在外人面前,那是因为他不够爱——越是爱一个人,越是想要将这样的美好遮掩,只给他自己一个人,而觉不会想与人分享。圣主就是这样的男人,但他不会用嘴巴对女人温柔地诉说自己心底的事,只会用行动来表达。
经过这次教训,罗溪玉终于深深明白了他的意思。
此时,看着男人埋在他胸前睡得正香,她不由得又爱又恨。真是个口是心非地男人,嘴上说不喜欢,不让穿,可是在她穿着暴露,比如有时穿一些性感的半透的睡衣、内衣时,他的样子哪像一条蛇呀,分明是一头狼,眼睛都快放绿光了。还是不喜欢,不喜欢怎么会那么热情,那么激烈……罗溪玉微微抿着唇笑,心想:这男人也就嘴里说说,心里狠狠罢了,抱自己上来的黑脸样子,还不是在吓唬人……
这样一想,她脸上不由得露出一丝甜蜜与幸福,低头亲亲他的脸颊,伸手将他往自己的怀里搂了又搂,脑子里却不断琢磨:唔,感觉这么好,那下次穿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再惹得他大怒呢?当然这心思坚决不能让他知道,否则他再不这样可如何是好。
当然,她担心的这种情况,永远也不会发生……
番外三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罗溪玉的心里一直觉得圣主是个冷酷的人,不苟言笑,就算是笑也往往带着一丝不屑的冷笑,不近人情,不讨人喜欢。带着他回家见父母,说实话她心中没底,所依仗的只是他不复以前花花公子汪天宇那糜烂的眼神,而是清明又有气势,就算不讨人喜欢,也绝对不会让人生厌,然后便是他对自己的真心。
她没有想到回家后,会是那样的一番情景,罗溪玉都有些精神错乱了。
她局促地与圣主说起今天跟她回家见父母时,圣主没什么言语,也不说同意,也不说拒绝,以他对圣主的了解,这就是答应了。根据以前养成的习惯,她拐弯抹角、小心翼翼地跟圣主说了下回家见父母背后的意思,中心思想就是让她父母改变观念,答应他们的婚事。
这具身体的各种恶劣行径她已经跟圣主说过,圣主听了连眉头都没皱,众人眼里的道德败坏,放在圣主眼中那就不值一提,一个连人都没有杀过的人,算什么恶劣?这大概就是圣主心中不屑的想法。当然,他没有在自己女人面前表现出来。
唯一让他厌恶的就是这个身体居然跟若干女子上过床,倒是让罗溪玉给洗了好几回,皮都搓皱了。圣主是个有洁癖的人,他不仅要自己的女人干干净净,便是自己,也容不得别人亵渎。生理洁癖与精神洁癖,造就了这么一个脾气古怪的人。这一点却让罗溪玉从心里对他好,这样的人不容易遇到真心喜欢的人,一旦遇到就一辈子不会背叛,更不会花心。她相信,他会一辈子对她好。
别人觉得他古怪、不可理喻,她却认为捡到了一块宝。女人一生图了是什么?不就是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结婚若干年以后心里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一生都在自己身边,再没有任何女人入得了他的眼?想到此,她心里美滋滋的。
今日,罗溪玉只保守地在衣柜里给圣主挑了件纯黑色的修身衬衫,黑色手工剪裁的休闲西裤,没有扎领带,领口微微敞着,连修饰都没有。原主那些个带在耳朵上的耳钉、脖子上的狗链子,罗溪玉连拿都没拿出来。
就是这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身黑,圣主穿在身上,偏偏就显得冷酷又魅惑,让人直喷鼻血。圣主觉得手腕的扣子紧,不由得解开卷上去,动作慢悠悠的,看得罗溪玉都不由自主地咽下口水。
人说一样的衣服,十个模特能穿出十种感觉,这应该就是一个人的气场与气势所在吧,那个电视、杂志社流里流气的奶油小生汪天宇,根本无法与这个站在她面前,眸若辰星,让她帮忙整理衣领的男人相比,一丝一毫都比不得,就算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罗溪玉不由对他有了信心。
可是,她没想到父母这么快救被他收服了。
虽然她说过,汪天宇脑震荡,有些失忆,性格大变,要父母稍微照顾他,别说太刺激的话。却没想到,进门不到两个小时,程母居然兴高采烈地在厨房弄起红烧鲤鱼来,程父拉着圣主眉飞色舞地下起了象棋。
吃饭时,性格本来有些冷淡的父亲竟少见地热情起来,“小汪,来,你阿姨弄的鲤鱼不错,快尝尝……”
圣主吃鱼最讨厌鱼刺,通常要做成鱼丸或者将鱼刺挑干净他才会吃,圣主也根本不会动筷……毛病这么多,她不止一次地想,也只有自己吧,换其他女人哪个能有耐心这样伺候二十年,不过,便是这么想过无数起到最后她也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他。
罗溪玉连忙伸筷子给他夹了块白色的鱼肉,手腕不小心碰了汤勺,汤一下子溅在了手背上,她顿时嘶了一声,收回手。还没仔细看,一只大手便将她烫伤的手拉了过去,包在手里。
“烫着了?”程母见状急忙问。
待两口子看过去的时候,女儿的手已经被汪天宇拉过去了。
只见雪白的手背上有好几处红色的烫痕,他紧张地用拇指抹了下上面的水珠,惹得罗溪玉又嘶了一声,可见疼得厉害。毕竟他那手指皮肤不如女人娇嫩的手背细腻,再加上烫着的地方格外疼,几乎连犹豫都没有,他低头用嘴唇碰了碰,舔去手背的汤汁,然后一把抱起她。
在东狱和五洲时,圣主宠她宠惯了,他虽然在外人摆各种冷酷不爱搭理的模样,但在她面前却是完全不同,有些时候热情、亲密、火热得比旁人更甚几倍,这般抱着亲密都是家常便饭了,他也早就习惯成自然了。但是,此时她却觉得不好意思,家里还有爸妈呢!他才上门便在父母面前抱自己,让他们怎么想,会不会又以为他不检点不正派?可别这么一抱,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罗溪玉不由紧张地挣了挣,结果被男人搂得更紧了。他几步就到了厨房,抱着她坐在水槽边,冷着脸拉着她的手一下下地在凉水下面冲。
其实,并不是多大的伤。罗溪玉从小就娇贵,从来不做重活,皮肤嫩,烫一下确实看着比他人严重,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伤,也不会留什么伤疤,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可偏偏,圣主就是这样,他自满身是血,全身是伤,半点都不在意,但是只要她受一点点伤,整个人都似绷紧一般,虽然有些小题大做,却每每让人心暖。
尽管罗溪玉知道此时这样不对,但是要冲出口的话却又咽了下去,坐在水槽边上半身靠在他怀里。他正专注地冲着水,她却看向他,眼睛中有着自己不曾见过的柔软与爱恋。
程父程母站在门口,看到那个汪天宇单臂抱着自己的女儿,小心地让她坐在水槽边,一边冲水一边仔细看,握着女儿的手,像捧着珍宝般小心,时不时亲两下又放回去冲,直到上面的红色渐退,再也看不到。女儿靠在他怀里,一动不动的,他们如一对相知多年想交的情鹤,整个厨房似都成了他们的世界,外人再无法走入。
有那么一瞬间,程父程母目光复杂地相视。两个老人都是经历过大半辈子的人,在他们面前演戏,根本就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但这一刻,他们本来还存在怀疑的心,终是动摇了,不管这个汪天宇是真渣还是假渣,但至少对自己女儿是真心实意一片,尽管程母心里对他改观不少,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不安:一个人为何前后相差如此巨大,只几个月的时间,怎么对自己女儿有如此深的感情?
但是,他们毕竟不是迂腐的父母,女儿真的喜欢他,汪天宇看着也不是那么差劲。他们当晚便没有回绝女儿,只说再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结果,这么一松口,不久,两人就私自低调地举行了婚礼,并领了证,直接让程父程母怨言了三年。
新婚那夜,圣主的眼神都是亮的,他将洗漱好的罗溪玉抱到床上,俯身看着,不紧想到了当初两人的第一次,是那么懵懂,那么羞涩,那么激情。
罗溪玉光想着便觉得整张脸红成了苹果,不由得推着他去浴室洗漱——满身的酒气。以前的圣主是不喝酒的,现在竟然这般没节操地喜欢喝起来,这真不是个好习惯。
不过,他挺好地进了浴室后,她不由得抿嘴笑,想了想,便红着脸从衣柜底层,取出一件只有拳头大的性感睡衣,然后换了。看了眼镜子,只觉得脸红得更厉害了,她急急地想脱了。结果身后的浴门一开,圣主便只充湿了身体披了件睡袍出来了,一抬眼便见到了站在镜子前的尤物……
事后,罗溪玉后悔了。她当然后悔了,圣主不再是那个对情事一无所知的圣主了,她被他折磨得够呛,云雨之间,她疲惫不堪,她却依然兴致勃勃……混混沉沉之间,她不由得有些害怕地想:这到底还是不是圣主,不会是从前那个风流的汪天宇回来了吧?
汪家与程家都是在医药行业,一个西药,一个中药,家里又只有一个孩子,父母百年以后,这些财产都是两个孩子的,几辈子都花不完。虽说程家近几年名声很好,但底子终不如发家几代的汪家,算是高攀了,但是程家的大善之名却是汪家远远不及的,能结这样的亲家,在名声上救给汪家带来了好的影响。
汪家也知道自己儿子的德行,觉得儿子能娶到别人疼到心里,又漂亮又能干的女儿为妻,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汪家父母对程家女儿各种满意,觉得这样知情明理、心地善良的女子相夫教子,他们汪家将来才有希望躲过富不过三代的命运,所以,他们对这门亲事非常积极。
估计汪家人打心底也知道,儿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因此从来没有让儿子进公司的想法,只任由他在娱乐圈鬼混,还专门弄了个经济公司,砸大把的钱买剧本请导演拍戏。因此,在剧组是无人敢给汪天宇脸色看的,大家都指着他赚钱,必须当大爷一样伺候。
许导演手里接到个不错的剧本,投资人是汪家,而且资金相当丰厚,但有条件,就是汪家公子演主角,他一听不由得将本子摔到桌子上,气得仰倒。
“这么好的本子让汪家那个废物来演,还不跟他。妈。的一坨屎一样,还拍个屁!”
许导演显然气炸了。每一个导演心里都有一个梦,希望能拍出经典的流芳百世的作品,可是如果还没有拍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个作品是个垃圾,任何一个导演都会失去兴趣。
“哎呀,许导……”制片人不由得苦笑道,“现在经济不景气,一时间哪能拉到这么多赞助?让人心甘情愿地拿出钱来投资,那多不容易?汪家向来出手大方,就算这部收视不行,但总也不算白忙一场。许导啊,想开点,世上的事不就是这样吗?好的本子多了,因为没钱不能拍的有多少?就算有钱拍了,但中间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红不了。你也不能把事情看得太死,谁也不能实现预料到不是。我看那汪家公子的脸也�